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_保险经营概述 金融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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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末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 准备金和总准备金。
末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在年终会计决算 时,把属于末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提存出来, 用做将来赔偿准备的基金。
由于保险公司会计年度与保单有效期不完全一致,保 险公司不能把当年的保费收入全部计入损益,而应将 保险在各保险责任期内进行分摊。留在当年的保费称 为已赚保费,转入下年称为末赚保费。一般采用平均 数法或比例法估算。
保险公司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而提 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基金。
为保障保险客户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立法的形式规 定保险公司应提留保险基金。
2、保险基金的构成
➢ 自有资本金:包括注册资本和公积金。
注册资本确保开业之初正常运营的需要,同时 防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不足;
公积金是保险公司按规定从历年的利润中提存。
第九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 二十提取保险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 银行除用在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用动用。
➢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 总准备金:在发生巨灾前,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并因不 断从保险公司收益中提存而越积越大;
• 末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末决赔款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的 末了责任长短不等,并非所有的责任准备金都马上要用, 况且在动态上保险基金不断有新收保险费的注入和赔款 的流出,从而责任准备金中的相当部分暂时闲置。
集中统一投资模式:一个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下设 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等,其中产 险子公司和寿险子公司均将保险资金统一上划到集 团或控股公司,再由集团或控股公司将保险资金下 拨到专业投资子公司。如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 司;
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 的投资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掌握投资活 动,但易产生黑箱操作,风险较大.
包括事先选择和事后选择两种:
事先选择:承保前考虑决定是否接受承保(从人、 从物);
事后选择:满期不再续保、解除合同
3、风险分散的原则: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 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一般采用核 保时的分散和承保后的分散。
核保时分散:控制保险金额、规定免赔额 (率)、实行比例承保。
承保后的分散 :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三、保险经营的环节
保险经营活动通常包括展业、投保、承保、 分保、防灾、理赔及资金运用等环节。
1、投保:
保险人有义务为投保人提供良好投保指导服务。 帮助投保人分析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帮助投保人 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帮助投保人估算可用来投 保的资金;帮助投保人制定具体的保险计划。
投保人有充分享受自由选择投保的权利。 选择中介人;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类型、 保险公司的险种与价格、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 提供的服务)。
投资基金:实际上是一种委托投资行为。风险小于股票而 大于债券,收益一般也大于债券。曾经是中国保险业投资 的重要方式。
➢ 贷款:向需要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融资。收益率决 定于市场利率。流动性较差。
寿险保险贷款是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常见形式。
➢ 投资不动产:一般是保险公司用于建造、购买并自行 经营的房地产。安全性好、收益高,但流动性差。
这种经营活动首先依赖于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 素质,其次这种劳务活动体现在保险企业的产 品质量上。
2、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
保险企业的经营资除资本金外,相当部分来源 于保险人所收取的保险费,而这些保险费正是 保险企业对被保险人未来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负 债。保险经营活动就是籍所聚集起来的资本金 以及各种准备金而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来实 现其组织风险分散、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职 能。
建立起雄厚的保险基金,保证经济补偿功能的履 行;
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性; 降低费用率,提高经济效益。
2、风险选择原则:保险人充分认识、准确 评价承保标的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以及 投保金额的恰当与否,从而决定是否接受投 保。
选择同质风险的标的,实现风险的平均分散;
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风险条件或范围的保险标的。
4、保险经营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
保险企业所承保的风险范围之宽、经营险种之 多,涉及到的被保险人之广泛是其他企业无法 相比的。
保险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对社会的安定具有重大 的意义。
二、保险经营的原则
保险企业从事保险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
1、风险大量原则: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 内,应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争取承保尽可 能多的风险和标的。
一般各国保险法对此加以严格的限制。
➢ 项目投资:利用所拥有的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到生产、 经营中去,或建立独资的非保险企业,或与其它公司 合伙建立企业,以获取投资收益。
6、保险基金运用的意义
保险基金运用直接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提升 了保险公司的地位;
加快保险基金积累、 降低保费、 促进寿险公司产品开发、 通过资本市场向其他行业渗透
(二)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15%缴纳,无保 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三)短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 照保费收入的0.15%缴纳;
(四)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 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 无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我国《保险法》第106条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 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委托外部机构模式:将资金全部委托全外部的专 业投资公司进行管理,保险公司则按照保险资金 的规模向受托的投资公司支付管理费用。保险公 司可集中力量开拓保险业务,但风险很大(投资 失败风险、操作风险)
从发达国家保险行业的投资组织模式来看,多数保险 公司都是通过设置投资子公司来进行保险基金运用的。
8、我国保险基金运用情况:
保险基金运用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使 保险资金能够再作用于实物生产部门或实物经 济领域,最终促使国民经济增长、充分就业、 通货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的目标。
7、保险基金运用的组织模式
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一个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下 设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等,其中 投资子公司专门接受产险和寿险子公司的委托进行 投资活动。如AIG集团;
➢ 储蓄存款:安全性、流动性高,但收益较低。
不是基金运用的主要形式。
➢ 有价证券:
股票:风险高、流动性强、收益高。故国外保险公司既高 度重视股票投资,在其中又相当审慎。不过对该领域的重 视程度一直在加强,所占比重也在上升。
债券:比股票有更好的流动性和收益安全性。是保险公司 有价证券投资的主体项目。
➢ 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险保障基金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而构 筑的又一道防线。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 照下列规定,对经营的财产保险业务或者人身保险业务 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险业务纳入 保险保障基金救助范围:
(一)非投资型财产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财产 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无保证收 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保险防灾的方法:法律方法、经济方法、技术方法 (通过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运用科学技术成果)。
4、理赔: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 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保险 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实现的重要一环。
保险理赔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 的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对保险标的审核、费率调整、承保条件调整、保险金额调整等。
3、防灾:即“防灾防损”,指保险人与被保险 人对承保的保险标的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 发生的因素,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从而降低保险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保险防灾的内容:加强同各防灾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进行防灾宣传与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 患、提取防灾费用,建立防灾基金、积累灾情资料, 提供防灾技术服务。
第九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 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 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第一百条条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况下统筹使 用。
➢ 寿险准备金:
寿险保费缴付方式:自然保费(每年更新续保, 签订一年定期保险合同)、趸缴保费、均衡保 费。
寿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向投保人所收取的纯 保费,加上按年利率复利计算的本利和,与人 寿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人应在当年所支付 保险金的差额,用作将来的保险给付或退保给 付。
实质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负债。
• 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 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 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 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保险基金的可运用部分
➢ 资本金:除按规定上缴部分保证金外,绝大部分处 于置状态。
保险理赔的程序:损失通知、审核保险责任、进行损 失调查、确定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进行保险赔偿或给 付、损余处理、代位追偿。
四、保险基金的运用
1、保险基金的定义: ➢ 保险基金是由保险机构根据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
通过向参加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保险费的方式 建立的一种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受到约定的 保险事件发生所致经济损失或满足被保险人给付 要求的货币形态的后备基金。
2、承保: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承保质量直接关系 到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经济效益,是反映保险企业经 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承保的内容:审核投保申请、控制保险责任(逆选择、 人为风险、责任范围)
承保工作的程序:接受投保单、审核验险、接受业务、 缮制单证。
续保:原有的保险合同即将到期时,投保人在原保险 合同的基础上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人根据投 保人的实际情况,对原合同条件稍加修改而继续签约 承保。
➢ 寿险责任准备金:保险期限长,相当部分的保险 资金被长期闲置;另一方面,寿险公司个人的保 额有限,不像财产保险的风险那样集中,不会发 生危及公司生存的巨灾损失,故寿险公司的基金 可供长期使用。
4、保险基金运用的原则
➢ 安全性原则:保险基金的主要成分是由保险费中 的纯费率积聚而成,最终都要实现对被保险人的 返还。
3、保险经营成本和利润计算具有特殊性
保险经营成本具有不确定性。
其一,由于保险商品现时价格的制定所依据 的成本是过去的、历史的支出的平均成本。 而现时的价格又是用来补偿将来发生的成本。
其二,保险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历史资料和 数据,而且风险因素也在随时变化。
保险企业的利润是从当年保费收入中减去当年 的赔款、费用和税金外,还要减去各项准备金 和未决赔款。
➢ 收益性原则: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基金运用的动 机和目的。
➢ 流动性原则:保险事故具有极强的偶然性、突发 性和破坏性。要求保险公司的账面资产能及时转 化为现金赔款。
三者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但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决 定了其基金运用首先要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 础上追求收益以增加利润。
பைடு நூலகம்
5、保险基金运用的形式
赔款准备金:保险人某一时期内应负的赔偿责任及 理赔费用的估计金额。
主要原因是在保险公司会计年度内发生的赔案中,总有一 部分末能在当年结案。包括末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末报 告赔款准备金、已决末付准备金。 计提方法:个案估计 法、平均估计法及赔付率法。
总准备金:按国家保险管理当局的规定,在税前利 润中提取,逐年积累而成。用于满足年度超常赔付、 巨额损失赔付及巨灾损失赔付。
保险经营
保险经营的特征 保险经营的原则 保险经营的环节 保险基金的运用
一、保险经营的特征
1、保险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
保险经营以特定风险的存在为前提,以集合尽 可能多的单位和个人风险为条件,以大数法则 为数理基础,以经济补偿和给付为基本功能。
保险经营活动不是一般的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 而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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