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岗位之间能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都瑞志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三)本制度所称的财务内部牵制是指凡货币收支,财产物资收发、结算及登记等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和相互验证的目的。
(四)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明确职责划分,对业务进行适当授权,确保内部牵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一)职责分离原则:一项经济业务应由几个相对独立的人员完成,审批与经办分管,不能由一人“包干到底”。
(二)互相制约原则:所有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经办。
(三)账、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货币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必须与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开来,财产物资的保管与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必须完全独立。
(四)稽核原则: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财务部门都必须进行稽核,以合理的保证经济业务的合规性。
三、内部牵制(一)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凡涉及资金和财物的收付业务,财务部门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实行业务印鉴分管,“出纳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应分别由出纳人员、稽核人员、审核人员或指定人员使用和保管。
印章使用应由保管人员亲自加盖,严禁他人代盖。
未经领导批准,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业务印鉴。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使用人应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五)出纳人员不得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业务。
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
稽核人员不得受理未经会计人员审核的业务。
(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不得兼记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1、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根据国家财经法律、会计法律、法规、财会制度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控制监督。
2、财务主管具体督促贯彻、检查本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直接对公司长负责。
3、会计负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总账及明细账的登记,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说明,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4、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有关原始凭证登记银行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但不得兼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
5、出纳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6、签发支票所使用印章,由会计与出纳分开保管。
7、空白收款收据和空白支票设登记簿登记,由会计保管、核销。
会计领、开收据,所有收入款项由会计开具收款收据后由出纳负责收款,并加盖收款人印章后方为合法收入凭据。
会计应及时与出纳核实收入款项。
支票由会计签发,由出纳具体输办理。
发票、支票不得事前签好公私章,预留印签。
8、总务处具体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入库、领用、报废进行分类明细账登记,会计会同总务处对财产物资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卡、实相符,并按期编报财产物资增减变动情况表。
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5篇)
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5篇)第一篇: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公司财务管理的需要,为防止财务管理工作的错误和弊端发生,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内部控制系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严密健全会计业务处理手续,防止伪造、篡改会计记录;防止营私舞弊和贪污。
二、各单位会计机构内以及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处理经济业务时既要相互联系,又要建立相互制约的关系。
要求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全过程,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完成,彼此的工作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
三、建立会计独立的业务处理体系,会计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要分清职责,会计、出纳负责管理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帐务和钱的收支,不应经管业务部门的采购、供销、实物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各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
各单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采用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兼任会计岗位工作,会计人员不兼任出纳岗位工作。
五、出纳职责、权限。
1、负责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设置和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
2、根据会计人员开出的收款凭证,办理货币资金收款业务。
所收的现金和支票应及时送存银行,并在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
3、根据批准、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签发支票,办理银行各种付款手续,办理现金付款业务,并在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
4、对不真实、不合法和违反会计制度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必须更正补充后再予受理。
5、公司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规定的其他出纳工作职责和权限。
六、各会计岗位职责和权限按《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七、会计机构开票人和收款人应分开,开票由会计负责,收款由出纳负责。
(开票、收款人请假等特殊原因,单位领导、会计主管可以指定人员暂替)出纳办理收款业务后,应在发票、收据的各联盖收款人私章或签名。
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论文
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为包括所有者在内各方面提供经济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会计质量高低是评价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
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真实性、合法性、有用性的会计资料则依赖于健全高效的会计控制活动,这些控制活动是会计内部牵制的具体化。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财务管理职能较弱,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使得其不能完全市场化,部门预算不规范,经费相互挤占,费用支出无计划、无定额,或是有计划定额但流于形式。
财务部门对经费的管理常常是事后核算,忽视了资金使用前的预测和使用中的控制,对经费收支的考核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平衡上,很少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考核。
因此,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
(二)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专项资金的管理。
一是把关不严,供应范围过宽。
由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在核拨专项资金前,项目缺乏必要的论证,使资金和应办的项目脱节,从而在各级财政的预算、决算中几乎所有的支出科目都列有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带有极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缺少”度”的限定。
二是资金分配存在严重的随意性。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施行,同时也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可乘之机。
(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恰当,我国预算会计是以现金制为基础,其目的是汇报支出,为决算服务,它不进行成本核算,因而无法计算和统计行政成本,也无法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
有的预算单位对项目支出的核算不区分不同的专项项目资金,统一使用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科目核算,不利于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而有的单位则只按专项项目归集各项费用,不按科目核算,不利于单位各项费用的整体控制管理。
(四)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方面,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严肃性,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超标购买小汽车、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致使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众形象。
医院财务部内部稽核及牵制制度
医院财务部内部稽核及牵制制度一、内部稽核制度为了严格财经纪律,财务部设立专门稽核岗位,采用一岗多人办法,由总账会计总负责,对本医院的一切会计业务处理事项进行稽查和复核。
(一)审核医院的财务计划、费用计划等有无违反国家统一财政、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向领导汇报,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
1、审核会计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据是否正确,会计分录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绝报销或交领导处理;对会计分录不符合规定的,有权予以纠正。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矛盾,由领导裁决处理。
2、审核会计科目设置及账簿记录、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表不符时,应与经管人员会同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负责人处理。
保证账簿的记载和反映经济信息准确、有效、合乎规范,为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打好基础。
3、审核会计报表与有关会计账簿的记录、报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本表内项目之间的钩稽关系,对账表不符,报表前后数字不衔接,计算不准确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负责人处理。
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
二、内部牵制制度为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工作,财务部对财务事项的处理规定如下:(一)为加强印章的管理与保管工作,对财务部所使用的各种财务印章不许随意放在桌面上。
印章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交由他人;签发支票所用的印签,不得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二)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账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1、财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打白条在出纳处借现金。
不得随意借用支票,需借用支票应先填制借款申请单,在办理规定的审批手续后,出纳方可借给。
2、出纳不得制作会计记账凭证,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核算工作。
3、对于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由有关会计人员审查、制证后,财务总监复核,在有领款人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差错、防止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产的完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该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凡是涉及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从而相互制约,以减少和杜绝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管理上舞弊和偷盗的可能性。
具体内容为:(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四)保管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务要分离。
(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节具体规定根据“钱、物、账”分管原则,出纳人员管钱、保管人员管物、会计人员管账,做到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物,执行机构分离、职务分离、账务分离、钱账分离。
第四条日常业务处理时的内部牵制制度1、日常业务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2、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的账务处理,财务主管进行复核,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还需出纳核对签字。
3、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三个人签字方可报账。
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
若为发票,必须盖有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4、自制的凭证原始凭证应填写为“江西东华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字样,经制表人、审核人、负责人等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遗失,应由当事人回原开票单位复印其发票存根联,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后,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第一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和相互核对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
其原则为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
第二条组织分工按照《会计法》对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工,设置出纳员,记账员、审核员、实物管理员。
第三条出纳岗位限制出纳人员负责现金和有价证券的经管,公务卡还款,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其他岗位权限(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避免因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推诿,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
(三)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
(四)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相互制约。
第五条内部牵制制度方法(一)对票据数量的控制。
1.收款票据由机关财务到市财政部门统一领购,并登记票据账。
其他来源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准使用。
2.签发发票(收据)和收款的职能分离。
3.控制已使用票据的入账情况。
(1)每月月底将入账票据与存根核对一次,并填制票据销号单。
(2)对作废的票据应将其全部联数附在存根上。
(二)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别管理,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三)出纳员与制单、稽核、记账人员职责分离。
出纳员不得兼任制单、稽核、记账等工作(只能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对财产、物资验收与领用的内部控制。
1.财产物资的入库单(验收单)一式三联。
其中一联送机关财务,作为付款和进行账务核算的依据。
2.对于比较贵重的财产物资,设专人保管,以防止错乱和丢失。
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草稿)为了促进内控会计控制建设,保证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防止差错及弊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处理会计业务,各岗之间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的制约机制中开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财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以事务分管为核心的自检查系统,通过职责分工,各业务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自动地被其他业务流程人员查证核对。
第三条部门内部岗位牵制的原则(一)岗位分设原则.结合岗位说明书,遵循钱账分离、票章分离、账物分离、制单审核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均须有审核。
(二)定期轮岗原则.计划财务部应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要轮岗一次,轮岗的方式包括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之间的轮换.资金管理岗位最长不得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轮岗一次.(三)亲属回避原则。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机构计划财务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四)各机构应根据财务人员分工,结合内控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第四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第五条财务内部牵制的具体内容(一)实物牵制实物牵制是指由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掌管必要的实物工具,共同完成一定程序的牵制.1.票印保管(1)凡涉及货币资金业务的有关支票、发票、收据等印章与应分开保管。
(2)空白支票、发票、收据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序号登记.作废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字样,交核算主管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3)预留银行印鉴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或指派专人(须和法定代表人名章保管人分离)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出纳不得保管各开户银行预留的全套印鉴,应该由财务负责人、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别掌管;印鉴和密码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2.网上银行的制单及复核数字证书和交易密码应参照网银管理规定由不同人员分别保管,网上进行转账和其他交易时须建立二级复核机制。
财务规章制度-内部牵制财务报销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内部牵制财务报销制度一、制度目的本财务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内部牵制财务报销流程,确保财务报销的合理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对财务报销的监督和控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部门。
三、报销范围和条件1.报销范围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符合公司政策和规定的费用可以申请报销,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出差费、差旅费、通讯费、招待费等。
2.报销条件a)必须与公司业务活动有关;b)必须是合理的、必要的、合法的费用;c)必须提供有效的报销单据,包括发票、收据等;d)必须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核通过。
四、报销流程1.报销单填写员工在报销前必须填写完整的报销单,包括费用明细、发生时间、报销事由等,并附上相关的原始单据。
2.主管审批员工填写完毕后,需要将报销单以及相关的原始单据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进行审批。
主管审批时需根据公司的财务规定和预算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确保报销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财务审批主管审批通过后,报销单将被提交给财务部进行审批。
财务部将根据报销单据和公司财务规定对报销进行审核,确保报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规性。
4.财务支付财务部审批通过后,将按规定的支付时限进行报销款项的支付,包括直接支付给员工或者支付给供应商。
五、违规处理1.针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辞退等。
2.针对虚报、伪造报销单据的员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监督和检查1.公司将定期进行财务报销的审核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处理,并做出相应调整和纠正。
2.公司可以委托外部机构进行财务报销的审计,以确保报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七、附则1.本财务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保留最终决定权。
2.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财务报销将按照旧的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财务规章制度-内部牵制财务报销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和要求,通过对财务报销流程的规范,可以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公司财务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一、引言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财务管理愈发成为企业内部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当今具有高度经济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为了保持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逐渐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管理要素。
二、什么是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也是企业的一项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在资金使用、收入收据、记账、审批、报销等财务活动中,为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及防范财务风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旨在促进企业财务活动的规范化、规范活动,并实现对财务管理全过程的有效掌控。
其主要职能如下:1.规范财务活动:确保企业财务活动按照相应的流程和制度进行,避免出现不合规、不合理的行为。
2.掌控财务管理:通过内部财务牵制制度,企业能够全面掌控财务管理,保证企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3.有效防范风险:内部财务牵制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财务风险。
4.加强管理监督: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能够强化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上的漏洞。
三、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的构建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安全是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建立的首要原则,企业应采取全面的安全措施,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财务数据的保密性。
2. 权责分离原则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的建立也必须遵循权责分离原则,将财务人员的权力与责任分开,以加强财务活动的监督机制。
3. 限制与监督原则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也需遵循限制与监督原则,严格控制财务人员的权限,增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控制,防止人为破坏造成的财务损失。
4. 效率和规范原则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的建立应遵循效率和规范原则,促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失误,确保内部制度的规范和落实。
四、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的内容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核算规则包括会计准则、会计记账规范、会计盘点与调整等财务核算方面的规则,以规范会计核算管理。
财务内部财务制度牵制
财务内部财务制度牵制一、内部财务制度的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内部财务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一致,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所有的财务活动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科学规范原则内部财务制度应该符合科学的管理原则和规范,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监督管理原则内部财务制度应当强调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审核和审批机制,监督财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财务风险。
4、保密原则内部财务制度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有效管理原则内部财务制度应当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能够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发展。
二、内部财务制度的内容1、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应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规范财务活动的流程和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会计核算制度内部财务制度应包括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方法和原则,规范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3、预算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应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规范预算执行的程序和流程,确保预算的执行和监督。
4、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财务制度应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规范内部控制的程序和措施,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5、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内部财务制度应包括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财务信息披露的范围和要求,规范财务信息披露的流程和程序,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和公正。
6、风险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应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规范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措施,确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7、财务培训制度内部财务制度应包括财务培训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财务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内部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财务管理的规划和方案,确保内部财务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精选7篇)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精选7篇)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
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
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
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
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
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会计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
会计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1.分工与责任:明确规定每个会计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工作分工合理,责任明确。
2.有关的政策和程序:制定和实施适当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风险的最小化,例如制定和实施财务报告流程和流程控制。
3.工作场所和资产保护:提供适当的安全措施,以防止资产丢失、损坏或滥用,例如安装安全摄像头和防火墙,限制对敏感财务信息的访问。
4.账务记录和凭证:确保准确、及时和完整的账务记录和凭证,包括账簿和交易明细。
5.审查程序:建立审计措施,例如内部审查部门、独立审计委员会等,对财务报表和账务记录进行审查和验证,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会计稽核制度是对会计记录和报表进行审查和确认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符合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会计稽核制度通常由内部稽核和外部稽核两部分组成。
内部稽核是组织内部为了确保其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而进行的审计活动。
内部稽核人员负责审查业务运营、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并向组织高层提供建议和推荐改进措施。
外部稽核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目的是对组织的财务报表和账务记录进行独立审查,以确定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外部稽核机构会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评估,并发布鉴证报告。
这些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的实施对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运营至关重要。
它们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提供给管理层和利益相关者正确的决策依据。
此外,它们还有助于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因此,组织应高度重视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以确保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财务规章制度之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之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财务活动的正常运作,维护财务安全稳定。
下面就内部牵制制度进行更加详细的介绍。
一、内部牵制制度的定义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的一系列约束和规范,旨在防止资金滥用、财务违规等行为的出现,保障企业的财务运作安全、准确和可靠性。
二、内部牵制制度的重要性1.加强财务监管内部牵制制度能够加强对企业内部各项财务活动的监管,防止出现不当的资金使用情况,维护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2.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通过内部牵制制度的建立,能够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进行规范,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更加科学严谨、规范化、有序化,为公司财务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3.提高企业财务运作效率内部牵制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管能力强,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问题,提高企业财务运作的效率和质量,帮助企业快速发展。
三、内部牵制制度包括哪些内容1.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是指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来进行企业资金的规划、管理、使用和监控,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效益最大化。
财务管理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2)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3)实现财务信息化和电子化。
2.内部流程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通过自有管理和保护的规范和控制方法,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约束和管理,旨在规范公司的内部财务流程,防范公司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益。
内部流程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完善的预算和决策制定流程;(2)规范资金收付流程,防止款项挪用;(3)建立合理的采购、采购审批和入库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4)完善发票管理制度,防止假冒发票的发生。
3.内部审核制度内部审核制度是企业内部对各项财务、非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控制的管理方法。
内部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风险;(2)制定各种制度和流程,并进行内部审核;(3)定期评估各项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效果,并进行修订。
财务科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科内部牵制制度【工作制度汇编】--------------------------------------------------------------------------------会计的职能实核算与监督,会计人员的职责也同时包括这两方面的内容。
为了便于会计人员分工协作地完成工作任务,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监督、防止单独作业发生的各种错误和舞弊行为,有利于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失误和差错。
同时也及时发现和制止会计人员中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企图,特制定本科室内部牵制制度。
一、 牵制原则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合理设置内部各岗位,分权分工适当,保证有完成其职责应有的权力。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即货币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与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开来,财产物资的保管与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开来。
并对不同来源的资料进行稽核对证,保证帐帐、帐证和帐物的相符。
对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有足够的记录,并对这些活动进行分类、整理、总结、监督,保证所有的经济业务都详细的记录,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分清职责,对何处业务应由何人办理,手续的传递时间和传递顺序,都作出明确规定。
二、组织分工本科会计组织分为5个业务岗位,科长即财务主管岗位;会计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员岗位、证帐岗位。
各个岗位之间相互协作、相互牵制。
三、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1、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各项收付,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才可以办理付款。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签发支票专用章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院长支票专用章由财务科长保管。
4、支票的领用需领用科室填写支票申领单、注明用途、金额、报院长审批,才可到出纳处领用支票。
根据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除日常报销的开支由现金支付外均使用支票,按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的库存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如何用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
如何用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摘要: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政府职能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
与此同时,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对其自身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就成为了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本文就从内部会计前置制度的角度出发,对相关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内部牵制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内部牵制制度指的是将会计工作中不相容的职务相分离,如果将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个人来承担,则可能会发生舞弊或者是违规等行为,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对经济互动的会计处理进行有效的管理,尤其是对现金和物资的会计处理,必须要经过两个或以上的相关人员,以此来保证会计活动的有效性。
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中,由于缺乏对内部牵制制度的重视而导致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只有将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才能建立起科学的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并且充分运用内部牵制制度来促进其财务管理的不断完善。
一、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一)缺乏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在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中,管理者对于内部控制的基本知识缺乏了解,更加无法正确认识内部控制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因此很多单位中都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却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大多是为了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所以也只是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内部控制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造成单位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清的现象,相关的经济业务开支和费用等无法获得有效的控制,造成财务管理活动的混乱。
(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于提升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有的财务人员无法适应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一部分年纪相对较大的财务人员,他们的知识结构老化,而且无法运用现代化手段实施相关的工作。
财务内部牵制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1.不得由一人办理收入业务的全过程。
1.1提供服务与收费费用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1.2 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1.3 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1.4 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1.5 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支出业务的全过程:2.1 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2 支出的审批与执行应实行岗位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3 支出的审核与执行应实行岗位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4 支出的审核与付款结算应实行岗位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3.1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请购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2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合同订立与审核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3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与验收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4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5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4.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4.1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不能由同一人办理付款业务。
4.2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4.3 出纳不得兼任收入、支出、债权和债务账目的账务登记工作。
4.4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总则(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岗位之间能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都瑞志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三)本制度所称的财务内部牵制是指凡货币收支,财产物资收发、结算及登记等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和相互验证的目的。
(四)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明确职责划分,对业务进行适当授权,确保内部牵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一)职责分离原则:一项经济业务应由几个相对独立的人员完成,审批与经办分管,不能由一人“包干到底”。
(二)互相制约原则:所有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经办。
(三)账、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货币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必须与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开来,财产物资的保管与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必须完全独立。
(四)稽核原则: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财务部门都必须进行稽核,以合理的保证经济业务的合规性。
三、内部牵制(一)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凡涉及资金和财物的收付业务,财务部门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实行业务印鉴分管, “出纳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 , 应分别由出纳人员、稽核人员、审核人员或指定人员使用和保管。
印章使用应由保管人员亲自加盖,严禁他人代盖。
未经领导批准,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业务印鉴。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使用人应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五)出纳人员不得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业务。
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
稽核人员不得受理未经会计人员审核的业务。
(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不得兼记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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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牵制制度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岗位之间能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都瑞志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三)本制度所称的财务内部牵制是指凡货币收支,财产物资收发、结算及登记等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和相互验证的目的。
(四)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明确职责划分,对业务进行适当授权,确保内部牵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分离原则:一项经济业务应由几个相对独立的人员完成,审批与经办分管,不能由一人“包干到底”。
(二)互相制约原则:所有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经办。
(三)账、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货币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必须与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开来,财产物资的保管与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必须完全独立。
(四)稽核原则: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财务部门都必须进行稽核,以合理的保证经济业务的合规性。
三、内部牵制
(一)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凡涉及资金和财物的收付业务,财务部门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实行业务印鉴分管,“出纳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应分别由出纳人员、稽核人员、审核人员或指定人员使用和保管。
印章使用应由保管人员亲自加盖,严禁他人代盖。
未经领导批准,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业务印鉴。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使用人应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五)出纳人员不得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业务。
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
稽核人员不得受理未经会计人员审核的业务。
(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不得兼记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
(七)稽核岗位不得兼任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
审核报销单据的人员不得兼任出纳。
票据管理人员不得兼管现金的收、付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兼管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各项实物的验收和保管工作。
(八)稽核人员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库存现金的盘点,并形成书面的、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盘点记录,如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九)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过限额部分库存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对于大额现金的取存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
(十)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应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并由稽核人员复核以后,交出纳人员办理。
(十一)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立即加盖支付印戳,防止重复付款。
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并连续编号。
(十二)月末会计人员应及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
(十三)稽核人员每日应按凭证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账凭证,发现差错应及时通知记账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对更正后的凭证再次进行复核。
(十四)财务部门应建立财务人员的轮换制度,以便纠正错误行为和防止舞弊。
(十五)对外开具的收据、发票的内部牵制参见《收据发票管理制度》。
四、罚则
(一)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未对单位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二)违反上述管理制度,对单位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及赔偿责任。
(三)违反上述管理制度并触犯法律的责任人,除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及赔偿责任外,应依法送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三)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