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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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登记林权登记申请书
权利人(申请人)
宗地座落
申报日期
东至县林业局制
填写说明
1、单位(个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通讯地址: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的联系地址。
3、登记权利:在所申请项中打“√”非申请的项要打“/”。
4、座落:填写申请的宗地所在具体行政位置。如黄山区××乡××村。
5、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的,填写“国家”:是集体所有的,填写集体单位名称,如××乡××村,××乡××村××组。
6、林班:填写××乡镇××村。
7、小地名:地形图上标有地名的应以地形图上的为准,地形图上没有的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地名。
8、面积:填写林权勘测后求算的面积。
9、树种:填写一至两种主要树种具体名称。
10、林种:按林种划分情况据实填写,如防护林、特殊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11、四至:填写宗地周围(东、西、南、北)明显固定地物标及地理坐标,以林权现场调查确认的四至描述为准。
12、主要权利依据:根据林权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能证明其林权权利的主要材料名称。
13、林权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林权利人,但又不构成股份公司或单位时,由共有林权权利人举荐代表一个填在[单位(个人)]栏中。在此栏说明其他林权权利人姓名及各权利人所占林权收益比例。
14、注意事项:本表必须用钢笔、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书面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以下由林业主管部门填写)
林权登记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