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直系亲属

合集下载

直系供养亲属具体标准

直系供养亲属具体标准

直系供养亲属具体标准职工供养直系亲属需要符合以下内容1、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祖母、母、妻、夫,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在劳动年龄期间有劳动能力的不列入。

3、子女、弟妹,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职工子女、弟妹虽年满十六岁,但仍继续在中学(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学习的;以及年龄已超过十六岁,但残废无工作能力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4、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周岁,其父母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母亲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5、抚养人,职工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六十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须依靠职工本人供养的(包括继母和养母)。

6、遗腹子,职工因工死亡后,其遗腹子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腹子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7、岳父母,男到女家落户的职工,如果女方无收入,岳父母的生活来源又确属依靠职工本人工资供养时,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但职工本人的生母则不应再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界定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界定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界定
第三条职工的直系亲属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本规定的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一)祖父母、父母、配偶(从业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离退休领取养老金的除外)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子女、弟妹(父母从业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离退休领取养老金的除外)年龄未满18周岁,或虽年满18周岁,但仍在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孙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年满18周岁,但仍在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如果其父母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经济收入;
(四)职工及配偶均系独生子女,配偶无稳定经济收入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岳父母或公婆(从业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离退休领取养老金的除外)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发放方案

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发放方案

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发放方案
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发放方案是为了解决直系亲属在医疗费用方面的压力,并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发放方案:
1. 定义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 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药品费用和住院费用。

3. 补贴金额:补贴金额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需求进行评估。

可以设定不同的补贴档次,如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的补贴金额不同。

4. 补贴资格:申请人需要提供直系亲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和医疗费用收据。

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收入门槛和其他申请要求。

5. 申请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

申请表格需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直系亲属的医疗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等。

6. 补贴发放频率:补贴可以每月或每季度发放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发放形式可以是直接打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提供医疗费用抵扣券等。

7. 审核和监督:补贴发放需要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和合法性。

建议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或委托给第三方机
构进行审核。

8. 信息公开:补贴发放方案应该对公众透明,包括补贴标准、申请流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可以在政府部门网站或其他适当的媒体进行公开。

需要注意的是,该方案仅为一个参考,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4-1-1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划分及办理劳动保险证须知

4-1-1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划分及办理劳动保险证须知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划分及办理劳动保险证须知一、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确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总原则是: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才能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1、祖父母、父母、配偶(在全民、集体单位工作或退休、个体开业的除外)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2、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常住户口在一起且共同居住的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仍在中等学校(含普通中学,不发生活费的职业中学或学习成绩较差,被校方确定为留级生并留校学习的)学习,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非婚生子女在征收非婚生育费期间,非婚生子女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如按有关规定父母办理了结婚手续,其子女可在父母取得合法手续后的第十个月起,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3、弟妹(包括同父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一般不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母和父母均已去世,该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但仍在中等学校学习,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来源靠职工供给的。

(2)祖父母或父母虽然在世,但祖父、父已年满60周岁、祖母、母已年满55周岁,且无经济收入和抚养能力;或祖父母、父母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收入和扶养能力,该弟妹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但仍在中等学校学习,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来源靠职工供给的。

4、孙子女年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但仍在中等学校学习,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母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父母均无经济收入和抚养能力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5、职工系独生子女,配偶系供养直系亲属或已去世,其岳父母或公婆符合供养条件,主要生活来源靠职工供给且供同居住的,可视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若岳父母或公婆未与职工同在一起居住的,须取得其所在地县以上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职工供养的,可视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供养直系亲属

供养直系亲属
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供给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主要对象及条件分别如下:
1、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五十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兄弟、姐妹,年未满十六周岁,或年满十六周岁但仍继续在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就读,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兄弟姐妹不在直系亲属之内。
直系亲属一般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包括配偶、配偶的直系血亲。 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劳动和社会法律法规中供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8号令,这里所指的是供养亲属而不是直系亲属)亲属是指职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子、女、弟、妹,孙子劳动能力,母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
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直系亲属一般是指血亲里面的,岳父岳母属于姻亲
直系亲属关系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统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等。
==========================================
最简单的标准是:生你的和你生的人,是你的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

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和条件

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和条件

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和条件
我国的《民法》有关规定,供养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配偶:按照民法规定,配偶双方都有供养义务,即无论离婚未离婚,双方都有
责任供养对方。

2. 直系亲属。

凡是在法定亲属关系中,直接跟当事人有血缘关系的,都属于直系
亲属,义务的供养人有义务供养这些直系亲属,这些直系亲属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3. 采祖母。

那些没有父母存在,又获得法院认可而确认采祖母关系的人,他们也
受到相应的供养义务。

4. 无从供养的近亲属。

即因故无从供养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等亲属时,法律规
定由其他亲属补足供养义务。

不同的供养人,对于供养义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具体依照《民法》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民法》的规定,每个人的供养义务需满足必要维持被供养人的正常生活所需,此外,年满六岁~婚姻或择偶前已满21岁、年满60岁等被供养人是否有独立收入,实际情况都是影响供养义务的重要因素。

一般情况下,供养义务的金额由供养人、被供养人的特殊条件等因素决定,而且支付的形式也不尽相同,可以采取银行转账、汇款或实物形式等多种形式。

总而言之,每个人的供养义务,都是社会义务,也是遵守法律的必修课程,大家都应该把它当做自然义务来履行,切不可因为自己贫穷,而去违反责任,而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辽劳险字【1992】141号)

《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辽劳险字【1992】141号)

《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辽劳险字【1992】141号)辽劳险字[1992]141号合理划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是企业和职工的一致要求,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能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而且是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客观需要,为切实加强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管理工作,现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同时为准确理解和正确贯彻《暂行办法》,将“关于划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问题解答”附后,请一并执行。

各地要认真贯彻《暂行办法》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力争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把这项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划分和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请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反映。

1992年10月4日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劳动保险政策,合理地划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和私营企业职工(含离休、退休及按国家[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职工)。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是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管理部门,负责政策贯彻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基层企业负责。

二、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职工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㈠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㈡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供养直系亲属最新规定

供养直系亲属最新规定

供养直系亲属最新规定
最新规定中,供养直系亲属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关系下的父母、配偶、子女。

根据最新规定,供养直系亲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經濟责任:供养人应该承担其直系亲属的经济责任。

具体来说,父母对子女拥有供养责任,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所需、教育、医疗等费用。

配偶之间互相负担家庭的经济责任,共同承担家庭支出。

2. 生活条件:供养人应该为直系亲属提供合理的生活条件。

主要包括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保证居住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这是确保直系亲属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

3. 照顾关怀:供养人有责任照顾直系亲属的生活和健康状况。

这涉及到对父母、配偶和子女进行关心和照顾,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医疗照料等。

亲情关怀与对直系亲属的尊重和关心密切相关。

4. 法律责任:供养人应当履行其直系亲属的法定维护责任,维护直系亲属的合法权益,并防止直系亲属遭受侵害。

如果供养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不履行供养责任,有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最新规定并没有具体规定供养直系亲属的具体金额或财物,并且对不同亲属关系的供养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具体的供养要求还需要根据各地的法律法规来具体解释
和适用。

总之,供养直系亲属最新规定明确了供养人在经济、生活条件、照顾关怀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义务,并要求供养人承担起依法供养直系亲属的责任,并维护其直系亲属的权益。

这对于家庭关系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案例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案例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案例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是为了保障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福利项目。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补助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下面以某地区为例,介绍一个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案例。

案例概述:
王先生是某企业的职工,其父亲已经年迈,没有固定收入,且患有多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

王先生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无法承担父亲全部的医疗和生活费用。

王先生向所在企业申请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过审核,企业批准了王先生的申请,给予其父亲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金,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申请流程:
1. 王先生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填写《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父亲医疗费用发票等。

2. 企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核实王先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其父亲的病情及治疗情况。

3. 如果审核通过,企业会给予王先生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金,并按照规定发放给王先生父亲。

补助标准: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一般来说,补助金额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供养直系亲属的病情和治疗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在上述案例中,王先生所获得的补助金可能包括医疗费用补助、生活费用补助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补助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一、引言在职工供养制度中,直系亲属的范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确定了直系亲属的范围,可以有效地规范职工供养的对象,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并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二、直系亲属的定义直系亲属是指与职工具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

在职工供养制度中,通常将父母、配偶、子女列为直系亲属。

他们是职工最直接的家庭成员,供养他们是职工的义务和责任。

三、父母的供养1. 父母供养的必要性父母是职工的养育之恩的源头,供养父母是道义上的责任。

父母的健康和生活需求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心情和工作状态,因此,职工供养父母是为了维护家庭和谐,促进职工的工作稳定和生活幸福。

2. 父母供养的范围职工供养父母的范围应包括双方父母,无论是双方父母都还健在,还是只有一方父母健在,都应被纳入供养范围。

此外,对于职工的配偶的父母,也可以适当考虑纳入供养范围。

3. 父母供养的方式父母供养可以通过直接给予经济支持来实现,也可以通过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式来保障父母的生活和健康。

此外,职工还可以通过提供居住条件、陪伴父母等方式来满足父母的需求。

四、配偶的供养1. 配偶供养的必要性配偶是职工的生活伴侣,供养配偶是维护家庭稳定和谐的重要手段。

通过供养配偶,可以保证家庭的经济稳定和生活质量,提升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

2. 配偶供养的范围配偶供养的范围应包括合法婚姻关系中的配偶。

对于同居关系或非法婚姻关系中的伴侣,可以适当考虑是否纳入供养范围,具体情况可以根据法律和制度进行规定。

3. 配偶供养的方式配偶供养可以通过提供经济支持来实现,包括支付生活费用、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

此外,职工还可以通过提供居住条件、陪伴配偶等方式来满足配偶的需求。

五、子女的供养1. 子女供养的必要性子女是职工的血脉传承,供养子女是职工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供养子女,可以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良好教育,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职工丧葬及供养直系亲属的规定

职工丧葬及供养直系亲属的规定

职工丧葬及供养直系亲属的规定
国有企业职工(系指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之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死亡遗属救济待遇,以职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省政府每年7月1日公布的准)为基数。

按下列标准支付:
1丧葬补助费:6个月。

2、一次性困难补助费:5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月救济费:农业人口每人每月按40%发给,非农业人口按45%发给,孤身一人的按上述标准加发10个百分点;供养直系亲属人口,三人及三人以上的,按三人标准发给。

4、遗属不在企业所在地的,其遗属月救济费,也可经遗属本人申请后,一次性支付具体办法为:一次性救济费=月救济费标准*法定供养月数;遗属在一人以上的,分别按每个人的标准合计计发。

对无法确定具体供养月数的,其法定供养月数按120个月计算。

5、职工死亡后虽无供养直系亲属,但有直系亲属的,可按本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

6、原国有企业全民固定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抚恤金标准可根据效益情况适当提高。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怎么计算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怎么计算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怎么计算
一、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的概念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是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给企业家和国有机构职工中的普通职工(含新进职工)供养的直
系亲属、离退休职工的家属(元配或继配)以及充当职工家属的无血缘关
系者等单位和企业于合法安葬其合法安葬所产生的费用所提供的经济补助。

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的计算方法
三、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的使用范围
1、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可用于支付殡仪服务费、葬地费、车费、香油费、人头费、排花费、骨灰罐材料费、墓碑等安葬费用。

2、用于支付节日慰问福利。

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供养亲属范围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有义务供养的亲属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对供养亲属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供养亲属范围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以及配偶。

旁系亲属包括兄弟姐妹。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供养亲属关系是一种直系亲属关系,而兄弟姐妹之间的供养亲属关系是一种旁系亲属关系。

对于直系亲属,在父母对子女的供养中,不论子女的成年与否,父母都有供养的义务。

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的供养责任更为重要,父母应该提供子女的食品、衣着、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对于成年子女,父母的供养责任也不可忽视,特别是在子女经济困难或生病等情况下,父母有义务给予经济上或精神上的帮助。

配偶之间的供养亲属关系在夫妻感情和婚姻关系稳定的情况下,并没有明确的供养责任规定。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配偶生病或经济困难,另一方有义务给予经济或精神上的支持。

此外,对于有协议财产制度的夫妻来说,夫妻之间也有对财产进行供养的义务。

旁系亲属之间的供养亲属关系相对较弱。

兄弟姐妹之间的供养亲属关系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兄弟姐妹中有一方生病或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根据家庭条件和个人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提供经济或精神上的支持。

总的来说,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是根据婚姻关系和亲属关系来确定的。

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的供养亲属关系是直系亲属关系,具有法律上的义务与责任。

而兄弟姐妹之间的供养亲属关系是旁系亲属关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自愿提供帮助。

只有在上述范围内,一个人才有供养亲属的义务。

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亲爱的叔叔阿姨们:我叫小明,我家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

以前,我的生活特别幸福。

爸爸努力工作,妈妈细心照顾家里,爷爷会给我讲好多有趣的故事,奶奶做的饭超级好吃。

可是,突然有一天,爸爸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很严重的伤。

从那以后,爸爸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去上班挣钱了。

家里的收入一下子少了好多。

妈妈为了照顾爸爸,也不能出去工作了。

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经常生病。

奶奶呢,因为要照顾爷爷,也很劳累。

我看到家里的情况,心里特别难受。

我想帮忙,可是我还小,能做的事情很有限。

我们家现在的生活变得很困难,有时候连我上学要用的文具都不能及时买。

我知道有一个办法可能会对我们家有帮助,那就是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爷爷或者奶奶能通过这个鉴定,也许我们家就能得到一些帮助。

就像我的同学小红家,她的奶奶也是身体不好。

后来做了这个鉴定,他们家得到了一些补贴。

有了这些补贴,小红的妈妈就可以给小红买新衣服了,小红也能有更多的课外书看。

我特别希望我们家也能像小红家一样。

我希望叔叔阿姨们能理解我家的困难。

爷爷现在走路都很慢很慢,他的腿总是疼。

奶奶呢,眼睛看东西也越来越模糊,做饭的时候都很费劲。

他们虽然很想帮忙,可是身体真的不允许了。

我写这个申请书,就是想让叔叔阿姨们知道我们家真的很需要这个鉴定。

这样我们家就有希望重新过上好日子。

我想爸爸能安心养病,妈妈也不用那么发愁。

我也能像以前一样开开心心地去上学,不用担心家里没有钱。

叔叔阿姨们,我相信你们都是很善良的人。

就像我们在学校里,同学们之间互相帮助一样。

我希望你们能帮帮我家,让我们家能度过这个难关。

我会很感激你们的,我也会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能帮助别人的人。

谢谢叔叔阿姨们能看我的申请书。

供养直系亲属

供养直系亲属

关于直系亲属的规定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公布试行)第四十五条工人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可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第四十六条工人职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须依靠工人职员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得以供养直系亲属论。

第四十七条工人职工因工死亡后,其遗腹子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第四十八条工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工人职员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工人职员供养,放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北京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关于国营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可以继续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88〕37号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市属各财政分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劳资处、工会:本市国营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自贯彻国发(1978)104号文件以来,一直执行1979年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财税局等七个单位关于《北京市安置老弱病残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即:一般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退休费过低的退休职工可以把供养直系亲属关系转到有工作子女的单位给予补助。

在执行中,不少单位反映,供养直系亲属关系的转移因不少有工作子女的单位用种种理由拒绝接收而执行不通。

且职工退休费水平普遍较低,其供养直系亲属不能继续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更加重了一部分退休职工的经济负担。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怀,经研究,现对国营企业退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作如下通知:一.退休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患病时,在企业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可以继续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

1划分供养直系亲属的问题

1划分供养直系亲属的问题

划分供养直系亲属的问题(一)职工的直系亲属,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列为其供养直系亲属?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45条规定: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符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2.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 4.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第46条规定,工人职员自动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须依靠工人职员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得以供养直系亲属论。

第47条规定,工人职员因工死亡后,其遗腹子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第48条规定,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工人职员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工人职工供养,方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根据民发(1980)5号和财事(1980)34号文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是: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年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职工经过法律手续收养的女子,能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根据全总劳保部(64)"问答"的规定,工人经过合法手续收养的女子(不违反计划生育要求的),只要年龄未满16岁,并且依靠工人本人供养的,可以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三)受职工供养的子女、弟妹等,在年满16周岁以后,继续在中学学习的,可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根据(76)劳薪字95号文规定,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单位,凡符合《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草案)》所列的,由职工供养的子女、弟妹等,在年满16岁以后继续在中学学习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有关劳动保险待遇。

怎样确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

怎样确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

1、怎样确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答: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是指其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直系亲属:①祖父、父、夫年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②祖母、母、妻年满5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③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者,或者子女年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者;④孙子女年未满16岁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另外,职工自幼依靠他人抚养大,现抚养人男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年满5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列为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职工因工死亡,其遗腹子也列为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如不与职工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职工供养,才能列为供养的直系亲属。

2、职工子女年满16周岁后在职业中学学习期间能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答:在没有建立全体学生都可以享受助学金制度的职业中学就读的,年满16周岁的职工子女,仍可继续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3、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后,能否将其岳父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答: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如果女方无经济收入,而且女方父母符合供养条件又明确由男职工供养,则可以将其岳父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但是,该男职工的父母就不能再列为其供养的直系亲属。

4、职工供养的两个母亲是否都算供养直系亲属?答:职工供养的两个母亲,其生身母亲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非生身母亲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5、作为企业职工的兄弟或姐妹在共同养活母亲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供养直系亲属关系?答:兄弟或姐妹两个人都在企业单位工作,共同养活母亲,别无其他亲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母亲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则兄弟或姐妹两个人可以商议由一方确定供养直系亲属,或母亲的户口在儿女的哪一方,就确定为哪一方的供养直系亲属。

6、未与职工同在一处居住的供养直系亲属能否列为直系供养亲属?答: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职工同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该职工供养,方可列为直系供养亲属。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怎么确定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怎么确定

职⼯供养直系亲属怎么确定在实践中,我们很多⼈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职⼯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对于这个问题,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的资料。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职⼯供养直系亲属怎么确定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职⼯供养直系亲属怎么确定其主要⽣活来源系依靠职⼯供给,并符合下列条款之⼀者,为该职⼯的供养直系亲属。

1、⽗年满60周岁,母年满50周岁,⽆经济来源并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或完全丧失劳动能⼒者。

2、职⼯⾃幼依靠他⼈抚养长⼤,现抚养⼈男年满60周岁,⼥年满50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者,且⽆收⼊来源,须依靠职⼯本⼈供养。

3、⼦⼥年未满16周岁,孙⼦⼥年未满16周岁,其⽗母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

4、独⽣⼦⼥16⾄18周岁在校⽣(含中专、职⾼、中技)。

5、职⼯因⼯死亡后,其遗腹⼦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6、⾮本市城镇户⼝职⼯不享受本报销办法待遇。

⼆、登记所需材料符合以上条件者,由职⼯本⼈提出申请交⼈⼒资源部审核、登记1、16岁⾄18岁的独⽣⼦⼥,需提供本⼈的学⽣证。

2、除独⽣⼦⼥外,其他供养直系亲属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户⼝本复印件。

(2)由本⼈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其本⼈没有收⼊来源,依靠我单位职⼯供养的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须提供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或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的证明。

三、报销的就诊医疗机构范围及处⽅要求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16周岁及以下的供养直系亲属可到综合医院⼉科、⼉童专科医院就诊。

3、16周岁以上供养直系亲属须使⽤北京市医保处⽅,否则不予报销。

希望通过上⾯的内容您能对职⼯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的了解。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常的⽣活中,我们应该对⼀些常⽤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法律知识来维护⾃⼰权利。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店铺站进⾏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关于职工直系亲属供养关系办理

关于职工直系亲属供养关系办理

关于职工直系亲属供养关系办理相关问题解释问1:如父母有工作或退休,职工可否给其办理供养?不符合供养条件,不能办理供养。

问2:如父亲(母亲)有工作或退休,母亲(父亲)没工作,职工可否给母亲(父亲)办理供养?不符合供养条件,不能办理供养【母亲(父亲)的供养人应为父亲(母亲)】问3:在给办理父母供养时,如何开具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乡镇及以上当地政府开具,内容包括父母基本情况、子女情况、家庭收入情况等(见附件一)。

如果职工兄弟姊妹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未给父母办理过供养关系的证明(见附件二)。

问4:给子女办理供养时,职工配偶所在单位要出具未办理供养关系的证明(见附件三)。

如职工配偶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如何处理?需提供失业证明或居委会证明,确认后可以办理。

问5:如子女已超过18岁,职工可否给其办理供养?如还在高中上学,经核实,供养可延续至高中毕业。

问7:如果职工已办理了2人供养,其中1人变更供养关系(如父亲去世),能否可以为符合供养条件的母亲办理供养关系?可以。

要提交变更说明(见附件四)。

问8:夫妻双方为公司职工,可否将丈夫(妻子)供养的子女转为妻子(丈夫)供养?可以。

要变更人提交变更说明(见附件四)。

附件一:家庭情况证明XXX是中核运行管理有限公司XXX厂(专业中心、直属处室)XXX处的一名员工。

其父亲XXX,男,XX岁,在XX省XX 市XX县XX乡XX村务农,身体状况XXX。

其母亲XXX,女,XX岁,在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务农,身体状况XXX。

XXX家共有X个孩子,XXX为大儿子(女儿),现在XXX工作(务农);XXX为二儿子(女儿),现在XXX工作(务农);XXX 为三儿子(女儿),目前正在上学,没有正式工作。

XXX家收入情况为XXXXXXXXX。

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省XX市XX县XX乡(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件二:未办理供养证明兹证明XXX为我公司职工,其父亲(母亲)XXX未在我公司办理供养关系。

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

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

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工伤十级供养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医疗鉴定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

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是指工伤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

对于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供养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明确规定,下面将具体介绍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首先,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致残,经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的,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工伤十级供养待遇。

这些亲属可以根据职工的供养比例享受相应的供养金。

其次,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供养金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供养金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职工供养比例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月发给供养对象。

一般来说,供养金的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调整,以保障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水平。

再次,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供养比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供养比例由职工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工的供养对象和供养需求确定。

一般来说,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供养比例会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供养金能够满足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申请流程。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后,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

经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后,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供养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批。

经过审批通过后,供养金会按月发放给供养对象。

总之,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工伤职工的家庭和直系亲属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工伤十级供养直系亲属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供养待遇,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直系亲属的规定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公布试行)第四十五条工人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可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第四十六条工人职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须依靠工人职员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得以供养直系亲属论。

第四十七条工人职工因工死亡后,其遗腹子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第四十八条工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工人职员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工人职员供养,放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北京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关于国营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可以继续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88〕37号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市属各财政分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劳资处、工会:本市国营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自贯彻国发(1978)104号文件以来,一直执行1979年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财税局等七个单位关于《北京市安置老弱病残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即:一般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退休费过低的退休职工可以把供养直系亲属关系转到有工作子女的单位给予补助。

在执行中,不少单位反映,供养直系亲属关系的转移因不少有工作子女的单位用种种理由拒绝接收而执行不通。

且职工退休费水平普遍较低,其供养直系亲属不能继续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更加重了一部分退休职工的经济负担。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怀,经研究,现对国营企业退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作如下通知:一.退休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患病时,在企业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可以继续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

即普通药费、手术费和输血费可以由企业报销二分之一。

二.退休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患病时,未在企业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者,其所用医药费原则上应由本人自理。

本人负担确有困难,影响其不能维持生活者,可以由企业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三.上述医疗费用,工商企业在“营业外支出”项下列支,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列支。

四.退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之前,按现有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确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情况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1988年2月开始执行。

过去有关企业退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待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医疗待遇的意见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关于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患病医疗待遇的享受范围问题,各地不断来函询问,现根据条例规定和过去处理的意见,解答如下: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戊款规定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负担二分之一,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根据这一条规定,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论与职工同居或不同居,住在城市或农村,凡患病时能够到上述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时,即可享受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戊款规定的医疗待遇.患病时,未在上述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者,其所需诊治医药等费用原则上应由本人自理.本人负担确有困难,影响其不能维持生活者,可以做为生活困难,由基层给予适当补助.至于因工作需要被调动的职工,其供养直系亲属在原单位已享受规定的医疗待遇,在职工调动后,因当地宿舍条件限制不能随同职工前往.家属患病在当地公立医院医疗,所需医药费用应由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在医药卫生补助费中,按规定给予报销.对精减城镇人口动员回农村的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回到农村后,如仍符合供养条件,患病时能够到上述指定的医疗机构医疗时,可继续享受规定的医疗待遇.如不能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医疗时,其医药费用,原则上也应由本人自理,本人负担确有困难时,企业可由困难补助项下给予适当补助.怎样确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1\怎样确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答: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是指其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直系亲属:①祖父、父、夫年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②祖母、母、妻年满5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③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者,或者子女年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者;④孙子女年未满16岁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另外,职工自幼依靠他人抚养大,现抚养人男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年满5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列为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职工因工死亡,其遗腹子也列为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如不与职工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职工供养,才能列为供养的直系亲属。

2\职工子女年满职工子女年满职工子女年满职工子女年满16周岁后在职业中学学习期间能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周岁后在职业中学学习期间能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周岁后在职业中学学习期间能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周岁后在职业中学学习期间能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答:在没有建立全体学生都可以享受助学金制度的职业中学就读的,年满16周岁的职工子女,仍可继续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3\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后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后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后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后,能否将其岳父母列为供养直系能否将其岳父母列为供养直系能否将其岳父母列为供养直系能否将其岳父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亲属亲属亲属?答: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如果女方无经济收入,而且女方父母符合供养条件又明确由男职工供养,则可以将其岳父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但是,该男职工的父母就不能再列为其供养的直系亲属。

4\职工供养的两个母亲是否都算供养直系亲属?答:职工供养的两个母亲,其生身母亲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非生身母亲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5\作为企业职工的兄弟或姐妹在共同养活母亲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供养直系亲属关系?答:兄弟或姐妹两个人都在企业单位工作,共同养活母亲,别无其他亲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母亲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则兄弟或姐妹两个人可以商议由一方确定供养直系亲属,或母亲的户口在儿女的哪一方,就确定为哪一方的供养直系亲属。

6\未与职工同在一处居住的供养直系亲属能否列为直系供养亲属?答: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职工同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该职工供养,方可列为直系供养亲属。

7\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职工直系亲属居住农村又有劳动能力时能否列入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答:职工的直系亲属是居住在农村的农民,有劳动能力,获得劳动收入,又能够维持相当于一般农民最低生活水平者,即不能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如果无劳动能力,收入极少,又不能维护农民最低生活水平,确实须依靠职工每月寄钱养活者,经过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证明,可列为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

8\被兼并被兼并被兼并被兼并、破产等企业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如何处理破产等企业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如何处理?答:根据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要求,企业实行兼并的,对于实行兼并后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被兼并企业,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兼并方负责补缴。

企业分立各方按所达成的协议分别补缴。

企业被拍卖、出售或实行租赁的,其欠费不得免除,并应在拍卖、出售、租赁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补缴欠费的办法。

破产的企业,其欠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无法完全清偿欠费的部分,经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

实行公司制度改造的企业,改造前应对欠费进行清理,整体改造的,应有改造后的企业负责补缴;分立式改造的,应根据企业分离和资产分离的性质划分补缴欠费的责任,分别予以补缴。

9\应参保而未参保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单位,有何政策规定有何政策规定有何政策规定有何政策规定?答:根据原江西省劳动厅《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赣劳社[1999]19号)规定,按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0]52号等文件规定,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未按时参加的国有企业、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要求,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参保前的养老保险费用应予补缴,具体办法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本着有利于扩大覆盖面,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做出决定,并报省社保局备案同意。

企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原则上维持不变,从参保下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的统筹项目和标准列入统筹支付。

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是如何确定的?2008-09-22 07:56:54 查看(538)评论(0)根据民政部民[1989]优字19号文件规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确定的资格条件包括:(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机关事业单位为18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享受抚恤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因生活困难而就业,其享受的劳动保障待遇是否保留?根据全总劳动保险部1964年4月问题解答第206题规定,如果参加临时性的工作,所得报酬不能维持本人生活,还可以继续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如果参加正式工作,有稳定工资收入,即应停发或减发抚恤费。

如以后又无收入时,还可以继续发抚恤费。

企业职工的生母、养母、继母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民政部[63]生活字第466号复函的规定,不论职工的生母、养母或继母,只限一人享受供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