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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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理解和掌握免税法和抵免法等国际税收
实践中采用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方法基本涵义、原理和优缺 点, 熟悉外国税收抵免限额及其种类和确定方法,学会运用 直接限额抵免和间接限额抵免的有关计算方法确定居民纳税 人的应纳税额。
本章学习主要阅读书目:
分项限额=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额×居住国税率×来源于 非居住国的特定项目所得额÷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额
减税法 :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单 独适用较低的税率征税或按境外来源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计税 给予减征税款的照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跨国所得的 国际税负重叠程度。 免税法(method of tax exemption):亦称豁免法, 指居住 国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已向来源地国纳税了的所得, 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允许不计入该居民纳税 人的应税所得额内免于征税的方法。 在居住国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免税法解决双 重征税有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两种不同的做法: 1)全额免税法:指居住国在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内 的所得计算征税时,其税率的适用完全以境内的应税所得额 为准,不考虑其来源于境外的免予征税的所得数额。 2)累进免税法:指居住国虽然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
分国限额=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额×居住国税率×来源于 某个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额
② 综合限额的概念 综合限额的计算公式:
综合限额=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额×居住国税率×来源于 各个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额
4)分项限额的概念 分项限额的计算公式:
部用来冲抵其居住国应纳税额,没有数额限制的抵免方法。 2)限额抵免方法: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可以从居住国应纳税 额中抵扣的已缴来源国税额,有一定的限额限制,即不得超 过纳税人的境外来源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 额(即所谓的抵免限额)。居民纳税人已缴来源国税额超过 上述抵免限额的部分,不能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只能 由纳税人自行承担;在纳税人已缴来源国税额低于上述抵免 限额的情况下,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已缴的来源国税额可以从 居住国应纳税额中全部扣除,但对纳税人已缴来源国税额低 于上述抵免限额的部分,仍要求纳税人应向居住国补缴。 抵免法的优弊 1)能够在基本有效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同时,兼顾到居住国 、所得来源地国和跨国纳税人三方的利益; 2)实现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的税负公平,符合税收中性原则
3)在具体计算方式和征管手续上,比较复杂困难。 抵免限额的确定 1)抵免限额的概念:指居住国允许居民纳税人从本国应纳税 额中扣除的其就来源于境外的非居住国的所得已向非居住国 缴纳的外国税额的最高限额,以不超过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来 源所得额按照居住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为限。 抵免限额的一般计算公式: 抵免限额=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居住国
1. 廖益新主编:《国际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第11章。 2.廖益新主编:《国际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版,第9章。 3. 刘剑文主编:《国际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版,第8章和第9章。
一、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方法概述
双重征税协定对大多数跨国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并没 有完全解决国际重复征税,对所得来源地国拥有优先课税权 或分享课税权的那些跨国所得项目,税收协定并没有排除居 住国一方可以继续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征税。要解决在这些 跨国所得项目上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双重征税协定要规定 居住国在继续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同时,有采取消除重复 征税的措施的义务。 各国国内税法和双重税收协定中采用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的措施 ,具体分为扣除法、减税法、免税法和抵免法4类。 扣除法:居住国在对居民纳税人的境内外所得征税时,允 许居民纳税人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在来源国已缴纳的外国所 得税额,就扣除后的余额适用相应的税率计征所得税。
5)在来源国税率水平低于居住国情形下,将造成跨国纳税 人税负低于仅有同样数额的境内所得的国内纳税人税负,有 悖税收公平原则; 6)容易为跨国纳税人提供利用国际税负差异进行国际逃避 税机会。 抵免法(method of tax credit): 指居住国按照居民纳税人 的境内外所得全额计算其应纳税额,但对居民纳税人已在来 源地国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允许从其应纳居住国税额中扣 除的方法。即以居民纳税人在来源国已缴的外国所得税额冲 抵其应汇总计算缴纳的居住国相应税额的一部分。 根据居住国采用抵免法允许纳税人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 是否有一定限额的限制,抵免法具体有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法两种不同方式。 1)全额抵免法: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已缴来源国税额可以全
所得免予征税,但在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确定应 适用的累进税率时,要将免予征税的境外所得额考虑在内, 其结果是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在 采用全额免税法条件下要高,征收的所得税额更多。 累进免税法的计算公式为: 居住国应征税额=(来源于居住国境内所得额+来源于非居住 国的所得额)× 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 来源于居住国境内所得 额÷(来源于居住国境内所得额+来源于非居住国所得额) 免税法的优弊: 1)能够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2)有利于促进跨国投资; 3)税收征管上简便易行; 4)未能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上兼顾居住国、来源国和跨 国纳税人三方主体的利益,使居住国的权益受到一定影响;
税率×来源于居住国境外应税所得额÷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 税所得总额 2)纳税人已缴来源国税额与抵免限额之间可能出现的三种 情形:已缴来源国百度文库额大于抵免限额;等于抵免限额;小于 抵免限额;三种情形下居住国实际允许纳税人抵扣的来源国税额 3)分国抵免限额与综合抵免限额
在居民纳税人同时有来源于两个以上的非居住国所得的情况 下,抵免限额的确定有分国限额和综合限额的区别。 ① 分国限额的概念 分国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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