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资金管理办法(通用)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采取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第五条重点专项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应当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
第六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重点研发计划资金聚焦重点专项研发任务,重点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
注重加强统筹规划,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
(二)明晰权责,放管结合。
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开展重点专项项目资金管理。
充分发挥承担单位资金管理的法人责任,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遵循规律,注重绩效。
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体现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特点,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依法理财的要求。
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建立面向结果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财政部、科技部负责研究制定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制度,组织重点专项概算编制和评估,组织开展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财政部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核定批复重点专项概预算;专业机构是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申报、评估、下达和项目财务验收,组织开展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来源第四条科研经费的来源:1、国家财政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2、由公司自筹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1、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费用.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4、公司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
5、用于科技研发绩效奖励所发生的费用.6、其他与科技研发相关的必要费用。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管理第六条公司科研经费预算由公司法人(或公司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三方协作编制,务必保证预算合理性。
科研经费收支施行法人负责制,涉及项目预算资金的支出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第七条科研经费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科研经费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第十条科研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制度
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研发经费管理,规范研发预算编制和执行,提高研发项目的效益,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研发活动中的经费管理及拨付。
第三条公司研发经费按照“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监督审计”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研发经费按项目编制,按项目执行,建立项目化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透明、便于监督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研发经费预算第六条公司研发经费预算应当按照公司研发计划和发展战略进行编制,满足公司研发需求。
第七条公司研发经费预算应当根据不同研发项目的特点和规模进行科学分类,明确用途和期限。
第八条公司研发经费预算应当按照预算细目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时间。
第九条公司研发经费预算编制由研发部门负责,报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生效。
第十条公司研发经费预算应当定期进行调整,确保预算与实际经费的合理对应。
第三章研发经费拨付第十一条公司研发经费拨付应当按照预算计划和执行进度进行逐次拨付,确保资金使用有序。
第十二条公司研发经费拨付由财务部门负责,与研发部门联合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研发经费拨付应当建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透明。
第十四条公司研发经费拨付应当及时核实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公司研发经费拨付应当建立健全审核程序,确保拨付合规合理。
第四章研发经费绩效评价第十六条公司研发经费绩效评价应当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效益情况进行评估,定期进行总结和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研发经费绩效评价应当按照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避免主观因素干扰。
第十八条公司研发经费绩效评价应当明确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
第十九条公司研发经费绩效评价应当充分考虑研发项目的创新性、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情况。
第二十条公司研发经费绩效评价应当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提高研发项目的效益。
第五章监督审计第二十一条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应当建立监督审计机制,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监督管理。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三篇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研发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费用的预算、支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本制度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一)技术研发部:按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研发项目的研发预算,合理利用研发经费;(二)财务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准备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求,同时有效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研发经费预算管理(一)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1.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辅料;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和研发场地的购置费,以及设备、仪器的折旧和维修费用;3.研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4.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产生的各项费用;5.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费用,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6.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保险费等);7.用于其他方面的研发费用。
(二)技术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应向公司提交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并按上述分类详细列明该研发项目涉及的费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写明各项经费的需求时间。
(三)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价格不明的,在列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有20%的预算误差率。
(四)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经研发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交财务部备案,研发部留底。
(五)财务部接到董事会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后,应据此提前准备研发经费,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第五条研发经费支出管理(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下运作,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内。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采取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全链条一体化组织实施方式。
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实行概预算管理,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第三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行多元化投入方式,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具体支持方式在编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中央财政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使用管理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五条重点专项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应当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
第六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重点研发计划资金聚焦重点专项研发任务,重点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
注重加强统筹规划,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
(二)明晰权责,放管结合。
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开展重点专项项目资金管理。
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制度
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科研资金管理,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好科研资金,根据《XX集团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结合XXXX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来源国家、各级政府及集团公司拨付的专项科技创新资金,公司自筹的科技创新资金,主要是指按照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提取的用于科技创新项目研发的资金。
二、使用范围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科研院所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三、使用原则1、体现项目负责制,坚持专款专用,拨款与计划管理和项目进度相结合的原则。
2、科技研发资金已经列入集团公司年度经营预算,根据科研项目进度拨付。
四、管理组织1、为加强科技研发资金的使用管理,成立公司科技研发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2、职能分工(1)XX部是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台账归集研发费用。
(2)各专业副总是本专业科技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科技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监督和相关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等必要条件;(3)科研经费管理列入专项资金管理范畴,由经营管理部(财务)负责专项资金,建立专项台账,做到专款专用;(4)财务部要严格规范使用相关会计科目,依据审核签批后的相关单据,如发票、工资发放明细表、电力分配明细表、材料分配明细表、合同协议等,在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注明用途,分明细项目,准确归集项目费用,禁止使用研发资金购买与项目实施无关的物品和用于其他开支;(5)人力资源部负责分项目统计并提供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支出情况;(6)科技项目负责部门和财务部负责整理汇总并提供每个项目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仪器、设备等费用,在出库单上要详细标明并分类;对项目鉴定、专利、差旅等费用,由科技项目负责部门进行归类统计并在财务报销时按项目归类说明。
研发资金管理办法(通用)
***技术有限公司研发资金管理办法1.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研发投入的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财务核算、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确保项目研发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效率和研发效率,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结合公司项目管理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实施范围及执行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部(中心)开展项目研发的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2.2本制度规定了专项研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2.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批准之日起正式施行。
3.原则3.1专款专用、逐级审批、逐项使用的原则;3.2勤俭办事、精细筹算、力求节约的原则;3.3保证经费申请、使用畅通,为产品研发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为原则。
4.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和健全研发资金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4.1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研发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核、划拨和有关支出的审批,负责研发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2技术研发部(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研发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对研发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4.3财务部:负责研发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部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核项目经费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部门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研发经费。
5.研发投入资金的申请与使用5.1.研发部(中心)立项研发的项目获公司批准立项后,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项目投入预算使用申请》,申请项目研发专项经费,报告须详细列明项目支出用途的明细和计划开支时间,以便财务按时拨款,保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5.2.项目投资的申请,由研发部(中心)提请主管技术副总(总工程师)初审,财务总监复审,并报总经理批准,必要时可由财务部组织项目专项资金研讨会确定投资预算计划。
批准资金投入后,财务部门应单列帐户,进行核算监督。
5.3.经公司批准的研发资金,由项目组按项目研发计划支配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研发费用专项管理制度
研发费用专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研发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研发费用的使用效率,降低研发费用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研发费用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
三、研发费用管理制度1. 研发费用预算管理(1)每年初,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提交研发费用预算计划。
(2)财务部门应对各部门的研发费用预算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合理性和可行性。
(3)研发费用预算计划应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 研发费用使用管理(1)研发部门在使用研发费用时,应严格遵守研发费用预算计划,不得超支或越权使用研发费用。
(2)研发费用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研发项目需求,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研发费用的使用应具备正规的审批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3. 研发费用报销管理(1)研发人员在进行研发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2)研发费用的报销应符合公司的费用报销政策,确保合规性。
(3)财务部门应对研发费用的报销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核销处理。
4. 研发费用监督管理(1)审计部门应对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公司领导应对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审查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
(3)研发人员应提高自我监督意识,自觉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四、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以上制度内容为具体执行内容,研发部门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尽职尽责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公司研发费用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促进项目研发进程,降低项目研发成本,规范项目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发项目指经公司批准、纳入公司项目管理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定型结束的全过程。
项目转入批产以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研发项目实行“突出研发进度、重视研发成本、激励研发热情、关注研发效益”的财务管理原则,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章项目财务分类第五条按项目研发的经费来源(一)自筹资金研发项目: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战略,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研发资金来源全部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的项目。
(二)外来资金研发项目:1. 合同资金研发项目:指公司受外部单位委托,有合同或协议资金作为项目研发资金来源的项目。
2.合作研发项目:指公司从发展战略出发,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签订研发合同或协议,项目研发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合作单位,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自筹的项目。
3.拨款资金研发项目:指国家、地方政府资助的专项科研经费。
第三章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第六条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1.设计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2.专用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专用软件和采取零星技术措施等发生的费用。
3.材料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元器件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和专用电子元器件的研制、试验费。
4.外协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5.事务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研发经费的管理制度
研发经费的管理制度一、引言研发经费管理制度是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合理的研发经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速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研发经费的管理制度,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发经费预算管理1. 研发经费预算编制研发经费预算是研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开始之前就进行详细的规划和预算。
在编制预算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研发战略和目标,确定研发项目的数量、规模、周期和投资额度,合理分配研发经费。
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竞争态势、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确保研发经费的使用能够取得较好的效益。
2. 研发经费预算执行研发经费预算执行是研发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需要确保研发项目按预算计划顺利进行,并能够按时完成。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研发经费的使用计划,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需要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对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研发经费使用管理1. 研发经费使用要求在使用研发经费时,需要严格按照研发项目的需求和计划进行使用,不能擅自挪用或超支。
研发经费使用要求高效、节约、透明,确保研发经费的有效利用。
同时,需要建立研发经费使用标准和流程,规范各项支出的审批和报销程序,避免出现浪费和滥用现象。
2. 研发经费使用控制为了保证研发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研发经费使用控制机制。
通过制定研发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和细则,明确研发项目的支出范围和金额限制,规范研发经费的使用流程和程序,确保研发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同时,要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发现和纠正研发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高研发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四、研发经费绩效评价1. 研发经费绩效指标研发经费绩效评价是对研发经费使用效果和管理绩效的评价和监控,是研发经费管理的重要环节。
研发经费管理办法(软件)
研发资金管理办法1.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研发投入的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财务核算、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确保项目研发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效率和研发效率,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结合公司项目管理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实施范围及执行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部(中心)开展项目研发的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2.2本制度规定了专项研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2.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批准之日起正式施行。
3.原则3.1专款专用、逐级审批、逐项使用的原则;3.2勤俭办事、精细筹算、力求节约的原则;3.3保证经费申请、使用畅通,为产品研发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为原则。
4.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和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4.1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研发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核、划拨和有关支出的审批,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2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研发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对研发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4.3财务部:负责研发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核项目经费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研发经费。
5.项目研发经费范筹:项目研发经费是指项目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般包括人员费、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5.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5.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5.3检测试验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测、试验、测试等费用。
5.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上海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大学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
第三条上海大学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和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学校、学院(系、中心)、项目负责人的三级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承诺的配套条件,对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四条上海大学创新管理部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验收和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审核、监督等管理工作,组织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业务培训,配合财务处指导和监督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财务处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项目的预算编制、资金执行、验收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实验设备处主要负责项目资金购置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及改造实验室的管理。
第五条各相关学院(系、中心)作为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学院(系、中心)负责人根据项目预算以及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对本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承担审核和监管责任.第六条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计划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实施,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预算编制和评估,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号),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评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2017年8月29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第一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概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经过批复的项目预算,将作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预算执行、财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
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统称“承担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课题承担单位编报课题预算,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参与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报课题预算,在此基础上,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来源分别编列,并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
本指南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编列。
第二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总体要求。
一、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1.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关于落实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等相关制度。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科〔2012〕168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研发资金是在市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以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资金。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和市科技部门是市科技研发资金的主管部门,分别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资金使用单位负责按规定实施资金项目。
其中:市财政部门是市科技研发资金的资金监管部门,其职责是:(一)审核报批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年度支出结构计划。
(二)对资金项目安排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
与市科技部门联合下达资金资助计划。
(三)按要求拨付资金。
必要时委托商业银行按照资金使用合同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四)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资金整体使用绩效评估。
市科技部门是市科技研发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提出年度市科技研发资金预算、决算,编制年度市科技研发资金支出结构计划。
(二)组织资金项目预算申报和评审,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会同市财政部门下达资金计划,必要时与资金项目单位签订资金监管合同。
(四)负责资金项目管理,监督项目实施,组织资金项目验收以及项目的绩效评估。
(五)负责组织资金回收,以及对违反资金使用合同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处理。
资金项目承担单位是市科技研发资金的使用单位,其责任是:(一)按规定要求申报资金项目,编制项目预算。
研发经费过程管理制度
研发经费过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研发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研发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及管理等工作。
三、经费来源1. 国家资助:研发经费可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获得国家资助。
2. 企业自筹:企业可通过自有资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筹集研发经费。
3. 合作研发:企业可通过与合作伙伴合作研发,共同筹集研发经费。
四、研发经费管理流程1. 申请阶段:(1)项目负责人或研发部门向企业领导提出研发经费申请,提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企业领导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立项。
(3)若立项,由企业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
(4)评审通过后,企业领导签署研发经费申请书,报送公司财务部。
2. 审批阶段:(1)公司财务部对研发经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预算合理性、资金来源等。
(2)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研发经费申请提交给企业领导审批。
(3)企业领导审批通过后,将研发经费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 使用阶段:(1)研发部门根据批准的研发经费计划,结合项目进度和需求,编制详细的使用计划。
(2)研发部门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使用计划进行支出,并及时向财务部门和企业领导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4. 结算阶段:(1)项目结束后,研发部门需向财务部门提交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支出明细、资金结余情况等。
(2)财务部对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结算项目的经费支出。
五、经费使用管理1. 研发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经费。
2. 研发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得违规使用。
3. 研发部门应做好经费的预算和使用记录,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 研发经费使用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需向财务部门及企业领导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执行。
六、经费管理报告1. 研发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向财务部门和企业领导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71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科技人才队伍后备力量,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开展深度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科技创新支撑。
第三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省财政厅负责资金预算编制、下达拨付和绩效监管。
省科技厅负责项目评审立项、资金分配和组织验收,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含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及中央驻鲁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日常监管。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接受委托为项目预算申报、评估和项目验收等提供服务。
第二章项目资金支持方式第五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采取多种支持方式,包括无偿资助、后补助、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具体支持方式在制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时予以明确。
第六条无偿资助,是指对科研项目等活动所需成本,在开展前直接给予部分或全部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后补助,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的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取得成果或服务绩效,通过验收或绩效考核后,给予资金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股权投资(含资本金注入),是指财政资金对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相关的科技企业以股权形式进行权益性投资的财政支持方式。
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1. 引言为促进广东省省级企业的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广东省财政局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省级企业申请、审批、发放和使用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相关事宜。
3. 申请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人。
(2)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4)自上一年度年末至报出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前一个月,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实际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5%。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办理了研究开发项目备案手续。
(6)企业没有行政处罚决定尚未解决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4. 申请材料(1)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资金需求及用途等内容。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
(5)资金需求及用途说明。
5. 审批程序(1)资格初审:由财政部门对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
(2)评审:经过资格初审的企业,由省级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评审。
(3)审核:评审合格的企业,由财政、技术监督、科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核组进行现场审核。
(4)公示:审核合格的企业,财政部门将其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5)发放:经过公示并没有被质疑的企业,由财政部门发放资金。
6. 资金使用管理(1)严格按照项目批准书和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
(2)不得挪用、截留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3)不得将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除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外的其他用途。
(4)在项目完成后,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供验收材料,并将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及其增值归入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成本中,并依法纳税。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篇:研发费用管理办法研发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归集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规范日常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费用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发项目指经公司批准、纳入公司项目管理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定型结束的全过程。
项目转入批产以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研发项目实行“突出研发进度、重视研发成本、激励研发热情、关注研发效益”的财务管理原则,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章项目财务分类第五条按项目研发的经费来源分为:(一)自筹资金研发项目: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战略,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研发资金来源全部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的项目。
(二)外来资金研发项目,包括: 1.合同资金研发项目:指公司受外部单位委托,有合同或协议资金作为项目研发资金来源的项目。
2.合作研发项目:指公司从发展战略出发,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签订研发合同或协议,项目研发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合作单位,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自筹的项目。
第三章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第六条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
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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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研发投入的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财务核算、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确保项目研发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效率和研发效率,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结合公司项目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实施范围及执行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部(中心)开展项目研发的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2.2本制度规定了专项研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2.3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
3. 原贝U3.1专款专用、逐级审批、逐项使用的原则;3.2勤俭办事、精细筹算、力求节约的原则;3.3保证经费申请、使用畅通,为产品研发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为原则。
4. 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和健全研发资金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4.1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研发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核、划拨和有关支出的审批,负责研发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2技术研发部(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研发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对研发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4.3财务部:负责研发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部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核项目经费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部门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研发经费。
5. 研发投入资金的申请与使用5.1研发部(中心)立项研发的项目获公司批准立项后,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项目投入预算使用申请》,申请项目研发专项经费,报告须详细列明项目支出用途的明细和计划开支时间,以便财务按时拨款,保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投资的申请,由研发部(中心)提请主管技术副总(总工程师)初审,财务总监复审,报总经理批准,必要时可由财务部组织项目专项资金研讨会确定投资预算计划。
批准资金投入后,财务部门应单列帐户,进行核算监督。
2)经公司批准的研发资金,由项目组按项目研发计划支配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研发计划内的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复审后开支。
研发部门因研发进展的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变化需调整用款计划者,须经总经理审批。
3)项目承担部门申请现金开支,按公司财务制度审批程序,并按项目计划和实施阶段分期申请,由项目负责人、研发部经理和技术副总(总工程师)逐级审批。
4)使用研发经费的项目承担部门,须在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循序投入,合理开支。
财务部门年终报送决算,应于项目结束后核销经费。
6. 投入资金的预算与使用范围项目资金的投入预算必须在本规定范围内提出,超出规定范围的开支须另行专项申请递交总经理批准。
经费开支范围如下:6.1科研业务费:实验用样本的购置费、外委试验费、产品检测费、产品鉴定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申请费、业务招待费、项目所必需的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资料、报告、论文印刷费,技术合作费(包括经公司批准的临时用工劳务费等)。
6.2设备仪器费:项目研发和试制过程需购置的专用设备仪器和安装费、或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等。
6.3材料实验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改善实验条件所进行的装修等费用。
6.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6.5项目承担人员的生活补贴费:项目承担人员可根据实际参与项目工作天数和工作量提取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6.6项目研发奖金:项目研发人员按业绩提取的项目奖金,新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的提成奖励,均依照研发绩效考核办法计提,按年度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由研发部门根据考核奖励办法确定发放至个人。
6.7其它费用:指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6.8研发人员补贴和奖金全部计入产品研发成本分摊。
7. 研发阶段报告及总结7.1研发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以有利于发挥科研开发和激励人员积极性为前提,研发部门须在定期的研发工作报告中,报告经费开支情况。
如发生工作进展不正常或经费使用不当,或未按时提交研究进展报告,财务有权在考核中扣罚奖金。
7.2如研发项目因故中止或撤销,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交《研发项目中止报告》,并及时清理帐目,将余款和已购器材的处理收入,悉数交回公司财务部审查核销。
7.3研发项目计划实施结束后,项目承担部门应配合财务部清理收支帐目,应将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编制《研发项目经费决算表》,随同《研发总结报告》等材料,一式两份报公司领导和财务部。
8. 监督与违纪处理8.1研发中心应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总经办应进行抽查,项目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8.2研发项目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如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经费等违纪行为,财务部有权抵制和越级反映,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撤销资格、赔偿损失、罚款等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9. 本制度的实施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
总经理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施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工作业务总结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
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
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 、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 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 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
3 、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1:2000 地质测图、1:1000 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新疆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4 、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 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
6 、参与了《新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9 号矿区勘探》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 地质测图、1:1000 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7 、参与了《新疆博乐市托特克斜花岗岩矿详查报告》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 地质测图、1:1000 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通过以上的这些工作,我学习并具备了以下工作能力:1、通过实习,对测绘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及实际意义有了系统的认识。
加深对测量学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对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
2、熟悉了三、四等控制测量的作业程序及施测方法,并掌握了全站仪、静态GPS、RTK 等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3、掌握了GPS控制测量内业解算软件(南方测绘Gps数据处理)以及内业成图软件(南方cass )的操作应用。
能够将外业测量的数据导入软件进行地形图成图和处理。
4、在项目技术负责的指导下熟悉了测量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和方法,并参与了部分项目测量技术总结章节的编写工作。
5、在项目负责的领导下参与整个测量项目的组织运作,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有了深刻理解。
通过在项目组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从事测绘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责任的重大,也因此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系统地学习实践,主要表现为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于地形复杂的地段理解不够深刻;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系统,实践能力尚为有限。
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通过总结四年来的工作,我无论从工作技术上,还是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今后,我会在此基础上,刻苦钻研,再接再厉,使自己在业务知识水平更上一层楼,为测绘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