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关注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a7d9ae64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a2.png)
、作为学⽣家长应该关注学籍的哪些相关内容?学籍是指某个⼉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的⾝份。
学籍档案是记录学⽣就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
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有关各级教育⾏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从⼊学到毕业的学籍进⾏管理的⾏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1⽉教育部已建成全国联的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均纳⼊系统管理。
拥有学籍是每个学⽣应有的权益。
在经过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都具有学籍。
新⼊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建⽴或转接学籍,是否“⼈籍⼀致”。
“⼈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影响升学。
学⽣离校时,家长要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的去向,⽅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业务。
此外,家长还要对学⽣的学籍信息进⾏核对,确保准确⽆误。
⼆、学⽣⼊学或转学,地⽅教育部门是否可将有⽆学籍作为⼊学门槛或条件?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是学⽣⼊学的结果,不是⼊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学的后置程序,教育⾏政部门或学校不应将学⽣之前有⽆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接收地作为确定⼊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
三、学⽣⼊学后应如何办理学籍⼿续?学⽣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转接学籍,实现“⼈籍⼀致”;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
如果遇到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等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为拥有连续学籍的计算时点,学⽣即应视为在校⽣,享受在校⽣待遇(如参加地⽅教育⾏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各种活动),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学籍档案转接,最终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
四、关于学籍信息更新有哪些要求?学籍信息是维护学⽣权益的依据。
学籍信息更新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必然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基⼀厅〔201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常态⼯作机制,每学期核查⼀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
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1b6b22c482fb4daa58d4bfe.png)
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一、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基本信息访问地址:https://学校管理员账号:请与县区教育局联系。
普通用户账号:与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的账号和密码一致。
浏览器:建议使用IE8及以上或者谷歌浏览器。
二、用户管理相关问题1、学籍系统无教师用户信息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教师信息是从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同步,如果学籍系统无教师信息需要确认以下内容:a、在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中是否有教师信息;b、如果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中有教师信息,学籍系统中还是没有,要联系县区教育局负责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的相关老师检查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中【是否匹配】这个字段是否为“匹配”。
此处的“匹配”是指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机构信息与事业年报机构信息的匹配,只要让县区教育局负责师训的老师根据年报机构信息对尚未匹配的机构信息进行修改即可。
只有完成和年报信息匹配后,师训的教师才能共享到其他业务系统,比如说学籍系统。
2、教师信息同步到其他学校让有教师信息的学校在教师信息管理里操作【跨校转移】。
比如A学校的教师同步到B学校,就让A学校的老师操作【跨校转移】,转移时输入B学校的机构代码,搜索到学校后选中,最后点【确定转移】。
此项操作教育局管理和学校管理员均可操作。
3、教师信息管理中有教师信息,用户管理中无教师信息在教师信息管理中查看教师的账号是否为空,如果为空要去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生成师训账号才可以。
如果账号不为空,用户管理中却还是没有,那么请与我公司客服联系。
4、普通用户修改密码如何修改去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进行修改,修改后师训平台会同步到学籍系统。
普通用户如果登录系统出现用户名和密码错误,可以去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重置密码后,再登录试试。
三、用户权限分配问题1、如何批量设置用户的权限用户管理——用户组管理。
新建一个用户组,给这个用户组设置权限,然后把具有相同权限的放到同一个组,那么组内的用户就都有权限了,这样就不用一个个老师去设置权限。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汇总[推荐]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汇总[推荐]](https://img.taocdn.com/s3/m/d64ed7a3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3b.png)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汇总[推荐]第一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汇总[推荐]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汇总一、关于采集范围1、都采集哪些学校的数据?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
2、民办学校的学生数据采集后,如何录入系统?答:在教育事业统计中,如果有该学校的代码,则可在系统中正常填报;如果没有该学校代码,则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作为某公办学校的分校进行处理。
3、正在休学的学生数据是否要采集,在哪里采集?答:正在休学的学生需要在学生办理休学的学校进行采集,建议将该学生归属在原休学的年级班级,待系统部署完成后,将该学生做休学处理。
4、复读生是否采集?答: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生复读,学校违规招收的初、高中毕业年级的复读生,不纳入信息采集范围。
5、学籍不在本校,但在本校读书的学生该如何采集?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中“籍随人走”的原则,建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哪所学校读书,则该学生的信息就由那所学校采集并录入;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及要求,如果学生发生变动,则通过系统中的转学操作来完成。
(注:我市高中学生学籍按招生政策规定执行,学生在现就读学校无学籍的,需到原招生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6、无办学资质的学校中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该如何处理?答:建议向该类学生家长公开说明:自愿在无证义务教育学校就-1-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信息无法导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将来没有学籍,无法升学,后果自负。
正在该类学校就读的学生,本次由学校下发纸质学生信息表,进行纸质信息采集,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认后,或转入当地公办学校,或者该类学校取得合法资质后,作为某公办学校的分校进行处理。
7、如果学校已有本校学生的相关信息,是否还需要重新采集并经学生家长确认签字?答:如果已有完整的学生信息,可以不再进行重新采集,但是建议需要家长确认签字,否则将来某学生信息一旦有错误进行追查,若找不出有家长签字的纸质表,学校可能要承担责任。
国家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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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教育部新闻办发布: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到底该如何确定?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就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1. 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
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2. 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
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3.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理说明和操作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理说明和操作](https://img.taocdn.com/s3/m/e911a9d66137ee06eff9182b.png)
问题学籍处理说明和操作问题学籍学生(名单请在“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查询)。
原因是学生信息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比对后,公安部校验不通过。
原因有三种情况:一是学生的身份证号错误不存在;二是学生的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三是学生的身份证号重复。
各中小学要收集本校所有问题学籍的学生户口本,与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再次认真核对,找出错误的原因类型。
针对造成问题学籍的以上三种原因,解决办法如下:一、身份证件号错误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
这两种情况,如果是由于学校人员输入错误,造成学生电子学籍信息不准,则只要按学生的正确户籍信息,在学籍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操作问题学籍信息“变更”,并上传学生户口页面的拍照件作证明材料;如果学生户籍信息输入正确,与电子学籍信息一致,那学校老师就要通知家长,让家长拿户口本到公安派出所核实,取得正确的户籍信息,并请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交学校。
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进行“变更”操作,将信息修改成与户籍证明中的信息一致,并上传变更证明材料点击保存;如果学生身份证号经公安户籍部门确认无误,也需开具无误证明,学校将该证明作为佐证材料拍照上传。
学校处理问题学籍作“佐证”申请后,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可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二、身份证件号重复。
这种情况说明该学生在其他学校也建有全国学籍(具体重复建籍情况,可在问题学籍处理中选中该记录,点“查看”按钮查看。
),本省内学生:如果是因转入你校学生重建造成问题学籍,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删除”处理申请。
如果是因学生(有学籍号)转学至他校未进行电子学籍调档又重建造成问题学籍,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佐证”处理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与外省学校学生重复的处理方法:如果学生当前是在你校就读,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佐证”处理申请(佐证时上传学生学籍表拍照件及户口本学生本人页拍照件作为佐证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cfd3f460a98271fe910ef9e7.png)
1.中学学学生学籍系统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分别是什么?答:《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网络版的不用安装系统,系统已经安装在省教育厅。
请大家在网页浏览器中输入:,即可访问该系统。
输入帐户密码即可登录。
用户名和密码省教育厅会集中给大家下发。
2.学生信息模板在哪里下载?答:在省QQ群共享及省厅政务网-基教处-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或者接在主页打开“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浮漂连接)连接中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3.学生照片现在是否要采集,照片格式是否有要求?答:学生的照片要进行采集,格式在省QQ群共享及省厅政务网-基教处-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或者接在主页打开“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浮漂连接)连接中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4.什么是一补、是否享受一补?答:“一补“是指“对寄宿生的补助”,“是否享受一补”是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高中阶段的学生填写否”。
5.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中的“单位”和“基础数据”该如何填写?答:“单位”是一个计量单位,“基础数据”处填写学生的基本信息。
6.什么是“留守儿童”?答:“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
7.学生做完“异动”处理以后其入学年月应该是填什么、是不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入学年月一直是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月?答:学生做在初中阶段做完异动处理以后入学年月按照初一的入学年月,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的入学年月小学的按照小学一年级入学年份处理,初中按照初一的入学年月处理,依次类推。
8.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中学生的信息项有72项但是在模板中却只有71项为什么?答:具体信息中包含有学生个人标识码,这个是全国统一生成,不需要学生填写的,所以模板中没有列出来。
9.这个系统做了学籍,还要做里面的营养计划吗?答:该系统和营养计划实名制系统单机版不是同一个系统,但数据有部分类似。
如原为营养计划单机版数据使用学校,此次需根据流程在系统中逐一核对每个学生数据并补充缺少的相关项后审核上报给各级教育局。
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f1486cb271fe910ef12df854.png)
受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电话和邮箱一、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
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二、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
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三、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据此,广东省教育厅已作明确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
学籍管理中的特殊问题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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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中的特殊问题及处理办法
一、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复习生
学生学籍已经处于毕业状态,而学生由于其他原因从新回到小学六年级、九年级学习。
学校澄清学生名单,打印申请毕业驳回报告,由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在网上做毕业驳回.如果学生是本校毕业,直接驳回即可。
如果学生不是本校毕业,驳回到原毕业学校后,再办理转学,确保籍随人走.
二、学生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学段
1、学生在小学,学籍在初中。
2、学生在初中,学籍在小学或处于小学毕业状态.
3、学生在高中,学籍在初中(小学)或处于毕业状态.
学校澄清学生名单后,由学籍所在的学校申请学生离校,《再由所在的学校申请返回到所在的学校。
》
处于毕业状态者,由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在网上做毕业驳回后,再离校、返校.
三、没有身份证无学籍的学生,学校澄清学生基本信息后,打印无身份证证明表,完善基本信息。
上报到教育股.
希望各乡镇、县直学校学籍管理员,做统计工作,澄清后以纸质形式报送教育股何洪涛处。
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2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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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 陈鹤琴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常见 问题解答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学籍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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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学生家长关注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一、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
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二、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
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三、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但已经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置截止日期。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
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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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电话和邮箱一、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
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二、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
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三、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据此,广东省教育厅已作明确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常见问题解答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常见问题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00dfc64158fafab069dc02f5.png)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常见问题解答1、 系统提示“不符合模版”如何处理?如果上传数据模版,系统提示 “不符合模板”,说明该模板的格式被改动或者单元格的列、列数据不符合规范,出现此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1.正常模板中的每一个单元格格式均是“文本”,请用鼠标左键点击Excel最左上一格,然后点击右键,选择“设置单元格格式”选择“文本”点击“确定”即可。
2.正常模板中的AU列是隐藏的,目的是为了将学生信息与家庭成员信息隔开,请不要将AU列删除。
3.模板中的各列顺序不要随意改动。
4.如果模板中的数据是从其他地方复制粘贴过来的,请注意粘贴的时候不要带格式,具体操作以office2010为例,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选择性粘贴”下的“值”。
5.模板中的“上下学距离”不要填写任何单位,默认单位为千米(公里),全部填写数字,并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1千米(公里)要写成1.0。
6.模板中“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1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2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均填写6位行政区划代码后加6个0,共12位。
如:贵阳市南明区的6位行政区划代码为520102,那么填写的时候应该填写520102000000。
7.模板中需要填写数字的列,例如:电话号码一类的信息不要填写“无”等文字,确保所填入的电话号码为纯数字,即使区号与电话号码之间也不要添加“-”等任何符号。
8.若以上操作仍然提示“不符合模板”,请重新在系统中下载模版,选取一条真实的学生学籍数据,手动逐列填写,然后导入系统,如果成功,那么将其它所有数据按照以上规范填写到模版。
2、 学生信息录入以后显示“未查重”如何处理?该学籍系统是1小时自动查重一次,因此数据导入或录入以后,要在1小时后,状态转为“已查重”,才可以审核、上报操作。
3、 模板导入后处理结果为“待处理”该怎么办?说明该模板正在进行数据排队,等待导入省级数据库,请耐心等候。
中小学电子学籍常见问题(定稿)
![中小学电子学籍常见问题(定稿)](https://img.taocdn.com/s3/m/daabc5e7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e19bc52.png)
中小学电子学籍常见问题(定稿)第一篇:中小学电子学籍常见问题 (定稿)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常见问题指南问题1:学校在录入过程中学生年级录入错误,如何恢复?答:系统将在学生异动管理中增加一个“年级调整”选项,学校将录入错误的学生年级调整为正确的年级(以学生现在实际所在年级为准),此功能仅针对此次录入。
功能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问题2:误操作毕业学生如何恢复答:由于部分学校将要休学的学生未及时处理休学业务,致使学生进入毕业库,导致现在学生在毕业库中无法操作。
针对此问题系统增加“毕业恢复”功能模块,学校可以将这些误毕业的学生重新恢复至本学校。
功能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问题3:非一年级新生新增功能是否能放开到学校答:考虑到本次系统采集量大,对接要求时间紧迫,系统暂时开放学校新增除小一年级以外的学生权限,提交上级教育局审核入库。
在此期间,学校将实际在学校上学而未建立学籍的学生可以录入系统,关闭功能时间另行通知。
问题4:关键字段修改权限问题答:学生姓名和学生身份证号码修改权只能为教育局,学校要修改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由学校将学生修改信息上报至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修改。
问题5:高一、初一新生毕业库误抽取问题答:为防止学校误抽取毕业学生信息后无法退回,而正确学校无法抽取毕业学生信息,系统已做出修改。
修改后系统逻辑为:同一学生被A学校抽取新生招生后如果没能补齐数据提交审核通过,其他学校可以同时抽取该学生信息,补齐数据提交教育局审核,只有教育局审核过的才正式入库,同时误抽取的学校该学生信息自动消失。
问题6:学生身份证重号问题如何解决答:同县区两个不同的学生身份证号码重复问题解决方法为:请教育局通知学生所属学校,让两名学生去派出所核对身份证号码,派出所修改过程中其中一人先生成临时身份证号码,待派出所修改正确后由教育局将临时身份证号码修改成正确号码。
跨地区问题,请后录入的学生先由教育局按照无身份证学生录入流程录入,并记录在案,同时在陕西电子学籍管理群中联系重复所在区县学籍人员协同处理。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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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办法第一篇: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办法附件1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办法一、细化学籍号相关规定 1.建立正式学籍号定期下发机制将未分配正式学籍号的学生数据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
对于没有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分配“J”字头正式学籍号。
探索允许“J”字头学籍号,在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之后,变更为“G”字头学籍号,但保存历史信息。
2.维护“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权威“G”字头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权威标识。
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正式学籍号,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佐证材料报教育部处理。
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的,在通过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后,将按照规则变更学籍号,并保存历史信息。
3.“G”字头正式学籍号关键信息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两项关键信息,若需修改,应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县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后,重新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
4.保障临时学籍号学生的权益临时学籍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之前的必经阶段,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
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关于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籍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
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
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三、关于转学和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办理 1.简化转学证明材料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臵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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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学生家长关注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一、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
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二、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
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三、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但已经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置截止日期。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
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具备管理留级、跳级等各类学籍变动的功能,但是否启用及具体操作权限,均完全在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五、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是招生的结果,而不是招生的条件。
对于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国家没有限制性规定,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招生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如省级没有作出规定的,依次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如果地方允许高中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则可在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关招生操作。
六、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建学籍吗?怎样操作?可以补建学籍。
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校为学生补建学籍。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
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生学籍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非一年级学生补建学籍的,必须进行全国查重。
七、在输入地无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是否可以返回原籍就学,如何建立学籍?可以。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
不符合条件的,应返回原籍就读。
在未经批准的“学校”就读的,将无法建立学籍。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八、小学生毕业后,跨省转学去一个不同学制的地区就读,如小学生毕业地区为“五四学制”,目的地为“六三学制”,如何处理?除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原则上学生小学毕业后不应跨省就学。
对于少数确需跨省就学的,如果两地学制不同,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应由转入地学籍主管部门依据本地规定确定就读年级。
转入地学校确定要接收的,由其直接通过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在网上发起学籍转接申请,不需要家长往返奔波。
九、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跨省转学与省内转学一样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其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正确发起转学申请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省份对转入学生的时间有规定,家长为孩子转学时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要求。
十、毕业后跨省就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毕业后跨省就学需要三方核办: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接收学校发起跨省就学申请,接收学校核办,接收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通过三方核办后,由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办理完成后,接收学校应告知家长。
同样,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发起转学申请即可,不需要额外再做其他事情。
需要注意的是,此功能仅在招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开放,开放时间由各省在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统一时间段内安排。
十一、如何查询学籍转接工作进度?关于转学进度,学生和家长向转入学校咨询即可。
转入学校有接受学生和家长查询的义务,可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实时查询。
十二、转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吗?因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实现全程网络调转,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核办操作都是在授权下进行的,其行为与传统的纸质签字盖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学生跨省转学,除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纸质手续。
考虑到管理权限和工作习惯,省内转学是否需要纸质材料,由各省自行规定。
十三、跨省转学需要提供学籍号,如何获得?请家长主动联系转出学校,获取学籍号。
按照要求,转出学校必须主动配合提供。
如果学校不配合,家长可以向其直接的学籍主管部门投诉。
十四、学生办理跨省转学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输入的身份信息和户口本上或者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转出省份校验错误”,不能提交转学申请,该怎么办?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初次建立学生学籍时录入的相关信息有错误,在学籍系统中查不到该学生的信息,所以无法办理转学。
具体解决办法是,联系转出学校按规定程序修正学生信息,再提交转学申请。
十五、转学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完成?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需要四个环节核办,每一环节要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理论上最多需要40个工作日。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全部在网上进行,绝大多数转学实际所需时间要短得多,最快的一例从广东转往河南的转学,所有环节共用8小时即完成。
但目前也存在核办不及时的情况,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增加了核办的监控提醒功能。
可以预见,随着电子学籍系统不断应用的深入和工作人员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转学将更加快捷。
十六、转学流程中,转入学校已发起申请,并且转入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都已审核同意,但总是被转出学校驳回,该怎么办?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驳回就是有核办权限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转学。
学生和家长遇到被驳回情况时,要及时与做出驳回处理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看是否符合相关地方规定的转学条件,是否关键信息有误,或出现临时的技术问题,以便尽快重新发起申请并获得核办通过。
如果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学生和家长有异议的,可参照对第二条的答复进行投诉。
需要说明的是,转学也是学籍异动的一种,其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家长在为孩子转学之前,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规定,并提前与转出学校做好沟通。
国家现行政策不鼓励学生无序流动,不支持择校择生。
十七、学生在学籍系统中如为非在校生状态或有在办业务,是否可以转学?学生的学籍有两种状态,一是在校生状态,正常在校学习的学生均为此状态;二是非在校生状态,包括休学、复学、出国、其他离校等情况。
非在校生状态不能转学,学生和家长须按程序请学籍所在学校将其恢复为在校生状态后才能转学。
极个别学籍有时会遇到学生信息变更、问题学籍处理等正在进行的在办业务,也不能办理转学。
只有把这些业务办完,才能转学。
遇到以上情况时,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原因,并配合做好学籍状态恢复、加快完成在办业务等工作。
十八、在招生过程中,学生本该去A校,但是却被B校录取并调档,造成该学生在A校没有学籍信息,该如何处理?学生和家长可向B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反映,责成B校同意释放学生学籍。
之后,向A校申请以转学的方式向B校调取学籍。
A、B学校之间或学籍主管部门之间有争议的,可参照对第二条的答复进行投诉。
十九、学生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户籍地就读初中(高中)?学校以无法调转学籍为由不接收学生怎么办?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后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入学。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
确定接收学校后,对有学籍的,由接收学校发起相关流程调转学籍。
无学籍的,参照第七条的答复建立学籍。
初中毕业就读高中,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招生。
招生的条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
凡是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的,均可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
有转回户籍地就读计划的,学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户籍地高中报名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二十、某学校已接收学生就读,但又以学生没有全国学籍或无法转接学籍要求学生退学符合规定吗?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分类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学校没有招生计划而招生,可以做退学处理,后果由学校承担。
第二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没有学籍,但除此之外,符合入学条件,学校应按照第六问的情况为其补建学籍,不能做退学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有学籍,学校应尽快发起转学向原学校调取学籍,不能做出退学处理。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的本意,是防止出现借读、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防控“人籍分离”,不应成为不接收符合招生入学条件学生的借口。
当然,原则上学生到转入学校就读前,就应完成转学工作,不应出现长时间“人籍分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