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_林闽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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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

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

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是民政部工作人员在推动社会福利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更好地解决当前社会救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救助的覆盖范围和效果,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政策机制等,以实现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和协调。

一、加强统筹协调民政部工作人员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整合与协调工作。

他们可以组织召开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就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各部门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

此外,民政部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和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各级社会救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了实现社会救助体系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通,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纳入各级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实现对救助对象信息的统一管理和查询。

同时,该平台还可以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共同调度。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社会救助资源的调配和配置,提高救助效果和管理水平。

三、完善政策机制民政部工作人员还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他们可以根据社会救助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内的法律法规,制定出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救助政策。

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需要听取社会救助对象的意见,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民政部工作人员还应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总之,民政部工作人员在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和协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完善政策机制,他们可以提高社会救助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救助的对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发展战略

中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发展战略

中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发展战略作者:林闽钢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04期作者简介:林闽钢(1967-),男,福建福州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南京 210093。

*本文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建设和谐社会背景下民生发展的社会政策研究”(批准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要]我国社会福利体系面临从救济型向制度型、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战略转变。

东亚各国和地区回应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不同,其中日本和韩国的普惠型福利体系最引人注目。

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发展在目标上要有中国特色,功能上要满足社会成员基本需求、实现社会保障的国民待遇、促进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原则上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范围上要广覆盖、多层次,路径上要城乡一体化,框架上要以社区服务为基础、以社会化福利为主体、以职业福利为补充。

我国可能通过颁布《社会福利法》推进社会福利制度化建设,通过改革形成均衡的国家、社会和个人多元分担机制,通过社会福利体系重构开启中国“福利元年”。

[关键词]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福利多元主义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11)一、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问题的提出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福利对象的人群范围过于狭小,水平偏低。

社会福利主要是通过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及为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对象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属于一种“补缺型”的社会福利。

党的十七大提出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原则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在这一新背景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财力的增加,特别是随着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的逐步定型化,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面临着战略转变。

努力构筑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努力构筑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努力构筑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王振耀
【期刊名称】《中国民政》
【年(卷),期】2002(000)012
【摘要】@@ 一、充分认识救灾救济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所特有的社会性、政治性和紧迫性rn十六大报告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了系统的部署,并且特别对解决贫困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十六大的要求,救灾救济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带有很强的社会性、政治性和紧迫性,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时期救灾救济工作所具有的新的地位和新的特点,真正使其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
【总页数】2页(P28-29)
【作者】王振耀
【作者单位】救灾救济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2
【相关文献】
1.努力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J], 多吉才让
2.努力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续) [J], 多吉才让
3.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努力构筑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J], 郑子华
4.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努力构筑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J], 郑子华
5.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之路\r—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四十年回顾与展望 [J], 林闽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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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的思考作者:刘丽娜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2010年第02期摘要: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长期生活救助、专项分类救助和临时应急救助为基础的社会救助框架。

从整体上讲,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正在趋于完善,但距一个科学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目标的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文探讨了社会救助体系构建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而提出了构建科学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社会救助体系科学完善0 引言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经过几十年来的探索与实践,从最初农村的五保供养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救助制度发展到目前的专项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在完善,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①国民基本生活有了初步保障。

②社会救助资金有了可靠的支持。

③社会救助逐渐走向法制化、信息化。

④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

1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问题我国已初步确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灾害救急制度、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济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并与慈善事业相连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在各救助项目综合的基础上逐渐发丰富并最终确立的,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群众分享改革成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确立的时间较短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在实践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

1.1 城乡低保基础不牢固,救助项目衔接不足。

由于现在的农村低保还未能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由以前的农村特困救助向低保的转型压力都落到地方政府的身上。

一些财政薄弱的地区只能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导致低保制度推行缓慢。

同时由于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及管理上缺乏约束机制等原因,个别地方占用、挪用救急资金的现象较严重,给农村低保带来了消极影响。

城市救助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相对贫困人数还没有得到有效救助。

在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制度相配套的措施上,由于各部门管理的分割,救助项目无统一衔接,互相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大量因疾病、教育、住房等致贫家庭无法接受救济的现象。

社会救助多元主体的整合路径

社会救助多元主体的整合路径

社会救助多元主体的整合路径作者:陈泉辛来源:《人民论坛》2019年第12期【摘要】救助主体多元化是当前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这就需要在不同主体间建立一种合作机制,通过明确不同救助主体的责任、整合不同救助主体的资源、优化具体的救助流程等路径,整合多方力量,为社会贫困家庭和群体提供有效救助。

【关键词】救助主体多元整合【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我国现有的社会救助主体包括政府、慈善组织、社区、家庭等力量,在当前的社会救助过程中,多元救助主体并存的态势已经清晰地显现出来。

政府和各类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供给的过程中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多元救助主体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不仅表明了社会救助体系中每一主体参与社会救助的程度,也反映了政府与其他社会力量之间不同的权责关系,同时直接决定了社会救助的效果。

为了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政府和社会力量不能割裂开来、各自为政,应当联系在一起,整合成为一个社会救助的多元合作模式,在有效的救助供给机制下,共同参与社会救助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但是,就当前社会救助运行情况来看,救助主体间责任不清、优势受制、缺乏规范等问题显著,因此,明确各主体自身责任,发挥不同主体优势,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要务之一。

政府在社会救助中毫无疑问地承担第一责任主体的职责。

政府在救助政策法规的制定、救助资金的保障以及人员调配上,虽然有着相较于其他主体更为明显的优势,但是,第一责任主体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救助活动或是救助资源政府都能够包办,政府在这一救助体系中应当与其他主体共同协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一,确保政府主导。

首先,从职能的角度看,政府具有向贫困群体和家庭提供社会救助的义务。

政府救助资金的来源是政府财政,因此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合理的财政分担机制,为贫困家庭提供稳定而充足的财政支持,是社会救助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

其次,政府通过研究社会救助的相关制度性设计,来统筹及监督救助体系中的多元主体及其供给。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浮现出诸多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因而极有必要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应当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立多渠道的救助经费筹集机制并努力建立起城乡统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关键词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救助主体中图分类号:f810.452 文献标识码:a社会救助,亦称社会救济,是指当人们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依法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为陷入贫困和其他生存风险的人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障。

它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一、各国社会救助制度概述(一)英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立法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的国家。

1601年女王伊丽莎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该法以传统的慈善救济为主要特征。

1834年英国政府制定了新的《济贫法》,确立实行社会救助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此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条文,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德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德国政府在1942年制订了关于救济的法令。

德国的社会救助包括特殊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救助。

它提供的是基本的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州根据对一定收入阶层的日常支出费用来确定,救助资金由政府财政提供,75%来自市和县,25%来自州政府。

(三)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1935年罗斯福总统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从而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后经历届政府的多次修改和补充,逐步形成了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各类补助及补贴。

二、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缺陷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由于社会结构调整而出现的失业、贫困等问题,不断地调整和发展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论述我国社会救助体系

论述我国社会救助体系

论述我国社会救助体系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套组织机构和政策
措施。

该体系的目标是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

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包括了多个方面的救助项目。

最具代表性的是低保制度,即提供
最低生活保障金给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人。

还有临时救助项目,例如提供临时性的救助金
或物资给遭受突发灾害的群体。

对失业人员、残疾人等也有相应的救助政策。

这些救助项
目的设立有效地缓解了贫困人口的经济困难。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注重公平和公正。

相关救助政策侧重于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需
求进行评估,确保救助资源能够合理分配。

救助金的发放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收入和家庭
负担情况进行测算,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公平性。

政府在救助金发放过程中也严格审查,确
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在最近几年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

政府正在努力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以覆盖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

目前正在推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等项目,旨
在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和养老需求。

政府还加大了对重度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照顾
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救助和关怀。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通过救助金、物质援助和其他相关政策的发放,基本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和
强化社会救助体系,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03•【字号】厦府〔2015〕173号•【施行日期】2015.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厦府〔2015〕17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闽政〔2014〕5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闽政文〔2015〕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意见: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办法》明确将最低生活保障等8项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构建一个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市民政、卫生计生、教育、建设、国土房产、人社等部门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其中,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疾病应急救助,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救助,建设、国土房产部门负责住房救助,人社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红十字会配合政府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

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救助。

促进救助政策向适度普惠型延伸,救助对象向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和非户籍人口拓展,推行社会救助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协调发展,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努力消除社会救助制度的盲区,不断提高综合保障水平,健全统筹城乡的具有厦门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
道 “ 全 网 ” 安 。
会保 障建 设需 突破 的核 心问题 之一 。
中 国 社 会 救 助 体 系 的 现 状
2 0世 纪 9 0年 代 以 来 , 着 中 国 社 会 保 障 制 随 度 改 革 的 逐 渐 推 进 , 别 是 随 着 城 乡 居 民 最 低 社 特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全 面 实 施 , 国社 会 救 助 进 入 了 政 我 府全 面主 导 的新 阶 段 , 立 了规 范 化 、 度 化 、 确 制 体 系化 的 发 展 方 向 , 社 会 救 助 理 念 、 制 、 构 方 在 体 结
策 , 动 了社 会救 助 制 度 的设 立 、 善 和提 高 , 推 完 型 塑 了 中 国 社 会 救 助 制 度 体 系 框 架 ; 二 , 级 政 府 第 各
社 会 救 助 社 会 协 同 局 面 初 步 形 成 。在 坚 持 政 府 主导发展 社 会救 助 事 业 的 同时 , 始重 视 社会 开 力 量 的作 用 , 励 、 持 知 名 企 业 和 社 会 名 流 以 企 鼓 支
因此 , 社 会 救 助 体 系 问 题 人 手 , 何 进 一 步 从 如 整 合资 源 、 合职 能 、 合 制 度 , 建 制度 完整 、 整 整 构 相 互协 调 、 能 配套 的社 会 救 助体 系是 当前我 国社 功
求 的 物 质 和 服 务 援 助 的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它 是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社 会 稳 定 的 最 后 一 是
第 一 层 是 针 对 城 乡 贫 困 人 口 的 基 本 生 活 救 助, 以及 当前 我 国 针 对 农 村 “ 无 ” 员 的 五 保 供 三 人
养 。第 二 层 是 各 项 专 项 救 助 , 括 医 疗 救 助 、 育 包 教 救 助 、 房 救 助 、 法 援 助 以 及 就 业 救 助 。第 三 层 住 司

以保障基本民生为重点 推动社会救助体系转型

以保障基本民生为重点 推动社会救助体系转型

以保障基本民生为重点推动社会救助体系转型林闽钢【期刊名称】《中国民政》【年(卷),期】2015(000)005【总页数】3页(P20-22)【作者】林闽钢【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系【正文语种】中文刚刚过去的2014年,可以说是中国养老政策的红利年,2015年伊始,又有两项养老政策先后落地。

2月,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并就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投融资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人才保障、保障用地需求等作出了相关规定和政策优惠。

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

同时,刚刚结束的两会,李立国部长表示,民政部正在抓紧制定“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末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

我们有理由相信,2015,对于养老,也一定是个丰收之年。

让老人更有尊严地养老将不再遥远。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大力推进,特别是随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入了政府全面主导的新阶段,在理念、制度、体系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理念上,从传统的恩赐型救济理念向现代的公民权利救助型理念转变;在制度上,社会救助形式从临时性、随意式救助转向经常性、制度化救助;在体系上,社会救助内容从单一生活救助迈向多样化的综合救助。

随着我国全面加快深化改革的步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更加突出,特别是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将更加重要。

总体来看,由于我国社会救助体系还处于全面转型的发展阶段,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社会救助城乡发展不够协调,统筹发展仍处在初步阶段。

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第一章介绍社会救助体系是一个国家对弱势群体提供救助和保障的系统,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是一个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第二章国家层面的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国家层面的社会救助体系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平的基础。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已经逐渐完善,但仍面临着许多问题。

为了增强国家层面的社会救助体系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更科学的政策制定更科学的政策是构建国家层面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关键。

政策制订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弱势群体的需求和现实情况,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的救助手段,如补助、养老金和抚恤金等。

2. 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建立更完善的制度是构建国家层面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必要条件。

这包括完善社会救助管理的机构和人才队伍,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确保救助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3. 提高救助的效率提高救助的效率是保障救助体系公平性的基础。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调查和了解,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应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公开透明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地方层面的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地方层面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国家层面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

地方政府应该借鉴其他发达地区的经验,加强地方层面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

1. 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地方政府需要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建立更多的社会救助中心、庇护所和敬老院等服务机构,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2. 加强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并建立更为公开透明的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制度。

3. 加强社会救助的宣传工作地方政府应加强社会救助的宣传工作,提高弱势群体的意识和救助的知晓度,同时应建立更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便于弱势群体及时获取救助信息。

第四章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组织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对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

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

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1.制定统一的政策法规: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制定统一的政策法规,明确各部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推动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例如,可以制定一项全面的社会救助法,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内容,统一各地区的救助工作。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信息共享平台,将各部门的社会救助信息集中管理和共享。

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可以及时获取各地区的救助数据和需求,为社会救助的整合和协调提供依据。

同时,还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了解各部门的救助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协作与合作: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合作,共同推进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

例如,可以与财政部合作,整合财政资金,提高救助资金的利用效率;与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建立健康救助制度,满足特殊群体的医疗救助需求;与教育部门合作,推进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

4.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社会救助能力和意识。

通过培训,可以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其救助工作的操作水平。

而宣传活动则可以加强社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了解和认同,提高救助体系的社会支持和参与度。

5.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建立健全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进行绩效评估和风险防控。

通过评估结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救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协作与合作、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以及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来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与协调。

这些举措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利用效率,提高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

中国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

中国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
王增文;林闽钢
【期刊名称】《贵州社会科学》
【年(卷),期】2015(000)003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属公共事务范畴,在治理理论兴起、国民参与意识不断提升的形态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规划、决策、实施及评估监督过程中,国民未能充分参与甚至部分项目自始至终未能参与,而被动地接受“自上而下”的社会保障的“项层设计”的制度安排,这一方面会导致国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也对中国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产生阻碍效应,最终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政府的公信力.结合社会保障的制度属性,从保障国民参与权的角度出发,通过完善国民参与机制,增强社会保障部门的治理能力,从而为中国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积极的发展动力.
【总页数】5页(P128-132)
【作者】王增文;林闽钢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南京 210023;南京大学,江苏南京 210023【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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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管理改革》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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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与养老金协同改革研究
闫志刚 从信用监管迈向信用治理:机制、类型与边界
·90·
2023・12 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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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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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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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梅 王小虎 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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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H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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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创新]
赵艺绚 林鸿潮 迈向第三方风险规制:安全生产责任 刘淑春 金洁 市场主体监管治理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比较与研究]
张克 刘馨岳 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的理论逻辑与重点任务
张新平 周艺晨等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新加坡政府经 [数字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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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武经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着力实现六大转型
宋世明 程荃 新时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城乡比较
[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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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鹏 吴赐霖 推动老龄事业与养老产业协调发展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_林闽钢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_林闽钢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X林闽钢内容提要经历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正处于从覆盖到整合关键期。

本文从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现状出发,分析了政出多头、城乡分裂、制度分割和轻视服务等主要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的目标为:构建制度完整、相互协调、功能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多层次的/基础+分类0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定型化,同时,还从整合路径和在整合重点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社会救助体系体系整合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成员在陷入生存危机或无法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状况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和服务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0。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渐推进,特别是随着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我国社会救助进入了政府全面主导的新阶段,确立了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发展方向,在社会救助理念、体制、结构方面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理念上,从传统恩赐救济理念向现代公民权救助理念转变;在体制上,由随机救助模式向机制性救助制度转变,在结构上,正由保障基本生活向综合性救助体系转变,在对象上,正从绝对贫困人群的救助向相对贫困的人群扩展。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根据城乡居民生活的不同方面和需求的不同层次,从单项制度建设开始,逐步实现覆盖,再以点带面,来构建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

目前,经历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正处于从覆盖到整合关键期。

因此,从社会救助体系问题入手,如何进一步整合资源、整合职能、整合制度,构建制度完整、相互协调、功能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建设需突破的核心问题之一。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现状社会救助制度的四层结构初步形成。

目前,在我国初步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体系。

主体整合:构建中国多元化社会救助制度

主体整合:构建中国多元化社会救助制度


社 会 救 助 制 度 中政 府 责 任 的 主 导 性
社会救助制度是 由政府主导 , 保 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作为 国家权力执行机构, 政府在社会
救 助 制度 运行 中扮 演 着很 重要 的管理 者 的角色 。政 府 以缓 和社 会矛 盾 、 谋求 社会 安定 、 保 障社 会成 员生 存权 利与 增进 社会 福利 为 己任 , 承 担救 助贫 困社 会成 员 的责 任 。这 是政 府 和社会 不 可推卸 的基 本 责任 , 也是 维 护
稿) 》 , 并发 布通 知征 求社会 各界 意见 。2 0 1 0年 5月 1 5 E l , 民政 部 政策 法 规 司 、 社 会 救助 司在北 京 组 织 召开
公 民基本 生 活权利 的重要举 措 。
政府 是 我 国社 会 救助 制度 最 重要 的 主体 , 多元 化社 会 救 助制 度 是 以政 府 为 主 导 的 。这种 主导 性 体现 在 社会 救助 制 度 的构建 中 , 社 会 救助 资金 的分担 中 , 社会 救助 制度 的管 理 中。 ( 一) 在 社会 救助 制 度构 建 中体 现政府 责任 的主 导 性 改革 开 放 以后 , 我 国社 会 救助 制度 经 历 了一个 逐 步发 展 和变化 的 过程 , 目前 已具 有较 为 清晰 的 内容体 系 和结 构体 系 。虽 然我 国社 会 救助 制度 还 不是很 完 善 , 但 是 制 度 的发 展 都 是政 府 主 导产 生 的结 果 。我 国的各 项社 会救 助 制度 都是 依据 政 府颁 布 的相关 法规 、 政 策 而 实施 的。我 国 目前 已有 的社 会 救 助法 规 与 政 策基 本
社 会 保 障研 究 2 0 1 3年 第 2期

论述我国社会救助体系

论述我国社会救助体系

论述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是国家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保障其基本权益而建立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

这个体系为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以及临时遭遇突发性困难的人群提供了一定的救助和保障,旨在实现全民共享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发展。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多个方面。

其中,低保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石,是一项针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受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低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左右。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主要针对全国范围内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如孤儿、重度残疾人以及无法生活自理的高龄老人等。

他们由政府提供生活和护理条件,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临时救助主要是为突发意外、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造成临时困难的人群提供救助和帮助。

救助形式灵活多样,可以是提供一次性的经济援助,也可以是提供帮助就业、提供再教育等多种方式。

医疗救助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了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医疗救助分为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和农村居民医疗救助,由政府提供资金帮助参保人员支付医疗费用,从而减轻其医疗负担。

为了保障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我国建立了相关的救助机制和监督体系。

首先,救助对象通过社区、乡镇等基层组织提交申请,经过审查评定后确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其次,政府设立社会救助组织,负责对救助对象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救助服务。

再次,各级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使用的合法、公正。

目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解决了大量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并提升了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程度。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救助标准的不够透明、评估标准的不一致、救助力度的不足等。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确保所有有需要的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帮助和关怀。

社会救助体系改革解读

社会救助体系改革解读

社会救助体系改革解读社会救助体系是一个国家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多领域进行改革的体系,旨在提高社会公平、解决社会问题、改善人民生活。

社会救助体系改革是指对现有的社会救助制度进行调整、优化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需求。

本文将对社会救助体系改革进行解读,探讨其意义和影响。

一、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的意义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有着深远的意义。

首先,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可以提高社会公平。

在原有的救助制度中,一些弱势群体可能因为条件限制而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救助,而经过改革,可以更好地照顾到这些特殊群体的需求。

其次,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可以缓解社会问题。

通过改革,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可以得到满足,这能够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可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改革后的救助制度更为完善,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能够有效地改善人们的生活状况。

二、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的影响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的实施会对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首先,改革会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的质量。

改革后,社会救助机构会得到优化和整合,人们享受救助的过程会更加便利和高效。

其次,改革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改革后的救助体系能够更好地照顾到社会各个群体的需求,让每个人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从而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

最后,改革会推动经济的发展。

通过改革,弱势群体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扶持,他们也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做出贡献。

三、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的主要措施为了实施社会救助体系改革,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的措施。

首先,要完善救助标准和范围的设定,确保救助对象可以得到真正的帮助。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救助机制和体系,为救助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时,要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政策的衔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救助体系。

最后,要通过宣传和培训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的认知和支持,共同参与到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中。

四、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的前景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的前景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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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X林闽钢内容提要经历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正处于从覆盖到整合关键期。

本文从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现状出发,分析了政出多头、城乡分裂、制度分割和轻视服务等主要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的目标为:构建制度完整、相互协调、功能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多层次的/基础+分类0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定型化,同时,还从整合路径和在整合重点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社会救助体系体系整合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成员在陷入生存危机或无法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状况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和服务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0。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渐推进,特别是随着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我国社会救助进入了政府全面主导的新阶段,确立了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发展方向,在社会救助理念、体制、结构方面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理念上,从传统恩赐救济理念向现代公民权救助理念转变;在体制上,由随机救助模式向机制性救助制度转变,在结构上,正由保障基本生活向综合性救助体系转变,在对象上,正从绝对贫困人群的救助向相对贫困的人群扩展。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根据城乡居民生活的不同方面和需求的不同层次,从单项制度建设开始,逐步实现覆盖,再以点带面,来构建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

目前,经历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正处于从覆盖到整合关键期。

因此,从社会救助体系问题入手,如何进一步整合资源、整合职能、整合制度,构建制度完整、相互协调、功能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建设需突破的核心问题之一。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现状社会救助制度的四层结构初步形成。

目前,在我国初步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体系。

第一层是针对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当前我国针对农村/三无0人员的五保供养。

第二层是各项专项救助,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以及就业救助。

第三层是临时、应急救助,包括自然灾害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见义勇为人员救助。

第四层是补充社会救助(如图1)。

X本文研究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助。

图1中国社会救助体系总体框架社会救助政府主导格局全面形成。

第一,中央政府在对社会救助的认识上逐步完成了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转变,制定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推动了社会救助制度的设立、完善和提高,型塑了中国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第二,各级政府成为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并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和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等组织在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作用。

第三,政府通过公共财政和公益资金投入,为社会救助制度运行提供了资金保证,从而使社会救助制度所包涵的理念、规则及制度目标得以达成。

各级政府开始加大了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城乡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和社会救助机构的工作经费纳入到了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了对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

在中央财政投入的前提下,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的原则,落实了城乡社会救助资金,部分省市建立了专项城乡低保资金预拨制度,实行了专项管理、社会化发放。

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以2009年为例,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6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4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6%;城市医疗救助支出3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2%,农村医疗救助支出58.6亿元,比上年增长63.7%。

¹社会救助社会协同局面初步形成。

在坚持政府主导发展社会救助事业的同时,开始重视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支持知名企业和社会名流以企业或个人名义设立民办社会救助慈善基金,通过整合社会资金、壮大救助资源和提供服务等方面,为政府部门开展社会救助提供有力的辅助。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问题政出多头,协调化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决策监管体制,各政府部门从自身职能和利益出发,分别设立救助机构和配备人员,各自颁布政策,各自筹集和使用资金。

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系统呈现出/多龙治水0的局面,财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使用监督,民政部门负责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民救助、临时救助、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等;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援助;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农委扶持农村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建委负责廉租房救助;教委落实教育救助;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困;残联和妇联实施残疾人和妇女、儿童救助;慈善机构吸收捐助和开展慈善项目。

在一些交叉性的社会救助方面,如公安、交通、城管、卫生、民政等部门共同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方面,实行民政主管,卫生部门落实,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职工最低工资与最低生活保障之间的困难企业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患大病职工开展医疗救助。

这样的局面不仅不利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增加了社会救助的环节和运行成本。

城乡分裂,一体化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缺失。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基于身份制的社会管理模式,时至今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分治的格局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主要障碍。

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悬殊的城乡差距,不仅制度有别,就是同一项制度也存在标准、范围、机制上的差异。

在大力推进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迫切要求落实国民待遇,打破城乡社会救助的非对称性安排,从基本国情出发,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

制度分割,整体化的社会救助效能难以实现。

在全国的许多地方,出现了多重救助的简单叠加现象,在一些城市还出现20多项救助项目与低保直接挂钩。

º这种简单对接,直接导致了低保救助的/悬崖效应0,即一旦享有低保,其收入将大大高于临界于低保的边缘户的家庭收入。

而造成社会救助项目叠加的原因是缺乏相互的衔接配套,如专项救助与临时救助、灾害救助与应急救助、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低保与就业援助等相互间的制度分割。

因此,必须衔接整合各单项社会救助制度,使各单项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效能。

轻视服务,功能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还没有建立。

社会救助制度是一种多面向的制度安排,生计保障只是这一制度的目标之一,还要通过救助传递社会公正价值,矫正社会成员的社会问题,进而帮助社会成员融入社会。

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偏向制度的货币性救助,而忽略了其他制度目标,因此,在减缓贫困的同时,却也在客观上赋予了贫困对象一种/贫困0身份,带来了社会成员间的制度性社会断裂,总体上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融合功能尚不够理想。

目前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偏重于经济上的救助,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和人权观念的普及,社会服务应该提到与经济援助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把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有效连接起来是今后社会救助发展的一个方向。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的路径基于对我国当前中国社会救助体系存在问题的分析,可以把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的目标设定为:构建制度完整、相互协调、功能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多层次的/基础+分类0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定型化。

社会救助体系的横向整合:救助制度的互联、互补、配套。

在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成形的条件下,当前如何进行整合的议题主要有三个层面:第一,从消除社会成员的贫困出发,逐步完善各项救助制度,构建涵盖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司法、就业援助等在内的救助网络,实现救助制度的功能整合同时,做好正式救助制度与临时救助政策的相互配套,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均衡合理化发展;二是从提高救助效率出发,实现救助行政工作的衔接,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完善救助程序,整合救助资源,形成社会救助工作的联动机制,这有利于解决在实施救助制度中出现的救助遗漏和重复救助问题;三是从促进社会融入出发,在社会救助制度的各个环节中都要考虑促进就业、劳动自救因素,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助人自助的功能。

社会救助体系的纵向整合:城乡社会救助的一体化。

政府要坚持均等化原则面向所有社会成员建立公平的供给机制,既要坚持机会公平,保证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面前都有相同的权利和机会,也要坚持结果公平,保证得到救助的城乡居民有相同的救助效果。

按照这样的思路,目前,加快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的整合路径为:第一,制度补缺。

目前针对农村居民的很多制度滞后于城市,如医疗、住房、就业扶助等制度,要加快在农村的推广和普及。

第二,一个制度。

通过社会救助制度的并轨,把城乡分设的相同社会救助项目进行合并,统一缴费模式、统一计发办法、统一基金管理,成为/一个统一制度0。

可以首先对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并轨,要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测算方法,调整最低生活保障调整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时,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

第三,两个标准。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2010.4的基础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一体化是/统筹0而不是/统一0,因而在一段时期内,会存在救助水平上的差别,形成城乡居民分开实施的/两个标准0这样一个过渡阶段。

第四,协调发展。

通过社会救助体系的整合,既有城乡社会救助项目之间的整合,又有不同部门之间行政资源的整合,从而形成一个整体,从而使社会救助系统各要素发挥最大的效益;如整合社会救助的业务管理流程。

另一方面,调动社会救助各个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加强社会救助数据和信息的交流,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使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最大效率,为构建一个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打下基础。

社会救助体系的全面整合:多层次的/基础+分类0救助的集成。

按照构建制度完整、相互协调、功能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的目标,今后长期整合任务是:一方面要强化低保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救助等专项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灾害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与配套,另一方面要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等制度的衔接。

首先,在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内部制度整合方面,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确立它在社会救助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作用。

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加逐步把这一制度发展成为城乡居民收入补助制度,把低收入家庭纳入到救助范围,把救助对象从绝对贫困人群向涵盖相对贫困人群的制度发展。

其次,针对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载了过多的救助功能,以及其他救助简单地叠加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上的现象,要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甄别不同的救助对象,采取分类分层施保,即从低保家庭和低保对象本人的实际困难情况出发,将低保对象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原因和困难程度的不同提供差异化的保障,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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