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高层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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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房地产企业资质进行管理的规定,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资质分类:根据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经营规模,将房地产企业分为不同等级的资质,如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等。

2. 资质审批:房地产企业需要通过资质审批程序来获取资质证书。

审批机构将对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具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活动的能力和条件。

3. 资质管理:房地产企业在获得资质后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

管理机构会定期对企业进行资质复核,检查企业的运作状况、项目质量和信誉记录等。

4. 资质奖惩: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机构会对企业进行奖惩。

如合规经营的企业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和优惠政策,而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则会受到处罚,包括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5. 资质备案:房地产企业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质备案,将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运营水平和信誉度,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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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3篇)

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资质等级制度和动态监管。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第六条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二)具有5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历,连续3年每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二)具有3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历,连续2年每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八条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具有2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历,连续1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有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九条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二)具有1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历,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有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房地产标准岗位体系

房地产标准岗位体系
一级分类
1
高层
2
财务
3
法务
4
人资
5
投资
6
开发
岗位
1.1
总经理
1.2
生产运营副总(工程设计)
1.3
投资开发副总
1.4
项目总
2.1
财务副总
2.2
部门负责人
2.3
财务总监
2.4
财务经理
2.5
财务主管/专员
2.6
融资总监
2.7
融资经理
2.8
融资主管/专员
2.9
税务总监
2.10
税务经理
2.11
税务主管/专员
2.12
景观主管/专员
9.11
精装经理
10
成本
11
招采
12
营销
9.12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1.1 11.2 11.3 11.3 11.4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2.10 12.11 12.12 12.13 12.14
8.9
精装设计总监/经理
8.10
精装设计主管/专员
8.11
电气设计总监/经理
8.12
电气设计主管/专员
8.13
水暖设计总监/经理
8.14
水暖设计主管/专员
9.1
工程副总
9.2
平台负责人
9.3
项目负责人
9.4
工程经理
9.5
安装经理
9.6

房地产所有岗位说明书完整版

房地产所有岗位说明书完整版

房地产所有岗位说明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总经理岗位说明书
总经理助理岗位说明书
营销副总岗位说明书
销售副总监岗位说明书
策划经理岗位说明书
销售经理岗位说明书
案场经理岗位说明书
招商经理岗位说明书
招商专员岗位说明书
案场主管岗位说明书
置业顾问岗位说明书
企划专员/文案岗位说明书
市场部经理岗位说明书
市场部安保主管岗位说明书
工程主管岗位说明书
负责设备设施的管辖、工程组织、人员配置。

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工程改造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备件购置计划设备更新计划。

负责楼宇各种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及设备的资产管理。

坚持每天深入现场检查、现场指导工作节约人力资源合理安排人员、工时以提高工效。

抓好节能工作降低能耗、物耗、人耗。

负责审定下属的工作计划督导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水电工岗位说明书。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标准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标准

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5 年以上;3.近 3 年房子建筑面累积计完工30 万平方米以上,或许累计达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 5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子建筑施工面积15 万平方米以上,或许达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相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好多于40人,此中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好多于20 人,拥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好多于 4 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拥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拥有圆满的质量保证系统,商品住所销售中实行了《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要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3 年以上;3.近 3 年房子建筑面累积计完工15 万平方米以上,或许累计达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 3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子建筑施工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上,或许达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相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好多于20人,此中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好多于10 人,拥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好多于 3 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拥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拥有圆满的质量保证系统,商品住所销售中实行了《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要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 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2 年以上;3.房子建筑面累积计完工 5 万平方米以上,或许累计达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 2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相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好多于10人,此中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好多于 5 人,拥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 2 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拥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余业务负责人拥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拥有圆满的质量保证系统,商品住所销售中实行了《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要工程质量事故。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

第三条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申请核定、延续开发企业资质。

未取得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第五条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

第六条一级资质条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确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二级资质条件如下:(一)取得三级资质2年以上;(二)近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三)连续3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四)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五)有职称或者注册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的6人);(六)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了完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3%以下;(九)住宅项目相关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完备,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率达100%;(十)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八条三级资质条件如下:(一)取得四级资质1年以上或者取得暂定资质2年以上;(二)近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三)连续2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四)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五)有职称或者注册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的3人);(六)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了完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4%以下;(九)住宅项目相关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完备,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率达100%;(十)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16•【字号】黔建房通[2011]235号•【施行日期】2011.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建房通〔2011〕235号)各市(州、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切实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下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黔建房通〔2007〕558号文同时废止。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王屹联系电话:************附件: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重新修定本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行业特点。

地产行业职位-公司高层职位

地产行业职位-公司高层职位
计算机、一般办公设备(电话、传真机、打印机、Internet/Intranet网络)、交通及通讯设备
工作环境
独立办公室
工作时间特征
无明显的节假日
所需记录文档
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阶段性工作报告
备注:
总工程师职务说明书
岗位名称
总工程师
岗位编号
所在部门
岗位定员
直接上级
总经理
职系
管理职系
直接下级
规划设计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经理
外部协调关系
市建委、开发办、建筑设计院、专业公司、消防局、技术监督局、区建委及有关部门
任职资格:
教育水平
大学本科以上
专业
工民建、建筑等相关专业
培训经历
相关的工程技术专业培训、管理理论培训
经验
具备5年以上工程建设经验,有主持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经历
知识
掌握工程建设专业知识、管理和法律知识
技能技巧
具备基本的办公软件使用能力、网络基本使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影响力
其它:
使用工具设备
计算机、一般办公设备(电话、传真机、打印机、Internet/Intranet网络)、交通及通讯设备
工作环境
办公场所,根据需要去施工现场
工作时间特征
无明显节假日
所需记录文档
相关审核意见记录,管理报告等Fra bibliotek知识通晓企业管理知识
具备房地产经济、建筑、施工管理、营销等房地产开发流程各个环节方面的知识
具有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方面的知识
技能技巧
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使用方法,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具有很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客户服务能力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建筑管理处
续表一
事项类别
序号
业务分类
职能部门分类判定途径
受理的法定依据(具体法律法规
或政策名称)
负责处理的
职能部门
备注
法定途径
信访途径
诉讼
仲裁
复议
申诉求决类
行政
许可
7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认定
向本
级人
民政
府或
上一
级行
政主
管部
门申
请行
政复
议,
或向
人民
法院
提起
行政
诉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
3、《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建规[2003]47号)
城乡规划处
2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初审)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49号)
省建设工程
造价总站
27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单位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资质认定(初审)
5
乙级、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54号)
省建设工程
招投标总站
6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58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标准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标准

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者: yy 发布时间:2006-8-10 16:46:10 点击数:63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9月27日经第7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五年十月十二日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城镇房屋拆迁、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二章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房地产评估资质

房地产评估资质

房地产评估资质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责任人:受理人、承办人A、承办人B、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厅长二、认定权力行使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第二章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三、认定条件和标准,一,一级资质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3,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5,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6,擅自设立分支机构,,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鲁建房发[1997]第157号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鲁建房发[1997]第157号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正文:----------------------------------------------------------------------------------------------------------------------------------------------------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鲁建房发[1997]第157号1997年5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建立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简称开发企业)。

第三条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法人,包括专营开发企业和项目开发企业。

第四条专营开发企业是指长期专门或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法人;项目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获得单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开发企业设立与资质审批第五条设立专营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并有8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等专业的技术经营人员和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二)在城市规划区外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并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第六条设立项目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按规定取得开发项目,开发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占地面积不少于3公顷;(二)注册资本不低于该项目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条设立开发企业,要由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中央驻鲁单位、省直部门和名称冠以“山东”“齐鲁”字样的开发企业,由省建委初审;其它由市、地开发主管部门初审。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11.30•【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3]第30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3〕第30号)《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已于2013年11月30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1月30日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取消或调整部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13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四章房地产项目经营第五章企业信用建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维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6、企业法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现在房价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房地产开发行业逐渐兴起,房地产最近是一个比较热的话题,想要房地产开发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

那么,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办理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办理: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办理: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取消或调整部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13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四章房地产项目经营第五章企业信用建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维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普通商品房建设,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支持建设经济、适用、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和发展成品住宅,推行住宅产业现代化。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工商、发展改革、规划、税收等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任职文件

项目任职文件

项目任职文件一、背景介绍本项目是由某公司发起的一项新产品开发项目,旨在开发一款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并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项目任职文件,明确项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以便有效地管理和协调项目工作。

二、项目任职文件的目的项目任职文件的目的是明确项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明确每个成员的角色和职责,可以提高团队的协作效率,减少冲突和误解,保证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三、项目团队成员及其职责1. 项目经理-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

- 确定项目目标、里程碑和交付物,并监督项目进展。

- 协调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解决团队成员之间的冲突。

- 向公司高层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 业务分析师- 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

- 分析客户需求,撰写需求文档,并与开发团队进行沟通和协调。

- 参与产品设计和功能规划,确保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3. 技术主管- 负责技术架构的设计和开发。

- 确保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开发进度符合要求。

- 协调开发团队的工作,解决技术难题。

4. 测试工程师- 负责项目的测试工作,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

- 编写测试用例和测试报告,确保产品质量。

- 与开发团队紧密合作,及时修复和反馈问题。

5. 项目助理- 协助项目经理处理日常事务,包括会议安排、文件归档等。

- 跟踪项目进展,及时提醒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

- 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四、项目团队成员的权限1. 项目经理- 对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具有最高权限。

- 可以调整项目资源和人员配置。

- 可以与公司高层协商和决策项目相关事宜。

2. 业务分析师- 可以与客户直接沟通,了解客户需求。

- 可以制定需求文档,并与开发团队进行沟通和协调。

- 可以参与产品设计和功能规划的讨论和决策。

3. 技术主管- 对项目的技术架构和开发进度具有决策权。

- 可以指导开发团队进行技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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