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习题强化企业所得税考点的综合运用:不定项选择题(一)
考点:企业所得税不定项选择题(一)【典型例题·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办公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甲公司202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办公设备销售收入2000万元,办公设备租赁收入30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5万元,从被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W公司取得股息200万元。
(2)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
(3)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390万元。
(4)2月进口一台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向海关缴纳关税及增值税,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10月因经营业务调整,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甲公司于12月将该设备转让。
已知: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规定,并于取得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2021年度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
A.办公设备销售收入2000万元B.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5万元C.从被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W公司取得股息200万元D.办公设备租赁收入300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BD,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在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
A.11.5万元B.17.5万元C.50万元D.30万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限额1: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限额2:销售(营业)收入的5‰=(2000+300)×5‰=11.5(万元),30万元>11.5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1.5万元。
会计实务: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原则和范围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原则和范围(一)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解释】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解释】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
【解释1】财产转让收入,会计上属于营业外收入。
题目中经常单独出现财产转让收入,所以单独提出,特别强调。
同时要注意: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所有权收入,就是财产转让收入,归属营业外收入。
而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固定资产使用权收入(租赁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解释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特事特办)【解释3】股权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实际上就是它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可以按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解释4】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单比例扣除)(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释1】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再区分扣除标准,统一计算扣除标准。
(很多题目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给出)【解释2】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要注意上一年是否有结转的余额。
(四)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内部密题、保过通关试卷及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内部密题、保过通关试卷及答案解析(四)一、不定项选择题(本题2分)1、【资料】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20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销售商品收入9000万元,提供修理劳务收入500万元,出租包装物收入60万元,从其他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
(2)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380万元,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18万元,合理的会议费8万元,直接向某敬老院捐赠6万元。
上缴集团公司管理费10万元。
(3)由于管理不善被盗库存商品一批。
经税务机关审核,该批存货的成本为4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2万元,责任人赔偿2万元。
(4)上年度尚未扣除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50万元。
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被盗的库存商品是2020年2月购进,抵扣过的进项税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在计算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A.销售商品收入9000万元B.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C.出租包装物收入60万元D.提供修理劳务收入500万元【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收入总额包括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四项应全部计入。
2.甲公司的下列费用中,在计算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合理的会议费8万元B.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18万元C.上缴集团公司管理费10万元D.直接向某敬老院捐赠6万元【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选项C:企业之间的管理费用不得扣除;选项D:直接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扣除。
3.甲公司在计算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是()。
2022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十二
2022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十二【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的支出,准予扣除B.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C.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D.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不得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单选题】2014年5月非金融企业甲公司向非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半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已知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8%,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利息费用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7.8%=7.8万元B.100×10%=10万元C.100×7.8%×50%=3.9万元D.100×10%×50%=5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非金融企业向非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借款,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可以扣除,因双方借期半年,则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100×7.8%×50%=3.9(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股东老赵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应于7月1日前缴足,7月1日老赵实缴资本为20万元,剩余部分至年底仍未缴纳,甲公司因经营需要于当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年利率10%,发生借款利息10万元,则当年甲公司可以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是()。
A.10万元B.6万元C.5万元D.0『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筹办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筹办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财务答疑: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税前扣除2013-06-03问: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原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现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请问,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应当计入开办费。
在筹建期无收入取得,如果按收入的比例计算扣除,则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及宣传费就是0.对于在筹办期间没有取得收入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但企业筹建期间属于非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的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开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出有哪些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企业应该在每个计税年度内申报企业的所得税。
企业应纳税额要根据⼀定的会计准则进⾏计算,那么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出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出有哪些1、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四)罚⾦、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出;(六)赞助⽀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出;(⼋)与取得收⼊⽆关的其他⽀出。
”2、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九条规定:“企业之间⽀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付的租⾦和特许权使⽤费,以及⾮银⾏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条第(六)项所称赞助⽀出,是指企业发⽣的与⽣产经营活动⽆关的各种⾮⼴告性质⽀出。
”第五⼗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出。
”⼆、哪些⽀出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出有:(⼀)、企业在⽣产经营活动中发⽣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出以及其他耗费。
(⼆)、费⽤类的可税前扣除项⽬:1、企业发⽣的与⽣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按照发⽣额的60%扣除,但最⾼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的5‰。
2、企业发⽣的符合条件的⼴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解析
税政解析4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实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后,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那么,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时候需要关注哪些问题?跨年未扣除完的如何进行结转?为此,本文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对上述问题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对纳税人实务操作有所帮助。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相关规定(一)一般企业扣除标准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析]上述规定中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从目前有效的政策文件看,指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以下简称财税[2017]41号)。
(二)三类企业扣除标准不超过3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规定: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析]财税[2017]41号文件的执行期限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其是执行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文件和执行期限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文件内容的政策延续。
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
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为了宣传自身品牌、产品或服务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可以将合理的业务宣传费用列入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首先,业务宣传费的范围包括企业为了宣传自身品牌、产品或服务而发生的广告、会展、促销、公关、赞助、捐赠等费用支出。
这些费用必须是合理、真实、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且必须有发票、收据等合法凭证作为依据。
在确认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时,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确保费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其次,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应符合税法的规定,即必须符合实际需要、合理计算、合理支出、合理比例。
企业在确定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时,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合理确定宣传费用的支出额度和范围。
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宣传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规模,合理确定宣传费用的支出标准,确保符合税法的规定。
另外,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还应当符合税务机关的监管要求。
企业在列支业务宣传费用时,必须遵守税法和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还应当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凭证,确保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符合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要求。
最后,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企业在确定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规模、行业特点、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宣传费用的支出额度和范围。
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宣传活动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合理确定宣传费用的支出标准,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和合理确定的问题。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合理确定宣传费用的支出标准,确保符合税法的规定和税务机关的监管要求。
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合理确定宣传费用的支出额度和范围,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精选习题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精选习题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01 讲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所得来源地、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1.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多选题】(2019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国有独资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多选题】(2019 年修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B.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社会团体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个体工商户和依照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A,个体工商户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单选题】(2019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1.3企业所得税税率【多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居民企业适用25%的税率B.非居民企业一律适用20%的税率C.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D.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适用10%的优惠税率『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率。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在企业经营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是一项常见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可以将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那么,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首先,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范围包括企业为推广自身产品、服务或者品牌而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是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上投放广告的费用,也可以是在网络、社交平台上进行推广的费用,甚至包括举办促销活动、赞助公益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在企业经营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通常是不可或缺的支出,它可以帮助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客户,促进销售,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支出。
其次,关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用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具体来说,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扣除,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二是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三是必须有明细的发票、凭证等合法的票据证明。
另外,对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需要企业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和核算。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将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的票据证明材料。
同时,企业需要做好相关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支出符合税前扣除标准,并且能够提供完整的票据证明材料,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总之,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合理合法地申报和核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支出,确保符合税前扣除标准,并且能够提供完整的票据证明材料。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合理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广告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
广告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广告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对于企业来说,这些费用可以作为成本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告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
一、广告宣传费的扣除标准广告宣传费指的是企业为了推广自身品牌、增加销售、提高企业知名度而进行的市场宣传和广告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在支付广告宣传费时,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费用,具体扣除标准如下:1. 关于广告费用的支付对象:广告费用可以支付给与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例如广告代理公司、媒介公司等。
2. 关于广告费用的内容:广告费用必须是为了推广产品或服务而发生的,并且必须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相关。
例如,企业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或者进行户外广告宣传等。
3. 广告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广告费用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与广告内容和效果相符。
企业必须保存相关的发票、合同、广告制作和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4. 广告费用的金额:广告费用在一定范围内没有固定的金额限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费用的支出。
但是,企业必须确保广告费用是合理、必要且公益的,没有明显的超出范围或虚假的情况。
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为了推动产品销售、提高产品知名度、拓宽市场份额等而进行的业务宣传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与广告宣传费不同的是,业务宣传费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其扣除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如果企业宣传费用是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并且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相关,那么企业可以将其列为成本进行扣除。
具体而言,企业在进行业务宣传费用的扣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业务宣传费用必须以促进产品销售为目的,例如开展促销活动、进行产品演示、提供销售支持等。
2. 企业必须确保宣传费用是基于合理、必要的市场需求,且符合商业道德和合规要求,不能存在超出预算、内外勾结、虚假虚构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最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规定
最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规定有关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化妆品制造等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作了特殊规定,由于该文件执行至2016年底止,从2016年开始是按30%还是恢复按15%扣除,成为了悬念。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终于出台,相关特殊扣除政策得以延续,也为当前的结构性减税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为此,笔者试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在税收实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解析。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可实行合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得税扣除规定中的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二者的根本性区别为是否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而支付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现行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三类企业税前扣除标准由15%增至30%据相关媒体报道,仅十大本土日化品牌2016年电视/网络视频广告投放总金额已超过55亿元,而19家上市制药企业2016年上半年的广告宣传推广费就已超过139亿元。
可见广告费用是化妆品、医药、饮料三行业销售费用的主要支出。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释义」本条是关于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的规定。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广告费的扣除实行分类扣除政策,一是高新技术企业等可据实扣除;二是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三是其他企业的广告费支出按当年销售收入一定比例(包括2%、8%、25%)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外资企业广告费支出予以据实扣除。
本条对原扣除政策作了相应调整,首先是统一了内资、外资企业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方面的扣除规定,使内资、外资企业享受公平待遇,同时规定了一个统一、较高的扣除比例,并允许超过扣除比例的部分,往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主要是考虑到:一是,提高税前扣除比例,有效解决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许多行业反映,内资企业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普遍不足,内资、外资企业处理不一致,税负不公平。
在充分调查基础上,规定可扣除的广告费用支出限制在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内,从企业长期经营角度分析是适当的。
二是,近年来,我国的广告市场出现一些较为混乱的情况。
有些企业不重视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而是通过巨额广告支出进行恶性竞争,有的甚至以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
允许巨额广告支出直接扣除,实际上是拿部分国家税款或国家无息贷款做广告,而且许多企业越来越不考虑产品未来到底能否取得与巨额广告相对称的收益。
有的所谓“明星”为企业做个广告,收入动辄几百万甚至更多,虽然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起到一定调节作用,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难以得到根本扭转,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广告支出的均衡摊销是基于广告费用性质确定的正确的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财税〔2017〕41号--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1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
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
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7年5月27日。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扣除及所得税申报表填报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计算及纳税申报填报一、两费的界定(一)广告费: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必须符合规定1的以下条件: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已经实际支付,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已申报扣除的广告已通过一定媒体传播;4、未将预支的以后年度广告费支出提前申报扣除;5、能够严格区分广告费与其他费用的界限,特别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界限。
具有广告性质的礼品应视为广告费。
(二)业务宣传费:业务宣传费2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
二、扣除限额或比例(一)一般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高于销售(营业)收入15%3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特殊规定:1. 制药企业4。
自2005年度起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
2.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5。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3、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俱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6。
自2001年1月1日起,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
4、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7。
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1依据《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
广告费税法和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至 21 年 1 月 3 日。 00 2 1
宣传推销费用。 对于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现行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在差异。
一
、
税法对广告 费与 业务宣传费的 规定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 第四十四条规定 , 企业发 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 ( 营业)收入 1%的部分, 5 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 ,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扣除。 2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 . 分。 广告费与赞助支出扣除政策不同。 根据《 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办法》国 ̄ [ 01 号) ( 2 0 4 规定, 0 8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 告费支出,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 ()
5 . 新法与旧法差异分析。 1新法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 ()
除标准提高, 分类减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
殊之处 , 表面上是限额扣除规定 , 实际采取的是允许税前全 额扣除政策, 只是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税法对企业
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不超过当年销售 ( 营业) 收入 1% 5 的部分, 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 税年度结转扣除。 B I法广告费扣除标准较低, 除了一般规定.
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0922 ) ( 20 ]0 号 第一条关于销售( 营 业) 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也明确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 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 其销售( 营业) 收入额应包括《 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 营 业) 收入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 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 财产、 劳务用于捐
业务宣传费科目
业务宣传费科目引言概述:业务宣传费科目是企业财务会计中的一个重要科目,用于记录和核算企业在业务宣传方面的支出。
它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入手,详细阐述业务宣传费科目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定义和作用1.1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定义业务宣传费科目是指企业在开展业务宣传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广告费、市场推广费、宣传品费用等。
1.2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作用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存在可以帮助企业合理核算和管理业务宣传费用,为企业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宣传提供有效的财务支持。
2.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分类和核算2.1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分类业务宣传费科目可以根据不同的宣传方式和目的进行分类,如广告费、促销费、公关费等。
2.2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核算企业在核算业务宣传费科目时,需要关注费用的发生时间、费用的性质、费用的金额等方面,确保准确记录和核算。
3.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会计处理方法3.1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会计凭证企业在发生业务宣传费用时,需要制作相应的会计凭证,明确记录费用的发生和金额。
3.2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会计分录根据业务宣传费用的性质和金额,将其分录到相应的会计科目中,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管理和控制4.1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预算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制定业务宣传费用的预算,合理安排和控制宣传费用的支出,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4.2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审计和监控通过定期对业务宣传费用进行审计和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宣传费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5.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影响因素和应对策略5.1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影响因素业务宣传费用的多少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需求、竞争对手、宣传方式等。
5.2 业务宣传费科目的应对策略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宣传策略、优化宣传渠道、提高宣传效果等方式,降低宣传费用的支出,提高宣传效果。
总结:业务宣传费科目在企业财务会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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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会经费扣除问题
•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的部分,准予扣除。
• 鄂工发[2006]30号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 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国家税务局开具的《代收
工会经费通用缴款书》第一联或以银行开具的 “缴款回单”,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 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扣除。
• (国税函[2009]3号 ) •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
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
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 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
• (四)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 1、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 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 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2、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 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 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 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 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 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 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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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税前扣除问题 •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
• 4、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 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 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 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 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 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 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转借他人,实质上是将企 业获得的利益转赠他人的一种行为,根据《企 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 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关的不得扣除。
• 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给其他企业使用,所 支付的利息与取得收入无关,应调增应纳税所 得额。
第三部分 税前扣除
• (一)工资薪金
1.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 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 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 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是全部)、 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 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职工福利费
• (七)广告宣传费(财税[2009]72号)
•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 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五)保险费
• (财税[2009]27号) •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
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 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
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 2.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 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 例为:
• (一)金融企业,5:1; (二)其他企业 ,2:1;
• 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 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 (六)借款费用(财税[2008]121号、国
税函[2009]312号、国税函[2009]777号) •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
出,准予扣除: •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 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 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 算的数额的部分。
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 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 务费等。
•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 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 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 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
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包括独生子女费,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第二条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 利费的规定。
• 对于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一次性奖励”和“一次性经济帮助”,属于职 工福利费的支出范围,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14%的 部分,准予扣除。
• 3.《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 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 税函[2009]312号)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 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 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 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 计付的利息,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
• 3.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 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
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
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 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 (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行为; • (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