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为了统一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应遵循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资金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3. 集团公司应该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集中管理计划,并分解到各业务单位实施。
二、集中管理资金的范围1. 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资金。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的备用金、小额现金、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等。
三、资金归集1.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一套专业的资金管理系统,通过银行授权、代收代付等方式进行资金归集。
2.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业务经营需要,设立不同的账户类型,如普通账户、专项账户、备付金账户等。
3.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规定将收入资金划入集中管理账户。
四、资金使用1.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需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分解到各业务单位实施。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计划合理使用资金,并按规定提供使用资金的证明材料。
3. 集团公司应该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避免浮现超支、挪用等情况。
五、资金监督1.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专业化的资金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监察以及对外的第三方审核等方式进行监督。
2. 集团公司应该加强对资金归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
六、资金结算1.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不同的结算方式,如网银、POS机等。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规定结算,确保资金结算安全。
七、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计划例表2. 集团公司资金使用申请表3. 集团公司资金使用证明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资金归集:指将业务单位的资金归集到集团公司集中管理账户中。
2. 资金监督:指对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核。
3. 结算方式:指业务单位与集团公司之间进行货币结算的方式。
九、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 艰难:部份业务单位可能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全系统资金统筹调配优势,进一步提升资金集中管理水平,提高中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集中管理,是指系统内各级资金集中管理组织机构,依托商业银行及公司业务系统,集中整合所属各级次资金头寸,实现资金统筹运作、集中管控、统一规划的管理模式。
各类企业虽不拥有所有权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股份公司建立境外财资中心推进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工作,财资中心与财务公司及各单位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开展境外资金结算与归集业务,具体细则另行制定下发。
第四条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三不变”原则,即所有权不变、收益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入谁的账,由谁支配,集中主体不垫款;(二)以财务公司为核心平台集中原则,开户、结算与集中业务全面向财务公司转移,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内部金融服务平台职能,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集中管理水平;(三)严控风险原则,资金集中业务应依法合规、严格管理、保障周转、加强监控、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股份公司财务资金部是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全系统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执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股份公司总部层面资金集中管理具体工作。
第七条二级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机构是各单位资金集中管理主责部门,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负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具体细则和操作规范,并贯彻指导、监督执行;负责所属单位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建设并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二级集团总部层面资金集中管理具体工作。
各二级集团公司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三级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及集中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公司是股份公司全系统资金结算和集中管理实施平台,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负责协助各成员单位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和收支结算工作,促进全系统结算业务向财务公司转移和资金向财务公司集中;负责按照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具体工作部署,依法合规调配归集资金,加大对内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全系统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XX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为了顺利实施资金集中管理,使资金集中管理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使用成本,统一融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有效整合资金资源,不断优化资金结构的管理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范围:XX集团本部、军品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包括:xx有限公司(包括后勤辅助单位,模拟二级法人单位)、xx分公司、xx限公司(所属子公司)、xx工有限公司、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xx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xx有限公司。
第三条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模式为模拟银行运作方式,在组织机构上成立资金结算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管理中心通过账户统一管理、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一管理、信贷融资统一管理、统一内部结算管理、资金收支预算管理、资金平衡、资金审批管理、实施资金有偿调度使用。
通过资金预算、资金平衡、资金审批、资金支付、资金信息统计、资金分析达到资金的闭环管理。
第二章账户管理第四条XX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模拟法人单位、后勤辅助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由资金结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本地子公司的账户开设、使用、注销、上报、备案由资金结算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外地子公司银行账户开设、使用、注销由各子公司书面报告,集团研究决定同意后由各子公司自行在当地办理。
第五条XX集团选择xx财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合作金融机构,利用合作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系统作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操作平台。
因特殊原因需要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
第六条资金结算管理中心在合作银行为当地子公司开设一个基本账户用于生产经营资金的收支业务,开设专用账户用于项目资金收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设一般结算账户。
第七条资金结算管理中心为外地子公司在当地合作银行开设一个由XX集团管控的生产经营收入账户和一个项目资金收入账户,在外地子公司所在地分别开设一个生产经营支出账户和一个项目资金支出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XXX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根据《通号(郑州)XXX关于印发〈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号XXX〔2016〕14号)、《通号(郑州)XXX关于印发<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通号郑电财〔2016〕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公司内部实行资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采取自下而上进行资金归集,资金集中不改变原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各项目部(指挥部)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广义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
第二章管理权责第四条总会计师为资金集中管理责任领导,财务部为责任部门。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2-3人)负责全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具体执行上级部门资金管理规定,与开户银行和业主等单位进行沟通,签订资金集中管理协议。
第五条资金管理服从于集团公司统一资金调剂管理,满足集团公司资金集中需求。
第三章银行账户及资金归集管理第六条严格执行开户审批制度。
公司及项目部(指挥部)应在集团公司指定的XXX(指XXX、XXX、XXX和XXX)资金管理平台设立银行账户。
确因特殊原因需在“XXX”之外开立账户,按照规定程序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批后开立。
银行账户开立、监管、变换、撤并等事宜执行《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举措》。
第七条及时清理银行账户,减少在“XXX”之外账户数量。
对收尾项目银行账户和长期不使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销户,禁止出现“久悬”账户等现象。
第八条公司资金收支原则上通过XXX批准设立或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办理。
日常经营收入通过收入账户对外收款,日常经营支出通过支出账户对外付款,实现收支分开。
第九条项目资金收入的管理。
项目部没有独立开设银行账户,项目收入直接收到公司开设的收入账户;项目部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无特殊要求,项目部收到款后须将款项归集到公司收入户。
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1.3 资金集中支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3)合法合规、安全高效;(4)优先保障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2.1 财务部门为公司资金集中支付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子公司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工作。
2.2 各子公司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工作。
2.3 财务部门及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资金支付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2)审核资金支付申请,确保支付行为的合规性、合理性;(3)监控资金支付过程,防范财务风险;(4)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1 资金支付分为现金支付、转账支付、支票支付、电子支付等方式。
3.2 现金支付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支出,单笔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现金支付限额。
3.3 转账支付适用于大额支付及跨行支付,优先采用网银支付方式。
3.4 支票支付主要用于对外支付,需按照公司支票管理制度执行。
3.5 电子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适用于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场景。
四、资金支付程序4.1 资金支付申请(1)申请人根据业务需要,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单》,注明支付金额、支付对象、支付事由等信息;(2)申请人将《资金支付申请单》提交至财务部门或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审核;(3)财务部门或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予以退回。
4.2 资金支付审批(1)审批人根据财务部门或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签署审批意见;(2)审批人应对支付申请的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查,确保支付行为符合公司利益;(3)审批完成后,将《资金支付申请单》交由财务部门或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执行支付。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随着企业的发展,资金的规模和运作方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更好地管理资金,很多企业开始积极探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是通过集中管理公司流动性,实现资金增值和风险控制,提高投资收益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一、资金集中管理的原理资金集中管理是在集团企业、跨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常见的一种管理方式。
其核心是利用集中池来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集中资金管理的方式主要分为汇集和计划两种。
1.汇集方式汇集模式是指公司所有的资金都汇集到一处,再由财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节约成本,降低财务流程中的错误率,提高资金利用率。
2.计划方式计划模式是指财务人员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资金来源,对公司的资金进行计划,然后将企业资金分配到不同的账户。
二、资金集中管理的优势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1.提高投资收益率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将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更好地利用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
此外,资金集中管理也可以采用风险分散的方法来控制资金的风险。
2.节约成本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减少集团内部的银行手续费和维护费用,并且可以更好地协调资金的使用。
3.方便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在集团企业中协调不同部门的资金需求,实现资金汇总,并便于管理和监控公司的财务状况。
4.提高流动性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可以更好地管理公司流动性,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性,更好地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
三、资金集中管理的实施资金集中管理需要企业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优秀的管理人员,才能使资金集中管理得以顺利实施。
下面列出一些资金集中管理实施的关键点:1.制定资金流程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资金流程,并建立相应的控制和审批机制,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监控措施和流程规定。
2.建立资金预算企业需要建立资金预算,明确资金的使用和流向,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
3.配备专业人员企业需要配备专业的人员,包括财务部门和银行人员等,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并对其进行培训和监督,使其能够高效地管理资金。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集团控制力,加速资金的周转,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提高集团总部对所属各公司的资金管理,确保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集中管理坚持以“服务与管理、会计信息化与预算控制同步”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增强企业合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资金集中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集团公司总裁的领导下实施对资金的集中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中管理的资金归原公司所有,存放于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账户。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集中的资金进行统配统调,并对各公司上调、下拨资金进行分户记账。
第二章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第五条集团资金采取集中管理、需求划拨的方式。
即每个公司的资金余额实行限额控制,超限额部分划入集团公司集中管理账户,需要支付时集团按照批复的付款申请单或付款计划,划拨到各公司的账户,下拨资金可以实现即时到账。
第六条各公司的资金限额确定以公司日常零星结算为基础,各公司资金限额的核定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按照各单位日常经营需求并结合日常零星开支进行预估,由各公司申请资金计划报集团总裁审批、核1定。
各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经营需要,增加日常结算所需资金额度,并由各公司经理负责向集团财务部申请办理资金定额增减事宜。
第七条资金定额的确定实行经营计划分档计算,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资金定额(单位:万元) 安徽铜陵市江洲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30枞阳县茅迪实业有限公司10安徽省江洲实业有限公司10安庆市江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第八条各公司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各公司财务部每天下班前将公司所辖帐户进行检索,对超过定额部分全部划到公司指定账户。
第三章资金集中管理的范围2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各种性质的资金全部纳入集中管理范围。
第十条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入的款项也纳入集中管理范围,管理方式为备案制。
各公司月末应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台帐电子文档发回集团财务部出纳处。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发展需要,推进集团化、专业化管理,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集团负债与成本,防范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集团资金管理要求,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成员单位,包括集团总部、子公司及控股投资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集团以资金计划管理为基础,借助银企直联网络技术和财务软件,以集团内部金融服务机构作为平台,对各单位的资金进行统一归集、合理调度、专业运作和统筹管理,从而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降本增效,防范风险。
第四条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工作以“全面集中、统筹平衡,有偿使用、资源共享,服务至上、安全高效”为原则,包括资金计划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归集与支付管理、融资管理与内部借贷、管理责任与考核等主要工作内容。
第五条集团总部财务会计部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集团整体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制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制度、实施集团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编制集团资金平衡计划、制定资金调度方案和融资方案、审核内部资金借贷行为,并指导、监督财务公司的业务运作。
第六条集团财务公司是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服务机构,致力于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集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集团内部各单位提供存贷款、交易款项结算收付、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等内部金融服务,并适时开展同业拆借、保险代理、发行债券,投资理财等外部金融业务。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认真做好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扎实有效。
第二章资金计划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在编报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时,编制详细的年度资金计划(现金流预算),提出资金平衡意见。
子公司负责审核所属控股投资企业的年度资金计划,汇总后报送总部财务会计部;总部财务会计部对集团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平衡,并编制集团年度资金平衡计划;集团年度资金平衡计划经批准后,总部财务会计部向子公司下达其与所属投资企业的一揽子年度资金计划;子公司根据总部下达的资金计划,分解至各控股投资企业执行。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贯彻 国资委关于大中型国企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提高集团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降低集团公司整体资金成本, 防范成员企业资金风险, 增强集团公司资源配置能 力和财务监控能力,促进深化全面预算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 范(试行)》(国办发〔 2000〕64 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 监会 2004年第 5号令)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财务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手册》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而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各成员企 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授权集团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职能部 门。
第六条 集团公司委托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负责南航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的建设和维 护。
第七条 集中管理账户。
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成员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 撤销、冻结。
第八条 统一结算资金。
各成员企业统一在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办理各项结算业 务。
第九条 统筹管理融资、投资业务。
各成员企业的融资、 投资业务严格遵照 《中 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手册》操作。
第十条 稳步过渡、逐渐完善。
在全集团范围内分步实施,全面推广,逐渐完 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第四章 职责 权限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
一、审批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二、审批集团公司年度资金收支预算方案。
ATy —*第三管理原则三、审批集团公司年度融资方案。
四、审批集团公司年度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职责、权限。
一、制定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广义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含分公司、事业部)和集团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的内设机构,承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银行账户管理负责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筹、融资计划;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成员单位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编制集团资金计划报表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和执行情况分析。
(五)会计核算负责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所涉及资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编制资金报表和资金分析报告。
(六)综合管理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多元化发展,集团公司逐渐出现了资金分散和管理困难的情况。
为了实现资金的统一调度和有效利用,制定一套科学的资金集中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进行探讨和分析。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集团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成本,增强资金的可控性。
2. 原则:合理规划资金周转周期,统一编制和执行资金计划,科学选取资金集中项目,严格控制资金流转的环节。
三、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1. 资金池集中管理:将集团公司旗下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也可以包括通过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通过资金池,实现跨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和共享,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资金集中归集:集团公司将各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资金存量,按照一定比例归集到总部账户,实现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这样可以更好地掌握资金流向,并减少各子公司之间的自主开展资金活动。
3. 资金集中支付:集团公司以总部账户为中心,统一办理各类款项支付,减少资金流向的分散和复杂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支付安全性。
四、资金预算和计划1. 资金预算:集团公司应根据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合理的资金预算。
预算中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期限,并按照各个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和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2. 资金计划:根据资金预算,分别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资金计划。
短期资金计划主要用于日常营运,中期和长期资金计划用于扩大生产和投资项目。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外部融资和利息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
五、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1. 风险控制:集团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实行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对资金集中管理的影响。
2. 内部监督: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审批程序。
制定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和风险的控制。
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保障集团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三)资金集中管理的原则包括:1、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存储和合规使用,防范各类风险。
2、效益性原则:通过集中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协同性原则:促进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资金协同,实现整体目标。
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一)集团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统筹集团资金的归集、调配和监控。
(二)各单位在银行开设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
收入专户用于归集各项收入,每日定时将资金上划至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支出专户用于接收集团下拨的资金,并办理日常支出业务。
(三)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的资金预算和实际需求,统一调配资金。
三、资金归集(一)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所有收入及时足额上划至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二)资金归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借款等。
(三)对于未按时上划资金的单位,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将按照约定收取资金占用费,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资金预算管理(一)各单位应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预算,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核。
(二)资金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余缺预算。
(三)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的资金预算,结合集团整体资金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
(四)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对于预算外支出,需提前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资金使用审批(一)各单位的资金支出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二)重大资金支出项目,如投资、融资、资产购置等,需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三)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于违规支出有权拒绝支付。
六、资金风险管理(一)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对资金流动、资金余额、资金成本等指标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的资金治理体制,强化资金收支监管,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集团整体治理水平和治理成效的提升,依照《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治理的差不多规范(试行)》、《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治理暂行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资金,是指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
本方法所称银行存款,是指在银行帐户内的人民币存款。
本方法所称银行帐户,是指在银行开立的差不多存款帐户和一样存款帐户。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及所有二级以下单位。
第二章治理体制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简称“结算中心”,下同),承办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治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资金集中治理工作。
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部门的直截了当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结算中心的职责要紧包括以下内容:一、提出集团公司集中治理的具体治理方法,经集团公司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二、及时监控所属企业的资金流淌情形,专门是资金的流出情形,发觉问题及时报告;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事项,认真评估内部借款的安全性,规避风险;四、检查、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的资金治理工作;五、建立内部资金治理岗位责任制,保证资金集中治理业务的有序开展;六、审查、汇总资金收支预算,准确推测集团公司总体资金需求,及时提出筹资或还款意见;七、办理资金集中治理和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再建立资金结算中心。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落实集团公司资金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二、编制资金收支预算,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形;三、建立内部资金治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治理工作秩序;四、办理资金集中治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集团公司资金集中治理工作要紧内容包括集中治理资金收支和全面监控资金收支两个方面。
“资金集中治理收支”是指,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均通过集团结算中心统一归集和拨付。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一、前言资金集中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对自己的资金进行集中安排和统筹,对内部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控制和管理,实现最佳化配置和利用资金的过程。
这是企业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方式,对于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浪费和损失,优化现金流和财务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在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合规经营,保护企业利益。
本文将从资金集中管理的概念、原则、主要内容、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资金集中管理的概念资金集中管理是指企业将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或账户中的资金,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式,集中安排和统筹使用,以求达到最佳化配置和利用资金的管理过程。
其中,资金集中的主要手段包括现金池、集团财务中心、集中结算、现金管理工具等。
资金集中管理是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和风险,优化企业的现金流结构和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三、资金集中管理的原则1. 坚持中央集权原则。
即由企业总部或财务中心对各项资金活动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建立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的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2.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即在保证各业务部门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金调度和配置,实现对企业整体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最优利用。
3. 坚持风险防范原则。
即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时,要强化风险管理和控制,确保合规经营,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措施。
4.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即在资金集中管理中,要加强内外部信息沟通和披露,确保资金管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
四、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内容1. 建立财务中心或现金池财务中心或现金池是企业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基础设施,具有资金管理、资金调拨和现金流预测等功能。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考虑建立中央财务中心、地区财务中心或现金池等。
2. 设立集中结算账户企业可以设立一个集中结算账户,将所有业务部门和公司的资金都先集中到该账户,然后再由财务部门根据需要进行资金调度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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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含义
资金集中管理,也称司库制度,是指借助网络通讯技术、银行电子化管理功能和财务软件,将整个集团的资金集中到总部,由总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和统一运用。
其在各个集团的具体运用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金集中、内部结算、融资管理、外汇管理、支付管理等。
其中资金集中是基础,其他各方面均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二、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
在欧美国家,特别是在西门子、GE、IBM等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建立资金集中管理中心,对集团内部资金和市场风险实行集中管理和控制,已成为公司管理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资金集中管理在集团公司运作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这是由资金集中管理的特点所决定的:
1.通过资金纽带,增强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控制,规范资金使用
集团公司对资金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首先可获得知情权,即通过对资金流入、流出的总控制,了解下属公司资金存量和流量,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其次是通过对下属公司收支行为、尤其是支付行为的有效监督,实现对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动态控制,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2.从企业集团的高度融通资金,发挥集团的资源配置优势
集团公司的管理层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中心统揽全局,从总体上把握资金运作效果、筹资融资能力和投资能力,为集团扩大规模、调整产业结构
和合理投资等重大决策提供依据,从整个集团层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金集中管理还能使跨国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利用转移定价,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实施。
3.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企业集团内部成员通常会在较大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集团内部交易,产生大量的内部资金结算业务。
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通过网络技术和资金管理系统,实现成员企业的内部网上结算。
在交易发生时,直接在结算中心实现资金划拨,没有中间环节和时间间隔,不产生在途资金,划转效率高,能有效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同时由于使用内部结算系统,不需要支付任何额外费用,能够节约大量财务费用。
4.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增强集团公司的融资和偿债能力
由于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情况各异,在经营过程中,会发生一部分成员企业出现资金短缺,而另一部分成员企业出现资金结余的现象。
通过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可以盘活集团的资金存量,通过在资金短缺企业和结余企业进行资金的合理调配,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优化集团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集团公司的融资和偿债能力。
三、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
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选择实质上是集团管理是集权还是分权管理体制的体现,也就是说,在企业集团内部所属各子公司或分部是否有货币资金使用的决策权、经营权,这是由行业特点和本集团资金运行规律决定的。
现行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统收统支模式
在该模式下,企业的一切资金收入都集中在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不单独设立账号,一切现金支出都通过集团总部财务部门付出,现金收支的批准权高度集中。
统收统支模式有利于企业集团实现全面收支平衡,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减少资金沉淀,监控现金收支,降低资金成本。
但是该模式不利于调动成员企业开源节流的积极性,影响成员企业经营的灵活性,以致降低整个集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
2.拨付备用金模式
拨付备用金模式是指集团按照一定的期限统拨给所有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备其使用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等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发生现金支出后,持有关凭证到集团财务部门报销已补足备用金。
3.结算中心模式
结算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公司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
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
4.内部银行模式
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进行企业或集团内部日常的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
5.财务公司模式
财务公司是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经营范围除经营抵押放款,还兼营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
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
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银监会
和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中央企业进一步促进财务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
意见》明确指出,财务公司具有双重属性,一是作为金融机构对集团成员
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服务属性;二是作为集团总部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
分具有的辅助管理属性。
针对中国铁建成员单位地域分布广、银行账户多、资金分散的现状,
财务公司立足实际,以“依托集团、服务企业”为经营宗旨,最大限度的
为客户创造价值,着力构建中国铁建“条块结合”的资金集中体系,以资
金结算促进资金集中,以优惠政策促进资金集中,以预算考核促进资金集中,以优质服务促进资金集中。
一、积极构建“条块结合”的资金集中体系
财务公司以提高资金集中度和资金效益为主要出发点,结合中国铁建
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强化银企财三方合作,积极构建“条块结合”的资金集中管理体系,重点是抓住两条主线,构建三个载体。
“二条主线”系指资金横向集中与纵向集中。
其中:横向集中是由非
合作银行向合作银行集中,重点集中在合作量大的几家银行,逐步缩减开
户银行数量和账户数量,扩大与主要合作银行的业务范围和合作量,并以
此为优势提高财务公司与合作银行的话语权,提升金融议价能力。
纵向集
中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下至上的逐级集中,如由项目部向工程公司集中、工程公司向集团公司集中、集团公司向财务公司集中。
全系统资金依次逐
级流入工程公司、集团公司和财务公司三个总漏斗,促使资金在企业法人
和企业集团内部有效调剂,进一步降低全系统资金成本。
“三个载体”系指全系统资金分别纳入财务公司总部资金池、区域资
金池和专项资金池。
其中:总部资金池建立在财务公司的12家主要合作
银行,以驻京成员单位、对信贷需求不大的京外单位(如设计咨询板块、
工业制造板块、战备资产、锦鲤资产、工会资金和社保自管资金等)、不
受监管的资本项目资金、以及其他能够纳入总部资金池的工程项目资金等
为主要集中对象,是资金集中的首选,该资金池相对稳定,以全系统吸收
存款和放贷为主。
区域资金池建立在京外二级局机关所在地合作银行,以
二级局资金中心为依托,借助资金中心在本单位的管理优势和与当地银行
的金融合作优势,集中所在地二级局资金和该省内其他成员单位资金,就
地集中就地使用。
财务公司在当地选择2--4家主要合作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做到既集中资金,又不影响二级局与所在地银行合作,财务公司还可
以开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同业拆解等业务。
该资金池相对稳定,原则
上以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为主建立;其他合作银行的资金池,
原则上向总部资金池集中,一般不在京外建立。
目前,财务公司已在太原、成都、兰州、珠海、济南等地建立了区域资金池,今后还将在天津、武汉、广州、西安、、长沙、昆明等地建立区域资金池,重点覆盖到二级局总部
所在地。
专用资金池主要建立在资金流动性受限的重点区域合作银行,如
资本项目、业主监管资金项目、合作方监管资金项目等,以专门归集该项
目资金为主,一次性建立,项目完工后撤销。
也可以根据成员单位需求和
与当地银行合作情况,根据业务量大小,不排除将专用资金池上升为区域
资金池的可能。
目前,财务公司已在南京、青岛、眉山、贵阳、安顺、桂
林等地建立了专项资金池,分别集中了投资公司的主要资本运营项目和青
岛地铁二号线等项目资金。
二、以资金结算促进资金集中。
财务公司持续打造中国铁建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坚持以资
金结算促进资金集中的基本方针,以流量带存量,加大开立账户数量,以
代理收款、授权转存和内部转账等方式加大资金结算量,加快柜台结算业
务和现金池结算业务逐步向财务公司转移,为集团成员企业建立财务公司
资金池,实现了跨地区跨银行的集中,大力推进资本项目、锦鲤资产、战
备资产、工会资金、社保自管资金等专项集中。
三、以优惠政策促进资金集中。
财务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积极发挥金融牌
照优势,大力开展和创新金融业务,在提高资金效益的同时,让利成员单位。
在吸收存款和资金结算方面,自2022年3月1日起,财务公司的存
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全部上浮30%,达到人民银行规
定的上浮上限;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增加考核利润和核减上交现金分红的
方式,将超额收益返还成员单位;同时,财务公司还对成员单位减免了全
过程结算业务和中间业务手续费。
在信贷业务和中间业务方面,财务公司
根据成员单位实际情况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后,为成员单位量身定做信贷业
务方案,按照资金上存度和对财务公司贡献度确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
票据贴现、融资租赁业务、保函业务和信贷证明等业务,与商业银行相比,优惠幅度显著。
四、以预算考核促进资金集中。
为加强资金集中,股份公司制定了资金集中考核办法,下达了年度资
金集中度和上存度预算指标,按月对所属单位资金集中度与上存度进行统
计分析,按季考核通报,极大的促进了资金集中工作。
五、以优质服务促进资金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