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中考备考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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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中考备考方案15篇
初三中考备考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中考考试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人人成才的理念,努力培养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复习教学质量,确保为高中、职高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
二、奋斗目标
1、努力实现中考参考人数占毕业生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2、确保中考考上重点中学、百高、祈福录取分数线2至3名。
3、力争各学科中考“三率”成绩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具体措施
1、成立中考备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考备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督促检查,把好各学科复习质量关。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引导帮助他们明确奋斗目标,树立参加中考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必胜信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两周一次),研究解决中考备考中存在的问题,使中考工作顺利完成。
2、召开初三年级科任会议,共同研究中考备考工作事宜并制定落实备考工作计划和如何提高复习质量等教研活动。
3、分别召开师生中考备考动员会、尖子生会、临界生会,疏通师生备考思想,及时清除影响中考备考的各种不利因素。使他们愉快的做好中考备考工作。
4、中考复习教学要求
中考复习大致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要求科任教师必须把好质量关。
①、全面复习强化“双基”训练,双基训练是提高中考成绩的关键,各科必须高度重视双基训练,并及时做好检测过关。
②、分类复习,深化双基知识的内含与外延,切实做好双基知识的融会贯通,使学生达到逐类旁通。
③、综合训练、强化提高、综合训练阶段,教师必须选好材料进行复习训练,可以筛选一些综合性试卷或综合性题型进行综合训练,但要注意学生的接受和消化能力。适当地进行综合训练,切不可搞题海战术,盲目训练。有针对性的,有的放矢,可以达到画龙点睛、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模拟考试,讲评提高,做好补缺补漏。
5、加强理化实验复习指导,努力提高实验操作能力。
6、加强体育卫生工作指导,体育课要做好考试科目的训练,力争提高体育成绩,坚持开展课外体育锻炼,努力提高身体素质,使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都能适应中考紧张的备考考试。
7、召开学生家长会,力求家长大力支持学生参加中考。并鼓励学生参加节假日补课,做好补缺补漏。
四、复习进度
1、4月1日——4月20日双基训练
2、4月21日——5月10日分类训练
3、5月11日——5月31日综合训练
4、6月1日——6月20日模拟考试
五、中考备考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梁俊程
副组长:廖冰刘少用
成员:黄洪波梁加相农国超农德胜
周含运邱昌宁农杰权郭本业
黄彩珍
初三中考备考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发挥考试导向作用,为学生提供多项选择和多次考试机会,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范围与对象
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三、考试内容
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一)过程管理考核。
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此成绩应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数据一致)。
3.积极参加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2分。无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含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二)目标效果测试。
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
第一类: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场地器材、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考试时间:4月24日(星期一)-27日(星期四)。
考试地点:分别为青岛一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三中、青岛十七中和崂山二中五个考点。
目标效果测试每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含18分)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免(缓)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一)免(缓)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审核通过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2.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测试期限内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单项或多项免试,各免试项目按6分计入成绩。测试成绩按免试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3.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宜参加长跑的学生,可申请办理1000米(800米)免试,只参加其余两项测试,其测试成绩按免试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4.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试。经批准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除1000米(800米)之外的两项测试项目免试,经批准后,其测试成绩按免试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5.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正式测试的前一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期测试,内容与办法与正常测试相同。
上述2、3、4、5类考生必须有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学校提供过程管理考核相应资料);1、2、3、5类考生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含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残疾人须持《残疾证》)。
以上特殊情况需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区市教育(体)局和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逐级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
(二)往届考生、外地回青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