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留样观察制度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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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1目的建立成品留样观察的制度,对产品质量进行稳定性考查。

2 范围适用于本厂所生产的成品留样观察。

3 责任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定义4.1全检:按该品种质量标准规定项目进行检验。

4.2物理外观检查:指按该品种质量标准性状项目检查。

5 内容5.1 由质监科设立留样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产品的留样考察,建立留样档案,并做好留样记录。

5.2 取样:由留样观察员完成留样产品的取样,按留样的规定要求和数量随机抽取样品。

5.3留样观察员应核对留样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按留样的不同要求,进行登记、保管。

5.4留样产品应按剂型、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妥善存放,排列整齐。

并及时填写留样卡,建立登记台帐,做到收发有登记,卡、帐物相符。

5.5 留样数量:5.5.1每批成品留样数量为全检量的三倍;新产品投产前三批产品留样量为全检量的六倍。

5.6 留样观察方法:检;在每半年检查发现物理外观有异常变化时也要做全检。

5.6.2在留样观察期限内,发现留样产品质量有异常情况,留样观察员应填写质量变化通知单,立即向厂质监科负责人报告,质监科应及时与技术科分析原因,并作出处理。

5.6.3 凡有重大工艺改进或检测方法改变的产品,应视为新产品,应重新进行留样跟踪观察。

5.7 留样观察记录:5.7.1留样观察员负责检查留样观察室的温度、相对湿度,每天记录一次。

5.7.2留样观察员根据观察结果,详细填写留样观察记录(有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检测项目、数据、日期、结论等)。

5.7.3将留样观察结果、质量变化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做好分析报表,每月、季度书面小结一次,半年、年终总结一次,并及时报告质监科,并纳入质量档案。

5.8 留样期限及规定:5.8.1 每批样品规定观察到有效期后一年,有科研需要的特殊品种,可延长留样时间, 积累资料。

5.8.2 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在留样期间可根据质量变化程度,如无留样观察价值时报质监科,中断观察并进行登记、清理。

5.9 留样产品的处理:5.9.1留样产品供观察、研究及摸索产品在贮存期间质量变化规律之用,任何人不得取用或赠送。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产品留样观察活动,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活动,包括生产、质检和销售过程中的产品留样。

三、管理标准1. 留样责任1.1.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要求,对每个生产批次的产品进行留样。

1.2. 质检部门:负责收集和保管产品留样,并进行相关质量观察。

1.3. 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环节的产品留样,并配合质检部门进行观察。

2. 留样数量2.1. 生产部门:对于每个生产批次,需留样2%的产品。

2.2. 质检部门:对于销售批次,从销售环节提供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作为留样。

2.3. 销售部门:对于销售环节,每个批次需留样2%的产品。

3. 留样存放和保管3.1. 生产部门:将留样产品进行标识,并及时交付给质检部门。

3.2. 质检部门:将留样产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确保完整性和真实性。

3.3. 销售部门:将留样产品交付给质检部门,并提供相关销售记录。

4. 观察周期4.1. 生产部门:留样产品需在生产出库后的30天内完成观察。

4.2. 质检部门:收到留样产品后的10天内完成观察。

4.3. 销售部门:收到留样产品后的10天内完成观察。

5. 观察内容观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包装完整性、标识符合度、质量合规性等方面,根据产品特性和相关标准进行观察。

6. 异常处理6.1. 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质检部门应及时向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报告,进行问题追溯和处理。

6.2. 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应积极配合质检部门进行产品质量问题的整改和改进。

6.3. 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按照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和处理。

四、考核标准1. 完成情况根据产品留样观察任务派发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求按时完成留样和观察任务。

2. 观察准确性根据观察报告的准确性和详实程度进行考核,要求观察结果准确无误,观察报告详细全面。

幼儿园成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成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园食堂提供的所有成品食品,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及间点等。

三、留样要求1.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品种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2. 留样量应不少于125克,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

3. 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

4. 留样食品应在加工制作完成后2小时内,冷却至室温,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 留样食品应存放在恒温冰箱内,温度设定为0-4℃。

四、留样管理1. 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日期、餐次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2. 留样食品保存时间一般为48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应适当延长。

3. 留样食品一旦发生变质、污染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4.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留样记录1. 食堂应建立留样食品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餐次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2. 留样记录应保存至少3个月,以备查验。

六、监督检查1.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留样工作,确保留样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发现留样工作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幼儿园应定期接受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留样工作的监督检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食堂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成品留样观察制度是指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对每一批成品进行留样,并进行观察和分析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在各行业都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领域,对于确保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个关于成品留样观察制度的1200字以上的文章。

一、引言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成品留样观察制度越来越受到各行业的重视。

留样观察制度可以帮助企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留样的目的、实施流程和常见问题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留样的目的1.确保产品质量2.保护消费者权益留样观察制度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企业可以及时停产、召回或下架,避免对消费者造成损失。

三、留样实施流程1.确定留样标准企业在实施留样观察制度时,首先需要确定留样的标准。

留样标准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风险等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

2.留样样品的选择在留样样品的选择上,应该根据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量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可以选择每批次的一部分产品进行留样,也可以选择每天或每周的固定数量进行留样。

3.留样记录的填写留样记录应该详细记录留样的数量、批次、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并且要求留样人员对样品进行认真细致的描述和标记,以便后续的观察和分析。

4.留样样品的处理留样样品在留样后应当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可以选择密封保存、冷藏或冷冻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样品的原样性和可观察性。

5.留样观察和分析留样样品应当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观察和分析。

通过观察样品的外观、性状、气味、口感等方面的变化,可以得出样品的质量与安全情况,并对产品进行评估和分析。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留样样品误差较大在留样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人为原因或技术问题导致留样样品误差较大。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定期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留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留样时间较长留样样品观察时间过长,容易造成信息滞后,从而影响产品质量的改进和风险的控制。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特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通过对产品的留样观察,及时发现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预防产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工作,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料、包材等。

三、职责分工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留样观察计划,组织留样观察工作的实施,并对留样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2. 生产部负责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产品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 仓储部负责产品的储存和保管,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

4.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时收集客户反馈,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5. 研发部负责新产品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改进,提供技术支持。

四、留样观察要求1. 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的特性、用途和质量要求,确定留样数量。

一般成品留样数量为每批产品的1-2%,半成品、原料留样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留样时间:成品留样时间根据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确定,一般为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的1-2倍;半成品、原料留样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 留样方法:采用适宜的包装和储存条件,确保样品在留样期间质量稳定。

成品留样应采用密封包装,防止污染和变质;半成品、原料留样应根据产品特性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

4. 留样记录:对留样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样品名称、批号、留样数量、留样时间、储存条件、观察记录等。

五、留样观察内容1. 外观检查:定期对留样进行外观检查,观察样品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变色、异味、霉变等。

2. 理化指标检测: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定期对留样进行理化指标检测,如pH值、含量、微生物限度等。

3. 稳定性试验:对长期留样进行稳定性试验,观察样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变化趋势,评估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的合理性。

4. 产品性能测试:对留样进行产品性能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高产品品质,满足市场需求,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特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期限、留样方法及使用、废弃等各项管理制度,为产品质量稳定性提供依据。

二、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主要原辅材料、半成品的留样观察。

2. 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认为有必要留存的样品也应纳入本制度管理。

三、职责与权限1. 化验室负责留样并观察。

2. QA经理选任留样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并赋予其任务和责任。

3. 责任人负责登记留样台帐,进行留存样品管理及留样的检验及留样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并准确、真实地填写留样观察记录。

4. 责任人负责维持留样间的清洁,留样设施不得影响样品质量,应定期记录贮存条件(温度、湿度)及贮存状态,有异常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留样数量1. 成品留样应满足留样期间所有检测的需要。

2. 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以全部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的两倍为准。

3. 半成品的留样数量一般以主要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为准,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五、留样方法1. 留样分重点留样和一般留样两种。

2. 重点留样:除每批正常留样外,每月重点留样一批,作为考察样品用;新产品试产前头三批应做留样观察;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应做重点留样考察。

3. 一般留样:按批号进行正常留样。

六、留样期限1. 成品的留样期限应根据产品有效期及检测需求确定。

2. 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期限为全部检验项目完成所需时间。

3. 半成品的留样期限一般为主要检验项目完成所需时间,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七、留样观察记录1. 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留样编号、产品名称、批次、生产日期、留样日期、检验日期、贮存条件、检验结果、观察结果等内容。

2. 责任人应确保留样观察记录的准确、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及时归档。

八、留样样品的使用与废弃1. 留样样品用于产品质量追溯、调查、检验等purposes。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目的:建立成品留样观察制度,发现产品质量变化规律,为公司质量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的留样观察。

三、责任者:留样管理员、取样员、化验员。

四、管理内容:1.留样管理员由质保部授权人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2.每批出库成品均需留样。

3.留样样品接收程序:3.1 凡需留样观察的样品由质保部填写留样通知单通知车间留足样品,所留样样品要求为原包装品。

3.2 由取样员将样品交给留样员,留样员加贴留标签并填写收样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接收时间、品名、规格、批号、来源、样品数量、留样、编号、双方签字。

4.留样量:4.1 一般留样品的留样量为一次全检查的三倍量。

4.2 新产品投产或有较大艺变动的产品,其投产后的前三批应列入重点留样范围,其留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100倍量。

4.3 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产品,每批留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查的100倍量。

每一品种至少送3批进行长期稳定性考查和有效期确定试验。

5.留样室的环境:5.1 留样室应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设置,室内有温湿度仪,留样管理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温情况并记录。

5.2 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6.留样品的存放:6.1 留样品要专人出柜保管,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时间、批号分别排列整齐。

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识别,以便定期进行稳定性考察和用户投诉时查证。

6.2 所有留样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销售或随意取走,如需动用,须经质保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6.3 留样成品保存期:一般留样样品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保存三年;、重点留样样品和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样品至少保存5年,5年期满后有针对性的选取一批存放至十年。

7.留样品考察:7.1一般留样品每个品种每年随机抽取6批按规定质量标准进行考查。

7.2 重点留样产品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留样品的考查周期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直到60个月,考查项目为全项检查。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察看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加强对产品留样的管理,对产品留样进行察看和分析,我们订立了本规章制度,以规范和保证产品留样察看的全过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全部产品。

全部相关部门和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

3. 留样察看责任与权限1.留样察看责任:–品质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留样察看工作,并确保符合产品质量掌控要求。

–生产部门:负责依照规定手记、标记和留样产生的相关记录。

–库房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进行妥当保管,确保管放环境符合要求。

2.留样察看权限:–品质部门和生产部门有权对留样产品进行察看和分析。

–留样产品由库房部门负责保管,只有经授权人员才略操作。

4. 留样计划订立1.留样计划由品质部门负责订立,依据产品特性、生产批次和留样周期确定留样的数量和频率。

2.留样计划应提前告知生产部门,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留样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5. 留样手记与标记1.留样手记:–生产部门依照留样计划,在生产过程中按要求手记留样产品。

–采样过程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用合适的工具和方法,确保样品的准确性。

–留样产品的数量要求依据留样计划确定,确保代表性。

2.留样标记:–留样产品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次、生产日期、留样人员、采样位置等关键信息。

–采用标准化的标签和记录表格,确保存样产品的信息准确和完整。

–采样人员应严格依照标记要求操作,防止显现混淆和错误。

6. 留样产品储存与保管1.库房部门应供应适当的储存条件,包含储存温度、湿度、通风等,以保证留样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2.留样产品应储存在指定的留样区域或设备中,并与其他产品相互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库房部门应建立留样产品的档案,记录留样产品的信息、储存时间和状态等,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

7. 留样察看与分析1.品质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进行察看和分析,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2.察看和分析应依据产品的特性和留样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并记录相关察看结果和分析数据。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5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5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化验室设原料(产品)留样室,由专人负责,留样室要求阴凉、干燥、通风、防鼠、防虫。

二、范围:企业生产所购入的原料、添加剂、生产的成品料,大宗原料及成评料留样须够200g,添加剂留样须够50g。

三、留样要做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样品名称、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采样数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实施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异常及处理情况、观察人、样品处理或销毁时间、处理人等内容。

四、留样产品应妥善保管,符合储存条件,防止生虫、霉变。

五、留样观察内容:每半个月检查一次物理变化,有无结块、霉变、生虫,有无产生异味,并留下记录。

当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报告品管部经理处理,并对仍有对应的库存产品进行追查取样检查,已经变质的产品无保留必须要经质检部经理批准,则予以销毁。

六、留样期限:大宗原料一般为两个月,添加剂为五个月,成品料为保质期后两个月。

留样记录要保存两年。

七、在留样保存期内,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动用样品,经批准后可取出,使用完即放回原处。

八、过期样品,如未发生质变的统一收集回到生产,如已经变质则由质检经理批准后销毁。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2)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留取部分产品进行观察和检验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质量,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变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从而提供高质量的产品给客户。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定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规模,规定每批次产品留取的样品数量和留样时间。

留样数量应当能够代表该批次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留样时间要足够长以覆盖产品的整个使用周期。

2. 留样标识和记录:对留样产品进行标识,包括批次号、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等信息,确保留样产品和生产产品一一对应。

留样记录要详细记录每个批次留样的情况,包括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仓库位置等信息。

3. 留样观察和检验: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和检验,包括外观、尺寸、功能等方面的检测。

产品留样制度

产品留样制度

产品留样制度1.留样要求每批检验合格的出厂成品都要留样,留样在产品生产完毕进行,由质检员按规定的留样量留取样品。

对一般留样由质检员交仓管员并建立留样台帐;对作为稳定性考察的重点留样,由仓管员填写一张留样观察记录的表头及有关项目,按剂型、品种分类装订成册,并按批号顺序存放于留样室样品柜内。

2.抽样方法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随机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经销单位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

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3.抽样数量瓶装酒:随机抽取6件产品,每件抽取1瓶,共取6瓶,总量不少于3000ml。

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3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最多不超过5桶。

从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3000ml,分别装入6个样品瓶中。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4.样品处置4.1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装入密闭性能良好,清洁,无污染的样品袋内,密封好后再将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装入该产品。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应置于干燥低温处。

4.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到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填写《产品留样记录表》,内容有样品名称、生产日期、留样日期、保质期(天)、留样、数量、留样人、备注。

4.3留样包装应与市场销售包装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成品标签所诉一致。

4.4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抽样人等。

5.留样温度5.1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在指定条件的地点。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1.由化验室专人负责样品的管理工作,监督留样观察制度的执行工作;
2.每一批次的成品,由生技部负责人专人负责采样,样品重量
为 100-150克,同一批次采集一份,装瓶后贴标签,送往留样观察室;
3.由品保部化验员在标签上注明以下内容:
(1)样重,所属品种的名称;生产时间
(2)采样时间,
(3)采样人姓名。

4. 样品应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贮存时间不小于180天;一般应超过样品的保质期1个月再做处理。

5.所采样品登记造册,以便日后查询;
6. 过期样品由化验室统一销毁处理,不得进入生产环节;
7. 根据客户的反馈信息、对样品进行相关指标的化验,由化验室监督执行;
8.留样应定期观察,每个月观察一次。

并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最终5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最终5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最终5篇)第一篇: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第一条产品留样包括每天生产产品的留样和部分原材料的留样,同时包括客户送检的原料或成品。

第二条样品的采样方法:1、采样方法按国标执行。

2、样品的缩分:将样品倒在清洁、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纸上,充分混匀后将样品摊成平面正方形,然后以两条对角线为界分成四个三角形,取出其中两个三角形的样品,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缩分,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角三角形的样品接近平均样品所需的重量为止。

第三条样品留存对化验所余的样品需放在指定的柜中,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

封口袋必须完好、密封,以防吸潮或虫咬。

样品袋上必须有名称、取样时间、取样数量。

第四条样品观察制度每隔三个月对留样室的样品进行观察,从气味、颜色、外观等方面进行观察,以确定样品是否正常,对非正常的样品进行完整的记录,包括生产日期、产品非正常情况现象,以便查找发生的原因。

第五条样品自检与送检对自检的样品,检测完后,封好袋放入样品柜中。

对于送检的样品,一式二份,一份送检,一份自存,如检测不合格时,以便追查。

第六条样品的保管由化验员负责。

第七条留样时间:样品的留样期为20个月。

对过留样期的样品,需及时报质量部,填写处理清单,经质量经理批准后,在进行处理。

第七章计量管理制度第一条每年根据生产要求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检定计划。

一般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均定为一年,有特殊要求的为每月检定一次。

第二条每台计量器具都必须按检定计划在检定周期内送检,除特殊原因外,仪器仪表不允许超期使用。

第三条检定部门必须是政府计量部门或由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单位,送检仪器时,必须确认其检定资格,并复印检定资格证书存档。

第四条检定合格的仪器,作为标准器具在量值传递中作基准使用,并保存其检定证书。

第五条生产车间所用的计量装置,必须经过校准后才能使用。

第二篇: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1.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要求,实现可追溯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留样观察制度

留样观察制度

留样观察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当市场有质量信息反馈时、产品客户提出异议时、与原料供应商有争议时,作为最终裁决的样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和原料留样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生产车间负责车间生产产品的取样,原料品管员负责到货原料的采样。

化验员负责原料和成品的留样保存和观察、过期留样的处理。

4.具体条款规定4.1 留样数量及标识产品必须每批次留样观察,留样数量200-500g,贮存于密封塑料袋内,用该品种该批次标签(需加盖生产日期)做为标识。

存样时,化验员填写《产品留样观察记录》中前四项(样品名称、样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截止日期)。

存在争议的原料需留样至争议解除,不存在争议的以主管的要求为准。

原料留样数量300-2000g,贮存于塑料采样袋内,由原料验收员标识包括原料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样品编号、取样人、代表数量等信息以防止样品混淆,无须填写记录。

4.2 贮存环境留样应妥善存放,保持贮存环境通风、干燥、清洁并远离热源、火源。

4.3 观察期限、观察频次及内容、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及处置权限产品留样时间为至保质期后1个月。

原料留样时间由品管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样品异常是指:色泽、气味明显变化,霉变,生虫,粉料结块,颗粒料粉化5种情况。

日常观察:每月25-30日,化验员对留样超过30天的配合饲料产品、以及超过60天的浓缩饲料产品进行观察,并填写《留样观察记录》中“观察日期及异常情况描述(日期/代码)项”。

每次进行观察时,若无异常情况,在对应位置内注明观察日期,并划“√”,有异常情况的,填写对应的异常情况代码,填写方法为:①色泽、气味变化;②霉变;③生虫;④粉料结块;⑤颗粒料粉化;⑥其他。

同时报告主管处置,由主管填写余下的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处置方式、观察人、处置结果、处置人)特殊观察:当市场提起投诉时,涉及到观察样品的,由品管主管发起样品观察并填写留样观察记录。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范本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范本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提高产品追溯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质量问题,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工作,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二、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2. 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控制、质量追溯、产品稳定性研究等相关部门。

三、职责与权限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产品的留样工作。

3. 实验室负责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检测和记录。

四、内容1. 留样要求(1)原材料留样:每批原材料至少留样一件,特殊情况下由质量管理部门确定留样数量。

(2)半成品留样:每批半成品至少留样一件,特殊情况下由质量管理部门确定留样数量。

(3)成品留样:每批成品至少留样一件,特殊情况下由质量管理部门确定留样数量。

2. 留样方法(1)留样产品应按照产品的法定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识。

(2)留样产品应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

(3)留样产品应按照留样观察计划进行观察。

3. 留样观察(1)实验室应定期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检测和记录。

(2)实验室应根据观察结果,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3)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验室的评估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生产工艺、改进产品质量等。

4. 留样记录(1)生产部门应按照留样要求,对每批留样产品进行记录,包括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数量等信息。

(2)实验室应按照留样观察计划,对留样产品进行记录,包括观察日期、观察结果、检测数据等信息。

五、留样观察制度的修订和废止1. 本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或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质量管理部门应适时进行修订。

2.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生产部门、实验室等相关部门执行。

3. 本制度的废止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对成品留样观察数据进行整理、 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 措施
确保成品留样观察工作得到有效 执行
负责组织生产部门相关人员实施 成品留样观察计划
定期向上级汇报成品留样观察工 作进展情况
质量部门负责人
参与成品留样观察计 划的制定与实施
负责提供质量检测方 面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对成品留样观察过程 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深入分析,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
观察项目及方法
外观检查
观察样品的外观是否与正常产品一 致,有无破损、变形、杂质等问题 。
微生物检测
对样品进行微生物检测,包括菌落 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 以评估产品的卫生质量。
化学检测
对样品进行化学检测,包括重金属 、农药残留、添加剂等指标,以评 期测试,以评估产 品的贮藏稳定性和有效期。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2023-10-26
目 录
• 制度目的 • 制度适用范围 • 成品留样观察流程 • 成品留样观察责任人 • 成品留样观察标准及方法 • 成品留样观察异常处理
01
制度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
长期观察成品留样,可以及时发现产品存在的问题,如成分 不均匀、颜色变化等,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产品质量 稳定。
提升生产效率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能够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如原料质量不稳定、生产工 艺不合理等,帮助企业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观察成品留样,企业可以了解产品的货架期和最佳食用期,合理安排生产和 销售计划,避免库存积压和浪费。
02
制度适用范围
所有成品生产批次
所有生产线、生产批次都需要进行留样观察,无论产品类型 、规格、包装方式等。
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成品留样观察制度能够帮助企业迅 速追溯问题源头,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避免问题扩大。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文(3篇)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文(3篇)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文根据卫生部门要求,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做到食品卫生意外事故有据可查,提供原始材料,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1、学生用餐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____克样品留存。

留样使用的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并经过严格消毒,禁止使用不洁容器存放样品。

2、食品成品留存时间必须保证____小时,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____小时。

3、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

4、留样冰箱必须专用。

食品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5、幼儿园成品留样要分开标明留样时间、食品名称及责任人的签名并做好记录、存档。

6、食品成品留样____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学生用餐食品中。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食堂成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出产的食品。

二、责任主体1. 学校食堂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学校食堂的食品成品留样工作负总责,并保证留样的真实有效。

2. 食堂成品质量检验人员:负责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按照规定进行留样工作。

3. 食堂管理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食堂成品留样工作,并保证留样的物证完好。

4. 食堂配送人员:负责将留样的成品送交给检验人员。

三、留样标准1. 留样时间:根据食品种类和保存期限的不同,留样标准如下:(1)一日内食品:留样5份;(2)保存期限为一周内食品:留样10份;(3)保存期限超过一周的食品:留样15份。

2. 成品留样时,应直接从产出的成品中取样,并确保取样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3. 成品留样应包括主食、菜品、汤品等各类食品,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 留样的食品应保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并标明清晰的标签,包括成品名称、留样日期等。

5. 成品留样的容器应洁净无异味,并防止任何污染。

四、留样管理1. 学校食堂应建立成品留样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次留样的具体信息,包括留样时间、成品种类、数量等内容。

13.留样观察制度

13.留样观察制度

留样观察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当市场有质量信息反馈时、与原料供应商有争议时、产品客户提出异议时,作为最终裁决的样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料和成品留样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生产部负责车间生产成品的取样。

品管部、化验室负责原料和成品的留样保存和观察。

过期留样由化验室负责处理。

4.具体条款规定4.1 留样数量及标识每个样品留样数量不低于200g。

贮存于密封瓶/袋内,标识清晰。

标识的内容为: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样品编号、取样人、数量。

4.2留样观察的范围留样观察的范围包括全部生产的产品和所使用的原料。

每批样品至少有一个留样。

4.3 贮存环境留样应妥善存放,分别存放于广口塑料瓶内,贮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远离热源火源。

4.4观察内容及频次样品留存期间应观察产品或原料的色泽、状态、气味及生虫变化的情况。

品管员每一个月观察两次产品色泽、气味及生虫、霉变、形态变化的情况,并填写《留样观察记录》。

4.5观察期限产品留样时间是保质期后1个月。

原料留样时间与生产的产品留样日期保持一致。

4.6异常情况界定及处置方式留样观察样品异常是指:颜色发生明显变化、霉变、虫蛀、粉料结块、颗粒料粉化5种情况。

当发现样品有如上情况时,要查明样品的产地、加工工艺、生产时间、等级、主要检测值等相关信息,需要时,可抽样检测营养指标或卫生指标。

查明异常原因后上报品管经理,联合其他部门建立解决方案并实施。

4.7到期样品的处理到保存期限后,样品由品管部/化验室进行处置,留样样品要进行销毁处理,不允许回机。

5.相关工作记录《留样观察记录》。

技术部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技术部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技术部成品留样观察制度1、目的建立成品留样观察的制度,对产品质量进行稳定性考查。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成品留样观察。

3 、责任技术部成品化验有关人员。

4 、定义4.1四项基本检测:按该品种内部质量标准规定项目(润滑脂:滴点,锥入度,钢网分油,铜片腐蚀;润滑该品种油:粘度,闪点,倾点,)进行检验。

4.2 特别要求检测:指按该品种内部质量标准四项基本检测外的项目检测。

4.3产品外观检查:指按该该品种品种质量标准性状项目检查。

5 、内容5.1 由技术部设立留样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产品的留样考察,建立留样档案,并做好留样记录。

5.2 取样:由成品化验员独自完成留样产品的取样。

5.3留样:第一天出釜化验的样品不可作为留样,第二天取样样品方可作为留样样品,留样数量为1Kg。

5.4 成品化验员应核对留样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保管。

5.5留样产品应按品种、日期妥善存放于样品柜中,排列整齐。

5.6 留样观察方法:5.6.1在留样观察期限内,每周检查物理外观一次,每月抽取相应的2-3个品种作全检;在留样观察期限内发现物理外观有异常变化时也要做全检。

5.6.2在留样观察期限内,发现留样产品质量有异常情况,成品化验员应填写质量变化通知单,及时向技术部负责人报告,技术部会同技术主管领导及时分析原因,并作出处理。

5.6.3 凡有重大工艺改进或检测方法改变的产品,应视为新产品,应重新进行留样跟踪观察。

5.7 留样观察记录:5.7.1留样观察员根据观察结果,详细填写留样观察记录(有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检测项目、数据、日期、结论等)。

5.7.2将留样观察结果、质量变化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做好分析报表,每月、季度书面小结一次,半年总结一次,及时报告技术部,并纳入质量档案。

5.8 留样期限及规定:5.8.1 每批样品规定观察期为半年,对半年内样品质量基本无变化的产品,有科研需要的特殊品种,可延长留样时间, 积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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