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1)
上市公司子公司清算转重整公告
上市公司子公司清算转重整公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鉴于我公司子公司XX公司已经连续多年亏损严重,且无法有效实现业务重组和盈利改善,为了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XX公司进行清算转重整处理。
一、清算转重整原因XX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面临着市场竞争激烈、成本高涨和经营困难等挑战。
多年来,公司一直在努力寻求业务转型和盈利改善的方案,但由于各种原因使得成效甚微。
公司董事会认为,XX公司无法持续经营并改善盈利状况,为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必须对其进行清算转重整处理。
1. 清算转重整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启动对XX公司的清算转重整程序。
具体程序包括逐步停止XX公司的运营活动、整理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债权债务清单、组织清算小组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等。
并将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保证清算程序公平公正。
2. 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公司将优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尽快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
将按优先次序清偿各类债权人的债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合理处置。
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债务得到及时清偿,资产得到有效处置。
3. 子公司员工安置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协助XX公司员工进行安置工作。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确保员工能够顺利重新就业或转岗。
三、重整后的计划1. 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通过清算转重整处理,进一步优化整体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资产质量,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 加强业务布局和发展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主营业务的布局和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
通过降本增效、提质增效等措施,积极开拓市场,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3. 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公司将通过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和服务优化,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口碑。
四、关于风险提示投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时,需注意市场风险和公司经营风险。
盐湖: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证券简称:*ST盐湖公告编号:2020-039债券代码:112154 债券简称:12盐湖0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3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盐湖股份管理人(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稳步推进各项重整工作。
2020年1月17日,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020年1月20日,西宁中院裁定批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盐湖股份的重整程序。
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
现将有关执行情况公告如下: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因《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启动并尽快完成《重整计划》执行。
(一)继续整理、审查债权人提交的相关文件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债权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非银行类普通债权人可以选择留债或以股抵债的方式进行受偿。
企业破产重整中会计处理的重点与难点研究
2023(6)总第1487期财政金融企业破产重整中会计处理的重点与难点研究李锦芳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摘要:企业破产重整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企业拯救措施,需要企业和相关方面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企业的破产重整和回归正常经营状态。
在这个过程中,会计处理是非常关键的一环,需要企业和会计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实现破产重整的成功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主要围绕股本变动、债务重组、资产处置、重整费用等方面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并探讨了会计处理中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企业;破产重整;会计处理企业破产重整是对债务人的财产不立即进行清算,通过各方利益关系人协商并借助司法强制力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调整,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拯救措施。
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有诸多方面,其中对原出资人、战略投资者、企业债务的调整及会计处理是关键部分。
企业破产重整工作遵循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债务、资产、重整费用和暂停清偿期间的会计处理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而非《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保证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企业需要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恢复企业的经营活力,同时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财务素质,做好信息披露和合规性管理,以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
一、破产重整的会计处理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日益增多。
当企业面临严重的财务困境时,破产重整成为一种重要的解决方式。
破产重整是指因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无法偿还债务,在对债务人的财产不立即进行清算的条件下经法院裁定进行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实现企业再生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会计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规范的会计处理能够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地反映经营状况,为重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
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材料一(拟于11月20-24日在四大证券报的投资者保护专栏刊发)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1、问:什么是资产证券化?答: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2、问: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至今可以分为哪些阶段?答: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至今可以分为试点阶段、常态化发展阶段、备案制后快速发展阶段。
2005-2008年,是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阶段.这个阶段围绕业务实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政策在不断进行丰富完善,市场处于培育期.2005年,我国开始出现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挂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2011—2014年,是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发展阶段。
在此阶段,扩大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业务主体以及基础资产范围,明确了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和投资人的法律地位,为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014年底至今,资产证券化业务实施备案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底,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完成了从过去的逐笔审批制向备案制的转变,通过完善制度、简化程序、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促进市场良性快速发展.3、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涉及的主要法规及指引有哪些?答: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俗称“企业资产证券化”)涉及的法规及指引目前主要包括:(1)《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2)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个人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机构投资者)》等。
盐湖钾肥重组盐湖集团获证监会核准
盐湖钾肥重组盐湖集团获证监会核准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农资》
【年(卷),期】2010(000)012
【摘要】盐湖钾肥换股吸收合并盐湖集团的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核准。
换股比例
为2.90:1,换股吸收合并后,盐湖钾肥为存续公司,盐湖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
【总页数】1页(P15-1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1
【相关文献】
1.天宏纸业重大资产重组获证监会核准 [J],
2.盐湖集团:缔造中国钾肥产业发展模式——记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开拓者 [J], 吴江;马震方;张洪满
3.盐湖集团100万吨钾肥生产装置“发挥超常” [J],
4.市场检验才是确定企业合并换股比例的真谛——关于目标企业价值估值的分析-
以000792(盐湖钾肥)吸收000578(st盐湖-盐湖集团)为例 [J], 韩苏东
5.青海盐湖集团百万吨钾肥工程获1
6.2亿元银行贷款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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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运城盐湖工业园区扩区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运城盐湖工业园区扩区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9.13
•【字号】晋政函〔2017〕118号
•【施行日期】2017.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运城盐湖工业园区扩区的批复
晋政函〔2017〕118号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运城盐湖工业园区扩区的请示》(运政请字〔2017〕1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运城盐湖工业园区扩区。
二、扩区后运城盐湖工业园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根据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省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尽快为其核定四至范围。
三、你市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加强对运城盐湖工业园区的领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组织编制运城盐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四、运城盐湖工业园区要组织编制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查同意。
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运城盐湖工业园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精心实施项目,优化管理服务,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st科健: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ST科健公告编号:KJ2013-18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公告2011年10月17日,深圳中院做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2012年5月18日, 深圳中院做出 (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12年11月7日,深圳中院做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3年2月18日;2013年2月6日,因公司重整计划所涉让渡股票的解除质押工作尚未完成,所持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的处置工作需继续完善相关手续,深圳中院做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3年5月18日; 由于部分债权人无股票账户,且该部分债权人开立股票账户或指定其他代为接收股票的账户尚需一定时间等客观情况,2013年5月17日,深圳中院做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3年7月18日 (详见2013年5月1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编号为KJ2013-15号《重整计划执行期再次延长公告》)。
2012年6月,管理人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实施了第一次资金分配,目前,管理人正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债权人支付货币的形式实施第二次资金分配。
因重整计划执行关于中国科健财产的实际变价款项超过重整计划的预计,普通债权的现金清偿比例也将超过重整计划的预计比例。
在分配时,大额普通债权和小额普通债权在获得重整计划规定的13.77%和28.52%的现金清偿后,剩余可供分配的资金将同比例分配给全体大额普通债权人和小额普通债权人。
盐湖重整方案
盐湖重整方案近年来,盐湖资源的利用与保护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实现盐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最大化利用,制定一项全面的盐湖重整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论述盐湖重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
一、盐湖资源现状分析盐湖资源是我国独特的矿产资源之一,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然而,长期以来,盐湖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着严重浪费和环境破坏的问题。
许多盐湖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制约了盐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需要对盐湖资源进行重整,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开发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盐湖重整的必要性1.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盐湖资源广泛用于化工、轻工、建材等行业,通过重整,可以充分利用盐湖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2.改善生态环境:盐湖开发利用过程中,经常伴随着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问题,通过盐湖重整,可以恢复和改善盐湖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
3.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盐湖重整方案的实施,将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提升盐湖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三、盐湖重整方案的具体措施1.加强法规建设: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要求,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和滥用盐湖资源的行为。
2.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区域,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勘探开发,提高盐湖资源的开采效率和利用率。
3.推动科技创新:加大对盐湖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的研发投入,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提高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含量,推动传统盐湖工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升级转型。
4.加强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盐湖地区的环境保护体系,严格控制盐湖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大对盐湖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确保盐湖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四、盐湖重整方案的预期效果实施盐湖重整方案将带来一系列预期效果。
首先,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将得到提高,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其次,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促进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再次,盐湖地区的产业结构将得到优化,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支撑;最后,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福祉将得到提升。
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目录(略)第1条前言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熟法院”)应债务人弘捷电路(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捷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全部债务,请求通过重整程序拯救企业为由的申请,裁定弘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为重整管理人。
弘捷公司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受全球经济萧条及消费紧缩的影响,2008年9月起客户及订单量锐减,生产流动资金枯竭。
自2009年2月起全面停产,到期债务数额巨大。
现因常熟法院裁定重整得予暂缓债务清偿。
未来如何让弘捷公司继续生产经营从而产生利润得以清偿债务,进而让弘捷公司重生,其关键在于评估弘捷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价值,调整弘捷公司现有盈利模式,充分挖掘弘捷公司盈利潜能。
管理人在接受常熟法院裁定后,严格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对债务人实施接管,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向管理人履行债务,开展债权登记审核工作,聘请评估等中介机构及按排本公司工作人员对弘捷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审计、分析,二次招募新投资人,制订“重整计划草案”等。
考虑到弘捷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将涉及债权人、职工、股东和潜在投资人的利益平衡,故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的协商与制作视为弘捷公司重整工作的重中之重。
截至目前,管理人已组织完成弘捷公司的债权审核;资产审计、评估、分析等各项基础工作。
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弘捷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投资人递交的重整方案,并在充分考虑债权人、职工、股东和投资人等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作本重整计划草案,提出具体可行的营运计划及偿债计划,以获得债权人的支持。
第3条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3.1 本重整计划的有关说明3.1.1 本重整计划草案系根据投资人金像企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30日向重整管理人递交的重整方案而编制。
3.1.2 重整计划草案所依据的债权表是指截至2010年3月9日,已被重整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金额汇总表,该表已于本重整计划草案递交法院前上网公示,供全体债权人核查。
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范本
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范本【摘要】本文提供了一份企业破产重整方案的范本,旨在帮助企业在面临破产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重整。
方案内容包括背景信息、破产诊断、重整目标、重整方案、实施步骤以及法律程序等。
【正文】一、背景信息1. 公司基本资料在此处填写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公司经营状况在此处描述公司近年来的经营状况,包括主要业务、财务指标等情况,从而对破产原因进行分析和诊断。
二、破产诊断1. 破产原因分析在此处详细分析公司破产的原因,包括市场竞争压力、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因素,以便更好地制定重整方案。
2. 资产负债表分析在此处列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并对其进行分析。
根据资产负债表的情况,判断公司的偿债能力、流动性等状况,为制定重整方案提供依据。
三、重整目标在此处明确公司的重整目标,包括降低债务风险、优化资产配置、恢复市场信心等。
确立明确的目标可以指导后续重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四、重整方案1. 债务重组方案在此处列出公司的债务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债务重组方案。
具体方案可以包括债务延期、减免、债转股等,以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
2. 资产处置方案在此处描述公司的资产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资产处置方案。
具体方案可以包括出售非核心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等,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3. 经营改善措施在此处提出一系列能够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的措施,包括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改进管理等。
这些措施旨在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
4. 资本注入计划在此处描述公司的资本缺口,并提出相应的资本注入计划。
具体计划可以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股权融资等,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
五、实施步骤1. 决策层面在此处描述重整方案的决策过程,包括研究、评估、决策等。
确保重整方案得到决策者的认可和支持。
2. 实施层面在此处描述重整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包括重整方案的通知、员工培训、债务协商等。
确保重整方案能够按计划有序地进行。
六、法律程序1. 申请破产重整在此处描述破产重整申请的法律程序。
0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目录释义 (1)前言 (5)摘要 (8)正文 (13)一、盐湖股份公司基本情况 (13)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三、债权分类方案 (22)四、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 (23)五、经营方案 (28)六、重整计划的执行 (33)七、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 (34)八、其他事项说明 (35)附件一 (42)附件二 (44)附件三 (45)释义在本重整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前言盐湖股份公司是青海省国投公司下属的上市公司,同时也是青海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大型国有上市公司。
盐湖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氯化钾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资源所在地为柴达木盆地的察尔汗盐湖,钾肥生产能力约为500万吨/年以上,系国内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位居全球前列。
钾肥是我国的战略性物资,盐湖股份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钾肥生产企业,作为我国资源储备量最大、生产时间最悠久、生产技术最先进的钾肥企业,其正常运营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撑国家战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但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融资政策不断趋紧、原料成本过高、生产要素供应不足、大举扩张投资但尚未形成效应从而造成资产折旧损失过大和财务成本过高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盐湖股份公司自身债务负担愈发沉重,濒临资不抵债,资金链已经断裂,实际上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西宁中院根据债权人泰山实业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9月30日依法作出(2019)青0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湖股份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19)青01破2号《决定书》,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盐湖股份公司管理人。
在重整程序推进过程中,在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指导下,青海省政府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盐湖股份公司重整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西宁中院组建专职审判团队,从案件受理阶段的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到指定管理人后各个工作环节,均严格把关与监督,并在重大事项上给予直接指导,确保重整程序依法合规开展,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0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整理稿)
30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系列之一:破产重整助S*ST兰宝重生负债累累被暂停上市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宝公司”)原名长春兰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总股本为2.4亿元,其中,第一大股东为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
发展初期,兰宝公司始终处于一个稳步前进的状态。
然而,由于兰宝公司投资失败,致使其下属企业被迫停产,大量外债无力偿还。
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亏损数额达12亿元以上,2006年5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兰宝公司的股票暂停上市。
依据2006年兰宝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兰宝公司的总资产为5亿余元,总负债为11亿余元,净资产为-6亿余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兰宝公司若不能实现转亏为盈则将面临退市风险。
2007年4月28日,兰宝公司的债权人上海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申请宣告兰宝公司破产,此举将本已债务缠身的兰宝公司逼到了破产与退市的死角。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批准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高院”)批准,2007年6月14日,长春中院受理了兰宝公司破产一案并指定兰宝公司破产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
至此,兰宝公司破产案成为了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我国首例上市公司破产案件。
破产程序有条不紊2007年6月15日,长春中院在兰宝公司主持召开了破产管理人会议。
2007年6月18日,长春中院组织债权人申报债权事宜。
2007年7月25日,长春中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布了已确认债权。
其中,职工债权约为152.3万元,税务债权约为130.3万元,普通债权为17.23亿元。
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2007年11月5日,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兰宝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向长春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书,申请对兰宝公司进行重整。
盐湖股份破产重整方案
盐湖股份破产重整方案引言盐湖股份是一家在中国上市的大型矿业公司,主要从事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业务。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盐湖股份陷入了困境,并最终宣布破产。
在这个过程中,破产重整方案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盐湖股份破产重整方案的背景、目标、具体措施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
背景盐湖股份在过去几年一直面临着困境。
随着国内盐产量的增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盐湖股份的盈利能力逐渐下滑。
同时,公司的资金链也面临压力,无法满足巨额的负债需求。
因此,公司选择了破产重整,以期在经历短期的艰难之后,重新恢复健康发展。
目标破产重整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债务的清偿和企业的健康重启。
通过合理的债务重组和优化公司经营管理,盐湖股份希望能够摆脱目前的困境,重新获得市场竞争力。
重整方案盐湖股份的破产重整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债务重组盐湖股份将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债务分布情况,债权人可能同意延长偿还期限、减少利息或部分债务转换为股权等。
2.资产处置盐湖股份将通过出售部分资产来筹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或注资企业。
合理的资产处置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负债水平,并为重启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经营管理优化盐湖股份将通过重新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并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4.股权结构调整盐湖股份可能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进行股权融资等方式,进行股权结构的调整。
通过引入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资金实力的战略投资者,盐湖股份有望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支持。
影响盐湖股份破产重整方案的实施将对公司及相关利益相关方产生一系列影响:1.债权人对于债权人来说,盐湖股份破产重整方案的实施意味着他们有望收回一部分或全部的债权。
债权人可能会根据重整方案的具体安排,评估自己的损失和回收情况。
2.股东对于股东来说,盐湖股份破产重整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对其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司 法重整要点
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要点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上市公司可能会面临各种困境,司法重整成为了帮助其摆脱困境、实现重生的重要途径。
那么,上市公司司法重整到底有哪些要点呢?一、司法重整的启动条件上市公司要启动司法重整程序,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1、出现破产原因这意味着公司已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具有重整价值公司的业务、资产或者技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和潜力,通过重整有可能恢复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获得申请主体的合法申请一般来说,申请主体包括公司自身、债权人或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等。
二、重整计划的制定重整计划是司法重整的核心文件,其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1、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梳理和分类,通过协商、减免、展期等方式,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
2、资产重组评估公司的资产状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出售,同时引入优质资产,优化资产结构。
3、经营方案调整重新规划公司的业务布局和经营策略,可能包括调整产品线、拓展市场渠道、优化管理架构等。
4、出资人权益调整根据重整的需要,对股东的权益进行调整,例如缩股、让渡股份等。
三、债权申报与审查1、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债权的性质、金额、有无担保等信息。
2、债权审查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债权分类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重整的实际情况,将债权分为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不同类别。
四、出资人权益调整在司法重整中,为了实现公司的重生,往往需要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1、股份让渡股东可能需要让渡部分或全部股份,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清偿债务。
2、缩股减少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以增加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通过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再将新增股份用于偿债或引入新的投资者。
五、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在司法重整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和公众的知情权。
多方博弈、潜在战投资质存瑕疵,亿阳“5步走”重整方案或将难产
多方博弈、潜在战投资质存瑕疵,亿阳“5步走”重整方案或将难产《红周刊》作者惠凯亿阳集团的债务危机爆发后,近200亿债务将多家银行、信托、券商和公募网入其中。
尽管最新的“5步走”解决方案有一定新意,但债券持有人认为方案漠视了普通债权人的利益。
在多方博弈下,重整方案不排除有难产的可能。
亿阳集团的债务危机爆发已经两年有余,近200亿负债涉及多家银行、信托、券商和基金。
如何化解亿阳债务危机?潜在战投方于今年9月中旬提出了“5步走”的解决方案:拆分出新亿阳和老亿阳两个平台——新亿阳承接上市公司,老亿阳承接油气、长江三桥等资产;战投向新亿阳提供20亿元,解决上市公司的违规担保问题,对价是获得新亿阳的8成股份。
对此,多位债券持有人认为,该方案将普通债权全部转股、无现金偿还,很难接受。
亿阳集团近200亿负债华融、阜新银行、交银信托等陷身其中《红周刊》此前曾报道过,亿阳集团负债约200亿元,最大的两家债权人是阜新银行和中国华融。
今年6月份,亿阳集团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上披露的资料也显示,阜新银行是最大的单一债权人,总申报债权超过30亿元;华融总申报债权约有17亿元,其中华融旗下的黑龙江分公司申报近7亿元、华融天泽申报约2亿元。
“踩雷”的信托公司也不少:华融信托申报债权7.45亿元,中江信托(现雪松信托)债权6.63亿元,交银信托近5亿元,西藏信托申报债权3.4亿元,长安信托申报债权近3亿元;券商系中,江海证券、大同证券、恒泰证券分别申报了1.6亿元、7600万元和6000万元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中山证券申报债权共近30亿元,不过据《红周刊》记者了解,中山证券作为亿阳债的承销券商,30亿元中的大部分应该是其代理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申报。
除了金融机构外,亿阳还和多家具有实业背景的投资平台存在债务关系。
例如,乐赚财富申报债权近2亿元,宝塔石化旗下的宝塔投资控股向亿阳申报债权1.3亿元。
宝塔石化曾是宁夏最大的民企,其在2018年爆发了债务危机,负债超300亿元,包括实控人孙珩超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上市公司吸并母公司资产案例研究
盐湖钾肥吸并盐湖集团案例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92,简称盐湖钾肥)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控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78,简称盐湖集团),同时注销原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其股份。
本次吸收合并前,盐湖集团持有盐湖钾肥234,839,40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6%,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基本情况如下:1、换股比例:2.90:1,即每2.90股盐湖集团股份换取1股盐湖钾肥股份2、新增股份数量:1,057,798,607股3、具体方案说明:盐湖钾肥采用换股方式吸收合并盐湖集团,具体换股比例为2.90:1,即每2.90股盐湖集团的股份换1股盐湖钾肥股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盐湖钾肥共计新增1,057,798,607股股份,同时注销盐湖集团所持盐湖钾肥234,839,404股股份。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盐湖钾肥为合并方和存续方,盐湖集团为被合并方。
盐湖集团全体股东所持有的盐湖集团股份将全部按照上述换股比例转换为盐湖钾肥的股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盐湖集团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盐湖钾肥,盐湖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
一、时间表1.2.者集中申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经营日出具了年10月20对本次1、商务部于2009。
一[2009]80号文)报无异议核准函(商反垄调股吸收合并的批复则同意本次换年8月26日出具了原2、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009。
(青政函[2009]70号文)股吸收合并方案的批复(国日出具了同意本次换2010年1月63、国务院国资委于。
[2010]5号文)资产权股换18年1月日出具了同意本次4、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
号文)吸收合并方案的批复(青国资产[2010]9股吸收合并及青海国投换20日出具了核准本次2010年12月5、中国证监会于[2010]号文、证监许可湖钾肥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60购盐关于豁免要约收。
“9.18”闪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XX盐湖海纳化工XX2500t/d电石渣水泥生产线“9.18”闪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9月18日13时40分许,XX盐湖海纳化工XX东厂区二期2500t/d电石渣水泥生产线在电石渣库顶检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王勇,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郝鹏,省委常委、副省长X建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分别作出批示。
省委常委、副省长X建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X晓容,市委副书记马坚,市委常委、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姚琳,市委常委、副市长许国成,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王霞,市政府副市长潘志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吕品等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市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人员开展救援。
市委常委、副市长许国成任现场总指挥,驻守甘河园区指挥现场救援等工作。
省安监局、公安厅、国资委、政府应急办、消防总队等职能部门人员均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9月18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许国成任组长,X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湟中县人民政府、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人员为成员的“9.18”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委托水泥建材、化工、爆破等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技术组,全程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XX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X措施。
破产预重整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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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涨300%!一文读懂盐湖股份涅槃重生背后的逻辑!
暴涨300%!一文读懂盐湖股份涅槃重生背后的逻辑!在上一篇文章中,我曾简要的说到过投资ST公司的一些基本准则,比如赛道优良、公司能够重新聚焦主营业务、管理层能够被有效替换等,此外还有一些非常规因素,如大资金变动、潜在对手方能量等。
其实关注这些准则,不仅仅是为了寻找到优质的公司,如果能够理解这些准则背后的含义,你就能够理解中国股市背后运行的逻辑。
今天,我将以盐湖股份为例,谈谈其中两个重要的点:主营业务与公司区位。
主营业务很好理解,那么公司区位又是个什么东西呢?事实上,长期以来,我们都采取审核制来进行股票发行,所以上市公司存在着许多有趣的特点,公司区位就是其中重要的特色之一。
中国上市公司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区位概念,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状况是与当地上市公司密不可分的。
经济差点的地方以省为单位,经济好点的地方以市为单位,该地的上市公司往往都是这些单位关注的重点对象。
尤其是对于缺乏上市公司的地区,每一家上市公司那可都是一个宝呀,这背后就带来了很多如资源倾斜之类的问题,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理解了公司区位,那我们就正式开始盐湖的涅槃之旅了。
A股市场最大亏损,ST盐湖何去何从?盐湖股份在2019年亏损466.62亿元,创下了A股公司最大单年亏损,此前A股单年亏上百亿的公司一双手也数得过来,并且亏损金额最高也没有超过200亿元的。
盐湖亏损的根源是2009年公司开始布局的金属镁项目,项目本身理念是好的,将生产钾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氯化镁卤水,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2011年起公司开始陆续建设金属镁一体化工程项目,由于该项目国内没有先导案例,公司却错误估计了项目的所需资金与建设难度,最终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投入资金严重超出预算。
正所谓祸不单行,等到17年项目建设完成以后,金属镁项目又受到了环保政策的影响,煤炭开采被叫停,天然气供给又不足以支撑项目运作,难以带来规模效益,最终生产成本高于市场价格,公司全年净利润亏损-41.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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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2证券简称:*ST盐湖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12154 债券简称:12盐湖0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3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盐湖股份管理人(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稳步推进各项重整工作。
2020年1月17日,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020年1月20日,西宁中院裁定批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盐湖股份的重整程序。
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
现将有关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因《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启动并尽快完成《重整计划》执行。
(一)审查、统计债权人提交的相关文件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债权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非银行类普通债权人可以选择留债或以股抵债的方式进行受偿。
公司管理人已将《债权受偿方式选择告知书》《关于受领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关于受领抵债股票的证券账户信息告知书》等文件送达相关债权人,相关债权人应该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次日(即2020年1月21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2月11日前)选择受偿方式,并向管理人送达已按规定填写的上述相关文件(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否则视为债权人选择以股抵债的方式受偿(内容详见2020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延接受<债权受偿方式选择告知书><关于受领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关于受领抵债股票的证券账户信息告知书>截止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目前,相关文件的接受时间已截止,公司管理人已初步整理、审查完毕已收到的《债权受偿方式选择告知书》《关于受领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关于受领抵债股票的证券账户信息告知书》;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及时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并告知其补正;对部分符合填写要求的,与相关债权人复核债权受偿方式、银行账户信息及证券账户信息。
后续将继续加快筹备偿债资金及抵债股票划转的相关工作。
据统计,债权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非银行类普通债权人共有553家,其中有65家选择了留债方式壹即延期二年、债权金额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60%进行保留;有2家选择了留债方式贰即延期三年、债权金额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68%进行保留;有8家选择了留债方式叁即延期四年、债权金额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0%进行保留;有265家选择了留债方式肆即延期五年、债权金额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100%进行保留;有168家选择了以股抵债方式受偿;其余45家非银行类普通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作出选择,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视为选择以股抵债方式进行受偿。
(二)继续筹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工作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盐湖股份现有总股本278,609.0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9.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64,678.61万股股票。
管理人就转增股本事宜持续开展相关筹备、办理工作,并于日前陪同西宁中院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手续。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2)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4)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2. 法院已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若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仍存在被西宁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2019年度业绩存在大额亏损的风险
2020年1月17日,公司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以30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盐湖股份的资产包,资产收购价格相较于盐湖股份账面值和评估值较低,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资产处置损失,增加公司2019年亏损,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造成大额亏损。
具体损失目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与汇信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计亏损在432亿元至472亿元之间(内容详见2020年1月11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