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十法”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公共娱乐场所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是社会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公共娱乐场所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地普遍建立了一系列的治安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首先,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灭火器等,以确保在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人员,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此外,公共娱乐场所还应设置安全措施,例如安检门、安全摄像头等,以有效控制人流量,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场所。
其次,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要求场所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合法。
经营者应当申请并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不得私自经营违禁娱乐项目,严禁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
同时,经营者还应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的安全。
再次,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和安全保障。
场所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加强对人员的监控和管理。
安保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此外,公共娱乐场所还应加强对人员的身份管理,如做好人员登记、身份核验等工作,保证场内人员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还有,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要求对涉及经营者和消费者间的纠纷进行有效处理。
场所应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严重犯罪行为,如盗窃、故意伤害等,要及时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最后,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要求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加强对员工的规范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逃生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同时,要配备专门的巡查人员,对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规范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经营者的管理和安全保障、有效处理纠纷以及定期检查和排查等措施,能够确保公共娱乐场所的秩序良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安全。
完善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法规及治理的对策
完善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法规及治理的对策摘要:整治娱乐服务场所治安问题,必须在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行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才能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要顺应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综合治理。
关键词:完善、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治理、对策长期以来,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问题一直是困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的难题。
虽然连年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专项整治,但效果并不显著,一些丑恶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现象是有其复杂的的原因。
包括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政府管理体制的不适应,管理的方法滞后,等等。
因此,要根本上解决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问题,必须彻底转变旧有的观念,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
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要顺应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综合治理。
一当前娱乐场所管理难的原因(1)、一些地方政府干预,有些地方政府仅仅看到娱乐服务行业拉动地方经济的积极作用,而忽略了负面影响。
因此,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往往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目前,由于地方政府的这些政策,许多地方的无照经营的情况十分严重,这样,不仅使国家的税收严重流失,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也给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很难按照法律和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正常的管理。
(2)、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除了不发营业执照,其他一概要管。
由于法律文件等没有明确规定,对其管理的责任更是一下全推给了公安机关。
对这些服务场所审核监督本不属于治安管理的范围,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然而然的归了公安机关。
这样,公安机关事实上作了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的唯一管理者和责任者。
使本来就不堪重负的公安机关工作更加艰难。
(3)、现行法律不键全.管理难以落实1999年国务院颁发了《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条例》,使娱乐场所的管理有了法律依据,但目前对洗浴桑拿、美容美发等服务场所的管理还是无法可依。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是指针对娱乐场所内的治安问题制定的具体管理措施和规定。
娱乐场所是指酒吧、夜总会、KTV、游戏厅、影院等各类提供娱乐和休闲服务的场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娱乐场所在城市中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新的挑战。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娱乐场所的分类和管理娱乐场所根据经营性质和规模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如高档酒吧、夜总会等。
而根据治安管理的需要,娱乐场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环境设施安全管理。
娱乐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安全出口、灭火器、防火设施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2.人员管理。
娱乐场所应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并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入场管理。
娱乐场所应严格落实实名制入场、年龄限制和酒驾查验,禁止未成年人和醉酒人员入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4.娱乐项目管理。
娱乐场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娱乐项目进行审核和备案。
同时,对娱乐项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5.保安措施。
娱乐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保安人员,加强对场所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
并制定相关制度,如消防安全、防盗安全和保密制度等,提高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
二、加强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为有效管理娱乐场所,必须加强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
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娱乐场所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严格监督娱乐场所的经营和管理。
同时,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2.加大执法力度。
对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如提供淫秽表演、超时营业等,要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对于涉及到公共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建立黑名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03号〈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文明、规范。
第三条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治安秩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娱乐场所向公安机关备案第四条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备案;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受理备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备案资料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
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对备案的娱乐场所应当统一建立管理档案。
第五条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一)名称;(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六)核定的消费人数;(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
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第六条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第七条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八条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
第九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等物品不得高于1.2米。
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
透明材质的高度不小于0.4米,宽度不小于0.2米,能够展示室内消费者娱乐区域整体环境。
营业时间内,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门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挡。
第十条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包间的装置。
第十一条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禁止设置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
照明灯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关闭。
第十二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台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
第二条各娱乐场所场地装修或改建施工前,图纸需送文化、公安部门核准后施工。
第三条各娱乐场所建筑必须坚固安全、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按消防要求摆放,要有两个以上的安全通道,装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治安管理人员。
第四条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活动人员的数量。
如发生醉酒闹事、殴打等影响治安秩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离;发现有可疑人和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安部或公安部门报告。
第五条营业结束时,做好全方位的检查,发现客人遗留物品时,及时上缴。
按照失落物品的处理流程办理。
消除安全隐患。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娱乐场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文化娱乐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歌舞厅、游艺厅、网吧、游戏机房等。
第三条娱乐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备案第四条娱乐场所开业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娱乐场所基本情况介绍;(二)经营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三)安全设施布局图;(四)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五)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备案申请后,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六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监控录像资料保存至少三十日。
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歌舞娱乐场所要求第九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第十一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禁止毒品、淫秽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五章游艺娱乐场所要求第十二条游艺娱乐场所应当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运行稳定性,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得设置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游戏项目。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治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娱乐场所的治安违法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开业的娱乐场所,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随着娱乐消费的日益增长,公共娱乐场所在城市中不断涌现。
同时,公共娱乐场所也是火灾发生的高危地段之一。
因此,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十个规定措施:1. 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制定明确的消防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人员疏散、灭火等应急预案,并进行常规演练。
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清洁等项目要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2. 推广科学消防知识公共娱乐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顾客对消防安全的意识和认识,教育他们知晓消防保护措施和紧急逃生的方法。
3. 完善消防设备配备公共娱乐场所要按照建筑消防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灭火器材。
必要时可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火控制系统和排烟系统等,以保证火灾发生时的及时处理与灭火作业。
4. 加强场所的管理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方要加强资料管理、服务管理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禁令方面的纪律制约。
严格检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对于消防不合格或存在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要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暂停营业。
5.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公共娱乐场所要定期组织模拟火灾、疏散演练等形式,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紧急逃生的自救能力。
6. 加强内部巡查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方要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并执行娱乐场所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器械和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同时,要建立值班巡逻制度,尤其是在营业期间,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监控和防范。
7. 安装消防出口指示标志公共娱乐场所要按照规定,在显著的位置设置消防出口指示标志,明确应如何逃离场所,避免员工和顾客在火灾事故中受伤和死亡。
8. 建立火灾疏散逃生方案公共娱乐场所要针对每种业务场所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火灾疏散逃生方案,制定应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定点、有序地疏散。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前言娱乐场所是社交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娱乐场所的数量不断增加,其管理也面临越来越复杂的挑战。
为了强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公安机关的责任,维护娱乐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确保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注册登记的娱乐场所及其工作人员、经营者和参与者。
第三条娱乐场所是指公共场所或私人场所,包括歌舞厅、KTV、酒吧、卡拉OK厅、游戏厅、电影院、演出场馆、按摩店等文化娱乐场所。
第四条娱乐场所应当遵循诚信经营、管理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改善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第五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确保场所安全。
第六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规范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员工,维持场所内安全秩序,管理外来人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加强消防宣传,保障场所消防安全。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当依法申报并获得有关部门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等许可证。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当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培训,确保员工具有基本的专业素质、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严格把关各类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品德,确保管理团队的水平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当对员工建立档案,保留必要的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出勤情况,避免员工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严格禁止员工携带武器、毒品等危险品进入场所,打击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五条娱乐场所应当合法注册登记,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时间营业,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突破时间限制等。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作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其治安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娱乐场所的顺利开展和消费者的安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必
须严格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娱乐场所应完善场所安全设施。
娱乐场所必须具备完备的消防
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消费者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
此外,娱乐场所还应设置监控系统、安全出口等设施,以保证治安秩序的维护。
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三,娱乐场所应加强员工管理。
娱乐场所应先行制定员工管理规则,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
养和服务意识。
同时,娱乐场所应在招聘过程中进行合法身份核查,以防
止聘用不良人员,确保顾客的人身安全。
员工在场所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并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娱乐场所应设置文明秩序制度。
娱乐场所应制定明确的文明秩
序规章制度,如禁止抽烟、乱扔垃圾、打闹等,以维护场所的良好秩序。
场所内应设置合理的人员流动指引,确保消费者的便利和流动性。
若有消
费者触犯规定,场所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和处罚,确保所有消费者在一个
良好的环境中娱乐。
总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对于场所的正常运营和顾客的安全至关
重要。
通过完善的安全设施、严格的门禁管理、合法的员工管理、规范的
文明秩序和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可以确保娱乐场所的治安秩序和消费
者的安全,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为娱乐场所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模版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模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防控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如下:一、实行责任制1. 公共娱乐场所所有者或经营者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架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人员。
2. 公共娱乐场所应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加强其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建立完善消防设施1. 公共娱乐场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其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公共娱乐场所要配备充足且明显的安全出口,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同时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
三、加强火灾风险防范1. 公共娱乐场所要建立健全火灾风险防控措施,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合理布置和存放,严禁在场所内存放大量易燃物品,确保消防安全。
四、规范电气设备使用1. 公共娱乐场所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选用、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确保电气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2. 公共娱乐场所要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五、加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设1. 公共娱乐场所要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报警。
2. 公共娱乐场所要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灵敏和可靠性。
六、强化应急预案和演练1. 公共娱乐场所要制定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
2. 公共娱乐场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加强消防检查和监管1. 公共娱乐场所要定期邀请消防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今年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应当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应当严格、公正、文明、规范。
第三条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治安秩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娱乐场所向公安机关备案第四条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备案;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受理备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备案资料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
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对备案的娱乐场所应当统一建立管理档案。
第五条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一)名称;(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六)核定的消费人数;(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
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第六条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第七条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八条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
第九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等物品不得高于1.2米。
娱乐会所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娱乐会所的治安管理,保障顾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娱乐会所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娱乐会所所有区域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娱乐会所应建立健全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治安安全责任,加强治安巡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治安安全责任第四条会长是娱乐会所治安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本会所的治安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治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治安安全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娱乐会所的治安秩序,发现治安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章治安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娱乐会所应设置明显的治安保卫标志,配备必要的治安保卫设施,如监控设备、安全通道等。
第八条娱乐会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治安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治安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娱乐会所应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条娱乐会所应加强内部巡逻,确保会所内各区域的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娱乐会所应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对进入会所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娱乐会所应加强对会所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娱乐会所应加强对会所内车辆的管理,禁止无关车辆进入。
第十四条娱乐会所应加强对会所内消费物品的管理,防止盗窃、丢失等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违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处理第十五条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追究。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顾客,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娱乐会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1. 本制度为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本(三篇)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本1. 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立消防器材专用储存间,并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
3. 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4. 娱乐场所应当落实消防设施维保责任,按照规定保养和检修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娱乐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6.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对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和整改。
8. 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管理,确保电路、插座等设备的安全可靠,防止因为电器设备问题引发火灾。
9.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定期对场所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10. 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员工和顾客的安全教育,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顾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是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本,如有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本(二)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电影院、剧场、酒吧、夜总会、KTV等。
三、基本要求1.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公共娱乐场所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
第二条各娱乐场所场地装修或改建施工前,图纸需送文化、公安部门核准后施工。
第三条各娱乐场所建筑必须坚固安全、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按消防要求摆放,要有两个以上的安全通道,装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治安管理人员。
第四条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活动人员的数量。
如发生醉酒闹事、殴打等影响治安秩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离;发现有可疑人和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安部或公安部门报告。
第五条营业结束时,做好全方位的检查,发现客人遗留物品时,及时上缴。
按照失落物品的处理流程办理。
消除安全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文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文公共娱乐场所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也是公共场所中人员密集、火灾风险较高的地方。
为了确保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十条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的范文。
第一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这些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场所内要设置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志,如疏散标志、防火标志、灭火器标志等,标志应清晰、明确,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
场所内的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通道宽度应符合标准要求,严禁堵塞或占用。
应设置安全出口指示灯,并配备应急照明设施。
第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所有员工都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
第五条: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火灾风险排查和整改。
定期检查场所内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杜绝火灾发生的可能。
第六条:公共娱乐场所内禁止违章乱拉电线和乱设电器设备。
电线应按照规定进行敷设,杜绝电线老化、绝缘不良和短路等隐患。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应设置明确的禁止吸烟标志,并建立相应的禁烟区域,加强对吸烟行为的监管。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安装烟雾报警器和自动灭火系统。
烟雾报警器和自动灭火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自动启动灭火装置,提早预警,有效降低火灾损失。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加强对用电设备和燃气设备的管理。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发生电气事故和燃气泄漏。
第十条:公共娱乐场所要建立健全消防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流程,能够有效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文(二篇)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文1. 消防设施齐全:公共娱乐场所应配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并保持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状态。
2. 定期检查维修:公共娱乐场所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工作状态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 定期演练疏散:公共娱乐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灾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对火灾的应急响应能力。
4. 管理烟火:公共娱乐场所应严禁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合理设置吸烟区域,并配备防火设施,加强对顾客的宣传教育,提高对火灾风险的认知。
5. 加强电气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应按照国家安全标准配置电气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安全性能,杜绝电路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6. 灭火器材配备: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立灭火器材应急储备室,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立即进行扑救。
7. 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公共娱乐场所应合理设置和标识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8. 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公共娱乐场所应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9.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10. 加强员工培训:公共娱乐场所应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范文(二)第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全员、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公共娱乐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实施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大众娱乐和休闲的重要场所,但由于场所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是保障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给出十条规定,帮助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
一、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公共娱乐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设备的配备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验收。
门岗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使用情况,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及时修缮更换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人员安全行动计划的制定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员安全行动计划。
对于场所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然后通过行动计划的制定,完善场所的防火维护体系。
计划要制定严密,并进行公示。
员工应该熟练掌握行动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敏捷反应。
三、消防宣传和教育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预防措施,培训员工使用消防设备,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人员疏散通路的设置和维护公共娱乐场所应当配备appropriate 的人员疏散通路。
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保证人员快速疏散。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疏散通道,干扰和阻塞通道的物品要及时清理,保障通路的通畅。
五、实行动态监测和主动防范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动态监测和主动防范机制。
要及时掌握场所内的情况,防火相关的设施和器材的状况,及时发现并预防风险,阻止火灾发生。
六、实行分类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不同的场所类型和火灾风险进行分类管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场所,制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措施和规定。
在场所的全面消防安全管理中,应当确定清晰责任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值班制度,保障消防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七、定期组织演习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习。
演习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健全防火机制。
八、禁止非法携带易燃物品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禁止非法携带易燃物品,如火柴、打火机、酒精、香水等。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娱乐场所治安秩序,减少违法犯罪的滋生,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设置有色情、淫秽内容的装饰物
和色情按摩、卖淫嫖娼的设施。
禁止在场所内进行以营利为目地的陪侍、色情表演、卖淫、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严格从业人员登记备案。
对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照片、身份
证号码进行核实,禁止聘用有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建立并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营业日志登记制度、治安
防范责任制度、内部安全巡查制度、应急预案齐全。
四、严格按标准配备足额专业保安人员。
五、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娱乐场所硬件设施达标,消
防设备齐全、有效,并放置到位。
六、禁止入场人员超过核准登记的定额标准,对于大型文体活动及
会议接待需先向公安机关申报。
七、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禁敲诈顾客。
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特种行业是指:(一)旅馆业;(二)公章刻制业、印刷业;(三)典当业、寄售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旧机动车交易业等旧货业;(四)机动车维修业;(五)开锁服务业;(六)其他依法纳入治安管理的特种行业。
本条例所称的公共场所是指:(一)营业性歌舞游艺场所;(二)营业性休闲服务场所;(三)营业性康体服务场所;(四)其他依法纳入治安管理的公共场所。
第三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工商、文广体、旅游、卫生、工信、商务、交运、质监、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许可与备案第五条从事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和开锁服务业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
第六条申领《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供下列书面材料:(一)开办申请;(二)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材料;(三)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五)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治安信息报送设备的证明材料;(六)安全管理制度;(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
第七条开锁服务业从业人员需经公安机关采集信息和治安培训。
利用开锁技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从事开锁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二)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消除情况记录存档;(三)确保该场所实际容纳人数不超过设计的最大容量;(四)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六)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包括影剧院、歌舞厅、文化宫、网吧、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文体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宾馆、酒楼、商场等商业经营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场所;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对公众开放、人员聚集的场所。
在公园、旅游景区、广场、公共道路、体育场馆、会场、展览馆等场所,举办下列单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一千人以上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举行,公安机关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一)体育比赛、民间竞技等体育活动;(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三)产品展览、商品展销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民间传统活动;(五)庆祝、庆典、人才招聘会等活动;第1 页共8 页(六)名人签名等宣传活动;(七)现场开奖的彩票发行活动;(八)其他大型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前款规定。
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鼓励大型活动的承办者为参与活动的公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负有安全管理监督职责。
大型活动举行前,应当对活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承办者予以整改。
在活动举行前未能整改合格的,责令暂停举行活动;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举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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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十法”
新华网福建频道2004-11-11 11:10:57
治安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警察机关组织管理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活动。
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具有数量多、分布广、活动场所的人员成份复杂、各类信息交流传播快等特点。
该场所是各类治安隐患赖以滋长和生存之地,是违法犯罪嫌疑人歇息和缓冲的“温床”。
综观社会发展史,不难看出,治安行政管理力度的强弱与否、社会面控制的宽窄与否、情报信息掌握的效率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秩序的安定稳定,影响到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进程和成效。
为此,在公安机关管辖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部分审批项目权被取消后的今天,各级公安机关不能借此放下肩上的担子,撒手不管,要克服“取消行政审批就是不管”的错误思想,按照“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为“全国奔小康”这一宏伟目标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治安管理的力度,不辱使命,保驾护航。
者就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谈几点看法。
l、建章立制管理法。
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点多面广,社情复杂,对其建立起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制度来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也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手段。
建立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应侧重于“三无四禁三杜绝”,三无即无场砸事故,无火灾隐患,无打驾斗殴;四禁即严禁聚众赌博,严禁吸毒贩毒,严禁色情活动,严禁卖淫嫖娼;三杜绝即杜绝制假、杜绝销赃、杜绝窝赃。
2、法制教育管理法。
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业主及场所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其法律法规素质,是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管理的关键环节。
同时要定期组织辖区内所有业主及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适时通报其他地区或本地区特种行业1公共娱乐场所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教育引导他们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抓好本场所内部管理,
3、每周一直管理法。
基层各分局、派出所要坚持每周一清查,围绕场所内的建筑设施、消防措施、紧急疏散通道等方面,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及时整改1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对其经营内容要进行彻底的清查,查其是否有色情活动,是否有传播淫秽物品;对进出场所的活动人员要加以盘查,查其是否涉嫌吸毒贩毒,是否有聚众赌博及涉嫌违法犯罪;同时,要针对一段时期的治安特点和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的清查整顿行动;盘查中,要注重发现嫌疑人和物,严防漏逃一个违法犯罪嫌疑人和重大侦破案线索。
4、走访座谈管理法。
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基层分局、派出所要严格履行职责,经常走访业主,定期召集业主进行座谈,通过座谈,让业主相互问进行交流场所情况及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业主的管理水平,强化特种行业娱乐场所的管理建设,通过走访座谈,可以随时了解掌握场所内外的治安形势及新的发展动向,从而加强和改进治安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有效、有针对性抓好特种行业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5、情况反馈管理法。
为及时有效地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行政管理,公安机关应要求各业主必须坚持每日一报,将每日的场所经营情况、来往人员情况、场所内所发生的治安动态等向所在辖区的分局1派出所或职能部门汇报,严禁虚报、误报、漏报,对凡虚报、误报、漏报者一律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报请取缔场所。
6、建情布控管理法。
为严密地控制社会面,掌握侦查破案的重要线索,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酌情在重点部位和场所建立特情耳目,组织警力在重要时间段对重点场所进行24小时的严密布控侦查,彻底扫除不法活动赖以滋生的土壤,彻底摧毁犯
罪分子赖以生存的“安乐窝”。
7、夷任追究管理法。
任何一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必须要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为有效地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一是要追究业主责任。
二是要追究责任区民警的相关责任。
从而视情节追究责任区民警的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8、跟踪督宣管理法。
对清查中所发现出来的治安隐患,必须一一登记列表,勒令存在问题的场所立即整改,要求其它相关场所对照所暴露出来的治安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公安职能部门和基层分局、派出所要对照所存在的治安隐患,跟踪督查各场所逐项逐条进行整改,直至全面整改见成效,切忌按下葫芦露出瓢。
9、信息掌控管理法。
宾馆、旅店等服务业进出入员关系复杂,且流动频率高,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该行业场所的人口信息,是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行政管理、为刑事侦查破案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
应建立起信息网络治安管理平台,将辖区内所有的宾馆、旅店、旧货业、印刷业等实行网络化管理,就随时可以获取该场所一天的经营情况和进出场所的人员信息,从而实现治安行政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同时也为刑侦破案的查证、取证及预审深挖案件提供有力的保障。
10、一票取缔管理法。
对公共娱乐场所及服务业的治安管理,有许多明文规定,但仍有许多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时常发生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制假销赃等一些违法犯罪活动。
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形成共识,加大联合管理的力度,在打击处理上,一定要排除关系户,狠刹说情风,对违规者坚决予以打击1取缔,不留任何余地。
(作者系福清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