第二讲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第二讲 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合同法全部领 域的根本准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统帅合同法 的各项制度及规范的共同准则,是体现合同法 的基本价值,为合同立法、执法、守法及理论 研究必须遵循总的指导思想。
• 合同法应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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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等原则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概念: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或合同当事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主体资格一律平等,在一切民事活动中, 当事人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 的意思强加于相对一方的一种根本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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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 新消法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 第五十五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 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 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 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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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要物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外, 还须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才能成立的合同。也称为 实践合同,践成合同,如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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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 4.标准: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一定形式为要 件。
–要式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须履行特定的方式 (法定的形式或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订立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抵押、车船买卖等合同。
关于选项D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 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 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 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飞跃公司的行为构成加害给付,根据《合同法》 第122条规定,黄某不能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 之诉,只能择一行使,D错误。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篇一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篇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规定例外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本条中的“二次”以2023年1月1日之后起算)。
合同法备课
一、合同法概述导读: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正当权益需要进行合同立法。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自然人的日常生活、法人的生产经营、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国际间经济交往,都离不开合同法。
合同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维系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目标: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合同的分类重点掌握合同的形式、条款、解释掌握合同法的概念、基本原则(一)合同的概念:合同也称契约。
英语contract, 法语contrat, 德语kontract 都来源于罗马法的合同概念Contractus。
Contractus 由con和tractus两个字组成。
Con由com转化而来,有"共"的意思,tractus有"交易"的意思。
因此合同的本意是"共同交易"。
《法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是一种合意。
英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合同是可以依法执行的诺言。
我国民法理论在合同定义上基本继承了大陆法的概念,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二)合同的特征①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②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④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分类计划合同与普通合同凡直接根据国家经济计划而签订的合同,称为计划合同。
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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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还是劳动者?
• 在毕业生看来,实习是自己职业生涯的 开端;但就用人单位而言,实习只意味 着企业给那些即将参加工作的学生提供 一个锻炼学习的机会,并不存在着应聘 和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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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谨防实习诈骗
• 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就直接写明招收实 习生,这些实习生既可以是面临毕业找 工作的学生,同样也可以是入学不久的 低年级学生。更有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 业生求职心切,以“实习”之名来廉价 赚取毕业生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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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3
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 由于实习是一个教学环节,而不是法律意义上 的劳动,所以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 系,实习生也不是一个受《劳动法》保护的劳 动者,所以在劳动当中受到了伤害,很难按照 《劳动法》或者《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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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 虽然学生实习受伤不能按照劳动案件来处理, 但并不意味着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的伤害应当 由其自己负责。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实习生与 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同时发生了法律关系。
• 在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学校和用 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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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在校生的实习是经过学校安排、推荐的
• 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实习生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一 方或者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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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家行政
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政协等,其 录用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 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招用工勤人员,需要签 订劳动合同,就要适用劳动合同法。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第一条合同法概述a. 合同法的定义及作用① 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作用在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②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③ 合同法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b.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①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合同内容,不受他人干涉。
② 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③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胁迫对方。
c.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①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② 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④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⑤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关系。
第二条合同法合规管理的重要性a.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作用① 预防合同风险:通过合同法合规管理,可以预防合同纠纷,降低合同风险。
② 保障企业利益: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损失。
③ 提高企业竞争力: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b.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意义① 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② 保障合同当事人权益: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③ 促进经济发展: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c.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挑战① 法律法规更新迅速: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合规策略。
② 企业内部合规意识不足:部分企业对合同法合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合规风险。
③ 合同管理人才短缺:合同法合规管理需要专业人才,企业面临人才短缺的挑战。
合同法讲解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历史沿革 (三)我国合同立法 (四)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五)我国《合同法》的适用
(一)合同法的概念
1、广义 2、狭义
(二)合同法的历史沿革
1、古代合同制度(特点) 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合同法 (基本原则) 3、现代西方国家的合同法基本原 则的变化
(二)构成要件
1、缔约人主观上有过错。 2、缔约人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3、造成了相对方的损害。 4、缔约过失行为和相对人的损害之间有 因果关系。
(三)缔约过失行为表现与责任承担
1、表现。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 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责任承担。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七)迟延承诺
合同的成立
一、成立的时间 二、成立的地点 三、特别规定
一、成立的时间
1、承诺生效时(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最后一方签字时 间); 3、签订确认书时。
二、成立的地点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 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 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 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 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 成立的地点。
1、古代合同制度(特点)
(1)诸法合体,未形成独立的合同法(习惯、 习惯法、成文法) (2)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 (3)注重合同形式 (4)合同责任带有人身性(以刑罚手段制裁 违约行为)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二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二章第二节讲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效力贯穿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它是立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司法的基本原则,更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等合同行为的根本准则。
一、合同主体平等原则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合同法的调整方法和原则必须以平等为核心。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法律确定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目的在于实现合同自由。
平等是自由的前提,很难想象离开平等尚有自由可言。
二、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理念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合意契约”。
合意契约又称诺成契约,是指以当事人的合意为要件,无须进行任何仪式,也无须物件的交付而成立的契约。
共和国末年,罗马工商业的发展促使罗马法逐步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承认了要物契约和合意契约。
以授受标的物为契约成立要件的要物契约确立,排除了由于契约形式上的缺陷而被否定的危险;合意契约的确立,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契约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我国《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此项规定要求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不受来自不法干预的影响。
合同自由的内容主要包括:(1)缔约与否自由。
(2)选择对象自由。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订立合同的相对人,自主决定与何人建立合同关系。
(3)选择缔约方式自由。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签订方式不受限制。
当事人有权以书面、口头以及其他方式订立合同。
(4)决定合同内容自由。
合同是关于设立、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设立、变更、消灭何种关系,彼此具有何种权利和义务完全依据当事人的合意。
合同法及解释
合同法及解释总贝y第一章一样规定第一条为了爱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爱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益、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爱护。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益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能够托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第^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样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酬劳;(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能够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米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期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律关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一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一章第二节讲义合同法律关系一、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又称合同关系,是依法成立生效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该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客体。
(一)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无论合同主体为何种形态,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二)合同内容合同关系的内容为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
1.合同权利合同权利为债权的一种,指合同权利人受领、请求合同义务人为特定给付的权利。
(1)合同权利的内容合同权利具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受领给付的权能,即债务人向债权人基于债的履行而为给付时,债权人有权受领,例如出借人有权接受借用人返还的借用物;二是请求给付的权能,即债权人依据合同的约定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合同义务的请求,例如当承租人不依约履行租金支付义务时,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履行租金支付义务。
(2)合同两项权能的关系受领给付的权能是合同权利的核心、根本。
请求给付的权能是为使合同权利处于圆满状态而存在,是合同义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救济性权能。
请求给付的权能是诉讼时效的客体。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合同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将导致请求权能消灭。
合同权利丧失请求权后,成了自然债权,虽然还有受领合同义务人之给付的权能,但没有请求合同义务人为给付的权能,只能坐待受领给付而不能请求给付。
(3)合同权利的效力①受领力②保持力③请求力——请求力具有执行力,即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合同责任。
④处分力处分合同权利的形式有三种:让渡合同权利、在合同权利上设定负担、抛弃合同权利。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权利性质决定不能使合同权利转让外,合同权利均可被处分。
合同法讲课稿
合同法讲课稿篇一:我今天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合同法的有关内容。
合同关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说,买东西,与卖方就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将房屋出租,与租房户构成了租赁合同关系,坐公共汽车,与公交公司构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借钱给别人或者向别人借钱,则构成了借款合同,到停车场停车,则构成了保管合同关系等等。
调整合同关系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它于1999年3月15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文共有428条。
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今天我着重讲的是总则的部分,因为总则部分在一部法律当中是最重要的,全面地了解了总则部分,对我们去了解分则是至关重要,并且了解了总则我们再去学分则也就容易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分则部分它比较具体,有些非常技术化,专业性比较强,在这里讲也有困难,而大家在基层工作,只要初步的掌握合同法的一些概念、原则,会订立一些相对简单的合同、协议就可以了,遇到专业性强的,可以再请教相关部门,而且现在络很发达,各村基本上都有电脑可以上了,一旦碰着啥问题,或者说要签订啥合同,上一查就可以了,各种合同的样本都有的。
在这里不需要具体到讲一份合同怎么签订,但是一些必要的原则我们还是要掌握的。
如果最起码的知识没有掌握,签订出来的合同的效力可能很成问题,所以今天和大家一起重点学习下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一般讲师讲课都要讲到一部法律的立法的过程、立法理由和立法指导思想等等,说实话,我的理论水平没有到那个高度,所以我只是挑认为作为基层干部应该掌握的一些合同法的基本的内容,和大家一起来探讨。
《合同法》第一条是立法的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了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第二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管理》第二章 合同法律知识
第二章合同法律知识第一节概述一、合同 P. 7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22. 契约——是依据利益关系和理性原则签订的必须遵守的协议。
二、合同分类 P. 10—11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1. 合同法的基本分类。
《合同法》分别将合同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合同法对每一类合同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2. 按学术理论来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监理合同等)——实践合同则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等)(3)主合同与从合同1)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2)从合同——是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如:担保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分包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如果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3. 根据合同的效力划分——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4. 按合同内容划分 P. 78——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咨询服务合同、物质设备采购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等。
5. 按计价方式划分 P. 79——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合同的法律特征1.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3.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商品交换首先要求自由。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2、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 明确,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有 的土地承包多是发包方“画地为 牢”或“指河为界”,条款不完 善,表述不准确,对土地的面积 或位置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许多 情况下双方发生纠纷案件事实很 难查明。
3、发包程序不合法。集体土地所有权 主体的概念模糊,“农民集体”没有明确的 法人代表,在行使具体权力时,作为所有权 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 对于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发包土地时, 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一 些农村干部利用其地位,充当所有权代言人, 为自己牟取利益,一旦发生争议,又以合同 订立程序违法为由进行抗辩,使农民长期而 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实现。
增设预期违约制度。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事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 英美合同的特有制度,分为明示违约和 默示违约。是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履行期 满前,对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补救措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有 同样规定。
二、农业承包合同
农业承包合同又称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 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 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 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因承 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外 部成员的不同,农业承包合同可分为 内部承包合同与外部承包合同两种。
有效合同的条件: ①行为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要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从合同法理论看,合同无效 主要有五个方面:主体不合格、 客体侵犯法律保护的对象、内容 不合法、外部形式不合法和无权 代理。附条件的合同,条件不成 就;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未届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同.
合同订立规则
(3)推定承诺。即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生效。 根据交易习惯,根据要约人在要约中表明受要约人可以通过行为作 出承诺的,则受要约人可以不再向要约人发出承诺的通知,而把履 行合同的行为视为承诺人同意合同生效的意思表示,从承诺人着手 履行合同时起,合同即告成立。比如,要约人在要约中提出,希望 从受要约人的公司以某种价格购买某种家具1O套,如受要约人同意 即可发货,货到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的发货行为即是承 诺的表示方式。 (4)默示承诺。要约中如明确指出对方不答复,则认为已接受。 因此,承诺人的默示,有时也是承诺的一种表示形式。默示承诺不能 违背法律规定,且必须事先经受要约人同意(包括口头与行动),不能 强加于受要约人。比如,有的公司未经买方同意就把货物按对方地 址寄去,而且说明到货后,未在某一天前退回,就认为已同意购买,对 方就得付货款。这种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5)法定程序认定的承诺。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 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如公证、鉴证、主管机关批准等时,当这个程 序完成后,合同才能成立。
要约邀请
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与要约的区别: 1、法律规定 2、当事人是否愿意受法律约束 3、是否包含合同主要条款。 4、交易习惯 5、其他因素
要约的法律后果,
主要是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受要约的拘束,具体表现为: ①要约中规定对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同意签订合同 的,则在此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②受约人负有与接受要约的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 要约在有效期内,受要约人一经接受,合同就此成立。 ③出售特定物的要约,要约人不得以此为标的物向 第三人发出要约。 要约人违背上述行为,就要承担赔偿由此而造成对方损 失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讲义课件
1、大陆法及英美法的定义
大陆法系:合意(convention)说
《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 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 义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允诺(promise)说
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Restatement 2d of Contracts)》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 被违反时法律给予救济或被履行时法律以某种方式 认定为义务的允诺。”
的意思表示方向一致的法律行为。
如社团(法人)的设立
(2)合同=契约? 1950年9月《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
同契约暂行办法》
例外?传统?如违约责任、缔约过失
2、合同与“合意” (1)合同是否都由合意构成? “事实合同关系”论——豪普特() “关系合同”论——麦克尼尔(Macneil) “强制缔约”&“格式合同”?
A看好一处楼盘,在实际看房之后与开发商B 签订购房协议,并与银行C签订按揭贷款协 议。
A在路上因患病而昏倒,此时路过的B将处于 昏迷状态的A送往医院,并垫付了治疗费用。
A从B网站购买王泽鉴《债法原理》一书,并 从网上付款,后B告知A此书断货。
A驾车不慎撞伤B。
绪论
一、合同在民法中的位置
绪论
1896年《德国民法典》抽象出了法律行为、意思 表示等概念
“抽象的平等人格”、 “个人责任与过错原则”
绪论
2、现代合同法 (1)经济状况及交易形式的发展促使各国通过大
量的特别立法、判例及学说对近代合同法进行修 正,并追求国际与地区合同法的统一。 考虑到具体人格,如劳动者、消费者概念 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格式条款、强制缔约 对过错责任的修正—无过错责任+保险 合同法的统一趋势—《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ISG)、《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 《欧洲合同法原则》(PECL) (2)一般条款的运用及由此产生的义务群
合同法讲课稿
合同法讲课稿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而订立的
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合法、
诚实信用的原则,具备合同的要素,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格、
履行期限等。
第二节,合同的种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分为许多种类,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承揽合同等。
每种合同都有其特定的法律规
定和约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三节,合同的法律条款。
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中的法律条款,如履行义务、违
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这些条款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
意愿进行合理约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节,合同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的风险防范。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损害赔偿、争议解决等条款,以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解除和变更。
在解除和变更合同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约定的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合同是民事关系的基础,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合同范本,并解答客户在合同起草过程中的疑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通过我的专业指导,客户能够顺利订立和履行合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资料]合同法教案
合同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2. 掌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3. 了解合同的履行和变更;4. 掌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 了解合同的违约责任。
教学内容:1. 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2.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4.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 合同的违约责任。
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合同法的概念、基本原则、成立要件、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等内容;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合同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教学准备:1. 教材:合同法相关教材或法律资料;2. 课件:制作合同法教案课件,配合讲解;3. 案例:收集合同法相关案例,用于分析和讨论。
教学过程:一、导入(5分钟)1. 引导学生思考:什么是合同?合同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2. 教师总结: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0分钟)1. 讲解合同法的定义;2. 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合同相对性原则。
三、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15分钟)1. 讲解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标的、合同形式;2. 讲解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自由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5分钟)1. 讲解合同的履行: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2. 讲解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的方式、合同变更的效力。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0分钟)1. 讲解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方式、合同解除的效力;2. 讲解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终止的方式、合同终止的效力。
教学评价:1. 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合同法概念、基本原则、成立要件、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的掌握情况;2. 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在案例分析中的表现,检查学生对合同法应用能力的培养;3. 小组讨论:评价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参与程度和合作能力。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章节测试答案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章节测试答案示例文章篇一:《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章节测试答案?这可有点难搞哦!》嘿,大家好呀!我今天想跟你们聊聊一个超级麻烦的事儿,就是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的章节测试答案。
你们可别一听就觉得无聊,听我慢慢说呀。
我有个好朋友叫小明,他呀,前几天就被这个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的测试给难住了。
他愁眉苦脸地来找我,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小公鸡。
他说:“哎呀,这合同的订立怎么这么复杂呀?什么要约呀,承诺呀,我都快晕头转向了。
”我当时就想,这合同法第二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大怪兽”呢?就拿要约来说吧。
要约就好像是一个人在大声喊:“嘿,我想跟你做个买卖,这是我的条件,你要是同意就赶紧告诉我。
”这就像是我们在操场上玩游戏,一个小朋友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我当捉的,你们快去躲。
”这就是一种要约呀。
可是呢,要约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
它得有明确的内容,就像你邀请别人玩游戏,得说清楚玩什么游戏,在哪里玩,有什么规则。
要是你就说“我们玩游戏吧”,别人肯定会问:“玩啥呀?”这在合同里可不行。
那承诺呢?承诺就像是另一个小朋友听到玩捉迷藏的要约后,大声回答:“好呀,我愿意玩。
”这就是对要约的承诺。
可是这个承诺也得及时,要是过了很久很久,捉迷藏的游戏都结束了,你才说“我愿意玩”,那肯定不行啦。
这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东西,老板说这个小玩具10块钱卖给你,你当时没吭声,过了好几天才说“我要这个”,老板肯定会觉得你在捣乱。
我和小明就在那讨论呀,像两个小侦探在破解一个超级难的谜题。
小明说:“我觉得要约邀请也很让人迷糊。
”我想了想,就跟他说:“要约邀请呀,就像是在商店门口贴了个广告,上面写着‘有新到的玩具哦’。
这只是在吸引你进去看看,并不是说就一定要按照这个广告来做买卖。
这和要约可不一样,要约是已经确定了具体的买卖内容了。
”小明听了我的话,眼睛突然就亮了起来,就像黑夜里的小星星。
他说:“哇,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明白了。
合同法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有: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 )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 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其内容是希望对方主动 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旨; 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 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要约邀请本 身没有法律意义. 身没有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 约邀请则不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 约邀请则不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 条的规定 要约邀请主要有: 条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主要有:价目表的寄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送,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但是,如果商业广告中明确表明了是要约, 但是,如果商业广告中明确表明了是要约,或者含有广告者希 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也具备希望与他人缔结 合同的必要条款,且表明了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 合同的必要条款,且表明了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商业广告应 为要约. 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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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承诺的效力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 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1)要约以口头方式作出,承诺人即时作出承诺时,承诺生效; )要约以口头方式作出,承诺人即时作出承诺时,承诺生效; 要约人限定承诺期限,在此期限内,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 要约人限定承诺期限,在此期限内,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要约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3)以数据电文形式承诺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 )以数据电文形式承诺的, 的首次时间,承诺生效;( ;(4)需通知的承诺, 的首次时间,承诺生效;( )需通知的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 人时生效;不需通知的承诺, 人时生效;不需通知的承诺,根据交易规例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 生效. 生效. 承诺生效,在诺成性合同场合使合同成立;在实践性合同场合, 承诺生效,在诺成性合同场合使合同成立;在实践性合同场合,若 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同样使合同成立, 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同样使合同成立,若交付标的物后于承 诺生效,则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在以登记,公证,签证, 诺生效,则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在以登记,公证,签证,审 批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场合,承诺生效亦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批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场合,承诺生效亦为合同成立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