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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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办法设计管理办法一、设计管理工作内容公司的设计管理工作包括承担建设项目工可研管理、初步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管理以及为支持设计而开展的各种技术工作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核心港区项目和省内区域化项目,对于港外项目和省外区域化项目另行规定。

二、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的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分管技术副总、总工办、外协部、造价部和项目部。

分管技术副总(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管理公司承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XXX负责指导、服务、监督、考核项目部的设计管理工作。

同时,负责组建、维护、管理公司专家库(专业技术委员会),在项目部开展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负责组织相关专家为项目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在项目部配合下组织审核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负责受理项目部向公司提交的重大技术课题或项目部权限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等技术支持要求,并协助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解决。

外协部参与设计审核及办理手续相关的各种专项评价审核。

造价部参与各阶段设计工作审查,负责造价审核,审核各阶段设计的估算、概算、预算、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及工程量的变化。

项目部按照公司规定编制技术委托任务书及技术委托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核后委托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编制重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

在工可研及初设阶段,项目部组织对成果进行项目部内部初审,按公司规定模板填写项目部初审意见提交总工办,协助XXX内审。

内审完成后负责修改完善形成报审稿协助总工办报业主审查。

根据业主审查结果组织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或外审稿。

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或协助外协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外审审查会,报送相关部门资料。

在施工准备阶段,按公司规定组织施工图纸审查,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办理或协助外协部办理工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各相关手续,办理或协助外协部办理施工图外审相关手续,办理消防设计建审手续。

在施工阶段,项目部受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申请并进行初审,对于授权范围内的设计变更予以确定并组织实施。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的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筑设计应当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建筑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设计文件编制与管理第九条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工程概算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第十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内容应当完整、准确、清晰。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应当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查。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设计变更管理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不得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由设计单位提出,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重大设计变更应当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当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当及时送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办法设计管理是指对设计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管理活动,以确保设计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为了规范设计管理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制定设计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设计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设计管理的重要性设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参与者。

良好的设计管理可以帮助组织更好地安排设计资源,确保设计成果符合需求,同时降低项目风险和成本。

设计管理能够提供一个框架,使设计团队能够有序地进行工作,减少冲突,提高沟通效率,最终提供高质量的设计成果。

二、设计管理的原则1. 项目目标导向:设计管理应始终以项目目标为导向,确保设计成果符合项目需求和预期效果。

2. 组织协调一致: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确保设计团队各成员在同一个目标下共同努力。

3. 风险管理:对设计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可能的问题和延误。

4. 资源优化利用:合理分配设计资源,确保项目完成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得以合理利用。

5. 创新和改进意识:鼓励设计团队进行创新,不断改进设计方法和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

三、设计管理步骤1. 确定项目目标和需求:与业主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沟通,明确设计项目的目标,并深入了解项目需求和约束条件。

2. 制定设计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和预算,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包括设计任务、时间安排和资源分配等。

3. 设计资源管理:根据项目需求,合理安排设计团队的人员、设备和材料资源,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 设计过程控制:对设计工作进行过程控制,包括设计质量的把关、进度的监控和变更的管理等。

5. 设计成果评审:定期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确保设计符合质量标准和项目需求,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6. 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对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评估和管理,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7. 总结和复盘:项目结束后,对设计项目进行总结和复盘,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设计项目提供参考和改进方案。

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设项目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设计工作组织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设计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2. 设计组织机构应具备足够的设计能力,并配备专业设计人员。

3. 设计组织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组织设计人员,确保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设计工作流程1. 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进行项目调研,明确设计目标和需求。

- 开展前期论证,确定设计方案。

2. 初步设计阶段:- 根据项目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的制定。

-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明确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3. 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图设计方案。

- 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告,明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4. 设计成果评审阶段:- 对施工图设计成果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最终设计阶段:- 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最终设计方案的修正和完善。

- 编制最终设计报告,明确最终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6. 设计交底阶段:- 将最终设计方案交底给相关各方,确保设计方案的理解和认可。

四、设计管理要求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管理,确保设计过程的规范和高效。

2. 设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法律法规。

3. 设计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确保设计成果的可追溯性和合法性。

五、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给予全部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适用。

以上为《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以提高建设项目设计的水平和质量。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工程项目设计管理行为,提高设计效益,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

二、设计管理部门1.设计管理部门是工程项目设计的组织者和监督者,负责协调各类资源,推动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设计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业的设计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等。

三、设计管理流程1.设计管理流程包括设计前期准备、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管理等。

2.设计前期准备包括确定设计任务、编制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勘察和调研等。

3.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师应当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提出符合规范要求和审批程序的设计方案,并进行评审、修改。

4.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师应当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编制施工图,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5.设计变更管理是指在设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或施工图需要修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四、设计文件管理1.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管理,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施工图等。

2.设计文件应当进行编号和归档,方便查阅和保密。

3.设计文件的修改和调整应当经过设计管理部门的审批。

五、设计质量管理1.设计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设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质量控制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设计质量纠纷应当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维护设计师的合法权益。

六、安全管理1.设计师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2.设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七、费用管理1.设计费用应当按照设计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2.设计变更产生的费用应当按照变更合同进行支付。

3.设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计费用的预算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八、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分子公司大中型基建项目的设计管理。

小型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项目设计应遵循公司有关设计导则或规范,按公司批准的项目投资方案开展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原则上投资方案确定的项目定位、规模和类别等在设计阶段不得调整。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职责(一)公司负责研究批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工程概算和工期等。

(二)公司市场部负责从项目总投资划分工程建设投资估算金额,指导各级分子公司确定项目定位,视项目设计重大变化适时开展投资方案复议。

(三)公司运营部负责结合项目所处区域、客群定位,审核优化服务动线和功能布局,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四)公司财务部负责工程概算审核和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收益率的测算,从财务角度提出优化工程设计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信息中心负责项目信息系统等方案审核和优化。

(六)公司工程部是工程设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并向公司汇报审查情况;督导各级分子公司和设计单位认真落实公司要求,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就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出具相关会议纪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行跟踪和监督,参照初步设计审查流程组织开展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和超概调整工作。

(七)其他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对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各级分子公司职责(一)负责择优选择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投资方案,督导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及时将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交公司审查。

(二)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依据信息,以及施工图纸通过政府指定的图审机构的审查。

(三)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时进行审批和管理,较大及以上的设计变更提交公司审批。

商公司市场部、工程部等部门履行项目投资方案复议或概算调整程序。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城市设计的规划和管理,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城市设计活动,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环节。

第二章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城市设计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统一城市建设的风格和形象。

第四条多元共生、协调发展城市设计应当体现多元共生、协调发展的原则,注重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

第五条倡导创新、保留传统城市设计应当倡导创新、保留传统的原则,既要突出城市的现代性,又要保留历史文化特色。

第三章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的设计城市总体规划的设计应当包括城市布局、道路交通、绿地空间等要素的合理规划。

第七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应当包括建筑物的高度、体量、造型等要求,确保城市建设的整体效果。

第八条特殊功能区的设计特殊功能区的设计应当根据具体需求,科学规划,满足其特殊功能要求。

第四章城市设计的程序和管理第九条设计方案的编制城市设计应当编制设计方案,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环节。

第十条设计审核和评审城市设计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建设要求。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城市设计的相关文件应当归档并进行有效管理,以备查验和审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法行为的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行政处罚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本办法由城市规划部门负责解释,并在需要时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旨在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方案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设计方案,是指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能源工程等项目的设计方案。

第三条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准和实施,应当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性和环保性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过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和地方标准的要求,方可实施。

第五条国家实行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制度。

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过批准,取得工程设计方案批准文件,方可施工。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设计方案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设计方案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第七条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设计个人编制。

第八条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应当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规划条件、设计规范和标准等文件进行。

第九条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设计概算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应当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和设计方案。

第三章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第十一条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和地方标准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条件的要求;(二)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三)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的要求;(四)是否具有合理的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和设计方案。

第四章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第十四条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及管理方式,确保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进行设计活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第三条设计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当包括以下部门:1. 总经理室:负责制定设计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2. 技术部:负责设计项目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设计单位的人员,保证设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 财务部:负责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工作,确保设计单位的经济运转。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配备合适的人员,包括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设计经验的设计师、工程师等。

设计单位应当为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三章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第五条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设计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第六条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建议。

2. 编制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设计文件。

3. 参与项目的施工过程,提供设计变更和技术指导。

4. 进行设计成果的验收和整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设计单位的管理方式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设计工作的有序展开。

第九条设计单位的管理方式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 设立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进度控制。

2. 建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保密和易于查找。

3. 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和信用。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设计管理,推动城市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查、备案和管理工作,适用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设项目的审批、批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城市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划:城市设计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统一规划思路和目标;(二)提高质量:城市设计应注重人文关怀,兼顾城市形象、功能、景观和环境质量;(三)科学规划:城市设计应根据城市发展阶段和特点,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功能组合和交通网络等;(四)可持续发展:城市设计应注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可持续发展;(五)民主参与:城市设计应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协商与沟通,形成多元共识。

第二章城市设计的编制第四条城市设计应由专业规划单位编制,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和细部城市设计。

第五条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包括:(一)综合分析:对城市现状、功能需求、发展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二)空间布局:确定城市的空间布局,包括功能区划和用地分区;(三)景观设计:注重城市形象和景观设计,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四)交通规划:设计合理的交通组织和交通网络,提高交通效率;(五)环境保护: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六)社会参与: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协商与沟通。

第三章城市设计的审查第十条城市设计的审查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应依法进行公开透明的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城市设计的审查内容包括:(一)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二)设计的规划思路和目标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三)城市设计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四)设计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等。

第四章城市设计的备案第十五条城市设计备案由主管城市规划的部门负责,备案前需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

第十六条城市设计备案要求包括:(一)完整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二)经审查合格的城市设计;(三)公示和征求意见的结果。

设计管理的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的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的管理办法**设计管理是指在组织中有效地引导和管理设计活动的过程。

良好的设计管理可以提高创新能力、优化设计流程,并推动组织的发展和竞争力。

为了确保设计管理的有效性,需要采取一些管理办法来支持和促进设计活动。

以下是一些设计管理的管理办法,包括明确设计目标、建立设计团队、制定设计策略、用户参与、跨部门协作、评估和反馈、持续学习和创新。

一、明确设计目标在进行设计管理之前,明确设计目标是至关重要的。

组织应该明确设计的目标和期望,以确定设计的方向和重点。

明确的设计目标有助于指导设计决策,并确保设计活动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二、建立设计团队建立一个高效的设计团队对于设计管理至关重要。

组织应招募和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设计人才,并建立跨职能的设计团队。

设计团队应该具备协作和创新能力,以实现高质量的设计成果。

三、制定设计策略组织应制定明确的设计策略,以指导设计活动和决策。

设计策略应包括目标市场、品牌定位、用户需求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制定设计策略,组织可以确保设计与市场需求和组织战略相契合。

四、用户参与用户参与是设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组织应积极与用户进行互动和反馈,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并将其融入到设计过程中。

用户参与有助于提高设计的可用性和用户体验,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五、跨部门协作设计管理需要跨部门和跨职能的协作。

组织应鼓励不同部门和团队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共同参与设计活动和决策。

跨部门协作有助于整合资源和知识,促进创新和提高设计质量。

六、评估和反馈组织应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以评估设计活动和成果的效果和质量。

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组织可以发现问题和改进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七、持续学习和创新设计管理需要持续学习和创新。

组织应鼓励设计团队进行持续学习,了解最新的设计方法和工具,并与同行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

持续学习有助于提高团队的设计能力和创新意识,保持组织在竞争中的优势。

八、数据驱动数据驱动是有效设计管理的重要支持。

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设计管理行为,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合理、高效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 工程建设项目:指对建筑、市政工程、国防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修缮和技术改造等活动。

2. 设计管理: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全过程及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核、监督、控制和协调等活动。

3. 设计单位:指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主体,为完成工程设计的单位。

4. 设计师:指具有设计资格并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专业人员。

5. 监理单位:指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主体,负责对工程设计过程和设计文件的监督和控制。

6. 监理人员:指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相关资格和经验。

第二章设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设计管理机构】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设立设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设计管理活动。

设计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负责人任命,并在项目启动时确定。

第五条【设计管理人员】设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设计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1. 组织和协调设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2. 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和进度;3. 协调解决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4. 审查和批准设计文件。

第六条【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设立专业设计团队,并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经验。

设计单位应按照业务范围划分专业部门,并严格执行设计管理流程和规范。

第七条【设计师】设计师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格和经验,按照设计管理机构的要求承担设计。

设计师应熟悉相关工程标准和规范,能够独立完成设计工作。

第三章设计管理流程第八条【设计阶段划分】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过程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审核审批阶段。

第九条【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

工业设计管理办法(范本文)

工业设计管理办法(范本文)

工业设计管理办法一、引言工业设计是指在产品开发的过程中,根据市场需求和用户体验,通过设计和创新提升产品的功能、性能、质量和外观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工业设计在产品开发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工业设计的管理,保证工业设计的质量和效益,制定并实施工业设计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管理范围工业设计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工业设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包括设计研究院、设计部门、设计机构等。

管理范围涵盖了工业产品的设计过程和设计结果的整个生命周期。

三、管理原则1.市场导向:工业设计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用户体验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创新驱动:工业设计应注重创新,提升产品的独特性和竞争力。

3.系统管理:工业设计应采用系统管理的方式,包括设计工程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等环节。

四、管理要求1.组织架构:每个从事工业设计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设计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工业设计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工作。

2.设计流程:工业设计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前期研究、产品策划、设计方案、设计评审、样机制作等环节。

3.设计标准:工业设计应制定明确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包括外观设计、功能设计、人机交互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4.设计评审:每个设计阶段都应进行设计评审,确保设计符合要求,并及时修正和改进。

5.知识保护:工业设计应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设计成果被侵权或抄袭。

6.设计质量:工业设计应注重设计质量的控制和提升,确保设计结果符合用户需求和市场要求。

7.设计管理信息化:应建立设计管理信息化系统,方便设计信息的保存、检索和共享。

五、责任与权利1.责任:工业设计管理机构或部门应对工业设计活动的组织、规划和实施负有责任,确保设计的质量和效益。

2.权利:工业设计人员应享有自主设计的权利,能够独立决策和创新,并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荣誉。

六、管理措施1.建立工业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

2.开展设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基建与维修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设计是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对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优劣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按照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精品意识”的思想。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发包应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哈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实行招标发包。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对具备工程设计招标条件的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对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设计。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各工程项目组负责本组承担的建设工程的设计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准备阶段第五条工程项目组在接到工程建设任务后,首先应进行前期资料的收集。

工程前期资料包括: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使用单位要求及其它资料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组在工程资料输入完成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资料的齐全性与合理性,从专业角度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

第七条需要通过招标选定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工程项目组应配合工程科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工程项目组在充分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和使用单位的具体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

第八条设计单位确定后,工程项目组负责完成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工作。

第三章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第九条工程项目组应依据已批复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初步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技术要求文件,印发各设计单位,为其进行初步设计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并参与工程设计招标或委托工作。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城市设计的管理,促进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提高城市环境的质量。

管理办法的包括制定城市设计的规范和标准、组织城市设计的评审、监督城市设计的实施等。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城市设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涉及到城市的整体规划、区域规划、街道规划等。

第二章城市设计的规划2.1 城市整体规划城市整体规划是基于城市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对城市的布局、建设和发展进行规划。

城市整体规划应包括城市的功能分区、道路交通规划、绿化景观规划等内容。

2.2 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对城市各区域的布局和功能进行规划,包括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等。

区域规划应与整体规划相协调,保证各个区域的有机衔接。

2.3 街道规划街道规划是对城市街道的功能、布局、交通组织和景观设计进行规划。

街道规划应考虑到交通流量、行人通行、停车等因素,确保街道的安全和便利。

第三章城市设计的设计3.1 设计原则城市设计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人性化原则、美观性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等。

设计应注重城市的文化传承和社会需求。

3.2 设计要求城市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标准和技术要求。

设计要求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化率、景观设计等。

3.3 设计审查城市设计应经过设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

审查应由专业的设计评审委员会进行,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城市设计的建设4.1 建设管理城市设计的建设应符合建设管理的要求,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监督、质量验收等。

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安全和环保。

4.2 技术指导城市设计的建设应得到技术指导,包括施工技术、材料选用等方面的指导。

技术指导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

第五章城市设计的监督和管理5.1 监督机构城市设计的监督由相关的行政部门负责,设立城市设计监督机构来负责城市设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5.2 管理措施城市设计的管理措施包括法规制度的建立、市场的监管和行业自律等。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项目设计管理,提高设计质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委托的所有项目设计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三、项目设计流程1.立项阶段(1)明确项目要求和目标;(2)形成项目设计任务书;(3)组建设计团队。

2.设计概念阶段(1)收集项目相关资料;(2)开展项目前期调研;(3)制定项目设计概念方案;(4)提交项目设计概念方案评审。

3.初步设计阶段(1)根据评审意见完善项目设计概念方案;(2)制定初步设计方案;(3)提交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4.详细设计阶段(1)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初步设计方案;(2)编制详细设计图纸和说明书;(3)提交详细设计资料评审。

5.设计成果阶段(1)制定设计成果交付计划;(2)完成设计成果交付。

四、设计管理机构与职责1.设计管理委员会(1)负责项目设计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2)制定和修订设计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3)负责设计成果评审和验收工作。

2.项目经理(1)负责项目设计任务书的制定和概念方案的编制;(2)组建设计团队,并管理协调团队工作;(3)定期汇报项目设计进展情况。

3.设计师(1)按照项目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概念方案,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方案;(2)参与设计评审和设计成果的完善。

五、设计管理要求1.项目设计管理计划(1)制定项目设计管理计划,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概念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和详细设计方案的时间安排和评审流程;(2)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

2.设计文件管理(1)建立完善的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严格控制设计文件的版本,确保设计的一致性。

3.设计质量控制(1)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2)定期进行设计质量评估和检查。

4.设计变更管理(1)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2)对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批。

六、设计成果评审与验收1.设计成果评审(1)由设计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等方面;(2)评审结论必须书面反馈。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第005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使之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提高产品品质,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和各专业设计过程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任务书制定、设计成果审核、施工图发放管理;第3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包括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结构、水暖、电气各专业设计以及专业设计包括智能化、园林景观、煤气、、有线电视、宽带各专业设计;第4条本办法中所指设计单位是指已经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取得设计承包的单位;第5条工程管理部负责设计任务的发包以及对有关设计单位的协调管理;工程管理部应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任务发包,并按设计单位要求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设计资料;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组织审核、验收和设计成果的发放、存档;第二章设计任务书制定及设计成果审核发放第6条工程管理部按照设计程序和步骤组织方案设计;1、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照公司批准的“项目策划书”或者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单个项目建设意见,拟订“产品策划书”,按规定流程审批;2、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照公司批准的“产品策划书”,并根据政府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书的要求拟订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按规定流程审批;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考察项目地址和周边环境,前期开发部负责到当地规划管理部门征求方案设计意见;4、工程管理部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拟订工程设计考察方案,按规定流程审批;;5、前期开发部负责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设计考察,并编撰设计考察报告,对拟订的方案设计任务书提出修订意见,按规定流程审批;6、工程管理部应向设计单位提供以下设计资料:1)方案设计任务书;2)政府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3)宗地地形图和红线图;4)规划部门的指导意见;5)环境评价报告;6)城市给排水、供热、供电、智能、电讯接管位置;7)周边城市道路竖向高程、红线位置及测量成果;7、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师、产品策划师向规划师、建筑师进行设计任务交底,对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详细解答,与设计师进行充分交流沟通,使设计师充分了解项目的内涵和要达到的目标,以使其设计能够最准确地体现出来;这个过程要反复多次,直至工程设计规划方案达到要求;8、对招投标的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携方案进行投标,中标的设计方案即为批准的方案,或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或工程管理部意见再行修改,然后再报建审批;9、对议标的工程设计,工程管理部应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各部门审核意见,按规定流程审批后,把审批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反馈至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直至方案设计成果得到批准;10、前期开发部负责设计方案的报审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听取审批意见;11、工程管理部负责将每次报建审批意见反馈至设计单位;12、设计单位修改后,前期开发部再进行报审,直至方案批准;13、规划方案设计成果要求:1)规划方案,详参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和设计合同要求;2)建筑方案,详参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和设计合同要求;第7条工程管理部按照设计程序和步骤组织初步设计;1、设计单位按照政府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工程管理部批准的项目策划书、产品策划书和建筑造价总控制指标开展初步设计;2、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销售策划部、工程审算部与设计师至少沟通交流两次,以确保设计成果达到要求;销售策划部关注规划建筑在功能上、外形上、色彩上等是否符合策划要求,工程管理部关注规划建筑的专业方案是否合理,工程审算部关注规划建筑造价是否在控制范围之内;3、设计院将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工程管理部,按规定流程审批;4、设计院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下一步工作;第8条工程管理部按照设计程序和步骤组织扩大初步设计;1、设计单位按照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初步设计开展扩大初步设计;2、在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工程管理部、工程审算部与设计师至少沟通交流两次,以确保设计成果达到要求;工程管理部关注设计结果是否合理,工程审算部关注建筑造价是否在控制范围之内;3、设计院将扩大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工程管理部,按规定流程审批;4、设计院按照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进行下一步工作;第9条工程管理部按照设计程序和步骤组织施工图设计;1、设计单位按照工程管理部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管理部与设计师至少沟通交流两次,以确保设计成果达到要求;工程管理部重点关注专业之间的配合和专业设计的错漏碰缺;3、设计院将设计成果8份提交工程管理部,前期开发部按程序报批; 第10条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图内审、外审;1、工程管理部将施工图纸分别发给工程管理部、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监理公司、工程总监、分管副总经理各一份,存档一份可提交电子版;2、以上各部门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纸,对施工图纸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并填写施工图评审单GCGL-表19,在一周内完成大型复杂综合性项目时间另定;3、工程管理部对各部门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填写施工图评审意见审批表GCGL-表20,并按规定流程审批;4、工程管理部将施工图评审意见提交设计院,设计院进行施工图修改;5、工程管理部负责将设计院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由前期开发部报政府职能部门的“图审中心”进行施工图审查,并跟进、督促审查进度,在两周内完成;6、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图审中心”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负责进行变更调整;7、前期开发部负责将施工图再送“图审中心”报批;第三章施工图收发、会审、交底第11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收发、会审施工图;1、设计单位按图审通过的施工图提供工程管理部图纸数套;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师初审后,工程管理部校核,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审核,工程总监复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项目管理委员会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工程管理部将批准实施的施工图加盖工程管理部设计审核专用章,由工程管理部资料员按规定份数下发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工程审算部,监理单位审核后加盖审核专用章下发投标施工单位;3、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各单位进行图纸审阅,在一周内完成;4、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各单位“图纸会审意见”提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作出“图纸会审答复意见”;5、工程管理部负责按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组织施工单位招标,确定施工队伍;第12条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图交底;1、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监理公司、设计院、工程管理部、工程审算部、施工单位,由设计院进行设计交底;2、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图交底情况进行专题记录,该记录由参加会议单位签字,每个单位一份,公司参与施工图较低的部门各存复印件一份,原件交行政管理部存档;第四章附则第13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第14条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15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施工图评审单GCGL-表19空间不足可以附页呈报;施工图评审意见审批表GCGL-表20编号:GCGL200 第号报审日期:年月日空间不足可以附页呈报;。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行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的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管理,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以及业主的要求和设计任务书的规定。

第四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应坚持科学、严谨、规范、协调的原则,注重结构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政府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制度。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设计经验和能力。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设计方案的审核和验收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第二章方案设计前期准备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加强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做好相应的方案设计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定位、土地使用条件、环境影响评价等。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规划、地籍、用地、环评等前期资料,并对设计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制定详细的方案设计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设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配备齐全的技术人员和设计软件、硬件设备。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主动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和意见,及时反馈设计方案。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设计方案的编制周期、提出初步的设计构思和方案。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充分掌握建筑地形、气候、水文、地质、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方案设计方针和设计原则。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组织开展方案设计的技术交流和讨论,不断完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质量。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一、概述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行业的设计工作,保证建筑设计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二、设计范围建筑设计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建筑类型。

三、设计流程概念设计研究项目的基本要求和设计的目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与业主和相关方进行沟通和确认方案设计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的整体布局、结构设计、外观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评估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与相关专业进行协调,确保各专业设计的一致性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制定施工图纸编制详细的图纸和说明,包括结构图、平面图、立面图等考虑施工工艺和材料,确保设计的可实施性审图和批准提交设计图纸进行审图审查图纸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根据审图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施工管理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技术指导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四、设计人员资格要求五、设计文件管理设计文件的归档保存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归档保存设计文件需要按照项目分类和编号进行管理设计文件的备份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备份,以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设计文件的保密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保密,确保设计的独立性和专有性六、设计质量控制设计质量评估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评估包括设计的准确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设计质量检查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要求设计质量纠正如果发现设计存在质量问题,设计单位需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修正七、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的申请如果项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需要向业主提出申请设计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需要经过业主和相关方的批准设计变更的实施设计变更需要更新设计文件,并及时通知相关施工方八、总结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和指导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能够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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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管理办法一、设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公司设计管理主要包括:公司承担建设项目工可研管理、初步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管理以及为支持设计而开展的各种技术工作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核心港区项目和省内区域化项目,对于港外项目和省外区域化项目另行规定。

二、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分管技术副总(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管理公司承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总工办:负责指导、服务、监督、考核项目部的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建、维护、管理公司专家库(专业技术委员会);在项目部开展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负责组织相关专家为项目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项目部配合下组织审核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受理项目部向公司提交的重大技术课题或项目部权限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等技术支持要求,并协助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解决。

外协部:参与设计审核及办理手续相关的各种专项评价审核;造价部:参与各阶段设计工作审查,负责造价审核。

负责审核各阶段设计的估算、概算、预算、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及工程量的变化。

项目部:按照公司规定编制技术委托任务书及技术委托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核后委托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编制重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

在工可研及初设阶段,项目部组织对成果进行项目部内部初审,按公司规定模板填写项目部初审意见提交总工办,协助总工办组织公司内审:内审完成后负责修改完善形成报审稿协助总工办报业主审查;根据业主审查结果组织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或外审稿;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或协助外协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外审审查会,报送相关部门资料。

在施工准备阶段,按公司规定组织施工图纸审查;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交底;负责办理或协助外协部办理工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各相关手续;负责办理或协助外协部办理施工图外审相关手续;负责办理消防设计建审手续;在施工阶段,项目部受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申请并进行初审,对于授权范围内的设计变更予以确定并组织实施;对于授权范围以外的变更,经初审后按规定报总工办审核。

项目部负责根据最终审定的结果组织变更实施;负责组织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负责将各阶段要求备案的技术材料按公司统一规定及时报总工办备案,报备资料包括电子板和书面资料,电子版应于3 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工程信息化系统备案,书面资料应于5 个工作日内备案。

总工办将报备材料整理汇总,作为公司有关部门考核项目部设计管理的依据。

项目部对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应大力支持配合,尽可能按公司需要及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委员会各项工作。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除承担本项目部、本部门工作外,应接受公司(总工办)指派承担技术审核或其他技术工作,这也是其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应认真完成。

管理公司其它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负责业务范围内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支持。

三、设计管理工作基本规定1、对于非公开招标的技术委托工作,项目部推荐邀请招标候选人或直接委托单位,并按规定填报采购计划审批表,总工办可应项目部要求参与资格审查;2、项目部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完成编制技术委托招标文件或技术委托任务书(公司制定统一模板);3、项目部组织监理、业主、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如项目部提出要求,总工办可按项目部要求委派相关专家参与审核),同时整理相关修改后的技术委托文件、审核记录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工办备案(电子版通过信息化平台备案),其中设计委托任务书及各种专项评价委托书须经总工办确认后实施。

注:技术委托工作是指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为以上各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的勘查、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专题研究、重要甲供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的直接委托或招标。

其中设计(工可、初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委托任务书及各种专项评价委托书须经总工办确认后实施,其他技术委托工作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审查后实施,相关材料按要求报备即可。

(二)技术成果审查规定1、工可研、初设审查规定(1)项目部负责对完成的工可研、初设(方案设计)以及为设计需要进行的各种专项评价技术成果组织填写技术成果初审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报备总工办,总工办整理汇总后组织公司内部审查。

(2 )由项目部协助总工办组织公司内部审查会并由公司分管技术副总主持。

总工办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参与审查,负责起草公司内部审查纪要,组织会签。

(3 )项目部按照内审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形成报审稿,上报业主并配合总工办协助业主组织业主审查会。

如是集团(股份)投资项目,总工办指导项目部填写集团(股份)要求的方案、设计审核表报集团(股份)技术工程部,同时存档备案。

(4)项目部参加业主组织的审查会,配合总工办及业主组织审查。

如项目部提出要求,总工办协调相关专家参加会议(5)项目部按照业主审查会议纪要要求,组织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或外审稿,同时将审定稿或外审稿文字版及电子版报备总工办。

注:技术成果是指工可研、初步设计以及为以上各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的勘查、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专题研究、重要甲供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的委托完成后的中间成果或正式成果。

2、施工图纸审查规定(1)项目部完成施工图后,应形成完整项目或完整招标包段或者至少完整关联因素的单位工程施工图蓝图及与蓝图一致电子版提交总工办,总工办分发给专业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项目部要向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并沟通说明现场情况、设计意图、设计依据等情况,使审核专家充分理解、消化设计内容。

在此基础上,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业主、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总工办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审查。

(2)审查完成后,项目部组织填写施工图纸审查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并经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备总工办。

只有报备施工图纸审查表并对蓝图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招标、委托等工作。

(3)项目部对施工图质量负主要责任,审核专家对审核意见负连带责任,同时接受考核。

(4)蓝图完善后,凡招标的项目由项目部组织形成招标文件并组织项目部内部审核,项目部组织填写招标技术规格书审核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技术规格书及审核表经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备总工办。

完成审核技术规格书报备后方可将招标文件提交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查,进入下一阶段招标或采购、图纸交底、开工准备工作。

(5)如工程特别紧急,无法完全按程序审查后再实施,须由项目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后,按总经理办公会意见特事特办。

(三)施工过程设计变更规定1、施工图纸审查后招标委托前阶段变更管理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单须附于原蓝图图纸和施工图纸审查表后,三联一体方可生效2、工程已经招标或已经签订直接委托合同后阶段变更管理(1)工程已经招标或已经签订直接委托合同后,项目部专业人员、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其他相关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的一律填写统一模板的设计变更申请单报项目部,业主提出变更亦应提出书面变更说明提交到项目部。

设计变更申请单、业主提出变更说明均应写明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变更导致工程量及费用变化情况。

(2)工程已经招标或已经签订直接委托合同后,设计院不得再直接出具设计变更单,如设计院提出变更,亦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报项目部,经审批后实施。

凡未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或未经过批准直接出具的设计变更单原则上不生效,不得实施。

(3)项目部受理设计变更申请单后组织对其进行初审,审查变更合理性及费用变化情况。

如果变更与初步设计审定的功能、规模、主体结构、主要工艺方案、总平面布局相符且单笔变更费用增加未超过合同额的10% 或不超过100 万元的,项目部可直接审定变更,由项目部上报业主审批,业主同意后实施,将变更情况(书面版及电子版)报总工办备案。

由业主提出的变更,由其自行上报其上级审批部门审批后将审定的变更意见书面提交项目部,项目部亦须报备公司。

3、不论何种阶段以下情形变更必须上报公司:(1 )变更内容与初步设计审定的建设意图、建设依据、主要依托条件、主要功能、建设规模、主体结构、主要工艺方案、总平面布局不符的;(2)单笔变更费用增加超过合同额的10% 且变更增加费用超过100 万元的;(3)单笔变更费用虽未超过合同额的10%亦未超过100 万元,但该合同累计变更次数超过4 次的,从第5 次开始必须上报;(4)该笔变更费用增加值将导致整个项目投资突破项目概算预警线的(项目批准概算扣除预备费后下浮5% ),必须上报。

项目部整理变更申请表、变更初审意见及要求审核时间(上报时间距要求审核完成时间不得少于10 个工作日)一并报总工办。

4、总工办将项目部上报须审批的变更资料转发专业技术委员会及造价部门,项目部要及时配合向专业技术委员会及造价部门提供变更设计背景、现场情况、项目意图等资料并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

专业技术委员会在情况确定是否召开变更审查会审定。

5、公司审定后由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业主审批。

6、项目部按照最终批准后的变更意见组织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该设计变更文件须附于设计变更申请单及审批意见三联一体方可生效,无完整三联单的变更,造价部门不予审核价款,计划部门不得办理支付。

设计单位出具的,具有完整三联单的设计变更文件与正式设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报备总工办。

7、除设计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具设计变更文件,任何口头变更指令一概无效。

(四)总工办及专业技术委员会对项目技术支持规定1、项目部开展技术委托及各阶段技术审查过程中,如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需要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支持,可向总工办提出要求,填写技术支持请求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说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具体内容、难点重点、解决该项技术问题的专家需求等技术支持要求等;2、总工办负责从公司专家库中搜集、了解信息,及时提供可行的支持方式供项目部选择;3、总工办按照项目部要求的方式提供具体支持如搜集信息、组织邀请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协助项目部组织课题攻关等;四、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要求(一)工可、初步设计管理质量要求工可:满足经批复的立项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意图、主要设计原则和方案;项目的选址、总平、主要竖向、综合管网作了多方案比选,进行了明确的说明;项目的建设意图主要建设方案、工艺流程、主要配套设计均作出了详细论证说明;对于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节能等内容均按国家规定用专门章节进行说明;总估算不超过立项批复项目匡算值的20% ;可以作为初步设计依据;初设:满足经核准的可研报告中确定的主要设计原则和方案;项目的单项工程齐全,有详尽的工程量清单和计算书,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工程量误差在5% 以内;各专业有主要设备、材料明细表,符合订货要求,能作为招标订货依据;总概算不超过可研审定估算的10% ;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准备工作;满足征地、征海、施工准备手续、初步生产准备的要求;(二)施工图设计管理质量要求图签、标注齐全规范;除各专业图纸外,必须提供详尽可用的综合性图纸,即总平面图、大比例尺综合管网图以及业主要求的主要竖向图;必须在综合性图纸中反映出项目在平面和空间上的主要交叉并进行标注;各专业图纸必须清晰反映流程、结构及位置坐标,尺寸精确到毫米;施工图纸必须满足现场放线、施工、安装、材料采购的要求;每个专业(或单项工程)必须提供汇总材料表,材料表应详细列明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误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一;施工图中的材料应尽可能采用标准产品,并标注标准号,如必须采用非标产品,应详细标注技术参数、尺寸、材质等技术要求,使采购不产生歧义;(三)勘探、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评价、论证工作管理质量要求本项目所作的勘探、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评价、论证等技术工作是为满足设计、施工要求进行的重要技术工作,必须确保质量;以上技术工作必须有书面成果报告及电子版成果报告,必须按规定进行签注,成果内容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满足项目实施各阶段设计、招标、施工准备、办理手续、施工组织、调试、验收的要求;对以上技术服务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到现场服务的条款,明确技术服务质量的条款;(四)技术规格书质量要求施工技术规格书质量要求:应准确描述施工范围及界面;应准确、全面描述招标内容,不遗漏、不重复;工程量清单详实、确切,与图纸内容相符;技术标准完整、适用;实事求是地描述现场工况条件及可能发生的各种干扰因素和其他风险因素,各种影响因素描述明确,便于投标人准确测算成本;对于可能出现的索赔情况都列出了对应办法,不产生歧义;对于投标人中标后的服务内容、承包方式、工期要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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