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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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2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3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4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4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5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5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6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8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9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11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

第十章“五线”控制1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3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15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1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18

第十六章附则19

附表19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19

表二远期镇域用地汇总表20

表三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1

表四城镇建设区主要道路一览表22

表五文物保护单位紫线控制表22

表六近镇域用地汇总表26

表七近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6

表八近期建设项目表2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引导规划期内北郊镇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保证镇内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文本。

第2条(一)镇域范围为北郊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6.23平方公里。

(二)镇区规划范围: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

阳路,东至西十五路,镇区总面积26.41平方公里。

第3条本文本是北郊镇镇域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镇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文本的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和规划期内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4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北郊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建设,属严重影

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五)《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

(七)《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八)《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九)《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十)《北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北郊镇环境规划》

(十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7条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突出特色、生态和谐的原则。

(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特色的原则。

(四)近中期与远期相结合原则。

(五)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8条规划重点

(一)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

(二)从区域角度分析特殊区位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思路,确定北郊镇的功能定位。

(三)研究产城融合发展的城镇产业发展与城镇用地布局的关系,处理好周边区域与城镇发展的关系。

(四)从区域角度分析,合理预测城镇经济、人口、用地规模。

(五)对孝妇河的保护及两岸用地的开发利用。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9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建成镇园融合、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城镇,成为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大健康、节能环保、创智创新产业的集聚区。

近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以上。

远期:建成镇园融合、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省级示范镇,城镇化水平达到90%以上。

第10条发展战略

(一)生态优先战略

(二)产业协同战略

(三)文化繁荣战略

(四)城乡统筹战略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

第11条城镇性质

北郊镇的性质确定为:产城融合、特色产业(大健康、节能环保、创智创新产业等)集聚的近郊镇。

第12条人口规模

(一)镇域人口

近期(2020年):8.0万人;

远期(2030年):13.5万人。

(二)城镇化率

近期(2020年):75%;

远期(2030年):90%。

(三)镇区人口

近期(2020年):6.0万人;

远期(2030年):12.0万人。

第13条建设用地规模

镇域建设用地

规划近期(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272.67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846.80 hm2(淄博市总规确定规划区,包括淄博职业学院、碧桂园、周村经济开发区部分用地等,孝妇河两侧绿地,鲁泰大道、姜萌路、联通路、张周路等道路及绿化带),北郊镇镇建设用地1091.92hm2,村庄建设用地333.95 hm2。

规划远期(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882.28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009.97hm2(淄博市总规确定规划区,包括淄博职业学院、碧桂园、周村经济开发区部分用地等,孝妇河两侧绿地,鲁泰大道、姜萌路、联通路、张周路等道路及绿化带),北郊镇镇建设用地1694.70 hm2,村庄建设用地177.61 hm2。

镇区建设用地

规划近期(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091.92hm2,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81m2/人。

规划远期(2030年)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694.70hm2,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40m2/人。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第14条产业发展方向

一产发展方向:都市农业。

二产发展方向:工业由资源型向对环境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转变,发展高端装备、医疗器械、智能设备、环保装置、新能源等产业。

三产发展方向:发展生产性的服务业和公共服务相协调的高端服务业。

第15条产业发展规划

(一)一产布局:发展青银高速公路以北的高效农业示范区和张周路以南的花卉苗木特色产业带。

(二)二产、三产布局:发挥区位优势,培育三大产业:大健康、节能环保、创智创新产业(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科技服务)。

形成“一区、两带、六园”的产业布局。“一区”指青银高速公路以北的高效农业示范区,“两带”分别指孝妇河健康低碳产业服务带和胶济铁路两侧的花卉苗木特色产业带,“六园”分别指装备制造产业园、医疗产业园、洁净环保产业园、大学城创新科教产业园、航校机场片区、健康养老服务组团。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第16条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规划镇域用地空间管制分为三类,即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

(一)适建区

主要指通过整合、优化城镇、工业园区以及乡村居民点规划,适宜作为建设用地的区域。主要包括张周路以北、青银高速公路以南、正阳路姜萌路以东、西十五路以西的区域。

(二)限建区

限建区主要指一般农田用地、山林绿化区、风景名胜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和露天工矿用地等。主要指外围农村居民点用地。

(三)禁建区

禁建区主要指河流、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城市绿地控制范围、历史文物保护区建设控制范围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主要指孝妇河及两侧的城市绿地、航校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17条镇村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镇村等级结构分为“镇区——居民点社区”2级。

第一等级:镇区(1个);

第二等级:居民点社区(4个)。

第18条村居安置

镇域51个村庄;其中,38个村庄搬迁至镇区;其他,3个村庄合并成为北管居住社区,5个村庄合并至大姜居住社区,4个村庄合并至大小埠居住社区,大七传统村落原址保留。(村居安置详见附表一)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

第19条规划目标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

第20条乡村体系规划

结合北郊镇整体发展,形成镇区居民点,外围社区、传统村落两级体系。结合镇村体系规划,划定社区范围,对居民社区进行分批建设。居住社区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新型农村社区。

第21条乡村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参照城市社区建设。

每个社区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全面配套。

第22条村庄整治

近期未改造村庄进行村庄整治。完成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厕所与厨房改造,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完成村庄安全防灾整治。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

第23条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南北向依托孝妇河景观带的生态优势进行发展,东西向受滨莱高速及机场的影响控制其发展,中部镇区优化用地布局,按照城市标准集约利用土地。

第24条建设用地空间结构

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带一核、双翼四区,四点”蝶状结构。

一带一核:沿孝妇河打造健康低碳产业服务带,中心位置结合绿地形成健康运动生态绿核。

双翼四区:高端制造业片区,节能环保产业片区,创新创智产业片区,航校机场片区。

四点:镇区外围布置北管、大姜、大小埠居住社区和大七传统村落。

第25条建设用地布局

远期镇域内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2882.2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009.97公顷(淄博市总规已划定建设用地,不参与北郊镇平衡),北郊镇镇建设用地(即镇区)规模为1694.70公顷(参与平衡),村庄建设用地177.61公顷(不参与镇区平衡)。

远期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见附表二

第26条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面积402.6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3.76%,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3.56m2/人。

镇区内旧村安置居民点包括孙白寨、杏园、南营、班里、胥家、和家、前草陈套、黑土、韩仇套、东坞、西坞、四涯十二处。规划安置用地152公顷(不含黑土、东坞、西坞安置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不参与镇区平衡),安置人口2.5万人;其他居住用地可容纳人口6万人。镇区居住用地可容纳居住人口总人口8.5万人。

第27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7.2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56%,人均用地6.44平方米。

(一)文化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面积4.7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8%,人均用地指标为0.39平方米/人。

(二)教育科研用地

主要是齐鲁医药学院和中小学用地。

柳园路以西、联通路以南规划齐鲁医药学院,用地面积38.49公顷。

教育科研用地面积55.4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27%,人均用地指标为4.62平方米/人。

(三)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面积11.4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68%,人均用地指标为0.95平方米/人。

(四)社会福利用地

九年一贯制学校以东、人民路以北规划养老院,用地面积4.20公顷,占建设用地

0.25%,人均用地面积0.35平方米/人。

(五)宗教用地

联通路以北、孝妇河以西保留复兴庵,用地面积1.49公顷。

第28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36.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07%。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11.40平方米/人。

(一)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规划主要沿柳园路、人民路、张周路设置。

商业用地面积76.5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6.37平方米/人。

(二)商务用地

商务用地:规划沿姜萌路北侧设置。

商务用地面积58.4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4.87平方米/人。

(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1.84公顷。

第29条总部经济等其他商务科研用地

规划姜萌路以东沿孝妇河两侧设总部经济商务带,鲁泰大道以南孝妇河西岸设众创中心等。

总部经济等其他商务科研用地面积60.3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5.0平方米/人。

第30条工业用地

联通路以北规划工业园区,工业类型以高端装备、医疗器械、智能设备、环保装置、新能源为主,工业用地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面积557.8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2.92%,人均建设用地面积46.49平方米/人。

第31条工业研发商务等混合用地

城北路以北沿孝妇河两岸规划工业研发商务等混合用地。

工业研发商务等混合用地面积78.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65%。人均建设用地面积6.57平方米/人。

第32条物流仓储用地

鲁泰大道以北、东过境路以西,规划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37.5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22%,人均设用地面积3.13平方米/人。

远期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详见附表三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33条区域交通规划

北郊镇区域交通的主要道路是城北路(中润大道)、联通路、人民路、张周路、鲁泰大道、309国道、姜萌路、正阳路、东过境路、西十五路、青银高速公路、滨莱高速公路等,形成主次分明的区域交通网络。

济青高铁规划从镇域北部穿过,胶济铁路从镇域南部穿过。

第34条道路交通规划

(一)路网结构

道路网规划采用方格网结构形式。

主干路:“五纵五横”。

“五纵”分别指正阳路、东过境路、姜萌路、柳园路、西十五路;

“五横”分别指鲁泰大道(开发北路)、城北路(中润大道)、联通路(新华大道)、人民路(恒星路)、张周路。

(二)道路等级

规划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0-70米,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0-40米,支路红线宽度为20-30米。

(三)慢行交通

通过防洪路等多条线路将镇区内绿地和孝妇河的生态绿带有机连接起来,形成系统的慢行交通网络。

(四)静态交通规划

根据相应技术标准制定停车位配建比例。

(五)交通设施

柳园路以东、老济青路以南,开发北路以北、广电路以西分别设公交始末站一处,占地1.58公顷。孝妇河以西、联通路以南设公交换乘枢纽一处,占地0.8公顷。

(六)公共交通

规划期内根据用地布局、人口分布以及道路承载力调整公交线路,增加各个社区公交站点,进一步完善镇域公交系统,增加公交覆盖率。

根据淄博现代有轨电车线网规划,张周路、姜萌路设置有轨电车线路。

第35条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60.9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40%,人均建设用地面积21.5平方米/人。

道路控制表详见附表四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36条总体布局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分镇级、社区级两级设置。

镇级公共设施:指同时为镇域所有居民服务的公共设施,包括镇政府、医院、初级中学、文化中心、大型商业金融和文化娱乐设施、敬老院、集贸市场、消防站、水厂、变电站、停车场、加油站等。

社区级公共设施:社区级公共设施指居住区内部的配套用地。包括小学、幼托、换热站、燃气调压站、门诊所、公厕、其它第三产业设施等,在各个社区内单独设置。第37条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行政办公中心结合联通路以北、姜萌路以东的镇区服务中心设置,不再单独设置用

地。

第38条文化体育设施

文化体育设施配套标准按照镇级、社区级两级标准配置。

(一)镇区核心区人民路以北、柳园路以东设文化中心一处。

(二)每个居住社区内设文化活动中心和体育健身设施。

第39条教育设施规划

中小学布局规划

(一)初中:450人/万人,全镇规划期末初中生4500人,全镇需要90班。

(二)小学:550人/万人,全镇规划期末小学生5500人,全镇需要120班。

(三)镇域设九年一贯制学校一处,独立小学四处。

镇区中心柳园路以东、人民路以北设九年一贯制学校一处,用地规模12.07公顷。

镇区范围内设三处独立小学:胥家社区设置一处,西坞社区南侧设一处,四涯社区设一处。

镇区外保留大姜小学。

齐鲁医药学院

规划齐鲁医药学院位于柳园路以西,联通路以南,占地38.49公顷,容纳师生1.5万人。

第40条医疗卫生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按市级医院—镇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设置。

(一)市级医院——张周路以南,西十五路两侧规划市级医疗卫生用地一处,用地面积10.58公顷。

(二)镇级医院——周村区三院在现状基础上扩建,用地面积0.88公顷。

(三)每个社区居民点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站)。

第41条养老设施

养老设施配套标准按照镇级、社区级两级标准配置。

(一)规划在中学东侧人民路以北设置镇级养老院,用地面积4.20公顷。

(二)每个社区居民点设置一个社区级养老看护中心。

第42条公用设施营业网点规划

保留现状加油站四处,加气站一处。新规划加油站三处,分别位于人民路以南、姜萌路以西,鲁泰大道以南、东过境路以东,鲁泰大道以北、柳园路以东。规划加气站两

处,分别位于联通路(新华大道)以北、广电路以东,鲁泰大道以北、姜萌路以西。每处加油加气站设1-2个充电桩。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第43条规划结构

规划依托孝妇河水系、交通网络,建设形成“一核、一带、八轴、多点”的绿地和景观空间格局。

“一核”孝妇河与联通路交汇处,孝妇河水面扩大,两侧设置集中公园绿地,形成孝妇河绿色动脉上的绿核。

“一带”孝妇河生态景观带,镇区绿化景观系统依托孝妇河生态景观带延伸网络化。

“八轴”主要干道东过境路、姜萌路、西十五路、城北路、联通路、张周路两侧严格控制绿化带,形成联系“绿核”与各节点的绿化轴线。打造人民路、柳园路绿化和建筑景观,形成镇区的主要景观轴线。

“多点”结合居住区和主干道设置多处街头绿地与居住区绿地。

第44条绿地系统规划

(一)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主要为沿孝妇河两侧的绿地以及结合居住区设置的居住区公园等。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57.59公顷,占建设总面积的3.40%,人均用地面积4.80平方米/人。

(二)防护绿地

主要为沿镇区内主干道的防护绿地及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防护绿地,其中鲁泰大道、人民路和西十五路两侧为20米防护绿带;联通路、姜萌路两侧各30米防护绿带,张周路两侧40米防护绿带。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14.24公顷,占建设总面积的0.84%。

第45条景观风貌规划

沿孝妇河生态景观带,两岸建筑控制为悠闲恬静的小镇式建筑风格。改变传统旧村改造项目简陋、缺乏设计感的普遍问题,提高镇区的建设水平,吸引外来人口居住。

依托孝妇河建设镇区公园,体现淄博母亲河的文化特征,成为整个镇区的景观亮点。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46条镇域21处文物保护单位,大七石氏庄园、马耀南故居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枣遗址、小姜遗址、固玄庄遗址、管庄遗址、复兴庵、陈套遗址、固玄店遗址、南营遗址、西坞头遗址、仇家套遗址、管庄遗址、北涯遗址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小埠遗址、丰乐遗址、张坊遗址、东埠子遗址、吕氏宅院、太平遗址、孙家遗址7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紫线内为保护区;紫线外为控制建设线,控制建设区内要控制建筑的体量、高度、形式、色彩等,使其与周边特别是文物保护区相协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控制要点详见五线保护规划)

第47条对于镇域内目前处于文物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村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其向外扩展,其内部建设,须向有关部门勘测并批准后方能进行。必要时选择适当地点建立博物馆。以保存和展示已发掘的文物,并为研究当地历史提供重要依据。

北郊镇域内进行建设工程前,应当先进行文物调查、勘探。

在镇域工程建设过程中新发现文化遗产时,应立即停止建设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

第十章“五线”控制

第48条五线控制

在规划区内进行与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一切活动,必须遵照建设主管部门“五线”控制的有关规定。(红线控制见道路交通章节)

第49条绿线控制

(一)主要道路两侧原则上各控制15-30米的防护绿地。

(二)沿河两侧控制20-100米绿带。

(三)镇区范围内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均划为绿线控制范围。公园用地范围、街头绿地用地范围即为绿线范围。

第50条蓝线控制

孝妇河河道蓝线为规划的河道上口以外40米。

第51条紫线控制

(一)在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

损坏或者拆毁保护修建破坏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文物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在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二)文保单位紫线控制

文保单位紫线包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具体控制距离详见附表五

第52条黄线控制

(一)廊道黄线控制

110千伏高压走廊黄线15-25米;220千伏高压走廊黄线30-40米;微波通道走廊控制线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必需符合有关规范。

(二)场站黄线控制

(1)城镇公共汽车首末站、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划入黄线。

(2)排水设施;淦清、光大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为用地范围线。

(3)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4)变电所(站)黄线为用地范围线。

(5)邮政支局、邮政所等通信设施黄线为用地范围线。

(6)消防站等消防设施黄线为用地范围线。

(7)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黄线为用地范围线,排洪沟与道路绿线结合控制。

(三)地下设施黄线控制

镇域内位于道路红线、绿线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黄线与道路红线、绿线重合时不再另行控制。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53条给水工程规划

(一)用水量预测

北郊镇日用水量4.27万吨/日。

(二)水源

北郊镇镇域用水主要为分别从联通路和张周路引入张店区和周村区的自来水,为镇区和周边区域服务。在张周路与姜萌路交叉口西北角,设置一处给水泵站,为本区域及周边区域使用。

(三)管网布置

管线为枝状网和环状网相结合的分级供水方式。主要道路上设置环状网,进入街坊中采用枝状网供水。干管管径200-400mm。

第54条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充分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镇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镇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雨水根据地形就近排入自然水体。雨水管按降水重现期1-3年设计。

根据地形和镇域内河道完善雨水管铺设,雨水干管管径d500-2800X1600。

第55条污水工程规划

(一)污水量

城镇污水量为3.42万吨/日。

(二)污水处理厂

现有污水处理厂两处。淦清污水厂处理能力6万m3/d ,占地5公顷,位于联通路以南、东过境路以东;光大水务(周村)处理能力4万m3/d(设计处理能力8万m3/d),占地6公顷,位于青银高速公路以北、东过境路以西。两座污水处理厂主要为周村老城区和北郊镇服务。

(三)污水泵站

保留联通路与孝妇河交汇处的污水提升泵站,规划在鲁泰大道以南、孝妇河以东设置一处污水提升泵站。

(四)污水管网

沿主要道路和孝妇河布置污水管网。污水管径一般为d400-1400。

第56条电力系统规划

(一)用电负荷预测

规划期末镇域用电负荷为18.21万KVA。

(二)电源规划

保留现状110kv正阳站(2*50MVA)、110kv梅河站(2*31.5MVA)和220kv涯庄站(2*180MVA)。规划国泰站(3*50MVA)和西坞站(3*50MVA)两处110kv变电站,白家寨站(3*180MVA)一处220kv变电站。

(三)电力网络规划

电力线路应按道路走向及规划的电力线路走廊统一布置架设。

第57条通讯工程规划

联通路以北、姜萌路以东,设置邮政局所和电信局各一处。

第58条供热工程规划

北郊镇供热自周村城区沿联通路和张周路接入,为镇区和周边区域服务。供热系统采用高温热水系统和蒸汽管线,管网和用户采用间接连接,供热管网服务半径在两公里以内。

供热管网采用闭合管网支状管网结合的布置方式,供回管同程敷设。

第59条燃气工程规划

北郊镇燃气干管自张周路和联通路现状管线接入,管网采用支状布置方式,管径DN100-DN300,为镇区和周边区域服务。

老济青路以南现有储气站一处,远期规划为混气站。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

第60条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区执行国家二级标准;对污染大户、扰民工厂应控制发展,强化治理,限制有害气体的排放。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的能源结构,减轻对大气的污染。同时,大搞绿化,减少黄土裸露面积,控制粉尘污染。

第61条污废水污染治理

建立城镇排污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敷设污水管道,将镇区居民生活污水汇入污水处理厂。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污水就近排入孝妇河。

第62条环境噪声控制

办公区、生活区和公园等达到Ⅰ类环境噪声标准,商业区达到Ⅱ类环境噪声标准。第63条镇区固体废物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经过焚烧后,做统一处理。

第64条环境监测

加强城镇环境监测。大气及噪声监测实行定点与巡回相结合方法,建立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立环境预报系统,提高环境状况预报水平。

第65条工程设施规划

垃圾转运站

规划范围内,设置垃圾中转站三处。分别为位于人民路以北、西十五路以东,柳园路以西、老济青路以南,开发北路以南、广电路以西。

第66条公共设施规划

(一)公共厕所

规划镇区公厕共设置28座;其中,单独设置13座,每座占地40㎡;其余结合公建进行设置。

(二)垃圾收容器与废物箱

垃圾收容器服务半径不超过80米;废物箱沿主要道路两侧布置,间距为100—150米。

(三)环卫机构及工作休息场所

镇区设置两处工作休息场所。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67条消防规划

(一)消防站布局

保留一处二级消防站,位于联通路以北、新华医疗用地西南角,占地0.75公顷;规划一处一级消防站,位于人民路以北、柳园路以东孝妇河北岸,占地0.7公顷。

(二)消防通道

结合镇区道路布置消防通道。

合理设置危险品通道,要避开城镇中心区、居民密集区、商贸中心等人员、物资集

中区域。

(三)消防供水

采取给水管网和天然水源双向供水方式,沿道路布置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四)消防通讯

充分利用有线和无线多种通信手段,并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建立适应消防安全的通信系统。

(五)消防供电

保证消防供电安全,满足消防用电负荷和城镇两路消防供电要求。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

加强对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加以重点监控和预防。

第68条抗震规划

(一)城镇各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均按7度设防,特殊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如供水、供电、通信、行政中心、学校、医疗、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二)城镇主干道系统是城镇避震疏散及物资调配主要通道,应考虑两旁建筑物垮塌堆积后仍有足够的可通行宽度。

(三)疏散场地服务半径在300-500平方米,人均面积2平方米;镇区规划设置7处避震疏散场地。结合孝妇河沿河公园、小区绿地、政务广场、学校操场设置。

(四)提高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供水主干管采用环状系统,变电站采用双电源供电;粮所、通讯、消防、加油站等生命线基础工程设施,强化抗震能力;综合医院作为震时救护中心;政府机关作为震时救灾指挥中心。

第69条人防规划

(一)人防工事近期以附建式防空地下室为主,远期逐步建成主体人防工程系统。

(二)重点设防目标有:镇机关、邮电所、医院、汽车站、变电站、水厂。

(三)战时主要通道与抗震疏散通道相同。

第70条防洪规划

(一)建设区按100年一遇标准防洪,孝妇河按50年一遇标准防洪。

(二)排涝工程设施

完善镇区雨水管道。

在排涝河道下游、雨水管道出口处设置提水泵站。

(三)非工程设施规划

加强植树造林、绿化,严禁乱砍滥伐。

清理河道内严重阻水滩地、自然淤积物、人为废弃物、违章建筑,保证河道顺畅。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71条规划期限与规模

近期规划期限:2015-2020年;

人口规模:8万人。

第72条近期总体布局

近期空间发展在整合原有城镇建设的基础上,主要发展联通路以南、姜萌路以东、西十五路以西、孝妇河以北的区域和联通路以北、孝妇河以西的产业园区。

总体空间结构分为“西、中”两大片区,西部片区重点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发展产业园区;中部片区依托孝妇河重点发展商务和居住、养老等。

近期城乡用地汇总表见附表六

近期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详见附表七

第73条近期建设项目

近期建设项目详见附表八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第74条法制建设措施

加强《城乡规划法》及城镇总体规划宣传,提高城镇规划意识。

健全法制监督和执法机制,保证总体规划依法实施。

第75条行政管理措施

加强城镇规划工作的行政领导和实施管理。

加强城镇规划管理职能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和队伍。

建立规范化的规划管理审批程序。

第76条经济保障措施

加强资金筹措工作,探索全新的开发模式,积极推动镇区的建设。

针对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开发政策。

实行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化经营和有偿服务。

第77条技术深化措施

尽快组织编制下一层次的规划,深化和细化总体规划,指导城镇建设。

拟定好建设时序与建设规模。

第十六章附则

第78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和附件(说明书、专题研究、基础资料汇编等)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9条本规划由上级人民政府审批,自批准之日实施。

第80条本规划内容由淄博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81条如需修改或调整本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附表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

安置点村庄现状人口

(人)

安置总人口

安置用地(公

顷)

合计安置用

地(公顷)

镇区安置

孙寨社区

孙家寨1054

4218

8.12

32.48

白家寨1037 7.98

仇家村640 4.93

梅家庄370 2.85

张坊村830 6.39

南赵村287 2.21 南营社区南营村920

2739

5.33

19.29

杏园社区杏园村887 6.76

班里社区班里庄932 7.20

韩仇套社区

仇家套1059

1538

8.15

11.84

韩家套479 3.69

前草陈套社区

前草村777

2333

5.98

17.96

后草村417 3.21

陈套村203 1.56

袁家庄410 3.16

孙家庄392 3.02

双枣村134 1.03 黑土社区

黑土村1111

3072

8.55

23.65

十里铺村1060 8.16

新济宁,看北湖

新济宁,看北湖 济宁城市总体规划图,滨湖城市中心即为北湖新区所处位置。 北湖新区规划效果图 已经建成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左)、奥体中心(右) 本报记者郭利民于国鹏 刚入秋的天气,热得还像夏天。暑假一开学就要升五年级的马海奇,假期里从鱼台来济宁串亲戚,跟着大人来到北湖景区游玩,湖、岛、花、树,优美的景色让他兴奋不已,尤其可以和小伙伴在湖边嬉水,更让他流连忘返。 正在建设中的北湖景区,计划今年国庆节正式对公众开放。整个景区面积20.3平方公里,其中北湖湖面

就占8.9平方公里,而整个北湖新区规划控制面积则达到了433.8平方公里。浩渺的北湖,广阔的湿地,水色山光,荷塘苇荡,光凭想像也会感觉美不胜收。 北湖景区属济宁市北湖新区打造的生态景观区。“生态宜居新城”,正是北湖新区的城市定位之一,这里也将成为济宁的城市未来主中心。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振川说:“北湖开发不仅是城市建设问题,更是发展战略问题。” 大气魄的决策,大手笔的布局,济宁市开发建设北湖新区,写下了这座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华彩一笔,更承载着城市未来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提升的巨大希望。 顺势布局―― 北湖新区这个新平台,不只是城市外延和老城区的简单拓展,它的开发建设着眼于突破资源型城市发展瓶颈,通过“全面转型”赋予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尹营村居民尹大妈每天都会看到北湖新区的新变化,通畅宽阔的马路修起来,各种功能先进的设施逐渐成形。“变化太大了,俺这里是越来越漂亮,生活越来越方便了。” 受益于北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尹大妈家住进尹营村回迁安置房里,这里有四栋小高层。原来,村边是一条狭窄的土路;现在,扩建延伸成一条大马路,取名济安桥路,平整宽阔、快捷方便,绿化景观也非常漂亮。尹大妈说:“看着就舒心。” 济安桥路是北湖新区“七纵七横”路网中的“七纵”之一。建成后的现代化路网,实现与老城区有机对接的同时,不仅勾连起整座新城,也大致分隔出新城的四大功能片区。根据北湖新区的整体城市规划,围绕新开挖延伸入城的北湖湾,将形成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体教育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四个功能区,各功能区既各有所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支撑,为济宁市的未来发展搭建起一个充满想像力的崭新平台。 前瞻思考、科学谋划,才能保证率先发展、跨越式发展。功能定位为“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的北湖新区这个新平台,不只是城市外延和老城区的简单拓展,它的开发建设着眼于突破资源型城市发展瓶颈,通过“全面转型”赋予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因此,它的整体规划建设因地制宜、顺势布局的同时,又开阔视野扩大格局,与全省乃至国家层面上的战略发展布局相呼应。 认识的高度,决定着行动的力度。新城建设正在扎实快速推进。与已经基本建成的北湖景区相比,文体教育中心区渐具规模,济宁医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新校区都已于去年投入使用。从空间鸟瞰,济宁医学院新校园错落有致的建筑组合起来,轮廓形同一个“细胞核”,形象体现出这所学院的学术特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新校园内,绿树成荫、蝉鸣悦耳,图书馆楼、实训楼时尚大气。市民路春蕾来到这里,禁不住感叹:“耳目一新,这才是大学应有的气质。”同在文教区内的,还有紧张建设中的济宁一中等新校区。济宁一中始建于1902年,曾培养出乔羽等著名校友。“明年,我们将在这里举行110周年校庆。”学校负责人介绍说。 一批设计新颖、功能齐全的标志性建筑已经拔地而起,呈现出新城“生态、典雅、现代、大气”的鲜明特点。作为第23届省运会主体育场的“小鸟巢”,已经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工人们正忙着安装座椅等收尾工作。济宁是2014年省运会承办城市,赛事主要安排在北湖新区举行。开幕式和田径赛事将在“小鸟巢”内将举行。小鸟巢”周围,未来还将镶嵌上三颗“宝石”。综合体育馆、游泳跳水馆、射击射箭馆,形似“宝石”,红、橙、蓝三色,将共同烘托起时尚、大气的新城风貌。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 目录 1、总则 (2) 2、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编制内容 (4) 3、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编制内容 (6) 4、附件 (11)

1、总则 1.1为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城市规划的执行力,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结合武汉市城市发展和规划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武汉市都市发展区及远城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市域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 1.3 为保障规划的可操作性,合理衔接规划管理工作,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分级编制、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调整”的原则,以《武汉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确定的控规编制单元和控规管理单元两层地域划分为载体,形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控规导则)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以下简称控规细则)两级规划控制体系。 控规导则是以落实武汉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目标,以控规编制单元为载体,对区域功能、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市、区级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作出进一步规划控制、直接指导控规细则的编制;控规细则以落实控规导则为目标,以控制管理单元为载体,对单元内主导属性、整体控制指标、居住区级各类设施进行控制,直接指导规划咨询编制,满足规划管理的要求。 1.4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合理解决规划刚性和弹性,控规导则和控规细则的控制内容均分为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两部分。强制性内容是刚性内容,审批、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可以直接指导规划管理的内容;指导性内容是弹性内容,必须经过进一步规划论证才能指导规划管理,调整必须符合规划合理性的内容。 1.5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取实线控制和虚线控制的方式进行用地控制。 实线控制是指进行实线控制的用地,在法定文件附图中用实线划定,对地块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均不得作出更改。 虚线控制是指进行虚线控制的用地,对地块的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作出更改,但其边界形状可根据具体方案略作调整。 1.6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本规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5日 前言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江淮分水岭南侧,巢湖西北岸,淝河之水穿流而过。合肥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之称,以“三国故地,包拯家乡”著称于世。 合肥是安徽省的省会,建国后城市得到快速发展,由一个五万人的小城,迅速成长为现代化大城市。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城市通过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到2005年底,合肥中心城区人口已达2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25平方公里。《合肥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到2005年底均已实现或突破。经建设部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在新的时期,合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家“中部崛起”及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合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面向未来的“141”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紧扣“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全国科教基地的优势,促进合肥奋力率先崛起,《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城市。 为了更好地谋划合肥的长远发展,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方式,现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献计献策。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人口与用地规模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规划完整版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 规划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式征求张店区政府意见。 (四)2015年10月14日,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了市规委会第5次项目审议会。 二、《淄博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规划情况 (一)规划范围:东起世纪路,西至滨博高速,南起昌国路,北至济青高速,总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本项目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即片区层次及街坊层次。(二)规划设计内容: 1、片区层面:梳理各片区人口容量、建筑容量,在此基础上,对新城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根据新标准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根据设施不同,提出相应的落实方式。 2、街坊层面:踏勘现状、根据新标准更改用地性质、对未建设地块和更新改造地块重新分析确定控制指标、落实专项规划内容、更新竖向管线等内容。 3、主要指标: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面积(hm2) 百分比(%)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2 服务设施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A3 教育科研用地A4 体育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A6 社会福利用地A9 宗教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 商业用地 B2 商务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U1 供应设施用地U2 环境设施用地U3 安全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1 公园绿地 G2 防护绿地 G3 广场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H H2 H21 铁路用地 E E1 水域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说明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是新形势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我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是通过对城市空间布局的统筹规划确保实现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协调统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举措。 城市总体规划是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十一五”时期,山东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出现新的变化,济宁所依托的发展格局有明显调整,2008年2月省政府出台的《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将鲁南经济带作为重点开发区域,以枣庄、济宁为主体建立运河经济区,发挥京杭运河的功能,大力发展运河经济。济宁作为历史上管理运河航运的督府,需要大力弘扬运河文化,依托曲邹济三处历史文化名城实体和对泗水、峄山、九龙山等景观资源的利用,充分挖掘城市发展的文化带动力,打造城市品牌,参与区域竞争。同时,多个重大设施在济宁地域相继落户,包括济宁曲阜机场、济徐高速公路、济宁北湖旅游度假区、京沪高速铁路等,提供了影响济宁市城镇空间布局的新的作用要素,需要重新审视济宁市的区域地位和作用。 人地矛盾突出,城市发展受限。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发展空间明显不足,大大制约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迫切需要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东拓西跨南联北延”发展战略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拉开城市框架,促进城市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按照新的发展战略和城市定位,《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济宁现有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外延式、资源粗放消耗型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获奖年份: 2000 所获奖项:一等奖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武汉市位于湖北省东部。1998 年全市下辖七个中心城区和市郊六区,93 个街道, 34 个乡, 59 个建制镇。市域土地面积8467.11 平方公里,总人口 731.79 万,按非农业人口比重计,城市化水平达到58.55%。 武汉是我国最大的内河港口城市,重要交通通信综合枢纽,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也是华中地区最 大的内外贸、科研和教育中心。 武汉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城市建设依托特殊的地域环境,形成了“两江交汇、三镇鼎立,山 水相间,河湖密布”的独特空间形态。 规划期限: 1996 年至 2020 年,近期为2000 年,中期为2010 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下世纪中 叶。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镇地区和主城三个层次,城市规划区以规划的外环公路为基本界线,并包 括市域内其他重点规划发展的地区,面积为 3086 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湖北省省会,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通讯枢纽。 城市发展目标:建设一个经济实力雄厚、科学教育发达、服务体系完备、城市布局合理、基础设施 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城市,为进一步把武汉建成为城 乡一体化、开放型、多功能的国际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城市发展规模:规划在分析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运用区域动态人口模型,预测到2020年,武汉市市域常住人口将增加到970 万,而全市耕地只能容纳200 万农业人口,因此需要容纳的城市 常住人口将达到770 万,全市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80%以上,其中,至2010 年,全市城市化水平将提 高到 70%。 至 2020 年,规划主城城市实际居住人口由1996 年的 355 万人增加到505 万人,其中,至2010 年为 415 万人。按照国家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并执行适当偏紧的政策,规划至2020 年,主城用地规模由1996 年的 264 平方公里增加到427.5 平方公里,其中,至2010 年为 343.3 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布局:为满足规划期内人口、社会、经济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突出建设现代化生 态城市和高效能城市的目标,综合考虑产业布局的调整、人口分布的优化、交通体系的完善、生态框架的建 立、园林绿地建设、环境保护、空间景观环境控制等城市发展的主要内容,对自然和人文环境实施综合调控, 建立一个开放型、充分体现滨水城市特点的城市总体空间构架和相适应的自然生态构架。 年份城市常住人口(万人)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万人)城市建设用地( Km2)人均城市建设用 地( m2/人) 1996年 355 379 264.02 69.6 2000年 365 395 281.2 71.2 2005年 390 426 311 73 2010年 415 458 343.374.9 2015年 435 488 390.480 2020年 450 505 427.584.7 一、合理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 在规划期内,严格控制主城人口规模,适度扩展主城用地范围,积极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强化建设 以主城为核心,由阳逻、北湖、宋家岗、蔡甸、常福、纸坊、金口等7 个重点镇为支撑的武汉城镇地区。 二、建立灵活均衡的主城布局结构 主城按照三镇均衡发展战略,采取“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结构,以江河湖山等生态走廊为主的分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成果(XXXX-2020)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成果(2010-2020) 1、规划期限和规划区范围 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规划区:宝鸡规划区范围为宝鸡市辖区,面积为3574平方公里。 2、城市发展总目标 规划期内,将宝鸡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主导,商贸、物流、旅游业发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特色突出的创新型现代化特大城市。 3、市域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410万人,宝鸡市域城镇化水平为56%,城镇人口为230万人。 远期(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425万人,宝鸡市域城镇化水平为62%,城

镇人口为265万人。 4、城市性质 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文化名城和生态宜居城市。

5、中心城区人口和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15万人,年均增长3.5%,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2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5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年均增长3.0%,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10平方米。 6、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为“一带一轴五组团”。 一带:为渭河沿线的东西向城市发展带,串联市级商业中心、文化中心、行政中心、商务中心和物流会展中心等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功能的重要载体。一轴:为城市跨越式发展的南北向拓展轴,串联市级商务中心、行政中心、教育科研中心和体育中心等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空间拓展的主要方向。五组团:为福谭组团、金渭组团、代马组团、陈仓组团和蟠龙组团。 7、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 规划形成“双十双环一节点”的城市交通骨架,即:陇海线与宝中—宝成线形成了铁路十字骨架,铁路内环衔接;连霍线与宝平—宝汉线形成了公路十字骨架,公路外环过境;凤翔田家庄支线机场空运集散点。 考虑宝鸡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态,以及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预期,规划1条轨道交通线路。线路走向基本沿东西向发展主轴布设,同时串联渭河两岸。快速公交系统(BRT)由5条走廊构成,总长78.3公里。

淄博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协调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空关系,综合研究和确定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及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为稀薄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第3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五区行政辖区范围。 第4条立足淄博市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对市域的中心城区和副中心城区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进行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第12条提高市域城镇体系的中心强度,协调和促进五个城区的共同发展。以一个中心(张店城区)、四个副中心(其它四个城区)共同形成淄博市城镇体系的复合中心。 第13条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发展主轴以市域内主要联系道路为依托呈"十"字型。确立优先发展的重点城镇,适当分担城区部分专业职能,控制城区无限蔓延趋势,并形成小区域范围次级中心,带动区域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第14条增强现有城镇经济实力,小城镇集中发展。规划期末,条件较优的现有乡改为建制镇,辖区过小、镇驻地相距较近的乡镇进行撤并集中发展。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34条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中心城市之一,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41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所辖五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961平方公里。分为城区、近郊区、沿路控制区、建制镇驻地、风景文物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和远郊区七个层次。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 一、铁路交通 第49条为加强淄博对外客货运输,规划将博南铁路与辛泰铁路相连接,并利用省规划的德烟铁路与淄东铁路相连接,为本市对外开放"借港出海"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50条新建博山北站、东站和货场,根据客货运量增长和城市发展需要,扩建淄博站、淄川站站场设施,提高周村站等级。 二、公路交通 第51条在新建公路的同时,加快公路的改建,重点提高技术等级,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中枢、一级公路为骨架,二、三级公路为支线的便捷畅通的交通网络。 第52条修建南北向贯穿的滨莱高速公路,在张店、淄川、博山城区西侧通过,该路在张店与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相交处,在淄川与胶王路相交处,在博山与北山路相交处,在桓台与章索路相交处,在高青与广路相交处,各规划建设一个互通式立交桥。 第53条改造市内公路干线,国道205线、309线及省道胶王路、湖南路、庆淄路、张田路、博沂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省道章索路、泉王路、博临路、济青路、仲临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在东南部山区建设一条北接博临路、南接仲临路的二级公路。 第54条为保障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规划修建205、309国道的绕城线,红线宽100米。第55条至2010年全市共设长途客运站9个,总用地40公顷左右。其中张店城区3个,博山城区2个,淄川城区2个,临淄城区1个,周村城区1个。 第57条淄博市系内陆城市,为加强对外贸易往来,应积极创造条件借用青岛港、烟台港、石臼港。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原则 第64条城市布局为"组群式"城市结构,加强城区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各城区的合理分工、协作。 第65条强化中心城区张店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增强并完善其市级商务、服务职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对外辐射力。 第66条经济、合理利用土地,保持城区间田园、绿化空间,控制城区无限制蔓延趋势,既充分保持组群式城市特点,又为未来城市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第67条完善市域交通网络,强化城区间快速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及先进的水、电、通信等设施。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2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3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4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4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5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5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6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8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9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11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 第十章“五线”控制1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3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15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1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18 第十六章附则19 附表19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19 表二远期镇域用地汇总表20 表三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1 表四城镇建设区主要道路一览表22 表五文物保护单位紫线控制表22 表六近镇域用地汇总表26 表七近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6 表八近期建设项目表2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引导规划期内北郊镇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保证镇内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文本。 第2条(一)镇域范围为北郊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6.23平方公里。 (二)镇区规划范围: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 阳路,东至西十五路,镇区总面积26.41平方公里。 第3条本文本是北郊镇镇域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镇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文本的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和规划期内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4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北郊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建设,属严重影 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五)《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 (七)《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八)《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九)《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十)《北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北郊镇环境规划》 (十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金乡总体规划说明书

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说明书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本次规划修编的背景及动因 一、宏观背景: 1、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新世纪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特别是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 2、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五个统筹。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是城市规划的紧迫任务。 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对城市规划提出的新的课题。 二、中观背景: 1、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加快山东省城市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要求,各市、县都开始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金乡县应从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2、山东省根据本省实际编制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济宁都市区规划》,济宁市也编制完成了《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这将对金乡的建设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金乡县需要以区域的观点重新评价和认识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到区域合作和竞争中去,争取和寻求有利的区域地位。 三、微观背景: 1、金乡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标志着金乡县即将进入加速城市化阶段。因此,需要探求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快速城市化道路。金乡县发展战略的调整,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规模和布局迫切需要调整。 2、《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年)》编制以来,金乡县的社会、经济、环境有了较大的变化,同时,城市的用地发展已突破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发展的局限性日益突出,现有用地范围已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金乡县需要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统一考虑城市用地的布局与发展。 3、金乡县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城市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对城市有很大的拉动作用,使城市适度向北发展成为可能。 4、金乡县城南部和北部压煤的问题极大的制约了城市向南和向北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 以上这一切都迫切需要对金乡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适应当前的城市发展和建设需求。 第二节本次规划修编的技术路线 通过对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宏观背景、中观背景的认知,反思上版总体规

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摘要

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摘要-8 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工程 一、三镇绿岛建设工程 建设范围:武汉主城区(三镇规划建成区)。 建设目标:在进一步完善建设现有森林绿地的基础上,在主城区新建市内公园48处,新建公园的绿地布局适度集中,以乔木树种为主,形成森林小片林;结合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对主城区的学校、机关单位和厂区进行系统的绿地规划和布局,在繁华街区、居民区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这样与主城区向外辐射的八条出口公路两侧森林景观绿化带建设相结合,将主城区的森林绿地连成一体,形成“绿岛镶三镇、绿带连两江”的格局,实现“绿满三镇、城在林中”的基本目标,从而全面提升主城区森林绿地的生态和景观功能。 建设内容 1、继续完善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东湖风景区及解放公园、中山公园等18个城中公园的绿化建设,在保护好现有森林植被的基础上,通过补植和改造进行树种调整,以进一步丰富森林植被类型,全面提高其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使其成为“三镇绿岛”的主体。 2、新(续)建后湖、汉水等48个公园(广场),规划建设面积共2689.76公顷。其中汉口城区12处,计619.63公顷;汉阳及武汉经济开发区13处,计1111.74公顷;武昌及东湖开发区23处,计958.39公顷。在园内增设体育、文化设施,为居民提供具有绿色掩映的生态休闲空间。 3、新建城中森林小片林11处,建设小森林面积25.25公顷。 二、两江四岸风光带及堤防林建设工程 建设范围:长江、汉江两江四岸及其支流堤岸(含支流)。 建设目标: 1、两江四岸风光带:两江四岸是武汉主城区人口最为密集的地带,也是最有江城特色的地段,特规划在穿越主城区的长江和汉水的两江四岸建设绿色风光带,通过建设以绿色植被为主体的江滩风景林和防护林,使主城区两江堤岸得到更好的保护、江岸景观得到改善,从而为两江四岸构筑一道绿色生态屏障、为主城区居民提供休憩游乐的空间和观赏两江风光的窗口。 2、远城区堤防林:武汉市全境都属长江流域,长江、汉水及其在市境内的一级支流堤岸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 (试行)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应当依据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组织机关。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评估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工作。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其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前款规定的评估的具体组织方式,由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决定。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各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行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并上报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 第七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了解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规划评估成果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的评估成果,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十条规划评估成果由评估报告和附件组成。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实施的建议等。附件主要是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规划评估成果报备案后,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 (二)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 (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五)土地、交通、产业、环保、人口、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淄博市各区县大集

淄博市各区县大集 农历一、六:博山石炭坞大集;博山源泉大集;博山中石马大集;博山瓦泉大集;淄川冯家大集;淄川寨里土山峪大集;淄川岭子王家村大集;淄川张庄乡西槐峪大集;淄川西关大集;淄川太河铜古大集;莱芜茶业口大集。 农历二、七:博山岳庄大集;博山东石马大集;博山焦庄大集;池上镇赵庄大集;池上镇花林村大集;淄川峨庄大集;淄川洪山大集;淄川口头大集;淄川张庄乡田庄大集;淄川罗村镇道口大集;淄川商家馆里大集;莱芜口镇大集;莱芜牛泉大集。 农历三、八:博山(城区)大集;博山南博山大集;博山岱庄大集;博山李家大集;沂源南麻大集;莱芜寨里大集;莱芜和庄大集;淄川岭子镇河洼大集;淄川龙泉大集;淄川淄河镇岳阴大集;淄川张庄乡南坪大集;淄川磁村镇河夹大集;淄川太河厚庄大集。 农历四、九:博山崮山大集;博山福山大集;淄川张庄乡张庄集;淄川寨里大集;淄川龙泉渭二大集;淄川太河曹家大集;淄川峨庄东石大集;淄川岭子大集;淄川昆仑大集;莱芜苗山大集;莱芜辛庄大集;莱芜鲁西大集。

农历五、十:八陡大集;池上大集;博山北博山大集;淄川淄河幸福大集;淄川龙泉泉头大集;淄川龙泉台头大集;淄川磁村大集;淄川罗村大集;莱芜常庄大集;莱芜钢城区颜庄大集。 其他区县如下: //临淄区 农历一六:辛店街道办大武集;齐陵街道办淄河大集;凤凰镇东召集;皇城镇皇城大集;敬仲镇白兔丘集 农历二七:辛店集;稷下街道办孙娄大集;齐陵街道办王齐大集;敬仲镇苇河集;辛店街道办西夏大集;曹家大集 农历三八:敬仲镇东姬村大集;敬仲镇郑辛大集;皇城镇后下大集;稷下街道办王庄村大集;朱台镇大柳村大集;辛店街道办于家集;凤凰镇李家桥集;王寨村大集 农历四九:稷下街道办东孙大集;金岭镇金岭大集;边河乡大庙集;大庙集;稷下街道办闫家大集;齐陵街道办宋家大集;凤凰镇北金村集农历五十:南仇大集;齐都镇齐都大集;朱台镇南坞村集终村大集, //张店区 农历一六:湖田镇大集;付家镇南家村大集;山泉大集,四宝山万盛村大集

092济宁铁塔寺片区整治改造规划{W}

委托 济 项目名称:济宁铁塔寺片区整治改造规划 委托单位: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设 计单位:济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 划甲级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号 院 长:史衍智 研 究 员 审 定:郭庭良 研 究 员 工程负责人:王 尧 高级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 项目组成员 丁 芝 工 程 师 田冬梅 工 程 师 韩冬梅 工 程 师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汇报框架 一、项目概述 二、规划总则 三、溯源与展望 四、认知与行动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项目概述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线古槐路东侧 区位条件:位于城市历史文化轴 线古槐路东侧,处在济宁历史城区核心 部位,是济宁铁塔寺及太白楼历史文化 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有形制:“铁塔寺”原名 “崇觉寺”,又名“释迦寺”, 始建于北齐皇建元年(年),后经 历代扩建和重修,至明代形成基本格局, 铁塔寺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占地 近十七亩,由左、中、右三路组成,各 类建筑八十多楹。现仅剩铁塔、大雄 宝殿、声远楼、僧王祠、汉碑室等 建筑铁塔寺—太白楼街区保护规划图 楹。 济宁崇觉寺铁塔为国家级文物保 护单位,是中国四大铁塔之一。 始建于北 宋崇宁四年(年)共九层, 为八角形楼阁式建筑,基座为砖砌,塔 身为铁汁铸造而成,通高米。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潘家大楼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片区周边重要文物古迹潘家大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潘家大楼创 建于世纪年代,是潘洪均的私邸。 潘家大楼原是一组庞大豪华的近代建筑 群体。现仅存第二进院北厅。利用现有 戏台,将潘家大楼逐步恢复为传统戏院, 弘扬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 河道总督衙门:恢复河道总督衙门,河道总 督衙门是运河、黄河的最高行政管理机 构。河道总督衙门最初建于元代,兴于 明清,多次重修,现已不复存在。规划 拟于原址建设,位于古槐路、云路街、 西门大街、院后街四条街道形成的地块, 规划用地公顷。 吕家宅院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吕德镇字 静之的私人住宅,系清末建筑。现仅 存原建筑的两进院落。整个建筑,民族 特色突出,传统风格浓厚是研究明、清 时期私人宅院的实物教材。 潘家大楼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河道总督衙门规划总平面图吕家宅院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武汉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际国内制造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3)培育和提升金融商贸、科教文化、交通物流和通信信息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中心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4)建设城市快速道路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构建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和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一次公示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全省县级以上各类园区规划环评复核备案制度的通知》(鲁环评函[]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号)的有关规定,对于规划环评已实施年以上的各类产业园区,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已实施年以上,需要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现公示该跟踪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开发区简况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东北部的中埠镇,东与临淄区接壤,北依济青高速公路,西靠金岭铁矿,南邻国道,东南临齐鲁化学工业区。开发区距张店、临淄城区各约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利。淄博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批准建设张店经济开发区,年月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鲁政字[]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工业区的通知》,批准将其设立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省政府批复范围:东至中埠镇于家村、中埠村、铁冶村,西至金岭铁矿铁路专用线,南至铁冶村行政村界,北至济青高速公路,批复面积为4.0km。开发区规划范围:东至张店区界,西至金岭铁矿铁路专用线,南至国道,北至济青高速公路,规划面积为。山东省政府文件(鲁政字[]号)批准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的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及矿产加工;开发区目前已有化工、机械制造、纺织、新材料等产业。根据张店经济开发区的区位条件,规划的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及新材料产业。该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年月取得了山东省环保厅的审查意见(鲁环审[]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有关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内容等,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开发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评价目的和内容 通过跟踪评价,了解开发区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缓解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文件 淄政发〔2005 〕106 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 , 高新区管委会 , 市政府有关部门 , 有关单位 :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第 4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2002 年市政府以淄政字〔 2002 〕 141 号批复的《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同时废止。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2) 第三章建筑工程管理 (5) 第一节建筑间距 (5) 第二节建筑退让用地边界距离 (8) 第三节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距离 (9) 第四节建筑高度控制 (11) 第五节建筑基地绿地 (12) 第六节建筑基地出入口 (13) 第七节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 (13) 第四章居住区规划 (14) 第一节居住区分级与用地 (14) 第二节住宅规划 (15)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5) 第四节道路规划 (16) 第五节公共绿地规划 (16) 第五章城市道路广场 (17) 第一节一般规定 (17) 第二节道路用地构成 (18) 第三节城市广场、停车场 (19) 第四节加油站规划 (19) 第六章市政设施与工程管线 (20) 第一节给水、排水 (20) 第二节电力、电信 (20) 第三节燃气、热力 (22) 第四节消防、人防 (23) 第五节工程管线综合 (24) 第六节环境卫生 (26) 第七章城市景观与环境 (27)

附录 A 术语释义 (29) 附录 B 附表 (30) 附表 B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31) 附表 B2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附表 B3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6) 附表 B4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37) 附表 B5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39) 附录 C 计算规则 (44) C1 建筑面积计算 (44) C2 建筑容积率计算 (44) C3 建筑基地面积计算 (45) C4 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 (45) C5 建筑间距计算 (45) C6 建筑高度控制与计算 (47) C6-1 建筑高度计算 (47) C6-2 沿路建筑高度控制 (48) C6-3 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方法 (48) C7 建筑离界距离计算 (49) C8 绿地面积计算 (50) C9 建筑面宽控制计算 (51) 附录 D 本规定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第三条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建设,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条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详见附录B附表B1)。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表B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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