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欠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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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欠费管理暂行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永清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欠费管理办法(暂行)

一、医疗欠费是指病人在医院接受医疗服务而未按时支付给医院相应费用的一种经济关系,包括赊帐享受医疗服务和出院后欠费(呆帐)未结。

二、医疗欠费管理对象

(一)生命垂危、需急诊抢救、手术但暂无亲属给予缴纳足够费用的病人。

(二)经“110”、交警或协约单位等部门担保的病人。

(三)在职职工担保的病人。

(四)住院病人未及时缴纳医疗费用或出院后未及时结帐。

(五)凡非急诊病人,病情无大碍,不涉及生命危险的,不属于欠费担保范围

三、医疗欠费分类

(一)医疗纠纷欠费:指病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所欠医院费用。

(二)“绿色通道”欠费:指病人符合“绿色通道”规定进行救治所产生的欠费,如“三无病人”等。

(三)突发公共事件欠费: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如疫情、重大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欠费。

(四)困难欠费:如经济特别困难或三无人员、五保、低保欠费等。

(五)科室管理不善欠费:指以上四类欠费原因以外,因科室在费用控制、催交等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欠费。

(六)其它欠费:除上述情况外的其它欠费。

四、医疗欠费的审批

(一)审批部门及权限

1.属上述欠费分类1-4情况者,正常工作时间一律应先报医务科审批同意,非工作日或非正常工作时间应报行政值班审批同意,行政值班应及时与医务科办理交班手续。

2.属上述欠费分类第1-4种情况者,应提交书面材料交业务院长批复报医务科备案,医务科负责登记及汇总资料整理。

(二)医疗欠费审批

1.急诊病人:凡确需急诊抢救、手术的需欠费病人,由经管医生据病情需要完整填写病人欠费申报(或担保)单,按归口管理权限报批。申报表或担保单一式三/四份(可为复印件),一份交药房处,一份交医务科/护理部,原件由所在科室保存。欠费开通时间原则上为24 小时。最大期限不超过48 小时(紧急情况应于接诊后24小时内补办报批手续),病人病情一旦平稳后由主管医生协助催收。

2.普通病人欠费,遇医疗纠纷、投诉欠费、绿色通道欠费、特困住院欠费、三无人员欠费,应当在欠费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上报资料如欠费申报表或担保单至医务科审批务案。申报表或担保单与急诊病人管理一致(一式三份)。

3.月末,由财务科提供各科室欠费明细表,根据医务科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各科室,在当月绩效中扣款。

五、医疗欠费的管理要求

(一)诊治费用的控制和催缴款应由实施诊治的科室医生、主任、护士长负责,必需时有关部门给予配合。

(二)预缴款管理

1.入院预交款管理: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应告知病人预交足够的款项

2.住院期间预交款管理:

(1)科室当班护士每天下午为正常催款时间;

(2)病员住院预交款少于总费用1/3,当班护士于当日将住院欠费情况向科室护士长及主管医生汇报并提醒病员续交预交款;

3.费用担保:如病人确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缴纳住院费用的,医院同意医疗组医护人员及其他职工为其担保,担保人需到住院科室办理相应担保手续。担保限额为:3000元。

(三)医疗纠纷欠费管理

各科室应以病人为中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降低医疗纠纷欠费,若出现医疗纠纷,由新合办,财务科先汇总,再由医务科确定欠款性质,然后进行分类处理。

(四)“绿色通道”欠费管理

为了及时救治危重病人,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先抢救后收费等有利于

病人救治的措施,但事先应告知病人及家属,抢救结束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其单位联系,做好医疗费用的催收工作。经多方催讨无法收回的欠费,通过院长办公会讨论处理,并由财务科汇总登记。

(五)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管理

1.对突发公共事件病人按“绿色通道”先给予救治。

2.抢救结束后,各科室应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财务科,财务科负责汇总欠费情况,并联系催讨。经多方催讨无法收回的欠费,通过院长办公会讨论处理,并由财务科汇总登记。

(六)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管理

患者出院6个工作日未结算即视为欠费。主管医师、责任护士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科主人为第二责任人,住院部当日值班人员为督查责任人。

1.对于非急诊病人,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应通知病人预交足够的款项,如预交款余额不足以完成救治项目,视情况给与维持治疗。

2.加强科室欠费管理,对有恶意逃费迹象的病人应多加防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医务科;对经济困难病人,应根据病人经济状况,结合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3.因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由医保科给予拖单报销差额部分由科室承担。

(七)其它欠费的处理

如确因经济困难欠费、家属遗弃、三无病人欠费等,科室应事先向分管院长(欠费催讨小组组长)报告,欠费在2000元以上的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

(八)欠费催缴小组每月26号将出院欠费病人情况汇总,上报院长及财务室,新合办,通知到欠费科室,并按规定扣罚。科室何时收回欠费,则何时返还所扣绩效。

(九)对科室无法收回、上交医院催讨的欠费,由医院欠费催缴小组组织人员催讨。凡上缴医院催讨的医疗欠费,按前述欠费分类和院规对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扣款。组织催讨过程中必须填写催讨记录,并有相关陪同人员证明,若催讨未果,需在催讨记录中注明原因。

六、对病员费用控制的一般措施及相应岗位责任

(一)重视把好“三关”,即入院关、住院诊疗关、出院关,除急救外,对医疗费用原则上要求病人预交一部分(不少于预估治疗费用的1/3),治疗过程中根据产生费用及时要求患者续交。

(二)药房原则不欠费发药,需医生签字或本院职工担保(担保要留取担保书于药房,以被催缴欠费时使用)

(三)非急危重症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生欠费,原则上由主治医生负责,且全成本负担,不得由科室绩效分摊;因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而发生的医疗欠费,根据其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程度,在进行科室绩效核算时,可按新农合报销差额10-20%计入科室。

(四)欠费病人的用药应按基本用药范围使用,能全部进入新农合报销范畴,特殊病人要另行先报审批。欠费病人不允许出院带药。

(五)欠费病人用药应以保证基本治疗为原则,并让病人知情,确需特殊检查治疗要有担保或审批手续。

(六)经管医生应告知择期手术病人,术前必须交足预计费用方可进行手术,确属特殊情况者,应先按规定办理好审批手续。

(七)收费处应及时收取住院病人医疗补缴款,做好相关服务,不得拒收。

(八)欠费病人所在科室的科主任、主管医生、护士长及有关护理人员要及时与患方沟通、催交所欠费用,要解释、告知本次住院最少的费用估计额,必要时进行告知签字,防制不必要的医疗经济纠纷。

(九)各科室不能以病人费用不足为原因拒收病人,因拒收病人而出现的任何问题,后果由拒治拒收科室负责,并明确到责任人。

七、附则:入院病人医疗欠费申报表主要用于病人入院时,医务人员即预估可能出现欠费的情况,如三无病人、急诊病人无家属陪伴、病人特困户等。住院病人医疗欠费申报表主要用于病人住院过程中未及时缴纳预交金或出院后未及时结帐的,如出院后对费用结构不满未结帐、投诉或纠纷病人未结帐等情况。

附件:1.永清镇中心卫生院入院病人医疗欠费申报表

2.永清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病人医疗欠费申报表

永清镇中心卫生院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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