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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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督察办法》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督察办法》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督察办法》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0.01.21•【字号】深公[法]字[2010]38号•【施行日期】200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仿制销售和穿着佩戴保安服装标志的通告》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公[法]字[2010]3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仿制销售和穿着佩戴保安服装标志的通告》等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

我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本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遵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公安局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仿制销售和穿着佩戴保安服装标志的通告(深公通字〔2002〕13号)2.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督察办法》的通知(深公(治)发〔2002〕46号)3.关于加强我市国际互联网用户备案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深公通〔2003〕2号)4.关于开展保安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深公(治)字〔2004〕86号)5.关于实行爆破工程安全评估制度的通知(深公(治)字〔2004〕253号)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督察办法》的通知(2002年10月25日深公(治)发〔2002〕46号)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对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督察办法》。

深圳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本

深圳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本

深圳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本任何有效的保安管理制度都需从组织结构做起。

制度应明确设立专职的保安部门,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保安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并直接向公司高层汇报。

保安部门下设巡逻、监控、门卫等小组,确保各项安全职责分工明确,执行有力。

人员管理是保安制度的核心。

所有保安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防卫技能及急救能力。

同时,公司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定期的在职培训和考核,以保持其业务水平和警觉性。

保安人员的着装、言行举止均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物理防护和技术防护是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两翼。

物理防护方面,公司应设置合理的出入口,安装防盗门、窗和其他必要的安全设施。

技术防护则涉及到监控系统的配置,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门禁控制系统等。

这些系统不仅能够实时监控企业内部的安全状况,还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应急预案的制定同样不可或缺。

公司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突发疫情等,制定详细的应对预案。

保安部门需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和掌握紧急疏散的路线和方法。

在日常管理中,保安部门还需负责对访客的登记与管理,确保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重要区域。

同时,对公司资产进行保护,防止盗窃和破坏行为的发生。

保安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得到全体员工的支持和配合。

因此,公司应定期向员工宣传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同时,鼓励员工与保安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深圳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本涵盖了组织结构、人员管理、物理与技术防护、应急预案以及员工参与等多个方面。

通过这一系列的规范操作和管理,可以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保安员保安服务考核题库及答案地编版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保安员保安服务考核题库及答案地编版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保安员保安服务考核题库及答案地编版1、单选题(共200题)1. 遇突发事件拨打求救电话时,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A: 告知发生了险情,受伤人数,目前危重程度,现场采取的措施B: 说明事发地点、附近的明显标志C: 告知报告人的姓名、电话D: 讲完求救内容后自己先挂机【正确答案】:D2. 作为保安员,在工作中()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A: 制止违法犯罪行为B: 侮辱他人C: 登记出入车辆D: 设立临时隔离区【正确答案】:B3. 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

A: 可以临时停车B: 可以长时间停车C: 可以随意停车D: 不得停车【正确答案】:D4. 门卫小刚在执行保安服务工作时不准()。

A: 搜查犯罪嫌疑人B: 开展安全检查C: 实施正当防卫D: 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正确答案】:A5. 保安员在随身护卫工作中若遭遇突发事件,他不能()。

A: 迅速采取保护措施B: 制服不法分子C: 促使事态扩大D: 把护卫对象转移到安全地带【正确答案】:C6. 现场救护的作用是()。

A: 挽救生命,减少伤残B: 可以替代医务人员处置患者C: 免除患者去医院的麻烦D: 可以减轻患者家属的负担【正确答案】:A7. 保安押运的对象主要是()。

A: 来源合法、不能随便移动的财物B: 来源合法、可以移动的财物C: 来源明确、可以移动的财物D: 来源明确、不能随便移动的财物【正确答案】:B8. 保安员在石化公司油库门卫岗位值勤时,发现距离值勤岗位2米处有火苗,应采取的处理方法是()。

A: 向客户单位报告B: 取出灭火器灭火C: 立即报警D: 向客户单位报告同时用灭火器灭火【正确答案】:D9. 以下各组情形都属于区域巡逻中异常情况的是()。

A: 一人在公园湖边落水;人群中有人在街边打电话B: 发现小区的地表有水渗出;一小孩子在公园摔倒后被扶起后继续玩耍C: 一青年男子在公园的小山上放风筝;一双目失明的老人在家人搀扶下行走D: 商场周围的电线掉落;商场的火灾报警信号灯闪烁【正确答案】:D10. 保安员张某在如何识别犯罪嫌疑人方面很有经验,但是他不愿意把经验传授给别人。

保安服务管理及保安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

保安服务管理及保安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

保安服务管理及保安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
1.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在保安服务管理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制度规定:
1.1 保安服务内容
•保安人员应当提供安全巡逻、巡检、门卫、安全警卫等服务。

•保安人员应当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

•保安人员应当积极协助保安公司管理人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2 巡逻制度
•保安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确保安全。

•巡逻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处理。

•保安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

2. 保安员管理制度
在保安员管理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制度规定:
2.1 招聘入职规定
•保安公司应当依法招聘保安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保安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培训证明。

2.2 岗前培训规定
•保安公司应当对新招聘的保安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包括安全知识、保安服务技能等。

•保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安员进行不同岗位的轮岗,以
提升综合能力。

2.4 绩效考核规定
•保安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保安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并及时给予奖励或惩罚。

2.5 岗位晋升规定
•保安公司应当根据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合理安排岗位
晋升。

结语
以上是关于保安服务管理及保安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的一些常见
内容,通过严格的制度规定可以有效提升保安服务质量和保安人员的
管理水平,确保社区和单位的安全稳定。

深圳保安规章制度最新版

深圳保安规章制度最新版

深圳保安规章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一、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二、本规章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保安服务的性质和任务一、保安服务是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单位和个人安全的专业服务行业,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二、保安服务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安全巡检、排查隐患、抢险救灾等。

第三章保安服务的组织形式一、保安服务可以采取独立经营、与公安机关合作、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等形式。

二、保安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保安管理部门,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章保安人员的资质条件一、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国家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保安人员应当继续接受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保安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保安人员有权依法执行保安任务,保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安人员应当忠诚履行职责,服从领导,保守秘密,遵守法律法规。

第六章保安服务的管理一、保安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

二、保安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和考核。

第七章保安服务的监督一、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保安服务机构和保安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二、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对保安服务的监督,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八章保安服务的奖惩制度一、对于表现优异的保安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二、对于违法违规的保安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章保安服务的责任追究一、对于因保安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保安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于涉嫌犯罪的保安人员,公安机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章保安服务的发展一、保安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整体实力。

深圳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价联字[2008]53号

深圳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价联字[2008]53号

深圳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正文:
----------------------------------------------------------------------------------------------------------------------------------------------------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8]53号)
各物价分局、公安分局,各保安服务公司:
为规范保安服务收费行为,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2001]187号)精神,现就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安服务公司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提供安全守护、巡逻等安全防范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价为2100元/人月,双方可在向下浮动20%、向上浮动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其他保安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保安服务公司与委托方自行协商确定。

二、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防范服务收取费用,应遵守《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三、以上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2001]75号)中关于我市保安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具体规定以及《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价联字[2005]46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公安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结束——。

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范保安服务组织的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服务收费是指提供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维护保安服务目标安全的保安服务公司向委托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收费,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保安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保安服务公司的收费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保安服务收费根据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保安服务收费的构成,主要包括保安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设备器械折旧、企业管理费用、税金和利润。

在制定指导价时,要依据合理的成本和利润水平,利润率一般不宜超过10%。

第六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巡逻;(二)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守护;(三)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公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四)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五)安全防范咨询;(六)其它经批准的保安服务。

第七条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保安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制定全省保安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省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本地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保安服务公司可以在本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本规定第六条(二)、(三)、(四)、(五)、(六)项的保安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对服务的要求、资源的耗费、责任的程度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客户协商议定。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事业单位保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94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事业单位保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94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事业单位保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94修订)
【法规类别】深圳经济特区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4.01.29
【实施日期】1994.01.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经济性裁减员工
办法>等19件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9月13日实施日期:2004年9月13
日)废止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事业单位保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1988年8月4日
发布,1994年1月29日修订发布)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和生产的正常秩序,
保障企业事业单位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特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结合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设在特区范围内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保安工作责任制和岗位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业务性质、规模大小、经营范围和实际需要,建立不同形式的保安组织,由当地公安机关给予业务指导。

第四条招聘或雇请保安人员由各单位确定。

保安人员要具备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适合做保安工作等条件。

保安人员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或经市政府批准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发给《保安工作证书》,方可担任保安工作。

现已。

保安能不能随便招? 20170715

保安能不能随便招? 20170715

企业保安能不能随便招?很多公司生产经营扩大后,经营场地也随之扩大,特别是生产型的企业或者是公司人数较多办公产所较大的企业,为了保障经营场地的安全,保安服务的需求也随着企业发展出现。

那么问题来了,保安员可以随便聘请吗,有什么注意事项?关于保安服务行业,2009年国家出台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出台了自己的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8年深圳出台了自己的《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可以自行聘用保安员,某些行业,像娱乐行业,必须聘用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

非保安员不得佩戴保安标志。

小编根据《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整理几个问题如下,供大家参考:Q:企业自己可以随意聘请保安员吗?A: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安全工作需要依照本办法规定聘用取得保安员资格证的保安员进行本单位保安服务,也就是说,保安员需要持证上岗,不可以随便请的哦。

管理办法规定,单位招聘保安员的,应当在聘用保安员之日起七日内将保安员身份证和资格证复印件等资料报送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备案。

Q:那保安员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有保安员资格证?A:保安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取得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保安服务。

申请保安员资格证应当提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三)身体健康;(四)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五)须经专门培训,并经公安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批准从事武装押运护卫的相关专业保安员除满足前款规定,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Q:单位内部保安组织和自行聘用的保安员有什么不可以从事的活动吗?A: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内部保安组织和自行聘用的保安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对外营利性保安服务项目;(二)武装押运保安工作。

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4.02.05•【字号】深劳[2004]10号•【施行日期】200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的通知(2004年2月5日深劳[2004]10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保安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保安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经调研论证制定了《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现印发施行。

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1职业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保安员的申报条件、从业资质、考核方法以及考核的基本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除高级保安技师以外其他各等级保安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和相应的职业培训。

高级保安技师的职业规范另行制定。

2职业概况2.1 职业名称保安员2.2 职业定义保安员是指由保安服务组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依法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

2.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5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5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4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3级),保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高级保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

2.4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2.5 职业能力特征┏━━━━━━━━━┯━━━━━━━━┯━━━┯━━┓┃项目│非常重要│ 重要│一般┃┠─────────┼────────┼───┼──┨┃观察能力│√││┃┠─────────┼────────┼───┼──┨┃理解能力│││√┃┠─────────┼────────┼───┼──┨┃自学能力││√│┃┠─────────┼────────┼───┼──┨┃思维判断能力│√││┃┠─────────┼────────┼───┼──┨┃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自卫与制服犯罪能力│√││┃┠─────────┼────────┼───┼──┨┃应变能力││√│┃┠─────────┼────────┼───┼──┨┃身体素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2.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2.7 培训要求2.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加强保安服务的质量监督,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境内从事保安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市、区级公安机关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保安服务应当遵循“依法、自愿、公平、有序”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持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保安服务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保安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保安公司或保安员提供的人身、财产安全、物品保管、安全检查、安防设备监控等服务。

第二章保安服务经营第六条从事保安服务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并经公安机关备案注册。

第七条保安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应规定设立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体系。

第八条保安服务经营者应当加强管理人员和保安员的培训,提高其从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保安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制度。

第十条保安服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常规演练。

第十一条保安服务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业务自查和外部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第三章保安员管理第十二条保安员应当经过保安服务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经公安机关备案注册。

第十三条保安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岗位职责,服从保安服务经营者的管理。

第十四条保安员应当按照保安服务经营者的安排,认真履行巡逻、监控、安全检查等职责。

第十五条保安员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保安员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活动。

深圳市保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应用

深圳市保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应用

深圳市保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应用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规定是深圳市政府制定的一部关于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法规,旨在规范保安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本文将从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背景与意义、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应用效果等方面展开,对该规定的应用进行分析。

首先,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制定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深圳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保安服务行业成为维护社会治安与秩序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保安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部分不合规范、不专业的保安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

因此,制定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对于规范保安服务行业、提升保安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保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岗位职责、行为准则、经营许可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保安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包括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备相关技能等,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保安人员的素质过硬,能够胜任保安服务工作。

同时,规定了保安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了他们在保安服务中的具体职责和权责,确保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此外,规定了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经营许可要求,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升保安服务行业的整体素质,加强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管和管理。

最后,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应用效果是显著的。

首先,该规定的实施使保安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提高了保安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其次,规定了保安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措施,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再次,规定了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条件和行为规范,减少了不合规范的保安企业的存在,推动了保安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该规定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提升了社会治安水平,增加了社会对保安服务行业的认可度。

总之,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应用对于保安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保安违法违纪拨打热线举报警方承诺15个工作日内将反馈处理情况保安员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辅助力量,其作用不容忽视。

昨日,深圳警方公布了保安员违法违纪投诉举报热线和专门的电子邮箱,加强对全市近14万保安员的监督管理。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公安局在市局保安管理办公室、各分局治安科(保安办)和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了保安员违法违纪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同时开通“深圳保安网”,在互联网设立专门电子邮箱,或在各受理投诉单位设立投诉举报箱,24小时全方位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警方同时提醒市民,为便于调查核实和查处,投诉举报时最好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将对投诉举报人保密,并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举报人进行反馈。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保安办83101111福田公安分局治安科82918777罗湖公安分局保安办84460129盐田公安分局治安科84460700南山公安分局治安科84466631宝安公安分局治安科84467114龙岗公安分局保安办84869114市保安服务公司82292094福田保安服务公司83150068罗湖保安服务公司82408565盐田保安服务公司84460942南山保安服务公司26612195宝安保安服务公司27968011龙岗保安服务公司84801634蛇口保安服务公司26828425机场保安服务公司29987333西部港口保安服务公司84466996 大工业区保安服务公司89939875。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深圳市的保安服务行业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而制定的。

该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保安服务活动。

一、总则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保安服务市场的监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保安服务机构、保安人员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该办法的规定。

二、保安服务机构的条件和管理要求
1. 保安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独立的经营资格,并在深圳市公安局备案登记;
2. 保安服务机构内部应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确保保安工作的顺利运行;
3. 保安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保安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 保安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
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三、保安人员的条件和管理要求
1. 保安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2. 保安人员应当经过规范培训,取得保安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保
安工作;
3. 保安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保安服务任务时应服从指挥,坚持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或者乱收费;
4. 保安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不得参与
非法活动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安服务的管理措施
1. 深圳市公安局将加强对保安服务机构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违反规定的机构将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2. 公安机关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安人员的
素质和能力,确保保安工作的质量;。

九不准”行为规范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九不准”行为规范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深圳市保安从业人员“九不准”行为规范一、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务、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违者依法予以辞退;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依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违者依法予以辞退;违法行为较轻的,依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他人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者依法予以辞退;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依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违者依法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者依法予以辞退;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依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违者依法予以辞退。

七、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者依法予以辞退,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依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违者依法予以辞退,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依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活动,违者依法予以辞退。

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及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训诫。

单位负责人包庇纵容保(治)安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或参与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清理整顿保(治)安队伍20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安服务市场,保(治)安组织、保(治)安员,根据《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督察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保安管理工作的实际,规定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组建保(治)安组织。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保安员题库含参考答案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保安员题库含参考答案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保安员题库含参考答案1、单选题(共400题)1. 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在任何时候都不能()。

A: 开展报警监控活动B: 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C: 以例行检查的理由搜查他人身体D: 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正确答案】:C2.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保安员可以()。

A: 没收他人非法财物B: 搜查他人身体C: 开展巡逻活动D: 适当删改报警记录【正确答案】:C3. 在配合处置违法犯罪时,保安员可以()。

A: 使用管制刀具B: 使用武器C: 搜身D: 扭送嫌疑人【正确答案】:D4. ()不属于我国保安服务的主要任务。

A: 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B: 预防服务区域内的治安事件C: 调解服务区域内的家庭纠纷D: 协助保护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现场【正确答案】:C5. 建筑物消防安全疏散设施不包括()。

A: 安全出口B: 疏散指示标志C: 应急广播D: 普通电梯【正确答案】:D6. 下列不属于室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是()。

A: 举行学术报告演讲的某高校学术报告厅B: 上班时间的某企业行政办公楼C: 室内体能训练中心D: 火车站前广场【正确答案】:D7. 护卫对象遭遇突然袭击时,保安员应当首先考虑()。

A: 把护卫对象转移到安全区域B: 协助护卫对象反击袭击者C: 拘捕袭击者D: 制服袭击者【正确答案】:D8. 保安员吴某在某住宅小区监控中心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根据保安员的职责要求,他可以()。

A: 剪辑监控影像资料B: 将录像资料复制给社会人员C: 向媒体提供监控影像资料D: 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正确答案】:D9. 保安服务是指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由依法设立的保安从业单位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及相关服务。

A: 服务需求B: 安全需求C: 经营需求D: 业务需求【正确答案】:B10. 保安员的学历条件是()。

A: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B: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C: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D: 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正确答案】:B11.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安服务。

深圳校园保安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校园保安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校园保安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旨在规范校园保安服务工作,确保校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校园保安公司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管理1. 保安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校园保安管理部门,负责校园保安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保安队伍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对保安队伍的管理负总责。

三、人员管理1. 保安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保安职责时应当文明执勤,不得滥用职权。

2. 保安公司应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3. 对于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保安人员,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应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雇。

四、服务内容1. 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 对校园内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确保校园内部安全。

3. 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 参与校园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

五、设备管理1. 保安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如对讲机、监控摄像头等,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性能。

六、应急管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暴力事件等多种情况的应对措施。

2. 保安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执行预案。

七、监督与考核1. 学校应设立保安服务监督小组,对保安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 保安公司应定期向学校提交工作报告,接受学校的考核评估。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安公司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深圳学校保安服务制度

深圳学校保安服务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宗旨1. 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3. 提高保安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三、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保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保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保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安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安工作。

3. 各部门、班级应积极配合保安办公室开展保安工作。

四、保安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2. 负责校园内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3. 负责校园出入口、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4. 负责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5. 负责校园内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6. 负责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7. 负责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保安人员管理1. 保安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保安员证。

3. 保安人员应定期参加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4. 保安人员应接受学校保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和监督。

六、安全防范措施1. 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 加强校园内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3. 加强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设立专人负责。

4.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设立交通指挥岗,确保校园内交通安全。

6. 加强校园内治安管理,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保安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保安员)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保安员)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保安员)考核大纲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保安员。

1.2 职业定义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大纲涉及三个职业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5 培训期限要求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64个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个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个标准学时。

1.6 申报条件——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1.7 鉴定方式、鉴定时间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初级、中级、高级保安员须通过体能测试。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操作项目需要确定。

1.8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体能测试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5名考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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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许宗衡二○○八年三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安全防范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内从事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人力护卫,押运守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安装、保养、维修或者提供安全咨询等保安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保安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尊重社会公德。

单位和个人应当理解、支持和尊重保安工作。

聘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依法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鼓励聘用保安员的单位为保安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方可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提供有偿保安服务经营活动。

第五条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员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义务。

发生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时,市、区公安机关可以调用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员或者征用保安装备,市、区公安机关调用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员和征用保安装备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是市保安服务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全市保安服务业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区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保安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工商(物价)、税务、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保安服务企业第七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设立保安服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第八条保安服务企业依法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居民住宅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所、机场、码头、车站、仓库等场所的人力护卫,财产、人身安全保卫以及大型活动的人力护卫;(二)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押运守护;(三)安装、保养、维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四)保安防范咨询和评估;(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事的其他保安服务项目。

第九条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保安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市外的保安服务企业)在本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的,应当从在本市提供保安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下列材料报送市公安机关备案:(一)经营证照复印件;(二)机构设置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三)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在本市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四)保安员身份证和资格证复印件;(五)保安服务合同复印件。

第十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依照保安服务合同提供保安服务;(二)负责保安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三)定期监督检查外派保安员的服务情况;(四)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保安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依法保护所聘保安员的下列权利:(一)享有保安员依法履行职责所必要的条件;(二)参加聘用保安员的单位提供的培训;(三)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四)依照有关规定获得表彰和奖励;(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包括下列档案资料的保安信息系统,并与市公安机关的保安监管信息系统联通:(一)保安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场地等基本情况;(二)保安员的个人电子档案数据;(三)安全防卫器械和武装押运服务防爆枪支的资料及其配备情况;(四)保安员的教育培训、持有保安员资格证情况;(五)保安服务事故、案件发生情况。

前款规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保安服务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保安服务企业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超范围经营;(二)为未经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保安服务;(三)接受他人委托参与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四)未经批准守护、押运违禁物品;(五)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各类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运营、维修和保养的保安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法安装监控设施;(二)泄露客户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秘密;(三)违法使用报警记录、监控影像资料;(四)其他影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有效使用的行为。

第三章自行聘用保安员的单位第十五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安全工作需要依照本办法规定聘用取得保安员资格证的保安员进行本单位保安服务。

第十六条单位招聘保安员的,应当在聘用保安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保安员身份证和资格证复印件等资料报送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立内部保安组织。

内部保安组织负责人应当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具有相应法律知识和保安管理工作经验,未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或者刑事处罚。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设立内部保安组织,应当在成立该组织之日起七日内将下列资料报送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备案,区公安机关应当在备案后的三日内将备案情况通报市公安机关:(一)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二)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内部保安组织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三)保安员身份证和资格证复印件;(四)内部保安组织的管理制度复印件。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指关系本市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市公安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报市政府确定。

第十八条单位内部保安组织和自行聘用的保安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对外营利性保安服务项目;(二)武装押运保安工作。

第四章保安员第十九条保安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取得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保安服务。

申请保安员资格证应当提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三)身体健康;(四)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五)须经专门培训,并经公安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批准从事武装押运护卫的相关专业保安员除满足前款规定,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保安员工资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低位数。

第二十一条保安员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为烈士。

第二十二条保安员根据合同要求,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维护服务场所正常秩序,保护服务对象人身、财产权益;(二)提供保安服务时,应当举止文明、礼貌大方、服务热情、仪表整洁;(三)办理出入服务区域的车辆、物品的登记手续。

对不按规定办理或者拒绝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车辆、物品,可拒绝出入保护区域或场所;(四)对在服务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并通知客户单位,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人民警察处理;(五)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的保安员应当严格遵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器械,并可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设立临时安全隔离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六)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服务区域内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和有关部门,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七)按照要求提供安全咨询及安装、保养、维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保安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与保安工作有关的保安防卫器械。

押运守护人员可依法配备防爆枪支和其他必要的装备器械。

保安员应当依法保管和使用保安防卫器械。

第二十四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二)侮辱、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指使侮辱、殴打他人;(三)搜查他人身体,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四)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五)侵犯、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六)为谋取经济利益以保安员身份参与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七)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保安服务第二十五条鼓励单位依法委托保安服务企业提供保安服务。

向公众开放的娱乐场所、大型网吧、桑拿按摩、洗浴场所,应当从保安服务企业聘请保安员为其提供保安服务,不得私自招聘保安员。

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广东省规定的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员。

保安服务企业派驻上述公共场所的保安员,应当每六个月轮岗一次。

第二十六条单位聘请保安服务企业提供保安服务的,双方应当依法签订并全面履行保安服务合同。

保安服务合同应载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期限、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解除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保安服务企业、自行聘用保安员的单位和客户单位指令保安员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

保安员所属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保安员提供服务时应当按规定统一穿着制式保安员服装、佩带相应证件及保安标志。

保安员服装、证件及标志的式样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定。

保安员夏服统一工作应当在本办法实施起一年内完成,保安员春秋服和冬服的统一工作应当在二年内完成。

特殊困难企业,经公安机关同意,统一服装工作可以适当延长至三年完成。

非保安员不得穿着保安员服装或者佩带保安证件和标志。

安全技术防范、咨询服务人员可不着统一服装,但应当佩戴保安标识。

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保安员的服装。

保安服装应当与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及其他国家机关制式服装有明显区别。

第二十九条提供保安服务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技术防范设施的设计、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风险评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

第三十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正当使用因提供保安服务而获知的客户信息,并对客户提供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要求保密的资料、技术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保安服务企业和自行聘用保安员的单位的报警记录、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两年,其间不得进行删除、修改或者销毁。

严禁违法使用报警记录、监控影像资料。

第六章保安培训第三十二条保安员必须经过法律知识、保安业务及保安技能的专业培训,并经市公安机关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业。

第三十三条保安员每年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保安培训机构参加三十学时的培训,聘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为保安员培训提供经费,安排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保安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四条鼓励保安员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具有与其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名称、组织机构、企业章程和相应的师资力量。

未经许可,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保安培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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