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附中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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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发布:初中部2013年08月23日点击:885

初中部作息时间

2013年9月—2014年1月

北大附中初中部学生学业评价方案说明

自2010年9月起,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对学生学业评价的模式将与传统的分数体制有所不同,学校将引入等级评价和积点的评价方式,同时强调过程性评价的重要性。每一名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网络档案,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德育状况、获奖情况等各项参考指标。其中学业评价具体规定如下:1. 学生学业评价将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期中期末考试成绩;

2)学生日常作业;

3)学生单元成绩;

4)出勤状况;

5)活动(教师可根据自身授课需求安排如课堂展示、报告、户外实践、实验、学生课堂参与程度等内容)。教师需要在每学期第一节课时对学生公布评价方式,以及各评价因素所占比重。

2. 初中部统一规定语数外物化五科每一项评价因素所占比重:

期中成绩占25%,期末成绩占45%,平时成绩占30%(其中学生日常作业10%,平时单元测验10%,考勤5%,其他5%),期中期末均以百分制形式表示。

3. 初中部统一规定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一项评价因素所占比重为:

实验或学科实践活动占20%,课堂笔记和作业占20%,考试或论文占50%,考勤占5%,其他占5%。

4. 音体美、计算机、阅读、综合实践课程、心理、健康、选修课程可参照以上内容自行制定评价标准。在开课第一周向学生公布评价方案。其中音体美、计算机、阅读、综合实践课程学期评定等级分为A、B、C、F,F为不及格。心理、健康、选修课程学期评定等级分为通过、不通过。

5. 教师需严格地为学生的每一评价项目进行公平、公正的打分,及时录入网上系统。网络系统将于学期末根据教师对各评价项目设置的比重,自动计算学生本学期的最终成绩---本学期学科综合分数。

6. 学生每一学期的最终评价将同时以分数和等级的形式呈现。每学期期末获得学科综合分数后进行排名,进而按照比例分配等级,同时获得积点。

分配方式如下:

(注:所有综合分数低于60分的学生将获得F等级,同时不纳入总排名的基数。)学生每完成一个学期学习和评价,系统将根据学科综合分数以及学生获得的评价等级计算该门课程获得的积点。(学分积点:是一种用于综合评价学生考试成绩的指标,积点越高,说明学生越优秀。学分积点有利于选拔那些各方面良好且发展均衡的学生,而有偏科情况的学生的学分积点的竞争力会大大下降。)7.出勤:

教师在每节课开始前严格考勤,若为两节课连堂则记录两次考勤结果。学生未到或每节课迟到10分钟以上则其视为该节课缺席。每学科缺席达到或超过该科总课时的10%、20%、30%,则从该学科考勤分数中分别扣除1分、3分、5分。缺席未能及时交假条者视为旷课。学生迟到3次,算1次旷课。学生旷课1节,扣1分;旷课2节,则扣3分;旷课3节,则5分全部扣除。(旷课除影响学分外,还要受学校相应的纪律处分)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因事请假超过7周,需要申请办理修学手续,本学期的成绩不作记录。

8.补考:

凡未参加期中期末考试的学生均要参加补考,补考成绩算作期中或期末成绩。同时学期最终评价分数和等级进行相应的调整。

学期最终评价获F(F为不及格)等级的学生,需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学期最终评价等级为C。

9.免修:

对某课程已有深刻理解并准确掌握的学生,可以在开学报到时向初中部递交免修该课程的书面申请。经学科组教师集体考查通过后,可获得该学科免修资格,并在一周内将考查结果书面反馈给学生。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本学期该学科最终评价等级记为A。音乐、体育、美术、心理、综合实践科目不接受免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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