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与含量指标
农业部正式登记的微生物肥料产品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通用名
产品商品名
产品形态
有效菌种名称
技术指标(有效成分及含量)
适用作物/区域
1.??????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微生物菌剂
复合菌剂
粉剂
枯草芽孢杆菌、胶冻样类芽孢杆菌
有效活菌数≥2.0亿/g
花生、小麦
2.??????
粉剂
胶冻样类芽孢杆菌
有效活菌数≥1.2亿/g
西瓜、小麦、水稻、玉米
7.??????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微生物菌剂
硅酸盐菌剂
粉剂
胶冻样类芽孢杆菌
有效活菌数≥1.2亿/g
花生、西瓜、番茄、小麦、苹果
8.??????
东莞市保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微生物菌剂
微生物土壤接种剂
粉剂
侧孢短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
有效活菌数≥2.0亿/g
有效活菌数≥2.0亿/g
小麦、棉花、谷子、花生、油菜
11.??
江苏天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微生物菌剂
复合菌剂
粉剂
短小芽孢杆菌、胶冻样类芽孢杆菌
有效活菌数≥2.0亿/g
小麦、油菜、西瓜、芹菜、玉米
12.??
唐山垦易生物肥有限公司
复合微生物肥料
垦易液体微生物肥料
液体
枯草芽孢杆菌
有效活菌数≥0.50亿/mL N+P2O5+K2O=6.0%
河北巨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微生物菌剂
硅酸盐菌剂
粉剂
胶冻样类芽孢杆菌
有效活菌数≥2.0亿/g
烟草、玉米、甘薯
3.??????
农业部肥料登记产品技术指标.
农业部肥料登记产品技术指标
一、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
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登记技术指标”,参见《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06。
表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登记技术指标
二、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2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参见《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428-2007。
表2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记技术指标
三、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分别见“表3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表4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登记技术指标”,参见《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 1429-2007。
表3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登记技术指标
表4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登记技术指标
四、含腐植酸水溶性肥料
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分别参见“表5 含腐植酸水溶性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大量元素型)”和“表6 含腐植酸水溶性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大量元素型)”。
参见《含腐植酸水溶肥料》NY 1106-2006。
表5 含腐植酸水溶性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大量元素型)
表6 含腐植酸水溶性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微量元素型)
五、农林保水剂
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7 农林保水剂登记技术指标”。
参见《农林保水剂》NY 886-2004 。
表7 农林保水剂登记技术指标。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是指针对各类肥料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所制定的标准规定,旨在保障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肥料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质量和标准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肥料登记标准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对肥料产品的成分和含量进行了详细规定。
肥料中的氮、磷、钾等元素含量是影响作物生长的关键因素,因此,农业部对肥料中这些元素的含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规定,以确保肥料的营养成分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需求,避免因肥料不合格而影响作物产量和质量。
其次,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对肥料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
肥料作为与土壤和作物直接接触的产品,其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农作物和食品的安全。
因此,农业部对肥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必须符合相关卫生和安全标准,确保生产出的肥料产品符合国家的卫生和安全要求。
此外,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还对肥料产品的包装、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肥料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农业部规定了肥料包装的材质、标识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肥料产品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其质量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肥料登记标准,才能够保证肥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中量元素肥料有哪几种,登记要求是什么
中量元素肥料有哪几种,登记要求是什么作物的干物质中,钙、镁、硫、硅等元素的含量在0.01-1%之间,所以把含有钙、镁、硫、硅等元素的肥料叫做中量元素肥料。
其中硅肥主要包括硅钙肥、硅锰肥、硅镁钾肥、硅酸钠肥等。
钙肥主要包括石灰、石膏、过磷酸钙、钙镁磷肥。
镁肥主要包括钙镁磷肥、硫酸镁、氯化镁等。
硫肥主要包括硫酸铵、硫酸镁、硫酸钾等。
一、中量元素肥料有哪几种1、因为钙、镁、硫、硅等元素在作物的干物质中,含量一般为百分之一到万分之一(钙的含量约为0.5%,镁的含量约为0.2%,硫的含量约为0.1%),所以一般将上述元素称之为中量元素(次要常量元素),含有这些元素的肥料称之为中量元素肥料。
2、硅肥主要包括硅钙肥、硅锰肥、硅镁钾肥、硅酸钠肥等。
钙肥主要包括石灰、石膏、过磷酸钙、钙镁磷肥。
镁肥主要包括钙镁磷肥、硫酸镁、氯化镁等。
硫肥主要包括普通过磷酸钙、硫酸铵、硫酸镁、硫酸钾等。
二、中量元素肥料的登记要求是什么1、登记要求在登记的时候,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肥料样品以及相关资料,然后由农业部进行批准。
2、具体资料(1)生产者基本概况①生产企业的工商注册证明文件。
②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资料,包括人员组成,生产规模,技术力量等。
③产品以及生产工艺的基本资料。
④商标注册证明。
⑤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的说明。
(2)产品执行标准产品的企业标准中的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且必须提供各项指标的详细分析方法。
(3)产品标签主要包括产品名称,预留肥料登记证号位置,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的有效成分名称及其含量,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及地址,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必要的警示标志,使用范围,混用注意事项等。
(4)肥料的效应试验资料每种作物1年内在2种以上的土壤类型或地区的试验结果,或者是2年内在同一种土壤类型地区的试验结果。
(5)毒性报告由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毒性试验报告。
(6)残留试验及残留检测方法资料根据提交的相关资料,由农业部门确认是否需要进行产品残留试验。
落实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
附件2:落实《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实施细则一、登记的种类、通用名称和标准1.省级登记的肥料种类为:复混肥料类、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类、有机肥料类和床土调酸剂类等四类。
具体内容见表1。
2.省级登记产品现有的通用名称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水稻苗床调理剂。
3.已经登记的通用名称为“复合肥料”、“复混(合)肥料”、“配方肥料”的产品,如果符合并执行GB 15063,信息报送时归入复混肥料类,通用名称为“复混肥料”,同时在备注栏标明“复合肥料”、“复混(合)肥料”、“配方肥料”。
表1 省级肥料登记种类、通用名称和执行标准二、生产企业考核1.产品初次申请登记时均应进行生产企业考核。
2.对同一生产企业申请同类产品登记时,在第一次考核合格后五年内若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可不再组织生产企业考核,其登记申请资料中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可提交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原考核表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如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则需要重新组织考核。
3.对同一生产企业申请不同类产品登记的,需要按照产品种类组织考核。
三、申请登记肥料产品的安全性把关1.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类产品申请登记时,产品检验报告应包括重金属、蛔虫卵和大肠杆菌等项目。
床土调酸剂类产品申请登记时,产品检验报告应参照《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NY 1110)检测重金属项目。
2.对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的申请登记产品,由省级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提出,经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研究认可,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同意后,方可组织相关安全性田间试验。
四、登记备案1.不再发放备案登记证。
备案机关仅需在备案申请表上编号、盖章。
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备案单位。
2.备案申请书中备案号为:×农肥()备字××××号。
×为发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内为备案年号,××××为四位数序号,连续编号,不受年限限制。
农业部各种肥料标准及检测方法
常见肥料检验项目和标准1.复混肥料检测项目:总氮、有效磷、钾含量,水分,粒度,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
GB 15063-200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磷酸二氢钾、钙镁磷肥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应符合的要求项目指标高浓度中浓度低浓度总养分(N+P2O5+K2O)≥40.0 30.0 25.0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70 50 40水分(H2O)≤ 2.0 2.5 5.0 粒度(1.00-4.75mm或3.35-5.60mm )≥90 90 80氯离子(Cl-)≤ 3.0注: 1 、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 4.0% ,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 1.5% 。
2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枸溶性磷”,可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指标。
若为氮、钾二元肥料,也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指标。
3 、如产品氯离子含量大于 3.0% ,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含氯”,可不检验该项目;包装容器未标明“含氯”时,必须检验氯离子含量。
4 、标称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包装标识上不得标明“含Cl ”或“含氯”。
1.1. 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GB 8572-88 。
平行测定的绝对差值≤ 0.30%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50% 。
在酸性介质中还原硝酸盐成铵盐,在触媒存在下,将有机态氮或尿素态氮和氰氨态氮转化为硫酸铵,从碱性溶液中蒸馏出氨,用过量硫酸标准溶液吸收,以甲基红 - 亚甲基蓝乙醇溶液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反滴定,即可间接计算出氮含量。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指标修订稿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指标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在此列出相关肥料标准,以供参考。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 1429-2007)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 884-2004)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 20287-2006)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 798—2004)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 525—2002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NY886)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2、?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3、?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氨基酸含量,g/L ≥微量元素含量,g/L ≥水不溶物含量,g/L ≤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 1429-2007)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 884-2004)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 20287-2006)表1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技术指标表2 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的技术指标表3?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无害化技术指标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 798—2004)表1 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表2?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无害化技术指标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 525—2002)、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NY886)。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指标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在此列出相关肥料标准,以供参考。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 1429-2007)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 884-2004)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 20287-2006)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 798—2004)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 525—2002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NY886)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2、?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3、?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氨基酸含量,g/L ≥微量元素含量,g/L ≥水不溶物含量,g/L ≤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 1429-2007)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 884-2004)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 20287-2006)表1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技术指标表2 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的技术指标表3?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无害化技术指标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 798—2004)表1 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表2?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无害化技术指标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 525—2002)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NY886)。
化肥含量标准
化肥含量标准化肥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物质,对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但是,如果使用不当,化肥会对土壤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化肥含量标准。
本文将介绍化肥含量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化肥的分类化肥可分为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和微量元素肥等几类。
其中,氮肥主要是指含有氮元素的化肥,如尿素、硝酸铵等;磷肥主要是指含有磷元素的化肥,如三元复合肥、磷酸二铵等;钾肥主要是指含有钾元素的化肥,如氯化钾、硫酸钾等;复合肥是指含有多种元素的化肥,如氮磷钾复合肥、氮磷复合肥等;微量元素肥是指含有微量元素的化肥,如硼肥、锌肥等。
二、化肥含量标准各国针对不同类型的化肥,制定了不同的含量标准。
以我国为例,我国《化肥品种分类与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化肥的含量标准。
其中,对于氮肥,规定了氮素含量应不低于46%;对于磷肥,规定了磷酸二铵的总磷含量应不低于46%,三元复合肥的总磷含量应不低于20%,氮磷钾复合肥的总磷含量应不低于8%;对于钾肥,规定了氯化钾的钾含量应不低于50%,硫酸钾的钾含量应不低于50%;对于复合肥,规定了氮磷钾复合肥的氮、磷、钾含量应分别不低于15%、15%、15%,氮磷复合肥的氮、磷含量应分别不低于20%、20%;对于微量元素肥,规定了硼肥的硼含量应不低于10%,锌肥的锌含量应不低于15%。
三、化肥的使用注意事项虽然化肥对农业生产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如果使用不当,会对土壤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在使用化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根据化肥的类型和含量标准,选择适当的化肥品种和用量。
2.化肥的施用时间应根据作物的生长期和需求来确定,不可过早或过晚。
3.化肥应均匀撒布,避免出现局部过量或过少的情况。
4.化肥应与土壤充分混合,避免化肥流失和挥发。
5.化肥施用后应及时覆盖土壤,避免化肥暴露在空气中。
6.化肥施用后应及时浇水,促进化肥的释放和吸收。
7.避免化肥与其他农药混用,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农业部公告第161号——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农业部公告第161号——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5.25•【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61号•【施行日期】2001.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公告(第161号)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第9条之规定,制定《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现予公告。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本《肥料登记资料要求》适用于由农业部批准登记的肥料产品。
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和床土调酸剂的登记资料要求,可参照本要求执行或另行制定。
一、概要(一)申请者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者可由其在中国设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二)登记类型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分四种类型:1.临时登记——经田间小区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2.正式登记——在获得临时登记后,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3.续展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
4.变更登记——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名称和企业名称等未涉及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三)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按照登记类型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者所提供登记资料,应列出总目录,包括所有资料的标题、排列位置和页码。
二、登记资料(一)临时登记申请临时登记,申请者应填写《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见附件6的附表6-1),并提交下列中文资料(3份)及肥料样品。
其中,毒性报告、菌种安全鉴定报告可以在办理登记时委托受理单位送相关或指定单位办理;残留试验及残留检测方法资料,如没有要求可不提交。
有机肥525标准
有机肥525标准
有机肥525标准是中国农业部制定的有机肥使用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1. 有机质含量不低于50%。
2. 全氮含量不低于2%。
3. 有效磷酸含量不低于5%。
此外,标准还对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和限量指标做了具体要求。
技术指标包括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算)在30%以上,总养分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算)在4%以上,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在30%以下,酸碱度为,种子发芽指数在70%以上,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在%以下。
限量指标包括总砷含量低于15mg/kg,总汞含量低于2mg/kg,总铅含量低于
50mg/kg,总镉含量低于3mg/kg,总铬含量低于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低于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以上。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提高有机肥的质量水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化肥含量标准
化肥含量标准化肥作为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于提高作物产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化肥的含量标准对于农业生产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实际生产中,如何选择符合标准的化肥,对于作物的生长和产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了解化肥含量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化肥的含量标准主要包括氮、磷、钾等元素的含量。
氮、磷、钾是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三大主要营养元素,它们在植物的生长发育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化肥的含量标准也主要是围绕这三种元素展开的。
其次,根据我国农业部颁布的《化肥产品质量标准》,氮、磷、钾三大元素的含量标准分别为,氮含量在20%~46%之间,磷含量在12%~22%之间,钾含量在12%~22%之间。
这些标准是根据作物对养分的需求以及土壤养分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来的,能够有效地满足不同作物在不同生长阶段的养分需求。
另外,除了氮、磷、钾的含量标准外,还有一些微量元素的含量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微量元素如锌、硼、铜、锰等对于作物的生长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化肥中这些微量元素的含量也不能忽视。
在选择化肥时,除了要注意化肥的含量标准外,还需要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求来选择不同类型的化肥。
比如对于果树类作物来说,需要的氮肥相对较少,而磷肥和钾肥的需求量相对较大;而对于叶菜类作物来说,相对需要更多的氮肥。
因此,在选择化肥时,需要根据作物的需求来进行合理搭配,以达到最佳的施肥效果。
总的来说,化肥的含量标准对于农业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
了解化肥的含量标准,对于选择合适的化肥、提高作物产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实际生产中,农民和农业生产者需要对化肥的含量标准有着清晰的认识,以便更好地指导农业生产实践。
通过了解化肥含量标准,我们可以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化肥,为作物的生长提供更好的养分,从而提高作物的产量,为农业生产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大家都能够重视化肥的含量标准,合理选择化肥,为农业生产做出自己的贡献。
省级肥料登记产品技术指标
省级肥料登记产品技术指标
(一)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登记技术指标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如下:
表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技术指标(GB15063—2001)
(二)配方肥料登记技术指标
2006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了《配方肥料》行业推荐标准NY/T 1112-2006,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表2 配方肥料技术指标(NY/T 1112-2006)
(三)掺混肥料(BB肥)登记技术指标
表3 掺混肥料(BB肥)技术指标(参见GB21633-2008)
(四)有机肥料登记技术指标
有机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如下:
表4 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NY525—2002)
有机肥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GB 8172的要求。
(五)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技术指标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如下:
表5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技术指标(GB18877—2002)
(六)水稻苗床调理剂登记技术指标
水稻苗床调理剂登记技术指标如下:
表6 水稻苗床调理剂的技术指标(NY526—2002)。
有机肥料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525-2002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2002-08-27发布2002-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525-2002前言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中7.1和7.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能海、胡群中、张夫道、巩细民、王旭。
NY525-2002有机肥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富含有机质的副产品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定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那么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8172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T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4 要求4.1 外观:有机肥料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产品,无机械杂质,无恶臭。
农业部各种肥料标准及检测方法
农业部各种肥料标准及检测方法随着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肥料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
然而,在肥料的使用过程中,如何保证其质量、安全和有效性,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
农业部作为国家的权威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肥料标准和检测方法,以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各种肥料标准1.化肥标准化肥是指经过工业加工而成的,可以直接提供植物所需营养的物质。
农业部发布了《化肥质量标准》GB15063-2018标准,其中包括了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等化肥品种。
这些标准明确了化肥中各种元素含量、PH值、含水率、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的要求,以确保化肥的质量和安全。
2.有机肥标准有机肥是指以动植物废弃物和农业副产品为原料,经过发酵、腐熟等处理后制成的肥料。
农业部发布了《有机肥料质量标准》GB/T 23350-2009标准,其中规定了有机质含量、氮、磷、钾等指标,还规定了有害物质含量、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数量等指标要求,以确保有机肥的品质和安全。
3.微生物肥料标准微生物肥料是利用微生物来提高土壤肥力和植物生长的肥料。
农业部发布了《微生物肥料产品质量标准》NY/T 1420-2006标准,其中包括了微生物种类和数量、控制的病菌和杂菌数量、有效菌数等指标,以确保微生物肥料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各种肥料检测方法为了保证肥料的质量和安全,农业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检测方法,以确保肥料符合上述标准。
1.化肥检测方法化肥检测主要包括化学组分测定、理化性质测定、重金属元素测定等。
其中化学组分测定是化肥检测的关键,通过测定氮、磷和钾元素的含量,判断化肥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理化性质测定则用来检测化肥的颜色和粒度等物理特性,以判断其物理形态是否符合要求。
重金属元素测定则用于检测化肥中的有害元素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2.有机肥检测方法有机肥的检测方法包括有机物测定、微生物检测、重金属检测等。
有机物测定主要是测定有机质的含量,这是有机肥料的重要指标。
微生物检测则用于检测有机肥中是否存在有害的微生物,以保证有机肥的安全。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正文:----------------------------------------------------------------------------------------------------------------------------------------------------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肥料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
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助农业农村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备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申请第七条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八条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农业部肥料登记产品类型
登记产品类型以下五类产品为符合农业部现有的成熟(或评审)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属于直接审批的肥料品种,这些产品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将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登记证。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与NY1107-2006的主要差异是:――增加产品类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增加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g/L要求;增加中量元素型技术指标,中量元素含量指标为三1.0%或10g/L;——微量元素含量指标修订为0.2%〜3.0%或2g/L〜30g/L,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增加钼元素含量不咼于0.5%或5g/L;——pH值由3.0〜7.0修订为3.0〜9.0;――增加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修订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设定单一中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增加硫、氯、钠兀素含量和pH值的标明值的要求;――增加固体产品销售包装和分量包装净含量要求;――剔除原标准检验方法附录部分。
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和表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登记技术指标,参见《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1107-2010和《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NY1110-2010。
b中量元素含量指钙、镁元素含量之和。
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中量元素。
含量不低于0.1%(1g/L)的单一中量元素均应计入中量元素含量中。
注:养分、水不溶物固体单位:%;养分、水不溶物液体单位:g/L;有害元素单位mg/kg,下同。
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与NY1428-2007的主要差异是:――修订微量元素种类由至少两种改为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pH值由3.0〜7.0修订为3.0~10.0;――增加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修订单一微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正负偏差要求;增加硫、氯、钠兀素含量和pH值的标明值的要求;――增加固体产品销售包装和分量包装净含量要求;――剔除原标准检验方法附录部分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参见《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1428-2010和《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NY1110-2010。
国家对化肥含量的标准
国家对化肥含量的标准
化肥含量标准是指国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化肥所制定的
营养元素含量,以及其它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微量元素指标等各项
标准。
化肥已经成为现代农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农资,对于提高农作
物生长、增加产量、提高农产品品质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化肥
的含量标准不合适,可能会对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国家的化肥行业标准,化肥可分为有机肥、无机肥和微生物
肥料等多种类型,每种肥料在其所含有营养元素比例方面都应当符合
国家有关标准。
例如,氮肥应当包含30% ~ 46%的氮元素,磷酸肥应当包含44% ~ 60%的磷酸二氢根,钾肥应当包含≥50%的氧化钾等。
此外,化肥的其它指标,如含水率、酸碱度、粒度、硫含量、氯含量等也都
有着相关的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化肥含量标准,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具
有积极意义。
在现代农业生产中,人们需要在调节化肥比例的同时,
确保不会出现化肥污染等恶劣现象,使得农业生态环境得以优化、土
地资源得以保护、农产品得以有机健康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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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在此列出相关肥料标准,以供参考。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7-2006)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7-2006)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8-2007)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8-2007)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9-2007)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9-2007)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9-2007)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 NY1429-2007)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6-2006 )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 标准号 NY1106-2006 )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6-2006 )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 NY 884-2004)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20287-2006 )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798—2004 )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525 —2002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 NY886)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7-2006)项目指标大量元素含量,%≥50.0微量元素含量,%≥0.5水不溶物含量,%≤ 5.0PH值(1:250 倍稀释) 3.0-7.0水分 (H2O),%≤ 3.0注: a大量元素含量指N、P2O5、K2O含量之和。
大量元素单一养分含量不低于 6.0%。
b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
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元素。
含量不低于 0.1%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7-2006)项目指标大量元素含量, g/L≥500微量元素含量, g/L≥5水不溶物含量, g/L≤50PH值(1:250 倍稀释) 3.0-7.0注: a 大量元素含量指 N、 P2 O5、 K2O 含量之和。
大量元素单一养分含量不低于 60g/L 。
b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
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元素。
含量不低于 1g/L 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8-2007)项目指标微量元素含量,%≥10.0水不溶物含量,%≤ 5.0PH值(1:250 倍稀释) 3.0-7.0水分 (H2O),%≤ 6.0注: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
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元素。
含量不低于 0.1%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钼元素含量不高于 1.0%。
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8-2007)项目指标微量元素含量, g/L≥100水不溶物含量, g/L≤50PH值(1:250 倍稀释) 3.0-7.0注: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
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元素。
含量不低于 1g/L 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钼元素含量不高于 10g/L 。
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429-2007)项目指标氨基酸含量, g/L≥100微量元素含量, g/L≥20水不溶物含量, g/L≤50PH值(1:250 倍稀释) 3.0-7.0注: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
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元素。
含量不低于 1g/L 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钼元素含量不高于 5g/L 。
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9-2007)项目指标氨基酸含量,%≥10.0微量元素含量,%≥ 2.0水不溶物含量,%≤ 5.0PH值(1:250 倍稀释) 3.0-7.0水分 (H2O),%≤ 4.0注: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
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元素。
含量不低于 0.1%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钼元素含量不高于 0.5%。
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9-2007)项目指标氨基酸含量,%≥10.0钙( Ca)含量, %≥ 3.0水不溶物含量,%≤ 5.0PH值(1:250 倍稀释) 3.0-7.0水分 (H2O),%≤ 4.0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 NY1429-2007)项目指标氨基酸含量, g/L≥100钙( Ca)含量, g/L≥30水不溶物含量, g/L≤50PH值(1:250 倍稀释) 3.0-7.0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6-2006)项目指标腐植酸含量,%≥ 3.0 4.0大量元素含量,%≥35.020.0水不溶物含量,%≤ 5.0PH值(1:250 倍稀释) 4.0-9.0水分 (H2O),%≤ 5.0注:大量元素含量指 N、P2O5、K2O含量之和。
大量元素单一养分含量不低于 4.0%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6-2006)项目指标腐植酸含量, g/L≥3040大量元素含量, g/L≥350200水不溶物含量, g/L≤50PH值(1:250 倍稀释) 4.0-9.0注:大量元素含量指N、 P2 O5、 K2 O 含量之和。
大量元素单一养分含量不低于 40g/L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6-2006)项目指标腐植酸含量,%≥ 3.0微量元素含量,%≥ 6.0水不溶物含量,%≤ 5.0PH值(1:250 倍稀释) 4.0-9.0水分 (H2O),%≤ 5.0注: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
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元素。
含量不低于 0.1%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12 、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 884-2004 )剂型项目颗粒粉剂≥0.200.20有效活菌数 (cfu),亿 /g≥25.025.0有机质(以干基计), %≤30.015.0水分, %5.5~8.5 5.5~8.5pH 值≤100粪大肠菌群数,个 /g(mL)≥95蛔虫卵死亡率, %≥6有效期,月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20287-2006)表 1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技术指标项目剂型液体粉剂颗粒有效活菌数 (cfu) a,亿 /g(mL)≥ 2.0 2.0 1.0霉菌杂菌数,个 /g(mL)≤ 3.0 ×106 3.0 ×106 3.0 ×106杂菌率, %≤10.020.030.0水分, %≤-35.020.0细度, %≥-8080pH 值5.0~8.0 5.5~8. 5.5~8.5保质期b,月≥36a 复合菌剂,每一种有效菌的数量不得少于0.01 亿/g(mL) ;以单一的胶质芽胞杆菌(Bacillusmucilaginosus )制成的粉剂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少于 1.2 亿/g 。
b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双方认为有必要时检测。
表2 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的技术指标剂型项目液体粉剂颗粒有效活菌数 (cfu) ,亿/g(mL)≥ 1.00.500.50纤维素酶活a,U/g (mL)≥30.030.030.0蛋白酶活b,U/g(mL)≥15.015.015.0水分,%≤-35.020.0细度,%≥-7070pH 值 5.0 ~ 8.5 5.5 ~8.5 5.5 ~8.5保质期c,月≥36表 3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无害化技术指标参数粪大肠菌群数,个 /g(mL)蛔虫卵死亡率, %砷及其化合物(以As 计), mg/kg 镉及其化合物(以Cd 计), mg/kg 铅及其化合物(以Pb 计), mg/kg 铬及其化合物(以Cr 计), mg/kg 汞及其化合物(以Hg 计), mg/kg ≤≥≤≤≤≤≤标准极限1009575101001505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798—2004)表 1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项目剂型液体粉剂颗粒有效活菌数 (cfu)a,亿 /g(mL)≥0.500.200.20总养分( N+P2O5+K2O), %≥ 4.0 6.0 6.0杂菌率, %≤15.030.030.0水分, %≤—35.020.0pH 值 3.0~8.0 5.0~8.0 5.0~8.0细度,%≥—80.080.0有效期b,月≥36a 含两种以上微生物的复合微生物肥料,每一种有效菌的数量不得少于0.01 亿/g(mL) ;b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双方认为有必要时才检测。
表 2 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无害化技术指标参数粪大肠菌群数,个 /g(mL)≤蛔虫卵死亡率, %≥砷及其化合物(以 As 计), mg/kg≤镉及其化合物(以 Cd 计), mg/kg≤铅及其化合物(以 Pb 计), mg/kg≤铬及其化合物(以 Cr 计), mg/kg≤汞及其化合物(以 Hg 计), mg/kg≤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525 —2002)标准极限1009575101001505项目指标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 (%)≥30总养分(氮 + 五氧化二磷 + 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 4.0水分(游离水)含量 /(%)≤20酸碱度 pH 5.5-8.0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 HG/3733-2004)项目指标总氮(N)的质量分数,%≥14.5水溶性钙( Ca)的质量分数, %≥18.0流离水(H2O)的质量分数,%≤ 3.5粒度( 1.00mm-4.75mm ), %≤80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 NY886 )项目指标吸去离子水倍数, g/g100-700吸 0.9%NaCl 倍数, g/g≥30水分 (H2O),%≤8 PH值(1:250 倍稀释) 6.0-8.0粒度 ( ≤ 0.18mm 或 0.18mm -2.00mm或 2.00mm-4.75 mm),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