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趣的苗族婚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苗族婚俗非常有趣,不同地区的苗人又有不同有趣的习俗。
迎亲的大粑粑
结婚的前一天,新郎送给新娘家的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苗语叫“佳”)。
它的直径通常为二尺五寸到三尺一寸,厚二至四寸,远处看去,活象一只大簸箕。
它是新郎的舅舅或姐夫在婚期前夕用二十五到三十五斤糯米面做成的,表示祝贺新婚夫妇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没有舅舅和姐夫的,就自己家做一个。
这糯米粑粑送到新娘家后,是全体客人和主人的宵夜食品。
当晚,姑娘家将连同粑粑一起送去的四只鸡宰杀后,放进大锅里炖,再撒上几把干辣子面,熬成鸡肉辣子汤。
睡觉前,主人给每个客人送去一碗鸡肉辣子汤,客人们多数会吃得满头大汗,嘴里不断发出“嘘嘘”的声音,这时,主人客人都笑逐颜开,心里乐滋滋的。
苗族同胞称这叫“喜事喜办”。
画“把曲”
新娘出嫁的前一天,新郎家派出一位与新郎同辈份的年轻人,挑着酒和肉,到新娘家去迎亲。
这人,苗话叫“把曲”。
这天晚上,新娘家的父兄叔伯陪“把曲”喝酒吃饭。
饭后,新娘的姊妹好友来与新娘话别。
大家围坐在火塘边,有说有笑,“把曲”也和大家坐在一起。
突然,一只涂上锅烟灰的黑手朝“把曲”脸上抹来,留下黑黝黝的五道手指印。
瞧着“把曲”的大花脸,众人一阵欢笑,笑声未了,几只黑手又劈头盖脑朝“把曲”袭来。
“把曲”只能招架,不能逃走,更不能生气。
苗家风俗认为,画“把曲”是件吉利事。
“把曲”画得越黑越好,这样,新娘过门后,喂猪喂狗,养鸡养鸭,才会肥肥壮壮。
月圆时节结良缘
居住在昭通、彝良、永善等县的苗族同胞,要在月亮最圆的那几天里才喜结良缘。
苗族同胞的这个习俗,据传开始于清朝末年。
那时,土匪常趁黑抢劫办婚事的人家。
居住在高山上的苗族同胞,为避免土匪加害,多在月亮最圆最亮的一天晚上,为儿女举行婚礼。
苗族老人说,农历十三到十六那几天晚上,月亮整夜都高挂天空,又圆又亮,地上亮晃晃的,土匪不大出动,即便来抢,也容易被发现和受堵截。
后来,就逐渐形成了苗家婚期的传统日子。
解放后,苗家的这种习俗仍旧沿袭下来。
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苗族同胞生活的改善,今天,苗族同胞在月亮最圆的那几天举行婚礼,其含意已经变为新婚夫妇团团圆圆过日子的象征了。
约会结婚
四川、重庆、云南一带苗乡,青年男女通过山歌私约婚期后,男女双方回家告诉父母及知己好友,对其他人则守口如瓶。
因为,山歌定情,无凭无据,万一情况有变,届时姑娘没有赴约结婚,这个男青年就会被人瞧不起,因此,直到结婚那天,小伙子还像没事人一样,月亮出来时,新郎才与几个好友打扮一新,带上柴刀溜出山寨,前往约定地点迎接新娘。
新娘在伴娘陪伴下前来赴约,新郎的好友用柴刀砍来柴草,点燃篝火,伴郎与伴娘边歌边舞,祝福一对新人幸福结合,篝火将尽,新郎新娘在众人簇拥下回到男家村寨。
新娘进门,男家燃放鞭炮,只有到这时,全寨人才知道这个男青年结婚的喜讯,全寨人涌到男家,饮酒歌舞,通宵达旦。
“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
”
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
“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三月初三,在槟榔树下,芒果林中,小河溪边,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
随后,小伙子拿起弓箭、鱼叉到河溪里抓鱼,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
如果小伙子相中心爱的姑娘,晚上便用口弓、鼻箫、树叶吹着婉转动听的曲调,来到姑娘的“隆闺”(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开门歌。
如果姑娘不唱闭门歌,便会开门走出来,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里点燃篝火对歌跳舞,互表爱慕之情。
这时,姑娘听了小伙子的求爱后,便羞答答地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绝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意接受小伙子的爱。
“咬手”定情后,他们便各自拿出最心爱的手信,如戒指、耳环、竹笠、腰篓之类的礼品,互相赠送,作为定情物,以示终生相伴。
正大光明去“游方”
苗族的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父母一般不干涉,每逢节庆赶场的日子,他们便利用聚会的时机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
这种婚前恋爱的方式在黔东南称为“游方”。
游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一种传统习俗。
游方的地点各地除每个村寨设有固定的“游方坡”外,还可选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挢头、田间或花木丛生风景宜人的山谷去进行游方活动。
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规矩,青年男女游方的地点必须在公开的地方进行。
如果在隐蔽的地方进行这一活动,一旦被人发现,就会认为是不正当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方後,如果双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订婚。
私下订婚的男女到了约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游方”,顺便将女子带回家中。
按照习惯,新婚夫妇当夜不能同房,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过夜。
第二天,男方托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提亲。
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物,宴请媒人。
随後,女方备一份与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礼物回赠男方。
男方得知女方赞成这门亲事,便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
新婚後不落夫家
过去,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在新婚後有“不落夫家”的习俗。
新娘结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
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的新娘,在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
住娘家的时间,未成年的早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
在此期间,仅仅在农忙和重大节日,或遇到夫家丧事时才可暂回夫家居住。
芦笙为媒
芦笙是苗族传统的簧管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
每当过年,婚嫁喜事,起房盖屋,人们总要手捧芦笙,载歌载舞,以此抒发自己的欢乐和感情。
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
通过它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慕,结为伉俪。
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的芦笙吹一首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内行人,一听自明。
因此,芦笙在苗族人民心目中是神圣的,珍贵的,家家离不开它。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
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
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
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
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
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
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
这期间,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
如抢走了,她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让娶亲者不能按时娶到新娘。
到了新娘家,姑娘们还会围住新郎,将他折腾、戏弄一番,引得宾客发出阵阵哄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还用锅灰把新郎的脸抹得黑不溜秋的。
望着新郎的狼狈样,人们会爆发出哄堂大笑。
新娘娶回家后,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向长辈和宾客敬酒,并接受他们的祝贺。
吃饭开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给父母喂第一饭碗吃饭。
灾期间,女方家来送亲的姑娘们可以瞅准机会,用大竹箩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动弹不得。
望着在箩筐内挣扎的新郎,人们欢笑成一片,给婚礼增添了无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古老的抢亲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
在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
届时,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去把新娘抢回家。
据说,实行这种形式上的抢亲,如果将来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旧,女方才有理可讲。
把新娘抢回男方家后,再按苗家的规矩举行婚礼,同时,男方家要派人带着礼物去女方家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女方家也会斥责和吵骂几句,接着便收下礼物,有些地区,抢亲还会发生一场充满乐趣的打斗:姑娘得知男方要来抢自己,就故意躲起来,并邀约同村寨的女伴数人,手持扫帚、竹棍等候。
当男方的抢亲者来到预定地点时,并不见新娘的踪影。
迷惑间,突然伏兵齐出,无数的扫帚、竹棍落在抢亲者的头上、身上。
小伙子们顿时省悟过来,但按习俗是不能还手的。
他们一边挨着扫帚和竹棍,一边机警地搜寻着新娘。
当发现新娘的踪影后,他们便齐心合力,避开姑娘们的追打,把新娘抢回男方家。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
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
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
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
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
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
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
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
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苗族青年男女恋爱,最重情义,彼此有了较深的了解后,才可赠物为凭。
并有定婚、过礼、结婚、回门等程序。
请媒说亲,叫“讨口风”,到女家央求次数越多越好,叫做“亲要多多求为贵”,吃了“放心酒”,才算正式定婚,再选择吉日向女家送礼,叫“送亲酒”。
聚亲时,队伍到女家要行“开门礼”,赛放鞭炮。
吃罢饭后,再寅、卯时刻发亲。
苗家闺女出嫁那天,四邻姐妹们纷纷聚集赶来,高唱苗歌,抒发昔日友谊,离别深情。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
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小家庭,男性长者为家长,弟兄长大结婚后使可分家,父母年老由助子供养。
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两种形式。
包办婚姻
通常女大男小,一般在姑娘有几岁时,由男方父母送与幼女一套衣裙等即为议定终身,此种情况,双方多有亲戚关系,待姑娘长大正式结婚时,男方要付一定银钱作身价,娘家要以一头牛或一日猪作妆窗,以供姑娘到男家饲养。
自由婚姻
各地苗族所采用的形式不一。
彝良、永善一带苗族保有青年男女"批若"(类似公房)的自由恋爱习惯;楚雄部分苗族中保有"姑娘房";昭通部分苗族保有"逛花房"和"踩月亮";金乎一带苗族保有"游方"(类似贵州苗族的"摇马郎")。
无论何种形式,青年男女一般都通过对唱山歌选择配偶。
其选择方法是:倘若某一小伙子看中某一小姑娘,小伙子便撑一小花伞覆罩小姑娘,开始,小伙子首先主动唱上两调求爱山歌,如果小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山歌对答,反之则以无言对答或躲开小伞表示拒绝,然后备求相爱。
求爱山歌多半是随编随唱,歌词内容视对方追求深度而不断变化。
开始一般以相互询问对方家乡风土人情人手,进而询问对方姓名年龄和家庭情况,再以挑逗口吻试探对方是否已有情人,经过一定了解,双方转为对白,如此由浅入深,数日即见分晓。
双方如果情投意合,男方即要求父母求媒成亲。
如有男女愿意缔结婚姻,但父母不许者,则女随男奔,男匿女于其亲戚家,然后使媒人告知父母。
婚前,男子要赠与女子颈圈或其他银制饰物,女子套于颈上的颈圈越多,父母越觉光彩。
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抢法是由男方事先选派几个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觉,要作追赶,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饭款待追赶者,或赠与追赶者若干银钱礼物,便将之打发回家。
姑娘抢至男家后,在预先设置的姑娘住处,用一把纸伞将她象征性的罩住,然后由男子的伯母或其他女性长者用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此举谓之"捉魂",经过"捉魂",姑娘便正式成为男家成员。
约待二三日,男家正式聘请媒人告之女家,并向女家求婚,女方父母要作些形式上的吵驾,事实上也惟有答应男方求婚。
然后议定礼金,择日正式接亲。
正式接亲之前,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后一种抢婚,通常由男方邀约几个同辈,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
苗族宗教习俗认为,被抢到男家的姑娘便丧失了回娘家的权利。
日后,男方也要派媒人到女家说亲,待姑娘和父母同意后,即可举行婚礼。
在金乎"偏苗"中,保有女子婚后"住娘家"习俗,农忙时节到夫家帮忙数日,或逢年节才回夫家佐,但头日到夫家,次日黎明即返娘家。
住娘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参加"游方"的社交活动。
待生第一个孩子之后,即回夫家长住。
苗族结婚后离婚者不多。
偶有离婚者,手续极其简便。
离婚双方在女家村寨和男家村寨的路途之间"喝酒发誓",以示从此不相来往;或双方各请一"乡老"作证即可。
苗族保有姑舅表优先婚和转房习俗。
寡妇受到社会同情,并可改嫁。
苗族偏居崇山岭间,过着一种悠闲、自在的山野生活不受中国二千年封建礼教一孔孟之道的束缚,堪称“化外之人”不属“在册之民”。
苗族的爱情婚姻是很自由的,黛帕(姑娘)、黛摧(后生)到了成熟的年龄,便可三五成群到寨头的草坪上“跳花跳月”,盘歌寻隅:或是爬到高山上去挑野葱,引吭放歌,寻觅相知的伴侣。
湘西一带苗区盛行的“赶边边场”,便是这种原始、纯朴的恋爱方式的遗风和缩影。
每逢赶场集市,黛帕们穿上花花衣,戴上叮当作响的银饰,打扮得如同三月的桃花,一路嘻戏去集市上亮彩。
而英俊的黛摧们则象恋花的蜜蜂追寻着漂亮的姑娘。
苗族人恋爱不用媒,山歌就是沟通心灵的桥梁,他们本是山歌唱出的果实,如今又用山歌来播散爱情。
因为情歌互答,谈情说爱的场所多在集市边的溪畔、竹林、所以叫作“赶边边场”。
“赶边边场”其实是纯洁的,并非人们谬传的那般暧味和浪漫。
起先,一群黛帕和一群黛摧是隔溪对歌,投石问路,伴随你问我答,择情择意合者,两人方悄悄溜到一边去继续盘歌。
苗族男女盘歌时必用手捂耳托腮,其实是很守规矩的:奔放的是那缠绵的苗歌,托物比兴倾吐彼此的爱慕,美得如同浓郁的苞谷烧酒,令人如痴如醉。
暮色伸展着紫褐色的翅膀从遥远的山谷中悄然升起,树林外传来同寨伙伴们的呼唤。
热恋中的男女不情愿地收住歌喉,脉脉含情地约好下次幽会的时间,地点。
这才依依不舍地分手离去……
苗乡有苗乡的规矩。
青年男女喜欢丢草标;先行到达幽会地点的黛摧或黛帕必折野草结一个草标,丢在必经的路口,提醒对方她已按时赴约,然后悄藏在附近的竹林或灌木丛等候,草标所指的方面恰是情人的藏身之地。
迟到的黛摧或黛帕显得极不好意思,也折草扎个草标,交叉搁置在先放的草标上,提醒行人别来打搅他们的幽会。
在苗乡,青年男女幽会是很神圣的,谁要是见草标不回避,惊飞鸳鸯将会受到全寨的遣责。
情投意合的青年男女经过一段相恋,打算共建幸福的家庭了。
这时,男方再托人去女方家求婚。
俗称“讨口风”。
过得了口风,男方便要“送放口酒”礼物照例是十余斤猪肉,几坛苞谷酒,糕点数封,面条数包,女方收了礼,即燃炮款待男方,言告乡邻其以现已与其寨其人订婚。
自此,男女双方都要各自遵守不成文的规矩,不再与其他异性男女谈情说爱,而静候择定的吉日来临。
在苗家,你跟他末出嫁的女儿谈爱嘻戏,长者是不介意,但你若调戏他的媳妇,就会惹出大麻烦。
苗族结婚不坐花轿;新娘身着苗族盛装,佩戴银帽首饰,撑粉红色的露水伞遮身自个上路。
同胞哥弟肩扛蚊帐,手持燃烧的火把替新娘驱邪引路。
出寨时,火把要分开,留下一半折回娘家。
俗称“分光明”。
光明是人人喜爱的,远嫁的女儿岂能独享?送她的同寨姐妹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紧随新娘身后,一路欢歌笑语一路银饰脆响。
新娘进男方的门要踩“竹筛子”,这寓含着善意的祝福:“筛去灾难瘟疫。
留下幸福吉祥”。
苗族结婚不拜堂,不入洞房。
但要由长者主婚,让新娘、新娘吃“合好肉”,喝“合好酒”。
贺喜的青年男女们不放过此难得的机会,通宵达旦盘歌,或瞅准中意者,往她(他)脸上抹锅底灰。
苗俗叫“摸谜”,这是青年男女表达爱情的一种奇特方式。
由于长期的战争和迁徒,苗族对生育能力非常看重、渴望人丁兴旺。
至今在一些偏僻的苗寨仍保留着一种奇异而古怪的婚俗。
新娘出嫁时,空手悄然去婆家,而把嫁妆留在娘屋。
等到新娘怀孕后,回娘屋生下孙儿或孙女。
待满月时,再抱着新生的儿女,邀哥兄亲戚抬起全套嫁妆,吹吹打打去婆家。
与孩子爹补喝“合欢酒”,补吃“合欢肉”。
此俗在腊尔山区较盛,民间称“双喜临门”或“抱子结婚”。
倘若新娘“试婚”无生育能力,男方可客气地把她退回娘屋,但依苗俗不可索退聘礼,女方也可自由地重新寻觅情郎……
草标幽会
苗族男女幽会时,往往以草标作标记,俗称“草标幽会”。
草标是用草结个疙瘩,疙瘩结在草实上,草根朝幽会的方向,暗示男方(或女方)已到此地,示意女方(或男方)速来。
当女方(或男方)见到草标后,必须另结一个草标,疙瘩结在草的中部,横放在第一个草标中间,各往来行人表示:此地有情人幽会,请勿打扰。
草标是预约的一种暗号,一般放在预定的岔道或路边。
过往行人见了草标,一般都能自觉迥避。
若有不留心草标而误入幽会之地者,段向幽会者当面认错;若是蓄意窥探,并与幽会者争执甚至打骂起来,幽会者可报告当地头人。
事情传开出去,窥探者不仅会受到社舆论的严厉谴责,而且还将受到按当地习惯法论以“侵犯人权”之过,罚以钱财向幽会者赔礼道歉;行人若不依从,幽会者还得请苗老司举行法事,为行人解凶求福。
苗族青年的约会是十分庄重的,严肃的,别看他们说说笑笑,自由放纵,而实际上男女双方相互是极为尊重的,任何过头的粗鲁举动都会伤害情人的心,甚至因此而导致感情破裂。
草标幽会,一般是在男女双方热恋之中进行的。
初次幽会时。
男女都必须邀几个未婚青年做伴;待双方的关系基本确定以后,也有单独约会的。
幽会一般是男方先到,往往以“打叶炮”式吹木叶为号,示意对方速来。
若久等不至,男方可借木叶抒情,其声婉转悠扬,使听者无不为之哀怜忧伤;或直接放歌,对天而唱。
悲歌一首一首放出,心冷神怆,意悲声寒,如临海之将枯,山之将崩,日之将落,天之将倾之绝境。
深沉郁情的歌声在夜空中回荡,慢慢消逝在寂静的林间,此时此刻,伙伴们都感到失望。
可是,女方已有先到者,为考验男方,故意不露面,躲在林间石窟,窥探男方之行踪;待听到歌声绝意处,于心不忍,于情难禁,于是乎,含叶以鸣,脱口而歌。
原来情人早已来到约会地,只是不露面,在此窥探对方的心。
男方听到歌声,似落江水而逢渔舟,坠县崖而遇锦藤;真有如绝处逢生。
于是手扶“舟”而过,攀“藤”而上,歌歌语语,幽幽南山。
此时,随着歌声寻去。
男女便相会在一块了。
他们继续以对歌抒情。
优美动听的歌声把情人的心连得更紧,更紧。
第一次约会成功以后,便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或第五次约会,通过多次约会,彼此进一步认识了解,建立更深的爱情。
哭嫁
苗族姑娘在出嫁前一面个月里,寨上的姊妹们大都自觉而来相陪。
她们一边帮赶制衣裳,一边互学苗歌,以便在婚礼上与别人唱歌对歌,这是苗族婚俗中的又一个显著特点。
在苗民聚居区,姑娘出嫁前,多以唱歌来抒发对父母兄弟的、感恩戴德之情:在杂居和敬居区,受汉文化影响,也有以哭嫁代歌的习惯,有些哭七天七夜,甚至达一月之久。
苗家姑娘在唱:“哭嫁歌”或哭嫁结束后,即便举行“出闺”仪式。
“出闺”是女儿离别父母兄弟的一种仪式。
此时此刻,尽管是自由恋爱的少女,可当一旦真的要告别爹娘,告别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