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竞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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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项目经理竞聘管理办法
按照《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项目经营管理制度》“第六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局项目经理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局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根据招标文件进场通知要求,项目管理中心应尽快组织项目经理竞聘工作。
第二条项目经理内部竞聘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参加内部竞聘的任职条件应符合《项目经营管理制度》第七条: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要求。
第四条在建项目上任职人员参加内部竞聘的必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经理的签名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二章工作流程
第五条发布招聘公告,项目管理中心在接到市场开发部的中标文件移交清单后,当天在工程局内部办公信息网上发布项目经理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主要工程量、主要合同条件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编制竞聘文件,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经理竞聘文件,采用本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范本格式。招聘文件由竞聘须知、业主招标文件、工程局投标报价清单及施工技术方案、招标图纸、澄清和答疑文件、竞聘书格式等内容组成。
第七条招聘文件的修改,在距竞聘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2天之前,工程局项目管理中心可以书面通知补充修改招聘文件内容。
第八条招聘文件的答疑,竞聘人领取招聘文件后应仔细研究招聘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在竞聘截止时间的4天前通知工程局项目管理中心,答疑后的文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聘文件的竞聘人。
第九条竞聘公告发布后,有意参与竞聘的项目经理,即可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名,并自行下载招聘公告。
第十条资格审查,竞聘报名结束后,由项目管理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局项目管理中心通知其本人,并按规定时间领取招聘文件。
第十一条竞聘人员在收到招聘文件后,可以自行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实地考察,了解项目环境、施工条件及其他技术要求,并编制竞聘文件。
第十二条竞聘人必须按招聘文件的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竞聘文件。
第十三条竞聘文件应袋装密封,并在密封袋注明竞聘人的姓名。密封应能有效保证竞聘文件的内容不被泄露,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竞聘文件不予接收。
第十四条开标,按照招聘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开标时所
有递交竞聘文件的人员均应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若竞聘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聘。
第十五条开标由工程局审计监察室派员检查竞聘文件密封情况,然后按竞聘人签到逆顺序开标。开标情况应作详细记录,开标结束后由竞聘人按要求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竞聘文件评审由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审人员由项目管理中心从专家库抽出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组成后,设组长一名。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由项目管理中心组织筹建。专家人员由局内工程系列人员组成,评标专家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第十七条竞聘文件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就竞聘文件中不详细、不明确的内容向竞聘人发出要求澄清的书面通知,竞聘人应予以响应。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对各竞聘人的竞聘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和对竞聘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差0-0.5分的可视为排名相同),并推荐的出前两名的竞聘人员。
第十九条所有竞聘文件评审完毕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编写评审报告,并向工程局局长汇报。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竞聘工作全过程应遵循保密的原则,对于涉及到的企业技术和商业机密的资料必须防止外泄,参加竞聘资质审
核、竞聘文件评审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徇私舞弊,违者取消其参加类似活动资格,并向工程局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竞聘工作完成后,应尽快依据《项目管理业务流程》的规定,进行项目目标测评和考核目标确定,缴纳保证金,及时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二十二条项目经理竞聘工作不得影响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常开展,项目管理中心要保持与发包人的密切联系。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竞聘中标后,有《项目管理业务流程》第八条(一)款所指的违约行为的,取消其一年之内参加自营项目的项目经理竞聘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局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与实施细则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