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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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解释
第一节 绪论
一、关于人性的假设与犯罪性
(一)性恶论 1.中国古代的性恶论荀子的性恶论.doc 2.弗洛伊德的本能论 人的本质是反社会的。个体生理就具有自我享乐的本能 (二)性善论 1.儒家的性善论孟子性善论.doc 性本善
2.马斯洛的性善论 (三)性善恶说(社会契约论) 性三品性三品.doc 上品 中品 下品 柏拉图柏拉图的人性论.doc 社会契约论
如果教育内容出现了错误,可能会导致行为的越 轨。
(二)本能与犯罪
本能的理论,开始他提出来了人的本能冲动是利比多— —性冲动,在晚年,他把本能修改成生本能与死本能。 1.生本能与犯罪(欲求不满论) 生本能是人追求生存的欲望,是人们一种内驱力,生本 能就是生活和生长的原则。 美国犯罪心理学家希利等人认为,这种欲望不能满足是 犯罪心理的原动力。
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 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 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 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 人民的自由和平等,使契约得以执行。卢梭认 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 务。
2.严厉的超我与犯罪
当超我过强,像一位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的人,不仅本我的欲望不能满足,而且, 经常产生罪责感,进行自我惩罚。长期的 自我压抑与自责,会导致人们的心理病变, 进而诱发人们的反社会行为走向犯罪的。
பைடு நூலகம்
3.错误的超我与犯罪
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是我们通常说的 良心和自我理想,追求社会道德标准,它代表我 们生活中的所有的“可以”和“不可以”的联合 力量,而这种力量是在儿童与父母、老师及其他 的社会道德权威接触教育中形成的。
格的人 (二)同质论 认为正常人与犯罪者都存在着侵害他人利益以满足
自己欲望的犯罪倾向。 只有程度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差别 讨论:你认为犯罪人与正常人在心理、生理上是同
质的还是异质的?
三、社会化 过程
自然人(xx\xy )到社会人的过程
2.影响因素:生物因素
社会因素
3.社会化的差异
②“回避—回避”型(即“双避冲突”,必须择 其一)
指个体对两个都不愿接受、竭力回避的目标,必 须选择其一而感到困惑的动机斗争状态。就犯罪 人而言,其“双避冲突”主要有实施犯罪时的“ 双避冲突”(窃时被发现,要么束手就擒,要么 杀人灭口)和犯罪后的“双避冲突”(在遭通缉 后既不想被严惩又不想自动归案,投案自首)。
③“接近——回避”型(即“趋避冲突”)
指同一目标同时对个体具有正负两种吸引力,即 要达到有正吸引力的目标。必须通过有负吸引力 的领域,使之同时既想趋近又想躲避的动机斗争 状态,就犯罪而言,作案既具不劳而获取不义之 财的快乐又具被捕受惩的风险或有违自己良心的 痛苦。
面对冲突的局面,有人后退,回避冲突;有人选 择不合理的或攻击的方法即陷入犯罪;还有人因 本人陷入强烈的痛苦状态,甚至造成不安、恐怖 、悲惨的结果。
(一)冲突
①“接近——接近”型(即“双趋冲突” ,只能择其一)
指个体在遇到或存在两个都具有吸引力的 目标时只能选择其一而感到困惑的动机斗 争状态。
就犯罪人而言,其双趋冲突主要有良知冲突(不 甘心堕落、怜悯心与不愿放弃满足私欲的机会) 和利益冲突(犯罪过程中不能同时满足性欲和利 欲)
弗洛伊德并没有用他的人格结构理论来诠释犯罪 的本质,但后来的追随者以及犯罪心理学者试图 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来揭示犯罪,其观点 是:本我、自我、超我三者的不平衡,是人们犯 罪的心理根源
1. 薄弱的超我与犯罪
在三者不平衡的结构中,本我过强,也就 是说人的本能冲动太强,超我薄弱,就好 比一匹未驯服的烈马与一位骑术不精的骑 手,控制不了本我的非理智冲动与欲望, 当追求自我的享乐而不顾及社会行为规范 时,就走向犯罪。
人的犯罪是死本能突出地发展。本来认识从动物演化而来 的。在长期的进化中,这种野蛮的侵犯性已逐渐消失,但 不可能完全消失,在发怒与激烈争斗时,不自觉的泄露出 来,用此解释激情状态下的杀人。
3.自卑感与犯罪(权欲说)
三、运用心理防卫机制来解释犯罪人的心 理挫折与犯罪(精神分析及新精神分析)
二、对犯罪的两种不同的看法 同质论 异质论
(一)异质论 1.生理异质论 把犯罪人看成是有遗传界定的生理结
构上(体型、血型、染色体等……)与正常人不同 。 代表人物龙勃罗梭,提出天生犯罪人 观点:认为生理上的异质或部分异质是诱发犯罪行 为的驱力与机制
2.心理异质论 把犯罪人看做是心理上异常的人或具有某种犯罪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 会秩序神圣
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政府的还是个人的, 其要解决的问题是:“把权利所允许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 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在卢梭看来,“放弃 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但 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 “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 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 自由反而失去保障
低层次需求中,性是犯罪的一个根源,高层次的需求中, 大部分都会联系到犯罪。比如“地位、名誉、财产”等 人类的欲望。
在我们的时代,渴求发财和力图在事业上取得成就的欲 望正在产生着犯罪,这种犯罪的结果比由于贫困而产生 的犯罪严重得多。——每个费城大学教授巴伦斯
2.死本能与犯罪
死本能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侵害他人进行毁灭的本能冲动, 是衰退和死亡的原则,是恨和破坏的动力。弗洛伊德用这 个观点解释战争。
(1)完全社会化
(2)不完全社会化
社会化缺陷
社会化不足
(3)社会化错误
第二节 根据精神分析理论的探讨
一、古典精神分析理论 弗洛伊德(1856-1939) 1.心理结构 2.人格结构 3.心理动力 4.心理发展阶段
二、有关的精神分析理论与犯罪的 解释
(一)超我与犯罪
第一节 绪论
一、关于人性的假设与犯罪性
(一)性恶论 1.中国古代的性恶论荀子的性恶论.doc 2.弗洛伊德的本能论 人的本质是反社会的。个体生理就具有自我享乐的本能 (二)性善论 1.儒家的性善论孟子性善论.doc 性本善
2.马斯洛的性善论 (三)性善恶说(社会契约论) 性三品性三品.doc 上品 中品 下品 柏拉图柏拉图的人性论.doc 社会契约论
如果教育内容出现了错误,可能会导致行为的越 轨。
(二)本能与犯罪
本能的理论,开始他提出来了人的本能冲动是利比多— —性冲动,在晚年,他把本能修改成生本能与死本能。 1.生本能与犯罪(欲求不满论) 生本能是人追求生存的欲望,是人们一种内驱力,生本 能就是生活和生长的原则。 美国犯罪心理学家希利等人认为,这种欲望不能满足是 犯罪心理的原动力。
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 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 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 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 人民的自由和平等,使契约得以执行。卢梭认 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 务。
2.严厉的超我与犯罪
当超我过强,像一位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的人,不仅本我的欲望不能满足,而且, 经常产生罪责感,进行自我惩罚。长期的 自我压抑与自责,会导致人们的心理病变, 进而诱发人们的反社会行为走向犯罪的。
பைடு நூலகம்
3.错误的超我与犯罪
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是我们通常说的 良心和自我理想,追求社会道德标准,它代表我 们生活中的所有的“可以”和“不可以”的联合 力量,而这种力量是在儿童与父母、老师及其他 的社会道德权威接触教育中形成的。
格的人 (二)同质论 认为正常人与犯罪者都存在着侵害他人利益以满足
自己欲望的犯罪倾向。 只有程度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差别 讨论:你认为犯罪人与正常人在心理、生理上是同
质的还是异质的?
三、社会化 过程
自然人(xx\xy )到社会人的过程
2.影响因素:生物因素
社会因素
3.社会化的差异
②“回避—回避”型(即“双避冲突”,必须择 其一)
指个体对两个都不愿接受、竭力回避的目标,必 须选择其一而感到困惑的动机斗争状态。就犯罪 人而言,其“双避冲突”主要有实施犯罪时的“ 双避冲突”(窃时被发现,要么束手就擒,要么 杀人灭口)和犯罪后的“双避冲突”(在遭通缉 后既不想被严惩又不想自动归案,投案自首)。
③“接近——回避”型(即“趋避冲突”)
指同一目标同时对个体具有正负两种吸引力,即 要达到有正吸引力的目标。必须通过有负吸引力 的领域,使之同时既想趋近又想躲避的动机斗争 状态,就犯罪而言,作案既具不劳而获取不义之 财的快乐又具被捕受惩的风险或有违自己良心的 痛苦。
面对冲突的局面,有人后退,回避冲突;有人选 择不合理的或攻击的方法即陷入犯罪;还有人因 本人陷入强烈的痛苦状态,甚至造成不安、恐怖 、悲惨的结果。
(一)冲突
①“接近——接近”型(即“双趋冲突” ,只能择其一)
指个体在遇到或存在两个都具有吸引力的 目标时只能选择其一而感到困惑的动机斗 争状态。
就犯罪人而言,其双趋冲突主要有良知冲突(不 甘心堕落、怜悯心与不愿放弃满足私欲的机会) 和利益冲突(犯罪过程中不能同时满足性欲和利 欲)
弗洛伊德并没有用他的人格结构理论来诠释犯罪 的本质,但后来的追随者以及犯罪心理学者试图 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来揭示犯罪,其观点 是:本我、自我、超我三者的不平衡,是人们犯 罪的心理根源
1. 薄弱的超我与犯罪
在三者不平衡的结构中,本我过强,也就 是说人的本能冲动太强,超我薄弱,就好 比一匹未驯服的烈马与一位骑术不精的骑 手,控制不了本我的非理智冲动与欲望, 当追求自我的享乐而不顾及社会行为规范 时,就走向犯罪。
人的犯罪是死本能突出地发展。本来认识从动物演化而来 的。在长期的进化中,这种野蛮的侵犯性已逐渐消失,但 不可能完全消失,在发怒与激烈争斗时,不自觉的泄露出 来,用此解释激情状态下的杀人。
3.自卑感与犯罪(权欲说)
三、运用心理防卫机制来解释犯罪人的心 理挫折与犯罪(精神分析及新精神分析)
二、对犯罪的两种不同的看法 同质论 异质论
(一)异质论 1.生理异质论 把犯罪人看成是有遗传界定的生理结
构上(体型、血型、染色体等……)与正常人不同 。 代表人物龙勃罗梭,提出天生犯罪人 观点:认为生理上的异质或部分异质是诱发犯罪行 为的驱力与机制
2.心理异质论 把犯罪人看做是心理上异常的人或具有某种犯罪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 会秩序神圣
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政府的还是个人的, 其要解决的问题是:“把权利所允许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 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在卢梭看来,“放弃 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但 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 “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 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 自由反而失去保障
低层次需求中,性是犯罪的一个根源,高层次的需求中, 大部分都会联系到犯罪。比如“地位、名誉、财产”等 人类的欲望。
在我们的时代,渴求发财和力图在事业上取得成就的欲 望正在产生着犯罪,这种犯罪的结果比由于贫困而产生 的犯罪严重得多。——每个费城大学教授巴伦斯
2.死本能与犯罪
死本能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侵害他人进行毁灭的本能冲动, 是衰退和死亡的原则,是恨和破坏的动力。弗洛伊德用这 个观点解释战争。
(1)完全社会化
(2)不完全社会化
社会化缺陷
社会化不足
(3)社会化错误
第二节 根据精神分析理论的探讨
一、古典精神分析理论 弗洛伊德(1856-1939) 1.心理结构 2.人格结构 3.心理动力 4.心理发展阶段
二、有关的精神分析理论与犯罪的 解释
(一)超我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