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利用防伪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大案

合集下载

2019-国家税务总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word范文模板 (9页)

2019-国家税务总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word范文模板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篇一:十大典型案例:59家公司虚开1720份增值税发票十大典型案例:59家公司虚开1720份增值税发票 201X-01-14 07:09: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姜宏建我要评论分享到: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姜宏建通讯员梁涛报道本报济南1月13日讯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这十大典型案例是:1、枣庄市公安局破获王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8月,枣庄市公安局在国税部门的配合下,成功破获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被公安部经侦局列为督办案件。

该案涉及6个省115家企业,价税合计6.5亿余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挽回税款损失7000余万元。

同时,该案是201X年全国涉税领域第一起成功收网的集群战役。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青岛市公安局破获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破获了青岛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以安徽人郑某某为首的涉及7个省20余家受票企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滨州市公安局破获“7·06”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201X年8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滨州市公安局破获山东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经查,201X年11月至201X年12月,该医药公司以向当地农户收购中草药材的名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合计16.77亿元。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济南、菏泽市公安局破获“7·1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7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在公安部、省厅直接指挥下,济南、菏泽两地同时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要求精神,依法查处了一大批涉税违法案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目前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大案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案件查办过程中相关税务机关的职责不清,影响了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案件查处没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一些地区查处案件不及时,结案率不高;案件查处工作缺乏必要的考核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现就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确定案件标准、实行分类管理(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涉案税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按照查办形式分为组织查办案件和督促查办案件。

上级税务机关督促查办的案件,下一级税务机关应当组织查办。

(二)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查办的案件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上级领导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办的案件;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或者抗税,税款数额特别巨大、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违法行为涉及多个地区,在全国范围内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案件;国家税务总局认为需要组织查办的其他案件。

(三)省税务机关组织查办的案件包括: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或者抗税,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违法行为涉及省内多个地区,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国家税务总局认为需要省税务机关组织查办的案件;省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组织查办的其他案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衡水市国税局查获三起伪造出售虚开增值税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衡水市国税局查获三起伪造出售虚开增值税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衡水市国税局查获三起伪造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情况的通报【标 签】伪造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颁布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冀国税函﹝1999﹞106号【发文日期】1999-05-28【实施时间】1999-05-2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市国家税务局: 最近,衡水市国家税务局连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该市部分县域内发现有不法分子伪造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立即引起了衡水市国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果断采取措施,迅速主动出击,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侦查,严厉打击了发票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先后在武邑县、景县和安平县查获了三起伪造倒卖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目前,拘留、批捕犯罪嫌疑人6人,取保候审3人,查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199套,其中已虚开3本46套,开出金额202万元,税额34万元。

三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 一、武邑县查获倒买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案4月10日,武邑县公安局刑侦队根据群众举报,在武邑县西沙窝村南,将倒卖专用发票的刘国章 等4人抓获,其中买卖各2人,并搜查出5本专用发票,其中,“河北省发票”1本,“山东省发票”4本。

据犯罪嫌疑人供认:发票是从北京的陌生人手中购买,每本2000元,以每本6000元价格卖出。

经武邑县国税局、公安局到南皮县和山东省聊城市调查核实,查获的专用发票均属伪造的假发票,刘国章 等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景县查获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4月21日,景县国税局在审核河北三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纳税申报时,对1份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怀疑,经协查该票是假票,衡水市国税局配合公安局刑侦队,于23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旭光、刘庆利、张世强等6人抓获归案,现已将张旭光、刘庆利、张世强等3人逮捕,其余3人取保候审。

据犯罪嫌疑人张旭光(原安平县顺昌钢网厂厂长,个体工商户)等人供认:今年2月份张在北京认识一个自称叫郑新的南方人,郑称有专用发票出售。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主机共享代开票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主机共享代开票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主机共享代开票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06.06•【字号】冀国税函[2012]104号•【施行日期】201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主机共享代开票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冀国税函〔2012〕104号)各市国家税务局:为了维护全省国税机关执法形象,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根据总局巡视我省国税工作的反馈意见,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范围内,对税务师事务所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主机共享代开票”)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整顿内容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主机共享代开票行为进行检查,凡在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内提供该项服务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撤出。

二、清理整顿方法采取国税办税服务大厅自查、市局督导与省局全面核查的方式进行,各级国税机关按照省局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省局负责检查验收。

三、清理整顿时间安排第一阶段:自查,6月7-12日。

县(市区)国税局向市局填报主机共享代开票机器数量统计表(附件1)、主机共享代开票地点在国税办税服务大厅的明细表(附件2)。

各市局于6月10日前向省局汇总报送经过检查核实的统计表和明细表。

第二阶段:整改,6月13-25日。

税务师事务所在办税服务大厅提供主机共享代开票服务的,必须于6月25日前撤出大厅。

县(市区)国税局需向市局报送整改情况。

各市局6月25日前向省局报送主机共享代开票清理整顿统计表(附件3)和整改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6月26日-6月30日。

县(市区)国税局总结清理整顿情况并向市局提交书面报告。

各市局总结清理整顿情况并向省局提交书面报告。

省局对清理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总结全省清理整顿情况上报总局。

四、其他事项(一)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做好税务师事务所共享主机代开票服务撤出国税办税服务大厅的善后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08.08•【文号】国税发[1997]134号•【施行日期】1997.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局总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1997年8月8日国税发[1997]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最近,一些地区国家税务局询问,对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

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押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骗取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以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所列的方式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税款,或者未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所取得专用发票的份数,分别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是虚开的专用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的,应当从重处罚。

四、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特点及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特点及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特点及分析1. 案例背景近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其中,涉案金额巨大,而犯罪嫌疑人的手法也十分高明,避免了很多审核机制的监管,导致案件难以侦破。

2. 案件的主要特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主要特点如下:2.1. 涉案金额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案金额通常都非常高。

这是因为,虚开专用发票是指用于抵扣纳税人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而增值税是按照货物或服务的价值计算的,所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也非常高。

2.2. 犯罪手法高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犯罪嫌疑人手法高明,通常采用虚构、伪造等手法来制造假票据,从而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

此外,一些犯罪嫌疑人还利用涉案公司的盲区,通过虚开专用发票来偷税漏税,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2.3. 审核机制缺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往往被犯罪嫌疑人避开了很多的审核机制和监管手段。

例如,一些犯罪嫌疑人会采用树立虚假形象、掩盖自己、隐瞒行为等手段,从而防止被税务机关发现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

3. 案件的分析与反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突显了加强健全风险管理机制的重要性。

这也需要持续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应用,尽可能地减少税务管理中的漏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包括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追诉力度和公开曝光,提高企业、行业和全社会的合规意识。

同时也需要企业履行正当纳税的社会责任,加强内部控制,遵守税收法规,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需要落实加强税收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构建透明、规范、诚信的税收环境。

南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查处

南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查处

编者按增值税到底怎么啦?⾦华增值税⼤案余波未了,南宫⼤案烽烟⼜起,真叫⼈难以“消化”。

中央⼀位领导说得好:“这是政府犯罪”。

两地的党政领导都卷⼊了罪案;案犯意敢散发“公开信”,拖⼈下⽔,公开向法律叫板;65岁的锅炉⼯、⽂盲,本⼈不知不觉却成为两家公司的“法⼈代表”,甚⾄死⼈也能当“法⼈代表”;两地的税务局负责⼈不仅成为犯罪,却昏昏然,⼗⾜的市场经济下的阿Q犯罪。

⼘与赌同源,药与毒同源,⼤概是⼈类的天性,有⼈为官,有⼈为财。

但⼀种制度的设计,充满了诱惑和陷阱,难道不发⼈深省吗?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11⽉22⽇公布了河北省南宫市虚开增值税专⽤发票⼤案,共查出虚开增值税专⽤发票17587份,涉及全国35个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虚开发票⾦额10.65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1 .3亿元。

在这起偷税案中,犯罪分⼦活动猖撅,⼤胆妄为,怪事迭出,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市长敦促成⽴“开票公司” 南宫市发⽣重⼤的增值税专⽤发票案是与当地党委、政府原主要领导撑起的地⽅主义保护伞分不开的。

为了达到牟取暴利的⽬的,犯罪分⼦不择⼿段向全国各地散发了⼤量的“公开信”,公开允诺为对⽅虚开增值税专⽤发票的诸多好处。

⼀时间,⼩⼩的南宫市虚开增值税专⽤发票之风愈刮愈烈。

当记者问犯罪嫌疑⼈、河北巨龙公司甫官物资综合经销处原经理刘军,“你们是怎么想起开这个巨龙公司来虚开增值税专⽤发的?” 刘军说,市长,还有财贸副市长开会,税务局和⼯商局等职能部门都参加,然后让企业办起这个“联合体”。

市⾥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就让下边各个企业引税(通过虚开增值税专⽤发票把异地的税收引到本地区),引税的这个单位就叫“联合体”,实际上就是开票的单位。

记者问:“你到市⾥开会时,市长是怎么布置的?” 刘军说,市长让我们先成⽴⼀个公司,成⽴公司以后,让⼯商局、税务局给我们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证,然后再把发票给我们,让我们去开。

在看到虚开增值税专⽤发票的企业受表扬捞好处的情况后,各单位纷纷抽调精兵强将,成⽴专门开票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
行为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发票管理税收违法处理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4]536号
【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4.04.30
【实施日期】2004.04.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国税函[2004]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坚决遏制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凭证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通字〔2004〕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4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25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强
调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6]218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96.11.22
【实施日期】1996.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
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6]218号1996年11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在全国推行10个月以来,在各级国家税务局的积极努力和有关企业的配合下,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为了加强对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管理和稽核,总局在1995年底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233号)中曾明确要求各地将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值税发票数据上报到总局进行稽核,在今年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国税发[1996]139号)中又
一次重申和强调了对此项工作的要求。

但到目前为止,据统计,各地1至9月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税专用发票上报到总局的仅为1.5万笔,致使整个稽核系统不能有效运转,严重影响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期间上报情况比较好的地区是河北、贵州、宁波、安徽、河南、山东、广西,比较差的地区是湖南、青海、新疆、北京、辽宁、湖北。

为此,总局决定从1997年1月起,定期对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就有关稽核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虚开增值税案例案例

虚开增值税案例案例

第4期(5-17):虚开增值税票案例本期案例无需作答,仅作为营改增政策实施的配套普法资料之一。

篇一: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妄图投机取巧牟取非法利益。

4月12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单位枞阳县某棉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3年7月,枞阳县某有限公司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江苏省某纺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税款合计222836.83元,价税总计1936966.80元。

江苏省某纺织有限公司在取得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枞阳县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某从中收取开票费3万元,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

案发后,被告人鲍某向枞阳县公安局退出被告单位枞阳县某棉业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3万元。

篇二:不合法经营,却想通过投机取巧的手段非法获利,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近日,侯马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孟某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他人为其所在公司虚开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对其所在公司判处罚金20万。

2012年5月份,被告人孟某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为公司采购的部分铁矿粉不带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公司能抵扣销项税款,同月21日,孟某以面值9%的价格从辽阳市弓长岭区某矿业有限公司郭某(另案处理)处,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张,虚开税款共计318579.34元,后孟某所在公司将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侯马开发区国税局全部认证抵扣。

2013年7月31日,被告人孟某到临汾市公安局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投案,如实供述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并将用于抵扣的税款全部退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以公司名义让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让公司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为直接责任人的孟某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02.03•【文号】国税函[1997]72号•【施行日期】1997.0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1997年2月3日国税函[1997]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国税发[1996]139号)中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停止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由于新版软件未能按时到位,一些需要开具百万元专用发票的企业尚未安装防伪税控系统。

为此,一些地区税务部门要求继续保留代开的办法。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1997年各地税务机关可以继续为纳税人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税务机关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继续使用,原防伪税控系统的代开软件,待新的代开软件研制完成后再予更换。

因此,发票左上角的密码仍为60位,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不含字母。

三、对纳税人购货取得由税务机关在1997年1月1日后用原代开软件开具的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在地税务机关应按规定进行审查并予抵扣税款。

停止代开的地区,应将上述精神及时通知到基层税务部门,避免发生对原软件代开的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等问题。

税务稽查大案要案精选(河北V1.0)

税务稽查大案要案精选(河北V1.0)

河北省秦皇岛 911303513 911303513 市山海关开发 陈国瑞、男 20043181X 20043181X 区渤海乡金庄 漂浮厂
怀安县瑞达洗煤 怀安县瑞达 2017年 11 有限公司虚开增 洗煤有限公 度 值税发票案 司
河北省张家口 911307285 911307285 市怀安县头百 杨艳军、男 767604592 767604592 户镇头百户村
河间市振州纺织 河间市振州 2017年 22 贸易有限公司骗 纺织贸易有 度 取出口退税案 限公司
130984554 55448205- 河间市兴村镇 柴霞雨、男 482056 6 赵庄
河北亿尔沃电力 河北亿尔沃 器材有限公司虚 2017年 23 电力器材有 开增值税专用发 度 限公司 票案
911309845 911309845 河北省沧州市 王国瑞、男 795599455 795599455 河间市
4
廊坊市军荣商贸 廊坊市军荣 2017年 有限公司虚开增 商贸有限公 度 值税专用发票案 司
河北省廊坊市 131003347 347798410 广阳区万达广 李汝杰、女 798410 场3-2-2113
5
唐山凯信金属材 唐山凯信金 料有限公司偷税 2017年 属材料有限 虚开增值税发票 度 公司 案案
河北省邯郸市 130435320 320073233 曲周县白寨乡 张荣光、男 073233 塔寺桥村东
魏县永腾棉纱厂 2017年 魏县永腾棉 14 虚开增值税专用 度 纱厂 发票案
河北省邯郸市 130434329 329682609 魏县张二庄工 王希堂、男 682609 业区
曲周县旺鼎纺织 曲周县旺鼎 2017年 15 有限公司虚开增 纺织有限公 度 值税专用发票案 司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公布日期】2001.07.17•【文号】国税发[2001]81号•【施行日期】2001.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国税发〔2001〕81号2001年7月17日)近年来,全国各级税务和公安机关协同作战,相继开展了各种专项治理和集中统一行动,尤其是去年8月份国务院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以来,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加大了对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犯罪的打击力度,成效显著。

但是,当前涉税犯罪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涉税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大要案件频繁发生,伪造和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仍十分猖獗,偷税违法犯罪活动还相当严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各地税务、公安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合作,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确保国家税收的稳步增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现就税务、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涉税犯罪的严打态势。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决定》确定的今年工作的重点,联合行动打击的重点是骗取出口退税、偷税以及虚开和制贩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对重点地区的专项检查和重点打击行动,集中力量侦办一批严重破坏税收秩序的大案要案,尽快扭转全国涉税犯罪的猖獗势头和税收秩序的混乱局面。

(一)要继续做好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将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各地税务和公安机关要再接再厉,扩大战果,以国务院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以来发现并查处的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加快查处进度,加大追捕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蔓延。

沉重的代价——关于27户纳税人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引发的思索

沉重的代价——关于27户纳税人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引发的思索

偷税 8700 多元 。采用此种手段取得发票的共 10 户
首先 , 应审查发票的真实性 。目前专用发票防
纳税人 ,发票 23 组 ,偷逃税款 7 .76 万元 。
伪共有三个标记 : 一是水印的税徽防伪图案 , 二是
手段之三 ,发票来自第三者
用有色荧光油墨印制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 三是
某纳税人于 1997 年 11 月和 12 月 ,先后两次购 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制的防伪字和防伪团花 ; 票面迎
票 ,偷税额为 2 .8 万元 。在案件中以类似手段取得发票 94 年或 95 年) , 第 7 位代表批次 ( 分别用 1 .2 .3 .4
沉重的代价 。
瓦房店市国税局闻风而动 , 决心以最短的时间侦破
5 月 19 日 , 瓦房店市国税局 、公安局联合召开 此案 , 于 4 月 13 日 , 主动争取公安局的支持 , 联手
了 “打击偷 、抗 、骗税专项处理大会”, 对接受河北省 办案 , 共抽调了 13 名税务干部和公安干警组成 “税
南宫市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 27 户 纳税人进行 公 警联合追查组”,于当日投入追查工作 。
- 26 -
财 ,竟置税法于不顾 ,不择手段地进行偷逃税 。可怕
要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 , 税务机关也应从此
的侥幸心理 , 昧心的利益驱动 , 使他们竟敢铤而走 案中进 一步总 结出对发 票管理 、稽查 的经验 和规
险 ,其手段五花八门 。
律 ,在防 、查 、打上下功夫 。防 :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五色土
沉重的


———关于 27 户纳税人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引发的思索 毛桂红 刘奎祚
一起轰动全国的河北省南宫市虚开增值税专用 深处敲响了一次警钟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
系统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6.06.27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
正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
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06年6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纳税人有义务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使用一机多票系统。

二、一机多票系统是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一套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三、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范围:原则上为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商业零售和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

四、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时间紧、工作量大,希望纳
税人能够按照主管国税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培训、升级安装。

在培训、升级过程中给纳税人带来的诸多不便,请予以谅解。

五、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的组织实施由国税机关负责,一机多票系统的培训、升级和安装调试等工作由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负责。

技术支持热线电话:96087666。

2006年6月27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
销行为的通知
【标 签】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
【颁布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冀国税函﹝2003﹞170号
【发文日期】2003-04-15
【实施时间】2003-04-1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3]23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总局要求迅速下发贯彻执行。

各市对此通知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并对过去已发生的类似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坚决杜绝开具虚假发票行为的发生。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防范假冒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防范假冒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防范假冒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1.12.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1.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防范假冒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的公告近日在互联网上出现假冒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假冒网站页面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完全相同,但假冒网站的网址为:,请广大纳税人及有关单位、个人提高警惕、加强辨识。

如需要查询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发票的真伪,请登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在办税专区“发票真伪查询”中验证发票真伪,还可以通过拨打河北省国家税局纳税服务热线(0311-12366)查询发票真伪。

特此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利用防伪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
大案件的通报
【标 签】防伪税控系统
【颁布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冀国税发﹝2001﹞214号
【发文日期】2001-12-10
【实施时间】2001-12-1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市国家税务局:
自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以来,我省先后发现和查处了两起伪造身份注册虚假商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大案件。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邯郸“4、12涉税案”
2001年4月,邯郸县发现“邯郸县鑫泰物资有限公司”、“邯郸县鑫盛物资有限公司”、“邯郸县华兴物资有限公司”以及“邯郸县华丰物资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涉嫌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邯郸市国税局、公安局、检察院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经过4个多月艰苦工作,共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事实证明,该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的团伙犯罪。

共从税务机关骗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415份,涉嫌虚开249份,作废48份,失控118份,虚开销项税
额1882.63万元,销售额12288.50万元,价税合计14171.13万元。

经调查,邯郸县鑫泰物资有限公司登记法人代表:李群山,注册资本50万元。

2000年3月20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期被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认定开票限额为百万元。

自2000年3月29日至7月14日,共骗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20份,涉嫌虚开销售
额4075.36万元,销项税额628.仍万元。

邯郸县鑫盛物资有限公司登记法人代表:马中华,注册资本50万元。

2000年9月18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期被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认定开票限额为百万元。

自2000年9月18日至12月25日,共骗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140份,涉嫌虚开销售额3951.13万元,销项税额599.87万元。

邯郸县华兴物资有限公司登记法人代表:华树峰,注册资本50万元。

2000年10月25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期被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认定开票限额为百万元。

自2000年10月25日
至12月4日,共骗购电脑版增值税发票85份,涉嫌虚开销售额3462.57万元,销项税额523.75万元。

邯郸县华丰物资有限公司登记法人代表:张太茹,注册资本50万元。

2001年2月23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期被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认定开票限额为十万元。

自2月23日至4月4日,共骗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70份,涉嫌虚开销售额799.44万元,销项税额130.38万元。

以上共骗购专用发票415份,虚开249份,失控118份,作废48份。

涉及河北省境内石家庄、唐山、沧州、衡水、秦皇岛、邢台、保定、张家口、邯郸等9个市;涉及外省的有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等7省1市。

4家公司是安梅、王怀玉、华合忠、崔志强、秦运海等人(均为邯郸当地人)预谋成立的,成员还有杜振堂、曹壮峰、田运喜等人,注册登记时使用虚假身份证,从业人员名单也是编造的。

“公司”成立后,采取通过熟人介绍、贿赂等手段,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肆虚开,按专用发票票面金额的1%-3%收取手续费,同时以每本2500、3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伪造的河南、山西、河北等地版本空白专用发票,虚开后用于抵扣进项税款。

邯郸县国税局税务干部张平(税政科原科长)、高书平(原税政科科员)、阎春生(东辛庄所原所长)、杨利民(南堡所原所长)涉嫌渎职犯罪被依法逮捕,申超俊(征管科原科长)被刑事拘留。

案件查处过程中,邯郸市国税局已在本辖区开展了发票协查工作,追缴入库税款48.2万元。

对涉及外地的发票,已通过“金税工程”网络进行协查。

二、深圳市国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深圳市国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国杰公司),于2001年1月17日办理的营业执照,注册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

2月6日办理税务登记证,2月19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管理。

批准该公司使用专用发票的种类为四联电脑版(授权)十万元,月购票数量为40份,每月购票次数为一次。

“国杰公司”从2001年2月19日被认定一般纳税人到2月28日的9天时间,连续三次申请购领电脑版增值税专业发票共计340份。

3月5日该公司纳税申报,销售额14097万元,销项税额2396万元,进项税额为2394万元(未提供进项税票和抵扣明细表),应纳税额为2.5万元,税款以现金入库。

稽查人员到其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已人去楼空,没有找到账簿及其他凭证。

检查其银行帐户,仅有存款1400多元,未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

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犯罪嫌疑人郭某、刘某及涿州市国税局两名税务干部,于2001年5月15日被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对在逃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上网进行通辑。

截止目前,已证实“国杰公司”对外虚开专用发票135份,涉及金额10858万元,税
额1828万元,价税合计12686万元,其它201份发票尚在失控中。

三、犯罪的特点和手段这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具有团伙化、智能化犯罪的明显特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团伙作案。

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犯罪成员既有本地人也有广东等地专门从事虚开专用发票活动的犯罪分子。

(二)以注册商贸公司为掩护,骗购并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虚开专用发票。

(三)利用伪造身份证,骗取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速战速决的“游击战”方式,作案周期短,作案时间为几个月左右。

(五)内外勾结作案。

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税务干部,使之为其犯罪活动提供方便。

(六)营业初期“销售额”明显偏高或注册资金与“销售额”之间的关系不符合逻辑。

邯郸县4户“公司”注册资金都是50万元;涿州国杰公司开业当月申报销售额就达1.4亿元。

(七)购买和使用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抵扣,申报和缴纳少量增值税,以掩盖其犯罪行为。

(八)利用税务机关部分人员的麻痹思想,或通过特种关系,在一个月内频繁购买专用发票。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堵塞漏洞以上两起利用防伪税控系统虚开专用发票特大案件的破获,反映了同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各级国税局应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认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意义,加强税务部门内部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要针对两起案件的犯罪特点和动向,结合商贸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相应对策。

要采取措施,强化培训,加强税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要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在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方面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制度到位,责任到人。

今后,各市要加大稽查力度,凡属各市自己发现并且查处比较及时、有力的,要给予肯定和表扬;凡属被动查处、隐瞒不报、不查的,除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