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新闻宣传保密管理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关部门在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中以各种方式对外提供信息资料和互联网站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根据“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资料的保密初审工作;根据部门业务职能划分,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资料的日常保密审查审定工作;公司技术部负责公司科技论文、报告、著作等对外科技交流资料的日常保密审查审定工作;公司保密办负责对各部门在保密审查中出现的不明确事项进行鉴别和审定,对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的保密审查审批工作实行“自审”的原则。
凡拟对外提供资料的部门和个人,撰稿人应当对该资料进行自审,并填写《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保密审查表》,经部门领导初审,分管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涉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应经委托方批准。
第五条各部门、员工不得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书籍、电视、广播、录音、录像、照片、展览和公共信息网上报道和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
第六条各部门和员工向公司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投送稿件、著作、科研成果、科技论文等材料时,须首先经部门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审批,严禁私自投送未经审批的稿件。
第七条各部门和员工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投送稿件、著作、科研成果、科技论文、材料时,须经部门领导初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定,涉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应经委托方批准。
第八条未经审查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或出口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也不得在技术交流、咨询服务、参观、展览等活动中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第九条未经批准,各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单位采访,经过批准接受新闻单位采访的,应严格掌握尺度,事先拟定稿件、录音等,须按程序进行审定。
回答问题或提供资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条例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稳定运营,保证宣传报道工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制定本《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条例范文》(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义务第一条保密范围本制度所指的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的商业机密、商业计划、公司内部会议纪要、市场调研报告、公司运营数据、未对外公开的新产品、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1.所有从事宣传报道相关工作的员工和合作方(以下统称“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任何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
2.相关人员在处理涉及保密信息的工作时,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如:使用加密文件传输方式、限制文件访问权限等。
3.相关人员在离开企业职位或合作关系解除后,应立即归还或删除企业的保密信息,并声明已无任何保留副本。
第三章保密控制第一条保密控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企业法务部门为保密控制的责任部门。
2.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企业的保密政策和具体控制措施。
3.企业法务部门指定保密管理员,负责保密信息的分类、储存、保管、使用和销毁,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
第二条保密控制措施1.分级保密制度: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设定不同级别的保密等级,限制相关人员的访问权限。
2.审批制度: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宣传报道活动,相关人员必须向企业法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3.访问控制:对企业内部的保密信息,仅授权人员可访问,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阅、复制、传播或以其他方式泄露。
4.信息传输安全:对于涉及保密信息的传输,应使用加密通信工具、加密压缩文件等方式进行,并限制传输对象和渠道。
5.文件归档和销毁:对于保密文件的存档和销毁,应依照企业制定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安全。
6.合同与差旅控制:对与宣传报道相关的合作方和差旅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和监督。
第四章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一条违规行为定义1.泄露保密信息:未经授权擅自泄露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
保密管理制度-宣传报道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宣传报道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资料、发表各类文章、进行宣传报道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审查、审批的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事项的宣传报道、展览、对外公告、信息披露、根据上级机关要求承办展览、外单位展览需公司提供相应材料、展品等事项和个人对外提供涉密资料、公开发表著作和论文等(包括学术报告、论文、先进事迹、业绩报告材料和接受媒体采访等)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第三条 保密宣传报道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先审后用,先审后发”的原则。
第四条 对外提供涉密资料、发表各类文章和进行宣传报道,按以下程序,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一)承办部门必须事先填写公司《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保密审查审批表》,经部门领导审查后报公司宣传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由宣传部门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以下简称保密办)。
(二)公司保密办审核后,报保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保密办出具相关证明。
(三)如无法确定对外提供、发表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的涉密情况,由公司保密办牵头,组织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有关专家或专家组进行鉴定。
报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 未经公司保密办审核和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批,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公开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
第六条 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提供、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或必要时经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后,须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传递,机要通信或传递要由专人签收。
对于报送或传递的涉密资料,承办单位应对资料名称、密级级别、报送或传递的份数、页数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七条 确因工作需要,公司各有关部门向有关协作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时,公司承办部门也应填写公司《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保密审查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由保密办提出保密要求并进行无密化技术处理后方可提供。
保密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保密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保密单位新闻宣传的管理,推动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密单位新闻宣传管理,提高宣传工作效果,扩大宣传影响力,制定本制度。
二、宣传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委新闻舆论工作权力于单位政府。
2.新闻宣传要坚持群众路线,关注群众利益,增进人民的团结和对党的信任。
3.新闻宣传要以事实为根据,不断提高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及时地向上级通报相关信息。
4.新闻宣传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新闻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舆论导向,保障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要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管理相关法规法律,严禁虚假报道、歪曲事实、诽谤他人。
三、宣传管理职责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明确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设立新闻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
3.新闻宣传部门要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定期向领导汇报新闻宣传工作的进展情况。
4.新闻宣传部门要建立新闻宣传档案,对宣传工作的资料进行妥善保存,并定期清理整理。
5.各部门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并积极参与宣传工作。
6.单位内部人员要遵守新闻宣传相关的规定,不得私自向外发布涉及单位机密和不便公开的信息。
四、宣传工作内容1.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相关的新闻宣传活动,如会议报道、成果宣传、部门动态等。
2.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道上级政府的工作部署、政策法规以及重大事件。
3.宣传单位文化特色,传播单位核心理念,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4.宣传单位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引导干部职工向模范学习。
五、宣传工作形式1.利用单位内部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工作。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条例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条例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条例(精选5篇)为加强宣传报道的监督,做好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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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条例篇1第一条宣传报道严禁涉及国家秘密。
学院对宣传报道实行保密审查制度。
凡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相关的内容、涉及国家和学校(学院)重大事项内容的宣传报道、信息公开均须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第二条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领导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保密审查审批工作。
第三条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工作流程1、各部门在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上发布新闻报道时,由申请人到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工商管理管理学院宣传报道保密审查表》。
2、分管领导对新闻报道内容是否涉及秘密进行审查。
3、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
4、申请人将新闻报道和审查表交新闻发布人(教学行政:张俊英,科研:孔令富,党群学生:倪大钊)。
5、新闻发布人在相关栏目中发布后,将审查表交党总支副书记备案。
6、需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的稿件,由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到校党委宣传部下载并填写相应申请表,报党总支书记审批。
第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条例篇2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规范企业对外提供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审查、审批的保密管理,防范失密、泄密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外提供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第三条管理责任(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外提供和宣传报道的审批,凡属国家秘密事项各部门和个人未经明确通知或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公开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
(二)拟对外提供资料(包括学术报告、论文、投稿、先进事迹材料等),对外公告、信息披露、公开宣传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的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承办部门需事先填写《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报保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行。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目录1适用范围 (2)2相关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管理职责 (2)5 程序和要求 (2)5.1保密要求 (2)5.2保密审查 (3)5.3接受采访要求和程序 (3)5.4对外提供非涉密文件资料要求 (3)5.5互联网发送邮件要求 (3)6 记录 (4)附录A 宣传报道保密审批表 (5)附录B 新闻采访审批表 (5)附录C 对外提供非涉密文件资料审批表 (6)附录D 互联网发送邮件审批表 (8)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本文就对宣传报道、展览、公开发表著作和论文(包括个人著述发表)保密管理事项进行了规定,目的是为了对宣传报道的内容进行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本文适用于公司宣传报道的保密管理。
2相关文件为确保国际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新闻出版保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3术语和定义无4管理职责4.1 保密办公室职责保密办公室是公司宣传报道的业务主管部门,也是对外宣传报道的保密监督检查部门,保密办公室主要职责为:a)对公开宣传报道的稿件、作品、声像资料等进行保密审查,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对外宣传报道;b)对采访人员的相关手续进行审查;c)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统一对外宣传口径。
d)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文件对宣传报道保密进行管理;e)参加新闻采访后的稿件、作品、声像资料等制品的保密审查;f)指导新闻采访的现场保密工作;g)配合对对外提供的非涉密文件资料保密审查。
4.2 相关部门职责a)对拟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进行保密自审,并办理审查手续;b) 对个人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论文进行保密审查,并办理审查手续;c) 参加对采访后的稿件、作品、声像资料等制品的保密审查;d) 对部门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醒被采访人、著作人遵守保密规定;e) 负责对对外提供的非涉密文件资料进行保密自查,并办理审批手续。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规范企业对外提供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审查、审批的保密管理,防范失密、泄密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外提供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第三条管理责任(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外提供和宣传报道的审批,凡属国家秘密事项各部门和个人未经明确通知或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公开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
(二)拟对外提供资料(包括学术报告、论文、投稿、先进事迹材料等),对外公告、信息披露、公开宣传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的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承办部门需事先填写《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报保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管理要求(一)向上级涉密主管部门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时,经保密委员会批准后,专人报送。
对于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承办部门应对资料名称、报送或传递的份数、页数等情况进行书面记载,填写《国家秘密载体交付清单》。
(二)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因工作要求,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时,由保密办提出保密要求或进行非涉密处理。
(三)各部门或员工个人向外公开发行、内部发行的报刊、杂志或其他宣传媒介投稿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四)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产品、设备和技术资料,严禁对外宣传和进行公开报道。
在内部介绍情况时,必须严格限定和控制知悉范围,并对知悉情况的人员做出明确的书面记载。
(五)对于在内部展室或研制过程中的涉密事项,需要参观的,须按单位进入要害部位的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参观。
(六)员工因公外出需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备件等需要填写《国家秘密载体携带外出审批表》。
(七)公司所有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因工作需要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时,填写《接受采访保密审批表》。
附表:1、《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2、《接受采访保密审查审批表》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接受采访保密审查审批表。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标签:保密管理制度、宣传报道、保密意识、信息安全1. 导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也越来越快。
宣传报道作为传递信息、塑造企业形象的重要工作之一,无疑承担着巨大的责任。
然而,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宣传报道往往需要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这就对宣传报道保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以确保宣传报道的信息安全。
2. 目标与范围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宣传报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未经授权的信息访问。
范围涵盖所有与宣传报道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以及所有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宣传报道活动。
3. 保密责任3.1 部门级责任各部门应明确宣传报道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建立相应的保密机制。
部门负责人应带头宣传保密理念,确保员工遵守保密规定,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2 个人责任每位员工都应理解保密的重要性,并将保密视为个人的职业道德要求。
员工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宣传报道的过程中妥善保管敏感信息和文件,并合理使用和处理宣传报道涉及的信息。
4. 保密控制措施4.1 安全存储和传输宣传报道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应以安全的方式进行存储和传输。
必要时,可以使用加密技术对敏感信息进行保护,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
4.2 访问权限控制必须对宣传报道相关的信息系统进行访问权限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获得敏感信息和文件。
同时,还应建立审计机制,记录和追踪宣传报道信息的访问和使用情况。
4.3 宣传媒体管理宣传报道所使用的媒体(包括纸质和数字媒体)应进行安全管理。
使用纸质媒体时,应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清理和销毁;使用数字媒体时,应设立权限和密码保护,并定期备份和更新软件。
4.4 外部合作伙伴管理在与外部合作伙伴进行宣传报道合作时,应签订保密协议,并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合作伙伴应被授权使用的信息和文件,不得超出合作协议约定的范围。
5. 保密意识培养为了提高宣传报道保密意识,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保密技能和信息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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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规范企业对外提供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审查、审批的保密管理,防范失密、泄密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外提供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第三条管理责任
(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外提供和宣传报道的审批,凡属国家秘密事项各部门和个人未经明确通知或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公开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
(二)拟对外提供资料(包括学术报告、论文、投稿、先进事迹材料等),对外公告、信息披露、公开宣传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的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承办部门需事先填写《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报保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管理要求
(一)向上级涉密主管部门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时,经保密委员会批准后,专人报送。
对于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承办部门应对资料名称、报送或传递的份数、页数等情况进行书面记载,填写《国家秘密载体交付清单》。
(二)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因工作要求,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时,由保密办提出保密要求或进行非涉密处理。
(三)各部门或员工个人向外公开发行、内部发行的报刊、杂志
或其他宣传媒介投稿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四)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产品、设备和技术资料,严禁对外宣传和进行公开报道。
在内部介绍情况时,必须严格限定和控制知悉范围,并对知悉情况的人员做出明确的书面记载。
(五)对于在内部展室或研制过程中的涉密事项,需要参观的,须按单位进入要害部位的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参观。
(六)员工因公外出需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备件等需要填写《国家秘密载体携带外出审批表》。
(七)公司所有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因工作需要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时,填写《接受采访保密审批表》。
附表:
1、《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
2、《接受采访保密审查审批表》
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
接受采访保密审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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