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号灯、号型、灯光信号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参考题目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参考题目](https://img.taocdn.com/s3/m/9d3fda76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03.png)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参考题目836b40ba-6ea5-11ec-995f-7cb59b590d7d《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题目选择问题: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水域是指:a•海洋b.与海洋相连接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c.公海以及与公海连接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d•连接于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是指a•海船b、在公海和与公海相连的所有水域航行的海船C.除内河船舶外的任何船舶止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用作或可用做水上运输工具的水上船筏3.《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不包括a、B.潜水艇在水下潜水C.气垫船升空D.地面效应船靠近水面飞行4•下述哪一项不正确?i、在战争时期,军用舰艇可以不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ii、在执行公务时,政府公务船可以不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iii、军用舰艇和政府公务船在本国领海内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的约束A.iBi、iCi、iDi、i、i5.有关主管机关可以在下列哪些水域制定特殊规定?i、港外锚地港口ii、江河湖泊iii、内陆水道a.ib.i、iiic.i、ii、iiid.ii、iii6.主管部门可以在下列哪些水域制定特别规定?一、第二港、第三港外锚地、第四内河、专属经济区A.I、IIB.I、IIIC.I、II、IIID.I、II、III、III、IV7。
以下哪项陈述是正确的?a.《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优先于“地方规则”b、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适用于港口、湖泊或内陆水域,因为这些水域受当地规则的约束c.《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与公海连接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域,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受到地方规则的限制船舶进入具有当地规则的水域时,不必考虑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
8.在某一国家有地方性法规的港口水域航行的船舶,应当遵守:a.《国际海上避碰规则》b.该国有关主管机关制定的地方规则c.《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或地方规则d.《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受到地方规则的限制时应遵守地方规则9.《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a.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c.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d.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10.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应阻止各国政府制定额外的编队灯、信号灯、,a•军舰和护航船舶的警报器或喇叭类型B•在C组从事捕捞的渔船C.军舰和护航船舶或在D组从事捕捞的渔船特殊结构或用途的船舶11.在第3条“一般定义”中,“船舶”一词指:a.具有适航能力的、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b.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c.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排水船筏d、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种水上和水下木筏12。
第2章 号灯与号型
![第2章 号灯与号型](https://img.taocdn.com/s3/m/58732bddb14e852458fb57af.png)
船舶值班与避碰
第二章 号灯与号型
(三)在航帆船和划桨船(第二十五 条) 1.在航帆船应显示的号灯: ① 当L≥20 m时: a. 2盏舷灯、1盏尾灯。 b. 可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 处,显示“上红下绿”2盏环照灯。
船舶值班与避碰
第二章 号灯与号型
② 当L<20 m时: a. 将舷灯、尾灯合并成一盏,装在桅顶或接近桅 顶的最易见处。 b. 可垂直显示“上红下绿”2盏环照灯,但不能 与(a)中的合色灯同时显示。 ③ 当L<7 m时及任何长度划桨船: a. 帆船、划桨船均可以显示上述舷灯和尾灯,或 合色灯或“上红下绿”灯。 b. 如不显示上述号灯,则应备妥白光电筒一个或 点着的白灯一盏,并应及早显示,以防碰撞。
船舶值班与避碰
第二章 号灯与号型
2.不应显示的灯光(lights shall be exhibited) ① 会被误认为本规则各条订明的灯光(can be
mistaken for the light)。 经常在航海实际中出现的情况:
a. 在抛锚掉头时。(同时显示锚灯和航行灯) b. 走锚时。(同时显示锚灯和航行灯) c. 航行中失控。(同时显示锚球和失控灯) d. 锚泊中走锚导致搁浅。(同时显示锚球和搁 浅号型) 上述情况都是违反规则关于“不应显示的灯光” 的要求。
第二章 号灯与号型
(二)号灯与号型的显示时间 适用范围:本章各条在各种天气(all weathers)中
都应遵守。 1.号灯的显示时间:
① 从日没到日出。(应) ② 能见度不良的白天。(应) ③ 一切其他有必要的(necessary)情况。(可)
“必要情况”:a. 能见度不良水域附近; b. 阴天; c. 白天天色较暗、视线不佳。
船舶值班与避碰
船舶号灯号型(表)
![船舶号灯号型(表)](https://img.taocdn.com/s3/m/0c59ff6ca6c30c2259019eb4.png)
桅灯、舷灯、尾灯,还应显示环照黄色闪光灯(在排水状态时应关闭)
锚灯
地效翼船舶
降落和贴近水面飞行时,桅灯、舷灯、尾灯,还应显示高强度红色闪光灯
机帆并用
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
帆船
船长≥20m
舷灯、尾灯,还可显示上红下绿环照灯
锚灯
船长<20m
舷灯、尾灯(可合并成一盏三色灯),还可用上红下绿环照灯(不可与三色灯同时显示)
船长<7m
同上栏,或备一盏白灯或使用一个手电筒
限于吃水的船舶
除同机动船外,必须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锚灯
失去控制的船舶
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二盏环照红灯
锚灯
引航船
舷灯、尾灯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除锚灯外
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搁浅船
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号灯和号型
船舶动态
在航
锚泊
船舶种类
放网时:垂直两盏环照白灯
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渔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对拖
不论是用底拖网还是中层渔具,可显示:
放网时:垂直两盏环照白灯
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渔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朝着前方,并向本对拖网船的另一船的方向照射探照灯
船舶的行动为渔具所妨碍时才能显示:
垂直两盏黄色闪光灯信号(每秒交替闪光一次,明暗历时相等)
末端:
拖带长度>200m时前部加:
物体宽度≥25m
同上栏外,在两侧最宽处各加一盏环照白灯
物体宽度>100m
同上栏外,在号灯之间,加入若干盏白色环照灯,使其间距≤100m
不能显示规定号灯、号型者
应在其上面点灯或采取至少表明其存在的措施
PSC检查常见缺陷(二副部分)
![PSC检查常见缺陷(二副部分)](https://img.taocdn.com/s3/m/2622152fc5da50e2524d7fa0.png)
PSC检查常见缺陷(二副部分)一、航行安全方面航行安全方面包括海图/航行出版物的配备和修正、避碰规则要求的号灯/号型/声响信号、按SOLAS 公约要求配备的航行设备等相关内容。
综合考虑前几年PSC 检查情况,在航行安全方面,导致船舶滞留较多的项目有海图、航行灯、白昼信号灯等。
具体表现在未配备海图或海图未能得到及时更新、航行灯安装位置不正确(主要是舷灯)、白昼信号灯不符合要求。
日本PSC 检查很关注对航行出版物、海图和航行灯的检查。
1. 海图和航海出版物按照SOLAS 公约要求,船舶应根据经营航线配备相应的航海出版物和航海相关资料。
航海出版物有海图、航海通告、潮汐表、航路指南、灯塔表、无线电信号表、国际无线电信号规则、国际电信联盟出版物等。
航海相关资料有航海图书总目录、海图修正记录、救生信号图解表、操船信息、船长夜间命令簿、雷达记录簿、天文钟误差表等。
要求船舶配备并保持更新航海出版物和航海相关资料,否则容易出现如下缺陷,并导致船舶滞留。
1) 船舶未配备抵达港的海图(如进港海图)(尤其发生在日本港口,或船舶偶尔去的港口),或者海图没有按照航海通告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2) 未按要求配备航行出版物,如潮汐表、航路指南、灯塔表等,或航海出版物未更新。
2. 号灯、号型、声响信号船舶应按照避碰规则的要求,配备号灯、号型和声响信号,并要保持这些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以下缺陷是以往港口国控制中经常发现的滞留项目:1) 航行灯安装角度不满足要求,以舷灯尤为突出;2) 航行灯座板、和遮光板严重锈蚀,不能起到固定、挡光的要求;3) 部分号型或声响信号设备丢失,如锚钟;4) 桅灯和舷灯的相对位置不正确(多见于单桅的船舶,桅灯应在舷灯之前);5) 船舶配备的锚灯或其他号灯未经认可,不满足要求;3. 白昼信号灯所有15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不论尺度大小的客船,均应配备 1 套白昼信号灯。
白昼信号灯也是港口国控制中的必检和重点检查项目,也有下列的缺陷被经常发现:1) 船舶未按要求配备白昼信号灯;2) 白昼信号灯的灯泡损坏,没有备件;3) 白昼信号灯未经认可的产品,不满足公约关于发光强度和距离的要求,等。
号灯号型组卷
![号灯号型组卷](https://img.taocdn.com/s3/m/b186a6cf5fbfc77da269b174.png)
第二章号灯、号型1.号灯和号型可用来表示:()Ⅰ、船舶的大小Ⅱ、船舶的种类Ⅲ、船舶的动态Ⅳ、船舶的工作性质A.Ⅰ、Ⅱ、Ⅲ、ⅣB. Ⅰ、Ⅱ、ⅢC. Ⅰ、ⅡD. Ⅰ2.有关号灯和号型的作用说法正确的是:()Ⅰ、号灯和号型不能用来表示船舶的实际吃水大小:Ⅱ、号灯和号型不能用来表示船舶实际的航向,但根据船舶显示的航行灯可以大致判断出其航向或航向区间:Ⅲ、号灯和号型能用来表示船舶实际的航向::A.Ⅰ、Ⅱ、ⅢB. Ⅱ、ⅢC. ⅡD. Ⅰ3.在显示号灯时间内,不应显示的灯光,是指()Ⅰ、会被认为是本规则订名的灯光Ⅱ、会削弱号灯能见度或显著特性的灯光Ⅲ、会妨碍正规了望的灯光A.ⅠB. Ⅰ、ⅡC. Ⅱ、ⅢD. Ⅰ、Ⅱ、Ⅲ4.白天能见度不良时,船舶应()A.只显示规定的号型B. 显示规定的号灯或号型C. 显示规定的号型,也可显示规定的号灯D. 显示规定的号灯和号型5.应同时显示号灯和号型的时间是:()Ⅰ、晨昏蒙影Ⅱ、能见度不良的白天Ⅲ、能见度良好的夜间Ⅳ、月光明亮夜间A.ⅠB. Ⅰ、ⅡC. Ⅰ、Ⅱ、ⅢD. Ⅰ、Ⅱ、Ⅲ、Ⅳ6.尾灯是: ()A.尽可能装设在船尾附近的一盏环照白灯B. 尽可能装设在船尾附近的一盏白灯,其灯光应从正后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分别显示C.必须装设在船首尾中心线上在船尾附近的一盏白灯, 其灯光应从正后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分别显示D. 必须装设在船首尾中心线上,且尽可能装设在船尾附近的一盏环照白灯7.L≥50m船舶的尾灯、环照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5海里B.3海里C.2海里D.1海里8.20m≤L<50m船舶的拖带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5海里B.3海里C.2海里D.1海里9. L<12m船舶的舷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5海里B.3海里C.2海里D.1海里10.不易察觉、部分淹没的被拖船或物体的白色环照灯的最小能见距离为: ()A.5海里B.3海里C.2海里D.1海里11.关于在航军舰应显示的号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Ⅰ、可以不显示普通机动船的号灯,而显示普通机动船以外的号灯Ⅱ、可以关闭航行灯Ⅲ、可以显示政府为其确定的尽可能符合规则要求的号灯Ⅳ、可以显示政府为其确定的尽可能不被误认为规则条文规定的号灯A.Ⅰ、ⅡB.Ⅰ、Ⅱ、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12.船长为多少米的船舶其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显示在船舶首尾中心线上方:()A.小于20米B.小于等于12米C.小于12米D.小于等于20米13.船长为多少米的在航机动船可用一盏环照白灯代替其桅灯和尾灯:()A.小于12米B.小于等于12米C.小于20米D.小于等于20米14、船长小于7m的在航机动船,当其()时可用一盏白灯代替其他号灯。
第二章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
![第二章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https://img.taocdn.com/s3/m/6f1ffa1f866fb84ae45c8d77.png)
被拖船(被拖物体)
测者从来船的正前方观测到被拖船的两盏 舷灯(左红右绿).
旁拖船和被拖船( L < 50m )
测者从来船的左方观测到旁拖船的垂直两 盏桅灯、左舷红舷灯和被旁拖船的左舷红舷 灯.
(二) 拖带和顶推(第24条) Towing and Pushing
5.除本条7款外,一艘拖船或被拖物体应显示: (1) 两盏舷灯; (2) 一盏尾灯。 (3) 当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 号型。 6.任何数目的船舶如作为一组被旁拖或顶推时,应作为一艘船 来显示号灯: (1) 一艘被顶推船,但不是组合体的组成部分,应在前端显 示两盏舷灯; (2) 一艘被旁拖的船,应显示一盏尾灯,并在前端显示两盏 舷灯;一盏尾灯。
测者从来船的右方观测到顶推船的垂直两 盏桅灯、右舷绿舷灯和被顶推船的右舷绿舷 灯.
顶推船和被顶推船( L < 50m )
测者从来船的船尾观测到顶推船的一盏尾
灯.
顶推船和被顶推船( L < 50m )
测者从来船的左方观测到顶推船的垂直两 盏桅灯、左舷红舷灯和被顶推船的左舷红舷 灯.
旁拖船和被拖船( L < 50m )
机动船拖带 ( L拖>200m ,L≥50m )
测者从来船的右舷观测到来船的右舷 灯(绿色),前桅灯和垂直三盏桅灯.
机动船拖带 ( L拖>200m ,L≥50m )
测者从来船的船尾观测到来船的一尾 灯和一拖带灯.
机动船拖带 ( L拖>200m ,L≥50m )
测者从来船的左舷观测到来船的左舷红 舷灯,前桅灯和垂直三盏桅灯.
机动船拖带 ( L拖>200m ,L<50m )
测者从来船的正前方观测到来船的左 右舷灯(左红右绿)、垂直三盏桅灯。
机动船拖带 (L拖>200m,L<50m)
号灯号型
![号灯号型](https://img.taocdn.com/s3/m/7f3628c70c22590102029d3e.png)
第二十一条 定义
NO.6 闪光灯(Flashing Light),是指每隔一定时 间以每分钟120闪次或120以上闪次闪光的 号灯。
第二十一条 定义
NO.6 闪光灯(Flashing Light)
在本规则中,闪光灯仅适用于非排水状态中的气垫船,其颜色为黄色。然而 潜水艇露出水面航行时,通常也显示一盏琥珀色的闪光灯。对此,应引起注 意,尤其是黄色闪光灯与琥珀色闪光灯颜色相当接近,难以鉴别,在确定该 船种类时,应保持高度的谨慎。
第二十条 适用范围
NO.2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没到日出时都应遵 守,在此时间内不应显示别的灯光,但那些不会 被误认为本规则各条订明的号灯,或者不会削弱 号灯的能见距离或显著特性,或者不会 妨碍正规 了望的灯光除外;
NO.3 本规则条款所规定的号灯,如已设置,也应在 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从日出到日没时显示,并 可在一切其他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显示。
第二十条 适用范围
NO.5 附录一:号灯(型)技术细节 (数据考试≥20m) 3、号灯的水平位置和间距 (1)桅灯 当机动船按规定装置有两盏桅灯时,则前桅灯应安置在离 船首水平距离b≤L/4处。两灯之间的水平距离b应不小于 船长一半,但也不必大于100m,L/2≤b≤100m。 当机动船仅装置一盏桅灯时,则该桅灯应装置在船中之前 (2)舷灯安装要求 L≥20m的机动船,舷灯不应安置在前桅灯的前面,至于舷 灯与后桅灯之间的关系,《规则》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故可认为舷灯可位于后桅灯的前面,也可位于桅灯的后面。 这些舷灯应安置在舷侧或接近舷侧处机动船的舷灯安置在 船体以上的高度h,应不超过前桅灯高度H的3/4,即: h≤3H/4,并且这些舷灯不应低到受甲板灯光的干扰 (3)尾灯的安装要求 《规则》要求尾灯应尽可能安置在接近船尾的某一位置上, 但无明确的具体规定;同样,尾灯的安装高度,《规则》 也无强制性的要求,因而可以以”实际可行”作为其安装 的原则
第二章 号灯、号型、灯光信号
![第二章 号灯、号型、灯光信号](https://img.taocdn.com/s3/m/8140bf2c7375a417866f8f72.png)
第二章《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第一节《号灯与号型》(P-14)教学目的:向学生介绍:船舶号灯和号型是表示船舶的种类、大小、动态和工作性质。
并向外传递信息。
重点:显示1~3盏红灯及1~3个黑球的含义。
难点:特殊船舶作业显示信号。
一、号灯和号型的作用:一切航行、锚泊于水域上的船舶、运输工具,在各种天气中都应显示号灯、号型。
表示船舶的种类、大小和动态。
二、号灯、号型的显示时间:1、白天:从日出到日落前,如有需要,应显示号型。
2、夜间:从日没到日出前,应显示号灯;3、晨昏期间:在日出前和日没后的晨昏期间,应同时显示号灯和号型。
三、灯号的显示状态:避免显示被他船误认为的灯光,以及影响到本船航行瞭望的外泄灯光。
四、号灯显示范围:除应按《规则》规定显示的光弧外,如有替代显示的,不应违反《规则所规定的光弧。
五、表示船舶动态的号灯和号型:1、长度>100米的在航船:1)对水移动时:应显示左红右绿舷灯、前后桅灯、艉灯。
2)不对水移动时:应显示前后桅灯。
2、长度>100米的锚泊船:1)白天:应在船艏部显示一个锚球;2)夜间:应在船前后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锚灯);甲板照明灯;3、搁浅船:1)白天:应在主桅垂直显示三个黑球;2)夜间:应在主桅显示二盏环照红灯;艏挂锚灯一盏;4、失控船: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二个黑球;2)夜间:应在主桅垂直显示二盏环照红灯、左右舷灯、艉灯5、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垂直球型、菱型、球型体;2)夜间:对水移动:应显示航行灯,及主桅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不对水移动:主桅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航行灯关闭)6、限于吃水的船舶: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一个圆柱体;2)夜间:除应显示航行灯外,还应主桅垂直显示三盏环照红灯;7、装载危险品船:1)白天:在主桅显示“B”旗一面;2)夜间:除显示航行灯外,还应在主桅显示一盏环照红灯一盏;8、引航船:1)执行任务时:白天显示”H”旗;夜间垂直显示二盏上白下红环照灯、左右舷灯、艉灯。
第二章 号灯与号型
![第二章 号灯与号型](https://img.taocdn.com/s3/m/817c6cffaef8941ea76e0585.png)
第二十六条 渔船
• 非拖网捕鱼:(1) 上红下白二盏环照灯;(2)舷灯、
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应关闭)。 如渔具水平伸出距离>150m时,另在渔具伸出方向加一盏环 照白灯。
第二十六条 渔船
相互邻近处捕鱼的额外信号 拖网渔船:如非对拖时,不论是用底拖还是中层渔具,应显示
如下额外信号。(1)放网时:垂直二盏白灯;(2)起网时:垂 直上白下红灯;(3)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二盏红灯;(4)如 对拖时,同上,另朝着前进方向并向本对拖渔船的另一船方向照 射探照灯。
第二十八条 限于吃水的船舶
号灯:除普通机动船在航时的 号灯;还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环 红灯。 号型:圆柱体一个。
第二十九条
1)在航时:
引航船舶
显示舷灯、尾灯,二盏上白下红。 2)锚泊时:
除锚泊号灯外,二盏上白下红 。
搁浅船
号灯与号型:
(1)应显示同等长度锚泊的号灯,但不得显示工作灯或 甲板照明灯;
围网渔船:二盏黄色号灯(交替闪光,明
暗相等)。
从事捕鱼作业的船舶
号型
在航或锚泊,显示一个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所组 成的号型。
非拖网作业捕鱼船当有外伸渔具水平距离大于150m时,应朝着 渔具的方向再悬挂一个尖端向上的圆锥体号型。
第二十七条 失去控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失去控制的船舶 号灯:垂直二盏环照红灯,当对水移动时 另加舷灯、尾灯。
颜色 黑色 黑色 黑色 黑色
底部直径至少应为 0.6m
两个圆锥体以底相 合组成,规格同圆 锥体
菱型体
各类船舶应显示的号灯与号型
在航的机动船 L≥50m的机动船
应显示:前后桅灯、舷灯、尾灯。
L<50m机动船
应显示:桅灯、舷灯、尾灯,也可显示第二盏后桅灯,但 不强制。
第二章 灯光基础知识要点
![第二章 灯光基础知识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84440028763231126edb11af.png)
第二章灯光基础知识舞台灯光简介舞台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全方位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
舞台灯光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使舞台画面更清晰:使观众能够看清什么或舞台的某些角落不观众看见(现性)。
②加强舞台表演的效果:符合剧情需要,使背景显得自然,对剧情发展起到衬托、暗示和诱导作用、调节气氛(演员、观众)。
舞台灯光的使用原则:①强度(指灯光的亮度):必须有足够的灯光,使观众能够看到颜色、外表和细节。
②分配:包括灯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台的方向分配,主体必须与配角和背景与明显不同(颜色)可亮度区别。
③颜色:依靠色纸、电脑调色等方式来满足剧情的需要。
④变化:依剧情需要,使灯光的颜色、亮度、运动进行变化。
舞台灯光在现代舞台演出中的作用主要有::①照明演出,使观众看清演员表演和景物形象;②导引观众视线;③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现舞台幻觉;④创造剧中需要的空间环境;⑤渲染剧中气氛;⑥显示时、空转换,突出戏剧矛盾冲突和加强舞台节奏,丰富艺术感染力。
舞台灯具舞台灯具按光学结构可分为泛光灯、聚光灯和幻灯三类;按舞台上安装的部位则又有面光、耳光、脚光、柱光、顶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动光之分。
现代剧场演出中,常用的灯具有以下几种1、筒子灯筒子灯亦称PAR灯(Parabolic Aluminum Reflector light),其构造是在圆筒内安装镜面灯泡也有用反光碗装溴钨泡的,主要特性是射出较固定的光束,光束角度宽窄多种,光斑大小不能调整。
筒子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它有较强的聚光能力,投射光束的光度较高,能产生较强的光束效果,在舞台空间可塑造光柱、光墙、光幕等光影造型。
舞台灯具中有AC灯和PAR64这两种筒子灯,其中AC灯分两种:①28V-250W,需8个串联起来用;②58V-500W,需4个串联起来用。
教案15(船舶通信方法 )
![教案15(船舶通信方法 )](https://img.taocdn.com/s3/m/8cb73038f121dd36a22d821e.png)
3.本规则条款所规定的号灯,如已设置,也 应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从日出到日没时显示,并 可在一切其他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显示。
4.有关号型的各条规定,在白天都应遵守。 5.本规则条款订明的号灯和号型,应符合本 规则附录一的规定。
解释: 1. 各种天气: (1) 能见度良好和能见度不良; (2) 雨天和晴天(包括大风浪); (3) 晴天和阴天;
三、在航帆船和划桨船(第25条)
第二十五条规定: 1.在航帆船应显示:
(1)两盏舷灯; (2)一盏尾灯。 2.在长度小于20米的帆船上,本条1款规定的号灯可以 合并成一盏,装设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处。
三、在航帆船和划桨船(第25条)
第二十五条规定: 3. 在航帆船,除本条2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可在桅顶或接 近桅顶的最易见处,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红下绿。但这些环 照灯不应和本条2款所允许的合色灯同时显示。
(6)“闪光灯(Flashing Light)”是指每隔一定时间 以每分钟120次或120次以上的频率闪光的号灯。
三、号灯的定义
(4)号灯的能见距离
《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各类船舶的号灯与号型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在航机动船 拖带和顶推 在航帆船和划桨船 渔船 失去控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限于吃水的船舶 引航船舶 锚泊船舶和搁浅船舶
二、 拖带和顶推(第24条)
2.当一顶推船和一被顶推船牢固地连接成为一组合体时, 则应作为一艘机动船,显示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号灯。 3.机动船当顶推或旁拖时,除组合体外,应显示:
(1)垂直两盏桅灯,以取代第二十三条1款(1)项或1款 (2)项规定的号灯;
(2)两盏舷灯; (3)一盏尾灯。 4.适用本条1和3款的机动船,还应遵守第二十三条1款 (2)项的规定。
口诀|船舶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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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诀|船舶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诀⼀、避碰⼝诀保持了望最重要,安全航速常记牢,发觉来船要警惕,⽅位不变危机来。
避碰⾏动应显著,⼤得容易觉察到,如果环境确许可,变动向速避免⼩。
采取避碰⾏动后,还应仔细验效果,倘觉避碰⽆把握,把船停住是⼀招。
狭⽔道靠右外缘,妨碍他船不穿⾏,顺着分隔航道⾛,进出都应⼩⾓度。
穿越尽量成直⾓,两端特别要警慎,互见对遇互向右,交叉绿灯让红灯。
直航船应保向速,机动船让受限船,追越⼀直到让请,避免抢越他船头。
倘有怀疑发警告,若让路船不让船,当机⽴断避碰撞。
视线不良发雾号,加强了望最重要,船位中⼼要有数,随时变速准备好。
雷达测到他船时,判断险否第⼀条,若是存在有危险,避让⾏动应及早。
正横前⾯来的船,应该避免向左转,必要时把船停住,直到危险过去啦。
⼆、号灯⼝诀在航船,航⾏灯,机动船,有桅灯,红绿舷灯和尾灯,船长超过五⼗⽶。
加上⼀盏后尾灯,拖轮前桅两桅灯,船尾另加⼀黄灯,拖带超过⼆百⽶。
前桅三盏⽩桅灯,被拖船舶或物体,显⽰舷灯和尾灯,以上灯光有弧度。
三、以下是环照灯失控船,两盏红,搁浅锚灯加双红,船舶操纵受限制,垂直显⽰红⽩红。
双红那边有碍物,双绿这舷可通航,看见垂直三盏红,这是限于吃⽔船。
上⽩下红引⽔船,上红下绿是帆船,扫雷船,三个绿。
桅顶两端各⼀绿。
渔船拖⽹挂绿⽩,其他作业挂红⽩,渔具外超百五⽶,这个⽅向加⽩灯。
⽓垫船体离⽔⾯,加⽰黄⾊闪光灯,锚泊船,⽩锚灯,⼩船船头挂⼀盏。
⼤船两盏分⾸尾,船长超过⼀百⽶,还加甲板灯照明。
四、号型⼝诀锚泊船,挂⿊球,失控船两球上下挂,搁浅垂直三⿊球。
扫雷三球成三⾓。
桅顶衍端各⼀球,拖带超过⼆百⽶,拖和被拖挂⿊菱,船舶操纵受限制。
上球下球中间菱。
双球那边有障碍,双菱这舷可通航。
机帆船,锥朝下。
限于吃⽔圆柱体,从事捕鱼挂信号,两个圆锥尖对尖,⼩渔船,挂渔箩,渔具外超百五⽶,向着渔具锥朝天。
五、声号⼝诀互见操纵鸣声号,⼀短声,我向右。
两声短,我向左。
船舶号灯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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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m≤L<12m在航机动船 正视图
L<12m在航机动船 左视图
L<12m在航机动船
尾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正视图
L<7m且V<7kn在航机动船 左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右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尾视图
二.限于吃水的船舶 (Vessel constrained by her draught) 指由于吃水与可航行水域的水深和宽度的关 系,致使其驶离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 机动船。 ① 号灯 垂直3盏环照红灯(还可) 号型:一个圆柱体(还可)
小结:
同时显示号灯和号型的时间? 1.能见度不良的白天; 2.日出前和日没后的晨昏蒙影期间。
例题解析:
1.白天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航行时: ①应打开航行灯;②可视需要开启航行灯; ③应按规定显示号型;④可视需要显示号型 A. ① ③ B. ② ③ C. ① ④ D. ② ④ 2.应显示号灯的时间是: ①能见度不良的白天; ②从日没到日出; ③其他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 A. ② B. ① ② C. ① ② ③ D. ② ③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正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左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右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尾视图
三.在航帆船和划桨船
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 进器而不在使用者。 对于装有推进器的帆船,即所谓的机帆船: (1)驶帆而不使用推进器者为帆船; (2)驶帆而又同时使用推进器者应视为机动船; (3)不驶帆,仅使用机器者为机动船。
L < 20m的在航帆船 右视图
L < 20m的在航帆船 尾视图
③ L < 7m的在航帆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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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号:中华⼈民共和国交通部令30号颁布⽇期:1991-04-28执⾏⽇期:1992-0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航⾏和避让第三章号灯和号型第四章声响信号第五章附则⽬录第⼀章总则第⼆章航⾏和避让第⼀节⾏动通则第⼆节机动船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动第三节机动船、⼈⼒船、帆船、排筏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动第四节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动及其他第三章号灯和号型第四章声响和信号第五章附则附录⼀号灯和号型的技术要求附录⼆声响信号设备的技术要求附录三遇险信号第⼀章总则第⼀条宗旨为维护⽔上交通秩序,防⽌碰撞事故,保障⼈民⽣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条适⽤范围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库、运河等通航⽔域及其港⼝航⾏、停泊和作业的⼀切船舶、排筏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船舶、排筏在国境河流、湖泊航⾏、停泊和作业,按照中国政府同相邻国家政府签有的协议或者协定执⾏。
船舶、排筏在与中苏国境河流相通的⽔域航⾏、停泊和作业不适⽤本规则。
第三条责任船舶、排筏及其所有⼈、经营⼈以及船员应当对遵守本规则的疏忽⽽产⽣的后果以及对船员通常做法所要求的或者当时特殊情况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产⽣的后果负责。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两船已逼近或者已处于紧迫局⾯时,任何⼀船都应当果断地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动,包括在紧迫危险时⽽背离本规则,以挽救危局。
第四条特别规定本规则各条规定不妨碍各省、⾃治区、直辖市港航监督机关及长江港航监督局、⿊龙江港航监督局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包括分道通航等有关交通管制的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应当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各条规定,报交通部批准后⽣效。
第五条定义本规则下列⽤语的含义是:(⼀)“船舶”是指各种船艇、移动式平台、⽔上飞机和其他⽔上运输⼯具,但不包括排筏。
(⼆)“机动船”是指⽤机器推动的船舶。
(三)“⾮⾃航船”是指驳船、囤船等本⾝没有动⼒推动的船舶。
第二章号灯与号型
![第二章号灯与号型](https://img.taocdn.com/s3/m/ec7f2425aaea998fcc220eaf.png)
三、号灯号型的种类
1.号灯的种类及定义
第 一 节 概 况
1)桅灯(Masthead light) ——装设在船舶首尾中心线上的一盏白 灯, 在225°的水平光弧范围内显示不间 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 到每舷正横后22°.5范围内。 2)舷灯(Side lights) ——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左红、 右绿) 各在112°.5的水平光弧范围内显示 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 前方到每舷正横后22°.5范围内分别显示。 * L<20m的船舶,其舷灯可以合并为一盏,装 设在船舶首尾中心线上。(前桅灯的垂直下 方)
第 三 节 号 灯 号 型 的 显 示 时 间
§2-3 号灯、号型的显示时间
第二十条 适用范围 1.本章各条在各种天气中都应遵守。 2.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没到日出时都应 遵守。在此时间内不应显示别的灯光,但那 些不会被误认为本规则各条订明的号灯,或 者不会削弱号灯的能见距离或显著特性,或 者不会妨碍正规了望的灯光除外。 3.本规则各条所规定的号灯,如已设置,也应 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从日出到日没时显示, 并可在一切其他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显示。 4.有关号型的各条规定,在白天都应遵守。 5.本规则各条订明的号灯和号型,应符合本规 则附录一的规定。
第二章
号灯与号型
第 §2-1 概 况 一 一、船舶显示号灯的历史沿革 节
概 况
(Lights and shapes)
点灯最早可追溯到2000多年以前, 然而古代航海中,船舶点灯完全是出于 船主的一种自由行动,不受任何法律的 约束。而作为法规的要求,强制船主 执行显示号灯的规定,应首推英国政 府于1846年颁布的“轮船航海法”。
4、环照灯 (360°)
第二章 号灯、号型、灯光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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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天:
从日出到日落前,如有需要,应显示号型。
2、夜间:
从日没到日出前,应显示号灯;
3、晨昏期间:
在日出前和日没后的晨昏期间,应同时显示号灯和号型。
三、灯号的显示状态:
避免显示被他船误认为的灯光,以及影响到本船航行瞭望的外泄灯光。
四、号灯显示范围:
除应按《规则》规定显示的光弧外,如有替代显示的,不应违反《规则所规定的光弧。
四、常用及应急信号字母旗:
1、B我正装载危险货物;
2、D:
请让开我,我操纵困难;
3、F:
我船操纵失灵,请与我通信;
4、G:
我需要引水员;
5、H:
我船有引水员;
6、J:
我船失火,并且船上有危险货物,请远离我;
9、0:有人落水;
10、"Q:
我船没有染疫,请发给进口检疫证;
11、"QQ:
我船有染疫;
12、"R:
本船正在倒车;或有后退向;···4)四短声:
前船不同意越;····5)五短声:
应当保持航向、航速的船舶,对他船是否已经采取充分的避让动作表示怀疑;掉头或离码头、离浮筒的船舶,不同意他船通过;(怀疑、警告、不同意)。·····
6)一长声„„„„„„„„„„„„我将离泊、横越,或要求附近来船注意;7)二长声„„„„„„„„„„„„„„„„„„„„我要靠泊、过船闸;8)三长声„„„„„„„„„„„„„„„„„„„„„„„„有人落水;9)一长一短„„„„„„„„„„„„„„„„„„„„„„我向右调头;10)一长二短„„„„„„„„„„„„„„„„„„„„„我向左调头;11)一长三短„„„„„„„„„„„„„„„„„„„通知被拖船只注意;12)二长一短„„„„„„„„„„„„„„追越船要求从前船的右舷通过;13)二长二短„„„„„„„„„„„„„„追越船要求从前船的左舷通过;14)一长一短一长„„„„„„„„„„„„„„„„„„我希望与你联系;15)一长一短„„„„„„„„„„„„„„„„我同意你的要求;16)一长两短一长„„„„„„„„„„„„„„„„要求来船同意我通过;17)一短一长„„„„„„„„„„„„„„„„„要求他船减速或者停车;18)一短一长„„„„„„„„„„„„„„„„„„„„我已减速或停车;
船舶号灯号型总结.
![船舶号灯号型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a492eec9240c844768eaee17.png)
声响和灯光信号二、操纵和警告信号(第三十四条)三、能见度不良时的声号(第三十五条)声号设备的配备各类号灯的灯色、水平光弧和能见距离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120次/min 或以上频闪的灯光,黄色红色两种。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2.5度。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
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4.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 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 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 4.5米.(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2.5度。
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7.5度。
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环照灯:是指在360°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有白,红,绿,黄,四种灯色的环照灯。
第二章 船舶号灯号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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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朝着前方,并向本对拖网船的另一船的方向照射探照灯
船舶的行动为渔具所妨碍时才能显示: 垂直两盏黄色闪光灯信号(每秒交替闪光一次,明暗历时相等)
5/5
同在航号灯
同在航号 型
从事拖带而使其 偏航能力严重受 到限制的船舶
除了按同等长度尾拖带 显示的号灯外,还应该 显示垂直红、白、红三 盏环照灯
拖带长度 > 200m 时加:
3/5
和 除了按同等长度的机动
从事清除水雷作 业的船舶
船显示的号灯外,在接 近前桅顶部和前桅横桁 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
锚 灯
绿灯
盏环照白灯。
加
4/5
拖 网 渔 相互临近处捕鱼 船 作业渔船使用的
额外信号
不论是用底拖网还是中层渔具,可显示:
非 对 拖
放网时:垂直两盏环照白灯 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渔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不论是用底拖网还是中层渔具,可显示:
放网时:垂直两盏环照白灯
对 拖
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从 事 拖
拖
拖带长度 ≤200m
垂直二盏环照白灯,船 长≥50m 加后桅灯,舷 灯、尾灯、拖带灯
带 的 顶推或旁拖
垂直两盏桅灯,舷灯、 尾灯
机
动 与被顶推的船舶 作为一条机动船显示号
船 成为牢固组合体 灯
非拖船临时从事 不能显示拖船号灯时,
拖带遇险或救助 应采取招引注意信号,
的船舶
尤其应将拖缆照亮
拖带长度
尾 >200m 拖 拖带长度
≤200m
被
拖 被旁拖
船
或 者 被顶推
物 体
觉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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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第一节《号灯与号型》(P-14)教学目的:向学生介绍:船舶号灯和号型是表示船舶的种类、大小、动态和工作性质。
并向外传递信息。
重点:显示1~3盏红灯及1~3个黑球的含义。
难点:特殊船舶作业显示信号。
一、号灯和号型的作用:一切航行、锚泊于水域上的船舶、运输工具,在各种天气中都应显示号灯、号型。
表示船舶的种类、大小和动态。
二、号灯、号型的显示时间:1、白天:从日出到日落前,如有需要,应显示号型。
2、夜间:从日没到日出前,应显示号灯;3、晨昏期间:在日出前和日没后的晨昏期间,应同时显示号灯和号型。
三、灯号的显示状态:避免显示被他船误认为的灯光,以及影响到本船航行瞭望的外泄灯光。
四、号灯显示范围:除应按《规则》规定显示的光弧外,如有替代显示的,不应违反《规则所规定的光弧。
五、表示船舶动态的号灯和号型:1、长度>100米的在航船:1)对水移动时:应显示左红右绿舷灯、前后桅灯、艉灯。
2)不对水移动时:应显示前后桅灯。
2、长度>100米的锚泊船:1)白天:应在船艏部显示一个锚球;2)夜间:应在船前后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锚灯);甲板照明灯;3、搁浅船:1)白天:应在主桅垂直显示三个黑球;2)夜间:应在主桅显示二盏环照红灯;艏挂锚灯一盏;4、失控船: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二个黑球;2)夜间:应在主桅垂直显示二盏环照红灯、左右舷灯、艉灯5、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垂直球型、菱型、球型体;2)夜间:对水移动:应显示航行灯,及主桅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不对水移动:主桅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航行灯关闭)6、限于吃水的船舶: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一个圆柱体;2)夜间:除应显示航行灯外,还应主桅垂直显示三盏环照红灯;7、装载危险品船:1)白天:在主桅显示“B”旗一面;2)夜间:除显示航行灯外,还应在主桅显示一盏环照红灯一盏;8、引航船:1)执行任务时:白天显示”H”旗;夜间垂直显示二盏上白下红环照灯、左右舷灯、艉灯。
2)锚泊时:白天艏挂锚球一个;夜间显示锚灯,及上白下红环照灯一盏。
9、特殊作业船:1)可通航一侧:白天显示两个菱形;夜间显示两盏绿灯;2)禁止通航一侧:白天显示两个黑球;夜间显示两盏红灯;10、拖带船:1)>200米:白天显示菱形体一个(将艏至艉看成是一体);夜间显示三盏垂直环照白灯及航行灯;2)≥50米:白天显示菱形体一个(将艏至艉看成是一体);夜间显示二盏白灯及航行灯;3)长度>200米从事拖带,但又不能偏离航道的拖船:白天:应在主桅显示一个菱型,及垂直球型、菱型、球型体;夜间:应显示航行灯,及三盏垂直白灯。
11、潜水作业船:白天:主桅显示一面“A”旗;夜间:垂直显示红、白、红三盏环照灯。
12、扫雷船:1)在航:白天显示三个黑球;夜间显示三盏绿灯及航行灯;2)锚泊:白天在艏显示一个锚球,主桅显示三个黑球;夜间艏显示一盏锚灯,主桅显示三盏绿灯;13、渔船:1)在航帆船:上绿下红;(我国沿海非机动船一盏白灯,用煤油风灯)2)拖网作业:上绿下白;一盏桅灯及左右舷灯;3)捕鱼作业:上红下白;一盏桅灯及左右舷灯;4)放网作业:垂直两盏白灯; 一盏桅灯及左右舷灯;5)收网作业:上白下红;一盏桅灯及左右舷灯;6)围网作业:垂直两盏黄灯;一盏桅灯及左右舷灯;7)网被挂住:垂直两盏红灯;一盏桅灯及左右舷灯;作业:1、载危险品;失控、操纵能力受到限制船,白天及夜间,各显示什么号型、号灯?答:1)危险品船:航行时:白天:主桅悬挂“B”旗一面;夜间:除显示航行灯外,主桅显示环照红灯一盏;锚泊时:白天:艏挂黑球一个,主桅悬挂“B”一面;夜间:艏艉显示锚灯各一盏,主桅显示环照红灯一盏;2)失控船:白天:主桅垂直悬挂黑球2个;夜间:除显示航行灯外,还应在主桅垂直显示2盏环照红灯;3)操纵能力受到限制船:白天:主桅垂直悬挂球、菱、球体;夜间:对水移动时,除显示航行灯外,还应垂直显示红、白、红3盏环照灯;2、正常锚泊船与搁浅船,显示的号型、号灯有什么不同?答:1)锚泊船:白天:艏悬挂黑球一个;夜间:艏、艉显示白灯各一盏及甲板照明灯;2)搁浅船:白天:主桅垂直悬挂3个黑球;夜间:主桅垂直显示2盏环照红灯,艏、艉锚灯各一盏。
3、请说出一盏、二盏、三盏红灯分别是什么船;一个、二个、三个黑球分别又是什么船?答:一盏红灯:装载危险品船;二盏红灯:搁浅船、失控船、禁止通航一侧、渔船网被挂住。
三盏红灯:限于吃水一个黑球:悬挂在主桅,表示该船准备掉头;悬挂在艏,锚泊船二个黑球:失控船、禁止通航一侧三个黑球:搁浅船、扫雷船第二节声响和灯光信号教学目的:介绍船舶在任何能见度下,所使用的声号及表达的含义。
重点:互见声号。
难点|:能见度不良的声号,以及船舶遇险信号的意义。
一、定义:1、指能发出规定笛声的任何声响信号器具;2、短声:指历时1秒的笛声;3、长声:指历时4~6秒的笛声;二、声号:1、互见中的声号:1)一短声:本船正在向右转;本船希望同对遇船相互在左舷通过;·2)二短声:本船正在向左转;本船希望同对遇船相互在右舷通过;··3)三短声:本船正在倒车;或有后退向;···4)四短声:前船不同意越;····5)五短声:应当保持航向、航速的船舶,对他船是否已经采取充分的避让动作表示怀疑;掉头或离码头、离浮筒的船舶,不同意他船通过;(怀疑、警告、不同意)。
·····6)一长声………………………………我将离泊、横越,或要求附近来船注意;7)二长声……………………………………………………我要靠泊、过船闸;8)三长声………………………………………………………………有人落水;9)一长一短…………………………………………………………我向右调头;10)一长二短………………………………………………………我向左调头;11)一长三短…………………………………………………通知被拖船只注意;12)二长一短……………………………………追越船要求从前船的右舷通过;13)二长二短……………………………………追越船要求从前船的左舷通过;14)一长一短一长………………………………………………我希望与你联系;15)一长一短一长一短…………………………………………我同意你的要求;16)一长两短一长…………………………………………要求来船同意我通过;17)一短一长……………………………………………要求他船减速或者停车;18)一短一长……………………………………………………我已减速或停车;2、能见度不良的声号:1)一长声:A、能见度不良时,本船在航(每隔2分钟)对水移动;B、警告来船或附近船舶注意;C、指挥船指示被指挥船开始拖带前进;D、驶近可能有其它船舶被障碍物遮蔽的水道或航道的弯头地段时(来船回应一长声)3)二长声…………………………………………………………不对水移动;4)一长两短:失控船、操纵能力受到限制、限于吃水、拖带船、捕鱼。
4)一长三短……………………………………………………拖带中最后一船;5)一长四短……………………………………………………引航船对水移动;6)四短声…………………………………………………………引航船在引航;7)一短一长一短………………………………………………锚泊船、搁浅船;9)五短声……………………………………………………………我正在调头;四、常用及应急信号字母旗:1、B 我正装载危险货物;2、D:请让开我,我操纵困难;3、F:我船操纵失灵,请与我通信;4、G:我需要引水员;5、H:我船有引水员;6、J:我船失火,并且船上有危险货物,请远离我;9、0:有人落水;10、Q:我船没有染疫,请发给进口检疫证;11、QQ:我船有染疫;12、R:我船需要淡水;13、U:你正在临近危险中;14、W:我需要医疗援助;15、Y:我正在走锚;16、RU:请让开我:17、RY:来往船舶请慢车通过;18、CB6:我船失火;20、DO:我需要带缆艇;系解缆;21、FO:禁止通过;22、FI:请联检;25、RU1:我正在试航、试车;五、台风及强风信号:1、强风:1)□本港6小时内有6~7级大风;2)◇本港6小时内有8级强风;2、台风:信号灯1)〒附近48小时内有台风;白白白2)○本港24小时内有6~7级大风;白绿白3本港12小时内有8级强风;白绿绿4大风正在加强,但不到12级;绿绿绿5本港及附近有12级以上风暴;红绿红1、从上到下;2、从右到左;3、从外到里;作业:1、某轮呜放一长一短声,并在主桅挂一黑球,该船正准备做什么工作?2、某轮白天悬挂一个黑球、一面“B”旗、一组双字母旗“R.Y”。
请问,该轮是什么船,正在做什么?3、某轮在进港途中,呜放二长一短声,前船听见后呜放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再呜放一短一长,请问: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