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破产程序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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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题] 丙公司是否可以申请甲公司破产? 1.丙公司是否可以申请甲公司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 2.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与甲公 司有关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应如何处理? 司有关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应如何处理?
债权请求权状况: * 债权请求权状况:
已经判决胜诉 但未申请执行 补发劳保费 用医疗费用 公司 员工
(四)破产申请的效果
1.对撤回申请的限制 1.对撤回申请的限制 2.债权人 债权人- 2.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断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和受理
(一)破产案件的管辖 1.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 1.地域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管辖。 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 2.级别管辖: 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的级别为准。 以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的级别为准。 地级以上登记的企业和纳入国家计划调 整的企业的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整的企业的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一、破产案件的申请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 产案件的意思表示。 产案件的意思表示。 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 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法院受理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法院受理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问题:哪些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问题:哪些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 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 对债务人? 对债务人?
对债权人 ?
破产案件受理
对第三人 ?
对诉讼程序? 对诉讼程序?
3.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力 ★ 3.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力
(1)对债务人的约束:财产进入保全状态 对债务人的约束: A.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 A.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 财产保全义务 B.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 B.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 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 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的担保。 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的担保。 C.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擅离职守。 C.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擅离职守。 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擅离职守 D.担任保证人的应通知债权人 D.担任保证人的应通知债权人
审 查 10
不予受理情形: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 债务人有隐匿 为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 信誉, 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3.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 3.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 理解释财产取向的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立案) 破产案件的受理(立案)
1.破产条件: 1.破产条件:破产案件的审查 破产条件
(1)形式要件 ①申请人有申请权 ②法院有管辖权 ③程序符合要求 (2)实质要件 存在破产原因 不予受理情形 申请权 破产原因 管辖权 管辖权 管辖权 管辖权 管辖权 管辖权 管辖权 管辖权 受理 破产能力
补充: 补充:破产案件受理后法院应做的工作
1.组成合议庭、 1.组成合议庭、指定管理人 组成合议庭 2.通知和公告 受理后25日内通知、 通知和公告: 25日内通知 2.通知和公告:受理后25日内通知、公告 公告事项: 公告事项: 申请人、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 (2)法院受理申请的时间 申报债权的期限、 (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 址 (5)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要求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2007年 2007年3月起 诉,但未判决 工商 银行 丙 公司
低价抛售 公司产品 其他
乙 公司
甲公司
丁 公司
2007年 2007年4月未到 期债务得到清偿
2007年 2007年8月 申请甲破产
21
[参考结论] 参考结论]
1.丙公司可以申请甲公司破产。 丙公司可以申请甲公司破产。 2. 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与甲公司有关 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 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应终结审理。 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应终结审理。 本案中乙公司尽管已有生效判决, 乙公司尽管已有生效判决 本案中乙公司尽管已有生效判决,但不能采取申请 人民法院执行的方式实现债权, 人民法院执行的方式实现债权,而只能凭生效的法 律文书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律文书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市工商银 诉甲公司的民事案件应当中止审理, 行诉甲公司的民事案件应当中止审理,待管理人接 丁公司的未到期 管后再继续进行。甲公司提前偿还丁公司 管后再继续进行。甲公司提前偿还丁公司的未到期 债务,低价抛售企业产品的行为无效 而对补发职 的行为无效, 债务,低价抛售企业产品的行为无效,而对补发职 工拖欠工资和医疗费用的行为应认定为有效 的行为应认定为有效, 工拖欠工资和医疗费用的行为应认定为有效,这体 现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现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2)对债权人的约束:冻结个别追索权 对债权人的约束: A.不得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别追索债务, A.不得个别追索债务,也不能向法院提起 不得个别追索债务 新的民事诉讼。 新的民事诉讼。 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得擅自行使优先 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得擅自行使优先 权。 C.债务人的开户银行不得扣划债务人的款 C.债务人的开户银行不得扣划债务人的款 项。
(3)对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 开户行/ 开户行/债务人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
→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4)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 A.中止 中止民事诉讼程序 A.中止民事诉讼程序 B.中止 中止民事执行程序 B.中止民事执行程序 C.解除 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C.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 请的法院提出
【案例】 破产受理及其效果 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中型国有企业。2006年以后, 甲公司是一家中型国有企业。2006年以后,因经 年以后 营管理不善,加上企业几次决策失误, 营管理不善,加上企业几次决策失误,致使该公 司一直亏损,形成资不抵债的局面, 司一直亏损,形成资不抵债的局面,最终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该公司陷入一系列的民事诉讼中。 偿到期债务,该公司陷入一系列的民事诉讼中。 其中,乙公司是甲公司最大的债权人,2007年 其中,乙公司是甲公司最大的债权人,2007年2 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偿还长期拖欠货款, 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偿还长期拖欠货款,已 胜诉但未申请执行。 胜诉但未申请执行。 甲公司所在市工商银行也于2007年 甲公司所在市工商银行也于2007年3月起诉甲公 2007 司但法院尚未判决。 司但法院尚未判决。
(一)债权人申请
1.债权人申请--须有请求权 1.债权人申请--须有请求权 债权人申请-实质条件: * 实质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提供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文件 破产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请 破产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 求事项、选择程序:重整/破产)、 )、请 求事项、选择程序:重整/破产)、请 求根据和理由、 求根据和理由、债权数额性质以及证 据等。 据等。 债权发生、 债权发生、存在的证据等
(二)债务人申请
破产申请书(申请人、申请目的、 破产申请书(申请人、申请目的、申 请根据和理由和有关材料)、 )、职工安 请根据和理由和有关材料)、职工安 资产明细、亏损报告、债权债务、 置、资产明细、亏损报告、债权债务、 已生诉讼等
(三)清算人或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 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 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 请破产清算。 请破产清算。
2.破产案件裁定受理 2.破产案件裁定受理
裁定一般不可上诉→ 裁定一般不可上诉→不予受理或驳回破产申 请的裁定除外 对裁定有异议, 对裁定有异议,可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 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上级法院可通知或裁定下级法院纠正错误的 裁定或重新作出裁定。 裁定或重新作出裁定。 受理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时间标志为受 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受理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时间标志为受 理通知书作出时间,不以送达时间为准。 理通知书作出时间,不以送达时间为准。
当地的丙公司曾于2006年底供给甲公司一批原 当地的丙公司曾于2006年底供给甲公司一批原 2006 材料,约定在2007 2007年 月付款, 材料,约定在2007年7月付款,丙公司担心自 己的债权无法得以实现, 2007年 己的债权无法得以实现,于2007年8月向法院 申请甲公司破产,法院依法受理该项破产申请。 申请甲公司破产,法院依法受理该项破产申请。 甲公司因扭亏无望,于是在2007年 甲公司因扭亏无望,于是在2007年4月提前清 2007 偿了其多年业务伙伴丁公司的未到期债务, 偿了其多年业务伙伴丁公司的未到期债务,并 补发了欠公司员工的劳保费用和医疗费用, 补发了欠公司员工的劳保费用和医疗费用,此 外还低价抛售公司产品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外还低价抛售公司产品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破产法: 破产法:破产关系与破产程序图
终止
申请
开始 受理
重整 和解 申债 宣告 清算 终结
债务人
破产人
保全财产 破产财产
新得 追回 收回 取回 抵消 别除 费用 优一 优二 分配
法院
管理人
债权人
(会议) 会议)
申报债权 破产债权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本节包括两个问题: 本节包括两个问题: 一、破产案件的申请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