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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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应急避难场所规范首先,应急避难场所是在灾害发生时,为了迅速疏散和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而建立的安全场所。

它是灾害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使应急避难场所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需要制定相应的规范。

下面是一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的参考。

1.合理选址: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应该考虑到易于疏散、安全可靠、地理位置方便等因素。

一般来说,应急避难场所应尽量建在远离可能发生灾害的区域,如河岸、山脚等地不适宜选址。

2.科学建筑设计: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设计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标准来执行,包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通风设备等方面。

建筑物应尽量多层,以提供足够的避难空间和方便疏散。

3.足够容量:应急避难场所的容量应根据周边居民的人口数量来确定,以保证在灾害发生时能容纳足够的人员。

一般来说,应急避难场所的容量应考虑平时的常住人口和周边的流动人口。

4.储备应急物资:应急避难场所应储备足够的食品、水、药物等生活必需品,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

同时,还应储备一些急救用品,如医疗器械、药品、急救知识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伤亡情况。

5.明确管理责任:应急避难场所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管理人员应具备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灾害发生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提供必要的帮助。

6.加强培训和演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人员和居民应定期进行灾害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意识和技能的培养。

通过培训和演练,能够提高人们在灾害发生时的应变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7.建立信息通讯系统:应急避难场所应建立起完善的信息通讯系统,以便及时获取灾害情况和指导信息。

这样能够更好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灾害应对的效率和准确性。

8.做好卫生和环境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卫生用品等,防止疾病传播。

同时,还要做好对环境的管理,保持安全和整洁。

以上是一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的参考,通过建立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能够更好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效率。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应急避难场所规范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临时安全避难的场所。

为了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与规范,需要制定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首先,应急避难场所应当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应远离火灾、洪水等灾难易发区,地理位置安全,并且有足够的空间容纳避难人员。

场所的周边应无危险物质,例如化工厂、加油站等。

此外,应急避难场所还应配备逃生通道、紧急灭火设备、防护墙等必要的安全设施。

其次,应急避难场所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场所的管理者应定期进行演练,使人员了解避难场所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

同时,场所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场所的管理和维护。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应对紧急情况,保障人员的安全。

此外,应急避难场所应当具有必要的物资储备。

储备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能够在遇到灾难时提供基本的人员生活保障。

同时,场所应配备应急通讯设备,便于与外界联系和求助。

这些物资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完好有效。

另外,应急避难场所还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各种灾害情况的应对措施和步骤,清晰明了地指导人员和避难者如何行动。

例如,对于火灾情况,应急预案应包括疏散路线、火灾报警和灭火器的使用等。

预案的制定应经过多方面的评估和演练,确保其实用性和可行性。

在实际运营中,应急避难场所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例如,对于防护墙、逃生通道、电力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作。

同时,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灾难情况,提高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

总之,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是确保公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才能提高避难场所的应对能力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确保人员的安全。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在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首先,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至关重要。

场所应远离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比如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

其次,场所周边应有便捷的交通工具和交通道路,以便人员疏散和救援车辆进出。

此外,场所应具备充足的供水、供电和通讯设施,以满足人员生活和救援需求。

在场所建设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考虑建筑结构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建筑物应符合当地的抗震、防火等建筑标准,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

同时,建筑物内部应设计合理,包括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施等,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和获得必要的救援。

除此之外,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运营也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同时,应急避难场所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以确保设施和人员的应急准备和反应能力。

总的来说,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需要综合考虑选址、建筑结构、设施配备、管理运营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各个方面都符合标准要求,我们才能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在面对灾害时有一个安全可靠的避难场所。

浅谈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场所规范

浅谈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场所规范

浅谈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发表时间:2017-07-12T16:10:20.4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7期作者:麦耀锋[导读] 规范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是我们必须要进行的研究,它可以为避难提供更为安全的场所。

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00摘要: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自然灾害的发生仍然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

在灾难发生时,选择安全的避难场所,成为了相关专家学者竞相研究的对象。

而公园作为应急避难的场所,日益受到国家政府的重视。

规范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是我们必须要进行的研究,它可以为避难提供更为安全的场所。

基于此,笔者从公园应急避难的功能、公园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对策及公园应急避难场所规范意义三大方面展开论述,期望对相关研究以理论支撑。

关键字:公园;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城市灾害的发生,往往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

这里的灾害包括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

在灾难发生时,选择应急避难场所便显得尤为重要。

而公园因其属于公共服务场地,场地宽阔,离建筑物较远,是人们休憩娱乐的好地方,在灾难发生时也就成为了人们避难的良好选择。

2008年5月12日,我国汶川发生地震,其规模之大,破坏力程度之深属历史罕见。

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毁灭式打击,酿成人间悲剧。

在其间,成都市人民公园迅速接纳了转移至此的市妇产医院的产妇和婴儿,富乐山公园在绵阳市面临唐家山堰塞湖严重威胁时成为临时安置市民的理想场所;都江堰水文化广场、什郁市洛水镇永兴公园等一系列城市公园也成为居民的避难所.笔者针对汶川地震前后公园的功能做了对比,如表一: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汶川地震前,公园的主要功能停留在休憩娱乐、游览观赏及运动健身等功能上。

而汶川地震发生后,公园的避灾救灾成为了其主要功能。

可见,公园在避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公园应急避难的功能公园具有应急避难的功能,其功能主要体现在提供避难场所,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医疗、卫生防御功能,运输转发救灾物资,灾害信息的收集与传播及心灵庇护所这几大方面。

应急避难场所设置说明范文

应急避难场所设置说明范文

应急避难场所设置说明范文朋友!今天来给你讲讲应急避难场所是咋设置的,可有意思啦。

一、选址。

1. 安全性优先。

咱首先得找个安全的地儿。

就像你躲猫猫的时候,得找个不容易被发现的好地方一样。

应急避难场所不能在那些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比如说靠近山体滑坡风险高的山坡下,或者是容易被洪水淹没的低洼地。

要是选在这些地方,那避难的时候可就不是避难,而是送命了。

所以呢,要选在地质稳定的地方,远离那些危险的地质灾害源。

还有啊,不能太靠近那些容易爆炸或者起火的工厂、仓库。

要是那些地方出了事,避难场所不也跟着遭殃了嘛。

2. 交通便利性。

这避难场所啊,得交通方便。

想象一下,如果发生了紧急情况,大家都急急忙忙往避难场所跑,要是交通不方便,那可就乱套了。

所以要靠近公路、铁路这些交通要道,这样救援人员和物资也能方便地进出。

比如说,要是避难场所就在主干道旁边,那消防车、救护车啥的就能“嗖”地一下开进去了。

而且啊,最好附近还有公共交通站点,这样那些没有车的人也能比较轻松地到达避难场所。

3. 面积适宜。

面积大小也很重要呢。

太小了可不行,就像小盒子装不下太多东西一样。

如果避难场所面积小,那能容纳的人就少,在紧急情况下,很多人就没地方避难了。

但是也不能太大,太大了不好管理,就像一个超级大的牧场,想把里面的羊都照顾好可不容易。

一般来说,要根据当地的人口数量、城市规划等因素来确定合适的面积。

1. 基本生活设施。

住宿方面。

得有足够的帐篷或者简易住房的搭建区域。

这就像露营一样,不过是在紧急情况下的露营。

要留出足够的空间,让大家都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而且地面要相对平整,不然帐篷搭起来歪歪扭扭的,住着也不舒服。

饮食方面。

要有干净的水源供应。

水可是生命之源啊,如果避难的时候没水喝,那可就惨了。

可以是地下水井,也可以是有净化设备的储水设施。

另外,还要有做饭的地方,像那种简易的炉灶或者是配备了厨房设备的区域,这样大家就能吃到热乎的食物了。

卫生设施。

厕所是必不可少的。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中山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Zhongshan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第四条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第五条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各镇(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2.0。

1 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

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2。

0。

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2.0.5 避难单元 Evacuation Unit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

0。

6 避难场所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防灾避难场所技术标准2020年修订

防灾避难场所技术标准2020年修订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2015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说明:1、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防灾避难场所技术标准>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42号)的要求,针对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相关内容及标准名称变更而进行。

2、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3、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2015中的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一、标准名称修订标准名称变更为《防灾避难场所技术标准》,英文名称变更为Tech nicalSta ndard of disasters mitigati on emerge ncy con gregate shelter 相应地,在标准中出现的“本规范”用语,均统一修改为“本标准”。

二、标准条文修订针对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相关内容的要求,修订了标准适用范围(1.0.2), 增加了建设和维护原则(1.0.2a, 1.02b),术语(2.0.19a),日常维护要求(3.1.12a), 启用应急评估要求(3.1.12b),启用管理要求(3.1.12c),使用后安全恢复要求(3.1.12d),专项功能校验要求(3.3.12a)。

1.0.2本规范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防灾避难场所的设计建设与维护。

1.0.2a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并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条文说明:防灾避难场所工程需要根据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进行。

避难场所工程质量控制应采取资料完善、过程控制、结果抽验与成品验收相结合的原则。

1.0.2b 防灾避难场所竣工验收前应按本标准进行专项功能校验,避难场所运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专项功能校验。

专项功能校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防灾避难场所应急启用时应进行应急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进行应急功能转换。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1)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尴震应急魂难场所分为口下三类*—— I类繼■应急遊醴场Bh具备粽合设就配■可安置曼拋人员30d IU上乍——n类地n应急洪难场所’具苦一般is範配at■町安錢助人员u)d〜3a<n ——HI 贮地n应急避炬场所’具备基本按范配is•町安量受助人员10dW内*(2) 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3JJ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分为三个级别匕中心避难场所.同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3J2中心避难场所为具有物资集散、重型医疗救治、救援指挥中心*安置场所、救援部队驻扎、伤员转运、对外疏散基地、救灾设备存储场所、救灾备用地等多项疏散功能的长期避难场所〃允许相邻或相近的专项救助及安置场所统筹整合狀一个综合型中心避难场所’3J.3固定避难场所为提供应急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供水的中长期避难场所,避难时间为3天以上。

允许和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场所统筹整合成一个固定避难场所- 314紧急避难场所用于紧急疏散居民,避难时间一般在3日以内,可选择性配置基本设施。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2.0.4略吐遁%鸟所发至奧此公:n骼(4吋*莅姬时卿内-供關用査砸属h縞畤越丼曲「克莊期铠勺漩w實-I扎矗山「桶斯-2,0.5检鄭谢曲场所岌牛啜览佥从事件时■主畫用于塹律居住歐社区)爲it 办事处和区日辍臥咄噺昔理龍馆内的居民悵时冋連卓生活的场亂(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3J地*应急避垂场所需求为聊3 11善类场馳难人口测算直酬| (1}購怎屋雜垢斯;卜于社区軽無最养建坦英求去去三勺豹估天*內)凭辰枭當.罠遽、就赶啊的坏亟H超兴展奩期逼華於要=凭整幻期卷*对棗害忑拆生矢酣1特I不秦瘗'窈备缱力不足.全邺将*耍里入硼犒虑厅建靈・®>:.當总殳超所硼人员测律为全齡市住人口,工齐人口毎篆誇持眛直城还应琴虚H作人口浚产业人匚蒔的淙烹避雀卡責,[门)逞足jg萃驗甘寸厲于坦虐圾避难甥阱T是堆整我書岌主丰盾期口天以J8)炙愛迪难SHb箫.芳足灾民申恋期逮簸梔耍・殳时,其凍生冗■彭响己溥到担电I,隹虜秦帳破以虻吿骨夸W衾富辺朿中,只有住瘠袋皴隊等更灾严三凶龙匱巒妾輦鍍在誉阵屿;遼軽・阂王,固罡1S4所的琶苯人丘机算壬匹兰坦戾星抗樓竝R学医蠶畏定=楼霑•:士京帀墟去建设扛芟瞪灾H性仁時氐告分析,北京市四茁住后粉比建箕堕且荃半義电$雯请更董农,H 韦旧城平鲁层豆心刃竄应機式穩號力不疋、蒔合讹京市客方直情w・扭逊戡呂侖用at叱13悯的庭虚曆迓至损暑工・商如%的営嗟埒華姜35难埔前世行迴建来醐圍足建笨场新這罩人氏■总人匚E帝住人匚尹)X3O%;| C3)中心超確珀洞厲于帀做诫確场肝.悝足固定谴弟场所的补充・主張負頁味歆蒔移人長彩菽集工咋人员的尖牛芟豐.具進雀人匚不忏具伍由算。

关于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中国地震局《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以防震减灾为重点推进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和谐发展的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防灾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切实加强防灾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通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丽江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服务。

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734-2008)确定的标准,根据《2004-2020年丽江城市总体规划》及修编,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针,逐步配套完善相关应急避难功能设施,切实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使我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全市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的城镇应急疏散和避险能力得到较大提升,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得到显著加强,城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原则(一)统一领导。

各级政府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规划,把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守护生命的安全堡垒》嘿,你知道吗?在生活这个大舞台上,灾难就像是随时可能蹦出来的“捣蛋鬼”,给我们带来各种麻烦!而应急避难场所呢,就像是超级英雄的秘密基地,关键时刻能拯救我们的小命呀!要是不了解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那可就像是在灾难面前赤手空拳,太危险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的神秘面纱吧!一、场地选址:寻找安全的“避风港”“场地选址要谨慎,安全第一不能忘!”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哦!就像你找房子不能找在地震带上一样,避难场所也得找个安稳的地儿。

它得避开那些容易发生灾害的地方,比如地质灾害隐患点、洪水淹没区等等,这就像是避开游戏里的陷阱一样重要。

而且呀,还得交通便利,不然大家怎么能快速到达呢?比如说要靠近主要道路,这样才能让人们在紧急时刻快速找到这个“避风港”。

二、功能分区:打造有序的“避难小世界”“功能分区分得清,避难生活也安宁!”应急避难场所可不能乱糟糟的,得有清晰的功能分区。

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世界,有不同的区域负责不同的任务。

要有居住区域,让人们有地方休息;要有物资储备区域,保证大家有吃有喝;还要有医疗救助区域,万一有人受伤了能及时得到治疗。

这就好比一个团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这样才能高效运转嘛!想象一下,如果没有这些分区,那不是乱成一锅粥啦?三、设施配备:装备齐全的“生存百宝箱”“设施配备要齐全,生存保障不能缺!”应急避难场所里的设施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的“生存百宝箱”。

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那是必须的,不然怎么生活呀?还有卫生设施,总不能让大家随地大小便吧,那可太不卫生啦!照明设施也很重要,晚上可不能摸黑呀。

这些设施就像是游戏里的道具,有了它们,我们才能在灾难中更好地生存下去。

比如说,有了充足的饮用水,就像有了“回血药水”,能让我们保持活力呀!四、标识系统:指明方向的“救命灯塔”“标识系统要显眼,逃生指引不迷路!”在应急避难场所里,标识系统就像是一盏盏“救命灯塔”。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利用公共绿地、 开放型体育场、 学校操场、广场等室外场地空间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 (设备)的, 同时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外场地。 2.0 . 场3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并配置了应急配套设施, 同时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室内场所。 2.0 . 4应 急避难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
2 术 语
2.0 . 应1急 emergency response 为地震、战争等破坏性灾害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
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 . 场2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
3.3设 防 要求 3.4应 急 保障要求 4 应急避难场所分区设计 4.1应 急 功能分区及设施配置 4.2应 急 管理区 4.3灾 民 安置区 4.4专 业 救灾队伍场地 4.5应 急 医疗卫生区 4.6应 急 直升机使用区 4.7应 急 垃圾储运区 4.8应 急 物资储备区 5 应 急交通设计 5.1应 急 出入口 5.2应 急 道路 6 应 急消防设计 6.1应 急 消防设施 6.2应 急 消防通道 7 应 急建筑设计 7.1建 筑 设计 7.2结 构 设计 7.3建 筑 设备与环境
1 总 则
1.0.为1了 贯 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受到突发灾害威胁或危害 的人员,规范、推动上海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使其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美观,确保上 海市防灾避难场所的功能与质量,制定本标准。 1.0.本2标 准 适用于上海市各个区县新建、改建、扩建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 1.0.上3海 市 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

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

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一、场地选择与设计规范1、选择安全稳定的地势高、土壤良好的场地,尽量远离易发生灾害的地段,如河流附近、山脚下等。

2、场地周边应通畅,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并且具备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

3、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防灾减灾的技术标准,如疏散通道的设置、消防器材的配置等。

4、根据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和灾害类型,应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抗灾能力。

二、建筑与设备要求1、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配置灭火器材。

2、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广播设备、应急通信设备等,以便及时向群众发布信息和指示。

3、提供应急避难场所的饮用水应符合卫生标准,并配置高效净水设备。

4、应配备简易的卫生设施,如移动式厕所、简易洗手设备等,并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5、应设有合适的生活设施,如床铺、蚊帐、毛巾等,以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管理与维护规范1、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4、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提前规划好人员疏散、物资调配等工作。

5、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四、宣传与指导规范1、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2、制作宣传海报、标识牌等,标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和相关信息。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4、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规范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

通过以上规范整理,可以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

大型游乐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避难点设置方案

大型游乐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避难点设置方案

大型游乐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避难点设置方案一、引言大型游乐场作为一个娱乐休闲场所,吸引着数以万计的游客。

然而,突发的安全事故可能随时发生,为了保障游客们的安全,我们有必要制定应急避难点设置方案。

本文将重点讨论大型游乐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避难点的合理设置,以确保游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和保护。

二、应急避难点设置原则1. 安全性原则:应急避难点必须远离潜在危险区域,确保设施和周边环境的稳定性。

2. 容量原则:应急避难点应具备足够的容纳能力,能够满足游客的数量需求。

3. 便捷性原则:应急避难点设置应便于游客迅速找到和进入,不受大规模人员流动的阻碍。

4. 通讯原则:应急避难点必须具备良好的通讯设施和联络手段,以保证与救援机构及时沟通。

三、应急避难点设置方案1. 避难点选择根据大型游乐场的布局及设施特点,合理选择应急避难点的位置。

这些地点应避开游乐设施、电力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潜在危险区域,例如大型平台、宽敞的广场或专门设置的避难楼梯。

2. 应急避难点建设要求(1)容量要求根据游乐场每日的最大承载量和预计人员流动情况,合理确定应急避难点的容量。

一般应保证每个避难点能容纳超过总游客数的30%。

(2)设施要求应急避难点内应配置急救设备、灭火器材、避难毯、应急灯等基本设施,确保紧急情况下提供基本的医疗救护和灭火救援。

(3)标识要求应急避难点需要明显的标识,包括设置醒目的指示牌、应急标志和应急疏散指示图,方便游客快速找到并进入避难点。

(4)通讯要求应急避难点内配备应急通讯设备,确保与救援人员的及时沟通。

可以采用常见的手机信号增强装置或无线对讲机。

四、应急避难点设置流程1. 预案编制游乐场管理方应制定应急管理预案,明确突发安全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和避难点设置方案。

2. 人员培训将应急管理方案纳入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对应急处置的认识和技能。

特别是应急避难点的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

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mca

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mca

附件1: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编制组前言《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的要求,由民政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中国地震局《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各地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验教训。

在科学论证与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包括总则、项目分类与构成、建设规模与面积指标、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与有关设施、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147号,邮政编码:1007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救灾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组成员:主要起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X年X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项目分类与构成 (2)第三章建设规模与面积指标 (3)第四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4)第五章建筑与有关设施 (5)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附录一主要名词解释 (7)附录二标识 (8)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4)附件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城市社区防灾减灾需要,加强和规范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科学合理地进行项目投资决策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提高城市社区应急救助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设置说明范文

应急避难场所设置说明范文

应急避难场所设置说明范文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唠唠应急避难场所是咋设置的。

一、选址。

1. 安全因素。

首先呢,这地儿得安全。

就像选房子似的,不能在那些危险的地方。

比如说,远离山体,你想啊,如果在山脚下,万一发生个山体滑坡啥的,那可就惨了。

还有河流旁边也得小心,要是发大水,洪水可不会跟你客气。

像那些容易发生地震的断裂带附近,那也是不能选的。

另外呢,远离那些容易发生火灾或者爆炸的工厂、仓库。

要是旁边有个化学品仓库,一旦出了事,避难所不就成了危险区了嘛。

2. 交通便利。

应急避难场所得让大家能方便地到达。

所以得靠近交通要道,像大路啊,公交站点附近就挺好。

要是发生了紧急情况,救援车辆能快速开进来,把受伤的人运出去,大家也能顺利地跑到避难所里。

比如说,要是地震了,道路可能会有损坏,但是靠近大路的话,救援人员清理道路障碍后就能很快到达。

而且,大家在紧急疏散的时候,也能沿着大路快速到达避难所,总不能让大家翻山越岭、穿过荒郊野岭才能到吧。

3. 面积合适。

这个面积可不能太小。

得根据可能容纳的人数来定。

要是一个小社区的避难所,那也得能容下这个社区的大部分人吧。

比如说,这个社区有1000人,那避难所怎么也得有个能让大家都有地方站、有地方休息的大小。

要是选个小院子,大家挤得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那可不行。

当然也不能太大,太大了管理起来也麻烦,而且资源分配也不好弄。

二、设施配备。

1. 基本生活设施。

水是必须的。

得有干净的水源,要么是有地下水井,要么是能接入市政供水系统。

还得有储水设备,万一供水系统坏了,储水设备里的水就能派上用场了。

就像我们家里得备个水桶存水一样,避难所也得有个大的储水容器。

食物也不能少。

虽然不能像在家里一样吃大餐,但是得有应急食品,像压缩饼干、方便面啥的。

这些食品能存放比较长的时间,而且能提供基本的能量。

还有睡觉的地方。

可以是帐篷,也可以是简易的床铺。

要是没有这些,大家总不能都躺在地上吧,那多不舒服啊。

2. 医疗设施。

应急管理部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关于公开征求《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应急管理部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关于公开征求《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应急管理部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关于公开征求《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
•【公布日期】2024.09.02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加强对全国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规范设置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管理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地震地质司牵头起草了《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2)。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泽飞,************。

附件:1.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表
应急管理部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
2024年9月2日。

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公开征求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公开征求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公开征求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地震局
•【公布日期】2015.06.18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公开征求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北京市地震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指南》(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编号20130578-T-419)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研究审阅。

如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于2015年7月18日前返回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3号
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
邮编:100036
联系人:付慧仙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n
附件: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指南》(征求意见稿)
2.《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指南》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表
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
2015年6月18日附件3
征求意见表
标准名称:
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2015年月日
序号标准章条编号标准内容修改意见修改依据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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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Design standard for emergency shelter DG/TJ08-XX-XXXX(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2 场地选择3.3 设防要求3.4 应急保障要求4 应急避难场所分区设计4.1 应急功能分区及设施配置4.2 应急管理区4.3 灾民安置区4.4 专业救灾队伍场地4.5 应急医疗卫生区4.6 应急直升机使用区4.7 应急垃圾储运区4.8 应急物资储备区5 应急交通设计5.1 应急出入口5.2 应急道路6 应急消防设计6.1 应急消防设施6.2 应急消防通道7 应急建筑设计7.1 建筑设计7.2 结构设计7.3 建筑设备与环境8 避难设施设计8.1 电气设计8.2 给水、排水设计8.3 应急标识标牌设计9 竖向设计、种植设计9.1 竖向设计9.2 种植设计10 平灾转换设计附录A引用标准名录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ContentIntroduction1 General Notes2 Terminology3 Basic Provisions3.1 General Provisions3.2 Site Selection3.3 Protection Requirement3.4 Emergency4 Emergency Shelter Zoning Plan4.1 Emergency Zoning Plan4.2 Emergency Administrative Area4.3 Refugee Placement4.4 Professional Rescue Team Area4.5 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Area4.6 Emergency Helicopter Landing Area4.7 Emergency Waste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Area4.8 Emergency Reserve Area5 Emergency Transportation5.1 Emergency Entrance and Exit5.2 Emergency Road6 Emergency Fire Control6.1 Emergency Fire Control Facility6.2 Emergency Evacuation Route7 Emergency Architecture Design7.1 Architecture Design7.2 Structural Design7.3 Building Facility and Environment8 Refugee Facility Design8.1 Electrical Design8.2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8.3 Emergency Sign Design9 Grading and Planting Design9.1 Grading Design9.2 Planting Design10 Function Conversion DesignAppendix AReference ListTerm InstructionProvision Statement前言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沪建交[2006]183号)文件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共十章和一个附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应急避难场所分区设计;5.应急交通设计;6.应急消防设计;7.应急建筑设计;8.避难设施设计;9竖向设计、种植设计;10 平灾设计;附录A。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请将意见反馈给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新乐路45号,邮政编码200031,邮箱:zxb@),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1.0.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受到突发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规范、推动上海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使其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美观,确保上海市防灾避难场所的功能与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个区县新建、改建、扩建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

1.0.3 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为地震、战争等破坏性灾害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共绿地、开放型体育场、学校操场、广场等室外场地空间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同时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外场地。

2.0.3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并配置了应急配套设施,同时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室内场所。

2.0.4应急避难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出入口通道。

2.0.5应急避难通道 emergency evacuation passage指消防、救护等车辆通行的道路。

2.0.9场地(所)有效避难面积 ground(venue)effective area of evacuation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源的场地(场所)面积中可供人员避难的、配套保障设施设置的以及应急通道和出入口区域等可用于避难场所建设的场地(所)面积。

2.0.10 人均有效避难面积per capita effective area在应急避难场所中,避难人员人均所占有的场地有效避难面积。

2.0.11次生灾害 secondary disaster由于灾害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等其他灾害。

2.0.12城市绿地 urban green space是指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应急避难场所的用地范围、性质、等级应以批准的上海市总体规划、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的专项规划为依据。

3.1.2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应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资源,贯彻因地制宜、平灾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应急避难设施,满足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景观优美、保证安全、便于管理等要求。

3.1.3应急避难场所根据其应急功能配置、避难规模、开放时间可分为Ⅰ类应急避难场所、Ⅱ类应急避难场所、Ⅲ类应急避难场所三种等级。

3.1.4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可分为: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且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级控制要求应符合表3.1.4-1、表3.1.4-2的规定。

表3.1.4-1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分级控制要求表3.1.4-2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分级控制要求3.1.5应急避难场所设计包括:应急功能分区设计、应急交通设计、应急消防设计、应急建筑设计、应急设施设计、平灾转换设计,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还应考虑应急避难场所内的竖向设计和种植设计。

3.1.6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设施的配置应满足开放时间内的需求,宜符合表3.1.6的规定。

表3.1.6 避难场所最长开放时间3.1.8 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古树名木及有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其应急避难功能的设置应以不影响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修缮和保护为前提,采取保护措施,并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的规定。

3.2 场地选择3.2.1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宜结合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学校操场、大型露天停车场、城市广场等室外公共场地进行设计。

3.2.2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宜结合学校教学楼、学校食堂、体育馆、人防工程、室内地铁车站等公用建筑,或可选择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进行设计。

3.2.3应急避难功能区的选址及应急避难设施的分布应符合以下的规定:1 应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等相关标准要求,优先选择场地地形较平坦,地势较高、空气流通,周边道路畅通、交通便利,具备一定基础设施的适宜地段。

2 应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危险用地。

3 应急功能区不应布置在周围建(构)筑物倒塌影响范围之内,且应避开高压线走廊区域。

4 应急功能区不应设置在稳定年限较短的地下采空区。

5 应急功能区应避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点、严重污染源以及其他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要求;6 应急功能区与周围易燃建筑等一般次生火灾源之间应设置不少于30m的防火安全带;距易燃易爆工厂仓库、供气厂、储气站等重大次生火灾或爆炸危险源距离不应小于1000m;3.2.4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应急避难建筑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选择存在发震断裂影响地段的建筑作为应急避难建筑,应急避难建筑避开主断裂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2 应急避难建筑所在的场地存在可液化土层时,应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采取处理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小于0.10g的地区,应按7度(0.10g)要求进行液化判别并采取处理措施;7度(0.10g)、7 度(0.15g)、8 度(0.20g)、8 度(0.30g)地区应分别按照7 度(0.15g)、8 度(0.20g)、8 度(0.30g);2)不应将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所采取的地基液化沉陷处理措施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不大于5。

3 应急避难建筑周边场地应符合6章应急消防设计的要求,并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疏散出口,在出入口处应设有与避难规模相应的集散空间。

4 应急避难建筑不应受其他建筑物的倒塌或破坏影响。

3.2.5避难场所内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不小于倒塌或破坏影响范围加1m。

当有可靠抗灾设计保证建(构)筑物不会发生倒塌或破坏时,应不小于两侧建筑防止坠落物安全距离之和。

3.3 设防要求3.3.1地震避难场所预定设防标准不应低于7度地震影响。

3.3.2防台风避难场所应考虑临灾和灾时的避难使用,台风避难场所的相应安全保护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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