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主义到法团主义_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国家与专业团体关系的演变
从“行政吸纳社会”到“行政吸纳服务”中国国家-社会组织关系的变迁——以D市S镇志愿者协会为例
践场域 [9] ꎬ社会组织在日常实践中面对的也主要是地方政府ꎮ 对于特定的地方政府而言ꎬ随着时间的
和动态性ꎮ 那么ꎬ在特定地方ꎬ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会发生什么样的变迁? 如何理解这种变迁?
重属性” [3] 决定了其与政府之间动态、复杂而又多变的关系ꎮ 随着社会组织与国家的互动逐渐开始围
绕地方政府展开ꎬ在地方ꎬ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更为微妙 [4] ꎮ 在地方场域之内ꎬ地方政府与社会
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动态的ꎻ理解其复杂性和动态性ꎬ既是理解我国国家 - 社会关系的重要窗口ꎬ
也是理解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关键ꎮ 在地方ꎬ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这样
织只有“ 嵌入” 国家中ꎬ才能获得发展空间ꎻ另一方面ꎬ在实践中ꎬ社会组织的发展不仅需要国家的认可ꎬ
同时也需要社会的支持ꎮ 据此ꎬ张紧跟提出了“ 双向嵌入” 的概念:社会组织“ 嵌入” 国家以获得合法性
和资源的同时ꎬ又扎根于本土社会以获得民众支持ꎬ从而实现自主性扩展 [20] ꎮ 除了社会组织对国家的
嵌入ꎬ政府同时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而“ 反嵌入” 社会组织中:一方面ꎬ国家通过市场竞争为社
会组织的发展提供空间和渠道ꎬ刺激社会组织的兴起和发展ꎻ另一方面ꎬ国家通过直接扶持具有国家背
景的社会组织甚至是官办组织ꎬ强化了其在特定领域的引领 [21] ꎮ 上述概念都强调国家在权力关系中的
务的质量和水平ꎬ国家对社会组织更有可能“ 支持” 与“ 配合” ꎬ即“ 行政吸纳服务” [19] ꎮ
在国家 -社会组织关系的“ 策略” 研究中ꎬ当下研究主要关注政府的策略 [7] ꎬ但是ꎬ也有学者关注强
专题三:政社关系
三、思考与总结
1、当今社会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原因在哪里?
第三种补充的力量出现 当今世界的公共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公民的自觉自主能力不断加强
未来政府消失的可能性很小但是我认为未来必定是社会力量逐渐强大 的趋势,尤其是对于我国来说,社会组织的发展起步和程度都低,社 会组织必定是一个时代和未来的趋势,所以得到了很大重视。
康晓光认为: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应成为政府甩包袱的借口, 不意味着社会组织足以包打天下,而是意味着政府不再垄 断公共物品供给,意味着允许社会组织存在,允许社会组 织为社会服务,意味着政府与社会组织更加广泛、更加深 入、更加有效地合作。
费梅苹也指出了现阶段政社关系的特点: 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机构扩征并存; 政府服务购买和资源控制并存; 社团职能替代和关系依附并存; 政府与社团契约合作和行政隶属并存。
公民
总结:
我认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本质是如何分配社 会资源和社会责任,目的是为公民提供效率更高 质量更好的公共服务。双方是相互具有独立性的 基础上进行是相互协作关系,政府给予社会组织 必要的支持和监督,社会组织作为补充在政府和 市场之外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
支 持 、 监 督 补充、提 供公共服 务 提供公共物品 与公共服务
公民
监督
社会组织
谢谢~
2014.10.14
[4]康晓光,韩恒. 分类控制_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 社会关系研究
[5]方国平.新型政社关系的重构_上海市的探索 与实践 [6]朱建刚.论基层治理中政社分离的趋势_挑战 与方向 [7]张劲松.政社关系的时代困境与协同途径 [8]康晓光. 转变政府职能_构建_小政府_大社会 _的社会管理模式
一、关于社会组织的研究论点
20世纪80年代理论范式关注权威和民主强调政府作用社会的作用不太关注90年代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受到重视新范式倡导者开始重视社会领域及民间的力量国外学者对于我国社会研究先后提出市民社会准市民社会国家领导的市民社会法团主义等社会治理模式的概述2政社关系研究学者观点学者的讨论的主题主要是以政社分离和政社协作及其途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主1围绕政社分离和政社困境的观点朱建刚认为
中国社会性质的两次转型与中国历史的三个阶段
中国社会性质的两次转型与中国历史的三个阶段或者说,划分中国三个历史时期并作为两次社会性质转型的决定性事件是:“中央集权制政府”的建立和“现代化”进程的展开。
一、中央集权制政府的建立是社会完成第一次转型的依据和标志在中国大地上,今天已经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居住遗址超过7000处,早先相对分散的人群,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间,最后都逐步选择了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接受了后来被人们称为中华文化那个思想格局,并在小区域逐步实现政治整合的基础上,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代,最终完成了整个民族的政治整合,建立起中央集权制政府。
这是中国社会的第一次转型,转型的三大要点是:经济上是以农业生产技术普及为主导的“第一次全球化”过程,政治上的关键和标志事件是稳定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机器的建立和强化,思想与文化上成长了统一的汉字和中华文化。
加速实现转型的时代是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完成了中央集权制政府的建设,最后是在汉武帝手上得到巩固和完善的。
与欧洲国家的历史演进过程相区别,近代西方国家的中央集权制政府建设,是与资本力量的兴起和对外扩张过程和工业革命同时发生的,因此马克思才有可能在这样的典型的欧洲经验基础上,把资本作为主导一切的积极因素来对待,把政治权力建设和技术革命成就都化约为资本主导的结果,没有这个共时性,马克思这样的叙述就不会产生。
欧洲中心论历史观的一个核心认识是资本具有主导一切的力量,没有资本就没有现代社会的一切。
这与中国的历史演进过程和经验,是明显不一致的,中国的中央集权制政府建设与资本主导力量上升没有任何关系,与工业革命也不是共时性事件,认真对照欧洲和中国的历史过程,足以否定资本至上的伪历史观。
欧洲政治经济诸方面(包括政治经济和技术)的重大变迁,实际上是集中在近代一次完成的,而中华民族是两次转型的结果,这是中国与欧洲历史重大区别的第一个特点。
秦汉以降,中国历史有2/3以上的时间,是在统一的中央集权制政府的管治之下,早先占据主导地位的部落自治和邦国林立局面已经结束。
自由、市场与国家
何为国家
从本质上看,国家核心职能是阶级统治。随着社会的发 展,阶级矛盾逐渐趋于缓和,国家职 能也相应变迁,阶级统 治职能逐渐减弱 ,社会公共管理职能逐渐加强。现代社会的 国家职能日益主动化, 国家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与服务职 能,如向国民提供公平的教育、卫生 、 福利和全方位的安 全,为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提供必要的关注,对国有资产进 行监管 ,经营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工业等等。尤为重要的 是,从市场的向度看, 国家成了一定范围内合法且唯一地行 使公共权力的制度安排,它通过设计不同的产权形式来实现 收入的最大化,因为国家界定产权结构,因而国家理论是根 本性的,国家是解释经济增长或衰退的根源之一,国家理论 必须对造成无效率产权的政治一经济单位的内在倾向作出解 释。所以,对国家与市场关系的论说以及关于市场的理论就 逐渐成为国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学 界研究国家 理论绕不开的结 。
什么是市场
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市场主体的个体利益与国家利 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市场主体的个体 行为与社会经济总 体平衡的矛盾,市场调节机制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 不仅给市场主体 自身带来难以预料的风险,还会对社会整 体的平衡、利益和安全带来难以把握的威胁,这就 使得要 有一种市场之外的力量来干预市场的运行。从市场经济的 发展过程看,国家是这种最早、最恒久的外在力量,国家 与市场的博弈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与市场的三 层含义相适应,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状态也有三种:一是当 市场作为商品交易场所时,表现为国家对市场的管理与服 务关系;二是当市场作为经济关系的总和时,表现为国家 对市场的调控关 系;三是当市场作为调节机制时,表现为 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这就为国家与市场关系理论的研究奠 定了深厚的实践基础。
市场与国家——阶级与文化
第七讲 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
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的差异 政府、市场、
政府是以强制方式(行政命令、 政府是以强制方式(行政命令、以权力为中 介)满足公共利益 市场是以志愿方式(自由交易、 市场是以志愿方式(自由交易、以货币为中 介)满足私人利益 第三部门是以志愿方式满足公共利益 这种划分是相对的) (这种划分是相对的)
二、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关系 政府、
让人困惑的第三部门
上述5类组织是当之无愧的第三部门吗? 上述 类组织是当之无愧的第三部门吗? 类组织是当之无愧的第三部门吗 此外,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此外,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村民自治组织 是否属于第三部门? 是否属于第三部门? 当前最为活跃的NGO大多活跃在环境保护、 大多活跃在环境保护、 当前最为活跃的 大多活跃在环境保护 慈善、社会福利、扶贫等领域。 慈善、社会福利、扶贫等领域。未来的发展 方向:化解社会矛盾、公共卫生。 方向:化解社会矛盾、公共卫生。 中国的第三部门:多样性、双重性( 中国的第三部门:多样性、双重性(半官半 民)
一、理论渊源与概念辨析
哈贝马斯的三分法:国家、 哈贝马斯的三分法:国家、市场与社会 什么是国家?韦伯的定义,公共部门/第一 什么是国家?韦伯的定义,公共部门 第一 部门 什么是市场?私人部门/第二部门 什么是市场?私人部门 第二部门 什么是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 什么是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 )
自由资本主义国家 福利国家 发展型国家( 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 ) 中国模式
当代中国的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 当代中国的政府、
政府:发展主义导向; 政府:发展主义导向;地方法团主义 市场: 市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三部门与公民社会: 赋权的自主性” 第三部门与公民社会:“赋权的自主性” 政权大于产权
公共服务供给项目制下的政社关系
公共服务供给项目制下的政社关系 以社会组织嵌入社会治理体系成效为例赵洲洋摘要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背景下,社会组织与政府㊁社区之间的合作迎来较好的发展契机㊂但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体系的成效并不令人满意,表现为以项目制作为联结纽带的不稳定性㊁相互间的信任感缺失㊁社会组织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社会组织无法参与社区治理的决策中㊂政府通过 选择性吸纳 的机制,依赖居委会落实行政事务,引进社会组织开展项目,组织活动和提供服务,实现职能上的补充;社会工作机构作为嵌入主体的服务市场化㊁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嵌入手段的项目市场化以及社区作为嵌入对象的利益内部化,共同形塑社会组织 有意的脱嵌 于社区治理体系㊂这体现了政府在职能转型㊁实现社区治理转变的过程中,仍发挥主导性的影响,但社会组织㊁社区本身作为 社会 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着较大异质性和自主性,反塑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却共同导致 嵌入 的名存实亡㊂这需要从实践和理论两个角度,重新反思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和嵌入理论在社区治理体系分析上的层次性和复杂性问题㊂关键词选择性吸纳有意的脱嵌社会组织社区治理体系项目制㊃761㊃一 问题的提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的持续推进,中国的社会组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㊂2014年,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和促进政府转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㊂随后,各地政府以项目化的购买服务方式,促使社区与社会组织对接,为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供了条件㊂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理论探索后,社会组织介入社区治理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果㊂由于显示出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前景,① 嵌入 (embeddedness)概念及理论,在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的研究中被广泛讨论㊂②一些学者将其理解为社会治理变迁的一个阶段;③而大部分学者则视其为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和目标㊂④但两者均认为 嵌入 是一种参与社会治理的各主体的相互关系状态及实现这一状态的过程机制㊂嵌入要求社会组织能够与社区居民建立信任关系,参与到社区的决策和管理,成为社区治理不可或缺的一环㊂⑤在解释社会组织发展及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政府 社会组织关系时,多元主义⑥和统合主义⑦理论是主要的竞争性解释㊂⑧有学者认为当㊃861㊃ 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第四辑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徐盈艳㊁黎熙元:‘浮动控制与分层嵌入 服务外包下的政社关系调整机制分析“,‘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2期㊂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㊂岳经纶㊁邓智平:‘依附㊁分立㊁嵌入:中国发展社会组织的三种逻辑“,‘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10期;王春:‘拒斥㊁嵌入㊁反噬:社会组织行动策略与制度适应逻辑 基于S 市公益创投的观察与思考“,‘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㊂闫臻:‘嵌入社区治理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介入 以天津KC 社区为例“,‘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曾凡木:‘耦合与脱耦的平衡:社会组织进社区的实践策略“,‘中国行政管理“2017年第6期㊂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㊂与法团主义对应的是多元主义,在多元主义假定下形成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一些学者对这一概念存在混淆㊂参见张静‘法团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吴建平:‘理解统合主义 兼论其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1期㊂法团主义,英文corporatism,又译为合作主义等,本文为行文方便统一为法团主义㊂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对利益团体和国家的角色以及其间关系的理解上㊂参见张静‘法团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㊂多元主义认为利益多元的社会形成不同的竞争性群体,从而形成市民社会,强调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空间及其对国家权力的制衡与约束;统合主义则认为社会的自主活动不足以形成秩序,强调国家对于市民社会的参与㊁控制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制度化的联系渠道㊂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呈现出 从社会管控到社会治理 的态势,但社会治理显示出 国家主导 的生成性特征;①或者随着社会组织作用的增强,政府会反向嵌入社会组织,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治理体系,②因此具有国家统合主义的特征㊂③有学者则认为由于国家对社会组织的组建㊁运作㊁监管体系发生较大变化,两者关系更接近于社会法团主义模式,④在这一模式下,社会组织与政府的 双向嵌入 使双方权力都得到拓展,成为一种重构国家社会关系的发展趋向㊂⑤而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嵌入手段,在不同的环节上维持着传统大政府模式⑥,使得传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新领域中的强化,虽然塑造了新的可能,但受制于旧的路径㊂⑦多数学者都认为社会组织嵌入社会治理体系有利于社会治理的改革和优化,但也有学者质疑 嵌入 的效果,⑧他们基于权力视角指出,在外部服务行政化㊁内部治理官僚化和社会组织建制化的影响下,基于项目制的嵌入性策略难以达到社会组织介入基层治理的效果㊂⑨以上的理论提供了有益的解释,却也存在不足 10:首先,两者无法㊃961㊃公共服务供给项目制下的政社关系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10郁建兴㊁关爽:‘从社会管控到社会治理 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进展“,‘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12期㊂李春霞㊁巩在暖㊁吴长青:‘体制嵌入㊁组织回应与公共服务的内卷化 对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经验研究“,‘贵州社会科学“2012年第12期;吴斌才:‘从分类控制到嵌入式治理:项目制运作背后的社会组织治理转型“,‘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㊂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㊂张长东㊁顾昕:‘从国家法团主义到社会法团主义 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国家与行业协会关系的演变“,‘东岳论丛“2015年第2期㊂张紧跟:‘NGO 的双向嵌入与自主性扩展:以南海义工联为例“,‘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纪莺莺:‘从 双向嵌入 到 双向赋权 :以N 市社区社会组织为例 兼论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浙江学刊“2017年第1期㊂管兵:‘政府向谁购买服务:一个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公共行政评论“2016年第1期㊂管兵:‘竞争性与反向嵌入性: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公共管理学报“2015年第3期㊂卞文忠:‘从 嵌入式 转向 合作式 发展 治理背景下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人民论坛“2016年第2期㊂朱健刚㊁陈安娜:‘嵌入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 对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个案分析“,‘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1期㊂Dickson,Bruce J., Cooptation and Corporatism in China:The Logic of Party Adaptation,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Vol.115,No.4(2000 2001);吴建平:‘理解统合主义 兼论其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1期;纪莺莺:‘当代中国的社会组织:理论视角与经验研究“,‘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5期㊂。
三大法学流派以及代表人物观点的整理
三大法学流派以及代表人物观点的整理西方法学思想回顾 (1)法学流派概述 (2)一)自然法学派 (2)1、古典自然法的思想:不是古典自然法学派 (2)2、中世纪的古典自然法的思想: (3)1)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神学自然法 (3)2)古典自然法学派:启蒙时代 (3)3、新自然法学派:19世纪-21世纪 (3)1)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衰落与复兴 (3)2)对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改造 (4)3)德沃金的基本理论 (4)二)分析实证主义 (4)(一)奥斯丁(边沁) (5)1、理论的基础- 主权者的命令: (5)2、法律与道德:严格分开,不注重法的历史发展,仅着眼于实在法的逻辑分析 (5)3、区分“实然法”与“应然法”,认为法理学的研究范围严格限定于“实然法” (6)(二)凯尔森 (6)1、法律与道德: (6)2、国家与法律 (6)1)一元论 (6)2)反对三权分立学说 (7)3)主张按公民同法律秩序的关系把国家划分为民主和专制两种 (7)4)反对绝对主权理论 (7)5)国际法思想:国内法与国际法一元论 (7)纯粹法理论之评价 (7)国际法理论之评价 (7)(三)哈特 (8)1、反对奥斯丁“主权者命令” (8)2、引入“规则”(rule)这一观念 (8)3、接受维特根斯坦后期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 (9)1)反对对法律概念传统的下定义的方法 (9)2)哈特:恶法亦法 (9)3)哈特:最低限度的自然法 (9)三)社会法学派 (9)西方法学思想回顾(一)、古希腊:丰富的哲学、美学成就,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出现(二)、古罗马1.职业法学家集团* 五大法学家:426年,罗马皇帝Valentinianus III 颁布《引证法》(Law of citations),规定:凡法律未明文规定的,依五大法学家的论点决定;五大有分歧,依多数意见;相持不下时,依伯比尼安2.成文法体系:《国法大全》(东罗马帝国时期,565左右,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新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
《法团主义》读书笔记
《法团主义》读书笔记张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998年7月第1版现代社会的决策变得越来越困难,它比过去需要更多的专业经验、特别信息、专门技术知识和不同意见的合作参与,这显然不是任何一个组织或单凭国家自己就能承担的,它需要社会各方面对公共事务承担责任,需要既代表“公”利,又代表“私”利的组织共同参与决策过程。
(28)如此说来,有理由把法团主义理解为一种关于社会结构性冲突及秩序的学说,具体而言,它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不同利益如何得到有序的集中、传输、协调和组织,并用各方同意的方式进入体制,以便使决策过程有序吸收社会需求,将社会冲突降低到不损害秩序的限度。
法团主义安排建立在这样的假定之上:在多元主义政制下,自由竞争导致了利益团体权力的不均衡,一部分团体有反映利益的优先渠道,而其他团体没有,这种参与机会的不平等反映了不同团体动员和行动能力的差异,因而对于某些团体是不公平的,它可能将一部分利益排除在社会整合之外,这个缺陷需要通过体制安排来解决。
(29)从这种历史变迁的角度看,斯密特指出,社会多元主义一般被发现与这样的政治制度相联系;它是相对自治的,有多个地方单位,有开放的、竞争的选举过程和政党,有多种变化的意识形态,有着主动的政治文化传统;国家法团主义则同中央科层协调的政治体系相联系,它通常有取得支配性地位的政党,行政权威有意识形态统一的传统,它通过特别渠道招募成员,其政治文化的基础是阶级或种族,并伴随有对地方主义的严厉抑制。
(32)法团主义的一个潜在观点是,利益合作机制的发展和国家角色的发展是同步的,而且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即在不同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上,协调社会利益的政治结构是有差别的,而当代发达社会政制的主要变化,是参与机制朝向制度化的发展方向。
(33)权力是“实施法律的权力”,它是普遍主义的、抽象的,而不是一种特权维护自已地位的手段,即使是国家也不能例外。
(36)不同于自由主义把国家权力看成压制的主要来源,法团主义假定国家是一个公正的中间人角色,社会团体与国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可以避免团体中间的强制,因为所有的社会团体都能被体制包容进去。
有机团结——精选推荐
社会团结问题实质上就是社会整合问题,迪尔凯姆用社会团结这个概念称谓社会整合时,突出了理论研究的客观性原则,而社会团结这个概念突出了社会结构整体联系的客观性。
社会团结的基本含义是指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联结关系。
这种关系可以建立在共有的情感体验、共有的道德情操、共同理想信念之上,也可以建立在因为生活需求、功能依赖而形成的相互依存关系之上。
迪尔凯姆认为,作为社会其他关系的基础,社会团结要随着社会发展而改变自己的形式。
到目前为止,社会经历了2种最基本的团结形式:1、机械团结:以社会成员共有的宗教取向作为社会整合或群体联系的纽带。
根本特征:社会成员在情感、意愿、信仰上的高度同质性。
它存在于分工不够发达的传统社会。
实质:农业社会的产物。
2、有机团结: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形成的社会团结,以社会高度分化、社会成员充分分工为基础。
在有机团结中,维系社会成员的纽带是他们不可超越的相互依赖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尤其以物质利益为根本内容的经济关系是最基本的方面。
观点:1、迪尔凯姆认为,正是因为对待个性的区别才导致了机械团结一致社会活力,而有机团结则提升社会活力。
2、有机团结是对机械团结的否定与超越,其中维系社会成员的纽带正是机械团结中被泯灭的个性。
3、专业化程度或社会分工程度越高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功能依赖关系越强。
社会由个体之间的高度切不可分裂的功能依赖关系被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社会由此获得了有机团结。
4、有机团结是异性多样性的团结,是以肯定个性为前提的功能性团结。
迪尔凯姆把有机团结称为具有活力并且能在动态中保持相对稳定的高级的社会团结。
5、在论述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对立和区分时,迪尔凯姆强调了机械团结是以超越个体的价值理想和宗教意识为纽带的。
有机团结是以社会成员现实的相互依赖关系,特别是因分工而造成的社会结构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为纽带的。
机械团结、有机团结的联系纽带具有观念性和现实性区分。
第三部门理论基础研究综述
第三部门理论基础研究综述作者:单胜男来源:《智富时代》2015年第08期【摘要】第三部门指的是存在于政府部门与营利性组织中间,收入来源于组织成员缴纳费、政府财政拨款或者民间捐款,弥补政府与营利组织无力、无意的社会公共事业。
第三部门的理论基础是第三部门发展的前提,公民社会理论、政府失灵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法团主义理论、多元主义理论理论等是目前学术界热议的关于第三部门的理论基础来源。
【关键词】第三部门;理论基础;理论来源对于第三部门的理论研究虽然不计其数,但是研究第三部门理论来源的文献不是很多。
因此,笔者在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出如下几类:一、公民社会理论赵秀梅针对有学者提出中国正在出现一个公民社会的说法,提出“公民社会模式并不完全适合分析中国的现实,因为公民社会的理论更多的是强调社会与国家的分离、社会的自治。
”①吉涛在《第三部门与法治——以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的演进为发展视角》中认为,市民社会应该是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私人领域,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经济部门(这是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一部分是非营利组织,也即第三部门。
这种界定综合了二分法和三分法的优点,弥补其缺点。
吉涛进一步指出,二分法说强调经济但是忽视第三部门,三分法说强调第三部门但完全排除经济领域。
不同于吉涛的以市民社会理论演进为视角,在另一位学者孙静在其文章《非政府组织基本问题研究综述》中,把公民社会理论分为:马克思的公民社会理论、自由主义的公民社会理论、后马克思主义的公,民会社理论、国家主义的公民社会理论、无政府主义的公民社会理论。
二、政府失灵论、市场失灵论、合约失灵论美国经济学家伯顿·韦斯布罗德在1974年提出了政府失灵理论,他采用“需求一供给”这个传统的经济学分析范式来分析西方国家政府面临的危机并解释了第三部门为什么会存在的原因。
合约失灵理论由汉斯曼提出,他认为某些商品或服务,由于信息不对称,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营利性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提供劣质的商品和服务,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下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等价交换的契约原则,出现了“合约失灵”,而非营利部门因其慈善目标,监督生产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权利。
政治学 (1)
政治学王向民一、名词解释1、总统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国家设有总统,总统由选举产生。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除了某些重要任命须征得议会批准外,政府成员由总统任免,向总统负责;议会和总统均由民选产生,总统无权解散议会,议会也无权通过不信任案将总统解职,但在总统有违宪行为时,议会可对总统提出弹劾案,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P1012、议会制: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它由选民选举产生,但其权力仅限于任命会议中多数党领袖或多党政治联盟领袖担任政府总理,在在利益上代表国家,是国家的虚位元首,总统若有违宪行为,也要受到议会的弹劾或审判;内阁掌握一切行政大权,是各种内政、外交政策的制定者,并向议会负责,若内阁提案遭到议会拒绝或否决,必须集体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组织选举。
P1013、民主政体:在近代资产阶级成长时期,民主政体被认为是社会契约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对传统封建独裁的彻底否定。
具有以下的特征:①议会制度、选举制度以及政党制度是民主政体根本的制度保障;②立法、行政和司法各权力部门之间的功能分离;③国家与公民社会的结构性张力;④在意识形态领域倡导各种价值观念的多元并存,个人权利至上。
P1044、威权政体:在性质和特征上处于民主政体和极权政体之间的政体形式。
可分为以下五种:①保守型;②激进型;③表面上举行所谓的民主选举,但统治精英往往极力限制其他政党的发展以确保自己已拥有的权力;④不具有一个主导意识形态的军人政权;⑤盗贼式的政权:统治者攫取政权的首要动机是利用国民财富中饱私囊。
所具有的特征是:①经济放权;②政治集权;③以民族主义、政党或军力、警察暴动为控制手段;④从国家主义到国家法团主义。
P1075、一党制:虽然各政党间存在竞争,但是有一党占有绝对优势而长期执政。
其他政党虽然也是合法而正当的政党,也可以与大党角逐选票或席位,但是大党的超强地位使得其他小党很难单独上台执政,也只能以其他方式影响国家的政策。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描述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描述当前,中国大陆与社会的关系似乎与法团主义理论的制度设计相似,然而源自西方的法团主义其内在要求——市民社会,却与中国大陆现实不符。
由此提出行政吸纳理论从宏观和微观重新界定中国大陆中央与地方基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但是,国家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还是回归法团主义所强调的独立且合作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标签:法团主义;国家与社会;行政吸纳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变迁,关于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
本文将描述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分为三种:市民社会理论、法团主义理论和行政吸纳理论,其中行政吸纳理论包含行政吸纳社会理论和行政吸纳服务理论。
本文结合中国大陆现实,通过对三种理论评述,认为行政吸纳理论是法团主义在中国大陆的延伸,它从中央(宏观)和地方基层(微观)来描述当今中国大陆与社会的关系。
一、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又称公民社会,它源于西方的自由多元主义理论,是指一种不受国家控制的经济、社会和伦理秩序。
市民社会有两大特征:首先是强调一种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人们能够自由结社,社会组织能够公平多元竞争;其次在国家与社会的权利资源分配中,社会战胜国家,占主导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对社会的控制逐渐减弱,社会经济自由逐步放开,带来社会空前活跃。
因此,市民社会论者认为中国大陆正在经历国家与社会的分化过程,表现为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逐渐减弱。
认为这种分化就会导致市民社会的出现。
但是这种分化并不彻底,因此也有学者提出“半市民社会”等概念。
很明显,市民社会理论在解释国家与社会时,从国家与社会分离的角度出发,描述一种“公民社会对抗国家”甚至“公民社会反抗国家”的状态,似乎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式的天然对立关系。
然而现实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社会与国家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家对社会的许多领域仍保持着强劲的控制力。
因此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演变的特点是,国家与社会开始分离,但在很多领域仍有联系,并没有形成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领域。
7_社会政治结构
阅读: 张小劲和景跃进:《比较政治学导论》第八章
社会政治结构理论:概述
社会-政治结构理论 Theory of Socio-Political Structure 界定:主要是指比较政治学者在对不同的社会进行宏观比 较研究时所提出并使用的、具有研究指导功能和学理总结意 义的思考框架及其理论知识; 内容:社会-政治结构理论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了众多 关于社会阶级、阶层、群体和集团的概念界定和类型划分及 其相互关系样式、结构和模式的理论概括; 特性:因其中所表现的学术取向以及意识形态偏好,具有 整体性思维的特点而往往被人加之以“主义”(ism)的后 缀; 功能:既为比较政治的研究者提供了进入具体研究课题的 理论进路,又成为他们经由具体的研究而试图在更为抽象和 思辩的层面上加以论说、验证和批判的理论对象;
在法团主义模式中,利益集团是高度组织化的。这分 别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量方面的有限特征,二是 内部关系结构方面的官僚制特征,三是利益集团之间 关系方面的垄断特征;
社会政治结构:法团主义
多元主义模型
国会 总统
法团主义模型
政府 ( 行政分支 )
商业 企业 团体
工会
其他利益集 团
实业界 (顶峰 组织的 代表)
内部团体
政府
外部团体
政府
社会政治结构:多元主义 利益集团发挥影响的渠道
公共舆论媒体
利 益 集 团
各类政府机构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官僚阶层 法院系统
影响利益集团
的各种政策
政党
社会政治结构:多元主义
多元主义的模式
古典多元主义 政府 国家对利益集团压 力的高度回应利益 集团冲突的场所 改良多元主义 碎裂的国家。对利 益集团的回应但接 近的渠道是分化的 多元精英主义 碎裂的国家。利益 集团的接近是不同 的,那些拥有丰富 资源的利益集团具 有特权。国家具有 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精英集团具有接近 的特权,但不同的 利益集团支配不同 的政策领域 新多元主义 在经济政策中,国 家对工商实业具有 偏向性 激进民主理论 国家被特殊的职业 和经济集团所支配
多元主义_法团主义_网络主义_政策过程研究中的三个理论范式_任勇
2007年1月总第49期第1期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TH E JOURNAL OF HARBIN COM M IT TEE SCHOOL OF THE CCPJan.,2007Serial No.49No.1#科社新探#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网络主义:政策过程研究中的三个理论范式任勇(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成都610031)摘 要:在政策过程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先后形成了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网络主义三种理论范式。
由于前两种理论范式具有一定的理论缺陷,网络主义就成为政策过程研究中比较流行的理论范式。
网络主义在公共政策领域主要体现为政策网络理论,在充分汲取了相关学科的研究资源后,政策网络成为政策过程理论中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理论工具。
关键词:政策过程;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网络主义中图分类号:D73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520(2007)01-0061-04收稿日期:2006-06-06作者简介:任勇(1978-),男,河南卢氏人,政治学系教师,法学硕士。
自从1962年库恩提出范式理论以来,它已经成为科学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
按照库恩的论述,范式是由从事某种特定学科的科学家们在这一学科领域内所达到的共识及其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尤其是通过研究实践中的范例即/一组标准事例0来理解的共同约定。
具体到政策过程的研究领域,要深入地分析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必然要涉及到政府、利益集团、官僚群体、公民团体、新闻媒体等相关的政策主体。
由于以上几个政策主体不同的互动关系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在政策过程的研究中形成了不同的分析框架和理论范式。
从其历史演进的角度而言,主要形成了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网络主义三种理论范式。
一、多元主义及其局限多元主义最早可以追溯到5联邦党人文集6的相关论述。
在这部经典著作中,麦迪逊认为,/由于获取财产的各种不同才能,立刻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和各种各样的财产占有情况;而由于这一切对各财产所有人的感情和潜在的影响,从而使社会划分为不同利益集团和党派0[1]。
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_能促型国家与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增权
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能促型国家与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增权顾 昕提要:在过去20多年间,大量新型社团涌现,众多官办社团也开始培育其自主性。
在教育与学术、工商管理、文化娱乐和专业人士领域,社团的发展更加迅速。
社团空间的监管体系具有强烈的国家法团主义特征,高度强调国家的控制,同时在社团的唯一性、代表性、垄断性等方面,施加严格限制。
推进公民社会发展之道在于打破国家与社会零和博弈的陈腐观念,代之以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的新理念。
国家发挥能促性角色,走向社会法团主义,推进民间组织在社会公益领域中发展,反过来可以有效增强国家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
关键词: 国家法团主义 社会法团主义 能促性国家 公民社会 社会团体作者顾昕,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 100875)一、导言市场转型的不断深入推动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
以国家监控甚至穿透社会各个角落为特征、甚至社会并不存在的全能主义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①自主性的社会空间不断扩大,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变得多样而复杂。
在扩大了的社会空间中,最为活跃的、富有生机的、也引起广泛关注的就是社团空间(associational space),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的发展在我国并非一帆风顺。
长期以来,受到某种单向性思维的影响,人们倾向于把公民社会视为国家的对立面,仿佛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零和博弈,国家强必定社会弱,而社会强必定国家弱。
这种单向性思维在1990年代初期曾经主宰了国际学术①用全能主义(totalis m)或者全权主义(totalitarianis m)来概括改革开放前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最经典论著,参见Tang Ts ou, The Cul tur al Re volution and Post-Mao Re forms:A His toric al Per s pec tive.Chic ago and London:The Univers ity of Chicago Pres s,1986;Benj amin I.Schwartz,Communis m and C hina:Ideology in Flux.Ca mbridge,M.A.:Harvard Univers ity Press,1968.邹傥的最新思想表述在其《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
法团主义视域中的政党与公民社会关系
法团主义视域中的政党与公民社会关系*高奇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20)摘要::目前关于法团主义的研究主要围绕法团主义与多元主义的关系、新旧法团主义的争论以及法团主义的未来等问题展开。
法团主义的内涵介于国家主义和多元主义之间。
在国家主义和多元主义的分析中,政党与公民社会之间处于一种紧张关系,即何者为优先一直是分析两者关系的一个核心命题。
而法团主义的意义在于突破两者何为优先的思考,并试图将两者作为一种整合的价值加以分析。
根据其运行的主体来划分,法团主义分为国家法团主义和社会法团主义。
在国家法团主义的典型国家中,政党几乎完全主导公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而在社会法团主义的框架下,政党与公民社会的地位则较为平等。
关键词:法团主义;国家法团主义;社会法团主义;政党;公民社会*本文系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党群协商与群众工作创新实践研究》(11CZZ018)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1-7-26作者简介:高奇琦男(1981—)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流动站博士后中图分类号:D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1)06-026-(9)上海行政学院学报The Journal of Shangha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2011年11月第12卷第6期Nov.,2011Vol.12,No6斯坦福大学政治学荣休教授菲利普·施密特(Philippe C.Schmitter )和布拉格查尔斯大学公共政策教授尤尔根·格劳特(J ürgen R.Grote )对法团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有一段有趣的评述:“我们现在知道,20世纪70年代中期对法团主义的重提,是具有讽刺意味的。
当学者们刚开始使用这一概念解释发达资本主义趋势的时候,法团式的实践已经达到顶端,而后在80年代渐渐回落。
然而,当许多观察家宣布它已消失的时候,法团主义却又抬头了;直至现今90年代,法团主义似乎又把它的两个主题———利益集中和决策体制———推向了新的高度。
从国家法团到社会法团:官办NGO改革路径的再思考
从国家法团到社会法团:官办NGO改革路径的再思考基于J省官办基金会的调查从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社会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社会治理改革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改革思想㊂在这样的指导方针下,为使社会组织能够真正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发挥其应有作用,国家开始通过各种方式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促进社会主体的发育和成长并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㊂在此种意义上,官办NGO的改革显得尤为迫切㊂一方面,官办NGO普遍效率较低㊁活力不足;另一方面,官办NGO数量庞大,在社会组织中占有重要份额㊂官办NGO的改革关系到社会治理的成效㊂如果改革进程不畅,就难以激发第三部门的活力,难以为社会治理提供关键的参与主体㊂由此,官办NGO由于靠近政府㊁体量较大并占据社会组织生态体系的关键位置,其成败直接关乎第三部门的兴衰㊂官办NGO的改革成为关乎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㊂本文不再过多着墨于官办NGO改革的动力㊁意义等,而试图在梳理㊁反思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其改革的方向和策略做进一步的思考和梳理,探索其可行的改革路径㊂此项研究是基于近年来对大量社会组织调研访谈的基础㊂选取官办基金会为对象,既是出于研究的便利性,也是出于对代表性的考虑㊂从狭义的官办NGO来看,基金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㊂基金会位于公益资源链条的上游,如果其不能有效运转,不仅无法满足公共服务需求,更无法为中下游的社会组织提供资源供给,进而抑制第三部门的整体发育,因而基于官办基金会类型的实证研究结论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㊂一作为理想型的三条改革路径官办NGO的核心特征在于其兼具官与民的双重性格,而改革的核心也正在于对其官民比例做出调整㊁界限予以划定㊂因此,任何尝试给出官办NGO改革路径的答案都应当对这种官民二重性有其立场,尤其是如何看待其官办身份和官方色彩㊂只有在对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状与走向有其历史性㊁规范性判断的前提下,方能明确官办NGO改革的方向和策略㊂(一)国家法团主义的依附式发展路径法团主义是国家与社会团体制度化合作,以达至秩序与效率相统一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图景㊂施密特将其界定为 以社团形式组织起来的民间社会的利益同国家的决策结构联系起来的制度安排 ,有6个主要特征:(1)在某一社会类别中社团组织的数量有限;(2)社团组织形成非竞争性的格局;(3)社团一般以登记方式组织起来;(4)社团机构具有功能分化的特征;(5)社团要么由国家组建,要么获得国家认可而具有代表地位的垄断性;(6)国家在利益表达㊁领袖选择㊁组织支持等方面对这些社团组织行使一定的控制㊂①在这个框架里,国家强有力地居于中心地位,社团一定程度渗入国家的成分并被秩序化地整合㊂施密特也进一步将法团主义区分为国家法团主义与社会法团主义㊂在前者模式中,国家自上而下通过行政化或明文规定的方式,赋予某些社团以垄断性的特殊地位,并采取更多的干预和支持;后者则基于自下而上的社团间竞争性淘汰形成法团主义的结构格局㊂顾昕㊁王旭在考察我国社团监管体系以及制度安排后,认为我国的国家社会关系与法团主义较为契合㊂②而中国在以全能主义国家为起点的管理体制背景下,具有渐进式改革的特点,不少学者也进一步判断,尚处于转型初期的国家社会关系为国家法团主义㊂442㊀转型中的社会组织①②陈家建:‘法团主义与当代中国社会“,‘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2期㊂顾昕㊁王旭:‘从国家主义到法团主义 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国家与专业团体关系的演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㊂基于这样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判断,才能认清中国社会转型出现的大量的官办NGO,正是国家法团主义框架下的产物㊂改革开放之初,官办NGO 是国家在社会力量十分薄弱的情况下主动发起成立的㊂国家给予其资源等方面的支持,赋予其垄断性和一定的公权力,使其能够承担社会服务与利益整合的双重职能,以满足社会需求㊁稳定社会秩序,从而构建起国家法团主义的治理格局㊂由此,官办NGO 的官办身份和官方色彩也就具有了相当程度的现实性与合理性㊂因此,有学者指出官办NGO 改革的关键(至少在现阶段)不是消减其官方属性,而是如何利用其官方背景以求得更好地发展㊂其中魏涛通过对浙江消费者协会的研究认为,应当承认和接受官办NGO 的存在和合理性并努力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官办NGO 的改革首先 不是民间化的问题,而是要通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完善来更好地发挥其独特优势的问题 ①㊂这条改革路径,基于国家法团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判断,将官办NGO 作为国家法团看待,承认其法团地位,试图使官办NGO 通过依附于国家支持寻求相对保守的发展与改革,可以概括为 依附式发展 的改革路径㊂(二)多元主义的去行政化路径多元主义是强调国家与社会分立,社会制衡国家,信奉社团间自由竞争以增进社会活力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想类型㊂在这种理想型的模式中,NGO 应当与政府严格分界,高度自治:一方面,政府在NGO 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干预其内部事务;另一方面,政府通常不能给予NGO 日常行政事务的拨款和特殊照顾㊂因为,从价值判断出发,多元主义相信NGO 与政府的边界不清,将导致社会无法与国家分立制衡;从现实效益讲,多元主义认为NGO 的政府化会导致其官僚化的低效,而对NGO 的差别对待也将破坏社会内部自由竞争的生态,降低社会活力㊂这种基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的多元主义框架,显然与中国社会的传统格局与现实情况大相径庭,但是其对NGO 的这种高度自治㊁自由竞争的规范性预设却早已成为学术界与民间社会的主流话语㊂在这种话语范式下,官办NGO 的 官性 即为其 原罪 所在㊂改革的关键就是去除其官方支持和干预,恢复其社会本性,走一条 去行542从国家法团到社会法团:官办NGO 改革路径的再思考/ ①魏涛:‘发挥官办NGO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基于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的个案研究“,‘学会“2007年第7期㊂。
多重制度逻辑下体育社会组织的类型及其发展趋势
多重制度逻辑下体育社会组织的类型及其发展趋势汤力【摘要】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深受多重制度逻辑的影响,在不同的制度逻辑下形成了体育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在国家逻辑主导下,形成了自上而下型的体育社会组织;在市场逻辑主导下,形成了自下而上型的体育社会组织;在规范逻辑主导下,形成了外部输入型的体育社会组织.在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不同类型的体育社会组织也将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因此,通过明晰体育社会组织不同类型的发展趋势,以使得体育社会组织能够更好地承担政府公共职能,促进社会治理结构的转型.【期刊名称】《云南行政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00)006【总页数】6页(P133-138)【关键词】多重制度逻辑;体育社会组织的类型;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趋势【作者】汤力【作者单位】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湖北黄冈,438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80-05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① 向会英:《十三五深化改革背景下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体育科研》2015年第3期。
社会组织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价值,必须将社会组织的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因为社会组织为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治理效率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改善提供新的路径。
在这一宏观背景下,体育社会组织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对“健康中国”的建设和推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6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要进行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创新,大力引导、扶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体育社会组织的治理与发展方向。
在制度环境不断优化的情况下,体育社会组织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类型,不同的类型意味着不同的治理结构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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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主义到法团主义3———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国家与专业团体关系的演变顾 昕 王 旭提要:专业性社团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北京大学公民社会团体研究中心的调查,作者发现:由于国家的卷入,专业性社团的自主性尚未得到充分发展。
在具有法团主义特征的社团监管体系下,专业性社团享有垄断地位。
绝大多数专业性社团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形成的,也就是所谓“由组织出面组建”;虽然国家不再为专业性社团提供财务支持,但业务主管单位通过领导人选择有效地控制着专业性社团的活动。
为了能够继续维持其垄断性地位,专业性社团大多也不积极寻求社团自主性的强化。
由于国家主义的遗产,国家与专业性团体的这种法团主义式关系,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过渡性形态。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这样一种大的制度框架中,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否能够得到发展,并且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社团空间向社会法团主义转化?关键词:专业性社团 公民社会 法团主义 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 市场转型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最深刻变化之一就是专业人士社会自主性空间的拓展。
在改革之前和改革初期,“专业人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类别并不存在,而是同所谓的“知识分子”混同起来的。
无论是作为日常生活话语,还是作为政策文件中社会类别的称谓,人们用“知识分子”一词笼统地指称所有达致大学教育水平的人士。
所有的知识分子,当然也包括本文所关注的专业人士,都受雇于国家,也受制于国家。
虽然党和国家强调“又红又专”,但是政治正确性总是压倒专业才干,成为国家管理专业人士活动时所遵循的第一原则。
尤其是,有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改革前长期推行的对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的政策,具有民粹主义和反智主义特征,所有类型的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均被归入所谓“臭老九”(White,1987:254),甚至属于“人民的敌人”之3 本文的写作得到北京大学公民社会团体研究中心袁瑞军教授的大力支持,深致谢意。
551列,经常成为政治运动的清洗对象(Thurston ,1987)。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许多社会经济领域,中国的专业人士正在形成半独立的社会群体。
专业服务的组织、专业教育的开展、不同领域专业人士的社会角色和声望、专业资格的认定、专业人士的薪酬收入、专业人士的工作条件等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由市场力量来主宰,而不再是国家行动的产物。
在新一代专业人士的职业生涯发展中,专业才干几乎成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由于国家放弃了以穿透社会各个角落为特征的全能主义式社会控制(邹傥,1994;Walder ,1986;Shue ,1988),①国家对专业服务部门的控制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对专业人士来说,一个制度化的私性实践空间得以发展。
在全球化背景下,专业空间(the professional sphere )的扩张更加显著。
其中,专业社团(pro 2fessional ass ociations )的大量增加是社团空间结构转型的显著特征之一。
与此同时,专业社团也构成了中国正在出现的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获得的全国性统计数字(参见图1)显示,虽然在1999-2003年间,全国正式注册的社会团体总数有起有落,但是专业性团体的数量却年年有增无减,其占社团总数的比重从1999年的25.4%上升到2003年的28.4%。
伴随着专业空间的结构转型,最有意思的问题之一就是国家与专业团体关系的变迁。
当全能主义一去不复返之后,国家与专业团体的关系究竟发生了何种演变?很显然,作为一种制度变革,国家与专业团体关系的改变无疑会受到原有制度遗产的制约,同时也会呈现路径依赖的特征。
②改革前的全能主义无疑留下了国家强控制的遗产,这一遗产为当前国家与专业团体的关系打下了深深的法团主义烙印。
那么,从国家主义向法团主义演变的走向如何?国家在推动这一演变方651社会学研究 2005.2①②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已经众所周知。
一些研究市场转型的学者特别重视过去的遗产对于制度变革的约束作用,形成一个所谓“遗产派”(参见Craw ford ,1995:3-42;C om iss o ,1995:200-238;G eddes ,1995:239-274;Harter &Easters ,2000;Craw ford &Lijphart ,1997)。
邹傥(1994)和史华慈(Schwartz ,1968)用全权主义(totalitarianism )来概括改革开放前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后来,邹傥改用全能主义(totalism )这一概念。
此外,另有学者反对用全权主义或者全能主义这样的概念来刻画改革前的中国政治,因为他们认为国家对社会的全能性控制是不可能的,即使在改革前的中国,社会活动的空间还是存在的(参见W alder ,1986;Shue ,1988)。
本文不打算深究这一争论。
实际上,只要我们把有关概念视为理想类型,那么其可应用性是无可置疑的,因为理想类型作为分析工具本来就同现实不能完全吻合。
面所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回答这些问题,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国社会日益专业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也为我们了解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打开了一扇窗户。
图1 注册社团总数及专业性社团总数(1999-2002)资料来源:《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0-2004。
说明:在专业性社团的条形柱中显示的是专业性社团占社团总数的比重。
一、专业自主性与国家:社会学的研究路径 为了系统探究专业空间的结构转型,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有关的研究状况,进而就国家与专业人士的关系给出一个分析框架。
有关专业人士和专业化的研究,在国际学术界尽管从来不是大热门,但也始终绵延不绝。
社会学对这一研究领域贡献良多。
20世纪50 -70年代的30年间,有关专业人士的研究被社会学中的结构功能主义所主宰,其主要论题集中在专业教育中的社会化、专业工作中的组织结构、生涯发展、专业生涯中的流动问题、个体专业人士与其工作单位的关系等问题(Pars ons,1949)。
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所谓“批判性政治社会学”兴起,这一研究套路力图揭穿专业自主性的神话,探讨在资本主义工业化社会中专业人士的无产阶级化或官僚化现象(Derber,1982;S pangler,1986;Perkin,1989、1996;T orstendahl&Burrage, 1990:71-96)。
其中,珀金(Perkin,1996)在90年代沿袭批判性政治社751论 文从国家主义到法团主义社会学研究 2005.2会学的路数,研究了在发达工业社会中专业类型的多样性。
同时,有关专业工作的性质及意义的分析,也与后工业社会政治文化和社会结构变迁以及新社会运动的兴起等问题联系起来(Inglehart,1990;G iddens, 1994;Eder,1993)。
然而,所有这些研究路径都留下一个缺失,即对专业人士与国家复杂动态关系没能给出一套完整、系统的分析。
专业群体给社会提供的服务及其行使的社会职能对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他们的活动不可能为国家所忽视。
在西方中世纪时期,同业行会就同国家签约,以让渡对其主要活动的检查和控制权力,来换取某些垄断特许和自我监管方面的权力(Black,1984:135-189)。
实际上,国家卷入专业活动领域是普遍现象(K rause,1991:3)。
批判性政治社会学中最为流行的话语就是对国家主宰性的怀疑,以及对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同国家结盟的警告,甚至断定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形成了一个新阶级,同政治精英们形成统治阶级。
后现代主义所谓“话语就是权力”的话语,更为这种批判专业人士成为统治阶级成员的论述推波助澜(P oulantzas,1978; K onrad&S zeleny,1979;G ouldner,1979;F oucault,1978)。
这类研究更多地关注专业人士如何利用国家权力、如何同国家机器整合,以及这种趋势的负面意涵,仿佛国家与专业人士的关系只有这一种,对于国家卷入与专业自主之间复杂、动态、多样的互动,未能进行详尽的经验分析。
的确,国家权力的扩张、国家与社会之间日益密切的互动以及新兴社会力量(包括专业群体)进入国家体制,乃是国家建设(state build2 ing)过程中的一大趋势。
二战以后,西欧福利国家朝两个方向发展:一方面国家为了实现其社会目标更加积极地卷入专业工作;另一方面专业人士在福利国家的公共管理事务中扮演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角色。
许多专业组织依赖于公共资金得以建立,大批医生、律师、教授、工程师等各种专业人士受雇于国家(K rause,1991:10;Bertilss on,1991:114-133)。
在实行市场转型前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专业服务几乎完全由公立机构(亦即“事业单位”)来提供,纳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计划;专业服务的市场缺失,导致了民间提供专业服务的活动处在半合法甚至非法的境地中(K rause,1991:10)。
与此同时,走向专业自主性的趋势也同样明显。
在西方自由民主体制下,民间专业活动的空间和专业社群的自主性从未因国家卷入和干预的普遍存在而受到严重侵蚀。
在专业知识的发展和控制上,在专851业服务的递送上,在专业组织的监管上,专业人士始终发挥着强大的影响力,甚至维持着主宰性(H ollingsw orth ,1986)。
①即使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某些专业社群,例如前苏联的律师,也能维持相当程度的专业自主性,以确保专业主义(professionalism )认同压倒政治正确性(Hus 2key ,1986)。
②上个世纪末,随着西方福利国家的转型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转型,专业自主性的成长已经成为无所不在的全球性现象。
二、转型时期国家与专业人士关系的变迁:一个比较分析的框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有关西方发达国家专业人士与国家关系多样性类型及其历史演变的经验研究开始问世(H olmes ,1983;G eis on ,1984;Cleaves ,1987;Jarausch ,1990;Malatesta ,1995;Johns on ,et al.,1995;K rause ,1996)。
然而,有关转型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相关研究寥寥无几(Buchner 2Jeziorska &Evetts ,1997:61-72;Nigenda &S olorza 2no ,1997:73-99)。
本文关于中国国家与专业人士关系的研究,试图为现有的研究领域填补空白。
就国家与专业人士的关系而言,存在着两个极端:一端是以民间的专业组织为主导,国家参与专业活动抑或国家雇佣专业人士为辅,美国比较接近这一模式;另一端则是国家直接组织专业服务的提供并且雇佣专业人士,转型前或尚未转型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属于这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