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的规定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现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单位的资金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现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现金的收支、报销和核算等一系列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付第四条单位接收来自外部的现金,应当按照单位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存放,并开具正式的收据。
第五条单位向外部支付现金,应当经过合法途径,以正规的方式支付,并保留相关凭证。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清点现金的存量,核对实际与账面金额的一致性,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现金的报销第七条单位成员如需报销现金支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报销单据,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八条报销单据应当真实准确,并将必要的支出明细列清楚,以便于审核和核对。
第九条报销单据应当附带相关的经费预算和用途说明,以确保报销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现金的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现金的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第十一条现金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和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清点现金,确保现金的实时可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储和保管制度,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范现金的丢失、损毁和盗窃等风险。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现金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现金的滥用和挪用。
第五章现金的核算和报告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制度,明确核算的范围和方法,并设置相应的账户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现金核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确保账面与实际的一致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收支计划,加强对现金运动的监控和控制。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现金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规定1、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银行结算办法等规定执行。
2、现金管理实行钱账分管,即出纳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的收付和保管业务。
3、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出纳人员每日及每月底均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与会计人员登记的现金日记账余额以及总账核对相符。
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库存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经营特点和业务范围,征得开户行的同意,核定现金最高库存限额和现金结算起点。
5、日常现金收支管理:(1)所有现金收入包括以现金收取的营业款等,必须每日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坐支、挪用现金等。
(2)现金支出只用于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开支,包括以现金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性各项支出,差旅费、福利费及日常零星费用支出;支付给银行结算起点以下的单位或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和物资款项等。
6、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酒店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收支必须通过财会部门办理收支;严禁截留、坐支现金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的;(2)私自借支公款的;(3)私设“小金库”的;(4)借用银行账户的;(5)以债券、存款单据抵替库存现金的;(6)公款私存的;(7)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8)出具空头现金支票的;(9)以及违反现金结算纪律的其它行为。
7、财会人员在支付现金时,对发生涂改、伪造、大小写不符的原始凭证拒绝付款并予以扣留,及时向主管人员及单位领导汇报。
8、现金的收支业务必须建立复核制度,收支现金后,必须在现金收支凭证上加盖有日期的“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出纳、制证、复核人员加盖图章。
9、酒店对现金管理应采取安全措施,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并应定期更改。
去银行提取或缴存现金在两万元以上必须二人同行,并由保卫人员负责押运。
2024年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
2024年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根据2024年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规定,以下是对该规定的大致概述及主要内容。
一、引言现金管理是指银行对自身经营所涉及的现金进行合理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高效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管理行为。
本规定旨在规范现金的收付、分类管理、运输、储存、清点等环节,提升银行现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水平。
二、现金分类管理1.人民币现金分类银行应按照人民银行国内外币现金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对人民币现金进行分类管理。
具体分类包括钞票和硬币,进一步细分为面额、真伪辨别情况等。
2.外币现金分类银行应将外币现金按照币种、面额等进行分类管理,并加强对外币真伪辨别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三、现金收付管理1.现金收付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收付制度,确保现金收付环节的安全和准确性。
具体包括现金收付点的设置、现金收付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收付作业记录的保存等。
2.现金清算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清算制度,确保现金的清点准确、核对无误。
清点作业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记录清点结果、记录清点人员等相关信息。
四、现金运输管理1.运输计划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运输计划制度,提前安排现金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和高效率。
计划应包括运输任务、运输线路、运输时间等,并制定应急预案。
2.运输工具和装备银行应配备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现金运输工具和装备,确保现金运输的安全性。
运输工具和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并配备安全设施和装置。
五、现金储存管理1.现金库房要求银行应设立专门的现金库房进行现金储存管理。
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震等条件,并配备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
2.现金储存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储存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制度应包括储存方式、储存时间、储存人员等,储存人员应接受专业化的培训。
六、现金清点管理1.清点系统银行应建立现金清点系统,采用先进的清点设备和技术进行现金清点。
清点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
2.清点作业流程银行应规范现金清点作业流程,确保清点作业的准确性。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范本(3篇)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范本1.引言现金是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现金使用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企业的现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少潜在的风险,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现金使用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2.一般规定1)所有单位及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现金使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2)现金的保管、使用、核算应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行岗位责任制。
3)现金的保管和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任何盗窃、挪用、私分、私存现金的行为均严禁,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将现金用于非公务活动。
5)现金的支出必须有支出依据,并经过相应的会签审核。
3.现金管理流程1)收款环节a)所有收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确保所有收款入账准确无误。
b)收款人员应当对每笔收款进行登记,包括款项的来源、金额、收款日期等信息。
c)应当及时将收款款项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确保账户余额准确无误。
2)付款环节a)所有付款申请必须经过申请人填写、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财务人员复核批准。
b)付款申请须明确付款事由、付款金额、收款人等基本信息,并附上相应的相关凭证。
c)财务人员在审批付款申请时,需认真核对相应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资金的安全。
d)付款人员在执行付款时,必须仔细核对付款依据和金额,避免错误。
3)备查环节a)所有现金使用记录必须经过现金管理人员备案并妥善保存。
b)备查记录应当包括付款凭证、付款申请、收款凭证等相关信息。
c)备查记录应按照文件编号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审计。
4.现金管理的监督与内控1)设立相应的现金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岗位人员理解并遵守现金管理规定。
2)定期组织现金管理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确保现金管理数据的安全和准确性。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项现金管理业务流程,并加强对各环节的自查和相互监督。
关于现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2. 安全可靠: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遗失、被盗或被挪用。
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周转顺畅。
4. 规范操作:规范现金收支流程,确保操作透明、公开。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现金收支管理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现金支出应当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支付。
第五条现金收入管理:1. 各部门收取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填写现金收入日报表,并在当日交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 财务部门应当对现金收入进行登记、核对,确保收入准确无误。
3.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长期占用。
第六条现金支出管理:1. 各部门需要现金支出时,应当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财务部门审核。
2. 财务部门应当对现金支出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的现金支出,应当及时支付,并做好支付记录。
第七条现金支付方式:1. 现金支付限于小额零星支出,如购买办公用品、零星费用等。
2. 对于大额支出,应当采用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第三章现金保管与监督第八条现金保管:1. 企业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工作。
2. 出纳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现金,确保现金安全。
3. 现金应当存放于保险柜中,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
第九条现金监督:1.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合法。
2.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现金预算与控制第十条现金预算:1.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度现金预算。
银行现金管理规定(5篇)
银行现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确保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和子公司。
第二章库存现金管理第三条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业务开展情况,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超出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缴存银行。
一般情况下,库存现金限额在____万元以内。
第四条各单位出纳人员为库存现金的具体管理人员,负责现金保管、报销支付,现金日记账登记,现金盘点工作。
出纳办理现金业务要严格执行集团财务报销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五条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奖金及福利补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第六条市内零星采购,能签发银行转账支票结算的,用转账支票支付;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开具银行转账支票予以支付,不准用现金支付。
异地采购,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应通过银行账户结算。
第七条结算起点暂定为____元。
第八条严禁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除没收资金外,对涉及的人员从严处理。
第九条严禁使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审批手续的“白条”抵库。
第三章出纳银行卡管理第十条为了方便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经集团财务资金部批准,各单位可以出纳名义开立银行卡。
第十一条出纳银行卡由出纳保管,密码应由会计保管。
第十二条银行卡应开通网银业务,交易信息发送到财务。
第十三条出纳银行卡视同现金管理,每笔款项结算记录应附在会计记账凭证后。
第十四条凡办理出纳银行卡的单位,必须与出纳办理个人银行卡使用协议(附件1)。
第十五条为了防范现金保管风险,每天下班前,留存不超过____万元的库存现金,其他现金可存入出纳银行卡。
第十六条出纳银行卡账户不得用于本单位以外的资金结算,不得用于出纳本人的资金结算。
第十七条出纳银行卡上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纳入本单位账户核算。
第十八条各经营单位出纳人员每天5:30以前应将银行卡上的现金全部汇入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卡账户,第二天早晨由集团公司再汇回原经营单位的出纳银行卡账户。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现金使用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安全。
为了规范企业现金使用行为,有效控制现金流动,制定本《现金使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和员工的现金使用行为。
二、现金领取管理1. 现金的领取必须经过授权,并有相应的领用单据,包括领款人、领款金额、领取日期等信息。
2. 每个部门和岗位在领取现金时应确保准确计算所需金额,并在领用单据上进行填写并签字确认。
3. 部门和岗位领取的现金必须按照用途分类并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挪用或私自使用。
4. 领取现金后,领款人应及时向财务部门交付相应的费用报销申请,同时归还未使用的现金。
三、现金支付管理1. 各部门和岗位在进行现金支付前,必须填写支付申请单,明确支付金额、收款方及支付事由等信息,并经过相应授权。
2. 支付申请单必须交由财务部门审核,并于支付之前进行审批签字确认。
3. 支付现金必须在现金支付单上记录详细信息,包括支付日期、金额、收款人等,并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和归档。
4. 对于支付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应及时核实并与收款方进行沟通,确保支付流程的透明和合规性。
四、现金存储与保管1.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存储与保管制度,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性。
2. 现金存储必须进行分类、盘点和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3. 现金保管必须由专人负责,并配备相应的保险措施,防止遗失、损毁或被盗等情况的发生。
4. 现金存储和保管记录必须及时更新,并定期进行核对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
五、现金流动的监控与分析1. 公司必须建立现金流动的监控与分析机制,及时了解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2. 对现金流动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和岗位进行反馈。
3. 对异常现金流动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申诉、停职、开除等,同时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2024年现金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现金使用管理规定____年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加强现金管理,提高现金使用的效率,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现金使用行为,包括现金收支、保管、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现金使用应遵循便民、安全、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四条各类单位和个人接收现金收入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的规程提供相应的凭证,明确收入来源和金额。
第五条各类单位和个人接收现金收入时,应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将现金存入银行账户,不得私自占用或挪用。
第六条各类单位和个人接收现金收入时,应进行现金清点工作,并进行现金收据登记。
第七条各类单位和个人接收现金收入时,应当向纳税机关报备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税款。
第八条纳税单位和纳税人的现金收入,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纳税。
第三章现金支付管理第九条各类单位和个人进行现金支付时,应遵循金额合理、安全可靠、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十条各类单位和个人进行现金支付时,应提供相应的凭证,明确支付用途和金额。
第十一条各类单位和个人进行现金支付时,应尽量选择非现金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销费用等场景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进行支付,禁止使用现金支付。
第十三条个人之间进行现金支付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支付安全和合法合规。
第四章现金保管管理第十四条各类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身的现金财物安全,防止丢失、被盗抢或损毁的情况的发生。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明确现金保管的责任人和保管标准。
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现金的保管管理,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和核对,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对于涉及大额现金保管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现金保管人员,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现金的安全。
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现金管理遵循安全、合规、效率、节约的原则。
二、现金使用范围1.行政单位现金使用限于以下范围:(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费用;(2)支付零星采购、小额维修、小额服务等费用;(3)支付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4)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现金支出项目。
2.行政单位严禁以下现金使用行为:(1)违规发放现金;(2)使用现金进行大额交易;(3)使用现金支付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费用;(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现金使用行为。
三、现金限额管理1.行政单位应根据业务需求,合理确定现金限额。
2.现金限额分为以下档次:(1)5000元以下;(2)5000元至10000元;(3)10000元至50000元;(4)50000元以上。
3.行政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现金限额审批:(1)提交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原因、金额、用途等;(2)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3)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现金限额调整手续。
四、现金收支管理1.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安全、及时。
2.现金收入管理:(1)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坐支现金;(2)严禁将现金收入存入个人账户;(3)严禁私设“小金库”。
3.现金支出管理:(1)行政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途使用现金;(2)支付现金应凭有效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3)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金。
五、现金安全管理1.行政单位应加强现金安全管理,防范现金丢失、被盗、损毁等风险。
2.现金保管:(1)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实行现金保管责任制;(2)现金存放地点应具备安全设施,如保险柜、报警系统等;(3)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关于单位现金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包括现金收付、现金保管、现金结算等。
第三条单位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现金安全管理,防止现金被盗、遗失和损毁。
(三)合理性原则:合理确定现金持有量,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四)效率性原则:提高现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单位现金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不得超出现金收支范围。
第五条单位现金收支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现金收入:收款人应向付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收款人应妥善保管收据,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二)现金支出:付款人应向收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支付凭证,付款人应妥善保管支付凭证,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第六条单位现金收支应做到以下要求:(一)真实性:现金收支应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二)及时性:现金收支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三)完整性:现金收支应全面反映经济业务,不得遗漏。
第七条单位现金收支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现金收支账目准确无误。
第三章现金保管管理第八条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现金保管员,负责现金的保管工作。
第九条现金保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现金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三)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现金保管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盘点。
(二)定期核对现金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三)妥善保管现金收支凭证和收据。
(四)及时报告现金收支情况,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一条现金保管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现金保管:(一)现金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设置在安全、隐秘的地点。
(二)现金应按照金额、种类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盘点。
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一、总则1.1 为加强国家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流通秩序,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现金收付、存储、运输、清分、销毁等活动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1.3 国家现金管理要坚持安全、高效、便利、节俭的原则,确保现金供应与需求的平衡,维护金融稳定。
二、现金流通管理2.1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存储、运输、清分、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现金业务安全、准确、高效。
2.2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现金,严禁私设“小金库”和非法使用现金。
2.3 现金收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金融机构现金收付业务应当通过合法渠道,严禁为非法交易提供现金收付服务;(2)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现金收付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严禁虚构交易、套取现金;(3)现金收付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出限额的部分应当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结算。
三、现金存储与运输3.1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储、运输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准确、及时。
3.2 现金存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设立专门的现金库房,配备安全防范设施;(2)实行双人管库制度,明确岗位职责;(3)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3 现金运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制定运输计划,合理调配运力;(2)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金运输安全;(3)运输途中发生意外,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四、现金清分与销毁4.1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清分、销毁制度,提高现金整洁度,减少残损币流通。
4.2 现金清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设立专门的清分场所,配置清分设备;(2)对清分出的残损币进行分类、统计、上缴;(3)定期对清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清分质量。
4.3 现金销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制定销毁计划,报经批准后实施;(2)采用安全、环保的销毁方式;(3)销毁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确保销毁过程安全、规范。
现金管理规定有哪些
现⾦管理规定有哪些现⾦管理规定是指我国国家银⾏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现⾦收⼊、⽀出和库存进⾏的管理。
那现⾦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呢?下⾯就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1.现⾦⽀付范围按照《现⾦管理暂⾏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付现⾦:(1)职⼯⼯资、各种⼯资性津贴。
(2)⽀付给个⼈的各种奖⾦。
(3)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的其他现⾦⽀出。
(4)个⼈劳务报酬。
(5)单位出差⼈员必须随⾝携带的差旅费。
(6)收购单位向个⼈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出。
(8)中国⼈民银⾏确定需要现⾦⽀付的其他⽀出,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便,必须使⽤现⾦的⽀出。
(9)除上述第(5)、第(6)两项之外,各单位⽀付给个⼈的款项中每⼈每次不得超过本单位的限额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可根据提款⼈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转为储蓄存款或以⽀票、银⾏本票⽀付。
确需⾦额⽀付现⾦的,应经开户银⾏审查批准后予以⽀付。
2.核定库存现⾦限额库存现⾦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常零星开⽀按规定允许留存现⾦的最⾼数额。
库存现⾦的限额,由开户银⾏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远近等情况核定。
其限额⼀般按照企业3—5天⽇常零星开⽀所需现⾦确定。
远离银⾏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不得超过15夭。
超过限额的现⾦必须按规定及时送存银⾏。
其计算公式如下:库存现⾦限额=[(⼀定时期现⾦⽀出总量⼀同期⾮⽇常零星现⾦⽀出总量)/总量统计期的天数]×限额天数例如,甲企业2010年现⾦⽇记账⽀出总额为4000000元,其中⼯资、资⾦等⾮⽇常零星开⽀2800000元,银⾏核定限额天数为5天。
则该企业库存现⾦限额为:(4000000-2800000)÷365×5=16438(元)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应在满⾜正常合理的⽇常开⽀需要的前提下,减少现⾦的库存数额,这样既有利于国家聚集资⾦⽤于经济建设,⼜可以防⽌单位发⽣失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还可以减少国家现⾦总投量,有利于国家对现⾦流通的控制与调节,有利于市场物价的稳定。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现金管理制度怎么制定?看一下吧。
(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消失不良行为。
以下是我给大家带来的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盼望可以关心到大家!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篇1一、钱账分管制度。
1、也就是岗位分工制度。
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散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别、制约和监督。
宗旨是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纳人员、审批人员、专用签章的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以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
如可从以下方面体现:(1)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散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不得负责非现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负责现金清查盘店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别等。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即库存现金的授权审批制度。
(1)明确企业库存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3)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酬劳;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5)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7)向股东支付红利;8)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库存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方法)。
(3)明确各种库存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等。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是指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库存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发生额和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存金额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结是指出纳人员必需对库存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
二、建立完备的核算制度。
1、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总分类账,由负责总账的会计人员进行总分类账核算。
总分类账必需采纳订本式,一般采纳三栏式,有时也使用多栏式。
银行现金管理规定【最新版】
银行现金管理规定【最新版】一、总则1.1 为加强银行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二、现金收入管理2.1 银行应加强对现金收入的审核,确保现金收入的合法性、合规性。
2.2 银行办理现金收入业务时,应要求客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核实客户身份。
2.3 银行应建立大额现金收入报告制度,对单笔现金收入超过一定金额的业务进行报告。
2.4 银行应加强对非经营性现金收入的管控,防止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现金支出管理3.1 银行应合理控制现金支出,确保现金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2 银行办理现金支出业务时,应严格审核客户身份及资金用途,防止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3.3 银行应加强对大额现金支出的监控,对单笔现金支出超过一定金额的业务进行报告。
3.4 银行应建立健全现金支出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四、现金库存管理4.1 银行应合理确定现金库存限额,确保现金供应与需求的平衡。
4.2 银行应加强对现金库存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火灾、盗窃等风险。
4.3 银行应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库存的准确性。
4.4 银行应建立健全现金调拨制度,合理调配现金资源。
五、现金业务操作规范5.1 银行应制定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明确业务办理流程、操作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5.2 银行应加强对现金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3 银行应确保现金业务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现金业务处理效率。
5.4 银行应加强对自助设备的运维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六、反洗钱与反恐融资6.1 银行应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制度,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监控。
6.2 银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6.3 银行应加强对高风险客户和现金密集型行业的风险管理。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一、总则1.1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以下列范围内的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小额物资等;(3)支付各种赔偿、补偿、捐赠、赞助等;(4)支付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以使用现金的支出。
2.2 单位不得以下列方式使用现金:(1)支付大额交易,超过规定金额的部分;(2)支付贷款本金、利息、融资租赁租金等;(3)支付购地、购房、购设备等大额支出;(4)未经批准的其他用途。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程序、责任人等。
3.2 单位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合理设置现金库存限额,确保现金安全。
3.3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会计核算,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准确。
3.4 单位应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现金交易限额4.1 单位现金收支限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每人每笔不超过5000元;(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小额物资等,每笔不超过1000元;(3)支付赔偿、补偿、捐赠、赞助等,每笔不超过10000元;(4)支付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每笔不超过5000元。
4.2 单位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收支,应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方式办理。
五、监督检查5.1 各级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现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5.2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条例最新规定
现金管理条例最新规定一、总则1.1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流通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现金收付、清分、存储、运输、销毁等业务活动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1.3 各级人民银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现金收付管理2.1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付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付的范围、限额和程序。
2.2 现金收付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现金收入与支出分离。
2.3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出限额的现金收付应当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办理。
2.4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现金收付过程中,应当核对现金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防止伪造、变造和假冒。
三、现金清分和存储管理3.1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清分和存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清分和存储的安全、准确、高效。
3.2 现金清分应当采用专业的清分设备和技术,提高清分质量。
3.3 现金清分和存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设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3.4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四、现金运输和销毁管理4.1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运输和销毁管理制度,确保现金运输和销毁的安全、合规。
4.2 现金运输应当采用专用车辆和专职人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3 现金销毁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方法,防止环境污染。
4.4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对销毁的现金进行登记和备案,以备查验。
五、现金交易报告和反洗钱管理5.1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交易报告制度,对大额现金交易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
5.2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防范洗钱风险。
5.3 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现金交易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核查,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现金投放管理规定
现金投放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现金投放的安全管理,防止现金的失窃和损失,确保现金的流向合法合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一、现金存储和保管1.所有现金必须由专人负责存储和保管,确保进出帐明细清晰。
2.现金必须保存在特定的柜子或箱子里,并设有可靠的锁,并需要存放在公司内部银行账户下,防止损失的发生。
3.在存储现金时,必须有严格的登记程序,包括现金数目,面值,来源以及存储时间等。
4.现金存储区域应设定一定的安全措施,如闭路电视,门禁系统等,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5.现金必须分别存储,不得与其他货币混合。
二、现金投放1.现金投放必须是由财务部门授权的并获得安全管理员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2.现金投放必须与投放计划和需求单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现金投放应在工作日进行,禁止在夜晚、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进行。
4.现金投放的首要目的是保障安全,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如增加人员保护,在安排警卫等方面加强安保措施。
5.现金投放时,必须有严格的记录程序,包括现金数目,面值,投放时间等。
三、现金交付1.现金的交付只能是以支票、转账等形式进行,双方可通过银行账户互相核对流水。
2.现金交付必须由授权人员进行,并要进行核对签字。
3.现金交付时必须核对对方身份证件和签名,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风险控制和事故处理1.对于现金风险的彻底控制和预防,必须安排相应的保安人员,并设有专门的安保班组,保证管理制度的严谨。
2.如现金出现损失或者被他人盗取,必须及时报警并报告公司领导。
3.对损失现金应及时追究责任,保障员工利益,并进行损失赔偿。
以上是现金投放管理规定的主要要点,我们要遵循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现金投放管理制度,并不断加强完善,确保现金流向合法合规,有效预防现金损失的发生,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机关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
3.机关事业单位应遵循安全、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现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现金使用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以下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2)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零星支出;(3)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因公外出发生的费用;(4)其他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现金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以下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国库:(1)行政事业性收费;(2)罚没收入;(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收入。
三、现金收支管理1.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程序、责任主体等。
2.现金收支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3.机关事业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与检查,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库存现金管理1.机关事业单位应合理确定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3天的正常支出。
2.库存现金应存放于安全可靠的保险柜内,实行专人负责制。
3.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五、现金安全与防范1.机关事业单位应加强现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现金安全防范制度。
2.现金收支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范假币、丢失、被盗等风险。
3.发现现金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将现金管理纳入单位财务绩效考核,对现金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注:本文仅提供前五个小节的内容,后续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严格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现金。
第二条在经济业务中取得的现金一律交会计部出纳员出纳员是本公司库存现金的唯一合法保管人其它任何人不得挪用、坐支或存入个人帐户。
第三条出纳员收到现金后应存入银行当月入帐同时会计应开出收据或发票。
第四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五条现金支出必须有相关审批人批准证明办理人填写借款单。
第六条每笔现金业务出纳员必须登记日记帐。
第七条除本规定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八条公司固定资产、原材辅料、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的采购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应事先报会计部经理批准。
第十条公司员工因公需要借用现金按用款程序执行。
并应确定还款期限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支取现金按用款程序执行并严格按《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工资的支付应根据人事部门每月提供的薪酬表经总经理签字后出纳人员按规定发放日期提款发放。
财务现金管理规定
财务现金管理规定
是指组织、企业在进行资金管理时,需要遵守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财务现金管理规定:
1. 现金支付限额:规定每笔现金支付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进行。
2. 现金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现金收付凭证的填制和管理,包括准确填写交易主体、金额、日期等信息,并对凭证进行备查和存档。
3. 现金资金流动管理:规定现金资金流动的授权和审批流程,以确保现金流向的安全和合规性。
4. 现金盘点和结账:规定现金盘点和结账的频率和程序,以确保现金账面与实际现金的一致性。
5. 现金清理和定点存放:规定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理,清除假币和残损币,并规定具体的现金存放位置和保管人员,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6. 现金外币兑换管理:规定外币兑换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兑换金额的限制和外币的保管和使用。
7. 现金使用报销管理:规定现金使用报销的流程和要求,包括对支出事由和金额的审批和核实,确保合理、合规的使用现金。
8. 现金风险控制:规定现金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方法,包括现金保险、安全措施等,以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可控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财务现金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会根据不同组织、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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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临时工资。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广场与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往来业务,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各部门借用现金必须填制“借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四、广场收银台根据业务需要,提出收银台业务周转金限额计划,报中心财务部统一审定,待审定备案后实施。
如因业务需要增加周转金限额时,应重新提出申请,财务部重新审定后实施。
五、外出人员、采购人员备用金,只能于本人业务范围内零星开支,不准挪作他用,并随时准备接受财务部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按挪用公款论处。
外埠出差所借差旅费,只限按原批准内容和事项核销,不得向他人垫付,出差返回五日内必须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在本人工资中全部追回。
六、收银员每日结账完毕,将当日货款(晚班连同备用金)
交收银领班处;收银领班、值班收银员会同交款收银员共同填好交款登记表,三人同时认可后由收银领班负责清点收银包,锁好收银袋,准确无误后与值班收银员在广场安保陪同下一同前往银行,与银行办理交接手续。
经管现金人员一旦发现现金长款或短款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部,不准私自处理。
七、收银台占用销货款兑换零款时,要由责任人将所需换现金认真清点,经两人复核后,经办人持现金到银行进行兑换,兑换好的零款需二人复核后方可使用。
八、收支审批程序。
支付现金,要有用款审批计划,由部室根据计划及有关单据填写“现金支出凭单”,领用人及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转财部务经理签字,报分管副总、总经理批示,经财务部审核员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并加盖审核员人名章,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现金。
对收入现金要由各部室填写“通知财务收账通知单”一式二份,到财务部交纳有关款项。
九、建立现金日记帐,按照经济业务的发生顺序逐日逐单登记现金收款、付款凭证,对已收付款的原始凭证加盖“购物广场现金收讫”、“购物广场现金付讫”印章,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十、有关现金使用管理的其它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库存现金和
业务周转金。
3、不准造假用途取现和坐支销货款。
4、不准挪用公款和不经批准借用公款。
5、不准保留账外公款或公款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6、不准以个人名义或其它单位名义转借领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