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BT到PPP:土地一级开发的四种模式【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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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PPP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PPP模式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43号文之后,全国各地政府常规的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渠道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土地出让收入是目前地方政府最为主要财政收入仍事实存在。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唯有应用于PPP模式之中,才能寻求一种合理、有序、市场的创新模式。

在43号文件中,首先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但需要建立融资机制、预算管理、规模控制、考问机制等,这决定了融资规模将极其有限,其融资管理将极其严格,对应需要大资金长周期的土地一级开发而言则是杯水车薪;其次文中将逐步剥离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责的指导意见。

令最为传统的由各地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的土地一级开发贷款难以为继;最后文中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而重点在于政府将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

那么,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过程中,合作的项目公司将承担几乎所有的融资风险。

而融资的风险必将转嫁作为股东的社会资本,这就需要与之匹配相应的市场收益预期才能打动社会资本的介入。

所以,在中国大陆地区目前土地公有制制度、政府作为土地市场最为主要出让主体等一系列前提之下,土地一级开发的PPP模式绝不可能简单的抄袭,应该是在借鉴PPP模式精髓的基础上的创新。

公司在长达十年的土地开发顾问过程中,接触了众多的政企合作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在深入分析PPP模式和精准掌握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流程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土地一级开发项目PPP模式的设想,愿与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同仁分享。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与其他单一的PPP的项目不同,其他如发电厂、会展中心等项目为单一项目,其运营生成的产品或服务一旦确定即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

但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合作范围及合作范畴需要“一事一议”,可以是单一地块,也可以是宽广如十余平方公里的片区开发。

其开发内容也可由单一的经营性用地开发,也可以包含市民中心、城市广场、轨道交通、产业园区等等复合型的开发内容。

所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PPP模式的项目生成除了在PPP中心的评议认可之外,更为重要的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营的范围和范畴的确定。

地产实务┃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

地产实务┃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

地产实务┃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摘要: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包括土地储备机构自行开发模式、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模式,在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模式下,房企的盈利模式包括以土地储备机构主导的模式和企业为主导的模式两种。

企业主导的情况下,盈利模式主要有固定收益方式、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方式、开发企业投资公建配套设施方式和一二级联动开发方式。

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内容包括筹措资金、办理规划和项目核准(立项)等各种审批手续、征地、拆迁、组织实施市政基础建设并接受验收等。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分类根据一级开发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土地储备机构自行开发,但是可以委托企业进行管理;另一种是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土地一级开发权。

鉴于土地储备机构在资金筹措方面的困难,目前市场上无论是何种模式,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参与几乎都必不可少。

(一)土地储备机构自行开发模式政府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代表,将土地一级开发列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一项职能,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其组建机构完成全部的一级开发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一级开发实施机构由政府财政专项拨款(或国有股本)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开发完成后将熟地交由土地管理部门,面向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这种模式中,土地储备机构充当政府土地一级开发机构,开发土地的权属登记在该机构名下。

如《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围垦滩涂成陆并经验收合格后,或者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协议后,或者取得储备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并拆除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后,可以向市房地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土地储备的房地产权证。

储备地块交付供应时,土地储备的房地产权证应当由市房地资源局收回”。

(二)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模式以企业为主的开发模式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委托开发企业实施一级开发,由开发企业负责筹集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的会计处理系列研究(二)【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的会计处理系列研究(二)【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的会计处理系列研究(二)【会计实务经验之谈】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成本、收入如何核算的问题困扰很多从事涉及PPP的企业,肖太寿财税工作室就项目公司设立的会计处理:组建期间的筹办费用和前期费用的核算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如下。

1、项目公司筹建期间的筹办费用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件《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文件)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部分的规定,对于项目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在“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核算。

因此,项目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

(1)前期费用的范围项目公司前期费用时指项目前期工作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规划、环评、可行性研究、设计、征地拆迁、检测检验、三通一平等前期支出,以及招标成本、应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咨询费用和采购代理费用。

在招标文件中可能会明确此项费用由政府方承担,也有部分招标文件中约定由项目公司承担。

由由部分招标文件约定:项目土地征地拆迁和安置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

(2)会计核算项目公司发生的前期费用,应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性资产。

具体而言如下:第一,如果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项目营运期限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的向政府授予方(政府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项目公司提供运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情况下,则前期费用确认为金融资产,在“长期应收款”核算。

第二,如果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在项目运营期限内有权利获取服务的对象收费,但收费不确定,项目公提供建筑服务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案例分析3:某PPP项目的项目公司前期费用的核算1、案情介绍甲公司准备中标“某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项目承包模式分析及案例解读:BT,BOT,BOO,BOOT,EPC,EPCM,PPP,...

项目承包模式分析及案例解读:BT,BOT,BOO,BOOT,EPC,EPCM,PPP,...

项目承包模式分析及案例解读:BT,BOT,BOO,BOOT,EPC,EPCM,PPP,...特许经营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

形式有很多,也比较灵活,至于趋势,每一种模式都有适用的领域和趋势,不好说整体上的趋势,刚好做过一些相关研究,总结一下吧:一、融资租赁(设备)(一)内涵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

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

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二)案例二、BOT融资(一)内涵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 rary Privatization)。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

如何运用PPP模式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如何运用PPP模式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如何运用PPP模式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一、问题的引出地方政府作为其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的管理者,在与土地相关的领域内,肩负着两项核心工作。

第一项是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巨大的投资,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通常需要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建设。

地方政府的第二项工作是完成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即通过土地一级开发使土地达到建设用地的供应条件,然后通过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于土地使用者。

其中,土地一级开发是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过程的第一步,主要内容包括四大项:对土地进行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同样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传统模式上,地方政府往往需要与企业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之后再将二级市场上获得的收益弥补给社会资本方。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后,如何在土地综合开发领域内引入PPP操作模式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PPP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模式也叫公私合营模式,即政府授权民营部门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商业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包含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内容,是理想的PPP模式运行领域。

采用土地一级开发的PPP模式,企业不仅要完成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更重要的是对道路管廊等基础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对医院、学校、文化等公共设施进行经营管理,并参与到土地整体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等服务性工作中。

土地一级开发PPP多体现为城镇开发项目。

土地一级开发中的PPP模式分析及案例详谈

土地一级开发中的PPP模式分析及案例详谈

地潜在价值
优点 值收人 值收益
政压力 ,增强 经营水平
任务清 晰、风 险 获取 优 质 土 地, 开发商 小 收益稳定 实时联动开发

深度参与土地 经 营 ,参与分 亭土 多元化盈利 地增值收益
失去了对土地
需要兜 底、财 政 具有 政府 缺点
定的灰 色 需要 兜底.财政 经 营 的 控 制 压力及后续 土地 权 ,掌握区域 经营压力大 性和政治风险 压力较大 发展方向难度
二 级 开 发


产生收八 全部 全部
需要
土 地 经 营
不需要
区 域 经 营
政府
拥有 土地 规 划、 无需 财 政 兜 底, 只监管 、不开 经营权 ,能够 把 减 少财 政 负 担, 吸引社会力量 参 控项 目的发展 方 保证项 目发展 方 与土地 经营,有 发 、不 兜 底 , 向,享 受土地增 向,享受土地增 利于深度挖掘 土 有利于减轻财
土 地 一 级 开发 中的 P P P模 式 分 析 及 案 例 详 谈



要 :P P P模 式也 叫公私合 营模式 ,即政 府授权 民营部 门代替政府建设 、运 营或管理基础设施 ( 如道路 、桥 梁、电厂 、水厂等) 或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 如 医 院 、学 校 、监狱 、 警 岗等 ) 并 向 公 众提 供 公 共 服 务 ,利 益 共 享 ,风 险共 担 的 一 种 商 业 模 式 。 土 地 一 级 开发 包含 大 量 的基 础 设 施 和 公 共 设 施 建 设 内容 ,是 理 想 的 P P P模 式 运 行 领 域 。 本 文 在 全 面 解 析 P P P模 式 的 基 础 上 , 辅 以 鲜 活 的 案 例 分 析 向读 者展 现 P P P模 式 的运 营魅 力 。 关 键 词 :土 地 开 发 ;P P P模 式 ;案 例 分 析

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

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

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自1980年代起,中国的土地开发模式从BT(Build-Transfer)模式逐渐转变为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

BT模式是指政府购买土地并将其转让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开发,PPP模式则是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投资和开发项目。

本文将从历史演进的角度,分析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路径,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

BT模式的演进路径BT模式最早出现在中国的城市建设中,政府购买土地并将其转让给开发商进行建设。

这种模式可以迅速推进城市建设,减轻政府的负担。

然而,BT模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出让金的风险等。

随着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研究和实践积累,人们开始意识到BT模式的问题,并开始探索新的模式。

在90年代初期,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探索PPP模式,即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投资和开发土地项目。

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项目的效益,同时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实现双赢的局面。

PPP模式的演进路径1996年,PPP模式正式提出,并在一些试点城市得到了应用。

在PPP 模式下,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和开发土地项目。

合作伙伴可以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

随着PPP模式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政府部门在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不断积累。

同时,PPP模式也推动了政府的和市场化经济的发展。

政府部门逐渐意识到PPP模式的优势,开始将其应用于更多的土地项目中。

PPP模式的案例分析1.北京CBD项目北京中央商务区(CBD)是中国开放以来的重大土地开发项目之一、该项目于1999年启动,采用了PPP模式进行开发。

政府与民营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共同开发该项目。

通过PPP模式,北京CBD项目成功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和人才,推动了北京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该项目也成为了中国PPP模式的典范,对于推动中国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BT项目与土地一级开发结合实施模式研究

BT项目与土地一级开发结合实施模式研究

3、效益
BT项目与土地一级开发结合的实施模式具有以下效益:
(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BT项目和土地一级开发的有效结合,可以加 快土地开发速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优化资源配置:政府和私营企业的合作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发挥各 自的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降低成本:采用BT项目与土地一级开发结合的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项目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
通过以上解决方案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其具有以下优点:一是能够降低土 地一级开发的成本,提高开发效率和效益;二是能够稳定资金来源,降低财务风 险;三是能够提高市场竞争程度,推动土地一级开发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论与展望
本次演示对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的模式选择和融资途径进行了研究。通过分 析不同模式的优缺点和适用场景,以及不同融资途径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我们 提出了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优化融资结构的建议。针对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 的现状和问题,我们提出了完善法规和政策、加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的解决方案。
当前土地一级市场存在诸多热点问题,如地价居高不下、土地闲置现象严重、 土地供给不足等。这主要是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政府过度干预以及市场机制 不完善等原因所致。
2、政策影响
政策对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土地 一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土地市场波动较大;二是财税政策的影响,如土 地增值税等税种会对土地一级开发产生直接影响;三是货币政策的影响,如利率 和贷款政策会对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产生影响。
谢谢观看
3、分析如何将该模式与其他城市发展模式相结合,以更好地推动城市的可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如何高效地开发和利用 土地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应运而生。土地 一级开发是指对土地进行整治、配套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以提高土地的附加值 和吸引力,进而通过出让或招拍挂等方式转让给二级开发商或使用者。然而,目 前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过度干预、融资渠道单一、市场机制 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土地一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土地一级开发的四大外部融资方式解析

土地一级开发的四大外部融资方式解析

土地一级开发的四大外部融资方式解析土地开发的实施,由于投入大占用时间长、分阶段投入和资金回收周期长等原因,参与土地开发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大多都需要通过融资完成项目开发。

一般来说,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融资方式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类。

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通过扩大自有资金完成项目开发;外部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信托、贷款、股权、发行债券等。

内部融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无需支付利息或股息,成本相对较低,但是毕竟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单纯依靠内部融资很难完成项目开发,所以实践中,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更多的考虑和选择外部融资模式。

下面我们来看下在土地一级开发中常见的四种外部融资。

一、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是直接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支持土地储备贷款的规定,土地一级开发贷款为土地储备贷款,使用期限2年,要求自有资金投入不低于30%。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在取得政府先期投入的资金支持,并与政府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保证了土地开发项目具有稳定后,可以就土地开发项目向开发银行申请一定比例土地储备贷款。

但是,这种贷款方式也有不好之处:一,近年来国家对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条件和门槛也不断提高;二,已进驻我国的外国银行普遍认为国内房地产业务风险太大,目前也没有开展对内陆土地开发的贷款业务;三,国家开发银行是我国直接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土地一级开发贷款作为土地储备贷款,符合有关贷款规定的,比如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西部协调发展等,也可尝试申请贷款或申请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担保。

但是这种贷款方式政府部门参与和运作力度较大。

二、商业银行贷款土地一级开发具有稳定的,银行放贷是建立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担保基础上的,因此银行放贷的资产呆账、坏账风险小,企业利用“分成权”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三、信托方式融资我国的房地产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和处分的财产为房地产及相关财务的信托。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简析土地开发一般分为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实施或者授权其他单位实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包含土地整理、复垦和成片开发。

土地二级开发,是指土地使用者从土地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直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

本报告通过结合一级、二级市场的开发现状,各主要经济区域土地开发市场发展现状与潜力及土地开发行业外部宏观环境,总结为四种模式并结合公司与土地性质作出简析。

一、固定比例收益模式(BT)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或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的模式。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中心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中心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采用这一模式。

《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

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土地一级开发PPP模式浅析

土地一级开发PPP模式浅析

土地一级开发PPP模式浅析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土地供应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为提高工作效率,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引入社会资本,以PPP模式运作土地一级开发逐渐成为主流,本文尝试对该模式的要点进行分析,为社会资本方提出一些建议。

标签:土地;开发;模式1、概述1.1土地一级开发定义对于土地一级开发,并无统一的官方定义,认为如下定义基本能够反映其实质: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政府或者政府委托授权或通过招投标确定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并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熟地)”的建设条件的全过程。

1.2土地一级开发历史沿革1.2.1萌芽期(1996-1999年)1996年,上海和杭州等地率先开展了土地整理活动,当年,在上海建立了国内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标志着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诞生。

1.2.2发展期(1999-2002年)2002年7月1日生效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在这一阶段,形成了协议出让与招拍挂并存的局面,但协议转让用地逐渐减少。

1.2.3规范期(2002-至今)2004年831大限后,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被正式叫停,必须通过公开竞价转让。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招拍挂制度范围扩展到了工业用地,进一步促进了土地一二级市场的分离。

1.3土地一级开发采用PPP模式的意义在采用PPP模式之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土储中心或城投公司操作。

随着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趋紧,传统的操作模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土地一级开发采用PPP模式具有以下三点意义:1.3.1通过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高开发效率。

相比于政府,企业更接近市场,能够调动的资源也更为丰富多样,由企业参与土地一级开发,能够进一步提高开发效率。

ppp模式的土地一级开发

ppp模式的土地一级开发

PPP 模式的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出让收入是目前地方政府最为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下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之后全国各地常规的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渠道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唯有应用于PPP模式之中,才能寻求一种合理、有序、市场的创新模式。

一、支付方式PPP 模式中常规的支付的方式有三种:1.政府销售给最终使用者;2.社会资本直接销售给最终使用者;3.社会资本销售给最终使用者的同时,政府给予必要的补助或补偿。

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最终产品,被称为“为可出让的土地”而言,也将因将来市场和公共资源的特性决定了其支付方式与常规支付方式的不同。

因此,土地一级开发PPP模式的特有支付方式以下几种:第一,土地一级开发所形成可出让用地以后,经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予以回购,再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开出让。

待获得土地收入后返还社会资本所垫付的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成本及其固定利润。

第二,需要突破政府部门传统认识中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组成,不仅将土地开发传统的成本,如土地性质转变、征地拆迁与安置、七通一平建设的投资计入PPP模式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外,还应将片区内景观建设、教育医疗配套、社会服务机构配套、交通配套等提升土地价值和完善城市功能的开发成本计入PPP模式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中。

从而达到政府与社会资本公共运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最终目的。

第三,由于社会资本最终只有在政府按照预计的“时间和价格”成功出让土地,才能完成对社会资本服务“产品”的购买,所以社会资本要积极参与一级开发的可出让用地土地招商、运作等工作,并且一同与政府做好对市场的预判和沟通,及时进行土地出让时间和出让方案的调整,确保PPP投资的及时收回。

第四,在PPP合作协议内还需要政府的土地储备机构、公共设施管理机构与合资的项目公司(SPV)签订相应的收储协议、代建协议和代管协议等实施合同。

确保项目资金流转的流畅与及时。

会计实务: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

会计实务: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

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近年来,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和房企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如万科、绿地等纷纷提出转型城市运营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这对房地产企业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企业转型城市运营商后,可以通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更多进入城市的土地一级开发,甚至可以参与到土地定价。

目前来看,原先从事二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向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延伸已越来越多,但我国土地一级开发仍旧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还不成熟,运营和盈利模式均存在着诸多风险和制约。

本文通过对房企参与一级土地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房企进入该领域提供借鉴意义。

一、我国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盈利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实现宗地平整、市政配套的状态,达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房企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创造了多种盈利模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盈利模式: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

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投融资业务 PPP业务 类PPP业务 BT业务 一级开发业务账务处理实务 超详细

投融资业务 PPP业务 类PPP业务 BT业务 一级开发业务账务处理实务 超详细

目录投融资业务 (3)第一节投融资业务概览 (3)第二节 PPP业务模式 (5)第三节类PPP业务模式 (22)第四节 BT(建设—移交)业务模式 (25)第五节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模式 (32)·1··2·投融资业务第一节投融资业务概览投融资业务主要有PPP、BT及土地一级开发三大类。

其中,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合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旨在利用市场机制合理分配风险,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

其中,政府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社会资本主要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是以社会资本角色参与PPP的项目运作。

PPP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PPP泛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

狭义PPP是指一系列项目运作模式的总称,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BOT、BOO、TOT、ROT等。

PPP模式是基于合同伙伴关系而建立的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机制,其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修建基础设施仅作为手段,提供服务才是最终目的。

因此,对于社会资本而言,PPP模式主要强调在项目运营环节提供产品与服务,这是区别于传统方式的根本所在。

例如,社会资本只建造资产未提供服务如BT,不是PPP;而只提供服务未建造资产如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属于PPP。

(一)业务表现模式及合同签署形式1. 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模式。

以股份公司/二级公司或二级公司联合体为合同主体,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特许权协议),并依法成立项目公司。

BOT模式主要分为建设、运营、移交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业务表现模式有所区别:(1)建设期:作为工程建设方,项目公司拥有投资、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的权利,其既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融资,又要进行建设管理,对工程承包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工计价及工程拨款。

史上最全BOT、BT、PPP模式解读

史上最全BOT、BT、PPP模式解读

史上最全BOT、BT、TOT、TBT、PPP解读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TBT模式TBT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土地一级开发的运作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的运作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的运作模式分析土地一级开发正在逐步全面推向市场,房地产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机会。

土地一级开发的业务特性及业务拓展,直接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的运营模式与开发主体,根据现在土地一级开发现状以及我国的政策规定,可以把土地一级开发运作模式分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运作型两种。

一、政府主导型土地一级开发的政府主导型包括四类:1.政府下属的土地储备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全权负责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融资、规划、拆迁安置及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等手续办理,并由其自行委托或招标开发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和具体管理。

比如,北京土地一级开发的政府主导模式是指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

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是政府领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即政府授权委托国资控股企业行使土地一级开发的职能,土地开发机构隶属于政府,代表土地储备行使土地储备职能,如重庆市的九大国有控股集团,大部分的城市公司-云南城投、中天建设等。

比如,重庆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是市政府,代表市政府实行一级开发的机构是若干国有控股集团。

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储备紧密联系在一起,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拥有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的权利,将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委托一些公司进行一级开发,“生地”变“熟地”后,再到土地交易进行“招拍挂”出让。

出让所得的收入在市政府和企业之间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出让所得综合价金扣除应支付的土地储备开发成本后的10%,作为土地储备开发发展专项资金存入土地储备开发资金专户;其余上交财政,按市政府颁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由市与区县政府按规定比例分配;剩余资金集中市里,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建设。

浅谈PPP模式在土地一级开发中的运用

浅谈PPP模式在土地一级开发中的运用

浅谈PPP模式在土地一级开发中的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当下国家力推的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告效劳领域成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随着国家各部委关于这一模式的一系列文件接踵出台,如何将PPP模式运用到土地一级开发中成为一个热点讨论话题。

其实这种实践并非是新鲜事,最为人所知的案例即是汕头市政府与中信集团合作的中信滨海新城项目,项目以汕头市海湾隧道项目为重点,辐射开发土地计划面积168平方千米,总投资估量超过500亿元。

政企合作框架下的土地综合开发(被部份专家命名为CLDP模式)被以为是遵循PPP原那么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和基础设施、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运营模式的新探讨。

其实,招融宝线下策划团队从2020年起就开始了类似的探讨实践。

现状:土地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相分离在土地一级开发进程中,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地址政府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通过政府授权程序取得开发主体资格后,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并依照与政府之间关于项目本钱收益支付的约定取得投资本钱及收益,政府将通过一级开发整理后的土地进行出让,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另一方面,通过BT或BOT模式,企业(有时候可能是该区域土地一级开发的同一企业)通过政府授权程序取得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设施的建设运营,通过运营产生的收入或与政府之间关于项目本钱收益支付的约定取得投资本钱及收益。

企业提供一级开发资金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组成政府欠债,政府需要通过财政资金或基础设施等运营收益归还,而土地出让收入是地址政府财政资金的要紧来源,地址政府往往会在土地完成一级开发后,将地块利用权出让后形成的出让收入作为基础设施投资的要紧资金来源,这确实是通常所说的“土地财政”模式。

不难发觉,在传统模式中,土地一级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是相分离的。

即便从事片区内土地一级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为同一企业,但二者并无法律上的关联,是两个不同的实施步骤。

土地财政模式本质上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其发挥过的作用是不容抹灭的,但是这种模式的短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土地开发类上市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会计处理

土地开发类上市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会计处理
浦东建设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依据BT项目公司代理政府实施投融资职能的实质,本公司具体会计核算为:BT公司将工程成本以及发生的资本化利息作为投资成本,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工程完工并审价或纳入“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出售后,“长期应收款”科目余额(实际投资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一次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长期应收款”至“持有至到期投资”,并按照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根据披露的信息,无法单独区分一级开发收入对应的营业税
6.ST远东
ST远东发行股份拟购买沈阳云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获得其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子公司沈阳空港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公司”)控股权。沈阳空港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于2009年6月23日与沈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东陵分中心(委托方)签订了《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空港公司根据沈阳航高基地的整体规划,对于可出让土地,委托方同意除向受托方支付其垫付、支付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外,按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总额的16%向受托方支付收益。受托方为委托范围内的工作所垫付、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并视为土地整理成本。对于不可出让土地,委托方负责协调航高基地财政局对受托方已投入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进行审定,并在每年10月31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支付全部土地整理成本及16%的收益。
纳入“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出售的BT项目,即为本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有关规定,判断是否应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符合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条件的,将该项金融资产予以转销,并将所取得转让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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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BT到PPP:土地一级开发的四种模式【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导读】上世纪90年代,为解决土地资产流失等问题,上海市成立土地发展中心,作为国有土地的储备机构,土地储备制度就此诞生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土地储备制度大致包括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土地出让三个环节,其中土地储备环节即是将不具备土地出让条件的生地做成可出让的熟地的过程,土地一级开发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开发环节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此后云南城投、上海城投、漳州发展、泰达股份、黑牡丹、张江高科、北科建、华夏幸福等企业纷纷进入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充当土地一级开发商的角色。

特别提示大家关注各种模式的税收风险。

经过近20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在任务界定、权责分配、商业模式、资金融通、监管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不断规范,从商业模式上看,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经历了从BT模式到土地补偿模式再到利润分成模式的演进,未来将向PPP模式进一步发展。

▍一、BT模式土地一级开发的BT模式又称固定收益模式或工程总包模式,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总建设成本的一定百分比作为经营加成。

很多地区对利润加成部分进行了相应规定,如北京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杭州规定:开发整理单位的利润和工作经费按照实施方案测算的开发整理成本总额的10%以内予以核定;昆明规定: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组织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统一按照审计所确定的总投资额的16%给予投资回报,并计入土地收储成本;BT模式简洁明了,企业收益稳定,风险较小,是一级开发企业常用的商业模式。

如2010年5月,黑牡丹公司与常州新北区政府签署《新北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委托协议》,常州新北区政府委托黑牡丹公司完成西夏墅镇和孟河镇境内总面积约为1538.10公顷的土地一级开发所涉及的拆迁、安置及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委托建设期不超过两年,项目竣工后,新北区政府返还包括拆迁费用、安置费用、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财务费用在内的建设成本及10%的加成收益。

土地一级开发的商业演进:模式对比及案例分析此案例中,黑牡丹公司既没有土地规划权,又没有土地经营权,仅负责拆迁、安置及土地整理、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涉及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项目,其盈利水平以土地开发总成本为基础,与土地出让收入无关,更不参与分配土地增值收益。

新北区政府掌握了项目的规划权和土地经营权,能够确保项目的发展方向,但其需要对建设成本进行兜底,面临较大的财政及土地经营压力。

▍二、土地补偿模式土地补偿模式指土地一级开发商在完成规定的土地一级开发任务后,土地储备中心并不是给予现金计算,而是给予开发企业一定面积土地作为补偿(可能需要走形式上的招拍挂)。

在土地补偿模式下,项目竣工后需由第三方审计机构、第三方土地评估机构对开发成本及土地价值进行科学评估,以便合理结算。

土地补偿模式从BT模式的基础上演变而来,是开发商曲线拿地,实现一二级联动开发的典型的商业模式。

对于开发商而言,该模式有利于获取优质土地,从二级开发市场获取远多于一级开发的资金回报,但要承担巨大的现金流压力;对于政府而言,该模式无需政府财政兜底,减轻了财政压力,同时拥有该地块的规划权和土地经营权,有利于确保项目的整体发展方向,但土地补偿绕开了招拍挂,或使招拍挂形式化,有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有一定的灰色性和政治风险,因此,土地补偿属于较为隐秘的商业模式,市场上公开的此类案例几乎没有。

其流程大致如下图所示:土地一级开发的商业演进:模式对比及案例分析▍三、利润分成模式利润分成模式指土地一级开发商接受政府的委托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将生地做成熟地后移交给政府,政府以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扣除土地开发成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教育资金、农田水利资金、市集中资金等计提款项后的收益部分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一般而言,在土地出让金无法弥补土地开发成本的情况下,政府会承诺给予开发商较低的保本收益。

在分成模式下,分成比例因政府和企业博弈的结果而不同,不同的项目之间分成比例差别很大,有政府与企业按6:4分成的较低的比例,已有政府与企业按1:9分成的极高的比例。

通常情况下,分成比例跟土地一级开发的难度大小有关,一些拆迁难度比较大,或者是地理位置相对较偏的地块,土地一级开发商的分成通常要高些。

利润分成模式有利于充分利用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能力,调动开发商进行土地深度经营的积极性,获取较高的土地增值收益,是近年来十分流行的土地一级开发商业模式。

2010年,黑牡丹公司与常州新北国土储备中心签署的《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约定:在17.5平方公里委托地块内,黑牡丹公司负责该地块土地前期开发,包括提供技术支持及资金筹集、土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平整及该地块前期道路和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等,土地用途主要为住宅、商业、办公;其中核心地块前期开发的年限不超过四年,开发完成后,黑牡丹公司获得该地块土地前期开发总成本10%的工程收益,并与区政府、管委会对该地块土地出让净收益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成。

土地一级开发的商业演进:模式对比及案例分析从BT到PPP:土地一级开发的四种模式此案例中,黑牡丹公司拥有一定的土地规划权,其盈利水平不仅以土地开发总成本为基础,更与土地出让收入有关,于此同时,公司也有一定的土地经营权,为了增加土地分成收入,公司不仅负责拆迁、补偿、土地平整等常规的土地开发事项,也会负责一些环境景观建设(如加强景观和园区的规划建设、改造河湖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以提升土地价值。

新北区政府在让渡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的同时,引入了市场化的土地开发力量,有利于深度挖掘土地的潜在价值,但政府需对开发商的土地开发投入进行兜底,有一定的财政压力。

▍四、PPP模式PPP模式也叫公私合营模式,即政府授权民营部门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商业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包含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内容,是理想的PPP模式运行领域。

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土地出让收入,目前我国还没有允许私营部门出让土地、分享收益的法律法规,因此,真正意义上的PPP模式尚未在土地一级开发中明确使用,也没有公开的操作案例,现根据PPP模式的权责分配、投入产出等方面,模拟一个案例,以供参考。

A地方政府与B土地一级开发商就C地块(一般为十几平方公里甚至几十平方公里)的开发达成合作协议,在规定的合作年限内,B开发商负责地块内的土地平整、道路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产业规划、项目招商、宣传推广等产业发展服务工作,空间规划、建筑设计、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等基础性服务工作等;于此同时,B开发商以C地块内所新产生收入的该级政府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即扣除上缴中央、省、市级部分后的收入)作为投资回报,如新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税后、非税收入及专项资金等;合作期限内,A政府只有监督监管的权利,不得随意干扰B开发商的合理经营,政府也不必为开发商的投资进行担保、兜底;合作期限结束后,开发商将C区块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权及经营权无条件已交给政府。

土地一级开发的商业演进:模式对比及案例分析从BT到PPP:土地一级开发的四种模式在PPP模式下,开发商成为土地开发、土地经营甚至区域经营的绝对主力,其既有土地规划权也有土地经营权,不仅负责常规的基础设施建设,也负责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还要负责产业规划、产业招商等产业服务工作,其收益主要来自由区域经营而新产生的土地、税收等收入,合作期限完成后,将项目所有权、经营无偿移交给政府。

政府将土地开发、土地经营、区域经营的权利授权给开发商,掌控区域发展方向的难度增大,但政府无资金投入,也无需兜底,没有任务财政压力,但需要制定严密、周全的监督监管措施,以防项目失败或发生重大发展偏差。

表1:不同商业模式对比情况从BT到PPP:土地一级开发的四种模式土地一级开发的商业演进:模式对比及案例分析近年来,不断高企的地方债务引起了全国范围的高度重视。

审计署公布的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政府性债务为30.27万亿,其中全口径中央政府性债务合计12.38万亿,全口径地方政府性债务合计17.89万亿,相比2011年审计结果,不到三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增多超过7万亿元。

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投向市政建设(占比34.64%)、交通运输(占比24.43%)、土地收储(占比11.22%),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土地一级开发有关。

为获得更多的城建资金,地方政府用尽了诸如银行贷款、信托、基金、资管、BT、债券等融资手段,现如今银行紧缩银根,贷款、信托、BT等多种融资手段受到严格限制,现在需要的不再是融资手段的进一步创新,而是到了融资理念,商业模式的及时转变。

PPP便是迎合这一转变的重要方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明确提出“要实实在在把PPP(公共私营合作)这件事开展起来”,发改委已经推出了首批80个PPP项目,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权责分配、收入产出、监督监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不断完善,PPP将成为未来土地一级开发领域主流的商业模式。

(来源:中国金融地产会)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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