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2021年)
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三篇)
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一、装卸栈台事故原因分析装卸栈台是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进出的主要手段,常用的有铁路、公路两种装卸设施。
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装卸栈台的设计和管理中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事故。
主要事故形态是跑料、冒罐、火灾、爆炸和中毒,静电、杂散电流和明火常是酿成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
可能原因如下:铁路专用线机车清灰除渣等作业,窜人作业线形成明火源;铁路专用线装卸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被机车或罐车挂坏;铁路专用线坡度变化不及时修理、罐车对位后造成溜车等铁路装卸栈桥操作失误、接地不良导致静电放电或配电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形成明火;铁路装卸栈桥装卸设备用完后不归位,或平衡不良而未采取固定措施,致使设备被拉坏和压坏;铁路装卸设施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酿成事故;铁路装卸设施电气设备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出现故障,酿成事故;铁路装卸栈桥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易造成操作人员摔伤事故。
公路装卸设施本区人员和设备混杂也是事故多发区,明火管理不严,可酿成事故;公路装卸设施静电接地不良或车辆与接地装置接触不良,酿成事故;公路装卸设施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酿成事故;公路装卸设施电气设备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出现故障,酿成事故。
二、装卸栈台安全技术要点(一)铁路专用线(1)专用线的人口处,应设钢轨绝缘接头,防止杂散电流窜人作业线。
(2)电气机车行驶的专用线,应采取不少于两处电绝缘设施,使电气连接形成均压网络,强化接地排流。
(3整个作业线和装卸设备的导体应有均压跨接,避免因电位差而产生火花。
(4)采用电气机车的专用线,应在进出泵房的各种管道上安装绝缘法兰,防止杂散电流窜进泵房及罐区。
(5)要形成定期检测专用线和金属管架的接地装置的制度,接地设施必须完好牢固,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6)罐车解体或对位后,必须有固定和防溜设备。
(7)机车进入铁路装运线进行作业时,机车与槽车之间应按规定要求设置隔离车。
石化储运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生产要点(三篇)
石化储运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生产要点石化储运装卸栈台及码头是石化行业中重要的物流环节,它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装卸等工作,因此安全生产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管理措施、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石化储运装卸栈台及码头的安全生产要点。
一、管理措施1. 安全责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所有从业人员都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 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别是应急演练,使其能够熟悉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
3. 现场管理:设置专门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装卸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栈台及码头环境安全。
5. 安全激励机制:建立安全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设备设施1. 栈台设备:栈台应采用耐腐蚀、抗压强度高的材料制成,保证能够承受化学品的重量,并且要设置防滑措施,防止工作人员滑倒。
2. 码头搬运设备:码头上要配备搬运设备,如叉车、吊车等,以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定期维护保养。
3. 环境监测设备:设置环境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储运区域的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一旦超出安全范围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4. 防火设施:栈台及码头上要设置灭火器材、消防栓等,以应对突发火灾,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
三、操作规程1. 严禁吸烟:在栈台及码头上严禁吸烟,以防止引发火灾。
2. 严禁明火:禁止在储运区域内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等高温作业,以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3. 包装标识:要求石化产品进行正确的包装,标识清晰,防止破损和泄漏。
4. 装卸作业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规范流程,减少错误操作和事故发生的概率。
5. 废弃物处理:石化储运装卸栈台及码头会产生一定的废弃物,要制定相应的废弃物处理方案,确保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和处置。
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详]
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储存、装卸环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企业的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液氨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畴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液氨的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一节场所选址第六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禁止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
液氨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技术负责人考核题库1.1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GBT 32937
一、填空题1、《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给出了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的一般规定、检测方法及周期、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1条2、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穿过各防雷区交界处的金属管线以及建筑物内的设备、金属管道、电缆桥架、电缆金属外皮、金属构架、钢屋架和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连接带(板)的电气连接的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03Ω。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6.3.1条二、判断题1、《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仅适用于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的检测。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1条2、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爆炸品的场所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3.1条3、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压缩气体的场所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3.1条4、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液化气体的场所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3.1条5、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的场所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3.1条6、凡用于生产和加工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所称为生产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3.19条7、凡用于储存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所称为储运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3.19条8、不属于第一、二类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宜划分为第三类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3.19条9、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接闪器与每一根引下线的电气连接的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03Ω。
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装车台安全检查手册
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装车台安全检查手册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装车台安全检查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主要用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港区范围内港口经营人危险货物汽车装车台和火车装车台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明确了检查程序、检查要点,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第一章总体要求一、检查名录库(一)企业名录库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管辖范围内的港口企业名录库,按照经营规模进行分类并定期更新。
(二)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按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并定期更新。
名录库人员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类资格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执法人员应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并定期按规定参加在岗培训。
(三)技术专家名录库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专家库,部级专家库名单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水运行业专家库名单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通告2019年第4号)。
二、检查分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港口经营人的安全监督检查包括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两大类。
(一)综合检查依法对辖区内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及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活动。
(二)专项检查依法对辖区内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安全生产特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三、检查计划检查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一)检查计划编制的原则及考量因素编制检查计划时,要对辖区内港口经营人进行全覆盖,并综合考虑经营类型、重大危险源级别等因素确定检查频次。
(二)检查计划的内容检查计划的内容包括检查对象、检查类型、检查方式、检查频次以及检查内容。
四、检查工作要求(一)检查方法检查方法包括人员询问、资料查看、现场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如疫情防控)也可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
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
(二)检查纪律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正确行使检查权力。
国内有关标准关于燃油类产品安全流速的有关规定
国内有关标准关于燃油类产品安全流速的有关规定。
8、GB12158-19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液态物料防护措施4.3.1控制烃类液体灌装时的流速a、灌装铁路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下式计算:vD≤b、灌装汽车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下式计算:vD≤式中:v—流速;D—鹤管内径。
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灌装烃类液体时,宜从底部进油。
若不得已采用顶部进油时,则其注油管宜伸入罐内离罐底不大于200mm。
在注油管未浸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
炔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它不相容的第二相杂质如水等。
并应尽量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
当管道内明显存在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
在贮存罐、罐车等大型容器内,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
当液体带电很高时,例如在精细过滤器的出口,可先通过缓和器后再输出进行灌装。
带电液体在缓和器内的停留时间,一般可按缓和时间的3倍来设计。
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
物体带电安全管理界限轻质油品装油时,油面电位应低于12kV。
轻质油品安全静止电导率应大于50pS/m。
9、GB13348-92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4预防静电危害的基本方法静电接地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工艺的操作上,应控制油品处于安全流速范围内。
减少油品的飞溅,同时防止油品中夹入水分和气体(参见GB12158)。
尽量采用金属管道和部件,当采用非导体材料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液体石油产品通过精细过滤器会产生大量静电荷,从过滤器出口到贮器应留有30s的缓和时间。
采用静电消除器为减少液体石油产品的静电,应采用液体静电消除器。
静电消除器应桩设在尽量靠近管道出口处。
采用抗静电添加剂5预防静电灾害的技术措施油罐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油轮和舶船装油初速度不大于1m/s,当入口管浸没后,可提高速度,但100mm管径不大于9m/s;150mm管径不大于7m/s。
危险货物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泉州港务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危险货物装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基本要求1.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执行GB11602《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时,距装卸地点50m范围内为禁止明火作业区域。
3.在装卸、过驳、堆存、拆装箱等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未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4.作业前,应召开工前会,相关作业人员应确认危险货物申报单与所装卸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标志、标牌一致,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5.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我司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作业结束,应按规定妥善处置残留物和人员所着装的护具用品。
第二章装卸作业一、码头前沿作业1、装有危险货物集装箱,在装船或卸船前,操作部应会同船方代表对集装箱外观进行目视检查,检查集装箱结构是否有实质性损坏、检验金属铭牌是否在有效期内和有无撒漏或渗漏现象。
发现不符合情况的集装箱,应通知有关部门作妥善处理。
在未得到及时处理之前,均不得装卸。
2、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时,作业人员下舱前应先开舱通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必要时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3、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作业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发出的指挥信号应清晰、准确。
4、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装要求及船方确认的配载图,做好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积载隔离工作,隔离要求见附录A。
5、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司机,应做到小心作业,稳起稳落,严禁拖、碰、撞集装箱。
6、船舶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期间,不得进行加油、加水(岸上管道加水除外)等作业;装卸装有爆炸品(第1.4S除外)集装箱时,不得使用或检修雷达、无线电报发射机。
所使用的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
二、水平运输作业1、港区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材和在车顶悬挂危险三角顶灯。
港口码头泊位及装卸机械解析说明
【码头端部翼墙】顺岸码头端部与岸坡 连接的挡土墙。翼墙适宜于码头端部受地形 限制的情况,并可兼供停靠小型工作船之 用。由于翼墙是建在斜坡上,高度逐渐变化, 一般易发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结构出现裂 缝,虽不影响使用,但颇不美观。如果地形 不受限制,端部无使用要求,可采用另外的 处理方式。例如将码头后面的填土做成斜 坡,并将码头端部外墙作成台阶形,作为护 岸。这种型式一般没有不均匀沉降的问题, 并且便于码头以后的延长。
【斜坡码头护岸】保证斜坡码头岸坡稳 定的建筑物。一般采用块石护面或护底。护 面块石的重量,根据波浪和水流的作用力确 定。块石之下设垫层和倒滤层。水下护面层 当采用抛石时,一般抛两层;当大块石由潜 水工安放时,可以立放(即以长边垂直于坡 面来砌放)一层。水上护面层一般多采用立 放干砌。各层边坡不陡于其自然安息坡度。 岸坡的整体稳定性,可用圆弧滑动法进行验 算。
20~30 米设一条。为防止帽梁变形开裂,可 在码头回填和码头前挖泥以后再行浇筑。
【板桩导梁】板桩与拉杆间的传力构 件。位在板桩与拉杆交接之处。它须在板桩 受力前安装完毕。如果用锚碇板桩,在锚碇 板桩上也须设置导梁。钢板桩的导梁一般采 用槽形钢或工字钢,可安设在板桩墙的前面 或后面。钢筋混凝土板桩的导梁可用预制的 钢筋混凝土梁,但一般以采用现浇结构为 多;现浇的导梁紧贴板桩,且外侧面平直整 齐。导梁的变形缝间距应与帽梁的一致,一 般约为 20~30 米。
【锚杆】、【锚碇板】、【锚碇板桩】、【锚 碇桩】、【锚碇叉桩】见“板桩锚碇结构”
锚碇结构 a)锚碇板;b)叉桩锚碇;c)锚碇板; d)锚碇块;e)锚碇梁
【板桩帽梁】板桩顶端的纵向连接构 件。一般常用钢筋混凝土现场浇制,使板桩 顶端连成整体,保证码头线平直。在施工方 便的前提下,有的与码头胸墙、系船块体或 导梁合并浇成一个构件,以降低板桩高度, 增强码头的强度。帽梁变形缝一般每隔约
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
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装卸栈台及码头是物流和运输领域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们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货物的顺利运输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在装卸栈台及码头的操作中,必须要有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
一、防滑措施在装卸栈台及码头的操作过程中,防滑措施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天气潮湿或者地面附有油脂等情况下。
为了防止人员滑倒,必须对装卸栈台及码头进行防滑处理。
其中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在地面上铺设防滑胶垫或者防滑地板,以增加地面的摩擦力。
另外,可以设置防滑地毯或者防滑纹理,以便人员在行走过程中增加脚部的稳定性,减少滑倒的概率。
二、货物固定技术装卸栈台及码头上的货物往往是重量巨大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固定货物以防止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滑动、倾覆或者坠落等情况。
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可以使用各种固定装置,如绳索、安全带、螺栓等将货物固定在栈台或者码头上。
此外,还可以使用专门设计的货物固定装置,如货物固定架或者货物固定器具,来增加货物的稳定性和固定性。
三、安全警示标识装卸栈台及码头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这些标识可以包括禁止通行标识、安全提示标识、紧急救援标识等。
禁止通行标识可以用来标识特定区域的危险性,提醒人员不要进入该区域。
安全提示标识可以用来提醒人员在装卸栈台及码头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不要奔跑、不要乱拖动货物等。
紧急救援标识可以用来标识紧急救援设施的位置,以便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寻找救援设施。
四、紧急救援设施装卸栈台及码头上应当设置紧急救援设施,以便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及时进行救援。
这些设施可以包括紧急报警器、灭火器、急救箱等。
紧急报警器可以用来提醒周围人员发生事故,并寻求救援。
灭火器可以用来扑灭初期火灾,防止火灾蔓延。
急救箱可以用来处理人员受伤的情况,提供基本的急救措施。
五、安全培训和意识为了确保装卸栈台及码头的安全,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的通知-交办水[2014]127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的通知正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的通知(交办水[2014]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满足港口企业、设计单位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4年6月23日港口安全设施目录1 范围本目录规定了港口安全设施的分类、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的结构及港口安全设施的名称。
本目录供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企业和相关单位使用。
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港口行业和安全生产的特点,补充和确定本辖区的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港口安全设施。
2 港口安全设施的分类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共分5大类:港口安全设施一般目录,危险货物码头及库场安全设施目录,客滚码头及库场安全设施目录,集装箱码头及库场安全设施目录,件杂货、散杂货码头及库场安全设施目录。
港口安全设施一般目录进一步分为:码头及库场安全设施目录、港口消防安全设施目录、港口安全标志目录、港口个体防护设备设施目录。
各类码头及库场的港口安全设施包括一般目录中的设施、本类目录中的设施以及其他类目录中必要的设施。
3 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的结构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分为3栏:第1栏“编号”-- 港口安全设施编号;第2栏“功能类别”-- 按港口安全设施的功能进行分类确定的类别;第3栏“名称”-- 港口安全设施的名称。
2021年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2021年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和、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
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二条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4、在火花间隙中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汽—空气混合物。
第三条根据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
表1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析类别名称特征甲A液化烃15℃>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B可燃液体除A类以外,闪点<28℃乙A28℃≤闪点≤45℃B45℃<闪点<60℃丙A60℃≤闪点≤120℃B闪点>120℃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8Ω·m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四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初流速不应大于1m/s。
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
1、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亦不应超过1m/s;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填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
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他防静电措施(见表2);表2 进油管与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进油管缓和器(管)尺寸(mm)流量(m3/h)流速(m/s)尺寸(mm)流速(m/s)管长(m)100802.83___.7141001605.662500.915100___.082501.3151002508.85 3000.9861501602.522500.9___03004.723500.8771504006.294500.709第五条储(罐)、槽(车)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做到:1、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2、丙类油品的调和,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油品时,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和;3、丙A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和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油品调和温度应低于该油品闪点20℃。
装卸工作业安全要求(码头)
装卸行业安全要求(码头)
1. 准安路施工前应设置安全网,并随潮水涨落及时调整。
上下船舶、码头边作业、系缆解缆,在低于1.05M栏杆的船舶舱面上走动或
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 要与司机、指挥手密切联系,禁止在封闭的道路下站立或工作。
借用的工装夹具应符合工艺标准。
3. 稳关要等吊运货物下降到离承载面0.3M左右方可上前,人应
站在安全位置,摘钩时应等货物完全松妥。
空钩必须高于一个人和一
只手,然后才能释放,不准将空钩随手乱抛,挂钩时要防止钩子扎手。
4. 应使用稳定的关闭平台来悬挂和解开卡车,稳关平台不准对着
关路,也不准放在吊车旋转区内。
5. 重关必须在平车上放稳,钢丝绳、卷绕钢丝绳和钢丝网的绳头
必须放在平板车上并牢固插入,不准在地面拖行。
6. 平车“牵头”,应面朝上,不准倒行,首先观察周围环境和人
员流动,严禁用脚代手掌握方向杆。
7. 在吊运作业中,如果货物或工具落入码头旁的安全网,作业人
员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擅自下安全网捡取。
8. 不允许坐在或躺在码头边缘的安全线外。
作业间隙或司机离开
驾驶室时,重关不准悬空停放。
关于化工物料汽车装卸栈台(鹤位)的设计和安全运行相关规范要求
目前国家关于化工物料汽车装卸栈台的设计和安全运行还没有出台一部专用的标准,装卸方面的专用标准只有关于铁路和港口,唯独没有陆路汽车的。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编撰一部该方面的标准,去年已经开始征求意见了。
现在石油和化工界的同仁们都在困惑到底汽车装卸设施该执行什么样的标准,或者各种涉及到汽车装卸设施的标准条文中,又是怎样规定的,我觉得有必要进行一下归纳总结,以方便大家做为参考,在正式的专用标准没有出台前,也不失为当下项目建设或安全运营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文章中的部分内容引用以下标准:《GB 50160-201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489-200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759-2012 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HG-T 21608-2012 液体装卸臂工程技术要求》《SH-T 3097-201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T-CFLP 0026-2020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一、汽车装卸栈台的总平面布置要求(1)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甲B、乙A类汽车装卸栈台的平面防火距离按照表4.2.12(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GB 50160-201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装卸站的进、出口宜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
(3)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4)装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高架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5)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位及集中布置的泵与油气回收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5m。
;(6)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7)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车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
(8)甲B、乙、丙A类液体与其他液体的两个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
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范本
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范本一、引言栈台及码头是货物装卸和运输的关键环节,其安全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减少货物损失以及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栈台及码头的安全技术范本为重点,探讨在装卸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栈台及码头装卸作业安全问题分析1. 人身伤害风险:装卸作业过程中,人员频繁操作重物,容易造成手部、脚部等部位的伤害,甚至引发坠落、碰撞等严重事故。
2. 货物损坏风险:不合理的装卸方法、工具使用不当以及不当操作等原因,会导致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受损、破损甚至丢失。
3. 装卸设备安全问题:设备老化、定期维护不到位、操作人员技能不足等原因,可能导致装卸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进而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货物损失。
4. 火灾风险:栈台及码头通常存储大量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三、栈台及码头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解决方案1. 人身伤害风险防范(1)配备安全防护装备:为装卸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防护手套、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减少手部、脚部的伤害风险。
(2)加强培训和宣传:定期进行装卸作业安全规范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对于危险因素的认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3)规范装卸操作流程:明确装卸的操作流程,确保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因为操作不当导致伤害事故发生。
2. 货物损坏风险防范(1)货物包装加固:对于易碎品、贵重物品等,加强包装的安全性,以防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受损。
(2)合理使用吊装工具:根据货物种类和重量,选用合适的吊装工具进行装卸,避免使用不当工具导致货物损毁。
(3)设立货物保护区域:在装卸现场划定货物保护区域,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避免因为外来人员原因引发的货物损失。
3. 装卸设备安全问题防范(1)定期检修和维护:设立专门的维修人员和检修计划,按时对装卸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
(2)明确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手册,培训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装卸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
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 37T 1914-2021)(2021-8-1实
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 37T 1914-2021)(2021-8-1实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 37/T 1914―20212021 - 07 - 25发布 2021 - 08 - 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的场所设施、存储作业、装卸作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涉及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液氨存储、装卸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801.5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5部分:检验与试验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DZ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3 场所与设施要求3.1 选址3.1.1 液氨存储与装卸场所选址,应充分考虑周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1.2 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合理布置。
禁止设置在村庄、学校、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附近,液氨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和行业、地方有关规定要求:――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卸货平台安全技术管理指南
卸货平台安全技术管理指南卸货平台是物流行业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它承担着货物的暂时储存和交接的任务。
随着物流行业的发展,卸货平台的安全管理越来越重要。
下面是一个卸货平台安全技术管理指南,旨在帮助物流企业提高卸货平台的安全性。
1.设计合理的卸货平台:卸货平台的设计应考虑货物的种类、数量和重量,以及卸货工艺等因素。
平台的尺寸、强度和坡度等都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2.使用合适的设备:选择适用的起升设备、叉车等卸货工具,确保其负载能力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定期维护和检查设备的操作情况。
3.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卸货平台的操作规程,包括货物的码放、拆卸、搬运等环节的安全规范,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4.培训操作人员:对卸货平台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了解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常见故障处理等知识。
5.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卸货平台应根据需要配备防护栏、防滑设施、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以提供安全保障。
6.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监控摄像头、安全报警设备等设施,及时监控平台的运行状况,防范偷盗、纵火和其他安全隐患。
7.控制进出口人员:设置人员出入口管理系统,对进入卸货平台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记录,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8.做好安全标识: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抽烟、禁止乱堆放、注意货物重量等提示,提醒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9.加强火灾安全管理:制定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配置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
10.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目标,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11.加强协作与合作:与相关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等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提高卸货平台的安全水平。
卸货平台的安全管理是物流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设计、科学的操作规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周密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卸货平台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国内有关标准关于燃油类产品安全流速的有关规定
国内有关标准关于燃油类产品安全流速的有关规定。
8、GB12158-19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4.3液态物料防护措施4.3.1控制烃类液体灌装时的流速a、灌装铁路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下式计算:vD≤0.8b、灌装汽车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下式计算:vD≤0.5式中:v—流速;D—鹤管内径。
4.3.3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灌装烃类液体时,宜从底部进油。
若不得已采用顶部进油时,则其注油管宜伸入罐内离罐底不大于200mm。
在注油管未浸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1m/s 以内。
4.3.4炔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它不相容的第二相杂质如水等。
并应尽量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
当管道内明显存在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
4.3.5在贮存罐、罐车等大型容器内,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
4.3.6当液体带电很高时,例如在精细过滤器的出口,可先通过缓和器后再输出进行灌装。
带电液体在缓和器内的停留时间,一般可按缓和时间的3倍来设计。
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
5.2物体带电安全管理界限5.2.4轻质油品装油时,油面电位应低于12kV。
5.2.5轻质油品安全静止电导率应大于50pS/m。
9、GB13348-92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4预防静电危害的基本方法4.1静电接地4.2改善工艺操作条件4.2.1在生产工艺的操作上,应控制油品处于安全流速范围内。
减少油品的飞溅,同时防止油品中夹入水分和气体(参见GB12158)。
4.2.2尽量采用金属管道和部件,当采用非导体材料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4.2.3液体石油产品通过精细过滤器会产生大量静电荷,从过滤器出口到贮器应留有30s 的缓和时间。
4.3采用静电消除器4.3.1为减少液体石油产品的静电,应采用液体静电消除器。
4.3.2静电消除器应桩设在尽量靠近管道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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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2021年)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204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技术(2021年)一、装卸栈台事故原因分析装卸栈台是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进出的主要手段,常用的有铁路、公路两种装卸设施。
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装卸栈台的设计和管理中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事故。
主要事故形态是跑料、冒罐、火灾、爆炸和中毒,静电、杂散电流和明火常是酿成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
可能原因如下:铁路专用线机车清灰除渣等作业,窜人作业线形成明火源;铁路专用线装卸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被机车或罐车挂坏;铁路专用线坡度变化不及时修理、罐车对位后造成溜车等铁路装卸栈桥操作失误、接地不良导致静电放电或配电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形成明火;铁路装卸栈桥装卸设备用完后不归位,或平衡不良而未采取固定措施,致使设备被拉坏和压坏;铁路装卸设施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酿成事故;铁路装卸设施电气设备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出现故障,酿成事故;铁路装卸栈桥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易造成操作人员摔伤事故。
公路装卸设施本区人员和设备混杂也是事故多发区,明火管理不严,可酿成事故;公路装卸设施静电接地不良或车辆与接地装置接触不良,酿成事故;公路装卸设施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酿成事故;公路装卸设施电气设备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出现故障,酿成事故。
二、装卸栈台安全技术要点(一)铁路专用线(1)专用线的人口处,应设钢轨绝缘接头,防止杂散电流窜人作业线。
(2)电气机车行驶的专用线,应采取不少于两处电绝缘设施,使电气连接形成均压网络,强化接地排流。
(3整个作业线和装卸设备的导体应有均压跨接,避免因电位差而产生火花。
(4)采用电气机车的专用线,应在进出泵房的各种管道上安装绝缘法兰,防止杂散电流窜进泵房及罐区。
(5)要形成定期检测专用线和金属管架的接地装置的制度,接地设施必须完好牢固,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6)罐车解体或对位后,必须有固定和防溜设备。
(7)机车进入铁路装运线进行作业时,机车与槽车之间应按规定要求设置隔离车。
(8)铁路装运线尽头应按规定设置土挡等安全设施。
(二)装卸栈桥和装卸操作台(1)确保装卸鹤管转动灵活和随意平衡,如采用悬挂重物平衡时,悬挂物应为不能在撞击时可产生火花的物体,不影响旋转和提升,下行时不应小于装卸栈桥与专用线之间接近界限的限值。
(2)阀汀、法兰连接、旋转接头、软管接口等均应严密无渗漏。
(3)装油系统应有高液位报警及联锁装置。
(4)栈桥走台、翻梯或伸缩梯应坚固,翻梯提升和降落用的绳子采用麻绳或棕绳,每月检查1次,发现破损、断股应及时更换。
伸缩梯不论伸出或缩回都应有固定装置。
(5)栈桥照明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灯具、导线、信号联络装置等应完好,无断落、破损和短路现象。
(6)装卸栈台和集油管组应设专用的静电接地线;静电跨接和接地应完好,接地极不少于两处,接地电阻应符合“宜小于100?”的规范要求。
(7)专用铁路线与电气化铁路接轨,电气化铁路高压电接触网不应进入装卸区,并按《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计隔离开关和接地设施。
(8)装卸油品场所的静电接地装置,宜设置能检测接地状况的静电接地仪。
移动式的接地连接线,宜采用绝缘附套导线,通过防爆开关,将接地装置与装卸油设施相连。
(9)栈桥消防设备至少应按以下要求配置:每组鹤管设石棉毯两块,两个8kg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泡沫车和水罐车到位时,距离任一车位的最远距离不宜大于60m;无固定、半固定或活动灭火设备的小型石油库或栈桥,可按鹤管数配置小型灭火设施,一般鹤管数少于5组的应配置两台推车式干粉灭火机,5组以上应配置三台推车式干粉灭火机,并设置配套的泡沫钩管、吸取器、泡沫液桶和水带、沙箱等设备。
(三)公路装卸设施(发放场)(1)凡地下埋设的可燃液体管道和容器,均应用砂土填实,不得设管沟和罐室。
(2)发放场的亭、篷、廊、台等均应通风良好,顶篷和地面不应积聚油气,确保车辆安全靠近和通行。
(3)装卸鹤管和灌装管应轻便灵活,待装的汽车槽车应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内,按次序进灌装或接卸场地。
(4)液体灌装嘴应能插至小于距罐车底20cm的部位,出液口应不发生喷溅流,鹤管连接处应严密无渗漏。
(5)旋塞转动灵活无渗漏,工作可靠。
(6)各种管道连接件、计量仪表、消气器、稳流器、过滤器、恒流阀以及其他各种控制阀等,必须工作稳定、无渗油等异常现象。
(7)过滤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出油口之间的静电缓和时间要求。
发油台的管组及设备应按每组鹤管埋设专用接地极1组设置,并为汽车槽车设1组接地极,两组接地极间的距离不宜大于20m,且应相连,形成等电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Ώ。
与汽车槽车车体相接的临时卡具,应卡结牢固并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8)采用计算机控制和管理的发油台,安全联锁系统必须可靠,应有液位超高时紧急切断阀,静电不连通不开启线路加油等功能。
(9)按规范要求设计可燃气体报警仪。
(10)发油台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每组鹤管配石棉毯1块,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只(8kg);4组以下发油鹤位按规范要求配备推车式干粉灭火机2台,0.5m3砂箱2个,铁锹5把;4组以上,按每增加4组增加1倍配置,不足4组者在场地允许也可按4组计算。
三、装卸码头安全技术码头是沿江、沿海石化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固定式引桥或平台、升降式引桥或平台和趸船等多种形式。
油品或石油化工码头的进出物料,大多数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液体。
一旦跑损,轻则污染环境,重则造成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因此,装卸码头的安全技术监督非常重要。
(一)装卸码头重点部位1.平台和引桥应定期对固定式平台或引桥、升降式平台或引桥的坚固程度和升降情况进行检查,发珊支撑结构和固定结构有损坏、断裂和倾斜等现象时,应及时修复加固,防止因塌落、倾倒升降装置损坏造成事故。
应定期检查防撞、防风和防浪等设施设备完好、齐备状况。
2.趸船应按制度要求经常检查船体安全状态,检查船体有无变形或腐蚀、栓系锚固情况是否良好,防撞、防风和防浪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
3.装卸设备油泵、管组、阀门、电气、轴油臂等装卸设备、测量仪器仪表、吊升装置和金属或橡胶软管及其接口等是装卸过程的主要设备和设施,其中任何一件设施损坏、工作失控、或发生泄漏都会导致跑油或诱发火灾,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其可靠状况。
4.绝缘连接和静电接地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绝缘连接和静电接地的良好情况。
为了防止杂散电流窜人油船,应在码头的输油干管上安装绝缘法兰或橡胶软管。
每次停靠油船和作业之前,都应严格检查确认油船和码头应分别接地及绝缘管路屏蔽状态。
5.码头的设计码头的设计应遵照《装卸油晶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设计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围油、捞油用具等安全设旌,以利于防止跑油和着火等事故的发生并减少灾害损失。
(二)重点部位的要点1.平台和引桥(1)支柱坚固,无断裂和大面积露筋。
直立无倾斜。
露出水面部分要设可靠的防冲、防撞、防浸蚀设施。
(2)平台坚固平整,安全栏杆完好,防撞垫分布合理,安放结实,通道应有防滑设施。
(3)升降套和旋转轴应保持完好,能随水位自由升降,无晃动现象。
(4)引桥稳妥可靠,引桥升降应不影响管带。
有可能经常发生摩擦的部位应设保护垫,并保持完整有效。
2.趸船(1)船体应无渗漏,缆绳符合要求,拴系和锚固稳妥可靠。
(2)防撞、防摩擦挤压的缓冲垫、竹木卷和圆木绑扎结实,遇有损坏应随时修复。
防大风和大浪的措施切实可行可靠。
(3)安全栏杆和防滑设施完好。
(4)趸船上的机动舱、工作舱、办公室、生活间、备品间等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及有关规定。
3.装卸设备(1)油泵、管组、阀门、过滤器、流量计、消气器、集油罐、排空罐等设备,应完好无渗漏,工作正常可靠。
金属或橡胶软管应连接牢固,无破损、无开裂和老化变形现象。
具体监督办法,可参照本篇有关章节的内容。
(2)输油臂转动灵活,能随意平衡,各旋转接头密封良好无渗漏。
(3)金属或橡胶软管的搬运取送,要有专用工具和设备,禁止强行拖拉,要防止潮水涨落、波浪摇晃而导致软管压坏和断脱。
(4)绝缘连接和静电接地:不应在码头、趸船和油船之间做电气连接,而应在管线上设绝缘法兰,各自独立接地,以防止岸上杂散电流窜人油船。
油船本身可不做接地处理,但如输油管接管为胶管时,应将胶管的钢丝和外缠线连接后,用不小于16mm2的多股软铜线与不小于1m2、厚10mm的钢板固定连接后放置水下。
独立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Ώ。
在接管中有绝缘管时,应将绝缘管用裸金属屏蔽并接地。
在利用码头或趸船平台上的接地端头接地连接时,应保证有两处相连。
船靠船作业也应有两处相连。
甲、乙、丙类油品码头上、下船的出人口处应设可以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5)码头的安全设施:码头应按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围油栏、消油剂、吸附材料和吸油、捞油工具。
(6)码头应按照《装卸油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品。
如:一级甲、乙类油晶码头宜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配备2—3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二级甲、乙类油晶码头宜设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1—2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三级甲、乙类油晶和二级丙类泊品码头,要求尽可能采用半固定式或小型灭火设备。
此外,码头或趸船应在拿取方便、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带,按每100m2配2只8kg手提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备灭火器。
为防止油船停靠或搬运连接器及金属软管等装卸设备时因撞击和摩擦产生火花,应在码头或趸船上配备一定数量石棉毯和帆布垫,以及灭火用砂等。
(三)相关事故案例介绍1979年8月17日,贵州省某县某公司的54t木制客货船,装运40余t筒装汽油时发生爆炸,死亡11人,重伤2人,轻伤3人,事故经济损失14万元。
事故原因是未采取任何措施违章装运桶装汽油,桶盖未紧固并横卧渗漏,运输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弥漫的爆炸性汽油与空气混合物被炸裂的灯泡引爆,造成事故。
1982年5月5日,上海海运局发生油轮爆炸事故,死亡12人,失踪8人。
事故原因是该轮的轮机部违反有关油轮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违章动火,酿成多人死亡,13000t级的油轮沉没的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438万元。
1992年1月18日,上海海运局某油轮发生爆炸事故,失踪4人,4人受伤,油轮沉没,直接经济损失12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