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

1、为统一标准,规范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验收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共28项,其中关键项(条款前加*)10项,一般项目18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结果评定: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