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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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河南省九大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河南省九大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河南省九大行业水污染综
合整治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7.02.07
•【字号】〔2017〕7号
•【施行日期】2017.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河南省九大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区市政建设环保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工业污染防治的要求,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政〔2017〕2号)的工作部署,现将《河南省造纸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氮肥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印染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农副食品加工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原料药制造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电镀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9个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

相关资料已经上传至****************(“河南环保征求意见”首字母,密码:hbt1234),请自行下载。

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由主管领导严格把关后于2月
17日前将纸质件(需加盖公章)邮寄至省环保厅污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污染防治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17年2月7日。

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标准文本

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标准文本
a
排放限值 0.5 0.5 1.0 1.5 0.1 100MPN/L 500MPN/L 1000 个/L 2.0 0.002 0.005 0.01 0.03 0.03 0.1 0.5 1.0 不得检出 0.1 0.2 0.1 0.2 0.3 0.5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排污单位污水 总排放口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2013-03–01 实施 发 布
河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1/776—2012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3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 7 6 实施与监督 ......................................................................... 9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9.16•【字号】豫环文〔2014〕194号•【施行日期】2014.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194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去年以来,我省相继制定并实施了海河、双洎河、蟒沁河、清潩河、贾鲁河、惠济河等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力地促进了部分河流水质的改善。

但是,仍有部分排污单位尚未按时限要求达到流域标准。

为强力推动实施我省流域标准,促进河流水环境进一步改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实施流域标准,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流域标准的实施工作,对辖区内执行流域标准的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根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文件、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下达和验收文件、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现状和水污染物排放现状等实际情况,全面核实每个排污单位是否全因子达到流域标准要求。

二、严格要求,开展整治。

省辖海河、清潩河、双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现有排污单位排放限值已经实施,流域内的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滑县等9个市(县)环保局,要对排查出不能达到相关流域标准的排污单位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下达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期间,要责令排污单位采取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外排水污染物必须全因子达到流域标准要求。

三、做好宣贯,按时达标。

蟒沁河、贾鲁河、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标准中的现有排污单位排放限值即将实施,流域内的郑州、开封、焦作、商丘、周口、济源、鹿邑等7个市(县)环保局,要认真做好相关流域标准的宣贯工作,及早告知排污单位流域标准的实施时间和排放要求,督促排污单位立即开展提标改造工作,确保标准实施时,外排废水能够稳定达到流域标准要求。

2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

2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 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清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896—1989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氯化物 指氯化钠(NaCl)、氯化钾(KCl)、氯化镁(MgCl2)、氯化钙(CaCl2)等氯的化合物,在水中以 氯离子(Cl-)形式存在。 3.2 制盐企业 以卤水为原料,经过蒸发、脱水、干燥等工序加工生产氯化钠的企业。 3.3 制碱企业 以原盐或卤水为原料,生产纯碱和烧碱的企业。 3.4 排水量 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废水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锅炉和电站废水及厂区生活 污水等。
若 Q总 <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Yi × Qi基
2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DB41/ 276—20XX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 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必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应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3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4 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 规定执行。 5.5 对企业排放废水中氯化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第一类能耗类一、通用标准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2723—201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二、电力行业GB 21258—2017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三、石油石化行业GB 21343—2015 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4—2015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5—2015 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8—2012 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9—2012 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0—2012 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1—2012 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7—2012 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8—2012 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9—2012 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0—2012 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1—2012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9—2012 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0—2013 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2013 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27—2014 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28—2014 聚乙烯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29—2014 乙酸乙烯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30—2014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四、钢铁行业GB 21256—2013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08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2—2013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70—2008 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五、建材行业GB 16780—2012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13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50—2012 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51—2012 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1—2013 微晶氧化铝陶瓷研磨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2—2013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3—2013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4—2013 沥青基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5—2013 铝塑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2—2013 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26—2014 烧结墙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六、有色金属行业GB 21248—2014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49—2014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0—2014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1—2014 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13 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7—2012 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8—2014 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9—2014 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50—2013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51—2014 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3—2010 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4—2014 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5—2014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6—2010 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7—2010 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6756—2011 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6—2012 海绵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7—2012 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5—2012 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6—2012 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13—2012 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5—2012 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2—2012 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3—2012 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7—2012 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8—2012 钛及钛合金铸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七、煤炭行业GB 29436.1—2012 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1部分:煤制甲醇GB 29444—2012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5—2012 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6—2012 选煤电力消耗限额GB 29994—2013 煤基活性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995—2013 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996—2013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78—2013 煤直接液化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79—2013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0—2013 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二类环保类DB41/276—2011 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DB41/681—2011 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4—2011 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56—2012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8—2012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76—2012 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 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90—2013 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 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18—2014 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135—2016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257—2016 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258—2016 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按时完成有组织及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第三类质量类一、钢铁行业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二、水泥行业GB/T 748—2005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T 2938—2008 低热微膨胀水泥GB/T 20472—2006 硫铝酸盐水泥GB/T 200—2017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GB/T 13693—2017 道路硅酸盐水泥GB/T 13590—2006 钢渣硅酸盐水泥GB/T 25029—2010 钢渣道路水泥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三、平板玻璃行业GB 11614—2009 平板玻璃第四类安全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2016〕55号)要求:钢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五个问题之一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关停退出。

DB41

DB41

排放限值
3.0 3.0 6.0 0.7 0.1 1 0.01 0.01 0.4 0.8 30 0.0003 30
单位: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
位置
车间或生产设施 排气筒
4.4 自××××年××月××日起(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12 个月后),钢铁行业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的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水泥行业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铝工业企业 工业炉窑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执行表 3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排放控制要求及规定 仍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320
30
100
a 铝工业企业工业炉窑包括氧化铝厂熟料烧成窑,氢氧化铝焙烧炉,石灰炉(窑),铝用炭素厂阴极焙烧炉、阳极焙 烧炉、石油焦煅烧炉(窑)。
4.5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炉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表 4 规定的限值。 表 4 工业炉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颗粒物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现有工业炉窑自××××年××月××日起(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12 个月后),执行表 1 规定的 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4.2 新建工业炉窑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
DB 41/XXX—XXXX
表 1 工业炉窑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单位:mg/m3(烟气黑度除外)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颗粒物
30
2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3
(以 NO2 计)
4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现有工业炉窑氮氧化物排放执行该限值。

啤酒业有了新排污标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啤酒行业

啤酒业有了新排污标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啤酒行业

啤酒业有了新排污标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点题:从2006年1月1日起,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实施。

这项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该标准是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共同起草的,自实施之日起,替代(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这项符合啤酒工业废水排污特点的标准,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促进啤酒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加强啤酒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将起到促进作用。

标准范围:适用于啤酒及麦芽工业据参与该标准起草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胡必彬副研究员介绍,我国早在2002年就开始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

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依据有:参考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外酿酒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啤酒生产厂家的调查结果,《酿酒工业环境保护行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污染防治对策》,废水治理采用好氧或厌氧-好氧处理技术等。

这一标准适用于现有啤酒工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扩、改建啤酒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控制与管理。

同时,适用啤酒与麦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与管理。

因为, 啤酒生产所用的麦芽现基本上都是从专门的麦芽生产厂购进,而麦芽生产厂的废水与啤酒生产的废水均属有机废水,且性质相似,因此,其处理工艺也与啤酒废水处理基本相同。

基于上述原因,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浓度排放标准限值也适用于麦芽工业废水排放管理。

胡必彬副研究员进一步介绍了我国水污染控制技术调查的情况。

他说,从我国目前实施并运行的装置来看,应用最为广泛的是厌氧与好氧联合生物处理。

好氧生物处理常采用的方法有活性污泥法及其改进形式和生物接触氧化法。

比如北京燕京啤酒集团采用的就是活性污泥法;重啤集团宁波大梁山啤酒有限公司采用的是接触氧化法;安徽华润啤酒有限公司采用的是循环活性污泥法。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第一类能耗类一、通用标准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2723—201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二、电力行业GB 21258—2017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三、石油石化行业GB 21343—2015 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4—2015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5—2015 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8—2012 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9—2012 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0—2012 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1—2012 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7—2012 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8—2012 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9—2012 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0—2012 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1—2012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9—2012 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0—2013 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2013 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27—2014 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28—2014 聚乙烯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29—2014 乙酸乙烯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30—2014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四、钢铁行业GB 21256—2013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08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2—2013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70—2008 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五、建材行业GB 16780—2012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13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50—2012 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51—2012 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1—2013 微晶氧化铝陶瓷研磨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2—2013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3—2013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4—2013 沥青基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5—2013 铝塑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2—2013 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526—2014 烧结墙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六、有色金属行业GB 21248—2014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49—2014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0—2014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1—2014 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13 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7—2012 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8—2014 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9—2014 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50—2013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51—2014 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3—2010 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4—2014 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5—2014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6—2010 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7—2010 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6756—2011 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6—2012 海绵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7—2012 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5—2012 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6—2012 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13—2012 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5—2012 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2—2012 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3—2012 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7—2012 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8—2012 钛及钛合金铸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七、煤炭行业GB 29436.1—2012 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1部分:煤制甲醇GB 29444—2012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5—2012 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6—2012 选煤电力消耗限额GB 29994—2013 煤基活性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995—2013 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996—2013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78—2013 煤直接液化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79—2013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180—2013 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二类环保类DB41/276—2011 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DB41/681—2011 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4—2011 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56—2012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8—2012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76—2012 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 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90—2013 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 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18—2014 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135—2016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257—2016 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258—2016 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按时完成有组织及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第三类质量类一、钢铁行业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二、水泥行业GB/T 748—2005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T 2938—2008 低热微膨胀水泥GB/T 20472—2006 硫铝酸盐水泥GB/T 200—2017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GB/T 13693—2017 道路硅酸盐水泥GB/T 13590—2006 钢渣硅酸盐水泥GB/T 25029—2010 钢渣道路水泥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三、平板玻璃行业GB 11614—2009 平板玻璃第四类安全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2016〕55号)要求:钢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五个问题之一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关停退出。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9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28号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9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28号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9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28号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6月19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DB41/1604-2018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06-082018-06-082DB41/T1605-2018一体式化粪池2018-06-192018-09-193DB41/T1606-2018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运行规程2018-06-192018-09-194DB41/T1607-2018道路深层病害处治设计施工规范2018-06-192018-09-195DB41/T1608-2018品质工程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6DB41/T1609-2018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06-192018-09-197DB41/T1610-2018煤制油渣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2018-06-192018-09-198DB41/T1611-2018干拌废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2018-06-192018-09-199DB41/T1612-2018园林苗圃规划设计规范2018-06-192018-09-1910DB41/T1613-2018珍珠地陈设瓷器2018-06-192018-09-1911DB41/T1614-2018单孢杂平菇品种选育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12DB41/T1615-2018食用菌菌丝纤维素酶、木聚糖酶、漆酶、蛋白酶活力检测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13DB41/T1616-2018长垣烹饪技艺白胡辣汤2018-06-192018-09-1914DB41/T1617-2018长垣烹饪技艺油馔2018-06-192018-09-1915DB41/T1618-2018长垣烹饪技艺酥皮肉盒2018-06-192018-09-1916DB41/T1619-2018长垣烹饪技艺黍面枣糕2018-06-192018-09-1917DB41/T1620-2018长垣烹饪技艺手工铪铬面2018-06-192018-09-1918DB41/T1621-2018长垣烹饪技艺软面糊油条2018-06-192018-09-1919DB41/T1622-2018长垣烹饪技艺焦酥麻花2018-06-192018-09-1920DB41/T1623-2018长垣烹饪技艺鸡汁豆腐脑2018-06-192018-09-1921DB41/T1624-2018长垣烹饪技艺鸡蛋灌饼2018-06-192018-09-1922DB41/T1625-2018长垣烹饪技艺脂油火烧2018-06-192018-09-1923DB41/T1626-2018设施芹菜秋冬茬生产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24DB41/T1627-2018番茄夏季高山集约化育苗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25DB41/T1628-2018砖墙钢骨架结构日光温室设计规范2018-06-192018-09-1926DB41/T1629-2018夏玉米高温热害防御栽培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27DB41/T1630-2018水稻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28DB41/T1631-2018玉米螟绿色防控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29DB41/T384-2018林木品种审定规范2018-06-192018-09-1930DB41/T1632-2018常春藤扦插育苗技术规程2018-06-192018-09-1931DB41/T1633-2018排油烟设施清洗服务规范2018-06-192018-09-1932DB41/T1634-2018家用电器清洗消毒服务规范2018-06-192018-09-1933DB41/T1635-2018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IC卡系统检验细则2018-06-192018-09-1934DB41/T1636-2018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与制动能力试验规范2018-06-192018-09-1935DB41/T1637-201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邻区域防坠落安全规范2018-06-192018-09-1936DB41/T1638-2018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实际操作考试细则2018-06-192018-09-1937DB41/T1639-2018电梯司机实际操作考试细则2018-06-192018-09-1938DB41/T1640-2018桥(门)式起重机司机实际操作考试细则2018-06-192018-09-1939DB41/T1641-2018桥架型起重机械焊接工艺评定2018-06-192018-09-1940DB41/T1642-2018桥架型起重机再制造毛坯无损检测要求2018-06-192018-09-1941DB41/T1643.1-2018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系统总体架构2018-06-192018-09-1942DB41/T1643.2-2018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通讯协议与数据格式2018-06-192018-09-1943DB41/T1643.3-2018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现场采集装置技术要求2018-06-192018-09-1944DB41/T1643.4-2018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4部分:云端数据管理平台技术要求2018-06-192018-09-1945DB41/T1643.5-2018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5部分:客户端功能要求2018-06-192018-09-1946DB41/T1644-2018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细则2018-06-192018-09-19。

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

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

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点击量:3304 2013-04-10 【大中小】【打印】【关闭】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改善省辖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大学、河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鲁冀、梁亦欣、马勇光、张军、张培、章显、刘洪燕、陈静、刘培。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刘春晓、宋波、于莉、李婧、靖中秋、杜亮。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01月15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3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投产后的污水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9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11889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2 水质硒的测定2,3-二氨基萘荧光法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 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3896 水质铅的测定示波极谱法GB/T 15505 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7130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GB/T 17133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6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132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HJ/T 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1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HJ/T 347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5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6 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萝啉分光光度法HJ 4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8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02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5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92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59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26号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26号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26号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8月28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41/1424-2017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08-282017-10-012DB41/T1425-2017汽油中甲缩醛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17-08-282017-11-283DB41/T1426-2017电梯乘运质量检测规程2017-08-282017-11-284DB41/T1427-2017虎睛石2017-08-282017-11-285DB41/T1428-2017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范2017-08-282017-11-286DB41/T1429-2017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2017-08-282017-11-287DB41/T1430-2017粉尘采样器智能检定装置2017-08-282017-11-288DB41/T1431-2017颗粒物测量仪2017-08-282017-11-289DB41/T1432-2017精密耐震压力表2017-08-282017-11-2810DB41/T1433-2017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2017-08-282017-11-2811DB41/T1434-2017车载激光甲烷巡检仪2017-08-282017-11-2812DB41/T1435-2017独山玉饰品质量等级评价2017-08-282017-11-2813DB41/T1436-2017君迁子嫁接苗培育技术规程2017-08-282017-11-2814DB41/T1437-2017毛梾育苗与栽培技术规程2017-08-282017-11-2815DB41/T1438-2017铁矿石赤铁矿、褐铁矿总量的测定滴定法2017-08-282017-11-2816DB41/T1439-2017天然碱化学分析方法钠、钾等11种元素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2017-08-282017-11-2817DB41/T1440-2017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2017-08-282017-11-2818DB41/T1441-2017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规范2017-08-282017-11-2819DB41/T1442-2017再利用纺织产品2017-08-282017-11-2820DB41/T1443-2017企业信用评价规范2017-08-282017-11-2821DB41/T1444-2017漏电保护器动作特性测试仪2017-08-282017-11-2822DB41/T1445-2017时钟校验仪2017-08-282017-11-2823DB41/T1446-2017建始槭育苗与栽培技术规程2017-08-282017-11-2824DB41/T1447-2017挪威槭"红国王"嫁接育苗技术规程2017-08-282017-11-2825DB41/T506-2017建筑室内用仿瓷涂料DB41/T506-20072017-08-282017-11-2826DB41/T507-2017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限量2017-08-282017-11-28。

工业啤酒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啤酒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啤酒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啤酒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业活动,但在生产过程中,难免会产生污染物排放。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工业啤酒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参考。

首先,工业啤酒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针对废水排放,工业啤酒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废水排放标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废水处理设施应当齐全,并且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以确保排放的废水符合标准。

其次,废气排放也是工业啤酒生产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

工业啤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气等有害气体的排放。

企业应当配备有效的废气治理设施,并且进行定期的废气排放监测,确保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

此外,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也是工业啤酒企业需要重视的环保问题。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分类和处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料等固体废物进行合理的处置,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总的来说,工业啤酒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严格执行,企业应当加强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工业啤酒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推动工业啤酒生产向着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工业啤酒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需要企业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确保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希望本文能够为相关方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共同推动工业啤酒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4.21•【字号】豫环文[2017]128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7]12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局:现将《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pdf附件2 xx市县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报告大纲.doc附件3 xx企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自评估报告大纲.doc附件4 xx市县超标排放企业整改情况台帐.doc2017年4月21日附件1略附件2XX市(县)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报告大纲(201X年XX月)总论包括评估的目的意义、评估原则、评估对象、评估工作过程等。

评估对象:2017年5月底前为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重点行业,2017年6月至11月为有色、玻璃、化工、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毛皮制革等7个省级重点行业,2018年1月至9月为其余行业。

区域概况包括该市(县)地理位置、自然概况、社会经济概况等。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估包括该市(县)2016年大气、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及变化趋势,主要污染因子变化情况等。

填报附表1和附表2.区域工业企业概况(只针对评估对象分析)分析该市(县)本次评估涉及的工业企业整体情况,包括每个行业的企业数量、各行业工业总产值及占该市(县)工业总产值的比例。

通过收集2016年环境保护大检查、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等相关资料,分析该市(县)本次评估涉及的各行业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烟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产生量、排放量及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占本市(县)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例等。

河南省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南省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南省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46 实施与监督. 5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啤酒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的技术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与麦芽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食品工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崇林、李洁、沈祥坤、张传兵。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6月23日批准。

本标准属于首次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Ⅱ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啤酒与麦芽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啤酒与麦芽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扩、改建啤酒与麦芽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河南省辖区内啤酒与麦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控制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清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99—2007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2020版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2020版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铝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铝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铝和铝材压延加工企业或生产系统,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铝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37186 气体分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6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HJ 84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79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82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4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8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02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700 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 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3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HJ 824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5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63.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HJ 955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956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8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HJ 11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DB41/ 1066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燕京啤洒(河南月山)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啤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燕京啤洒(河南月山)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啤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燕京啤洒(河南月山)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啤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9.22•【字号】豫环审〔2014〕357号•【施行日期】201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燕京啤洒(河南月山)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啤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14〕357号燕京啤洒(河南月山)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由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燕京啤洒(河南月山)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啤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水。

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81-2011)表2预处理标准A和博爱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博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对各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治理。

2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

2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ⅡIII
DB41/ 276—20XX
IV
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
DB41/ 276—20XX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盐、制碱企业水污染物中氯化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 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辖区内现有制盐、制碱企业废水中氯化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扩、改建制 盐、制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中氯化物的 排放管理。
1
DB41/ 276—20XX
3.5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自 20XX 年 XX 月 XX 日(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制盐、制碱企业的氯化物排放按表 1 的规定执行。 表 1 氯化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若 Q总 <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Yi × Qi基
2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DB41/ 276—20XX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 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必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应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3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4 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 规定执行。 5.5 对企业排放废水中氯化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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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40.20Z 62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 XXXXX—XXXX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41/ XXXXX—XXXX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5 污染物监测要求 (2)6 实施与监督 (3)IDB41/ XXXXX—XXXXII 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河南省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辖区内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燃煤电厂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具有强制性执行效力。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霞、曹金根、张长青、赵永辉、朱灵峰、冯继锋、付博。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汪太鹏、郭新望、谷一鸣、孙倩、刘勇量、李卓立、李英姿、刘军、陈丙亿、窦利军、杨惠、安玉刚、杨先锋、蔡丽、张成、门宁、李金锋、陈轲、刘璐、黄冬、高鹏、杜鹏、赵凌飞、陈建阁、赵宇航、谢闯将、尤克、霍建、马智捷、李岳君昇、曹家璇、丁先飞、韩海旺、高沛霖、来志林、王宇峰、刘莹。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XXXX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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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11-07-15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4
6 实施与监督. 5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啤酒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的技术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与麦芽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食品工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崇林、李洁、沈祥坤、张传兵。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6月23日批准。

本标准属于首次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与麦芽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啤酒与麦芽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扩、改建啤酒与麦芽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河南省辖区内啤酒与麦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控制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清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2007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啤酒企业
以麦芽为主要原料,经糖化、发酵、过滤、灌装等工艺生产啤酒的企业。

3.2麦芽企业
以大麦(或小麦)为原料,经浸麦、发芽、干燥、除根等工艺生产啤酒麦芽的企业。

3.3排水量
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废水等)。

3.4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啤酒或麦芽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3.5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
现有企业是指2011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啤酒与麦芽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

新建企业是指2011年1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啤酒与麦芽企业建设项目。

3.6城镇污水处理厂
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7 区域废水处理厂
对进入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收集系统的废水进行净化处理的废水处理厂。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啤酒和麦芽企业的废水,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且严于表1、表2预处理标准A规定排放限值。

排入区域废水处理厂的啤酒和麦芽企业废水,应符合区域废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且严于表1、表2预处理标准B规定排放限值。

4.2 排入环境水体的啤酒和麦芽企业的废水,除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外,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应符合所在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具体限值由当地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4.3 标准值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现有企业的废水排放按表1的规定执行,自2013年2月1日起,现有企业的废水排放按表2的规定执行。

自2011年11月1日起,新建企业的废水排放按表2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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