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班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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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客运班线管理办法

甘肃省客运班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平竞争、配置合理的客运市场机制,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线路的管理,调整好道路客运车辆结构,根据《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客运线路包括营运客车运行的路线、班次、发车时间和停靠站点。

第三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道路客运的单位、个人以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机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道路客运线路管理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委托具体负责道路客运线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道路情况,制定道路客运网络发展规划。

第六条道路客运应优先发展快速客运班车、省际客运班车、旅游客运班车和农村客运班车。

客运包车、出租车不得定线从事道路客运。

第七条道路客运线路属国家资源。

经营者对道路客运线路享有经营权。

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承包、租赁、转让给他人经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

第二章道路客运网络第八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以市、州城市为中心,建立连接县(市、区),覆盖乡(镇)、村、屯,以及外省主要城市的道路客运网络。

依托高等级公路、国省道主干线,建立以省会城市为中心,连接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以市、州为中心连接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区)的快速班车客运网络;依托等级公路建立以市、州、县(市、区)为中心,连接乡镇的普通班车客运网络;依托县乡公路建立以乡镇(或县城)为中心,连接村屯的农村班车客运网络;依托公路建立以城市为中心,连接旅游景点(区)的旅游客运网络。

道路客运网络发展规划按5个年度编制,执行中结合运输市场的实际进行调整。

道路客运网络发展规划是调整道路运输结构,编制道路客运线路发展计划的依据。

第九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依据道路客运网络发展规划,编制道路客运线路发展计划。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跨省、跨市(州)道路客运线路发展计划。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高效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应当遵守本办法。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分为换驾式接驳运输和分段式接驳运输。

第三条开展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应当安全为本,诚实信用,依法经营。

第四条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道路客运班线,应当按照本办法实行接驳运输。

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对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实行分段式接驳运输,实现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当日往返。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动道路客运结构调整,逐步减少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数量。

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到期后申请延续经营的,如不实行接驳运输,应当调整发班安排,避免凌晨2时至5时载客停车休息。

第五条接驳运输企业应当履行接驳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接驳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接驳运输线路运行组织方案,加强接驳运输运行管理。

第六条鼓励接驳运输企业组建接驳运输联盟,制定联盟章程、自律公约、管理规章等,明确联盟及联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挥行业协作、自律作用,推动接驳运输资源整合共享。

第七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接驳运输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具备接驳点服务功能的客运站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与接驳组织方案第八条接驳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健全的接驳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接驳运输车辆、接驳运输驾驶员、接驳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驳运输动态监控制度,接驳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接驳点管理人员、接驳运输驾驶员岗位职责等。

第九条接驳运输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制定接驳运输线路运行组织方案,包括接驳运输线路运行安排、接驳运输车辆安排和接驳点设置等。

出租公司营运部管理制度

出租公司营运部管理制度

出租公司营运部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营运部应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职责。

部门内部可设立客户服务、车辆管理、司机管理、财务审计等小组,各小组负责人需对本职工作负责,并协调跨组工作,确保流程顺畅。

二、客户服务管理客户是出租公司的生命线,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是营运部的首要任务。

制度中应包含客户接待、咨询响应、投诉处理等流程,确保每一位客户的需求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回应。

同时,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三、车辆管理车辆是出租公司的主要资产,合理管理车辆对公司的运营至关重要。

制度中应规定车辆的维护保养周期、年检时间、事故处理流程等,确保车辆始终处于最佳状态,减少因车辆问题导致的服务中断。

四、司机管理司机作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其职业素养和服务技能直接影响客户体验。

制度中应包括司机的招聘标准、培训计划、考核机制以及激励措施,通过规范管理提升司机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财务管理财务是营运部的重要支撑,合理的财务管理能够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

制度中应明确收支管理、成本控制、预算编制等财务操作流程,以及定期的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性。

六、安全管理安全是出租行业的生命线,营运部必须将安全管理放在首位。

制定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车安全、乘客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

制度中应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车辆调度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数字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八、持续改进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在不断变化,营运部的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建立定期评审和改进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和改进建议,使管理制度与时俱进,适应市场的发展。

总结:。

配餐公司运营部管理制度

配餐公司运营部管理制度

配餐公司运营部管理制度一、总则制度的首要目的是规范运营部的日常工作流程,明确员工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运营部门员工,包括前端客服、订单处理、配送人员以及后勤支持团队。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运营部应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需明确划分。

例如,客服负责接受订单咨询和处理客户投诉;订单处理团队负责订单录入、确认和分配;配送人员负责安全、准时地送达食品;后勤支持团队则负责库存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三、流程管理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从接受订单到食品配送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操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流程管理还包括对异常情况的处理预案,如订单错误、配送延误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解决。

四、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是配餐公司的核心,制度中需包含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标准和过程控制措施。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五、客户服务强调客户服务的重要性,制定服务规范,确保每一位客户都能得到尊重和满意的服务体验。

对于客户的反馈和建议,运营部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六、安全管理安全是配餐行业的重中之重,制度中应详细规定各类安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规则遵守、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紧急情况应对等。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绩效评估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通过奖励和激励措施,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指导。

八、信息管理在信息技术日益重要的今天,配餐公司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优化运营管理。

包括建立电子订单系统、实时配送跟踪、数据分析等,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运营的效率。

九、持续改进鼓励创新思维和持续改进的文化,定期回顾和评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市场变化和内部反馈进行适时调整。

持续改进不仅涉及流程和技术,也包括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法的更新。

小车线路运营规章制度有哪些

小车线路运营规章制度有哪些

小车线路运营规章制度有哪些一、总则为规范小车线路运营秩序,维护公共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车辆管理1. 小车线路车辆必须按时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2. 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不得在驾驶室内抽烟、接打电话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3. 车辆乘客座位不得超员,严禁站立乘坐。

4. 车辆随车工具、急救药品必须齐全,以备紧急情况。

5. 车辆必须配备应急设备,如灭火器、安全锤等。

三、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绝不违章驾驶。

2. 驾驶员不得擅自变更路线,必须按照规定行驶。

3. 驾驶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拖鞋驾驶。

4. 驾驶员必须礼貌待客,不得对乘客无礼。

5.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合格考核,方可上岗驾驶。

四、乘客管理1. 乘客必须按照规定站点上下车,不得随意在非指定地点停车。

2. 乘客必须按规定买票乘车,不得逃票。

3. 乘客必须礼貌排队上车,不得插队。

4. 乘客应保持车内卫生,不得乱丢垃圾。

五、线路管理1. 线路必须按照规定时刻表正点发车,不得迟到早到。

2. 线路沿途不得擅自停车休息,必须在规定站点停车。

3. 线路必须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乘客健康安全。

4. 线路必须配备监控系统,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乘客安全。

2. 发生事故时,乘客应配合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3. 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查明责任,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规驾驶员,将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

2. 对于违规乘客,将按规定进行罚款、禁止乘坐等处理。

3. 对于违规车辆,将予以暂停运营、责令整改等处理。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小车线路运营公司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仅为基础要求,具体执行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希望广大小车线路运营公司认真执行,确保乘客出行安全、舒适。

工厂运营部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运营部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运营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厂运营部的管理和运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权益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厂运营部是指负责生产计划、生产组织、生产管理、物料控制、生产技术以及各项生产活动的部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厂运营部全体员工,包括主管、员工等所有人员。

第四条工厂运营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领导的统一指挥,不得违反企业的利益。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工厂运营部主管负责领导、管理和监督生产运营工作,制定并落实生产计划,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改进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确保生产目标的完成。

第六条生产主管负责具体的生产运营工作,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安排生产人员、管理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质量和进度。

第七条生产技术人员负责生产工艺流程的设计、优化、改进,制定生产工艺方案,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物料控制人员负责生产物料的采购、储存、发放和管理,确保物料的供应充足,避免生产中的物料短缺或浪费。

第九条生产员工要服从领导安排,执行生产任务,严格遵守生产规程和操作流程,保障生产安全和生产质量。

第十条各岗位的职责具体要求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生产计划的编制由工厂运营部主管负责,生产计划应当合理、科学、可操作,要考虑到生产设备的利用率、生产人员的安排和物料的供应情况。

第十二条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排程和生产安排,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随意停产或改变生产计划,要协调各部门,找出问题的原因,制定解决方案,确保生产的连续性。

第十五条生产结束后要进行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运输公司车辆规范管理制度7篇

运输公司车辆规范管理制度7篇

运输公司车辆规范管理制度7篇运输公司车辆规范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调度纪律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

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第八条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情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

共营线路车辆实行互相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第二次予以解聘。

客运班线公司规章制度

客运班线公司规章制度

客运班线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客运班线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乘客的安全及权益,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建立现代化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客运班线公司全体员工,凡是涉及客运班线公司运营管理的业务活动,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客运班线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要求,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客运班线公司坚持以乘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第五条客运班线公司将不断完善和优化本规章制度,及时调整适应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

第六条客运班线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深刻理解、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做到知行合一。

第七条客运班线公司将严格依法管理,从严把关,加强内部监督,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客运班线公司设立公司总部、各分公司,以及车队和营运部,具体机构设置按照公司经营规模和需求来确定。

第九条公司总部是客运班线公司的核心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是客运班线公司的地方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求设立,负责具体地区的业务开展和管理。

第十一条车队是客运班线公司的基层单位,负责具体车辆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营运部是客运班线公司的关键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客运任务调度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客运班线公司实行人才梯队培养制度,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第十四条客运班线公司重视员工职业技能的培训和提升,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十五条客运班线公司建立健全的薪酬福利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十六条客运班线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七条客运班线公司倡导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客户需求。

甘肃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管理试行办法

甘肃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甘肃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宏观调控,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管理与经营行为,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旅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以下简称客运班线)管理与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客运班线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禁止挂靠经营,鼓励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高速公路客运和农村客运快速发展,促进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科学编制客运班线和运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发布第六条客运班线发展计划是指由客运市场各要素所决定的客运线路、班次以及运力发展需求信息。

第七条客运班线发展计划按照属地管理、逐级审核、社会公示的原则编制和发布。

省际、市(州)际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由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本辖区客运需求信息编制、审核后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编制和发布。

市(州)内县(区)际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本辖区客运需求信息编制、审核后报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编制、发布。

县(区)内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编制、发布。

外省(市、自治区)协商开通省际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编制、发布。

第八条客运班线发展计划根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申请的需求计划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直接采集的需求计划编制。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对其申请的客运班线客流状况、现有经营车辆年均实载率、社会经济效益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进行调查分析,填报《甘肃省客运班线需求计划申请表》(附件1)和《甘肃省客运班线可行性分析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2)。

小车线路运营规章制度内容

小车线路运营规章制度内容

小车线路运营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车线路运营,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出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小车线路运营公司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小车线路运营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车线路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线路运营安全稳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小车线路运营公司所有。

第二章乘车须知第六条乘客在乘坐小车时应当遵守公共交通秩序,遵守车辆内规定。

第七条乘客应当遵守驾驶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阻碍驾驶员正常驾驶。

第八条乘客应当保持车辆内的卫生整洁,不得乱丢乱放垃圾。

第九条乘客应当爱护车辆设备,严禁恶意损坏车辆设备。

第十条乘客应当文明礼貌,不得辱骂、殴打驾驶员和其他乘客。

第十一条乘客应当按照票价结算方式支付车费,不得逃票或拒付车费。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二条小车线路运营公司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三条小车线路运营公司应当合理安排车辆运行时间和路线,确保乘客出行需求。

第十四条小车线路运营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驾驶员,驾驶员应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不得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当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不得对乘客进行人身攻击或言语侮辱。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内部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乘客健康安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车辆故障情况、交通事故等情况,确保处置及时有效。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九条小车线路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紧急情况等突发事件时应当保持冷静,及时与公司联系,配合处理。

第二十一条乘客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听从驾驶员指挥,自觉配合处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从业人员,小车线路运营公司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停职处理;(四)解除劳动合同。

客运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标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管理流程,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旅客及车辆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乘车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2. 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3. 各职能部门须明确各自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并严格执行。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和法律法规的教育;2. 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3. 鼓励员工参与外部的安全交流活动,提升整体安全素质。

四、行车安全管理1. 制定详细的行车路线和时刻表,确保运行的规律性和可预测性;2. 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3. 实行严格的驾驶员健康监测制度,避免疲劳驾驶和带病上岗。

五、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制定针对不同紧急情况的详细应急预案;2.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3. 事后进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防措施。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各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内部和外部人员举报安全隐患;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七、持续改进1. 定期评审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2. 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3. 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共同为旅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旅行环境。

班线客运的规章制度

班线客运的规章制度

班线客运的规章制度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1.1 车辆管理规定1.1.1 班线客运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保证车辆的安全和合法运营。

1.1.2 车辆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1.1.3 车辆外观整洁,保持车窗清洁,确保乘客乘坐的舒适度。

1.1.4 车辆内部设施完善,包括座椅整洁、空调正常使用等,确保乘客的舒适度。

1.1.5 车内禁止吸烟、乱丢杂物等行为,确保车内环境整洁。

1.1.6 车辆必须按时到站,保证班次正常运行。

1.1.7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找正规的维修厂进行,维修记录必须完整保存。

1.1.8 车辆装载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核定座位数量,确保乘客的安全与舒适。

1.2 驾驶员管理规定1.2.1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和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确保合法驾驶。

1.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保证乘客的安全。

1.2.3 驾驶员必须主动熟悉线路,确保行车路线畅通无阻。

1.2.4 驾驶员需保持身心健康,不得酗酒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1.2.5 驾驶员必须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貌待客,保证乘客的舒适度。

1.2.6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行驶路线,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1.2.7 驾驶员必须遵守上下客地点规定,安全停靠、等待乘客。

1.2.8 驾驶员需随时保持联系通畅,确保与客运调度中心的沟通畅通。

二、票务管理规定2.1 班线客运必须准确、及时地发布线路、班次、票价等相关信息,确保乘客了解相关信息。

2.2 乘客购票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不得购买无效或伪造票据。

2.3 票务人员须礼貌待客,态度良好,不能因个人原因或私利变相增加乘客购票难度。

2.4 售票员不得私自找零,票务费用精确计算,确保票务交易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2.5 票务人员需确保售票机器正常运行,不得恶意篡改票价或者提高不合理费用。

三、安全管理规定3.1 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紧急锤、灭火器、三角牌等,确保乘客的安全。

商场营运部管理制度4

商场营运部管理制度4

商场营运部管理制度4一、总则为规范商场营运部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障营运部工作运转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营运部部门设置商场营运部设立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分管不同工作职能。

部门下设各个具体职能的小组,分工明确,协作配合。

2. 部门职责•部长:负责商场营运部的全面管理,制定部门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各项工作。

•副部长:协助部长管理部门日常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协调与沟通。

三、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商场营运部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12:00至1:00为午休时间。

部门工作时间严格执行,不能私自调整。

2. 工作任务分配根据各小组工作特点和部门工作需要,部长负责指定各小组任务及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 工作流程商场营运部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收集、数据分析、策略制定、执行落实、效果评估等环节,要求各小组在工作流程中严格执行,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四、考核制度1. 考核方式商场营运部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定各小组及个人在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2. 考核标准评估标准主要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以多维度评价综合表现。

五、奖惩机制商场营运部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异者给予奖金、晋升等奖励措施;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扣减奖金、降职处理等。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若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必须经过商场高层管理人员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感谢各部门全体员工的支持与配合,相信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商场营运部将会蓬勃发展,创造更好的业绩!。

汽车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汽车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本公司营运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运行,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1. 车辆资质管理3.1 经营资质: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

3.2 技术等级资质:从事旅游包车运输的车辆,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客车,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04)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3 车辆技术档案: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

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2. 车辆使用管理4.1 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4.2 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

4.3 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

3. 车辆行驶管理5.1 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5.2 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5.3 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他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精品客运班线安全管理制度(3篇)

精品客运班线安全管理制度(3篇)

精品客运班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建立公平竞争、配置合理的客运市场机制,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线路的管理,调整好道路客运车辆结构,根据《____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客运线路包括营运客车运行的路线、班次、发车时间和停靠站点。

第三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道路客运的单位、个人以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机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道路客运线路管理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委托具体负责道路客运线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道路情况,制定道路客运网络发展规划。

第六条道路客运应优先发展快速客运班车、省际客运班车、旅游客运班车和农村客运班车。

客运包车、出租车不得定线从事道路客运。

第七条道路客运线路属国家资源。

经营者对道路客运线路享有经营权。

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承包、租赁、转让给他人经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

第二章道路客运网络第八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以市、州城市为中心,建立连接县(市、区),覆盖乡(镇)、村、屯,以及外省主要城市的道路客运网络。

依托高等级公路、国省道主干线,建立以省会城市为中心,连接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以市、州为中心连接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区)的快速班车客运网络;依托等级公路建立以市、州、县(市、区)为中心,连接乡镇的普通班车客运网络;依托县乡公路建立以乡镇(或县城)为中心,连接村屯的农村班车客运网络;依托公路建立以城市为中心,连接旅游景点(区)的旅游客运网络。

道路客运网络发展规划按____个年度编制,执行中结合运输市场的实际进行调整。

道路客运网络发展规划是调整道路运输结构,编制道路客运线路发展计划的依据。

第九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依据道路客运网络发展规划,编制道路客运线路发展计划。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跨省、跨市(州)道路客运线路发展计划。

停车公司运营部管理制度

停车公司运营部管理制度

停车公司运营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停车场运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保障车辆安全。

2. 运营部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运营部设立部门经理一名,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制定运营计划,并监督执行。

2. 设立客户服务、现场管理、技术支持等岗位,各司其职,形成高效的工作流程。

3.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三、客户服务管理1. 建立客户服务中心,提供咨询、投诉受理等服务。

2.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客户问题及时响应。

3. 定期收集客户反馈,作为改进服务的依据。

四、现场管理1. 明确停车场布局,合理划分车位,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2. 安排专人负责车辆引导,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3. 安装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停车场情况,防范安全事故。

五、财务管理1.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布收费项目和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2. 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收支两条线清晰可追溯。

3.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透明、合法合规。

六、技术与设备维护1. 定期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 引进先进的停车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3. 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安全管理1. 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预防、紧急疏散等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停车场安全。

八、环境与卫生管理1. 保持停车场内环境整洁,定期清扫垃圾,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

2. 鼓励绿色出行,提供电动车充电设施,减少污染排放。

3. 推广智能化管理,减少纸质票据使用,降低资源消耗。

九、人力资源管理1.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2. 提供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员工参与培训和技能提升。

3. 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正规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正规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正规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2. 本公司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

3.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

二、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需对车辆的安全和完好负责。

2. 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3. 车辆出行前,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严禁私自将车辆用于非工作相关的私人事务,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车辆维护保养1. 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实施。

2. 车辆应按照厂家推荐的时间或里程进行定期保养。

3. 对于车辆出现的故障,应及时修理,不得带病运行。

4. 保养和维修记录应详细登记,以便于跟踪和管理。

四、费用管理1. 车辆的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应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报销。

2.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应经过审批后方可报销。

3. 鼓励节能减排,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安全管理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2. 公司应为车辆和驾驶员购买相应的保险,以减轻因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

3.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对于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客运线路经营管理操作规程

客运线路经营管理操作规程

客运线路经营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共同签订的《客车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承包合同”)顺利履行,确保乙方在营运过程中满足行业管理要求和达到甲方的服务规范,因此制定本规范为承包合同之附件。

第二章线路运行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条客运班车承包人获得承包权后,须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营运标准,按标准营运。

第三条客运班线首、末班车按线路服务时间准点发车。

保证线路运行间隔正常,不压点、不晚点、不缺班、不并班。

第四条车辆准点出场、站,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串线经营。

第五条因重大活动及道路工程施工,需客运班线临时调整时,必须根据客运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由客运管理部门在实施前统一发布信息。

遇有突发情况,导致线路临时调整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在变更前和恢复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第六条建立客运班线正常运行的应急预案,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章行车管理规范第七条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持规定时速平稳行驶,注意安全礼让。

驾车时严禁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超速行驶,违规超车,开斗气车;严禁溜站、越站及乱停乱放;严禁带“病”车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闯信号;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号。

第八条无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班车客运服务。

第九条车辆在进站时100米内不准超越机动车,30米内不准超越非机动车。

顺序进站,中途车辆到达站点后,距路边50公分靠边停正,保证旅客安全上下。

车辆在线路的首末站应按规定的区域顺序停放,保持安全间距。

车不停稳不开门,门不关好不起步。

车辆出站时,驾驶员应当注意安全,认真观察车辆仪表工作情况,关好车门,平稳起步。

第十条车辆行驶中发生机械故障或交通事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散乘客,并立即报警报修。

在等待援救和现场勘查时,车身后设置警告标识,夜间需开视宽灯或设明显标识,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

班线车辆营运实施方案

班线车辆营运实施方案

班线车辆营运实施方案前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驾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而班线车辆作为一种快捷、便捷、舒适、安全的公共交通工具,渐渐地被人们所接受和喜欢。

为了提高班线车辆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本文提出了班线车辆营运实施方案,旨在为班线车辆的管理者提供参考。

方案内容一、安排合理的班次班线车辆营运的核心是班次的安排,为了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必须根据不同时间段人流量的变化来安排班次。

例如,早高峰时段需要增加班次,而晚上和周末则需要适量减少班次,避免车辆空驶浪费资源。

为了增加班线的频次,可以考虑与其他班线进行合并,形成无缝换乘的交通网络,以提高公共交通的效率和便捷性。

二、提高驾驶员素质班线车辆的营运安全离不开驾驶员的素质,拥有优秀的驾驶员是保障班线车辆运营安全的重要前提。

为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班线车辆的管理者应该对驾驶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同时,在行驶过程中,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

三、保养和维修班线车辆保养和维修是班线车辆的日常工作,班线车辆管理者应该制定严格的保养计划,对车辆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保养和维修。

保养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寿命和安全保障,因此,必须确保保养工作是规范的,有效的。

同时,在行驶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停靠检查,防止故障蔓延。

四、改进措施无论是班线车辆的管理者还是市民用户,都应该关注班线车辆的节能环保问题,应该加强班线车辆的节能减排措施,如使用新能源车辆,采用较优的燃油供应商等。

同时,班线车辆的管理者还需关注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如采用电子支付等,方便市民出行和管理工作。

结束语班线车辆的营运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提高班线车辆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因此,班线车辆的管理者应该更加重视这一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改进和落实。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改进,才能让班线车辆成为市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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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班线管理制度一、班线开发的要求(一)市场调研的可行性分析。

1.对需要开发班线,分公司要在进行市场调研和平时积累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可行性分析的文字报告(附表式一)并报经营发展处。

2.经营发展处根据各分公司的市场调研可行性报告,经预测分析对符合实际和要求的经处长签字认可,然后与合作方签订《线路申报意向协议》,最后向市运输管理处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办法1.运管部门发布线路招标时,经营发展处根据运输管理部门招标文件要求,组织相关分公司业务经理、科长召开座谈会形式,在讨论研究汇总线路意向的基础上形成初步决定后,报请分管总经理批准,确定参与哪些招标线路,购买或领取投标书。

2.投标线路确定后,经营发展处负责线路招标的策划工作,具体确定招投标涉及分公司和人员、并制定线路招标步骤、时间安排、任务分解,会同分公司制作《线路招标策划书》。

3.投标书的制作。

分公司负责制作投标书,标书内容依据各级运管部门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而定,经营发展处负责核查投标书,并负责向标书制作的分公司提供投标书中所需数据、证明及相关说明材料。

4.经营发展处会同投标分公司运输部门到运管招标部门投标、答辩。

(三)线路中标后的审批和开行工作1.线路投标中标后,经营发展处负责填制《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

分公司运输部门会同经营发展处去省市运管部门办理线路审批相关手续,并填写《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登记册》以掌握审批进度。

2.办理线路审批手续齐全后,经营发展处、分公司运输部门线路员负责相关资料归类、存档,以备查用。

3.经营发展处会同分公司运输部门,凭审批手续齐全的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或有效的证明材料,向运管部门领取临时线路标志牌或正式标志牌和附卡。

4.分公司运输部门按《合作方控制程序文件》负责与合作单位进行开班联营洽谈,草签协议后报经营发展处审查。

5.经营发展处负责审查开班协议,如有异议,提出意见,并重新按《合作方控制程序文件》程序执行;如同意,统一加盖集团公司“客运协议专用章”。

二、班线的经营管理1.客运班线的分级标准根据集团公司现经营状况,将全部客运班线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对线路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管理。

(1)A级线路:原则上实行公司化经营或将列入公司化经营改造的承包线路一年期满后的班线。

(2)B级线路:目前已实行承包经营,期限在二年或一轮承包期。

(3)C级线路:我公司尚未发包,目前为闲置线路,但合作方已经实行一方单营的班线,有意者我公司可续认标一轮的。

2.客运班线的管理办法(一)公司化经营管理(A级线路)详见《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化管理制度》(二)抵偿承包管理(B、C级线路)1.承包班线的发包条件(1)分公司确定B、C级线路,线路要在经营期限内(须在一年以上的)。

(2)分公司确定车辆等级、车型,须符合道路客运班线要求。

2.承包指标的确定办法承包指标包括招标标底、认标标底、承包费用,由分公司运输部门根据集团公司《车辆抵偿承包经营》文件精神进行测算,经分公司抵偿承包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

(1)承包指标A.其中由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

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养路费、运管费、旅客保险费按国家标准测定;客票附加费按营收实际测定。

B.企业的经营管理费。

C.利润。

利润指标的测算应建立在广泛的线路经营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并结合历史信息资料和发展前景进行预测,力求标底测算的科学、合理性。

(2)认标标底的确定以上一轮承包标的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提高,但不允许降标。

承包者不认标,作放弃认标权处理,原班次重新公开招标。

(3)承包费用确定承包费用的最终确定通过竞标实现,并以合同形式确定。

在承包期内,遇运价调整或国家费改税及其它税费政策出台,承包费用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作相应调整,尤其是费改税政策一旦出台,企业将按不同线路、班次的营运实际重新测定。

节假日期间票价上浮部分,企业按不低于40%的比例与承包人分成。

3.承包路牌的发包程序(1)分公司运输部门测算路牌指标后,报抵偿承包领导小组批准。

(2)分公司抵偿承包领导小组负责批准路牌公开招标,并通知运输部门制作和粘贴《招标公告》,公告标明招标线路、发车时间、标的、结算方式、竞标方式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公告须提前三天贴出。

(3)分公司抵偿承包领导小组负责收取投标押金及发放《客运车线承包投标书》(4)分公司抵偿承包领导小组负责竞标全过程控制。

a.以竞标最高标的为中标者。

b.出现二标以上同标的按以下3种顺序确定中标人。

一是过往承包期遵章守纪、诚实守信者;二是本班次原承包人;三是标书序号在前者。

c.中标者弃标,所弃班次按标的名次由下一位投标人中标。

d.中标人竞标标的超出部分,必须于签订合同时以现金一次性交清。

(5)分公司抵偿承包领导小组负责中标人开班前各项费用的缴款控制。

4.违约处理及变更、终止合同的规定《车辆抵偿承包经营合同》应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

发包方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员签字,承包方由承包人签字。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擅自违反合同的行为均应追究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承包方违约:a.欠交的车辆贷款本息或欠交的承包款及其它应缴费用,拖欠时间超过三个月者。

b.单方面中止合同者。

c.严重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造成较大后果或重大影响,相关管理规定尚不足以处罚者。

d.严重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和行业管理规定。

发生驾驶员连续两个审年期被违章记分满12分;或当年被行业管理部门查处2次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2)承包方违约的处理a.收回经营线路,没收全部经营保证金,没收已缴纳的超出标底部分承包费用。

b.收回承包车辆,退还经评估后的车辆抵押金,如承包方有欠交款在车辆抵押金中扣除。

d.视违约程度轻重赔偿0至6个月承包金。

c.一人签订多张承包合同时,各张合同间负有连带经济责任,一张合同违约,损失可有其它合同承担。

(3)发包方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发包方违约:a.为发展公司化经营提前中止承包合同时,未提前一月通知承包方。

b.增加同一起讫站点,区内、外承包班车时,未按承包期增加班次,区内班车发车前半小时、区外班车发车前1小时内不增加班次的规定。

c.无故擅自中止承包合同的。

(4)下列情况不作为发包方违约:凡外公司增加班次或调整我公司承包车回程的时间、或增加、变更站点的,不作为本企业违反约定。

(5)发包方违约的处理。

应退还经营保证金,退还经重新评估后的车辆抵押金,视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大小,赔偿一至六个月的承包费用。

(6)合同条款变更。

承包期内,如受上级或运价等政策性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指标或合同条款时必须经集团公司决定或批准。

(7)承包对象变更。

一是承包方私自转包,一经查实,双倍罚交转让手续费。

二是承包方因故不能继续承包需要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按以下规定办理:a.转让方不拖欠承包和其它应缴费用;b.转让方自行找到符合承包条件的转让对象;c.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发包方批准;d.转让申请经批准后,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承包合同,原合同中止。

e.转让方向发包方交纳不低于5000元的转让手续费。

(8)合同中止规定a.企业因公司化经营需要不得不提前中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包方,免除承包方一个月的承包费用,退还经评估后的车辆抵押金(贷款未还部分按实抵扣),同时退回未到期月份的竞标超标标底承包费,退回经考核结算后的经营保证金及各项预付费。

b.承包车发生重大事故无法修复需报废者,或承包方是驾驶员,因交通事故不能继续从事驾驶工作者,承包方可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经发包方确认批准后,没收与事故责任相比例的经营保征金,退回经重新评估后的车辆抵押金和各项预付费。

c.承包人患有严重疾病,经医院和发包方鉴定已无法继续承包者,可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经发包方批准后,退回经评估后的车辆抵押金,退回经考核结算后的经营保证金和各项预付费。

d.承包者因受法律制裁不能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者,合同自然终止。

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e.因上级和国家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

退回经评估后的车辆抵押金,退回经考核结算后的经营保证金和各项预付费。

5.承包的后继管理第一条承包管理是贯穿于车辆抵偿承包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管理是否规范、职责是否落实,是关系到承包能否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

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车辆抵偿承包运务管理规定,涉及到承包方应遵守的制度和发包方应提供的服务。

第二条管理规定中涉及到的经济处罚,凡属于三车部门之间的配合问题,应通过每月召开部门结算会议解决;凡涉及对承包者的处罚,应由管理责任部门作详细记录并得到承包方确认,在经营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的承包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职责。

A.制定车辆抵偿承包经营规范性指导文件。

包括承包经营方案、车辆评估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

B.对分公司、子公司制定的承包经营文件及车价抵偿金和承包标的进行审批。

C.督促分公司、子公司履行发包方的权责。

D.对合同管理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对违反合同的处理结果有否决权。

(2)分公司、子公司管理职能。

a.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承包经营方案及管理细则。

b.受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

c.对承包方违约按合同规定处理。

并对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视情调解处理。

d.对承包经营实施全过程管理。

落实部门职责,尤其是三车部门职责。

并按照本办法对承包行为进行控制并向承包方提供优质服务。

e.建立承包档案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

详细记载合同签定、变更的有关情况;并对各种违章、违纪行为予以记录,作为考核承包行为和结算经营保证金的依据。

6.结算管理(1)结算凭证及其管理。

承包人营收结算凭证为车站出具的、经过二次签证的有效上客“三联单”,簿纸行包“四联单”和包车客票“随车联”以及购买车售客票的解款单“回执联”。

凡发生遗失,一律不予补开。

车站应正确、清晰地填写结算凭证,并加盖车站专用章,结算凭证不得涂改,数字必须大写,否则无效。

结算凭证应隔日递交车队登帐、统计,车队应建立承包人营收及承包费用上交分户台帐。

(2)结算期。

当月1日至当月31日为一个结算期。

车队应于次月2日前将“班次营收结算汇总表”连同承包人上交的结算凭证,交结算部门审核。

结算部门经审核无误。

出具“承包营收结算兑现表”交财务部门兑现。

一人承包多线时,兑现可以一并结算(单据分列)。

(3)预交和兑现日期。

预交款应在结算期前一个月内缴清,兑现日期定为结算期次月20日前。

凡兑现款不足预交款,承包人必须在月底前付清,否则按每日1‰加收资金占用费,凡拖欠时间超过一个月,则停发有关证件,车辆封存,拖欠时间超过三个月按严重违约处理。

7.营运管理(1)正班正点管理。

承包车必须按合同规定的班次时刻运行,正点发车,不脱班、不缺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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