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纵囚论》原文翻译及赏析
《纵囚论》原文、译文及赏析
《纵囚论》原文、译文及赏析《纵囚论》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纵囚论》原文、译文及赏析,欢迎大家阅读!纵囚论宋代: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此又不通之论也!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
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译文一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则在小人中施行。
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的,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
宁愿为正义而死,不愿意苟且贪生,而视死如归,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
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时,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放他们回家,约定好到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
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坏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难。
到了规定的时间,那些囚犯自动回来而没有延误。
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而小人却很容易地做到了。
古诗纵囚论翻译赏析
古诗纵囚论翻译赏析文言文《纵囚论》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古诗原文如下:【前言】《纵囚论》是唐宋八大家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
文章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原文】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此又不通之论也!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
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释】①刑戮:刑罚或处死。
②苟:只图眼前。
③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贞观六年)。
唐太宗是中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他在位年间,国势强大,社会较安定,史称“贞观之治”。
④大辟:死刑。
辟,法。
刑法。
大辟意为最重的刑罚。
⑤罪大恶极:罪恶大到了极点。
⑥意:估计。
⑦冀免:希望赦免。
⑧贼:用作动词,窃,私下行动,引申为窥测。
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
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文言文《纵囚论》原文及
《纵囚论》原文及【作品介绍】《纵囚论》是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
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这篇政论文,字虽不过四五百,但立论新颖精辟,议论深刻严密,其写作手法也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原文】纵囚论信义行于君子②,而刑戮施于小人②。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④,而视死如归⑤,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⑥,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⑦,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⑧。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⑨,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⑩;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⑾?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⑿。
”【注释】①纵囚:释放囚犯。
唐大宗(李世民)贞观六年(632年)十二月,把二百九十名已判死刑的囚犯释放回家,并规定于第二年秋天就刑。
到时候,“纵囚来归,皆赦之。
”②信义:信用,礼义。
③刑戮:刑罚,杀戮。
④不苟幸生:不苟且侥幸地活着。
⑤视死如归:形容不怕死,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
这里指为了信义,不惜牺牲生命。
⑥录:取,选择。
大辟((bi):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后指死刑。
纵囚论
纵囚论作者:欧阳修来源:《作文周刊(高中·人教版)》2010年第03期提升阅读版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注]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选自《古文观止》)[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1.下列各句中,黑体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A.录大辟囚三百余人(死刑)B.此岂近于人情哉(人之常情)C.不意其必来以冀免(希望)D.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残害)2.下列各组句子中,黑体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A.①于兹六年矣②覆杯水于坳堂之上B.①若屡为之②若事不济,此乃天也C.①约其自归以就死②木欣欣以向荣D.①乃罪大恶极②臣乃敢上璧3.下列各句中,作者认可的君王“施恩德”行为的一项是()A.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B.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C.夫意其必来而纵之D.纵而来归,杀之无赦4.下列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本文历来被认为是我国古代说理文的名篇,文章以观点鲜明、逻辑严密、中心突出取胜。
纵囚论欧阳修西元1007-1072
永元十二年,徵拜太常,卒官。
這些囚犯是否獲赦?史書未載。倒是朝廷很欣 賞戴封的仁民愛物,下詔表揚。
援三兄況、余、員,並有才能,王莽時皆為二千 石。援年十二而孤,少有大誌,諸兄奇之。嘗受 《齊詩》,意不能守章句,乃辭況,欲就邊郡田 牧。況曰:『汝大才,當晚成。良工不示人以樸, 且從所好。』會況卒, 援行服期年,不離墓所; 敬事寡嫂,不冠不入廬。後為郡督郵,送囚至司 命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縱之,遂亡命北地。遇 赦,因留牧畜,賓客多歸附者,遂役屬數百家。
後舉孝廉,光祿主事,遭伯父喪去官。詔書求賢良方正 直言之士,有至行能消災伏異者,公卿郡守各舉一人。 郡及大司農俱舉封。公車徵,陛見,對策第一,擢拜議 郎。遷西華令。時汝、潁有蝗災,獨不入西華界。時督 郵行縣,蝗忽大至,督郵其日即去,蝗亦頓除,一境奇 之。其年大旱,封禱請無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火 起而大雨暴至,於是遠近歎服。
西陽宮,原為道觀。是 歐陽修父母的墳院。現 存有歐陽文忠公祠、瀧 岡阡表碑亭、瀧江書院 和“荻樓”組成的古建 築群。
阡表碑亭,亭中央豎著 《瀧岡阡表》青石碑, 正面刻《瀧岡阡表》, 背面刻《歐陽氏世系 表》。
該碑是歐陽修護送母親 鄭氏靈柩歸葬故里近二 十年後,任山東青州太 守時,在青州刻好運回 的,至今近千年,碑文 保存完好。
西元1007-1072。字永叔,盧陵人, 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
歐陽修因惦念父母的墳塋,曾七次 向朝廷奏請,要求回江西南昌任職, 但都未能准奏。歐陽修在《歐陽氏 譜圖》中還特意指出:“今譜雖著 廬陵,而實為吉州永豐人也。”
歐陽修自稱廬陵人﹐因為吉州原屬 廬陵郡
北京重点校2021-2022学年高一(上)期末语文汇编:文言文阅读
2022北京重点校高一(上)期末语文汇编文言文阅读一、文言文阅读(2022·北京四中高一期末)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纵囚论【1】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2】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1】公元633年末,唐太宗放三百余名死刑犯回家,约定第二年秋天回来赴死。
所有囚犯都按时返回,唐太宗最终赦免了他们。
欧阳修对此而有所论。
【2】贼:揣测。
1.下列对句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A.约其自归以就.死就:成就B.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卒:最终C.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意:料想D.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移:改变2.下列各组句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A.而.视死如归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B.及施恩德以临之.此又不通之.论也C.不意其必来以.冀免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D.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然.此必无之事也3.下列对文中语句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A.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纵囚论宋.欧阳修
唐太宗嗜赦?
引古人言: 凡赦宥之恩,惟及不軌之輩。 「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一歲再赦,好人喑啞。」 將恐愚人常冀僥倖,惟欲犯法,不能改過。 長孫皇后病篤,皇太子乞求赦囚、祈福。 死生有命、赦囚是國家大事。
唐太宗慎刑否?
廢除斷趾肉刑,改為流放。 五臟近背,下詔不得鞭打。 杖刑所用刑杖,削去節目。 流放的囚徒,生病或妻子生產、祖父母、 父母過世,都給予假期,並供給回鄉路 上的口糧。 「縱囚」只有貞觀六年這一次。 自房玄齡等更定律令,太宗守之。
縱囚論
章法結構 弦外之音
宋.歐陽脩
〈縱囚論〉章法結構 立論:君子—尤難—守義 小人—尤惡—死囚 史實:縱囚 囚歸 翻案:相反論調
駁斥
此豈人情之常?
恩德感化豈如此深、快
正面:太宗 死囚→上下交相賊 反面:施德六年
結論:本乎人情,方為常法
一日之恩
唐太宗是赦免死囚的第一人?
東漢.戴封—中山相 曾赦諸縣囚犯400餘人返家 西晉.曹攄—臨淄令 開獄放出死囚,剋日令還。
到底誰愛縱囚、濫施恩德?
宋太祖以來,每三年郊祭,赦。 仁宗天聖七年春,京師連下一個月大雨, 大赦天下。 神宗即位,大赦天下。 素尚寬法志」
欧阳修《纵囚论》阅读
欧阳修《纵囚论》阅读纵囚论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
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转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参考译文信义在君子间通行,刑罚却是对付小人的。
被判处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这种人又是小人中最坏的。
宁愿为坚持道义而死,不苟且侥幸活着,把死看得很平常,这种人又是君子中最难得的。
在唐太宗贞观六年,查取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多人,释放他们回家,与他们约定按期自动回牢受死。
这是拿君子都难得做到的事,去期待小人中最坏的人一定做到。
那些犯人到斯果然都自动回牢来,没有一个超过期限的。
这真是君子难得做到的事,小人却容易做到。
这难道近人常情吗?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
等到施用恩德去对付他们,就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
恩德深入人心,迅速改变人的品行,才有象这样的事出现。
纵囚论欧阳修
第四段
• 「然則,何為而可?」 • 「既然這樣,那麼該怎麼做才可以 呢?」
• 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 • 我說:「放了出去而按期回來的,照樣殺 掉他們而不赦免;
• 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 致爾 • 然後又放走一批,如果他們再能按期 回來,這才可以知道是受了恩德感化 所造成的了。」 • 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 之,可偶一為之爾。 • 但是,這是絕不會有的事情。至於放 了出去而按期回來,因而赦免他們, 這樣的事情只可偶然做一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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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 •有人說:「罪大惡極,誠然是小 人了;但是把恩德施加在他們時, 就能使他們變成君子了。
•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 是者矣。」 •這是因為恩德感化人心,並且迅速地 改變人的性格與行為,就像太宗縱囚 這件事情。」
•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縱之去也, •我說:「太宗做這件事,正式用來求 得這種好名聲啊!但是,怎麼知道他 在放囚犯離開時,
賞析---第三段
1.強調治理天下必須本於「人情」。
2.在批評了唐太宗縱囚的荒謬之後, 作者提出有德者治理天下必須以 「人情」為依歸, 3.不可以「立異以為高,逆情以干 譽」,唯有以常法治天下,才是可 長可久的治國之道
問題--身家篇
1. 他有兩個號:
(1)六一居士:請問何謂「六一」? (2)醉翁:是被貶於何地時的自號?
第二段
•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 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 • 唐太宗在貞觀六年,登錄死刑犯三百 多人,把他們暫時放回家去,約定時 間,讓他們自動回來接受死刑。
文言文阅读纵囚论
文言文阅读纵囚论
文言文阅读纵囚论
春秋战国时期,囚囚制是一种极为恶行且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制度。
在古代政治上,囚囚制度被用来维护政权,牢牢把持最高统治者的统治,维护最高政权的权威。
这种制度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仁政手段,在囚囚制度的影响之下,许多国家的社会政治秩序有了大幅度的改变,为国家的繁荣昌盛做出了贡献。
春秋战国时期,囚囚制的实施由各国的当政者开元,每当有军队、有政令,只要是反抗统治者的统治,或者有谋反煽动之虞,就可以实施囚囚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许多国家实行囚囚制度,都有一定的政治考量,旨在增强最高统治者的统治,让国家得以安定。
春秋战国时期,囚囚制度极具羁绊和牵制作用,它可以对反对势力施行一定的限制并压制反抗者,这样就可以维护最高统治者的权威,确保他的权力不被挑战,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使国家得以安定繁荣。
春秋战国时期,囚囚制度也有坏处,因为它被滥用了,以囚囚的形式把社会上的无辜者尽数抓走,从而使原本友好的邻里变成一片混乱,这种局面使得国家难以步入正轨,致使当时国家的发展遭到严重阻碍。
总之,春秋战国时期的囚囚制度不仅有助于维持当时国家的政治秩序,也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从长远看,囚囚的实施可能会产生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为了把国家社会带上正轨,不能仅墨守成规运用囚囚制度,而要积极推进发展,积极革新,与时俱进,继续保持社会政治的安定和繁荣。
纵囚论读后感
纵囚论读后感
纵囚论读后感
《纵囚论》是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评论了唐太宗李世民纵放死囚的事件。
文章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的观点出发,分析了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是沽名钓誉的一种手段。
因此,作者认为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而应该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为原则,从人情出发,合理制定法律和政策。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信义和法度的关系,以及人情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性。
同时,我也对唐太宗的做法有了新的认识。
在传统的观念中,我们常常把君子和小人放在口中,认为君子讲信义,小人讲利益。
但是,通过《纵囚论》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君子和小人之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划分。
君子未必讲信义,小人未必讲利益。
因此,在治理国家时,我们需要从人情出发,制定合理的法律和政策,而不是一味地强调信义和利益。
此外,《纵囚论》也让我认识到了历史的复杂性和多面性。
在传统的历史教育中,我们常常听到的是一些英雄人物的事迹和成就。
但是,《纵囚论》让我看到了历史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
例如,唐太宗纵放死囚的举动,虽然被一些人赞扬为有信义和仁慈,但也有人认为这是违反法度和不合情理的行为。
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去看待历史事件和人物,才能更全面地了解历史的真相。
总之,《纵囚论》是一篇非常有价值的文章。
它不仅让我认识到了信义和法度、人情与治理国家的关系,还让我看到了历史的复杂性和多面性。
我相信这篇文章会对我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产生深远的影响。
《纵囚论》 欧阳修 高中课外文言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4题。
纵囚论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A.录.大辟囚三百余人录:登录于册B.纵.使还家纵:释放C.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贼:残害D.不逆情以干.誉干:求取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不相同的一组是()A.而刑戮施于.小人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B.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师道之.不传也久矣C.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其.真无马邪D.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3.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欧阳修认为,唐太宗“纵囚”是“逆情以干誉”,是统治者博取好名声的假仁假义的行为,不可为天下之常法。
纵囚论
偷测,窥察
(4)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哉?
我(只)看见上面和下面互相窥察(对方的想法)来成就这样的 名声,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
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推理:太宗: 纵之意其必来以冀免 ——求取名声
对,介词 连词表并列
(1)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对君子讲求信用礼义,对小人施加刑罚和杀戮。 为,介词 看待 回家 特别
(2)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侥幸活着,把死看得像 回家一样,这又是君子特别难以办到的。 用,介词 希望 定语后置 一定
归而舍之: 若屡为之-------不可为天下之常法
结论: 其为圣人之法乎?
欧 阳 修
︽ 纵 囚 论 ︾
囚犯: 被纵意其自归必获免 ——侥幸求生
结论: 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哉 事实:于兹六年,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 结论:不通之论
根据
来,连词表目的
求取
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必 本 于 人 情
矛盾: 归而诛之: 再纵不归------无从体现恩德所致
欧 阳 修
︽ 纵 囚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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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晚字唐北欧 州号永宋宋阳 永六叔八政修 丰一,大治︵ 人居号家家 。士醉之、 ,翁一文 卒,。学︱ 家 谥 , 文 忠 ︶ 。 , 1007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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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十二月,唐太宗李世 民把三百多名已判死刑的囚犯释放回家探亲,并规 定他们于第二年秋天回来接受死刑。三百多名囚犯 到期如数回到狱中,没有一个超过期限回来的,更 没有不回来的。太宗“纵囚来归,皆赦之”(事见 新旧《唐书-太宗本纪》)。 白居易的诗《七德舞》写到“怨女三千放出 宫,死囚四百来归狱”,反映唐朝人对太宗纵囚一 事的称赞。
欧阳修纵囚论补充讲义
歐陽脩《縱囚論》補充講義一、作者補充:1歐陽脩,字(),號(),晚號(),諡號()。
*〈六一居士傳〉:「藏書一萬卷、集錄三代以來金石遺文一千卷、琴一張、棋一局、常置酒一壺,以吾一老翁,老於此五物之間,是豈不為六一乎?」2(1)父喪家貧,勤奮力學:*甧荻親恩*古文種子(2)少年登第,宦海浮沉:*朋黨議與「張甥案」*滁州歲月(豐樂亭記、醉翁亭記)(3)儒臣史筆,宗主文壇:*與()合修《新唐書》,私修《新五代史》*黜「太學體」,主持貢舉,拔擢曾鞏、蘇軾、蘇轍等(4)立朝為相,盡忠輔政:*權知開封府*反青苗新法*老於山水之間3(1)特色:散文:以韓愈文為楷模。
但不宗韓奇險之作,於婉約中時見剛勁之氣,又長於創新。
議論文平直詳切,深中時弊,如〈朋黨論〉、〈縱囚論〉;記敘文則具濃厚抒情氣息,如〈醉翁亭記〉、〈豐樂亭記〉;雜文則不脫議論人生,富現實意義。
詩詞:詩學韓愈、杜甫,受益於梅堯臣。
宋初「西崑體」盛行,甚且走火入魔,晦澀不通。
歐陽修倡古詩,使詩之文學再度復甦,走向清新有自我之風氣。
詞則受馮延巳,晏殊等影響,風格纏綿婉轉,音節諧美。
(2)地位:宋代古文運動領袖,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
【古文運動】起源:魏晉以下,駢文盛行,文風漸趨華靡,繁采寡情。
唐初,陳子昂等人力主以清新的散文矯正駢文之弊,為古文運動的前驅。
發展:◎韓愈以復古為號召,主張散文代替駢體時文,因有「古文」之名。
柳宗元、劉禹錫及韓愈的門人李漢等人均古文運動的健將。
◎古文運動在唐代並未完全成功,晚唐五代時駢文復起(如()有駢文集《樊南四六甲乙集》)。
到宋代歐陽脩力尊韓文,三蘇、曾鞏、王安石繼起,古文遂成文章正宗。
◎明代()集韓愈、柳宗元、歐陽脩、王安石、曾鞏及三蘇的文章,編成《唐宋八大家文鈔》,八人文章影響後世深遠。
二、詩詞選錄:1、詩:〈豐樂亭遊春〉紅樹青山日欲斜,長郊草色綠無涯。
遊人不管春將老,來往亭前踏落花。
〈戲答元珍〉春風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見花。
文言文欧阳修《纵囚论》阅读练习与答案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纵囚论①欧阳修①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子小人。
刑入于死者,□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荀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②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③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移人之速,有如是者□。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②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④“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救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释)①纵因:史书记载唐太宗曾假释数百死囚,囚犯人归家后全部按时返回,最终赦免了他们。
②贼:指窥察。
22.可填入第①段方框中的虚词是()。
A.且B.夫C.乃D.而23.可填入第③段方框中的一组虚词是()。
A.而乎B.以矣C.而矣D.以乎24.对第①段内容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首段开门见山,提出全文核心论点:“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引出下文对“君子之难能”与“小人之尤者”的论述。
B.指出“死囚”罪大恶极的特点和“守义赴死”难于一般信义要求的高尚性质,引出下文对唐太宗纵囚事件不合情理之处的论述。
C.“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暗指当朝统治者释囚犯不合情理,“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暗指死囚自归不合情理。
《纵囚论》有感
《纵囚论》有感 早上起来后,观书。
看到欧阳修的《纵囚论》,其对唐太宗放犯⼈回家⼀事颇有不同看法,认为这样做是“有悖⼈情,违反法度,沽名钓誉”(百度百科·纵囚论)。
因《新唐书》的编辑有欧阳修的⼀份,故⽽对其事之真假有些莫辩。
上午时分,通过百⽼师看了下,《旧唐书·太宗本纪》中这样说:“贞观六年……⼗⼆⽉⾟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百九⼗⼈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
其后应期毕⾄,诏悉原之。
……”如果此书所叙是真,第⼀,则唐太宗的确亲⾃做了这件事(亲录囚徒);第⼆,这些⼈的确是犯死罪的(死罪者);第三,要求第⼆年来受死,也是真的(明年秋末就刑);第四,这些“死罪者”也全部回来了(毕⾄);第五,这些“死罪者”全部得到了赦免(诏悉原之)。
由此,这此事可以这样说:唐太宗法外开恩,完全让死刑犯回家团聚⼀年,并且没有监视等⼿段,⽽这些⼈都守信⽤,第⼆年⼜回去⽢⼼受死,不过唐太宗有感于其信⽤,将其全部释放。
《新唐书·太宗本纪》记的是:“贞观六年……⼗⼆⽉⾟未,虑囚,纵死罪者归其家。
……七年……九⽉,纵囚来归,皆赦之。
”和旧唐书相⽐,有两点不⼀样:第⼀,是不是太宗亲⾃下令的?不知道,没说;第⼆,回来的囚犯都赦免了,但有没有没回来的呢?不知道,没说。
但,《新唐书·刑法》也说了此事:“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
“由此看来,这个说法和旧唐书是⼀致的,只是⼈数不同罢了。
看到这⾥,为何新唐书对此事的说法不太⼀样呢? ⼜看了百⽼师,得“〈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
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
〈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欧阳修之⼿”(百度百科·新唐书)。
原来本纪是欧阳修写的,志不是欧阳修写的,故⽽有此略微差异。
唐太宗时期的一次著名公关事件解读——欧阳修《纵囚论》
唐太宗时期的一次著名公关事件解读——欧阳修《纵囚论》欧阳修作为一代文坛领袖,考证功夫也十分深厚。
对于想成为一代宗师的人来说,通过对过去历史事实的考证,在寻常之中看出不寻常,从明显的结果中推理出背后隐藏的逻辑,才能标新立异,为著书立说打下基础。
令人意外的是,欧阳修直接把研究目标放在千古名君唐太宗李世民的一段广为流传的轶事上。
唐太宗六年,皇帝下令释放了300名死囚,让他们回家看望父母妻子,到行刑的日子自己回来就行。
结果就是,300名死囚都如期回来了,没有一个逃跑的,太宗皇帝很感动,就赦免了他们。
随后传为千古美谈。
之后的几百年,多数人都认为,太宗皇帝不愧是一代明主,对大众心理把握得也十分准确深入,他怎么就知道这些死囚一定会回来呢?如果他们不回来,将给社会治安带来多么大的伤害?还有人看得深刻一点,主要是道德家们,他们认为,这些人一定是被太宗感动了,从死刑犯变成了良民,实现了新生,更加映衬出太宗皇帝的高尚品德。
而有些人沉默不语,估计大多是当时的亲历者,这里面应该包括魏征吧。
太宗美名流传深远,所有人皆大欢喜,也就逐渐成了历史美谈。
又过了几百年,后生小子欧阳修翻阅史书,发现这里面有文章啊。
本着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科学探索精神,欧阳修通过《纵囚论》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欧阳修认为,视死如归,正人君子也做不到哩,平民百姓更做不到,更何况这些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呢?道德家们说,他们受到太宗皇帝的感化,重新做人。
果真如此吗?欧阳修说,你们也太天真了,他认为: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这个论点可谓惊世骇俗,用鹿子霖的话,可不敢胡说哩。
由于太挑战人们的常识,怕道德家们不信,欧阳修开始了孙悟空钻肚子的模式,从人性的角度进行了大胆而深入的论证。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语文高一上语文版文言文专练—纵囚论
语文高一上语文版文言文专练—纵囚论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因此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因此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因此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
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那么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那么可知为转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假设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假设屡为之,那么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选自《欧阳文忠集》〕【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16、对以下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为哪一项〔〕〔3分〕A、不意其必来以冀.免冀:盼望B、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约:约束C、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移:转变D、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本:依照17、以下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不相同的一组是〔〕〔3分〕A、意其.必免而复来其.孰能讥之乎B、宁以.义死至通州,几以.不纳死C、然.此必无之事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D、而.刑戮施于小人蟹六跪而.二螯18、下面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为哪一项〔〕〔3分〕A、唐太宗即位后的第六年,他审查了三百多名死刑囚犯,放他们回家,并约定他们如期回来执行死刑,结果那些囚犯全部如约而归。
纵囚论 阅读答案
纵囚论阅读答案【原文】纵囚论①【宋】欧阳修①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②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③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②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④“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①纵囚:史书记载唐太宗曾假释数百死囚,囚犯人归家后全部按时返回,最终赦免了他们。
②贼:指窥察。
【问题】21.可填入第①段方框处的虚词是()。
(1分)A.且22.分析第①段的作用。
(3分)23.对第②段所用论证方法分析正确的一项是()(2分)A.以唐太宗纵囚的事例,证明死囚应约就死的难能可贵。
B.引用唐太宗纵囚的史料,证明小人也可以转化为君子。
C.将君子和死囚进行对比,证明死囚应约的表现违背人情。
D.将君子和死囚进行类比,证明仁君对臣民不能有所偏见。
24.概括第③段驳论的思路。
(4分)25.根据文意,分析的写作意图,以下选项中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A.借古讽今,指出治理国家要顺应人情、严肃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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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德舞》诗就写到: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人们一向认为太宗恩隆德厚,深入人心,小人能变为君子是恩德感化所致。欧阳修则透过现象看本质,一反前人的赞许,一针见血地指出太宗此举旨在沽名钓誉。此论精警透彻,后人评谓喝破太宗一生病根,刺心刻髓。但旧说未破,则新论难立,下文便转入层层辩驳。首先推勘太宗与死囚的心理活动,道破纵囚与自归的动机各是邀取名声与侥幸求生。这种心理分析并非主观臆测,而是从客观事实的不近情理推断而出,深文曲笔,抉其隐微。清朝乾隆皇帝写过一篇《读纵囚论》,以其统治经验
【赏析】
这篇政论文,字虽不过四五百,但立论新颖精辟,议论深刻严密,其写作手法也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文章开始并不直设论点,而是先放开一笔,泛论君子小人之别,为全文的议论树立了一个参照标准;同时也藏下暗笔,以罪大恶极暗照太宗释囚不通情理,以视死如归暗照死囚自归不合情理。做到泛论不泛,紧扣论题。接着简叙纵囚之事,断以评议,又紧扣君子小人之别。据史籍记载,贞观六年,唐太宗亲自审查了三百九十名死囚,放他们回家,约定翌年秋天回来就刑。结果他们全都如期自动归狱,太宗称许他们知诚守信,免于死罪。欧阳修认为太宗以君子最高的标准去要求小人,是不通情理;死囚以小人最劣的品行而超越君子,是不合情理。因此以岂近于人情一句反问收紧,为全文定下基调,又为引出论点埋下伏笔。首段一放一收,一叙一议,令人心服地点出了纵因是违背情理之举。
欧阳修《纵囚论》原文翻译及赏析
纵囚论①作者:[北宋]欧阳修
信义行于君子②,而刑戮施于小人②。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④,而视死如归⑤,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⑥,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⑦,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⑧。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⑾?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⑿。
【注释】
①纵囚:释放囚犯。唐大宗(李世民)贞观六年(632年)十二月,把三百九十名已判死刑的囚犯释放回家,并规定于第二年秋天就刑。到时候,纵囚来归,皆赦之。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
补充说:太宗擅长权术,或会通过刑官狱吏晓以利害,归狱可幸免一死,不归则捕而诛之,累及亲属。双方既然在互相窥测并利用对方的心理动机,以达到各自的目的,哪里有恩德与信义可言。乌有一句既是反问,也是感慨,有力地揭露了太宗的虚伪。但还觉意犹未尽,再进一层,将太宗六年深德与一日浅恩相比,深者尚未能感化小人,浅者反倒能改变他们,其不近情理显而易见。此用事实作反证。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太宗纵囚并非出于开恩施德,死囚自归也非出于感恩戴德。文章辩驳往复曲折,愈驳愈快,愈折愈警。至此,旧说已不攻自破,新论也确立不移。辩驳以立起,以破终,所以层层破旧,又句句立新;虽无一字提及情理,但处处不离情理,更以不通之论总收此段,与首段不近人情正相呼应。这一段运用设难驳诘,正辩反证等多种方法,严密周到地论证了纵囚是邀取名声之举。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⑨,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⑩;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这篇文章议论纵横而不支离,文字平易而有韵味,全仗作者悉心布局,使章法跌宕绵密,文势曲折流动。每段议论不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而是欲擒故纵,顿挫有致,最后以通段主旨收住。整篇结构也是如此,经过曲曲折折的议论,往往复复的辩驳,最后百川归海,结出文意,将全文推向最高潮。读至篇末,就仿佛游览名山走过崎岖蜿蜒的山路,最后攀上雄伟峻拔的主峰,回首来路,领略更深,眺望前方,遥想万千。再者,全文以情理、恩德为两经,以太宗、死囚为两纬,丝丝衔接,环环紧扣,明承暗接,前伏后应,使整篇议论交织一体,文势流贯畅达。这篇文章充分体现了欧阳修散文
纡徐委备,往复百折,而条贯舒畅,无所间断(苏洵语)的特色,在短小的篇幅内,或质疑,或答问,步步分析,层层辩驳,写来却从容不迫,纵收自如,竟似有洋洋万言,令人耐读。
②信义:信用,礼义。
③刑戮:刑罚,杀戮。
④不苟幸生:不苟且侥幸地活着。
⑤视死如归:形容不怕死,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这里指为了信义,不惜牺牲生命。
⑥录:取,选择。大辟: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后指死刑。
⑦难能:难以做到。
⑧期:希望。
⑨冀免:希望赦免。
⑩贼:揣摩,揣度。
⑾常:经常,长久。
⑿逆情:违背人情。干誉:求取名誉。
统治者违背情理以邀取名声,是否利于治国呢?这是末段议论的重点,也即本文的论题。文章同样没有直涉论题,而是先宕开一问,故作自答,以揭示施恩德与近情理之间的矛盾:归而诛之,如再纵又归,显然不近情理;如再纵不归,无从体现恩德,故以否定收断。再跌进一层,故作退论。旋以归谬收束,也同样揭示了上述这对矛盾:如果这种恩德屡施于小人,那就等于培植他们的侥幸心理,纵容他们杀人放火,更是不近情理。这两层议论一开一合,紧扣上文,开句承接中段,合句照应首段,进一步把旧说驳得体无完肤,从而收住辩驳,从容不迫地步入正面议论,指出纵囚不近情理,非治国之法;不阳修顺应人情、严肃法治的政治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