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19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个人所得税税目:1)工资、薪金所得 5-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35% 3)稿酬所得 20% 4)劳务报酬所得 2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 得和其他所得 20% 营业税税目:1)交通运输业 3% 2)建筑业3% 3)金融保险业5% 4)邮电通信业3% 5)文化体育业3% 6)娱乐业 7)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5% 9)销售不动产 5%
§3 土地税收制度
一、基本概念 土地税收制度,简称地税制,是国家制定的土 地税收法令和征收土地税办法的总称。 地税制度的构成要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 税率、减免税、纳税期限、征收形式和违章处理等。
二、各国的土地税收制度 (一)土地的逐年课税 1、对土地单独课征土地税:地价税 2、对土地所得征收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税 土地所得:土地所有权-地租、土地使用 权-纯利润 3、对土地和房屋合征不动产税:房产税 征税依据:租赁价值,资本价值 4、对土地和其他财产合征财产税:美:财产税 德、瑞典、挪威、荷兰、奥地利:财富净值税 日:固定资产税
1)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公民不受 无端侵扰;2)有广泛的自由和参与权,发达 的教育、文化及其设施等公共产品。
2、税制与公正的关系?
(二)税收的职能
1、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 ——为国家筹集资金是税收首要的和基 本的职能 也可称为财政职能 2、调节经济的职能 也可称为经济职能——派生职能 单一税制 不同税种 重税 复合税制 不同税率 轻税 累进税率 加成 累退税率 减免 3、监督管理职能
①供给完全无弹性——供给弹性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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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全新第十九章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国税制全新第十九章城市维护建设税》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要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经济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与发展•研究结论与展望01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定义: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一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征收的税种。
特点:城建税具有以下特点是一种附加税,其征收额相对较低。
征收范围广泛,包括所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统一,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计算。
征收方式与增值税、消费税相同,按季、月征收。
定义与特点城建税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当时为了筹措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对城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起源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城建税也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
目前,城建税已经成为中国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城市建设和维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展历史与发展与增值税、消费税的比较城建税与其他主要税种相比,其征收额相对较低,且不单独规定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等规定,而是参照增值税、消费税的相关规定执行。
与其他附加税的比较城建税与其他附加税相比,其征收范围更广,征收标准更加统一,具有更广泛的税收公平性。
与其他税种的比较0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要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各项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财产的个人。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申报纳税、缴纳税款、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等。
同时,纳税人也有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权利。
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或财产。
具体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各项工程的单位和个人的工程收入、财产转让收入,以及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财产的个人收入。
征税对象的范围广泛,包括各种类型的工程和财产,以满足城市维护和建设的需要。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收入或财产,如教育、医疗等非营利组织的财产,也有特殊的征税规定。
土地增值税法
第四节 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的确定
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扣除项目)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
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 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第四节 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的确定
(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可扣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第三节 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 表如下:
级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 税 速算扣除系
数
率数
1 50%以下(含50%)
30%
0
2 超过50%~100%(含100%) 40%
5%
3 超过100%~200%(含200%) 50% 15%
4 200%以上
60% 35%
第四节 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的确定
3.房地产开发费用 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三项
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 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 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 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 ×5%以内
第四节 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的确定
三、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
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见P186
第六节 税收优惠
一、对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
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土地 增值税。
二、对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 优惠
三、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居住满3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 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 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作者:李延勇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样界定有三层含意:一是土地增值税仅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对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不征税。
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依法被征用后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土地不得转让。
如要自行转让是一种违法行为。
对这种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来处理,而不应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是只对转让的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不转让的不征税。
如房地产的出租,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的产权转让,不应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三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征税,对发生转让行为,而未取得收入的不征税。
如通过继承、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虽然发生了转让行为,但未取得收入,就不能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问题如何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 2007年6月14日)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质换: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如何征税?《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1996]41号)规定如下: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经有关部门批准转让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税务部门对转让方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税_精品文档
土地税摘要:土地税是一种由政府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形式,用于代表社会收益。
土地税是一种直接税,它是基于土地的价值和用途而确定的,并且在许多国家都被广泛使用。
本文将探讨土地税的定义、背景、影响和优缺点,并提供一些相关的例子。
引言: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然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仅影响个体和组织的利益,还对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平衡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许多国家实施了土地税。
土地税的目的是通过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税款来促进公平和可持续的土地使用。
一、土地税的定义与背景土地税是根据土地的价值和用途而确定的一种税收形式。
它是一种直接税,与个人或企业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直接相关。
土地税的课税基础可以是土地的估价、土地的租金或土地的面积等。
通过征收土地税,政府可以收入,同时监管土地使用和所有权。
土地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老的国家和文明。
在古代,土地税经常被用作社会收入的重要来源。
然而,土地税在现代国家中的作用和形式有所不同。
在一些国家,土地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另一些国家,它的地位相对较低。
二、土地税的影响土地税的实施对土地所有者、社会经济和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土地所有者而言,土地税是一种经济负担,可能会减少土地投资的积极性。
然而,土地税也可以激励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征收土地税,政府可以使土地所有者更加认真地选择土地的用途和开发方式。
对于社会经济而言,土地税可以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发展。
土地税的收入可以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和环境保护,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土地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是重要的。
通过征收土地税,政府可以鼓励土地的环保和生态保护。
同时,土地税也可以抑制土地的滥用和破坏。
三、土地税的优缺点土地税作为一种税收形式,具有许多优点和缺点。
首先,土地税可以提供稳定的政府财政收入。
由于土地是一种有限资源,相对稳定的土地价值可以确保政府在长期内获得稳定的税收收入,从而提供持续的公共服务。
19章土地税收
土地税收以土地制度为基础 土地税收税源稳定 土地税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嫁
土地经济学课件
土地税收的功能
1. 保障国家财产收入; 2. 抑制土地投机; 3. 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
合理利用; 4. 调节土地收益分配
土地经济学课件
土地税收的分类
土地经济学课件
(4)计税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 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 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土地经济学课件
(5)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契税的纳税环节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后,办理契 证或房屋产权证之前。
三、现行土地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一)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经济学课件
(6)减税、免税 (7)征收管理
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 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 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土地经济学课件
3、房产税:是向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征收 的一种税。
土地经济学课件
5.个人所得税中的土地税
个人所得税的组成部分 (1)课税对象:纳税人每一年度内房地产
租金所得和转让房地产所得 (2)税率和适用税额:20%的比例税率 (3)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租赁——为每次取得的收入(1月1次)
扣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 房地产转让——为转让财产收入额扣除财产
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土地经济学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房地产,是指下列行为:(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二)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作价出资、入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移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法第八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纳税人转移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法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纳税人转移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非货币收入。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移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本法规定的收入、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具体标准由国务院确定。
第八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第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核定成交价格、扣除金额:(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作价出资、入股,扣除项目金额无法确定的,可按照转移房地产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
具体征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土地增值税征税(2篇)
第1篇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转让过程中,土地增值部分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在我国,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的转让方,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旨在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调节土地收益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土地增值税征税的背景1. 土地市场秩序混乱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土地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土地投机、炒地皮、地价过高等。
这些问题导致土地市场秩序混乱,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 土地收益分配不均土地增值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等。
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均,部分投资者通过投机炒作土地获取高额利润,而国家、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利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 调节房地产市场为抑制房地产市场的过快上涨,我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征收土地增值税。
通过征税,可以降低土地投机炒作的动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二、土地增值税征税的原理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原理是基于土地增值部分。
具体来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转让过程中,土地增值额与土地取得成本之差。
土地增值额是指土地转让收入与土地取得成本之差,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用、税费、拆迁补偿费等。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即税率随土地增值额的增加而逐步提高。
税率的具体规定如下:(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三、土地增值税征税的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 土地使用权转让3. 土地使用权出租4. 土地使用权抵押5.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6. 土地使用权赠与7. 土地使用权交换四、土地增值税征税的程序1. 税务登记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土地税费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其管理和利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土地税费作为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其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土地税费法律规定展开论述,包括土地税费的基本概念、法律规定、征收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二、土地税费的基本概念1. 土地税费的定义土地税费是指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征收的各种税费的统称,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 土地税费的作用(1)筹集财政收入:土地税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有助于保障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
(2)调节土地市场:通过征收土地税费,可以抑制过度的土地开发,平衡土地市场供需,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保护生态环境:土地税费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4)维护社会公平:通过征收土地税费,可以调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三、土地税费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税费征收的基本法律依据,明确了税收征收的原则、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税费的征收范围、税率、征收方式等,是土地税费征收的法律基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规定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税率、征收标准等,旨在保护耕地资源。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税率、征收标准等,旨在调节土地市场。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法》规定了契税的征收对象、税率、征收标准等,旨在调节房地产交易市场。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税率、征收标准等,旨在调节土地市场。
四、土地税费征收管理1. 征收主体土地税费的征收主体为国家税务机关,具体负责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会计经验:土地税收的概念及功能
土地税收的概念及功能
土地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土地为征税对象无偿征收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土地税收主要有以下功能:
(1)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土地税收是一种长期、稳定而又最有保障的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因而各个国家都十分重视征收土地税。
土地税收在一个国家里大都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合理的土地税收政策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例如,对荒地和空地征收土地税,征税压力就会驱使土地占有者充分利用这些土地。
我国台湾省就设有荒地税和空地税,其目的就在于减少荒芜土地,促进闲置土地的合理利用。
(3)调整土地利用方向。
土地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具有调整土地利用方向的功能。
例如,对不希望的土地利用方向征税或者课以重税,征税压力就会促使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利用方向。
我国开征耕地占用税的目的,就是用税收这一经济手段保护耕地,促使建设项目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尽量占用劣地、次地和非耕地。
(4)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土地发生转移时,都开征了土地转让税或者土地增值税,我国也开征了土地增值税,通过开征此税调节土地
增值收益分配,抑制土地投机,维护国家权益。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土地增值税法概述
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 发成本)×5%以内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 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 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 ×10%以内
房地 产开 发企 业
(1)营业 税 (2)城建 税和教育 费附加
的营业额为转让收入 全额,营业税税率为 5% (2)由于印花税( 0.5‰)包含在管理
费用中,故不能在此
单独扣除
企业 状况
可扣除税金
详细说明
(1)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非房 地产 开发 企业
(1)营业 税 (2)印花 税 (3)城建 税和教育费
第四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间的比例,以 确定使用税率的档次和速算扣除系数
第五步,套用公式计算税额。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 速算扣除系数
【例题8·计算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 位于2007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 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 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 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为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0.5‰)。 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 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 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 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 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 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另知该公司所在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 除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 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章节土地增值税法
2020/1/22
基础会计
14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及 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 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 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 体经营者。
2020/1/22
基础会计
15
第一,不论法人与自然人 第二,不论经济性质。
基础会计
40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款
方法一:分段计算,土地增值税 = 5030% + 50 40% + 100 50% + 160 60%
= 15 + 20 + 50 + 96 = 181万元
方法二:速算扣除,土地增值税 = 增值额60% — 扣除项目35% = 360 60% — 100 35% = 181万元
2020/1/22
基础会计
38
2020/1/22
基础会计
39
例:顺驰公司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460 万元,其中扣除项目金额为100万元,计算应 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 460 - 100 =360万元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率 360/100 = 360%
2020/1/22
基础会计
7
征税范围的一般界定 标准之一: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 标准之二: 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
产权转让。 标准之三: 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2020/1/22
基础会计
8
(一)基本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
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3、存量房买卖
章节土地增值税法 120页
60%
35%
2019/11/3
基础会计
18
【计算题】某房地产公司转让商品楼收入 50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额准予扣除项目 金额4200万元,计算其应适用的税率。
如果扣除项目是2000?
2019/11/3
基础会计
19
2019/11/3
基础会计
20
五、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9/11/3
基础会计
2019/11/3
基础会计
38
2019/11/3
基础会计
39
例:顺驰公司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460 万元,其中扣除项目金额为100万元,计算应 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 460 - 100 =360万元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率 360/100 = 360%
2019/11/3
3、其他收入
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或具有财 产价值的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 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商誉权等。其价值 需要进行专门的评估。
2019/11/3
基础会计
23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转让项目 的性质
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一)对于新 建房地产转让
7、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暂免征;建成后转让,征。
8、企业兼并转
让房地产
暂免。
9、代建房
不征(无权属转移)。
10、房地产 重新评估
不征(无收入)。
2019/11/3
基础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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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免 税范围的有( )。 A、房产所有人将房产赠与直系亲属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C. 个人因工作调动而转让购买满5年的经营 性房产 D. 因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 转让房地产
土土地税费法律制度
五、其它土地税费
土地营业税 耕地开垦费 土地荒芜费 土地闲置费 土地价格评估费 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 管理性费用 (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书证 费、手续费)
土地营业税与印花税
土地营业税: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 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 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印花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 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 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
25元。
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很少地区、基本农田,适当提高
耕地占用税减免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 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类别划分详见2006-11-7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使用
1999年8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有偿 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 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地方 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严禁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 偿使用费转嫁由用地单位缴纳。 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 开支。 向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 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 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 的,税率为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
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来源:作者:日期:11-06-29土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供参考: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一、新征耕地环节1、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
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二、土地出让环节1、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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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土地每年的纯收益(经济地租)为征收依据
•
的地税
• 1、优点
•公平合理
• 2、缺点
•纯收益测算困难,不 能在空地、荒地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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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五、土地税收的优点
• 1、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 • 2、抑制土地投机 • 3、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 • 4、引导土地利用方向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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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①土地的权属
•
②土地的数量
• 1、优点 • 2、缺点 • 3、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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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
•有违公平 •土地分等定级,不同等 级的土地确定不同的税率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二)以土地价格作为征税依据的地税 • 就税收来讲,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 的比率计征的税称为从价税
• 1、优点
• 2、土地无偿转移时课征继承税或遗产税及赠与税
•(三)其他场合的土地课税
• 1、土地增值税 起源于德国
•
土地增值税的增收分两种情况:一是土地
发生转移时,对增涨的地价课征土地增值税;二是土
地不发生转移时,政府每隔一段时间,如5或10年,对
土地价值进行一次评估,对增加的地价征收土地增值
税。
• 2、受益捐或工程受益费 土地投资使土地升值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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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8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1 土地税收原理
•一、税收的一般原理 •(一)税收的概念
•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依靠法律强制手 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 入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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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问题:我们为什么要纳税?
• 1、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
•
也可称为经济职能——派生职能
•单一税制
•复合税制
•不同税种 •不同税率 •累进税率
•重税 •轻税
•累退税率
•加成 •减免
• 3、监督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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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三)税收的原则
•1、公平原则
• 是税收最古老的原则,也是当代税收最重 要的原则或首要原则。它主要指国家征税要使各 个纳税人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保证各 个纳税人之间的负税水平的均衡。
•公平合理—最理想的征税方法
• 2、缺点
•土地无交易时征税困难
• 3、解决办法
•估价——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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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三)以土地每年的总收获量(粗收益)作为征税
依据的土地税
•
——以常年产量为征收依据
•关键在于评定常年产量
• 1、优点
•易于操作
• 2、缺点
•不尽合理,不能在空地、 荒地上使用
• 2、土地税以财产税为主——以价值为依据 • 所谓财产税,是指凡公民所有的财产,其价值 达到某一数额以上,政府就要依法征收其中的一部 分作为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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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 3、土地税是可以转嫁的
•
所谓赋税的转嫁是指纳税人将税的负担全部
或部分转嫁于他人。
• ——不能转嫁 按经济地租(指土地总收益扣除总 成本后的剩余部分,即纯收入)征收 英国 亨利·乔治 • 美 约翰·米尔,19世纪后期,《进步与贫穷》 • 1886年 纽约市长
•2、土地税收与地租不同
•
土地税收
地租
•1)产生的前提 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土地私有制度
•
土地租佃制度
•2)存在基础 断 •
•3)分配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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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治权利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土地所有权的垄
土地所有权 与使国用民权收的入分的离
初次分配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3、使用费的基本概念与内涵 • “费”,从词义上讲是花费、消耗。使用费的内 涵是一种补偿,如设备补偿、劳务补偿、工本补偿等。 •使用费一般有三种类型:
•T
•7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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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Q 万瓶/天
•矿泉水市场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②供给完全富有弹性——供给弹性无限 大
•P
•元 •/m3
•21
•T
•20
•S+T
•S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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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Q 千m3/天
•沙子市场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③需求完全无弹性——需求弹性为零
•P
•D
•S+T
•元
•设施补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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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补偿型 •工本补偿型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 1)设施补偿型的使用费 它是指国家为适应 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某种公共设施的建设,进行了 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桥梁设施、通讯设施、服务设施 的建设。为了使这些设施的资金投入得到一定的补偿, 那么对使用这些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一定数额的使 用费,使这些设施得到一定的补偿,以保证这些设施 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推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系统的良 性循环,为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服务。如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通讯设施使用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过路 费等均属于这种类型。
•2、土地税收构成
• 土地税收构成即按照土地课税的性质所划 分的土地税收的类别。
•①所得税类 •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分类所得税
•②财产税类 •动产税、遗产税、赠与税
•③流转税类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④行为税类 •印花税、空地税、荒地税、耕地占用税
•⑤资源税类 •水资源税、矿产品税、林产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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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 2)劳务补偿型费用 • 它是指对自然资源,如荒滩、旷野没有进 行大量的资金投入的开发,例如平整土地作为停 车场、露天仓库、集贸市场等等的劳务费用的补 偿。如摊位费、停车费、以及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收取的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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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 3)工本补偿型费用
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2 土地税收体系与构成
•一、土地税收体系与构成的含义
•1、土地税收体系
•是对土地税收的组成部分进行的纵向考察。从 纵向来考察,土地税收体系由税类(又称税系)、 税种、税目组成,形成税类—税种—税目体系。
•①税种——一种税收就是一个税种。
•②税类——由性质相同或相似的税种所构成的税收
•指在经济发展的波动过程中, 可以把税收作为一个变量,通 过增减税收的方法干预经济,
引导经济趋于稳定
•4、中性原则
• 来自国家应减少对经济干预的主张。在 税收上表现为征税对于纳税人的生产、投资、 消费方面的决策行为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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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二、土地税收的概念
•1、定义 土地税收是国家以土地为征税对象,凭借 政治权利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地、强 制地取得部分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
两种主张。
•从政府的服务中享 受的利益的多寡
•财富:所得、 支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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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2、效率原则
•1)税收经济效率原则
• 指税收应当有利于经济的有效运行。通过税收将 社会资源由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若经济活动 因此受到干扰和阻碍,即形成税收的额外负担,若经 济活动因此而得到促进和发展,即形成税收的额外收 益。使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而又额外收益最大,便是 税收效率的基本要求。
• 地税制度的构成要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 税率、减免税、纳税期限、征收形式和违章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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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二、各国的土地税收制度
•(一)土地的逐年课税
• 1、对土地单独课征土地税:地价税
• 2、对土地所得征收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税
•
土地所得:土地所有权-地租、土地使用
•
权-纯利润
•四、行为税类的土地税
• 空地税、荒地税、耕地占用税等均可视 为干预或控制土地利用行为的课税。继承税、 受赠税既可视为财产税,又可视为接受土地财 产行为的课税;契税则可视为确立土地产权行 为的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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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3 土地税收制度
•一、基本概念 • 土地税收制度,简称地税制,是国家制定的土 地税收法令和征收土地税办法的总称。
它是指为了加强
土地的管理,建立各种地籍档案,需要发给土地使用
者各种各样的证明、证件,印制这些证件的费用需要
得到补偿,因此要收取工本费。
• 使用费是对土地投入资金、设备、劳务、工本后 产生的,没有投入就不能取得收入,它完全是对投入 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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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三、土地税收的特点
• 1、土地税收是国家税收中最悠久的税种
•1)横向公平
• ——是指经济能力或负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 缴纳相同数额的税收。这意味着税收不会使纳税人的 经济能力发生变化。这种公平是公平的最基本的方面, 是排除种族、社会地位、贫富差别的,从而最容易被 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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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又称垂直公平,是指经济状况不同的人, •2) 应当相应地缴纳数额不同的税金,经济状况相对 纵 优越者多负税,经济状况相对恶劣者少负税。 向 公 • 至于如何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状况来确定其 平 税负的份额,又有“利益原则”和“能力原则”
•2)税收本身效率原则
• 是指国家在充分取得税收收入的基础上,使税务 费用最小化。具体标准为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最 小,也就是税收的名义收入与实际收入的差距最小。
• 降低税收成本的主要途径是简化税制,采用先
进的征收方法,提高税收工作效率,防止贪污舞弊。
PPT文档演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
得和其他所得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