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终止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终止条件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终止条件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特定建设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终止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实际情况,本文就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终止条件进行探讨。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终止条件1. 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终止的最常见原因。
当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或者部分工程项目的建设,并且发包人已经接受了工程,支付了合同价款,合同即告终止。
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法定解除情形包括:发包人迟延支付价款、承包人迟延交付工程、发包人严重违约等。
约定解除情形包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即可解除。
3. 合同终止协议合同终止协议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过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终止协议应当明确终止合同的原因、终止时间、终止后的处理事项等。
合同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被确认无效。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双方恶意串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标的违法等。
合同无效后,合同终止。
5.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一方因对方违约或者出现法定解除情形,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条件成就之日起合理时间内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
合同解除后,合同终止。
6. 合同履行不能合同履行不能是指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包括:承包人丧失施工能力、工程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等。
合同履行不能后,合同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
虽然终止和解除这两个词听起来很相似,但在法律上,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我们需要理解终止和解除这两个词的具体含义。
合同的终止意味着合同被提前终结,合同的效力自始即予终止,合同双方不再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而合同的解除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当发生一定条件或事实时,一方有权利请求合同解除,并终止合同的效力。
那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呢1. 终止和解除的主体不同合同的终止通常是由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也可以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发生。
而合同的解除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裁决机构或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判决或裁决解除。
2. 终止和解除的适用情形不同终止适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例如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合同目的不可实现终止等。
而解除适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例如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等。
3. 终止和解除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不同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不再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合同完成后没有后续需要履行的事项。
然而,合同解除后,一方当事人仍然需要承担因解除产生的责任,例如赔偿损失等。
4. 终止和解除的效力不同合同终止是即时生效的,合同双方不再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合同可以被视为从未存在过。
而合同的解除是以解除裁决的形式生效的,裁决机构或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判决或裁决解除,解除后仍需根据解除裁决的内容履行相关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和经济影响,一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权益和利益进行综合考量,选择最为合适的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终止
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终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合同的终止。
当双方同意或根据合同条款需要解除合同时,应制定一份书面的合同终止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终止的范本,供参考之用:甲方(建设方):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
因____(说明终止原因),现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终止原合同。
为此,特订立本终止协议。
一、合同终止的条件1. 双方确认,在原合同终止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甲方将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2. 对于未完成的工程部分,双方将不再履行原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3. 若因合同终止给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财务结算1. 截至合同终止之日,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将在核实工程量及质量无异议后__天内支付完毕。
2. 乙方应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__天内,完成对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并将场地交还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理现场或交还场地,应按逾期天数每日支付__元的违约金。
四、争议解决1. 本终止协议一经签订,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因本终止协议引起的或与本终止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原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五、其他事项1. 本终止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索赔范围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索赔范围建设工程合同终止通常包括正常完成、协商解除、违约解除和不可抗力解除等情况。
在这些不同情况下,索赔的范围和依据也会有所不同。
一、正常完成在工程正常完工的情况下,一般不涉及索赔问题。
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变更设计或增加工作量导致一方成本增加,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的索赔。
二、协商解除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通常会对已发生的费用进行清算,并根据协议条款处理未完成部分的经济责任。
此时,索赔的范围可能包括已完成但尚未结算的工程款项、合理的利润损失等。
三、违约解除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另一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提出索赔。
常见的索赔内容包括违约金、损失赔偿、以及由于对方违约造成的额外成本等。
四、不可抗力解除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合同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被解除。
在这种情况下,索赔通常针对已经发生且合理预见的损失,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损失。
具体到索赔范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已完成工作的价值:根据合同条款计算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项。
2. 材料和设备费用:已经采购但尚未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3. 人工成本:包括直接工资和相关的管理费用。
4. 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租赁的机械设备产生的费用。
5. 现场管理费用: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开销。
6. 预期利润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润比例计算的预期损失。
7. 其他间接损失:如资金占用成本、市场机会损失等。
在处理索赔事宜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准确记录和保存所有相关的文档和证据,如合同文本、变更通知、进度报告等。
- 及时与对方沟通,明确索赔意向和基础。
- 依法依规进行协商,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支持。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索赔问题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经济计算,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的法律顾问和成本工程师共同参与,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建设工程合同中止和终止
建设工程合同中止和终止我们需要明确合同中止和终止的概念。
合同中止通常指的是因特定原因暂时停止履行合同,待问题解决后可继续执行;而合同终止则意味着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彻底结束,双方不再承担后续的合同责任。
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合同中止和终止的范本:【合同中止与终止】1. 合同中止条件:- 甲方或乙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改正;- 法律、行政法规变更或政府命令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其他依法可以中止合同的情形。
2. 合同终止条件:- 合同中止后,中止原因消除但无法恢复履行;-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合同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法律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3. 中止和终止的程序:- 任一方提出中止或终止合同的请求,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对方收到中止或终止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双方应协商确定中止或终止的具体时间点和相关事宜;- 必要时,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4. 中止和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止期间,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的权利义务暂停履行;-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清算责任,包括已完成工作的验收、费用结算等;-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合同中止和终止条款为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合同中止和终止事宜,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具体条款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需求来制定,必要时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合同一旦中止或终止,可能会对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等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合理设定相关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原因有3类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原因有3类
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战争或政府行为等。
这些因素往往对工程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使得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或
者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合同。
例如,如果因为地震导致工地严重破坏,无法修复或继续施工,那么合同就可能因
此而终止。
二、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是导致合同终止的另一大原因。
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方
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就构成了违约。
常见的违约行为包括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工期延误、资金支付不及时等。
一旦违约行为发生,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要求解除合同并追求相应的违约责任。
比如,如果承包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且
经过合理期限仍未能改正,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双方协议解除
除了不可抗力和违约行为外,合同双方还可以基于共同意愿,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合同。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双方因市场变化、经营策略调整或其他原因,认为继续履行合
同已不再符合双方的利益时。
协议解除是一种和平解决争议的方式,它允许双方在不损害
彼此利益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合作关系或寻找新的合作伙伴。
例如,如果双方发现原定的
工程项目因政策调整而不再可行,他们可以选择协商解除合同,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在法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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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解除权,不必经对方的同意。
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
1.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形式
建
设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工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程 合 同
②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不履行主要债务。
程 合 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建设工程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2)特别程序
法
根据《合同法》第96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建设
规 工程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手续未办理之前,建设工程合同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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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
建筑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
定义:指当事人双方终止合同关系,合同确立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
建 设
务关系消灭。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法定原因一旦发生,合同关系即在
工 法律上消灭,不需当事人主张。
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合同终止:
合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同 法
2.合同解除
法
③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规
④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
⑤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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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
2.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程序
终止建设工程合同范本3篇
终止建设工程合同范本3篇篇一甲方(发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一、终止原因[具体说明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如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双方协商一致等]二、双方确认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已完成的工程内容及对应的工程价款为:[详细列出已完成的工程范围和对应的价款]2.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明确已支付的金额]三、结算与支付1. 经双方结算,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为:[计算出最终应支付的余额]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乙方应在收到上述款项后______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工程交接1. 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施工现场及已完成的工程成果移交给甲方。
2. 双方应共同对移交的工程进行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日内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工程或修复质量问题,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篇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终止合同的决定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合同的履行。
建设工程合同如何终止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消灭。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消灭,也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
在我国《合同法》中,对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是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最常见原因。
当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了合同义务,实现了合同目的,合同即告终止。
例如,承包人完成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发包人支付了全部工程款,双方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因此终止。
二、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因法律规定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效力。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包括:1.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效力。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2. 法定解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三、合同终止的其他原因1. 债务相互抵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相互抵销。
债务相互抵销的,合同终止。
2.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物提存,合同终止。
但是,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 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终止。
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4.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同一人时,合同终止。
5.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如合同到期未履行、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等。
四、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1.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但是,合同终止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的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范本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范本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____(终止原因)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终止协议:1. 终止原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原合同。
原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告终止,双方均不再依据原合同主张任何权利或履行任何义务。
2. 工程结算:双方确认,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为____%,甲方已支付工程款____元。
根据原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____元,该款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
3. 材料和设备处理: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将所有属于乙方的材料、设备等撤离施工现场。
对于乙方已采购但尚未使用的工程材料,甲方同意按市场价____%的价格予以回购。
4. 工程质量保证:乙方保证已完工程质量符合原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工程,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乙方应予以配合。
5. 违约责任:双方确认,原合同终止非因任何一方违约所致,因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若因原合同终止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6.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双方确认,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原合同终止的全部协议和理解,取代之前双方关于该事宜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协议。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1. 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啊!就像你去一个陌生地方得先搞清楚路线一样,不仔细看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比如合同里规定了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对方,你不注意到这点,岂不是很糟糕?2. 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啊!这可太重要啦!就好比打仗要有武器,你得把和合同终止相关的往来文件、沟通记录都好好保存着。
万一后面有纠纷,你总得有证据来证明自己吧,不然怎么说得清呀!比如说对方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你得有证据才能让自己站得住脚呀!3. 及时通知相关方啊!你可别不当回事。
这就像是你有事情得赶紧告诉家人朋友,不能拖着呀!你想想,要是没有及时通知,别人还在那按合同做事,那不就乱套了嘛!比如你和供应商终止合同了,不及时通知,人家还在给你生产货物呢!4. 搞清楚责任划分啊!别稀里糊涂的。
这就跟分蛋糕一样,得清楚谁该拿哪一块。
要是责任都没搞明白,后面肯定有大麻烦。
比如到底是因为谁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这得明晰呀,不然怎么承担后果呢!5. 评估对各方的影响啊!这可不能马虎。
就如同下棋得考虑每一步对全局的影响一样。
你得想想合同终止对自己、对对方、对整个工程会带来哪些后果,好提前有个应对呀!比如说合同终止后其他合作方会不会受牵连呀!6. 按照法定程序来呀!别随心所欲。
这就好比走路得走在正道上,别走歪了。
不依法办事,那可不行呀!比如合同终止要经过哪些审批流程,就得老老实实去做呀!7. 找专业人士咨询啊!他们可是专家呀!就像你生病了找医生一样,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
自己拿不准的时候,赶紧去请教专业人士,他们的经验和建议可宝贵啦!比如说律师,他们能给你最靠谱的指导呀!我觉得啊,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可真是一件大事,这些注意事项每一个都不能小瞧,得认真对待,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啊!。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原因有3类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法定原因消失,合同关系不复存在。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类:一、履行完毕履行完毕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履行完毕通常表现为工程项目的完工、交付使用以及价款的支付等。
合同的履行完毕是合同终止的最常见、最正常的原因。
履行完毕的终止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当事人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也不再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合同的从权利和从义务随之消灭。
如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随着主合同的履行完毕,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相应消灭。
3. 合同的终止不具有溯及力。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的效力仅限于合同终止时及以后的时期,对合同成立之前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关系不产生影响。
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解除合同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1.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情况,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 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对方的违约行为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单方解除合同。
3. 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如工程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
解除合同的终止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终止的原因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规定。
2. 合同解除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合同解除前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有效。
3. 合同解除不具有溯及力,只对解除合同之后的法律关系产生效力。
三、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无过错,但合同关系无法继续履行,从而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法定解除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1. 不可抗力。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范本最新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范本最新甲方(发包方):[甲方全称]乙方(承包方):[乙方全称]鉴于甲乙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终止原因,如:项目取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合同,并达成如下终止协议:一、合同终止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即告终止。
2. 双方确认,原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享有原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原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二、结算与支付1. 双方同意,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最终结算。
2. 经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具体金额]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具体时间]内支付给乙方。
3. 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税务发票。
三、工程资料与现场交接1.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具体时间]内,将所有与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移交给甲方。
2. 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具体时间]内,完成施工现场的交接工作。
四、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结算款项,应按未付款项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移交工程资料或完成现场交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字):[代表姓名]日期:[签订日期]乙方(盖章):[乙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字):[代表姓名]日期:[签订日期]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范本,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实际使用前,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情形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情形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双方协议解除:当甲方和乙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或不可能时,可以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从而终止合同。
2. 完成合同目标:一旦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合同自然终止。
3. 法定解除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或者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4. 行政命令或法律变更:因政府行为如征地拆迁、环保法规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合同可能因此被终止。
5. 其他约定的情形:合同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预先约定其他可能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如某一方破产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等。
我们来看一个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范本:【合同名称】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协议书【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承包单位)鉴于甲乙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由于【具体终止原因,如:项目规划调整、资金问题、合作方经营状况变化等】,现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并就合同解除后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甲乙双方不再承担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除非另有约定。
二、关于已完工部分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对于合同解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终止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益保障。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的定义、终止条件、终止后的工程价款支付、质量保修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的定义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是指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的完成时间,即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并交付给发包人的时间。
终止时间既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截止时间,也是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起始时间。
三、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条件1. 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全部达到,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发包人进行了验收,并同意接收工程。
2. 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部分达到,但发包人同意接收工程,并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3. 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未达到,但发包人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后的工程价款支付1. 合同终止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2. 合同终止时,承包人未完成的工程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3. 合同终止时的工程质量问题:如果合同终止时,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五、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后的质量保修责任1. 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如果合同终止后,发包人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 如果合同终止后,发包人未按约定接收工程,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六、结语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终止时间的定义、终止条件、终止后的工程价款支付和质量保修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有效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通常涉及到工程完工、合同解除、违约等多种情形。
为了确保合同终止时间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以下内容将详细阐述如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时间。
一、工程完工时的终止当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完成时,合同自然终止。
此时,合同终止时间的认定应基于以下几个条件:1. 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通过了竣工验收;2. 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均已完结;3. 双方已经进行了工程结算,且结算结果已得到双方认可;4. 承包方已经移交了工程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竣工图纸、操作手册等;5. 发包方已经履行了支付尾款的义务。
二、合同解除时的终止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合同可能会被提前解除。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2.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在这些情况下,合同终止时间的认定应当是双方达成协议的时间,或者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并被确认接受的时间。
三、违约导致的终止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终止时间的认定应当是:1. 违约方收到解除通知的时间;2. 如果涉及到仲裁或诉讼,则是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
四、其他情形的终止除了上述常见情形外,还可能有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如政策变动、法律法规的更新等。
这些情况下的合同终止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总结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时间认定应当基于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以便于准确认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时间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细致的条款约定。
终止时间作为合同终止的核心要素之一,其规定应当明确无误。
以下是一个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时间的范本,供参考:【合同终止时间】1. 合同终止生效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若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则按照以下规定执行:2. 不可抗力情形: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提出终止合同。
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
如超过三十日未能消除不可抗力影响,则视为合同自动终止。
3. 协商一致情形:双方基于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合同。
终止协议需书面形式确认,并明确终止日期及相关责任处理办法。
4. 违约情形: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要求提前终止合同。
具体终止时间和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或依法申请仲裁、诉讼解决。
5. 终止后的处理:合同一旦终止,承包方应立即停止所有工作,并在合理时间内撤离现场。
发包方应及时结算并支付至终止日期为止的所有应付款项。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6. 其他约定:双方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合同终止时间作出特别约定,该等特别约定应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通过上述范本可以看出,合同终止时间的设定需要考虑到多种可能的情形,并且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
在实际工作中,建议各参与方在签订合同前,充分沟通并明确各项条款,以便在合同终止时能够有序、合法地处理后续事宜。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清算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清算程序一、合同终止的前提条件在进入清算流程之前,必须确立合同终止的合法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可能因为工程完工、违约、不可抗力、协商一致或其他法定情形而终止。
合同双方应当审查并确认终止条件已经满足,方可启动清算程序。
二、通知与确认一旦决定终止合同,当事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终止的理由和依据。
收到通知的一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
如果存在争议,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三、财务结算财务结算是清算过程中的核心环节,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已付款项、未付款项、违约金、损失赔偿等进行清晰的核算。
还应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进行妥善处理。
四、资产与物料处理对于现场的建材、机械以及已完成但未结算的工作,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市场评估价值进行估价,并依此进行相应的处理。
若合同中无具体约定,可参照行业标准或通过专业评估机构来确定。
五、文件与资料归档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文档、图纸、技术资料等应进行整理和归档。
这些资料对于后续的质量追溯、保修等事项至关重要。
六、工程验收与交付即便合同终止,工程质量标准仍应得到保证。
因此,在清算过程中,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交付,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在清算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存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清算报告完成上述所有步骤后,负责清算的一方应编制清算报告,详细记录整个清算过程及相关结果,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该报告作为合同终止的最终凭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这份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清算程序范本旨在为合同双方提供一个公正、客观的清算流程指南。
通过遵循这一范本,双方能够更加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实现工程的平稳过渡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清算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清算流程当一项建设工程合同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来执行清算工作。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一、通知与确认合同一方提出终止意向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通知中应明确指出合同终止的原因和依据。
收到终止通知的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应,确认是否同意终止合同。
二、协商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终止合同,接下来就是通过协商确定终止合同的具体条件,包括工程的现状交接、已付款项的处理、违约责任的认定等。
三、签订终止协议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合同终止协议。
这份协议应详细记录合同终止的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日期、未完成工作的处理方式、已发生费用的结算方法等。
四、财务清算合同终止后,需要进行财务清算。
这涉及到对已经发生的成本、收入和利润的核算,以及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最终的资金划拨。
所有款项的支付都应有清晰的账目记录和相应的凭证支持。
五、工程现状交接对于尚未完工的工程,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现场交接。
交接过程中应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并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六、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终止是因为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可能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来确定。
七、后续事宜处理合同终止后,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后续事宜,如保修期内的维修问题、争议解决等。
这些都应在终止协议中予以明确,以免留下隐患。
八、法律手续办理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如备案、公证等,以确保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
在整个合同终止清算流程中,建议双方保持沟通透明,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同时,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各方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时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时间一、合同终止的定义合同终止是指甲乙双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而最终达成协议终止合同的行为。
合同终止分为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和一方单方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是指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过充分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一方单方终止是指甲乙双方中的一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的原因(1)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合同无法继续执行。
(2)合同变更情况较大,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一方单方终止的原因(1)对方履行义务不到位,导致自己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2)对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自己受到损失。
三、合同终止的程序1.发生合同终止情况后,双方应及时协商,达成终止合同的意见,并签订终止协议。
2.在签订终止协议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合同。
3.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就终止后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以便尽快结束合同关系。
四、合同终止的影响1.合同终止会对施工工程产生不良影响,可能导致工程延误、工程质量下降等问题。
2.合同终止会对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可能导致赔偿问题的产生。
3.合同终止会对双方合作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可能导致双方之间的信任缺失。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终止时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终止时间是指合同终止的时间点,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
1.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合同终止。
2.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终止时间:当一方单方终止合同时,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后确定终止时间。
3.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终止时间: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确定终止时间。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时间是合同终止的重要时间点,双方应在终止合同时依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终止时间,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合作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虽然是一种不愿看到的情况,但在实际施工中难免会发生,双方应尽量避免合同终止,并在终止时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以减少不良影响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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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终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终止履行一、案件基本事实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白兰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冶建公司。
1995年10月9日,白兰公司与冶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由冶建公司承包兰州比科新商厦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为土建、水暖电、一般通风、安装工程及一般装饰工程等。
工期28个月,计划1995年10月9日开工。
质量等级为优良,力争省优。
合同价5800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价款结算方式是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加签证。
除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白兰公司未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外,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均视为冶建公司违约,白兰公司可没收冶建公司交纳的合同保证金,另按工作量的1%作为经济处罚。
工程款结算按二类建筑工程取费标准计费。
正负零以下工程部分先由冶建公司垫资施工。
白兰公司若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正负零以下已完工程的价款,违反合同规定,向冶建公司承担该部分价款的延期银行计划外贷款利息,并按冶建公司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1%支付罚金。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停建或缓建和由于设计变更、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建、缓建,双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冶建公司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同日,白兰公司与冶建公司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载明工程的建筑总面积约75 000平方米,最终以施工图设计核准。
8层以下为大空间框架结构,8层以上为框剪结构。
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生效三日内,冶建公司向白兰公司交纳合同保证金500万元。
工程竣工验收时,确认冶建公司全面完成规定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白兰公司一次返还不计利息。
工程如遇停工或缓建,白兰公司应即时归还保证金。
同年10月31日,白兰房地产公司函告冶建公司,白兰房地产公司成立,比科新商厦工程建设指挥部开始使用“兰州白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印鉴。
1997年1月20日,冶建公司向建业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建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冶建公司与白兰公司就比科新商厦工程及其装饰工程订立和履行合同。
4月3日,白兰房地产公司致函冶建公司,请其就比科新商厦室内回填工程质量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处理纠正。
1997年4月30日,白兰公司与冶建公司西北工程指挥部签订《协议书》,为兰州交易会的召开“展开施工作业大会战”,由白兰公司提供2 700万元的建设资金,其中1700万元用于土建工程,500万元用于设备设施的订货和安装,500万元用于外立面装修。
冶建公司确保完成工程量内容。
白兰公司若未按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执行,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白兰公司独自承担。
1997年5月,白兰房地产公司与建业公司又签订了《装饰工程合同协议条款》及《兰州“比科新商厦”装饰工程施工意向书》,约定比科新商厦室内外装饰工程由建业公司总承包,承包范围是全部室内外装饰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
开工日期1997年5月25日,竣工日期1997年8月10日。
质量等级优良。
合同价1800万元。
由建业公司分包的装饰施工单位应出具有关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施工简历、业绩等文件报白兰房地产公司审定、考核、认可。
工程结算为白兰房地产公司授权建业公司向分包单位收取分包工作量10%以上的工期和质量合同保证金。
装饰工程的备料款、进度款由建业公司自行筹措,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白兰房地产公司除工程保修款外将工程款一次结清。
合同签订后,建业公司将装饰工程分包给广州珠江建筑装饰集团公司并于1997年底交付白兰公司投入使用。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经甘肃信诺房地产咨询估价中心评定,装饰工程评估价为12 519 210元(不含运输费693 321.33元和剩余石材款381 134.88元)。
甘肃信诺房地产咨询估价中心具有甘肃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房地产评估甲级”。
另查明:在白兰房地产公司与建业公司签订的《兰州“比科新商厦”装饰工程施工意向书》中载明,由白兰房地产公司代建、冶建公司西北工程指挥部(建业公司)承建的比科新商厦工程,至1996年底土建工程已完成至结构三层顶,计划于1997年10月1日前裙楼部分的全部建安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室内外装饰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交付使用。
白兰房地产公司于1997年12月30日、1998年6月8日、1999年5月28日分别致函冶建公司,就裙楼外装饰工程、外立面装潢大理石的施工等提出质量问题。
比科新商厦工程于1997年8月30日停工。
2000年11月16日,经白兰公司和冶建公司结算,双方认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及《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所涉的土建工程实际发生额为49 411 641元,白兰公司和白兰房地产公司以工程款名义已付款5185万元。
1999年12月7日,冶建公司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白兰公司,请求判令白兰公司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装饰施工合同的工程款本金、保证金和利息损失3712.85万元,赔偿损失717.35万元,由白兰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和律师费。
白兰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冶建公司承担因其承建的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293 047元和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预购房违约金、贷款利息等其他经济损失19 053 349.11元。
二、一审法院认定与判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白兰公司与白兰房地产公司是两块牌子,但是原法定代表人均为邱维兴。
付给冶建公司的5185万元均以工程款名义支付,无法分清土建工程款和装修工程款。
建业公司虽系冶建公司下属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冶建公司承诺承担建业公司与白兰房地产公司所签装饰工程合同的法律责任。
白兰房地产公司与建业公司签订的《装饰工程合同协议条款》因建业公司没有取得法定装修资质证书,所签合同无效。
白兰房地产公司明知建业公司没有资质而与其签订装饰合同,应承担造成合同无效的主要过错责任。
冶建公司明知建业公司没有装修资质而承揽装修工程,亦有一定过错。
关于白兰公司提出追加兰州比科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因白兰公司与兰州比科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是联建合同,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且冶建公司又尚未主张,应属另外一个法律关系,故不予支持。
冶建公司与白兰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及其《补充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应认定有效,但由冶建公司垫资施工的条款违反了建设部347号通知的规定而无效。
2000年11月16日,经白兰公司和冶建公司结算,双方认可土建工程实际发生额为49 411 641元。
装修工程款经一审法院委托据实评估,实际核定为12 519 210元,运输费依据冶建公司提供的证据据实认定为110 239元,剩余石材款为381 134.88元,白兰公司尚欠冶建公司工程款10 572 224.88元。
工程停工的原因是白兰公司未能如期支付工程款,因此白兰公司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除评估单位据实认可的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砼搅拌机、卷扬机、人工费5项费用为601 719.3元之外,冶建公司主张的其余损失无相关证据佐证,不予认可。
工程保证金320万元应由白兰公司返还给冶建公司。
白兰公司反诉称工程楼板有质量问题,因工程没有经过验收且未完全竣工,白兰公司即于1997年底接收并作为展馆使用,双方也提出了整改方案,因此白兰公司的反诉请求不能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一、冶建公司与白兰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及其《补充协议》有效,双方继续履行;二、白兰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拖欠冶建公司的工程款10 572 224.88元及其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利率计算,自1997年8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三、白兰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冶建公司保证金320万元;四、白兰公司承担冶建公司机械设备停置费601 719.3元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五、驳回白兰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289 400元,由冶建公司负担57 880元,白兰公司承担231 520元;反诉费8632元,由白兰公司负担;鉴定费65 000元由冶建公司负担32 500元,白兰公司负担32 500元。
三、上诉及答辩情况白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不清。
冶建公司与白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后将工程交由建业公司承建,建业公司仅为城市民用建筑三级企业,不具备高层建筑施工能力,导致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认为合同无效,要求终止履行合同;冶建公司完成土建工程量为49 411 641元,而白兰公司实际支付的工程款为5 185万元,因此不存在建设资金不到位的情形,判决白兰公司支付机械设备停置费也就没有事实依据;工程停工不是建设资金问题,停工原因是建业公司施工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双方没有达成解决方案;建业公司将装饰工程转包给广州珠江建筑装饰集团公司,从中渔利,是违约行为;白兰公司提供的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甘肃省建设厅出具的证据,证明“甘肃信诺房地产咨询中心不具备工程造价咨询及鉴定资格”。
白兰公司的前法定代表人兼任白兰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违反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两个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认为仅是两块牌子;装饰工程合同是白兰房地产公司与建业公司签订的,白兰公司没有义务代替白兰房地产公司清偿工程欠款。
一审法院以“建业公司虽系冶建公司下属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冶建公司承诺承担建业公司与白兰房地产公司所签装饰工程合同的法律责任”为判决理由,违反了《民法通则》有关债的主体是特定的规定;装饰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冶建公司没有装饰工程资质,因此建业公司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白兰公司与比科新公司有联建合同,比科新公司是甘肃国际贸易大厦的受益者,应追加为共同被告,白兰公司选择冶建公司为施工单位也是根据《联建合同》中比科新公司的授权。
一审法院审理程序违法。
一审法院将四个诉讼主体的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两个独立的诉讼合并审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合并审理的原则;冶建公司起诉没有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问题,仅要求支付工程欠款,一审法院却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
同时,如合同继续履行,在没有履行完毕时就不存在一审判决的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冶建公司答辩称:一审法院对于本案有关主体的认定是正确的,白兰公司拖欠冶建公司工程款是事实,由于白兰公司于1997年7月已接近该工程使用,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冶建公司对于工程质量问题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