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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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以下是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的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1.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的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2.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是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经营所得、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等,资金使用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3.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奖励在安全目标考核中表现突出的企业或个人,激励他们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考核标准1.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的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事故率:企业在考核期间内的事故发生率,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事故率标准者为优秀。

b. 安全培训:企业进行的安全培训活动的次数、覆盖率、培训效果等。

c. 安全设施配备:企业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和使用情况,如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装备等。

d. 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

2. 考核标准应根据不同行业、企业规模和特点进行细化和具体化,以确保评价的公正和准确性。

三、奖励办法1.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的资金数额应根据企业在安全目标考核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量化确定,奖励金额可根据考核等级的不同进行差异化。

2. 奖励方式可以通过直接给予奖金或附加福利待遇等形式进行,但需在公司内部公开公示,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3. 奖励名单应及时发布,并给予媒体曝光,以充分体现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四、监督与检查1.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的使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审计,以确保基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以上是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一、总则1.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二、奖励基金来源1.奖励基金来源于企业年度利润的一定比例,以确保奖励基金的可持续性。

2.奖励基金不得超过企业年度利润的10%。

三、考核项及权重1.安全生产指标达标率(权重30%)安全生产指标包括事故发生率、伤亡事故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等。

达到或超过指标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将获得相应奖励。

2.安全培训完成率(权重20%)安全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

完成安全培训计划的部门或个人将获得相应奖励。

3.安全隐患上报率(权重20%)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是防范事故的重要环节。

上报安全隐患率达到或超过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将获得相应奖励。

4.安全巡查合格率(权重15%)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是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的有效措施。

安全巡查合格率达到或超过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将获得相应奖励。

5.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权重15%)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应急演练达到或超过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将获得相应奖励。

四、奖励办法1.奖励金额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权重计算。

2.奖励金额将按照绩效评定结果进行个别发放,每年一次。

3.奖励金额将按照考核结果在员工工资中予以发放,不以任何形式克扣。

五、评定程序1.各部门将按照安全目标考核指标,组织开展相应的工作。

2.各部门将于每年底将相关资料汇总上报到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对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4.针对不同部门的考核结果,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进行综合评定和排名。

5.评定结果将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公布,并及时向各部门和员工进行通报。

六、监督与管理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对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和信息报告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员工对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可通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和投诉。

七、奖励基金使用1.奖励基金将用于安全生产设施的购置和更新,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经费支持。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4篇)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4篇)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激励员工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奖励基金来源】安全奖励基金来源于企业财务专门拨付,并用于激励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和成绩。

安全奖励基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奖励标准】安全奖励标准根据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和成绩来确定,综合考虑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程度、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事故处理效果等因素。

第二章安全奖励的类型和条件第五条【奖励类型】安全奖励包括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个人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和成绩来确定。

集体奖励分为优秀团队奖和先进单位奖。

第六条【奖励条件】员工获得安全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有高度的安全生产信念,并表现出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无违规操作记录;(三)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四)无安全事故责任或安全事故率较低;(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提出解决方案,对安全隐患的排除贡献较大。

第七条【奖励评定】安全奖励的评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评定结果应及时公示,员工可自愿申请参与奖励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奖励发放】安全奖励应及时发放,发放方式可采用现金发放或转账方式。

第三章安全奖励的程序第九条【申请】员工可自愿申请参与安全奖励评定,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相关证书、奖状等材料。

第十条【评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评估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和成绩,确定奖励等级。

第十一条【公示】评定完成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公示评定结果,并保留申请材料备案。

第十二条【发放】安全奖励发放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经过核实后及时发放给员工。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奖励效力】安全奖励对员工有着明确的鼓励作用,但不影响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1. 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激励和奖励参与项目的各方在安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建立安全风险奖励基金,对合规者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降低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参与方的安全风险意识。

2. 基金和管理机构2.1 基金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各项目开展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每年的安全风险奖励基金数额。

2.2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监理人员。

3. 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3.1 考核办法1.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的数额根据项目开展单位提供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案确定,根据安全风险管理方案执行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安全管理监督情况、安全管理评估结果等因素进行调整。

2.在完成项目的前提下,参与项目的各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安全工作总量(包括安全方案、环境评估、安全会议、检查评估等内容)分配奖励基金。

3.2 奖惩措施1.合规者将会获得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的奖励。

2.反对合规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将在安全风险管理方案中说明。

3.对于经审查成立的安全事故,相应的开展单位将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依据安全风险管理方案分配惩罚基金。

4. 注释1.参与项目各方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等。

2.安全风险管理方案是指各参与单位向项目负责人建议的管理方案,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确定。

3.安全事故危害后果是指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施损失等后果,评级标准众不同的应用领域进行调整。

4.对合规和反对合规行为的判断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监理人员共同完成。

5.所有奖励和处罚,由项目开展单位在项目总经理审核后进行决定。

5. 结论本文介绍了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的管理和考核办法,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改善项目的安全情况,减少安全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参与方的安全意识,达到更好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效果。

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安全责任与利益风险共享的原则,健全安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年度缴纳、年度兑现、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风险金缴纳标准笫五条风险金的收取综合办公室根据风险金缴纳范围和缴纳标准制定缴纳人员名单并公布,由个人向财务部缴纳,财务部负责风险金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风险系数分级(一)按公司各单位安全风险等级的不同,分A、B二个岗位类别;(二)A类系数为1,B类系数为0.9:(三)五大车间、维修中心、生产部、安环部、设备动力部为A类单位;其他单位B类单位:高管考核系数为A;第六条事故等级划分及系数分类(一)般轻伤事故:产生医疗费用少于500元或损失工作日3天内:发生1人一般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考核系数为-0.3,:累计2人一般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考核系数为-0.5;累计3人及以上一般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考核系数为-1,其他单位考核系数-0∙5:(二)轻伤事故:产生医疗费用500-3000元或损失工作口3-15天或报工伤(重伤事故除外):发生1人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考核系数为05;累计2人及以上轻伤事故,事故单位系数为-1,其他单位考核系数为。

5;(一)重伤事故,产生医疗费用3000元以上或损失工作日15天以上;发生1人重伤,事故单位考核系数为-1,其他单位考核系数-0.5:累计2人及以上重伤,所有单位考核系数均为-1;(四)发生工亡事故,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方案;(五)无轻伤及以上事故发生,考核系数为1。

第七条考核奖励安全环保风险金实行年度兑现,兑现标准如下:年度兑现金额=缴纳本金+缴纳本金XaXba为单位风险系数b为事故等级考核系数第八条外协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视同所服务的单位发生事故。

第九条职务调整人员需按调整后的职务补缴风险金。

04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04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6年第33号《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签发人: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规章制度控制表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为实现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各阶段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分公司)各单位(不包括外委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奖惩管理第三条百日事故零目标安全奖励基金:为调动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安全风险共担机制,实行百日事故零目标风险抵押奖励政策。

电力分公司设立百日安全奖励基金。

在每实现一个百日安全周期时,各分场、各部门交付的风险抵押金额以及HSE部考核情况予以兑现奖励。

第四条抵押金的分类一、一类抵押金:二百元;岗位:分厂厂长、检修副总、运行副总二、二类抵押金:一百八十元;岗位:生产系统中级管理人员:具体岗位为,A厂运行部、B厂运行部、C厂运行部、D厂、电气检修分场、热工检修分场、A厂化学分场、A厂燃料分场、HSE部、生技部、设备部中级管理人员,值长、调度中心中级管理人员、调度长。

三、三类抵押金:一百六十元。

岗位:1.生产系统专责:HSE部专责、生技部专责、点检长,设备部专责、点检长,A厂运行部专责,B厂运行部专责,C厂运行部专责,D厂专责,热控检修分场专责,电气检修分场专责,A厂化学分场专责,A厂燃料分场专责。

2.生产系统班组长:B厂运行部集控主值;B厂运行部燃料运行班长、A厂运行部汽机运行班长、锅炉运行班长(副班长)、电气运行班长;C厂集控主值;D厂运行班长;余热电站汽机运行班长、锅炉运行班长、电气运行班长;热控检修分场班长、电气检修分场班长、A厂燃料运行班长;A厂化学运行班长;车队队长;调度员(见习调度员)。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工作的参与度和重视程度,推动安全工作的落地和有效实施,本公司特设立安全奖励基金,用于激励和奖励在安全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和团队。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原则、制度流程和奖励标准,规范奖金的发放和使用。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安全奖励基金的发放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队。

2. 突出贡献原则:奖励对象应是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和团队。

3. 激励导向原则:安全奖励基金的设立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奖励标准1. 奖励对象:包括个人和团队,个人奖励主要针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并防止事故发生、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宣传、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团队奖励主要针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部门或项目组。

2. 奖励金额:根据奖励对象的贡献程度和实际情况,由安全委员会评定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四、流程和程序1. 提名阶段:安全委员会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团队提名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和团队,提名需附上相关事实材料和说明。

2. 评审阶段:安全委员会根据提名材料组织评审,并根据奖励标准进行打分和排名。

评审结果需要经过安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

3. 发放奖金:奖金发放由财务部门进行,在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奖励金额和获奖人员的人数,及时发放奖金。

4. 使用管理:获奖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使用奖金,但使用需符合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并需要做好使用记录。

五、监督和改进1. 安全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

2. 根据获奖人员和员工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奖励制度,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本管理制度应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如存在冲突,则以公司的安全风险管理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准。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保证金奖罚制度

安全保证金奖罚制度

安全保证金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保证金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安全保证金的设立
1. 员工入职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安全保证金。

2. 安全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根据员工的岗位风险等级确定。

四、奖励机制
1. 员工在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可按月返还安全保证金。

2.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如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可获额外奖励。

3. 员工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建议,并被公司采纳实施,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处罚机制
1. 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将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2. 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全额扣除安全保证金,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3. 员工在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将根据责任大小,追加罚款。

六、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1. 安全保证金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2. 安全保证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员工公示。

七、申诉与复议
1. 员工对安全保证金的扣除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出处理意见。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九、修订
1. 本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2. 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关于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暨安全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暨安全奖励办法的通知

广陈煤业〔2007〕28号****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暨安全奖励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队(厂):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激励机制,真正体现安全工作责、权、利统一,层层传递安全压力,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努力建设本质安全高效矿井,营造一个人人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狠反“三违”的良好氛围,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和2007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将实行2007年安全风险抵押金暨安全奖励办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安全风险金抵押对象:公司所有员工(不含3个月以下的短期临时工)。

二、安全奖金奖励范围:所有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员工享受安全奖励,安全奖励以本人所抵押的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乘以奖励系数,即为该员工本年度的安全奖金。

无安全风险金抵押的员工无安全奖金。

三、抵押金标准:(一)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班子成员:1、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财务总监、生产部经理、安监处长,120元/月。

2、董事、监事、总支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董办主任,100元/月。

(二)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防科等井下生产单位,科队长100元/月,副科队长80元/月,主管60元/月,井下班组长50元/月,地面班组长40元/月,井下员工30元/月,地面员工20元/月。

(三)洗煤厂等地面生产单位,厂长80元/月,副厂长60元/月,班组长40元/月,员工20元/月。

(四)机关科室:1、各科室负责人、生产部副经理、安监处副处长,井下100元/月,地面80元/月;2、各科室副职,井下80元/月,地面60元/月;3、技术、安监、主管,井下60元/月,地面40元/月;24、各科室员工,井下30元/月,地面20元/月。

副职主持全面工作时按照正职进行抵押。

四、缴纳时间及方式: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按月缴纳。

为方便管理,缴纳方式为各单位每月造册发放工资时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全方位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奖励基金的设立(一)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各类安全考核纳入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资产部统一管理。

(二)公司上年结余安全奖励基金结转下年使用。

(三)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每月25日前汇总提交安全环保部。

涉及相关方的考核在月结款项兑现,公司内部员工以现金交公司财务资产部。

第三条安全奖励基金使用范围(一)用于安全生产特别贡献奖励。

1.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措施及时整治消除的,奖励2000元;2.及时制止事故发生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奖励2000-5000元。

(二)用于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奖励100-1000元。

(三)用于抢险救援有功人员奖励,奖励500-2000元。

(四)按照公司《安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1.举报死亡责任事故,查实属隐瞒不报、谎报的,奖励1000元;2.举报二级及以上重伤事故或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查实属隐瞒不报、谎报的,奖励500元;3.举报各级安全生产人员不履职、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奖励100元;4.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100-1000元。

(五)用于支付专家安全会诊相关费用(按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安全奖励基金的审批流程(一)安全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环保部核实,提交安全办公会审议。

(二)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四基”工作竞赛、安全知识竞赛、专项安全活动等)的安全奖励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奖励申请,经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公司财务部在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兑现。

第五条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奖励,由公司单列奖励金额,不纳入安全奖励基金。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奖励基金是指用于奖励在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以及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标准第四条安全奖励基金奖励范围包括:1.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2. 发现并成功避免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3. 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中有显著贡献的员工;4. 在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5. 在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中做出贡献的员工;6. 单位领导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安全奖励基金奖励标准如下:1. 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2. 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可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3. 对发现并成功避免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奖励;4.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中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5. 对在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6. 对在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中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奖励程序第六条奖励的申请、评审和审批程序如下:1. 符合奖励条件的部门和个人,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评审委员会;3.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奖励建议;4. 单位领导审批奖励决定;5.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奖励资金的发放手续。

第四章奖励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七条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部门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条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1. 对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奖励;2.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支出;3.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支出;4. 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5. 单位领导认为必要的其他支出。

2023年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2023年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2023年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安全奖励基金是为了表彰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杰出贡献、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而设立的,用于给予员工额外奖励的基金。

第三条安全奖励基金所需资金由企业专项列支。

第四条安全奖励基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奖励、安全培训经费、安全设备购置费用等。

第二章安全奖励标准第五条安全奖励按照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贡献程度和突出表现进行评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 安全生产:包括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和上报安全隐患等。

2. 安全管理:包括组织实施安全巡查、安全检查、安全事故调查等。

3. 安全意识:包括发现和改正他人安全操作不当、提供安全改进建议等。

第六条安全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根据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由安全奖励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七条安全奖励金额根据基金规模和员工贡献进行确定,员工可获得现金奖励或者非金钱奖励,例如实物奖品、旅游机会等。

第三章安全奖励评定流程第八条安全奖励评定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安全奖励评定流程如下:1. 员工在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受到员工、领导及相关部门推荐。

2. 安全奖励评定委员会收到推荐后,进行初步评审,并决定是否进入正式评定阶段。

3. 正式评定阶段由安全奖励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定。

4. 评定结果由安全奖励评定委员会确定,并公示在公司内部。

5. 员工获得安全奖励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奖励或确认非金钱奖励。

第四章奖励管理第十条安全奖励基金使用范围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审核。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包括奖励申请流程、奖励发放标准、奖励使用监督等。

公司安全生产关键岗位风险抵押金及奖罚实施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关键岗位风险抵押金及奖罚实施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关键岗位风险抵押金及奖罚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分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和责任落实,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年度完成产值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主要部门和项目部的关键岗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设立安全生产奖罚项,促进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更好地落地落实,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本部与所属项目部。

第一章考核范围第四条覆盖范围本部:班子成员,助理,三副总,主任、安环部全体人员。

项目部:项目群负责人,班子成员,助理,三副总,主任、工程队队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缴纳规定第五条缴纳标准:分公司本部标准见附件一。

项目部按中标金额划分为四类,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特大型项目:中标金额大于15亿元人民币。

大型项目:中标金额10~15亿元人民币。

中型项目:中标金额5~10亿元人民币。

小型项目:中标金额小于5亿元人民币。

若部分中标项目金额小于5亿元的,但施工内容较复杂,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部向分公司申请,经论证同意后按中型项目标准收取和兑现。

第六条2021年在建项目部的缴纳标准以2021年年初合同存量为准,新中标项目部参照第五条执行。

项目群的缴纳标准:项目群负责人按所管项目部年初合同存量累加值对应第五条标准收取。

执行经理的缴纳和考核标准只以所管的项目部合同存量为准,按项目经理的标准收取。

第七条缴纳方式1分公司(1)分公司的党政一把手、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生产副职将风险金缴公司财务部,其他班子成员和人员交分公司财务部。

(2)若分公司班子成员兼任项目部班子职务的,依分公司本部或项目部标准,按就高原则将风险抵押金缴项目部财务部。

2项目部(1)项目部人员按照标准将风险抵押金缴项目部财务部。

(2)兼任两个及两个项目以上人员按就高原则进行缴纳。

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办法

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办法

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办法第一篇: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办法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激励和约束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公司将全体员工及施工队人员的部分工资与本人的安全工作挂钩,形成员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公司出一部分资金,设立员工安全奖励基金。

1、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2、将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5%,作为员工的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月计算,年度考核,如全年员工本人无人身、设备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全部返还,否则出现一次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不予返还。

3、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基数暂定为每月10元,各类人员的基金系数分别为:一类人员1.5,二类人员1.0,三类人员0.5。

人员分类如下:1、一类人员:采矿车间、施工队;2、二类人员:选冶车间、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3、三类人员:其它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工资员、材料员等后勤行政管理人员。

4、奖励基金按月计算,年度考核,如全年员工本人无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计发奖励基金,出现一次安全事故,不予计发奖励基金。

5、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月由公司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包括公司的奖励基金,统一建帐管理,不得挪用。

6、安全风险保证金扣除后的使用:作为公司安全基金,用于表彰在安全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7、安全环保部负责按月计算,年末出具考核结果。

第二篇:安全奖励办法安全奖励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鼓励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管,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具体要求:1、员工奖励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部门、单位及全体员工(含返聘及实习人员)。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与考核办法1范围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采用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验科科长和其他在安全管理中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应实施风险抵押,以建立风险机制。

1.3 该系统旨在实施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4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奖励资金的管理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1995-11)《安全生产规定》(2000-5-1)《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 管理内容3.1 风险报酬基金构成:3.1.1 龙腾公司与各建设单位共同筹集资金。

3.1.2 施工期间的各种罚款和事故扣减。

3.1.3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总检查员支付的安全风险保证金。

3.2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付款标准,以专题会议确定。

3.3 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的专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

3.4 适用范围:3.4.1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3.4.2 经建委讨论决定后需要纳入的内容。

3.5 授予安全风险的必要条件:3.5.1 未发生致命事故;3.5.2 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3.5.3 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3.5.4 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3.5.5 无重大坍塌事故,无重大坍塌(坍)塌事故;3.5.6 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际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70%。

3.6 安全检查评价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

3.7 评估原则:3.7.1 经季度考核,符合领取奖励必要条件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风险抵押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3.7.2 两次或两次以上轻伤,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3.7.3 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3.7.4 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所有风险保证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3.7.5 每季度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低于70%,不得受奖。

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办法

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办法

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办法为了提高全员对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的重视程度,发现和解决安全风险隐患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的目的和原则1.奖励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全员发现和报告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效果。

2.奖励的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

奖励要依据员工报告的安全风险隐患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解决难度和可操作性等因素进行评判。

二、奖励的种类和方式根据员工对公司安全风险隐患的报告情况,奖励分为以下几种种类和方式:1.奖金:根据报告的安全风险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难度,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金。

具体金额由公司的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决定。

2.物质奖励: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报告情况,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如礼品、纪念品、商场购物卡等。

3.荣誉奖励:公司将设立奖励证书或奖牌,表彰员工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中的杰出表现。

4.职称晋升:对于在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考虑给予职称晋升的机会。

三、奖励的评定和公示1.奖励的评定:公司将组建由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审团队,根据员工的报告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评定出奖励的种类和方式。

2.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公司内部公示,以便全员了解和监督奖励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四、奖励的申报和审批1.奖励的申报:员工在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后,需要填写安全风险隐患报告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表上需详细描述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材料。

2.奖励的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将对员工的报告进行审批,确认安全风险隐患的存在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审批后,将报告转交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奖励的发放和记录1.奖励的发放: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负责发放奖励。

奖励将通过财务部门发放给员工。

2.奖励的记录:公司将建立员工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的档案记录,记录员工的报告情况、奖励种类和方式、发放时间等信息,以方便日后查询和管理。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及局相关制度、办法等,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额度设立为50万元.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职能部门、各在建项目和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做出的优异成绩进行表彰奖励.第三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主要来源于年度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拨入和常规安全检查、考核中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处罚金。

第四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统一管理,财务部设立独立账户或科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工作.第五条安全奖励基金遵从专款专用原则。

第二章规范引用文件第六条引用《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之规定编制。

第七条根据《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之规定编制.第三章管理目标第八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保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使用合理,充分调动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章奖励考核第九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重奖重罚制度。

为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第十条公司安全检查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分,平时检查作为季度考核依据,对季度考核评分前三名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奖金5000元;对季度考核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处罚,罚款3000元,处罚金列入奖励基金。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检查考核组对在岗专职安全员进行季度业绩考核,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表现优秀的专职安全员进行表彰奖励,每次奖励2000元,对表现不合格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处罚,每次罚款1000元,处罚金列入奖励基金.第十二条公司及司属各单位(部门或项目部)被上级主管单位评定为安全生产合格或先进单位实行奖励机制。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大港发电厂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安全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管理零隐患、安全生产零障碍、设备检修零返修、运行操作零差错、现场作业零违章”的目标,杜绝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发展,设立安全奖励基金。

第二条本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企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各单位。

第四条安全奖励基金由安全监察处负责管理。

第五条全年奖励基金总额50万元。

第六条奖励基金由个人奖(安全贡献)、班组奖(零违章、零差错)、单位奖(年度安全目标)三部分组成。

第七条奖励基金考评依据神华集团《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神华国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发电企业二类障碍及异常标准》、《大港发电厂月度工作考核办法》、《大港发电厂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大港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第八条个人奖(安全贡献)、班组奖(零违章、零差错)每季度考评一次,单位奖(年度安全目标)年终考评一次。

第九条在每季度首月前5个工作日内,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和上季度各单位实际情况,书面提报申请,向厂安全监察处提出个人和班组安全奖励申请,安全监察处组织审核后报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各相关单位在下年度首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监察处提出年度安全目标奖奖励申请,由安全监察处组织审核,报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对于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班组和个人,安全监察处可直接提出奖励申请,报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也可根据情况直接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第十一条个人奖(安全贡献)(一)考评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申请个人安全贡献奖:1.及时发现重大缺陷,避免了机组非停及以上设备事故;2.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直接避免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3.积极主动制止违章行为,避免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不安全情况及以上事件;4.在重大异常、事故抢险中,表现突出;5.发现障碍事件及以上隐患;6.在其它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企业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管理制度1.1各施工单位和物资工贸公司的建安部分每年按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1‰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物资工贸公司的其它产值部分和建工机械公司按上年度末人员总数每人100元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各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收缴。

1.2安全保证金的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且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样板工地建设规划兑现的单位按交纳数全额返还(各项罚款除外);安全指标超标或安全样板工地建设未按规划兑现的单位安全保证金全额罚没。

在已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未能实现一项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单位,安全保证金罚没50%。

1.3 奖励1.3.1 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且安全样板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建设规划兑现的单位全额返还安全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1.3.2 实现规划目标的安全文明工地,集团公司对施工单位予以奖励。

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和在创安全文明工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额如下:1.3.2.1 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

1.3.2.2 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的奖励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

1.3.2.3 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样板工地的奖励1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00元)。

1.3.2.4 各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1.3.3 奖金来源: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标准工地的奖励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在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列支。

1.4 事故罚款1.4.1在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的情况下,除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对事故罚款以外,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事故加罚如下:1.4.1.1 发生一次重伤1人,罚款2万元;一次重伤2人及以上,罚款4万元/人。

1.4.1.2 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漏报、谎报、隐瞒不报的单位罚款20万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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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激励和约束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公司将全体员工及施工队人员的部分工资与本人的安全工作挂钩,形成员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公司出一部分资金,设立员工安全奖励基金。

1、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2、将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5%,作为员工的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月计算,年度考核,如全年员工本人无人身、设备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全部返还,否则出现一次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不予返还。

3、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基数暂定为每月10元,各类人员的基金系数分别为:一类人员1.5,二类人员1.0,三类人员0.5。

人员分类如下:
1、一类人员:采矿车间、施工队;
2、二类人员:选冶车间、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
3、三类人员:其它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工资员、材料员等后勤行政管理人员。

4、奖励基金按月计算,年度考核,如全年员工本人无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计发奖励基金,出现一次安全事故,不予计发奖励基金。

5、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月由公司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包括公司的奖励基金,统一建帐管理,不得挪用。

6、安全风险保证金扣除后的使用:作为公司安全基金,用于表彰在安全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7、安全环保部负责按月计算,年末出具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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