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增加床位数的批复
科室增加床位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医院领导:您好!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更好地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现将我科室增加床位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敬请领导审批。
一、科室基本情况我科室成立于20XX年,隶属于我院内科系统,主要从事内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就医需求的增加,我科室的业务量逐年攀升,科室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我科室共有医护人员XX名,其中医生XX名,护士XX名,床位XX张。
二、增加床位的原因1. 患者需求增长: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内科疾病患者数量逐年上升。
尤其是在流感、呼吸道感染等季节性疾病高发期,科室患者数量急剧增加,床位紧张,部分患者需在走廊临时安置,严重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就医体验。
2. 医疗资源紧张:随着医院整体规模的扩大,内科系统病种不断增多,患者就诊需求不断增加。
目前,我科室床位数量已无法满足临床工作需求,导致患者就诊等待时间过长,甚至出现排队现象。
3. 医疗质量提升:为提高医疗质量,我科室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科室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患者对床位的需求更加旺盛。
4. 医院发展规划:根据我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内科系统将作为重点发展科室,加大投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求,我科室需增加床位,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
三、增加床位的具体方案1. 增加床位数量:拟在现有床位基础上,新增XX张床位,共计XX张床位。
2. 床位类型:新增床位均为普通病房床位,按照医院统一标准配置。
3. 床位分配:新增床位将按照科室床位使用情况和患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 人员配置:为满足新增床位的需求,拟招聘医生XX名,护士XX名,提高科室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
5. 设备配置:根据新增床位需求,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确保患者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扩充床位申请报告
尊敬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我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医院,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秉承“仁心仁术,救死扶伤”的宗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然而,在当前形势下,我院床位紧张的问题日益凸显,为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现向贵部门申请扩充床位,具体报告如下:一、医院基本情况我院始建于19XX年,位于XX市XX区,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XX亩,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康复科等20多个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
现有在职员工XX人,其中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XX人,初级职称XX人。
二、床位紧张的原因1. 医疗需求增加: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就医需求不断增长。
我院门诊量和住院患者数量逐年上升,现有床位已无法满足患者的需求。
2. 医疗技术水平提升:我院在医疗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不断提升,吸引了更多患者前来就诊。
床位紧张的问题也随之加剧。
3. 医疗体制改革: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完善,患者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更加迫切,我院床位压力增大。
三、扩充床位的需求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扩充床位有助于提高床位周转率,降低患者等待时间,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 满足患者需求:扩充床位能够满足更多患者的就医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3. 促进医院发展:扩充床位有助于提升医院综合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医院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四、扩充床位的具体措施1. 申请增加床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申请增加XX张床位,以满足患者需求。
2.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整科室布局,提高床位利用率,确保床位充足。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医疗、护理、管理等人才,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购置先进的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卫生部关于下发《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规范》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下发《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规范》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下发《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规范》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的通知(1996年11月15日)为了推动各级妇幼保健院(所)的规范性建设,我部于1995年8月下发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根据《标准》和《医疗机构评审办法》,我部又组织制定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
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抓紧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
按照《标准》,积极创造条件,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的内涵建设,全面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各省可根据《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规范》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制定本省一、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对申报评审“三级甲等”的妇幼保健院,首先由省级统一组织初审,并按《实施规范》要求,填写《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申请书》,报全国妇幼保健院(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妇幼司综合处),在卫生部妇幼司组织领导下,由全国妇幼保健院(所)评审委员会具体实施。
四、对三级乙、丙等和二级妇幼保健院的等级评审工作,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与领导,同级妇幼保健院(所)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一级妇幼保健院、市辖区级妇幼保健所的评审,由市(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与领导,市(地)级妇幼保健院(所)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在实施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立足于促进和推动妇幼保健机构的切实建设和发展,防止走过场。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15•【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京政字〔2016〕8号))同意,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和部门、单位情况,认真推进《规划》实施工作。
我委将就《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分析和评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2月15日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现状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北京作为我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是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城市,面积1.64万平方公里,辖16区。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2170.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2968.6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723.9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5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69元。
2.医疗卫生资源状况经过长期发展,首都卫生事业已经形成了体系较为健全、功能较为完备、层次较为清晰、可及性比较良好、水平基本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体系。
增加编制床位申请报告书
一、报告概述尊敬的卫生健康委员会: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我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卫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然而,随着医疗市场的逐步放开和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院现有的编制床位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特向贵委申请增加编制床位。
二、医院基本情况我院始建于1995年,位于开发区,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院已形成一支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医护团队,现有干部职工67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若干名。
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等20多个临床医技及职能科室,固定资产达380万元。
全院占地面积2650平方米,业务用用房面积2163平方米。
近年来,我院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来我院就诊的病人数量逐年上升,每天接诊人次已由原来的不到百人上升到200-300人次左右,全年医疗收入突破500万元。
三、申请增加编制床位的原因1. 医疗服务需求增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特别是住院治疗的需求日益旺盛。
2. 床位短缺问题:由于病人数量的增加,我院现有的编制床位已无法满足需求,导致部分病人无法及时入院治疗,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3. 医疗技术提升: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我院能够开展更多高难度、高风险的手术和治疗项目,需要更多的床位来保障患者的安全。
4. 医疗资源配置不均:与其他地区相比,我院的床位数量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周边地区群众的医疗需求。
四、申请增加编制床位的计划为确保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制定了以下计划:1. 科学规划: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新增床位的数量和布局。
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49937
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关于制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卫生部主编,由贵州、福建、天津、黑龙江、广西、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成的编制组具体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建设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资料,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总则、建设规模、选址、建筑面积指标、用地指标、建筑标准、仪器设备装备标准.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卫生部计划财务司基建处(北京后海北沿44号,邮政编码10072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2年1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保健院、所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推动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妇幼保健院、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
第四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第五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指标.第二章建设规模第六条妇幼保健院、所,应根据所在地区的人口数量及密度、经济、地理、交通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妇幼保健院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妇幼保健院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9.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妇幼保健院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京卫老年妇幼〔2016〕9号)精神,各区积极有序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工作,并取得了显著进展。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整合完成后的妇幼保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注册事项通知如下:一、变更注册机构与内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比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6〕36号)等要求,各区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完成后,将妇幼保健院名称后加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注册。
二、有关要求(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强化责任、简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认真组织和实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注册工作。
(二)各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注册,由现执业许可证的发证机关负责进行。
变更注册工作务必于2017年11月31日前完成,请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2017年12月10日前统一上报辖区工作完成情况。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9月14日。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至1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业务科室:妇女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儿童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妇产科、儿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
(二)医技科室:药房、化验室。
三、人员:
(一)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二)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
四、房屋:
(一)在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基础上,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50平方米增加总面积;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妇科检查床产床
妇科治疗仪电动吸引器
节育手术器械新生儿复苏囊儿童体格测量用具超声雾化器紫外线灯氧气瓶
显微镜离心机
血红蛋白测定仪
高压灭菌设备
健康教育基本设备
电冰箱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
床垫1.2条
被子1.2条
褥子1.2条
被套2块
床单2个
枕芯1.2个
枕套2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统筹管理制度,到2015年,农村产妇在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5%,其中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常产免费。落实贫困孕产妇救助制度,实现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
(二)落实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
加强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规范婚前、孕前保健服务。继续施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逐步增加免费检查项目,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和检查率,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规范技术服务,提高诊断水平;巩固免费产前筛查诊断覆盖面,提高孕28周前出生缺陷发现率。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提高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率和确诊病例治疗率,降低致残率。卫生、残联积极配合,建立转诊救治机制,完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一法两纲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把妇幼卫生体系建设纳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根据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共同推进妇幼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建立稳定的妇幼卫生投入和分配机制
各地要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发展专项资金和孕产妇救助基金,合理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资金,重点提高妇女儿童急危重症救治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在2012年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床位及医疗保健机构儿科床位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妇幼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投入。
增加床位申请报告
尊敬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我院在服务区域内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现将我院增加编制床位的申请报告如下:一、医院基本情况我院始建于19XX年,位于本市XX区,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XX万元。
医院现有干部职工XX人,其中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XX人,初级职称XX人。
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康复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等20多个临床医技及职能科室。
二、申请增加床位的原因1. 医疗需求增长: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
我院接诊量逐年上升,尤其是住院病人数量增长迅速,现有的编制床位已无法满足患者需求。
2. 医疗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院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医疗服务压力不断加大。
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我院需要增加床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3. 医院自身发展:为提升我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医疗设备投入、引进了高素质人才、完善了管理制度。
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医院的发展,但也使得床位需求进一步增加。
三、申请增加床位的具体措施1. 优化资源配置:我院将合理调整现有科室布局,提高床位使用率,确保新增床位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2. 加强人才培养:我院将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 完善管理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床位管理效率,确保新增床位能够规范、有序地投入使用。
4. 加强医疗设备投入:我院将继续加大医疗设备投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申请增加床位的预期效果1. 提高床位使用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床位使用率,缓解床位紧张状况。
床位增编申请报告
尊敬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我单位为【医院名称】,始建于【成立年份】,位于【所在区域】,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
多年来,我单位在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院宗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及周边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医疗服务。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近年来,我单位在医疗技术、服务设施、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然而,随着医疗服务的不断提升,我单位现有的床位编制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保障患者就医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现就增加床位编制一事提出如下申请报告:一、医院现状及需求1. 医院基本情况我单位现有干部职工【人数】人,其中高级职称【人数】人,中级职称【人数】人,初级职称【人数】人。
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中医科、康复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20多个临床医技及职能科室。
固定资产【金额】万元,占地面积【面积】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面积】平方米。
2. 医疗服务需求近年来,我单位医疗业务量持续增长,日均接诊人次从【原日均接诊人次】上升至【现日均接诊人次】,全年医疗收入突破【金额】万元。
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和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增强,住院患者数量也呈现上升趋势。
目前,我单位床位使用率已达到【使用率】以上,床位短缺问题日益突出。
二、增加床位编制的必要性1. 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
增加床位编制能够有效缓解患者住院难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床位编制不足会导致床位紧张,影响患者住院时间,降低医疗服务质量。
增加床位编制有利于改善患者住院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增加床位编制有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京卫医字[2011]98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1〕98号)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要求,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门诊服务效率、扩展门诊服务内涵、改善门诊就诊秩序,缓解优质诊疗资源供需矛盾,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现就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医师出诊管理(一)做好门诊分类管理各医院要依据按需供给、有序引导的原则,合理规划和组织普通门诊、专科专台门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的诊疗力量。
结合各科室门诊开诊情况,动态调整和分配好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和特需门诊的比例。
(二)严格医师出诊管理1.各医院要统筹门诊和住院服务诊疗力量,在原有基础上使医师整体出诊时间提高50%。
要组织好具备门诊出诊资格的住院医师的出诊管理,对于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保障疑难病例诊治、病房查房、手术和教学科研任务的基础上,主任医师出诊次数平均每周不少于三个半天,副主任医师出诊次数平均每周不少于五个半天。
2.严格对专家出诊的管理,专家平均每月停诊不得超过一次,并严格专家停诊审批,执行停诊后补诊制度。
(三)强化错峰出诊制度合理编排专家门诊上下午开诊班次,进一步提高专家门诊下午开诊比例,医院每周专家门诊的上下午开诊比例应达到1:1。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在下午16点后或晚间开设知名专家门诊和特需门诊。
二、完善预约挂号服务(一)提高预约比例,推行分时预约1.扩大预约号源放号比例,普通门诊和专科专台门诊放开预约号源。
2024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标准
2024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标准1范围本标准确立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并对设备分类、品目和数量进行了规定。
妇幼保健机构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配相应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妇幼保健机构womenandchi1drenhea1thcareinstitutions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妇女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各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所和妇幼保健站。
妇幼保健机构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印发[2015]54号)要求,妇幼保健机构围绕服务人群开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医疗保健服务。
3.2医用设备medica1equipment本标准中的医用设备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设备:妇幼保健机构围绕妇女、儿童、孕产妇的健康服务需求,开展疾病诊断、治疗以及用于群体保健和个体保健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有形设备,是用于促进健康、筛查疾病、防止残疾和死亡需要的所有设备的统称。
4总则4.1总体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设备配备的过程中,应依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按照科学规划、合理配备、经济适宜的原则,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配备各类医用设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京卫医字[2012]83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83号)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根据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要求,为做好北京市的医院评审工作,保证医院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处齐士明联系电话:83970633传真:83560322电子邮箱:**************二○一二年四月五日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要求,为做好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促进医院健全管理制度和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北京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均应遵照《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参加评审(不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下同)。
第三条北京市的医院评审工作,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分为医院自我评价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评价两个阶段。
第四条北京市的医院评审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评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有效提升医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北京市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在卫生部制订的相应标准基础上,结合北京市的特点,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适当进行调整并报卫生部核准后实施。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9.24•【字号】京卫医字[2010]221号•【施行日期】2010.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221号)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涵,加强我市综合医院儿科建设,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业务科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7号),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目前,我市儿科服务存在设置不全、服务能力不足、患者集中就医等问题。
全市83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开设儿科的67所,其中只开设儿科门诊的29所(三级6所,二级23所),开设儿科门诊及病房的38所(三级16所,二级22所)。
按综合医院设置标准设置儿科门诊及病房的医院不足综合医院数量的一半。
2009年,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的门急诊人数和出院人数分别占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就诊量的46.5%和51.3%,儿童患者在这两所儿童专科医院集中就医,造成两所儿童专科医院挂号难、住院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同时也带来了医院附近交通拥挤、停车困难等社会问题。
儿科建设与发展是我市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医疗服务是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对于提高综合医院的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儿童对儿科服务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患者诊疗需求,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措施,支持并督促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工作。
同时,将儿科设置与发展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综合医院建设发展目标和管理评价体系、院长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及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为儿科发展提供和创造条件。
各医疗机构应积极承担公立医院职责,将儿科的建设发展纳入到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依法加强儿科建设,加大对儿科诊疗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改善儿科的工作条件,充分挖掘儿科服务潜力,通过引进人才、开放病房、提高业务水平等手段逐步提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儿科专业医疗服务。
妇幼保健院编制要求标准情况
妇幼保健院编制情况标准
1.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备;人口稠密的省按1∶15,000配备。
2.妇幼保健院、保健所,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一、二类编制标准确定:
省(自治区、直市(州、盟)县(市、区、辖市)妇幼保健妇幼保健院
旗)妇幼保健院(所)(所)所一类121-160人61-90人
41-70人二类80-120人40-60人20-40人
注:(1)地区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县级人员编制标准确定。
(2)目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统一按二类标准执行。
根据工作开展需要,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编制主管部门批准,可执行一类标准。
3.各级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
4.妇幼保健院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
妇幼保健所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0%-85%。
5.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领导职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规模分别确定:市(州、盟)以上妇幼保健院为2至4人,妇幼保健所为1至3人(包括专职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内)。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二十六家医院新建改建后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二十六家医院新建改建后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03.18•【字号】京价[医]字[2002]118号•【施行日期】200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二十六家医院新建改建后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函(京价(医)字[2002]118号2002年3月18日)市卫生局:你局《关于提请制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部分医院新建改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函》(京卫物价字[2002]1号)收悉。
鉴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二十六家医院新建改建了普通病房楼,增加了卫生间、空调等设施,改善了患者的住院环境。
经研究,同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二十六家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按规定标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具体医院及其床位收费标准附后)。
附件: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第二十六家医院新建改建后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单位:元/床日序号单位病房新增设备收费标准说明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卫生间.中央空调24.00新建眼科中心病房楼2大兴区人民医院卫生间.空调22.0新建病房3昌平区北郊医院卫生间20.00新改造病房昌平区北郊医院卫生间.空调22.00新改造病房4丰台区妇幼保健院空调18.00新建病房5丰台区花乡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6崇文兴明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7西城区第二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8朝阳区太阳宫医院卫生间.空调22.00新改造病房朝阳区太阳宫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9朝阳区双桥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10朝阳区将台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11朝阳区团结湖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12朝阳区化工路医院空调18.00新建病房13北京城建水碓子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14顺义区法医院卫生间.中央空调22.00新建病房15房山区良乡医院中央空调20.00新建病房16解放军304医院卫生间.中央空调24.00新建烧伤中心病房楼17海淀区清河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18海淀区甘家口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19丰台区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20东城区老年康复护理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21北京仁和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22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卫生间.空调22.00新改造病房23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体育医院卫生间.空调22.00新建病房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体育医院空调18.00新建病房24矿务局总医院门矿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25北京中医医院中央空调20.00新改造急诊科病房26朝阳区第三医院空调18.00新改造病房朝阳区第三医院空调20.00新改造精神病病房。