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特制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上级党委重大决策与部署,着眼于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考评对象

本细则考评对象为学校各基层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各基层支部进行考核,各支部依据考核细则对党员个人定期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1、按照合理定标、量化考评、百分评比的原则进行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75分(含75分)为良好,74-60(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学校党总支参照考核细则,每半年对各基层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结表彰。

3、各支部在学校党总支开展考评之前先对本支部党员进行考评,然后将考评结果上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4、每次检查评比之前,学校党总支组建专项考评小组,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四、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总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

长,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总支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层党建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奖惩办法

1、学校党总支对各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平均不足90分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

2、对党员个人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平均不足9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的评选,由各支部推荐报学校党总支研究审定。

3、对于考评结果不理想的支部和党员个人,由学校党总支协助其制订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半年以后接受复查验收。

六、考核细则

考核采取加减分累计制,满分为100分,根据以下条款相应增减分数:

1、关于学校政治学习例会,缺会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各支部政治学习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后由支部书记向党总支汇报,若缺少会议记录或不按时汇报,每次扣2分。

2、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未按要求参加的,每少一人扣所在支部和当事人各1分。

3、对于学校党总支安排的各项任务,支部未按规定如期完成的,每次扣支部2分。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记录。支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可与支部党员大会合并进行(但内容要分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事先需向学校党总支请示汇报,并邀请总支派人参会。不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每

少一次扣2分。

5、基层支部书记要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半年不报告工作情况的,扣支部书记2分。

6、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年初研究制定培养发展计划并报告党总支。未制定计划的扣2分,发展新党员材料不完备的每项扣1分,对党员发展考察政审出现失误的每次扣5分。

7、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未按要求交纳党费的,每人次扣1分。

8、建立党建信息月报制度,每个支部每月至少书面报送一篇党建信息,少报一次扣一分,多报每次加记一分。在各级新闻媒体登载的,省级报刊电视每篇加10分,市级每篇加5分,县级每篇加3分。

9、因开展党建工作成效显著而获奖的,市级表彰每次加5分,区级每次加4分,校级每次加3分。

10、如成绩突出在各种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每次奖励加记分数参照获奖标准执行。

此外,基层支部和党员个人如开展党建活动成绩突出,可由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后适当加分。如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当年考核可定为不及格实行“一票否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