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ppt
肝肿大、肝区疼痛等。
造血系统表现
01
02
03
白细胞减少
发热、咽痛、口腔溃疡等 。
血小板减少
出血倾向、皮下瘀点瘀斑 等。
贫血
乏力、头晕、面色苍白等 。
04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诊断方法与步骤
收集病史
详细了解患者的职业史、接触放射 性物质的种类和剂量、暴露时间等 。
进行体格检查
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和与放射性物质 接触部位的详细检查。
遗传因素
某些基因突变可能增加个体对某些 放射性物质的易感性。
预防与控制策略
控制职业暴露
通过合理的工作场所布局、使 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监测辐 射剂量等方法,减少工作人员
接触放射性物质的机会。
健康监护
建立完善的健康监护制度,及 时发现并处理早期职业健康问
题。
提高公众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放 射性疾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划。
康复治疗
根据康复评估结果,采取物理治 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等多种 方法,促进患者康复。
康复护理
提供心理支持、生活指导、家庭护 理等服务,帮助患者回归社会和家 庭。
预后影响因素与康复效果评估
影响因素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时机、治疗 方法等。
康复效果评估
定期进行康复效果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
2023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目 录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概述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流行病学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临床表现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治疗与康复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处理原则
1.及时进行正确的现场抢救,特别是对危及生命 的损伤,以全力抢救生命。尽快使受照者脱离放 射源,洗消放射性沾染,以及采取阻滞放射性核 素吸收的措施。
2.尽快收集现场可能得到的,用于测定或评估受 照人员剂量的资料:如场所监测数据;可用于推 断受照者受照剂量的物品和可作为生物剂量计估 算剂量的生物样品。
5、法定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种类以法定 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疾病为准。现已纳入《职业 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的职业性放射 性疾病共有11项:
①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②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③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④内照射放射病 ⑤放射性皮肤疾病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法律依据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与内容
(九)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
2.填写《职Leabharlann 性放射性疾病报告单》的要求。 A.关于诊断
如一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放射性疾病时, 只填一份报告单。 B.关于受照史
应写明受照原因及简要经过。如系外照射,应 写明射线种类,全身或局部,一次或多次受照, 或慢性小剂量照射。如系内照射,应写明放射性 核素名称,进入体内的途径及量。
(五)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原则
④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必须依据其相应的诊断标准。
⑤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可 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 断。
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和《职业病 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没有证据否定 所受职业照射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 在排除其它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性放射性 疾病。
F.经国家指定机构培训、考核合格。
(二)从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执 业医师应具备的条件
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目录(截至2013.12.31)
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目录(截至2013.12.31)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备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GBZ 95-2002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 8283-1987 2002-04-08 2002-06-012GBZ 96-2011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96-2002 2011-11-23 2012-05-013GBZ 97-2009 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GB 16386-2002 2002-04-08 2002-06-014GBZ 98-2002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 16387-1996 2002-04-08 2002-06-015GBZ 99-200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 16388-1996 2002-04-08 2002-06-016GBZ 100-2010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GBZ 100-2002 2010-09-19 2011-03-017GBZ 101-201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GBZ 101-2002 2011-11-23 2012-05-018GBZ 102-2007 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GBZ 102-2002 2007-04-27 2007-12-019GBZ 103-2007 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GBZ 103-2002 2007-04-27 2007-12-0110GBZ 104-2002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 8280-2000 2002-04-08 2002-06-0111GBZ 105-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 8281-2000 2002-04-08 2002-06-0112GBZ 106-2002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 8282-2000 2002-04-08 2002-06-0113GBZ 107-2002 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WS/T 176-1999 2002-04-08 2002-06-0114GBZ 108-2002 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WS/T 197-2001 2002-04-08 2002-06-0115GBZ 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2002-04-08 2002-06-0116GBZ 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2002-04-08 2002-06-01 2010年复审结果为继续有效17GBZ 111-2002 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2002-04-08 2002-06-0118GBZ 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2002-04-08 2002-06-0119GBZ/T 156-2013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与内容GBZ/T 156-2002 2013-05-17 2013-10-0120GBZ 162-2004 放射性口腔炎诊断标准2004-5-21 2004-12-121GBZ/T 163-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2004-05-21 2004-12-012010年复审结果为继续有效22GBZ/T 164-2004 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2004-05-21 2004-12-012010年复审结果为继续有效23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2006-11-15 2007-04-0124GBZ/T 170-2006 核事故场外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2006-03-13 2006-10-01 25GBZ/T 171-2006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2006-03-13 2006-10-0126GBZ/T 172-2006 牙釉质电子顺磁共振剂量重建方法2006-03-13 2006-10-0127GBZ 190-2007放射性食管疾病诊断标准2007-04-27 2007-12-01 28GBZ/T 191-2007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2007-04-27 2007-12-01 29GBZ 214-2009 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2009-03-06 2009-12-0130GBZ 215-2009 过量照射人员医学检查与处理原则2009-03-06 2009-12-0131GBZ/T 216-2009 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2009-03-06 2009-12-0132GBZ/T 217-2009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护理规范2009-03-06 2009-12-01 33GBZ 219-2009 放射性皮肤癌诊断标准2009-07-13 2010-02-01 34GBZ/T 234-2010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2010-09-142011-03-0135GBZ 235-201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2011-01-21 2011-08-0136GBZ 241-2012 放射性心脏损伤诊断2012-03-15 2012-08-01 37GBZ 242-2013 放射性肝病诊断2013-03-14 2013-07-0138GBZ/T 243-2013 单细胞凝胶电泳用于受照人员剂量估算技术规范2013-03-14 2013-07-0139GBZ/T 244-2013 β射线所致皮肤剂量估算规范2013-03-14 2013-07-01 国家标准40GB/T 12715-1991 染色体畸变分析估算生物剂量的方法1991-01-15 1992-01-0141GB/T 16148-2009放射性核素摄入量及内照射剂量估算规范GB/T 16148-19952009-10-152009-12-0142GB/T 16149-2012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计量估算规范GB/T 16149-19952012-06-292012-08-0143GB/T 18197-2000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的医学处理规范2000-09-30 2001-03-0144GB/T 18198-2000 矿工氡子体个人累计暴露量估算规范2000-09-30 2001-03-0145GB/T 18199-2000 外照射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规范和治疗方案2000-09-30 2001-03-0146GB/T 18201-2000 放射性疾病名单2000-09-30 2001-03-01 47GB/T 28236-2011染色体畸变估算生物剂量方法2011-12-30 2012-05-01 行业标准48WS/T 117-1999 X、γ、β射线和电子束所致眼晶体剂量估算规范1999-01-21 1999-07-0149WS/T 187-1999 淋巴细胞微核估算受照剂量的方法1999-12-09 2000-05-0150WS/T 188-1999 X、 射线和中子所致皮肤损伤的剂量估算规范1999-12-09 2000-05-0151WS/T 204-2001 用稳定性染色体畸形估算职业受照者剂量方法2001-07-20 2002-01-01WS/T 378-2013 造血刺激因子在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治疗中的应用指南2013-03-14 2013-07-0152。
放射性疾病健康监护题
B、保证工作人员健康情况与其开始和继续从事工作的适任性
C、建立的记录为下述情况提供有用资料:事故性受照或职业病,可能与工作条件相关的疾病发病率的统计学评估,职业性受照场所放射防护管理的公共卫生评价,法医学需要
D、为放射性污染或过量受照事件提供咨询和治疗
二、填空题
1、2002年4月18日发布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有(11)项。
5、医学史调查中职业史包括哪些?
答:接触辐射照射的原因、种类、时间、地点、剂量、自觉症状、躯体反应以及任何的诊断、治疗和转归情况。
6、什么是放射性疾病(radiation sickness)?
答:指的是病因明确、病种多样的一类疾病,即电离辐射所致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损伤和疾病的总称。
7、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范围包括哪些?
4、《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5—2002)中将“(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显著增加和/或(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率)显著增加作为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的一项参考指标。
5、人类造血器官主要包括(骨髓)、(淋巴结)和(脾脏)。
6、电离辐射作用于人体后,其能量传递给机体的分子、细胞、组织和器官所造成的形态和功能的后果,称为(辐射生物效应)。
答: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 112—2002)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9、申请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时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11、《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 95-2002)对放射性白内障的晶体改变及分期标准是什么?
法定职业病之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
法定职业病之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症状体征:头痛,恶心、呕吐、体温升高,甚至出现精神和意识的改变,局部神经症状的恶化或癫痫。
嗜睡、恶心、呕吐、易怒、食欲不振、兴奋性增高、学习记忆力减退等诊断检查:1.放射性脑损伤1.1诊断1.1.1剂量阈值:分次照射脑累积剂量≥601Gy;一次照射或等效一次照射剂量≥10Gy。
放射治疗所致的损伤与分割方式和受照体积有关。
1.1.2临床表现:依据各种不同症状的发生是假,可分为三期:a)急性:常发生于照射后数天至1个月,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体温升高,甚至出现精神和意识的改变,局部神经症状的恶化或癫痫,一般可以恢复。
b)早迟发反应期:常发生于照射后1个月至6个月,表现为嗜睡、恶心、呕吐、易怒、食欲不振、兴奋性增高、学习记忆力减退等,也可表现为一过性、自限性的疲劳感或局部神经症状的恶化。
c)晚迟发反应期:常发生于照射6个月后,根据病变的范围可分为局限性脑坏死和弥漫性脑白质损伤;局限性脑坏死的症状和体征取决于照射部位,常表现为一侧运动、感觉和神经反射障碍、失语、癫痫、意识障碍和精神异常等;弥漫性脑白质损伤可出现精神症状,包括人格改变、记忆力减退、精神错乱、注意力降低、学习困难、明显痴呆等,严重可致死。
d)对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受到大于50Gy剂量的全身照射,出现频繁呕吐和腹泻。
休克、共济失调、肌张力增强、震颤、抽搐、昏睡、定向和判断力减退时,按GBZ104的规定诊断和处理2.放射性脊髓损伤2.1诊断2.1.1剂量阈值:分次照射脊髓累积剂量≥45Gy;一次照射或等效一次照射剂量参照放射性脑损伤。
2.1.2临床表现,放射性脊髓损伤因临床类型的不同,临床表现多种多样。
2.1.2.1慢性进行性放射脊髓损伤是最常见的类型,起病隐匿,常出现一侧或双侧下肢感觉障碍,如肢体麻木、刺痛、触电感、烧灼感、乏力等,以后逐渐进展出现运动障碍,脊髓半切损伤或完全性横贯性损害。
2.1.2.2肌萎缩型放射性脊髓损伤较少见,主要因脊髓前角细胞损伤所致,临床表现为双下肢迟缓性瘫痪,属下运动神经元损害,无明显的感觉和括约肌障碍。
日本核污染引起什么病害
日本核污染引起什么病害
日本核污染可能引起以下病害:
1. 放射性疾病:暴露于放射性物质之后,人体可能受到辐射损伤,从而导致放射性疾病的发生,如癌症和遗传性疾病。
2. 白血病:长期暴露于高剂量的放射性物质可能导致白血病的发生。
白血病是一种恶性肿瘤,会影响骨髓中的造血功能。
3. 甲状腺癌:暴露于放射性碘等物质可能导致甲状腺癌的发生。
甲状腺是人体内分泌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器官,对碘的需求较高,一旦暴露于放射性碘,容易引发甲状腺癌。
4. 放射性性病:暴露于核污染可能导致生殖细胞受损,从而引起不育或遗传性疾病。
5. 先天性畸形:孕妇暴露于放射性物质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的风险增加,如脑发育异常、心脏畸形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病害并非直接由核污染引起,而是由于人体长期或高剂量暴露于放射性物质所致。
不同人群的敏感度和暴露情况也会影响病害的发生。
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
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
放射性疾病是指由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其诊断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
本文将介绍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标准,以帮助医务人员更好地识别和治疗这类疾病。
首先,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需要依据病人的病史和临床表现。
医生需要了解病人
的接触史,包括是否接触过放射性物质或者在放射性污染区域生活工作过。
此外,病人的临床表现也是诊断的重要依据,包括放射性疾病特有的症状和体征。
其次,放射性疾病的诊断还需要依据放射性检查和实验室检查。
放射性检查包
括X射线、CT、核素扫描等,可以帮助医生观察病变部位的情况。
实验室检查则
包括血液、尿液等生化指标的检测,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测定,可以更直接地反映病人的放射性照射情况。
最后,放射性疾病的诊断还需要依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病理学检查。
流行病学调
查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放射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包括高发区域和高危人群。
病理学检查则是通过组织病理学的方法,观察和分析病变组织的形态学和生化学变化,以确定病变的性质和程度。
综上所述,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需要综合运用病史、临床表现、放射性检查、实
验室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和病理学检查等多种方法。
只有全面综合这些信息,才能准确地诊断放射性疾病,为病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理。
在诊断放射性疾病时,医务人员需要保护自己不受辐射的影响,同时要充分了
解和尊重病人的意愿,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希望本文所述的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能够为医务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放射损伤的临床疾病
放射损伤的临床疾病摘要:长期、大量、不当的应用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造成放射性损伤。
放射性疾病可分为外照射性放射病和内照射性放射病。
外照射性放射病又可分为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放射损伤可引起呼吸、消化、泌尿、中枢、血液系统及皮肤、口腔、心脏、眼睛、甲状腺和子代遗传等发生不同程度的病变。
关键词:放射诊断临床疾病19世纪末,随着X射线和天然放射性物质的相继发现,电离辐射源和放射性物质在人类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不断地得到广泛的应用,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而长期、大量乃至不当的应用电离辐射源和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造成放射性损伤,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一、放射性疾病的分类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是体内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受到大剂量体外电离辐射而引起的全身性疾病。
该辐射可由X射线、γ射线或中子等引起。
其原因有核泄漏事故,医疗工作中X、γ射线应用于肿瘤,器官移植的起剂量照射。
临床以骨髓造血功能障碍损为主,表现为继发感染、出血和全血细胞下降三大特征;有些人表现为呕吐、腹泻、脱发、拒食、衰竭以至死亡。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7 人体在较长时间内(数周至数月)连续或间断遭受到较大剂量外照射,其累积剂量大于1.0Gy,照射量率小于急性放射病而明显大于慢性放射病,并以造血功能再生障碍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称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其临床特点为起病缓慢、造血功能障碍、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明显增高、明显的微循环变化、免疫功能及生殖功能低下,凝血机制障碍。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剂量当量限值的外照射,累积剂量超过1.5Sv以上引起的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并伴有其他系统改变的全身性疾病。
慢性放射源外照射主要来源于选矿、冶炼、探伤、放射源制备、土壤成份测量、贮藏、医学治疗以及核物理试验和研究等行业。
神经、造血、内分泌、免疫等系统功能障碍、晶状体病变等是其临床主要特征。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细胞学检查
对患者的细胞进行病理学 检查,观察是否有放射性 损伤或异常表现。
其他检查
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其他病 理学检查,如免疫组织化 学、分子生物学等。
04
疾病分类与鉴别诊断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分类
按照病程分类
分为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和慢 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按照病理学分类
分为坏死性放射性损伤、感染性 放射性损伤和非感染性放射性损 伤。
加强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与培训
加强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
对于放射性工作人员来说,健康监护非常重要。应建立完善的健康监护制度,定 期进行医学检查和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健康问题。
加强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培训
应加强放射性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放射性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应急处理措施等。
诊断的目的和重要性
准确诊断职业性放 射性疾病的类型和 程度。
有助于评估患者的 工作能力和劳动能 力,为职业病赔偿 和康复提供支持。
为制定治疗方案和 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
诊断流程简介
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全身症状、 皮肤损伤等。
进行影像学检查,如X线、CT、 MRI等。
详细询问病史和职业史。
进行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尿 常规、生化等。
07
结论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重要性和挑战性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重要性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是一种严重的职业病,对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 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管理对于保护放射性工 作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挑战性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需要结合医学影像学、实验室检查、职业史等多方 面信息,因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同时,由于放射性工作人员的特 殊工作环境,其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也不同于其他职业人群。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根据致病机制和临床表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可分为放射性 肿瘤、放射性损伤和放射性骨损伤等。
发病机制
1 2
电离辐射的生物效应
电离辐射可以引起DNA损伤、细胞分裂异常、 细胞凋亡等,从而引发肿瘤和不良生理反应。
辐射剂量与效应关系
接触的辐射剂量越大,患放射性疾病的风险越 高。
3
个体差异
个体对辐射的敏感性和耐受性存在差异,部分 人群可能更容易受到辐射损伤。
促进社交互动
鼓励患者积极参与社交活动,减轻孤独感,增强 自信心。
提供职业辅导
为患者提供职业辅导,指导其选择适合自身的职 业,避免再次接触放射线。
05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长期接触低剂量辐射的工人
长期接触低剂量辐射 的工人可能面临的风 险包括
癌症:长期接触低剂 量辐射可能导致癌症 的发生,尤其是消化 系统、呼吸系统和淋 巴系统的癌症。
了解患者的工作环境、防护措施以及是否有其他有害因素的 接触史,以评估其对放射线的暴露程度。
体格检查
对患者的外表、皮肤、粘膜、淋巴结等进行检查,以寻找 可能的放射性损伤和病变。
进行全身系统和器官的物理检查,包括心、肺、肝、脾、 肾等,以评估其整体健康状况和功能。
实验室检查
进行血液、尿液、骨髓等样本的采集和分析,以检测放射性损伤和病变对机体生 理功能的影响。
放射线影响肺部的正常功能,导致呼吸困难 。
胸闷
放射线引起胸膜炎症,导致胸闷。
肺部感染
放射线降低免疫系统的功能,导致肺部感染 。
消化系统症状
食欲不振
放射线对胃肠道产生刺激,导致食欲不振 。
呕吐
放射线对胃肠道产生过度的刺激,导致呕 吐。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定义和分类
定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是由于接触放 射性物质而引起的各种疾病,属 于法定职业病范畴。
分类
根据致病原因和临床表现,职业 性放射性疾病可分为躯体性放射 性疾病和功能性放射性疾病两大 类。
发病机制
电离辐射对机体的作用
慢性放射病
电离辐射可引起机体组织损伤,主要 与辐射剂量、辐射类型和机体因素等 有关。
影像学检查
01
02
03
04
X线检查
使用X线检查骨骼系统和肺部 等部位。
CT检查
使用CT检查内部器官和组织 。
MRI检查
使用MRI检查神经系统和软组 织。
其他影像学检查
如超声波检查、核医学检查等 。
病理学检查
活检
细胞学检查
电子显微镜检查
其他病理学方法
通过手术获取组织样本 进行病理学检查。
通过细胞学方法检查组 织样本。
心理支持
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和支持,减轻焦虑和恐惧,促进康复。
特殊治疗
放疗
对于恶性肿瘤患者,根据 病情制定放疗方案,杀死 癌细胞并控制肿瘤生长。
手术
对于部分患者,可能需要 进行手术治疗,如切除肿 瘤或进行器官移植等。
免疫治疗
对于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 患者,采用免疫抑制剂等 药物调节免疫系统,控制 病情。
通过电子显微镜观察组 织样本的超微结构。
如免疫组织化学检查、 分子生物学检查等。
03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的预防和控制
改善工作环境和防护设施
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辐射防护规定
01
雇主应确保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规定,提供
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定期监测辐射剂量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防关键是 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 手套和面具。
辐射监测可以及时检测工作场所 的辐射水平,确保职业人员的安 全。
培训和教育
提供职工辐射安全的培训和教育, 增强职业人员对放射性风险的认 识和防护意识。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手段
1
辐射暴露检测
通过检测体内的辐射剂量,可以评估个人辐射暴露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职业 人员的健康。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放射性疾病是由长期暴露于放射性物质或辐射环境中导致的一类严重健康问 题。本次演示将深入介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及其影响。
放射性疾病的定义和概述
什么是放射性疾病?
放射性疾病是指由射线或辐射源引起的一类疾病,包括癌症、遗传疾病和其他健康问题。
放射性疾病的分类
根据暴露的放射源和疾病类型,放射性疾病可以分为职业性、医源性和环境性。
国家法规
各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用于保护从事放射性工作的职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国际标准
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标准,用于指导和监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处理。
国际合作
各国通过合作和信息交流来共同应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挑战,推动全球放射性安全。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个人防护
辐射监测
2
早期识别和筛查
定期进行体检和筛查,可以早期识别患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人员,提供早期治 疗。
3
综合治疗方案
根据病情和个体差异,制定针对性的综合治疗方案,包括手术、放疗和化疗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防和管理经验分享
1 加强监督和管理
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包 括定期检查和培训,可以 降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 发生率。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预后预测
根据患者的病情评估结果,结合放射 性疾病的病理生理特点,预测患者的 预后情况。
康复治疗
物理治疗
康复训练
通过物理因子治疗,改善患者的局部血液 循环,促进炎症消散和组织修复。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 训练计划,包括肌肉力量训练、关节活动 度训练、平衡训练等。
心理支持
营养支持
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支持和辅 导,帮助患者调整心态,积极面对疾病。
02
诊断是预防和治疗职业性放射性 疾病的重要环节,有助于及时发 现、评估和治疗此类疾病。
放射性疾病概述
放射性疾病是一类由放射线照射引起 的损伤和病变,可累及全身各系统。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主要包括放射性皮 肤损伤、放射性胃肠炎、放射性肝损 伤、放射性肺损伤等。
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种类与特 点
种类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
加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 放射事故的能力。
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后与康 复
预后评估
病情评估
风险评估
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 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进行 全面评估。
对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遗症进 行风险评估,为后续治疗提供参考。
其他影像学检查如超声、核素扫描 等可以提供更多关于病变的信息。
04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鉴别诊断
与其他疾病的鉴别诊断
与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的鉴别
放射性肺炎、肺纤维化等与肺炎、肺结核等呼吸系统疾病在症状 和体征上可能相似,需要进行鉴别诊断。
与其他消化系统疾病的鉴别
放射性食管炎、放射性胃炎等与胃炎、胃溃疡等消化系统疾病在症 状和体征上可能相似,需要进行鉴别诊断。
放射性疾病的诊断与救治杨宇华-2011
*骨髓相:每周检查一次
骨髓抑制
轻度骨髓型ARS 中度骨髓型ARS 重度骨髓型ARS
未出现 照后20天-30天出现骨髓抑制,且程度较轻 照后15天-25天出现严重抑制
极重度骨髓型ARS
照后10天内出现严重抑制
3、生化检查:血尿淀粉酶增加、尿中氨基 酸含量增加、肌酸,过氧化氢酶排除增加等。
治疗(1)
病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初期、假逾期、极期、恢复期
病情可分为四度
轻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 中、重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 极重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
初期 prodromal phase
定义:患者受照后出现症状到症状缓解这段时间。 主要症状:神经系统先兴奋,以后转为抑制,胃肠功能
紊乱,造血功能障碍,代谢紊乱。
2.特点:
(1)放射病大部分属于确定性效应,小部分属于随机性效 应;
(2)各个疾病间有共性:(1)受照史;(2)临床表现不具备 特异性;
(3)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剂量-效应关系比较明确; (4)放射性肿瘤的特殊性;
3.放射病目录
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性放射性 疾病包含: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白内障 (7)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8)放射性骨损伤
急性放射病的分型、分度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 肠型急性放射病
脑型急性放射病
受照 剂量 Gy
主 要 表 现
轻度1-2 1-10 中度2-4
重度4-6 极重度6-10
主要损伤造血血液 系统,在造血抑制和 破坏的基础上发生以 全血细胞减少为主的 造血障碍综合症,主 要临床表现在出血和 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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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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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疾病放射性疾病是由于放射线引起的局部或全身损害。
在较短时间受照射剂量的增大,可引起急性外照射放射病;由于长期连续或断续受照射剂量累积,可引起慢性外照射病;当放射性核素摄入过量,在体内作为放射源对人体照射,可引起内照射放射病。
一、急性外照射放射病
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是体内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受到大剂量体外电离辐射而引起的全身性疾病,这引起辐射有X射线、(射线或中子等。
引起急性外照射疾病有从事原子反应堆,粒子加速器工作后的泄漏事故;医疗工作中X、(射线应用于肿瘤,器官移植的起剂量照射。
临床以骨髓造血功能障碍损为主,表现为继发感染、出血和全血细胞下降三大特征;有些人表现为呕吐、腹泻、脱发、拒食、衰竭以至死亡。
轻型病人预后一般较好,脱离接触射线两个月左右可自行恢复,重症病例可留有永久性伤残甚至死亡。
【临床诊断要点】
(一)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接受大于1GY的均匀或比较均匀的全身照射。
(二)受照射后引起的主要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是判断病情的主要依据,其严重程度与剂量大小,受照部位和范围以及个体情况有关。
(三)临床分型:
1.骨髓型
(1)轻度
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淋巴细胞绝对值降至1.2×109/L;
(2)中度
除轻度症状外,还有头昏、恶心、呕吐、白细胞下降,淋巴细胞绝对值降至0.9×109/L,轻度出血、脱发;
(3)重度
在中度程度上明显加重,淋巴细胞绝对值降至0.6×109/L,与中度之间有明显分期。
根据临床表现,可分为初期、假愈期、极期和恢复期。
在
假愈期中持续20-30天,可判断为中度放射病,持续15-25天,可判断为重度。
(4)极重度
除重度症状外,反复呕吐、腹泻、拒食、造血功能极度抑制,淋巴细胞绝对值降至0.3×109/L以下,白细胞急剧下降,多数人很快死亡。
(5)骨髓型放射病受照剂量一般在1-6GY。
2.肠型放射病
(1)受照剂量一般在10GY;
(2)频繁呕吐和腹泻、腹痛、休克、血红蛋白升高,淋巴细胞绝对值小于0.3×109/L。
3.脑型放射病
(1)受照剂量一般在50GY以上;
(2)频繁呕吐和腹泻、休克、共济失调、肌张力增强、震颤、抽搐、昏睡、定向和判断力减退,衰竭以至死亡。
【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
(一)中、重度病人大部分可治愈,仅少部分人治疗效果不理想,可导致死亡。
其中有些病人可长期致造血功能障碍。
当骨髓已受到破坏,红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绝对值=120克/L,女性>=100克/L,血小板达80×109/L,随访1年以上无复发,评伤残八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六)超剂量(10GY以上)照射所引起的肠型和脑型急性放射病,虽然全力积极抢救治疗也难免死亡。
死亡的病人可按照物理因素职业病综述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赔偿。
二、慢性外照射放射病
慢性外照射放射病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剂量当量限值的外照射,达到一定累积剂量后引起的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并伴有其他系统改变的全身性疾病。
慢性放射源外照射主要来源于选矿、冶炼、探伤、放射源制备、土壤成份测量、贮藏、医学治疗以及核物理试验和研究等行业。
神经、造血、内分泌、免疫等系统功能障碍、
晶状体病变等是其临床主要特征,根据各系统功能损伤程度,进行伤残鉴定和赔偿。
【临床诊断要点】
(一)具有超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史;
(二)临床表现;
(三)实验室检查;
(四)排除其它类似疾病;
(五)诊断分度;
1.I度放射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长期从事外照射工作,累积当量在1.5SV以上,接触射线前身体健康,数年后出现无力型神衰,与接触射线有明显关系。
(2)血象动态观察造血功能异常,表现为白细胞总数自身对照进行性下降,在4.0×109/L以下,血小板30%或死精子、运动能力很弱的精
子>30%,评伤残六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5.甲状腺功能降低:
6.骨髓造血功能损伤:
伤残评定参见急性外照射骨髓损害评定伤残标准。
7.放射性白内障:
(1)放射性白内障I-II期,可评伤残十级,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放射性白内障III期,有不同程度的视力障碍,可评伤残九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放射性白内障IV期,晶体全部混浊,严重视力障碍,根据影响视野及立体视觉功能,评判视觉障碍程度,再根据视觉障碍程度进行伤残评定。
具体评定标准参见减压病视力功能障碍评定。
三、内照射性放射病。
内照射是指进入人体内的放射性核素作为放射源对机体进行照射,引起的全身性损伤。
有电离辐射作用所致的全身表现,也有该放射性核素作用于特异性靶器官损伤的表现。
内照射放射病是由于核爆炸后放射性落下灰污染、工业、采矿、医学和科研等方面应用放射性核素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当,或泄漏等原因造成。
当早期短时间内进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临床表现与急性外照射病相同;当选择性对某靶器官,就可引起该器官的破坏。
如放射性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低下;镭、钚、锶核素则引起骨痛、骨折、骨肉瘤以及造血功能障碍;钍、钋引起肝硬化和肝癌;铀则主要损伤肾脏等。
内照射放射性核素破坏靶器官后,可留下永久性后遗症状。
【临床诊断要点】
(一)一次或短时间内进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有效累积剂量当量大于1.0SV;
(二)长期连续多次进入体内或较长时间有效半减期的核素以多次进入体内,体内核素量超过年摄入限值几十倍;
(三)临床表现可以与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相似,以不典型的初期反应,造血功能障碍和神衰综合症为主;
(四)以该核素靶器官损伤为主,伴有核素进入体内途径损伤的表现;
(五)排除其它类似的疾病。
【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
(一)诊断为职业性内照射放射病者,出现类似急性外照射放射病症状,临床检验结果和造血功能障碍者的伤残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