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人事管理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的劳动人事管理。
第三条公司实行劳动人事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公司保证员工的权利和自由,以诚信、平等、公正的原则处理劳动人事关系。
第五条公司整体人事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第六条公司加强对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公司的政策和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八条公司用工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进行用工,用工计划由各部门提出并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公司严禁以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等为由,限制或歧视员工的录用条件。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员工的录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用工政策。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必要的材料,并按照公司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能力进行岗位安排,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和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存在工作纪律问题的员工,可以解雇或进行其他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待遇管理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和贡献,制定相应的薪酬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支付员工的薪资应按时、足额支付,且应提供相关的工资清单。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加班、请假、培训等管理办法,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职业发展管理第二十条公司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进行岗位晋升和职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公司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促进员工职业发展。
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评价和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第五章员工关系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倡导公正、尊重、团结、和谐的员工关系,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暴力、欺凌等行为。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工行为,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无论其职位层级,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员工在入职时应认真阅读并签署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规范性和时效性。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合法用工,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聘员工。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和休息权利,严禁强迫加班。
第九条企业不得歧视任何员工,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影响用工。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机制,提升员工技能和素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员工有享有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权利。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密切配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员工有向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事私人活动,不得泄露企业机密。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如果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处罚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停职及开除等,具体情况由企业决定。
第二十条在处罚过程中,员工有权申诉,企业应当认真考虑并给予回复。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企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企业侵害劳动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只是企业用工管理的一部分,不排除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为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员工能够认真执行,企业能够依法合规运营。
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节范本(四篇)

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节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保证公司员工的劳动权益,明确劳动纪律,规范公司内部人事管理,确保公司顺利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劳动纪律,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人事管理实行分层负责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项人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
第二章入职第六条公司招聘新员工应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岗位需求,择优录用。
第七条入职前新员工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核实后方可正式入职。
第八条入职前新员工应接受公司的入职培训,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工作内容与要求、福利待遇等。
第九条入职前新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其他相关手续,如办理社保、公积金等。
第十条入职后新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报到,并完成入职后的各项手续和培训。
第三章工时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
第十二条对于需要延长工时的情况,员工应提前向主管汇报,并经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休息的情况,员工应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第十五条公司按照员工的岗位、能力、贡献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并保持合理的薪酬结构。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年终奖金等激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绩效。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有权查询和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
第十八条员工应准确填写工资单,如有错误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出更正。
第五章假期第十九条公司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丧假等假期权益。
第二十条员工应提前向主管申请假期,并获得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如员工需要连续休假超过规定时间,应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请假申请,经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

“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中最根本的制度,也是出版单位内部微观管理的基本内容。
在这种体制背景下,以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根本制度为突破口,对整个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改革,这既是经济体制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出版单位的现实选择。
三项制度改革的难点与症结集中体现为旧有体制束缚与企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矛盾的焦点在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
在出版企业内部,只有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面向全体员工的统一的劳动用工机制和收入调节机制,因身份不同而产生的劳动特权和分配特权将不再存在,竞争将在更加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
总结意见如下:一、“员工能进能出”伴随国企转型,国企中的人员也经历着转型。
国企中的优秀人才接受新观念、吸收新知识、学习新技能,不单适应转型后企业的需要,也保持了在人力资源市场的竞争力,有能力有机会自主选择企业和工作。
另外一部分员工,由于企业计划安置多、培养机制少,加上自身的观念与能力问题,导致市场适应性差、生存能力低,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保护”。
因此,国企内部劳动制度改革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的事情,也牵扯到很多社会问题,如何在保证平稳、安定的前提下,使国企内部劳动制度改革得以落实,需要考虑“增加投入”的策略。
国有企业亦存在部分人员需要分流的问题,资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国家需要为员工过去几十年为国企发展乃至国家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作出认可和补偿,也需要为员工过去没有得到足够的职业培训和培养予以补偿。
希望集团能为各出版社向政府争取政策及资金以解决人员分流问题。
二、解决员工身份障碍由于过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复杂,涉及“干部、集体工人、自聘人员”等各种成分,现在在企业机制下人员成分的弊端逐步显露出来。
因部分集体工人和自聘人员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但鉴于其身份在竞聘、职务安排等过程中始终无法给予合适的安排。
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三项制度的改革

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一、人事制度改革目的本方案旨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组织效能,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1)岗位管理: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聘用制,根据岗位需求选人用人,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2)干部选拔任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等选人用人方式,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
(3)员工培训与发展:建立员工培训与发展制度,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促进员工职业发展。
(4)人员流动管理:建立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规范人员流动程序,加强人员流动风险防控,推动员工合理流动。
二、用工制度改革目的本方案旨在规范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组织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主要内容(1)招聘管理:建立招聘管理制度,明确招聘流程和标准,规范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考核等环节,确保招聘质量。
(2)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内容、签订程序和变更、解除规定等,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3)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遵循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4)薪酬福利:建立薪酬福利制度,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和福利政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分配制度改革目的本方案旨在优化分配机制,激发员工动力和组织活力,提高组织绩效和竞争力。
主要内容(1)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流程,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为分配提供依据。
(2)薪酬分配:建立薪酬分配制度,制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和分配方式,根据员工能力和贡献进行薪酬调整,激励员工发挥潜力。
(3)奖励惩罚:建立奖励惩罚制度,根据员工绩效和贡献进行奖励或惩罚,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4)社会保险与福利:建立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福利,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劳动用工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为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要求,完善劳动用工人事制度,建立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根据生产发展和工作需要招收人员时,必须遵循因事设人,任人为贤全面考查进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公司下属单位录用人员,须报公司备案二、因生产、工作等需要录用人员时,必须对录用人员进行学历、业务、技术、身体等方面的考查、考核,务必提高人员素质。
三、用人用工必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
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职权利。
三、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可对职工进行调配,对不服从合理调动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减发工资、处分辞退直至除名等处理。
四、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1、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2、年内创一项市优以上工程,或年内创一项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的;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4、保护公共财产,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或防止事故的发生有功,使公私财产免受损失的;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工作突出的;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奖励分为:表扬、评为先进工作(生产)者、晋级、记功、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级怠工,不能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工作分配,经常旷工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欧,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规程或安全禁令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4、工作不负责,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5、违反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使国家和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6、有贪污、盗窃、行贿、违法乱纪行为的;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 公平原则:平等对待员工,公平处理劳动人事问题。
3. 效率原则:提高劳动人事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4. 人本原则:关注员工需求,促进员工成长。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提交简历;3. 面试、考核;4. 体检;5. 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优先录用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技能和经验的人员。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2.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3. 工作内容、工作职责;4. 工资待遇;5.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6. 劳动合同期限;7. 违约责任;8.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四章工资福利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岗位责任、工作性质、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工资。
第十一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
第十四条员工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等。
第十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证书。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奖惩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篇一: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讨论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制度第五章休息休假制度第六章工资福利第七章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第八章工作及安全规则第九章考核制度第十章奖励与惩罚制度第十一章员工离职制度第十二章保密与竞业限制制度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培训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聘和教育培训第五条本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六条公司招录员工时,根据实际招录用工的情况发布招录信息,如实告知拟招录的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招录用工简章中,应当明确录用条件。
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如系首次就业的,应当提供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首次就业证明;如系第二次就业,必须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八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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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公司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发展的用人、用工机制,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用工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劳动人事、用工管理,坚持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统一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监督、考核、培训、提高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人员的劳动人事、用工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长期用工的管理
第四条长期用工是指公司与个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用工。
长期用工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统一招聘。
第五条长期用工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依据《劳动合同法》,通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公司与被聘者责、权、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
第六条建立考核制度,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逐步建立起内部劳动力市场,形成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对合同期内员工,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随时调整工作岗位,岗变薪变,不保留其原待遇。
第七条各用人单位要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要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
不得空挂或放长假,一经发现,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给予追究处理。
第八条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申请或终止劳动合同申请,由基层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工作或出现严重失职过错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申请,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员工个人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层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影响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以上劳动合同的解除均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临时用工管理
第十三条临时用工指用人单位根据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和退休(退养)反聘及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需要提出临时用工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十五条应聘人员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并确认应试人的合法身份及相关资质,要先审查确定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
开据试用通知单,缴纳办证押金,办理临时出入证,再正式通知上岗。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具有使用权和管理权,负责对从事机械加工或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负责与其签订协议书,明确试用和聘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其协议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规章制度教育,聘用人员从进入公司之日起,须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按公司员工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临时聘用人员工作干满一年以上者,经考核,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好、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推荐,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可择优聘用为长期用工,并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公司聘用的技校生、大中专学生和专业人才的试用期限与薪酬按公司现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经考核达不到录用条件的,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影响的,公司直接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单方提出终止试用的,其办证押金不再退还。
第二十二条临时用工解聘、辞退或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须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办理退证离岗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对用人单位处以办证押金的双倍罚款。
四、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未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