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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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三条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8:30-11:30,12:30-17:30(售前、售后值班时间:17:30-20:00)

2、周末值班:8:30-11:30,12:30-17:30

3、对于需要延长上下班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自行调整,经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字确认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考勤登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考勤登记次数:一日两次,即上班登记一次,下班登记一次。

3、考勤登记时间:考勤登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因公外出不能登记考勤:因公外出不能登记考勤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参与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第五条加班管理

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正常工作的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单》必须事前当日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员工自愿加班。

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登记考勤,没有考勤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考勤登记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入加班。

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调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调休形式补休的,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加班申请单》在人事行政专员处领取,员工填写完后经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人事行政专员保管。加班统计周期为本月1日至本月31日。人事行政专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汇总存档,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第六条调休

1、员工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的条件下当月和次月完成,过期作废,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单》,《调休申请单》在人事行政专员处领取,员工填写好后交由部门领导审批,再交由人事行政专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后签字、总经理签批。填写并履行完成审批手续后交由人事行政专员保管。

2、当月调休最小单位按4小时计算。

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4、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赔偿。

第七条各类假期规定

1、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休病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30%。

2、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申请单》在人事行政专员处领取,员工填写好后交由部门领导、总经理签批。填写并履行完成审批手续后交由人事行政专员保管。

3)休事假先扣除当月加班天数相等的工资,加班工资扣完后按天数扣除日工资的100%。

3、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期7天。

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使用,并须一次性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婚假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领导、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丧假

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亲属关系以户口簿记录为准),上海市的可享受一天丧假,外省市另加路途二天,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需延假的,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丧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第八条缺勤规定

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登记者,视为迟到/早退。当月累计3次(含3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当月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扣款50元。若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按4小时事假计。

2、旷工扣款规定:

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月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4)每月无故迟到10次及以上,按旷工处理,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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