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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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风建设汇报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订了《贵州师范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积极征求意见和贯彻细则精神,主要通过学院政治学习两次学习学风建设的重点,组织学生学习;通过校园网把细则和相关文件发给教职员工,让教职员工自学,并把学术不端行为的现象在公告栏上公示,提醒教职员工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近年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积极为教师和学生科研服好务,年年完善学院的科研奖励制度,增大科研奖励的广度,在做好科研奖励的同时,也在项目申报和指导学生科研时提醒注意学风,不能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等。在学院创建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

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建议实施细则在“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建设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两方面加强。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学术活动公序良俗的行为。全体研究生不得有下述学术道德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成果,剽窃、篡改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等行为。

(二)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行为。

(三)伪造学术经历:在评奖、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申报材料填写有关个人简历信息及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个人简历、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行为。

(四)成果发表、出版时一稿多投。

(五)未如实反映科研成果:虚报科研成果,或重复申报同级同类奖项,或随意提高成果的学术档次,在出版成果时未如实注明著、编著、编、译著、编译等行为。

(六)不当或滥用署名:未参加科学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等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行为;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位次上高于自己的实际贡献的行为;未经被署名人允许的随意代签、冒签;损害他人著作权,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

(七)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毁坏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以及其它与科研有关的财物;故意对竞争项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包括参与他人的学术造假,与他人合谋隐藏其不端行为,监察失职,以及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附:2011年个人、集体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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