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油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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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油检验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油的检测方法和操作要求;适用于大豆油的质量检测。
2 引用标准
GB 1535
3 检测
3.1 感官性状
本品经目测、口尝应符合本品的感官要求:无气味、口感好;色泽澄清、透明。
3.2 水分及挥发物测定
选用方法:烘箱105℃恒重法
3.2.1 仪器和用具
电热恒温烘箱;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箱;天平:感量0.0001g;烧杯:50ml;称量皿:容量约30~50ml
3.2.2 操作方法
用已烘至恒重的称量皿称取混匀试样约10g(w准确至0.001g),在105±2℃温度下烘90min,取出冷却,称重。在烘20min,直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001g为止。如后一次重量大于前一次重量,则取前一次重量(w1)。
3.2.3 结果计算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按下列公式3-25计算:
水分及挥发物(%)= (W-W1)/W×100
式中:W—烘前试样重量,g
W1—烘后试样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4%,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3 酸价测定
3.3.1 仪器和用具
滴定管;锥形瓶:250ml;试剂瓶;容量瓶、移液管、称量瓶等;天平:感量0.001g。
3.3.2 试剂
0.1N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标准溶液;中性乙醚-乙醇(2:1)混合溶剂:临用前用0.1N 碱液滴定至中性。指示剂:1%酚酞乙醇溶液。
3.3.3 操作方法
称取均匀试样3~5g(W)注入锥形瓶中,加入混合溶剂50ml,摇动使试样溶解,再加三滴酚酞指示剂,用0.1N碱液滴定至出现微红色在30S不消失,记下消耗的碱液毫升数(V)。
3.3.4 结果计算
油脂酸价计算:
酸价(mgKOH/g油)= V×N×56.1/W×100
式中:V—滴定消耗的氢氧化钾溶液体积,ml
N—氢氧化钾溶液当量浓度
6.1—氢氧化钾的毫克当量
W—试样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2mgKOH/g油,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注:1)测定深色油的酸价,可减少试样用量,或适当增加混合溶剂的用量,以酚酞为指示剂,终点变色明显。
2)测定蓖麻油的酸价时,只用中性乙醇不用混合溶剂。
3.4 过氧化值的测定
过氧化值按公司制定的《过氧化值检验规程》(QC-O-039)的方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