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学习评价机制: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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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学习评价机制: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核心

摘要: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就社会个体而言,每一个学习者所具备的学习能力是整个终身学习体系结构中不可欠缺的基础条件;每个学习者的所学如何终身评价则是一个根本;终身学习成果与能力的评价是贯穿每个学习者整个人生的重要结构环节,也是衡量终身学习体系构建的重要指标。

关键词:终身学习;评价体系;评价模式

由于传统的教育模式使我们的观念往往把学习成果建立在学校教育上。即,接受正规教育后获得相应的证书。如大学毕业证书、经国家考试获得的资格证书等。而一些非正规的学历,如函授大学、电视大学、自学考试等形式的证书虽然从形式上被认同了与正规的学校教育的同等价值,但仍有轻视甚至不被认可的倾向。另外由各个行业、领域的机关、团体等根据本领域的需求而实施的学习活动而相应颁发的证书,基本不存在着任何流通价值。这种情况最终导致了一个畸形的现象,即,惟学历、惟正规教育而重的学历主义思潮的泛滥。传统的教育模式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划分了前后两部分。前面的部分是对后面部分的社会活动而准备所必需的知识、技术。这样,教育完全集中在青少年时期。导致这样的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现有的教育模式对成人期教育和学校外教育认识上的淡薄。同时,社会生活的高度化和组织化,人才的培养和分配的机能使学校逐渐演变成为向社会移动的手段和通道。反而学校教育本身对人的培养机能逐渐发生退化。这样的结果最终导致了社会对以各个层次毕业的人就有相对层次上的划分。即,取得高学历的就可能获得较高社会地位的机会,相反学历低下的、非正规院校毕业的就可

能不存在与前者相同的机遇。

在这样的教育环境里,什么阶段在什么学校接受教育往往就成为人的命运中最重要因素,形成了忽略人的个性、创造性,以单纯依靠高学历的排位来支配人生命运的畸形现象。改变前述不均衡局面,只有对非正规、非正式的学习成果予以社会性评价与认可才是决定性的措施。特别是终身学习体系建设起步阶段,只有非正规学习成果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才能逐步减少终身学习普及与发展的障碍。因此,终身学习的评价激励机制成为整个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一、终身学习评价体制的理论依据

关于终身学习评价体制的研究,日本著名教育学家池田秀男认为,在以终身学习体系的创建为目标的过程中,“终身学习力”是根本性的条件。所谓终身学习

力,就是推行发展与创造性教育和自主学习的动力。这其实也是终身学习思想的突出特点及其人道与和谐精神的体现。从学习内容角度看,终身学习力可分成知识技能(含社会技能与言语技能)的学习能力、品德与公民修养的学习能力、精神心理发展的学习能力、享用(精神与生活享用)性的学习能力等类别;从活动过程的创造程度看,终身学习力可划分成接受型学习能力与研究创造性的学习能力等类别。这些类型的结构组合,就会形成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不同活动体系。

因此,作为一个系统的终身学习体系,在其构架的设定与条件的整合中,最根本的是如何进一步开拓社会个体的学习能力。但是,人作为学习的主体,他的内在需要和内在潜力得到满足与挖掘就需要注重开发终身学习主体的动力体系。这是因为,人的自主学习活动的实际开展都是要有条件的;条件不具备,学习活动就无法实际开展。其中学习动机(包含需要、兴趣、意志力等)和学习能力(包含方法、技能、习惯、必备基础等)是自主学习的内在必要条件。而外在条件,是指学习活动的社会条件,主要是学习资源、学习机会,以及配置与运用此二者的社会机制。即评价机制。因此,学习资源和机会的配置机制,除指市场运作、政府调控外,当然也需要包括终身学习成果的社会评估与激励作为有力的支撑。

从终身学习理论发展角度而言,学习终身化概念的提出大大超出从夸美纽斯开始到斯宾塞等近代力倡普及国民教育体系的教育思想家的眼界。它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教育思想是将教育作为更新劳动过程所需现代知识、开发人力资源以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工具性地把人的发展凝结成资本投资来对待的观点。所以,基于这样的角度,在终身学习评价机制中,学习者本身是重点,推崇学习的自主性和实用性是核心。即,学习是社会成员实现自身发展的过程,而不是单纯追求经济目的和实现社会控制的工具。学习是自主活动,是强调自我驱动和自我资助,强调强化动机与提高能力,强调自主选择与安排。所以,终身学习评价机制的设定可以从学习方法、技术与过程等符合学习者的特点,有力地促进学习者走自己的独特发展道路。

从当前国内外终身学习体系的研究趋势来看,其中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一个完善的终身学习体系需要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实现教育普及化和开放化。即,从小学开始到大学的专业教育与高职院校的职业教育,以及其他成人院校的教育,要交叉结合、相互沟通,真正给社会成员开辟出多种多样的成才道路。这种趋势也是终身学习评价机制设置的主要前提。由于当前各国都处在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初级阶段,构建与发展好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与终身教育体系及职业培训体系,都是奠基与主干性关键措施。只有这些前提条件形成了有效的融合贯通,才能合适地对每一个学习者进行适当的评价。此外,学习资源配置与学习文化氛围的形成,作为社会终身学习活动的保障与支持系统的主要构成方面,在终身学习评价机制中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说明了有了学习资源和机会的配置机制,就会牵涉到资金的投入与分配。作为投入与产出的结果,学习者的学习的结果,也必须有宽阔的视野与多方面手段进行评价与活用。

二、终身学习评价体制的主要模式

迄今为止,在我国各种终身学习活动表现的日益活跃。一方面,每一位学习者比之以往在学习机会上有了极大的充实;另一方面,随着学习机会的扩大和学习者的学习意欲的提高,如何让所学更好地为地方社会的发展而服务,即还原社会的问题也随即更为凸显。但是正如前文所述,尽管在学习机会与学习环境上有了较大的改善。可是,在地方社会层面上的各种教育与学习活动依然无法与正规教育相比,突出的一点就是这些教育、学习活动都有自身特有的评价标准与对象,不能像学校教育为代表的正规教育以考试的模式来完成评价。

因此,在终身学习评价机制的形式内容上,应该充分注意到有别于学校教育固有的期末考试类型的评价模式,而将着重点置放于地方社会的各个组织、机构上实施开展的各项有组织进行的学习活动上,从参加学习时间和次数两个方面予以评价和成果认定。根据这种评价模式,超越了原有的行业性质的技能培训等模式,每个学习者在参加了地方社会中组织型学习活动的一定时间之后,以一定的时间作为计算单位,并根据时间的长短进行,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并根据时间数实行“学分累计加算”对学习者的学习成果予以评价。这是作为学习成果通过学习时间量的加算,并由学习记录得出的评价方法,即“终身学习学分评价法”。根据这样的评价模式,取得一定学分的学习者可以相应的在各自行业的职称晋升以及工薪、福利等各个方面给予同正规教育学习者相同的待遇。

例如,日本的文部省对终身学习评价机制中规定,对社会成员在社会上参加的学习可以作为在学校学习的学分;科目履修生在大学公开讲座参加的学习,可以算作相应的学分等等。在达到一定的学分之后,可根据此来进行有关方面的调整。如工资待遇上的改善、大学的入学资格及从事社会教育活动的参加资格等等。并且在“公式的”和“社会的”两方面进行认定。

另一个评价方法则是不仅只看参加有组织化的学习量,还要包括自我学习和相互学习在内的量度来进行学习成果的评价。这个评价方法不计较学习者在何处用何种方法多长时间学习了什么并取得了何种成果,更多地着重于学习者的学习经历过程。这样的评价方法称为“公文记录式评价法”。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了以下方面:

(1)个人的学历、职历以及社会活动等在内的履历表;(2)从自己人生过程中重要事件以及相关经验中所学到的具有实践意义的知识与技能的记录;(3)各种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学习计划书和该计划书可能实施的说明书;(4)迄今各种能够证明自己具备某种技能和专长的证书、成绩单、发表的作品或出版物以及记载参加相关学习活动报纸、杂志等资料。

关于这种评价模式,在欧美和日本等少数国家逐渐得到了认同并且在进一步的扩展当中。显然,这样的评价模式在我国当前终身学习事业尚未得到全面普及时,单纯地通过学习活动履历书这样的形式来对学习成果进行认定还有较多实际困难。但是,公文记录式评价法正是基于学习者个人的经验,将学习或活动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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