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人生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逻辑关系_武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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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人生哲学的
基本问题及其逻辑关系
武东生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300071)
〔摘要〕 人生理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占有绝大的比重,内容丰富渊闳。本文将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人生哲学思想作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探讨其中包含的基本问题及其逻辑关系。中国传统人生哲学(“性命义理之学”)基本理论框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阐释天人关系、人性的“性命”学说,二是说明人生最高准则的“人道”论以及对人生范畴的讨论,三是说明修养途径、方法和人生境界的“为学之方”。而其中“人道”论则是该理论系统建构的核心。
〔关键词〕 人生哲学 性命义理 逻辑关系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1)04-0022-04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它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基本问题实际上构成了该门科学的研究对象,人生哲学当然也是如此。然而,“人生哲学”面对的主要问题及由此所规定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学科,人生哲学与世界观理论、与研究人的其他学科的联系和区别又是什么?如何给“人生哲学”下一个定义?这在目前的学术界还没有一种为大家所普遍接受的说法,似乎人们也并不着意去探讨这些问题,尽管“人生哲学”概念经常出现在哲学、尤其是伦理学类的论文和学术著作之中,也还有一些学者在专门研究有关的问题。
“人生”是人的生活的总名称。人们活动于现实的人生当中,不能不对人生有所思考,思考而有所得并形成一个总的看法或观点,于是就有人生观的产生。人生观人皆有之,人们通常所说的“人生哲学”,就是建立在人生观基础上,经过思想家们的加工改造而形成的。本文所谓“人生哲学”,指“理论化、系统化的人生观”,即思想家们把人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人生观加以提炼和升华,用逻辑的形式表达出来,使之具备理论形态的人生观。就研究内容和把握对象的方法来讲,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这里所谓的“人生哲学”与学界以主体性原则综合研究人的问题的“人的哲学”不同,与作为伦理学中一个特殊问题的“人生观”研究也有所区别。人生哲学以人的实际生活中的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回答“人是什么”、“人生理想”、人生诸范畴(如“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努力与命运的关系”、“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关系”、“生与死的关系”等)、“人生修养”(途径、具体方法、人生境界等)诸问题,其核心是“人生理想”。“人生哲学”是哲学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哲学的层面上或者说是用哲学方法研究人的实际生活中诸基本问题而形成的系统理论。
“哲学”是汉语中的外来语,中国古代也没有“人生哲学”的概念。但是,人生理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占有绝大的比重,内容丰富渊闳,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诚如有学者论,中国哲人的文章和谈论,常常是第一句讲宇宙,第二句便讲人生,中国思想家多认为人生的准则即是宇宙的本根,宇宙的本根便是道德的标准;中国哲学中关于宇宙的根本原理,也即是关于人生的根本的思想,所以常常一句话,既讲宇宙,
DOI:10.13904/ k i.1007-1539.2001.04.005
亦谈人生。(参见张岱年著《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人生哲学”能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成立和发展,在今天还是一个需要作深入研究的课题,然而,中国古代曾经有“人生哲学”,人生论构成中国古代哲学的中心,中国古代哲学家所思所议,绝大部分是关于人生问题的,这当是不成问题的。本文无意给“人生哲学”下定义,只是希望从一个特定的视角,把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人生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思想体系来讨论,分析其包含的基本问题并借此对其内部逻辑作一番初步的探索。
一
今天所谓“哲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作“道术”,到了宋代称作“义理之学”。“道术”或“义理之学”包含了“天道”、“人道”及二者关系等内容,其中关于“人道”的思想理论,就是专以人本身为研究对象的。不过,“人道”思想在中国古代涵盖的内容十分宽泛,既有狭义的人生观问题,也还包括与今天人们所谓的哲学本体论、认识论、真理论、历史观以及政治学等存在着交叉关系的问题,如知与行、名与实、形与神、常与变等。就本文对“人生哲学”的界定而言,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相对应的思想学说大体上相当于宋明时期哲学家们探讨的“性命义理之学”,或可简称为“修身之学”。“义理”指具有一般意义的道理,孟子讲“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大体上说明了中国古代哲学家所以把人生理论称作“性命”义理之学的缘由。由对“性”、“命”的理解和说明为基础,确立人生的最高准则,讨论人生的各种范畴,再提出“为学之方”,在中国古代哲学发展史上可谓是“一以贯之”的通则。因而,以讨论人生最一般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修身之学”,在中国古代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性命”学说,二是“人道”论,三是“为学之方”。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性”一般指人性,即人的类特性;“命”有必然性、命定、命运等多种涵义。“性命”学说作为中国古代人生哲学的基本理论之一,主要讨论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天人关系,其二是人性。人首先是作为宇宙中一种物类而存在,因而,讨论人生的修养问题,就不能不“究天人之际”,研究宇宙本体、宇宙本体与万物之关系、人为宇宙中一物与其他物类的关系等问题。在这些问题当中,人生哲学所特别关心的是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道与天道的关系两个问题。春秋时代郑国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经孔子将表示某种必然性的“命”从具有人格神意义的“天”中剥离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根本性的哲学观念“天人合一”。中国古代多数哲学家以“性”“命”合一原则说明人为“万物之灵”,肯定人之卓越地位;阐释天人相通的道理,提出“心即性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二程语录》,十八)均为天人合一观念在人生哲学理论中的贯彻。在“人性”理论方面,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异说纷呈,涉及的问题深入而广泛,主要有:人性的来源(是生俱的还是后天形成的,人性与天道的关系)、人生的具体内容、人性的善恶评价、人生的同异(在基本属性上人与人之间是相同的还是相异的)、性一元还是多元等。
“人道”的本义是人事、人伦、为人准则,中国古代人生哲学中所讨论的“人道”,在人生哲学理论体系中的意义与今天人们所谓“人生理想”相仿佛,但涵义有所不同。在现代汉语中,人们所说的“理想”意思是对未来事物的想象或希望,作为人生理论的专门范畴,在保留日常用语这个涵义的同时,还需作进一步的分析,就是说,人生哲学规定具备现实根据的、合理的想象和希望才是“人生理想”。中国古代哲学家所讲的“人道”,意思是人生的最高原则或人们习行践履的基本准则,并没有从理想和可能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加以界定。“人道”论除了提出人生的最高准则外,还包括对人生各个方面问题的讨论。人生哲学应说明人是什么,应确立人生的最高准则,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